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石榴 川端康成
一夜寒风,石榴树的叶子全落光了。
石榴树下残留着一圈泥土,叶子散落在它的周围。
纪美子打开挡雨板,看见石榴树变得光秃秃的,不由得大吃一惊。落叶形成一个漂亮的圆圈,这也是不可思议的。因为风把叶子吹落以后,叶子往往都散到各处。
树梢上结了好看的石榴。
“妈妈,石榴。”纪美子呼喊母亲。
“真的……忘了。”母亲只瞧了瞧,又回到厨房里去了。
从“忘了”这句话里,纪美子想起自己家中的寂寞。生活在这里,连檐廊上的石榴也忘了。
那是仅仅半个月以前的事,表亲家的孩子来玩时,很快就注意到了石榴。7岁的男孩莽莽撞撞地爬上了石榴树。纪美子觉得他很生龙活虎,便站在廊道上说:“再往上爬,有大个的。”
“唔,有是有,我摘了它,就下不来啦。”
的确,两手拿着石榴是无法从树上下来的。纪美子笑起来了。孩子非常可爱。
孩子到来之前,这家人早已把石榴忘了。而且,直到今早也不曾想起石榴。
孩子来时,石榴还藏在树叶丛里,今早却裸露在半空中。
这些石榴和被落叶围在圈中的泥土,都是冷冰冰的。
纪美子走出屋子,用竹竿摘取石榴。
石榴已经烂熟,被丰满的子儿胀裂了。放在走廊上,一粒粒的子儿在阳光下闪烁着。
纪美子似乎觉得对不起石榴。
她上了二楼,麻利地做起针线活来。约10点,传来了启吉的声音。大概木门是敞着的,他突然绕到庭院,精神抖擞地说着话。
“纪美子,纪美子,阿启来了。”母亲大声喊道。
纪美子慌忙把脱了线的针插在针线包上。
“纪美子也说过好多遍,她想在你出征之前见你一面。不过,她又有点不好意思去找你,而你又总也不来。呀,今天……”母亲说着要留启吉吃午饭,可是启吉似乎很忙。
“真不好办啊……这是我们家的石榴,尝尝吧。”
于是,母亲又呼喊纪美子。
纪美子下楼来了。启吉望眼欲穿似的用目光相迎,纪美子吓得把脚缩了回去。
启吉忽然流露出温情脉脉的眼神,这时他“啊”的喊了一声,石榴掉落下来了。
两人面面相觑,微微一笑。
纪美子意识到彼此正相视而笑时,脸颊发热了。启吉急忙从走廊上站了起来。
“纪美子,注意身体啊。”
“启吉,你更要……”
纪美子话未说完,启吉已转过身去,背向纪美子,同母亲寒暄起来了。
启吉走出庭院以后,纪美子还望着庭院木门那边,目送了一会儿。
“阿启也是急性子。多可惜啊,把这么好吃的石榴……”母亲说罢,把胸贴在走廊上,伸手把石榴捡了起来。
也许是刚才阿启的目光变得温柔的时候,他自己不由自主地想把石榴掰成两半,一不小心掉落在地上的吧。石榴没掰开,露子儿的那面朝下掉在地上了。
母亲在厨房里把这个石榴洗净,走出来叫了声“纪美子”,便递给了她。
“我不要,太脏了。”
纪美子皱起眉头,后退了一步,脸颊火辣辣的。她有点张皇失措,便老老实实地接了过来。
启吉好像咬过上半边的石榴子儿。
母亲在场,纪美子如果不吃,更显得不自然了,于是她若无其事地吃了一口。石榴的酸味渗到牙齿里,仿佛还沁入肺腑。纪美子感到一种近似悲哀的喜悦。
母亲对纪美子向来是不关心的,她已经站起来了。
母亲经过梳妆台前,说:“哎哟哟,瞧这头发乱得不像样子。以这副模样送阿启这个孩子,太不好意思了。”
她说罢就在那里坐下来了。
纪美子一声不响地听着梳子拢头的声音。
“你父亲死后,有一段时间……”母亲慢条斯理地说,“我害怕梳头……一梳起来,就不由得发愣。有时忽然觉得你父亲依然等着我梳完头似的。待我意识到时,不觉吓了一跳。”
纪美子想起,母亲经常吃父亲吃剩下的东西。
纪美子的心头涌上一股说不出的难受,那是一种催人落泪的幸福。
母亲只是觉得可惜而已。刚才也许仅仅是因为可惜,才把石榴给了纪美子的吧。或许是母亲过惯了这样的生活,习以为常,不知不觉间就流露出来了吧。
纪美子觉得自己发现了秘密,感到一阵喜悦,可面对母亲,又感到难为情了。
但是,启吉并不知道这些。纪美子对这种分别方式似乎也感到满意了,她还觉得自己是永远等待着启吉的。
她偷偷地望了望母亲,阳光射在隔着梳妆台的纸拉门上。
对纪美子来说,她再也不敢去吃放在膝上的石榴了。
(有删改)
(1)请简要分析小说开头景物描写的作用。
答:
(2)简析“纪美子的心头涌上一股说不出的难受,那是一种催人落泪的幸福”表现了人物怎样复杂的心理。
答:
(3)小说为什么以“石榴”为题?请简要分析。
答:
(4)有人认为小说的主题是爱情,也有人认为小说的主题是反战。你怎么看?请结合全文内容谈谈你的看法。
答:
学问源于乐趣,藏宝最终散尽
马未都
曾有一种说法,21世纪可能还会出现个钱钟书,王世襄是出不了了。
2009年11月28日,著名文物专家、学者、文物鉴赏家、收藏家王世襄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去世,享年95岁。
王世襄的离世,意味着中国又一位标志性文化老人的陨落。
王世襄生于1914年。他的曾祖父、祖父、父亲都曾是朝中大官,母亲出身书香门第。他年轻时就在燕京大学读书。王世襄虽然出身名门,拥有很好的教育背景,对书画、陶瓷这些也都较为精通,但是他更关注社会底层的文娱活动,如捉獾、养鸽、驯鹰、养狗等。然而,他的很多关于这方面的研究却并没有被一般人看成是学问。
王世襄是杂家也是通家。他的许多学问最初都起源于乐趣。王世襄生前有一句名言:“一个人如果连玩都玩不好,还有可能把工作干好吗?”他被称为“京城第一玩家”.少年的“王家二少爷”养狗、玩葫芦、养鸣虫,在京城可算是小有名气。他玩过一只白鹰,是鹰中绝品,当时叫价一百块钱,而当时一袋面粉才两块五。王世襄平生头一次借钱,买走了这只白鹰。
王世襄的心思从小就不在学业上,他对自己的评价是:我自幼及壮,从小学到大学,始终是玩物丧志,业荒于嬉。但启功先生却不认同这种说法,他曾说,王世襄先生的“玩物”是“研物”,许多被人看作是玩的东西,在王世襄眼里都是学问。王世襄曾说:人生价值不在于据有事物,而在于观察赏析,有所发现,使之上升为知识,有助于文化研究与发展。
即使是“雕虫小技”,王世襄都能玩出道道。他曾经出版过《中国金鱼文化》《竹刻艺术》《北京鸽哨》等。他收藏的东西除了像家具这样的大家伙,还包括蛐蛐罐、鸽哨这样的小玩意,他在这些方面的研究同样也都非常精深。2000年,王世襄将自己一生所写的大部分文章交由三联书店以“锦灰堆”为名出版,书中涉及家具、漆具、竹刻、工艺、则例、书画、雕塑、舞乐、忆往、游艺、饮食、杂稿等十二类。
王世襄于1940年曾应梁思成之邀加入中国营造学社,在国难频仍的年代,他们在荒野中寻找中华文明存在的久远证据,将历史传统缝合。1945年8月,日本投降。经当时故宫博物院院长马衡和梁思成推荐,王世襄被派遣回北平清查战乱中损失的文物。当时,许多日本和德国文物贩子与收藏家在中国收买文物,伺机盗运出境。王世襄宴请了四五十位知名的古玩商,请他们提供线索。他得知河南某地出土的青铜器多数被德国人杨宁史买去,于是通过他父亲的友人找到宋子文详陈原委,最终没收了杨宁史的240件青铜器,其中包括价值连城的“宴乐渔猎攻战铜壶”、“商饕餮纹大钺”等。
文革时期,王世襄跑到国家文物局,请求文物局的“内行红卫兵”前来抄家,就此保住了大批文物。王世襄毕生为追回国宝而努力,收藏了那么多宝贝,却在晚年全部拍卖回流到社会。王世襄最终选择了“散尽”,这些宝贝也有了更多前世今生。
王世襄自称“书呆子”,在“反右”已经开始的情况下,他还热情地邀约黄苗子、郁风以及漫画家张光宇来自己的四合院“芳嘉园”住。小院越来越热闹,成为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京城文化圈里一个不可多得的雅致场所。但由于人越来越多,王世襄便将宝物缩回一间漏雨的小屋,将数十件形态、大小各异明清家具塞满狭小的空间。两个明代的柜子被王世襄拼在一起,他和老伴袁荃猷睡在里面,以至黄苗子专为这张特殊的“大床”写了一幅对联---移门好就橱当榻,仰屋常愁雨湿书,横批---斯是陋室。
有一件物什是王世襄始终珍藏的,那就是他与夫人用了多年的买菜的提筐。2003年,妻子去世,王世襄在怀念亡妻的诗中,深情地回忆与妻“提筐双弯梁,并行各挈一”的情景。他还说,到将来自己辞世之后,请人把这个提筐放在他们俩的墓穴中间,能与妻子“生死永相匹”。(有删改)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文中写王世襄借钱买白鹰一事,以实例说明他的心思从小就不在学业上,而对“玩物”投入热情,也说明了他的“杂”与“通”。 |
B.文章开篇引用一些人的说法“21世纪可能还会出现个钱钟书,王世襄是出不了了”,并不是在否定钱钟书国学大师的地位,而是为了突出王世襄在民俗研究和文物收藏上的贡献。 |
C.王世襄从一开始就秉持研究文化、实现人生价值的理念,有意识地关注“雕虫小技”,《中国金鱼文化》《竹刻艺术》《北京鸽哨》《锦灰堆》等书都是其成就的代表作。 |
D.王世襄毕生为追回国宝而努力,收藏了许多宝贝,却在晚年散尽收藏,这表现出他对国家、对传统文化的热爱,也表现出了他豁达的性情。 |
E.这篇人物传记以议论为主,间有记叙,展现了王世襄性格的不同侧面。文章写了王世襄的哪些方面?请加以概括。
王世襄有一句名言:一个人如果连玩都玩不好,还有能把工作干好的吗?而他对自己的评价又是:始终是玩物丧志,业荒于嬉。这两句话是否矛盾?请作简要分析。
这篇传记的标题是“学问源于乐趣,藏宝最终散尽”,既概括出了王世襄的生平,又道出事理,颇有深意。请你就对“学问与乐趣”“藏与散”这两组关系的理解,任选一组,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谁是谁的痛
①几年来,父亲从没到过儿子所在的城市。因为去一次需步行好几里的山路,然后坐几个小时的汽车,再坐十几个小时火车。父亲老了,不舍得花钱,况且还有严重的晕车毛病。当儿子打电话来问能否去参加他的婚礼时,父亲骂道:“混小子,订日子了才给我说,这样的事就是出国我也得去啊!”
②父亲穿上了那件笔挺的西装,把皮鞋擦了一遍又一遍,看着鞋面上映出他满是皱纹的脸,嘿嘿地笑。儿子是这个小山村里第一个大学生,毕业后留在了城市,并且很快成了单位的领导,又找了一个天仙一样的城里媳妇。
③当父亲赶到时,宾馆里早已宾朋满座。儿子亲自开车从火车站把他接来,迅速穿过出出进进的人群,安排他到了一间安静的小屋里,说:“爸,你坐了这么长时间的车也累了,就在这里歇歇吧。”父亲连连说:“我大老远来了,应该见见你的朋友啊!”“今天太忙,以后再说吧!”儿子说着,走了出去,随手把门给关上了。忽然门又开了,儿子探出一个脑袋,“爸,你别乱跑。”紧接着又是关门声。
④婚礼在一片祝贺声中进行着,伴随着一阵喧天的锣鼓,司仪走到前面,宣布所有的亲友就位。然后主婚人证婚人等在接连不断的掌声中送出了自己的祝福。忽然听到一声:“请新郎父亲讲话!”
⑤“来了!”一个声音传来。人们纷纷扭转头,只见一个乡下老头从后面正拨开人群急匆匆地往前面来。这时,有的人已经忍不住笑出声来。只见他挽着西装的袖子,露出了黑黝黝的臂膀。
⑥新郎慌了,快步走到司仪跟前小声地说了什么。只听司仪道:“由于老爷子一路劳顿,嗓子变得沙哑,但他依然带来了对儿子儿媳最真诚的祝福……”儿子走到父亲跟前,皱着眉头小声说:“你怎么这个时候出来了?你不会讲话,心里就没数……”正说着,只听到司仪又高声宣布:“今天,公司的董事长梅先生也来到了我们的现场……”儿子赶紧离开了父亲,笑容可掬地向梅先生迎去……赶到前面的父亲僵立在那里,在众人面前挤出了尴尬的笑……
⑦父亲回家了。他买了好多喜糖分给了乡亲们。晚上,他把妻子的遗像又擦了一遍,说:“老婆子,你交给我的任务完成了。我把咱们的儿子养大,供他上了大学,如今也娶媳妇了。”然后他后退了一步,整了整那身西装,毕恭毕敬地站在那里,大声说:“请新郎的父亲讲话!”接着又向前迈了一步,清晰地背出了自己的贺词。
⑧就在一个月前,父亲就打听到城里人结婚都要让父母讲话的。父亲是个文盲,从没到过隆重的场合。他发誓不能给儿子丢脸,他特意找到本乡最有名的教师,为他写了篇讲话稿,还让人家一句一句地教会他,每天都要背诵一遍。
⑨父亲对着妻子的遗像一口气背了几遍,背着背着,不觉泪流满面……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因为路途遥远,交通不便,加之还要花钱,所以有严重晕车毛病的父亲几年来一直不愿意去儿子所在的城市。 |
B.打电话问父亲“能否去参加”婚礼时,其实儿子的内心觉得父亲不去也可以,而父亲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他必须去。 |
C.第⑥段中,“皱着眉头小声说”这一语言描写,真实地表达出儿子对自己父亲此刻出现在婚礼现场的尴尬、懊恼和愤怒。 |
D.儿子对父亲是有感情的,他于情于理都觉得父亲应该参加自己的婚礼,但是他和父亲之间已经有了隔阂,他不了解父亲对儿子的爱。 |
E.这篇小说以婚礼为线索,深刻揭示了农村与城市的差异,既赞美了农村人的淳朴善良,又流露出对他们缺乏文化的忧虑和无奈。第⑧段插叙的内容在小说中有什么作用?
你认为小说标题“谁是谁的痛”有什么含义?
读完这篇小说你有什么感触?请结合小说的内容谈谈你的看法。(8分))
一辆自行车,能否捍卫城市尊严
李泓冰
一则来自武汉的自行车的小故事,温暖了这个依然凛冽的残冬。
自行车的主人河源启一郎,是一位打算骑车环游世界、救助贫困病患者的日本青年医生。三周前,河源启一郎骑车来到武汉,17日傍晚,他的计划遭遇了意外:自行车失窃了。
按理说,在偌大的城市,偶尔的失窃也在所难免。但是,接下来的故事却给了河源启一郎意外的惊喜。他的朋友19日将此事发到微博求助,很快得到5万博友响应,有人甚至将之提升到捍卫城市尊严的高度。于是,河源启一郎感动地发现,“整个城市都在为我寻找自行车”,自行车最终失而复得……
这个故事,有几个要素不可或缺:失主是外国人士,要周游世界,还是做慈善的——于是这辆自行车的丢失,便显得异乎寻常了。一个偶然事件,也就被放大为关系武汉的国际形象的问题。大家善意地认定,不能让行善的人在武汉吃亏受累。武汉网友和警方的古道热肠由是显得十分可爱。这样一个呵护家乡形象的集体行为,一方面再次显示了强大的“围观”力量,另一方面也是民意可用的丰富呈现。正是拥有如此积极阳光,珍爱家乡形象、国家尊严的国民,中国才有弥足珍贵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才能不断推动社会的发展进步。
只是,要想从根本上捍卫城市的尊严,仅靠一辆自行车的失窃到复得,还远远不够。
“围观”事件圆满结束,这位国际人士享受了一把VIP待遇,感受到网友和警方的热情与仗义。但是,显然不是所有普通市民和游客都有此殊遇。在中国很多地方,自行车失窃司空见惯。虽然不能武断地从丢车频繁就认定一个城市的道德沦丧,治安不好,但这至少反映了城市治安管理方面存在着一些疏漏。而从根本上看,这一顽症的久治难愈,恐怕也和某些行政权力对普通人权益的漫不经心有关。
在中国的城市里,骑自行车的都是什么人?往往是城市中最普通而且收入不丰的劳动者,他们没有话语权,维权能力不强。而对窃贼来说,下手容易、风险低,就算“失手”,小偷小摸也不会被重判。于是,非但警方不重视,包括自行车企业、交通管理部门在内,对自行车防窃装置、防窃措施和出行便利设施,也都懒得严密、贴心地设计。甚至连自行车主,对“失窃”也习以为常。毕竟,不可能人人都享受到“警方迅速侦破”的待遇。
其实,一个城市和国家是否体面,不在于它拥有多少高楼大厦、创造了多少经济奇迹,也不在于其精英人群生活得多么风光,而在于它如何对待最弱势、最无助的普通劳动者。中央领导一再强调,要让人民群众“实现体面劳动”、“活得更有尊严”。小小一辆自行车的命运,某种程度上也是劳动者是否拥有足够体面和安全感的一面镜子。当中国的“张源”、“李源”们也都能获得如此待遇时,我们的城市和国家,才拥有真正的体面。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中国每一个骑车人的故事,都是衡量社会文明水准的一根标尺。
(选自2012年2月22日《人民日报》,有删改)下列关于原文第三、四两段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日本医生河源启一郎的自行车在武汉失窃,在广大网友和警方的帮助下最终失而复得,河源启一郎对此感到意外的惊喜。 |
B.外国友人河源启一郎的自行车在武汉的失而复得,充分显示了武汉地区的道德水准,有力地彰显了武汉的国际形象。 |
C.武汉网民呵护家乡形象的集体行为,显示了强大的“围观”力量,也是民意可用的一种丰富的呈现。 |
D.河源启一郎自行车失而复得说明国人珍爱家乡形象和国家尊严,表明中国有弥足珍贵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
A.自行车是普通劳动者的交通工具,能否受到应有的重视,是劳动者是否拥有足够的体面和安全感的一面镜子。 |
B.要想从根本上捍卫城市的尊严,不能只关注少数特殊人物的权益,而应当更多地关注普通劳动者的权益。 |
C.自行车频繁丢失,并不表明这个城市道德沦丧,治安不好,而只能反映这个城市治安管理的某些疏漏。 |
D.河源启一郎是周游世界的外国人,又是做慈善的,因此在某些人眼里,他的自行车丢失便具有了异乎寻常的意义。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最弱势、最无助的普通劳动者受到社会的高度重视,拥有足够的体面和安全感,城市和国家才拥有真正的体面。 |
B.要帮助需要帮助的外国人,同样要帮助国内的弱势群体,他们没有话语权,维权能力不强,更需要切实的帮助。 |
C.帮助外国友人的行为值得肯定,但不必夸大它的意义,更不必将偶然事件上升到捍卫城市和国家尊严的高度来对待。 |
D.对确实需要帮助的外国朋友,应当全力给予帮助,只是不应该将他们当VIP对待,给予某些超出本国国民待遇的特殊关照。 |
乡村:民族的记忆与想象
雷抒雁
①曾经的乡村,是一卷卷蓝布封皮的线装书,手工刻制的木版文字在薄薄的宣纸上印满了炊烟、古屋、插秧、刈麦,印满了拱桥、溪流、杏花、荠菜;平平仄仄的一些低吟浅唱,长长短短的一些唐诗宋词,都写在卷卷线装书的册页里。
②当然,还有滚滚的征尘,有苛捐猛于虎的悲号,有“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的辛苦劳作,有“田园荒芜胡不归”的呼唤……
③几千年的农耕文化,起根发苗,发展壮大就在农村;农村,刻写着我们民族的记忆和想象。
④商品的繁荣造就了城市。城市的出现,拉开了城乡经济和文化的距离。衣衫褴褛的乡村父母,吃糠咽菜送儿子走进学堂,开始了逃离农村,逃离劳动,逃离贫困与低贱的第一步。
⑤思念乡村的人也有,多是政治上的失意者,商战中的败北者,战场上的伤残者,是激烈的争斗之后寻找宁静地方的疗伤者。乡村以善意的同情接纳了他们,用源源不断的温情和取之不尽的草药为他们医治创伤。而这些受伤者往往如受伤的鸟,强健之后,又挣脱农人的双手飞进城市。却很少有人想去写一部乡村史,像写一部王朝史那样,写乡村的发生、发展和变迁,写农人的劳作、灾难和贡献。
⑥广大的乡村,如今面临一次新的机遇,它将以新农村的面貌出现在中国的大地上。这是一次历史性的变革,是都市前所未有的对乡村的亲情反哺。可是,我还是有一点杞忧。既往的每一次变革,哪怕是最小的,都伤害过乡村的美丽与个性。这一次,会不会也有一些难免的伤损?美丽的村舍被单一的水泥楼房代替,宁静的生活被喧嚣的市声淹没,一卷古朴柔软的线装书,被生生地改造成硬壳子西装书,千姿百态的乡村,成了千篇一律的城镇。
⑦乡村,是我们最后一片诗意的栖居地。保护诗意的乡村,是新农村建设中不可忽视的一个命题。在建设新农村的过程中,注意搜集和整理古老的乡村历史和文化是一个当务之急。我国的乡村以其古老的存在,成为整个民族历史和文化的一部分。许多古老村落历经数千年,保留着深厚的为正史所缺失的宝贵记忆,成为中华民族历史和文化有力的物证。
⑧如山西长治的八义镇,名称源于著名的长平之战,八位义士阻拦赵括草率发兵抗秦,被刚愎自用的赵括杀害;战争结果是赵军大败。此地后来立碑纪念“八义士谏赵处”,村子更名八义村。
⑨像这样一些有趣的记忆,中华大地的许多村子都有。建设新农村,关心和保护,留存乡村古老的文化记忆是十分必要的。不要再如“文革”时期用的那些流行语言替代乡镇街巷的古老名字;更不要用什么“罗马”、”阿拉斯加”之类的崇洋名字改造古老乡村。新农村,一定要是中国式的,与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传承一脉相连的农村。
⑩我们的记忆,想象和情感,还在农村。那里,永远都应是我们诗意的精神家园。我们要让乡村与都市亲近,而不是让乡村的背影渐行渐远。文章一开头说,“曾经的乡村,是一卷卷蓝布封皮的线装书”,请用简洁的语言,对第①②两段中所描绘的“乡村”的特点加以概括。(不超过30个字)
第④段画线的句子说的是什么意思?这个句子妙在哪里?
(1)第⑤段中写思念乡村的种种人,从内容上看有什么作用?
(2)第⑧段中举长治的八义镇为例有什么好处?从全文看,作者对建设新农村有着怎样的思考?
音乐与人生
①这是有关我心灵状态的一则小故事。它没有离奇、曲折的情节,只有牵动心魂的情态。时间是一九七七年和一九七八年冬春之交,地点在北京故宫深深庭院。
②当时,我正在为调动工作疲于奔命,要告别工作了多年的中国农业科学院调往中国社会科学院,内心既惆怅又激动。因为从今以后我要站在哲学的尊前公开说话,并且决心献身于智慧的哲学。
③一个下雪天,我突然萌生独自一人去故宫深院走走的念头。别人游故宫,总爱选择风和日丽的天气,我则喜欢挑一个斜风细雨或纷纷扬扬的落雪天。理由其实很简单:雨雪天的气氛,同故宫的建筑场、历史哲学更为和谐。
④故宫里面游人极少。与其说我是在参观珍宝馆和贵妃的起居室,还不如说我更喜欢在小小的极幽静的庭院内徘徊、踯躅和沉思默想。突然,从安装在屋檐下的小音箱里传出了古琴曲《平沙落雁》,仿佛是随着寒冷的北风,掠过西伯利亚的贝加尔湖、蒙古大草原和长城两千多年的历史山谷,轻轻飘落到皇宫深院里来的。乐声悠扬流畅,让你放下眼前心头的一切,随它去看那平沙无垠、云程万里、群雁翱翔、天际飞鸣的景象,感受那立于苍茫天地间独行旅人的渺远情思。
⑤在这之前,我在音乐厅曾不止一次地听过这首曲子,但都不如这一次感触深。究其原因,不外是我的心境、周围古老建筑场与乐曲的契合。其实,人的心境也是一种场,当音响构成的场、人的心境和周围的环境这三者发生共振的时候,旋律和律动才能打进人的内心,才能荡人心魄,顿起波澜。
⑥传说《平沙落雁》的作者是唐朝诗人陈子昂,也有人考证是宋代毛敏中和明代的朱权。我则倾向于是陈子昂。这是我的感觉告诉我的。我觉得这首古琴曲只能出自陈子昂的手笔。因为他既能写下“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的诗句,当然也就能谱出《平沙落雁》。两者都是千古绝唱,是同一境界的两种表述,就像水和水蒸气的分子式相同,形态各异。《平沙落雁》好比是水蒸气,无形,无象,缥缈得很。
⑦设想陈子昂在晚秋的一天,看见远处山映斜阳天接水,一群南飞的大雁缓缓悠悠地落到沙洲上来歇脚,触景生情,顿起幽思,化作千古绝响。整个曲子的基调好像是由两个对立和矛盾着的主题构成的:动与静,有涯的生命与无限的天地,短暂与永恒,有意义与无意义……
⑧雪仍在下,静悄悄地落在古瓦上,落在古树上,落在贵妃、皇后和太监曾经走过的古道上。《平沙落雁》的古旋律还在周遭回荡着。那么,当年在宫墙内发号施令、享尽人间荣华富贵的皇室成员如今都到哪里去了呢? 这里没有留下他们的足迹,只有皇宫建筑师、木匠瓦匠的作品,只有音乐家创造的旋律,只有大自然的冬去春来叶绿叶黄。
⑨感谢故宫,是它的建筑场帮助我听懂了《平沙落雁》。在故宫,只能播放中国的古筝、古琴曲作为背景音乐,若播放摇滚或美国午餐音乐,准会砸锅,因为气不通,场不对。也多亏了我当时的心境,否则这首曲子就无从入手刻画我波澜起伏的灵魂状态:追求变化,又渴望永恒;想冲决有限,又害怕无限;方向明确,又觉得身在歧路。正是《平沙落雁》给了我一次与自己心灵对话的机会,让我自省,让我不断去追寻生命的意义。
(取材于赵鑫珊的同名散文)下列对文章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第②段交代了作者的生活状态,为下文写听古琴曲生发诸多感触做好了铺垫。 |
B.作者内心惆怅激动,但对于选择从事哲学研究十分坚定,并决心献身于这份选择。 |
C.为了体会故宫的历史哲学意义,作者特意选择了一个下雪天独自走进故宫古建筑群。 |
D.文章所引用的陈子昂的诗句,其意境空阔寂寥,意在表现作者内心的孤寂苍凉。 |
E. 《平沙落雁》让作者心潮起伏,是因为音乐旋律、古老建筑与他此时的心境相契合。第④段中的画线语句写出了《平沙落雁》的哪些特点?
仿佛是随着寒冷的北风,掠过西伯利亚的贝加尔湖、蒙古大草原和长城两千多年的历史山谷,轻轻飘落到皇宫深院里来的。
答:作者认为“音乐与人生”有怎样的关系,请简要分析。
答:作者说:“当年在宫墙内发号施令、享尽人间荣华富贵的皇室成员如今都到哪里去了呢? 这里没有留下他们的足迹,只有皇宫建筑师、木匠瓦匠的作品,只有音乐家创造的旋律,只有大自然的冬去春来叶绿叶黄。”这表现出作者怎样的人生感悟?请联系实际或阅读积累,谈谈你的思考和认识。(不少于100字,7分)
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