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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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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稻的谦卑
杨春山
①贴紧土地,是一种让灵魂匍匐前进的方式。水稻始终以谦卑的姿态呈现在土地上,没有艳丽的花朵,没有高悬的果实,却默默滋养着城市与乡村,滋养着人们平静的生活。年复一年,光阴流逝,乡村的容颜已改,只有谦卑的水稻,依旧在土地上淡淡地飘香。   
②红土高原上的乡村是谦卑的。它用贫瘠而朴实的土地接纳了水稻,接纳了这种庄稼的生长。水稻也秉承了红土高原的品性,不事张扬,沉静地向着土地深处扎下根须,在阳光下显露出真切的面容。   
③盛夏的夜晚,月光如水,悄悄地走向稻田,坐在田埂边,听遍野的蛙鸣协奏,是一件惬意的事。这时的稻田,是静谧的。而水稻就像是一个淡雅的女子,穿着一袭绿裙,躺在沉寂的田野里想着自己的心事;金秋的清晨,微曦初露,轻轻地走进稻田,漫步阡陌间,看灵巧的蚂蚱蹿跳,是一件幸福的事。这时的稻田,是丰盈的。而水稻就像一个朴实的农妇,穿着一身布衣,站在广袤的田野里守着自己的家园。   
④水稻的谦卑是一种宿命,人的谦卑则需要一种顿悟。人们总是期待着向人生的高处行走,而水稻却憧憬着向土地的深处挤压。它的生命力,只有和土地完美结合才能萌发,这让水稻贴紧土地的心思,有了最为生动的注解。   
稻田是一张铺开的大网,网住了农人大把大把的时间,和他们对丰收的期待。大片的稻田,是乡村的希望。炊烟袅袅,是因为水稻的滋养;睡梦沉沉,是缘于水稻的馈赠。水稻仰起面庞,是为了盼望风调雨顺;水稻俯下身子,是为了谋求成熟圆满。乡村和水稻紧紧拥抱在一起,让人们的脸上绽放出灿烂的笑容。   
⑥谦卑,并不是自甘低贱。谦卑是一种宽阔的胸襟,是一种内敛的气韵,是水稻面对乡村的最深依恋。谦卑的事物,往往能够展示单纯和美好。如蚂蚁,用团结体现力量;如小草,用起伏对抗风暴;如游鱼,用慵懒诠释自由。谦卑的土地,心甘情愿接受犁铧的穿透;谦卑的水稻,心甘情愿接受镰刀的切割。犁铧和镰刀闪烁着冰冷的光芒,让土地和水稻感受到一种锐利的痛楚。春种秋收的过程,就是土地、水稻和金属碰撞的过程。人们总是会漠视脚下谦卑的泥土,而对金属投以敬畏的神色和贪婪的目光。土地和水稻的隐忍与厚重,在金属的熠熠光芒面前黯然失色。很多时候,我们会忘记了土地,忘记了水稻,去注视金属散发出的光芒。然而,正是谦卑的土地和水稻,不断地养育着我们,并且,从不向我们索取和提出任何要求。   
7每一束稻穗里孕育的果实,都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命脉。水稻,就这样以隐忍和含蓄的品格,汲取天地的灵气,浓缩自然的精华,彰显生命的本质。它奉献出的粮食,是土地给予人们的厚赠。为此,乡村始终珍视着土地,珍视着水稻,珍视着柴米油盐酱醋茶,珍视着平平淡淡的每一个日子。   
⑧谦卑的土地和水稻,告诉我们应该重视生命的本质,拒绝浮华,选择一种谦卑而真实的姿态生活。为了生活,我们可以步履匆匆,但需要保持着内心的淡定与从容;为了生活,我们必须放弃很多,但不能放弃人生的信仰与尊严。谦卑,就是一种蛰伏待机的过程,在蛰伏中提升能力、积蓄力量,为将来的萌发吸纳更多的地气与阳光。   
9人的一生,应该像一株水稻,在土地的怀抱里生根,长叶,开花,结实。到成熟的时候,低下头颅,就能看到生养我们的土地,依旧是那样的谦卑、宽厚、隐忍和真实。(选自《人民日报》)   
从全文看,水稻的谦卑表现在哪些方面,请简要概括。   
文章的题目为何用“水稻的谦卑”而不用“谦卑的水稻”,二者有何差异?   
简要赏析第⑤段画线的句子。   
本文虽写水稻,却多次提到“生命”“人生”等字眼,请结合文本内容,简要谈谈你从中得到了哪些“生命之思”?

科目 语文   题型 现代文阅读   难度 较难
知识点: 散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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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燕台何处
①自从迁居北京朝阳门外的金台路,脑际常常浮起一个疑问:这金台路的名字因何而起?难道这一带果真是两千多年前燕台的遗址吗?
②想那燕台两千余年前初起时,至多不过是一座黄土垒成的土丘,上面有点砖木结构的简单亭台而已。燕昭王置千金于台上,接待当时的一位高级知识分子郭隗,这件事连同郭隗以讽喻形式讲的那个用重金收买骏马尸骨的传说, 流传了两千余年,燕台也被后世诗人美称为“黄金台”了。
③黄金台的政治价值远远超过了它的实际使用价值。在漫长的旧时代,它曾使多少读书人艳羡过,咏叹过,做过无数回美梦;也曾使多少不得志的文人墨客感慨过,哀伤过,发泄过满腹牢骚。唐初陈子昂登幽州古台,是否就是这座燕台呢?诗人没有留下说明,不得而知。但那“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的千古名句,确是表达了多少苍凉沉郁的情怀。
④以“燕台”或“黄金台”入诗,从唐宋直到明清,俯拾皆是,不可胜计,大都反映了怀千里马之才而不遇、渴望有燕昭王式的明君而不得的心境。元代贡师泰曾愤愤地写道:“黄金买贵满长安,惆怅英雄布衣老。”明代袁中郎在诗中质问:“十载筑台亲礼士,如何止得一人贤?”张明弼更是愁苦地低吟:“于今最贱纵横士,莫倚荒台发浩歌。”数来数去,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的茫茫青史上,筑黄金台以延国士、置重金以收骏骨的事例,似乎的确“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封建时代的知识分子,怀念燕台的故事,期望在盛明之世常能出现招揽人才的黄金台,自然成为“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愿望。“人以国士待我,我必以国士报之”,有没有千金,是在其次的。
⑤然而从古至今,谁也不曾确切地指明燕台的准确位置。元末熊自得所著《析津志》中说燕台“乃后人设置”。明代刘侗、于奕正编著的《帝京景物略》也以为“黄金台,后人拟名也;其地,后人拟地也”。到明代以后,北京城规模日渐恢弘,“京师八景”中才有了“金台夕照”这一景,乾隆皇帝还题了碑。据说解放初期,朝阳门外某工厂施工时,曾经挖到这块碑石,似乎可以坐实了黄金台的下落。然而,各地的“八景”“十景”之中,大抵总有“××夕照”“××落日”之类的名目充数。
⑥有些名胜古迹,是无须去认真寻根究底加以考证的。我们何必去寻查燕台究竟在何处呢?让它伴随着美好的传说,长留在人们的想象和向往中,岂不更好?在北京朝阳门外也好,在南城某一座废寺也好,在固安县也好,在易水东南十八里也好,都无伤大雅。反正历史上曾经有那么一位比较开明的君主,为了招聘能够安邦治国的良才,特为修筑那么一座土台,上置重金,以接待天下士,这就很足以发人遐思了。
⑦每天漫步金台路,想起黄金台,总不免要神思荡漾。我们的历史悠远而且丰富,有置千金以延国士的黄金台,也有一言丧身、株连九族的文字狱。“以古为鉴,可知兴替;以人为鉴,可明得失。”这两种历史现象对我们今天都有借鉴和警戒的好处。想到此,我真想向北京市园林部门提一条建议:不妨在金台路附近的朝阳公园或团结湖公园的假山上,将那块乾隆所题“金台夕照”碑石重竖起来,旁边加个说明牌,介绍一下原委。如果再选几首吟咏燕台的诗词题写在周围,就更能增添韵致了。
⑧自然,这类区区小事,可能有人讥为复古而嗤之以鼻。我却以为,为了继承和恢复历史古城的传统,为首都再增加些文化气息,同时也为了纪念古代燕京文明的开拓者,也许还是值得的,对今人和后人,都会有启迪作用的。在燕台碑石下领略着夕阳余晖,人们从古代读书人空怀报国之心的感慨,想到今天知识分子们有可以大展宏图、纵横驰骋的广阔天地,想到他们那比黄金贵重不知多少倍的爱国丹心,将会感受到与旧时代诗人文士们完全迥异的欣喜之情。
⑨可能还有些有识之士,会联想到正确对待知识分子、认真贯彻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想想中国知识分子的贡献、成就、功绩,关怀他们的现状,也想想这方面还有哪些不足和障碍。(取材于袁鹰的同名散文)
简要回答文章第④自然段引用贡师泰、袁中郎、张明弼等古人诗句的好处。
以“燕台”为例,解释文中“有些名胜古迹,是无须去认真寻根究底加以考证的”一句的含义。
结合文章内容,简要概括作者建议在公园中重竖“金台夕照”碑石的原因。
结合全文,简要分析文章题目“燕台何处”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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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的感兴
我很想追怀自己在浙江的童年,却只记起了一些片段:随着母亲去一个庙里看初期的电影,去曹娥江头看潮水,随着小舅舅到河埠头石桥边的馆子里吃馄饨,那样好吃的馄饨,后来似乎再也没有吃过。如此等等,连不起来,而且越来越模糊了。
于是我怀疑自己是否配称浙江人。
这一次到杭州,住在西湖旁边,又有幸去了绍兴,看到鲁迅故居,还在咸亨酒店里喝了加饭酒,并且站在门外吃了一串油豆腐,上面涂了厚厚一层辣酱,吃着吃着,心里感到不管配不配,我是喜欢这乡土的。
这里主要的色泽是黑与白。黑的瓦顶,白的粉墙,冲洗得发白的石板路,连木柱子也是黑的,谨严、素净,然而空间是庞大的,人有足够的地方可以移动,物件也是厚实可靠的,像那间大大的厨房里的那口大大的腌菜缸,在朴质的生活里有温厚的人情,正如那三味书屋里,既有严厉老师的戒方,又有那顽皮学童的小小乐园,而门前的石板路下则是潺潺的流水。
水是浙江的灵秀所在,是音乐,是想象力。
在鲁迅的艺术素描里不是也有这样的黑泥、白石和绿水的配合么?多么朴质,又弥漫着多大的温情!你看他用笔何等经济,总是短短几句话就勾画出一个实实在在的人生处境,而同时他又总是把这处境放在一片抒情的气氛之内。他是最严格的,又是最温情的,这就使得他最平常的叙述也带有余音。富有感染力——他的闰土成了我们一切人记忆中的童年好友,他的乌篷船成为我们每个人梦里的航船,他的忧郁、愤怒和向往也成为几代读者难以排遣的感情。
看着绍兴的街道、店铺和水乡景色,我以为我对这位大作家多一点了解了。
回到杭州,又是另一番景色,1981年我第一次来,忙于游览名胜,但也抽时间陪一位老友去追寻他年少时代的踪迹,走了一个旧的市区。像是有一家过去很有名的布鞋店,那里依然卖着素净而又雅致的黑面白底的舒服鞋。接着进入一家咸肉店,面前是一条长长的洗得白白的木柜台,上面摆着十几块干干净净的咸肉,随你挑选。这铺子的旧式建筑有高高的屋顶,店堂里空空荡荡的,没有现代肉店那种血淋淋的屠场味道,人们从容选肉,大刀切下去,一段醇厚的咸肉香随之而起。
这次重来,我很想再出去看看那些犹有南宋遗风的街道和店铺,却始终不得空儿,只在汽车里匆匆看了一下中心区的主要街道。在我游历过的城市里,我总觉得杭州是最富于中国人情味的,即使车站旁边的闹市也闹而不乱,人行道上人来人往却不拥挤,同时有一些老铺子老字号还以传统的礼貌待客。
杭州难分市区与郊外。环湖的大道既是闹市,又因西湖在旁而似乎把红尘洗涤了。任何风尘仆仆的远来人也是一见湖光山色而顿时感到清爽。
在阳光下,西湖是明媚的,但更多的时候显得清幽。这次因为就住在湖岸上,朝朝夕夕散步湖畔,总是把湖的各种面容看了一个真切。清晨薄雾下,黄昏夕照里,湖的表情是不同的,沉沉夜色下则只见远岸的灯火荡漾在黑黑的湖水里。千变万化,没有太浓太艳的时候,而是素抹淡妆,以天然而不是人工胜。
在湖岸散步的时候,抬起头来,看到了环湖的群山在天边耸起,也是淡淡的几抹青色。然而它们都引人遐想,给了西湖以厚度和重量。没有人能把西湖看得轻飘飘的,它是有性格的,从而我也看到了浙江的另一面:水固然使它灵秀,山却给于它骨气。
(取材于王佐良的同名散文)
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A.饮食在作者关于故乡的感兴中占有重要地位,根源于作者无法追怀的童年。
B.作者书写的是对故乡的追忆和游历,感物寄兴,表达了对浙江性格的体悟。
C.作者插叙初次游览杭州的经过,揭示了这座城市日常生活中的传统特征。
D.“水”既是浙江灵秀风景的精髓,也是本文组织结构展开叙述的核心线索。

E.文章勾勒出一幅融汇了自然山水、风土人情、历史传承等因素的江南图景。
文中说:“看看绍兴的街道、店铺和水乡景色,我以为我对这位大作多一点了解了。”结合原文,回答下面问题。
①作者从鲁迅的故乡环境中看出了哪些特色?
②作者对鲁迅又多了那些了解?
作者从湖光山色中感受到西湖哪些特点?
有评论者曾用“一切景语皆情语”来概括本文带给读者的艺术感受,请谈谈你对“一切景语皆情语”的理解,并结合本文进行具体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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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穆:一代国学大师
被中国学术界尊为“一代宗师”的钱穆先生最高的文凭仅为高中(尚未毕业),他完全是靠自学成才的。1930年,因顾颉刚的鼎力相荐,他才离开乡间,北上燕京大学,开始任国文系讲师。
钱穆在燕大教大一、大二国文。他以扎实的国学功底和妙趣横生的演讲,赢得了学生们的肯定和欢迎。但是执教一年后,钱穆终因不适应教会大学的环境而辞职南归。
当时的钱穆与顾颉刚两人,在学术地位上相去甚远,其研究方法、学术观点等也不尽一致,但是顾对钱仍是关爱备至,1931年3月18日,他又给北大文学院院长胡适去信,极力推荐钱穆代替自己到北大任教。信中说:“……我想,他如到北大,则我即可不来,因为我所能教之功课他无不能教也,且他为学比我笃实,我们虽方向有些不同,但我尊重他,希望他常对我补偏救弊。故北大如请他,则较请我为好……他所作《诸子系年》已完稿,洋洋三十万言,实近年一大著作,过数日当请他奉览。”
钱穆终于到北大任教了。客观地说,除了顾颉刚的鼎力相荐,这与文学院院长胡适的首肯是分不开的。北大是当时中国最有名的大学,是钱穆心中长久向往的地方。他早年常以未能进入北大读书为憾,此次能到北大执教,自然乐于接受。
钱穆居北平八年,先后授课于燕大、北大等名校,并在清华、北师大兼课,与学术界友人时相切磋。抗战期间,辗转任教于西南联大、武汉、华西、齐鲁、四川各大学。所撰写的《国史大纲》,采取绵延的观点了解历史之流,坚持国人必对国史具有温情和敬意,以激发对本国历史文化爱惜保护之热情与挚意,阐扬民族文化史观,被公推为中国通史最佳著作。
在中国近代学术史上,有两位“但开风气不为师”的思想家,一位是梁启超,一位就是胡适。钱穆在苏州时,就曾与到苏州中学做学术演讲的胡适见过一面。当时胡适是他时时充满敬意、景仰不已的一代学人。钱穆对诸子学的研究,有不少得益于胡适的启发,而胡适对钱氏也“尊敬有加”。钱穆在北大史学系中讲中国上古史(先秦史),有人问胡适关于先秦诸子事,胡适总是说可去问钱穆,不要再问他。
北大学风自由,教师在课堂上提出自己的观点,学生常设疑问难,竞相争论。当时学术界讨论老子问题日趋热烈,胡适主张老子在孔子前,因孔子曾问学于老子;而钱穆、顾颉刚则主张老子在孔子后。三位先生在课堂外互相讨论学问,是朋友;在课堂中则把自己的学术主张灌输给学生,并且当众批评对方的观点。比如胡适对钱穆的《刘向刘歆父子年谱》的考据谨严,十分佩服,常常对学生们做义务的宣传;但是,在课堂上,他对钱穆等人的关于老子和《老子》一书的时代论争,却也慷慨陈词,奋力抨击。钱穆在讲课中,也随时联系批评胡适的一些论点,常说:“这一点胡先生又考证错了。”学生们或主胡说,或赞钱说,彼此争论不断。
钱穆在北大讲授通史课,事实性强,不骋空论,有据有识,简要精到,并能深入浅出,就近取譬。如他比较中西文化,喻秦汉文化犹如此室的四周遍悬万盏明灯,打碎一盏,其余犹亮;罗马文化为一盏巨灯,熄灭了就一片黑暗。当时钱穆将通史课的教室设在北大梯形礼堂,面积是普通教室的三倍,“每一堂近三百人,坐立皆满,盛况空前”。课堂之大,听众之多,和那一排高似一排的座位,衬得下面讲台上穿着长衫的钱穆似乎更矮小了。但这位小个儿导师,却支配着全堂的神志。一口洪亮的无锡官话,震撼着在座的每一位学生的心。他自己也说过,他上课“几如登辩论场”。他对问题往往反复引申,旁征博引,使大家惊异于其渊博,更惊异于其记忆力之强。在北大,他与胡适都因以演讲的方式上课而驰名学校,成为北大在最叫座的教授之一,在学生中即有“北胡南钱”之说。
(摘编自《名人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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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穆,1895年出生于江苏无锡,9岁入私塾,13岁进入常州府中学堂学习。1911年,因辛亥革命被迫辍学,后自学成才。1930年后,历任燕京、北京、清华、四川、齐鲁、西南联大等大学教授,后曾任江南大学文学院院长。1949年迁居香港,其间创办新亚书院。1965年正式卸任新亚书院校长,应聘马来西亚大学,前往讲学。他在中国教育战线上奋斗了70余年,其中从事高等教育工作50余年,积累了丰富的教育实践经验。他的教育思想对当时以至现在的中国教育界都有着深远的影响。
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钱穆在北平先后授课于燕大、北大、清华、北师大等名校,抗战期间,辗转任教于西南联大、武汉、华西、齐鲁、四川各大学,有着丰富的教学经历。
B.在北大,教师在课堂上可以把个人的学术主张灌输给学生,如钱穆和胡适在课堂上分别表明老子在孔子前和老子在孔子后的观点。
C.本文语言平实,多处提到钱穆本人的话,例如在北大讲授通史时,用生动的比喻对中西文化进行了比较,认为中国文化优于西方文化。
D.钱穆与胡适一样因以演讲的方式上课而驰名北大,在学生中即有“北胡南钱”之说,他上课“几如登辩论场”,他能够支配全堂的神志,震撼学生的心。

E.本文通过记述钱穆治学中的一些经历,重点描写了他在北大任教的往事,为我们讲述了“一代宗师”的授课风采和贡献,表现了作者对钱穆的敬佩之情。
钱穆先生被称为“一代国学大师”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钱穆之所以能成为“一代宗师”,除靠自学外,还有哪些原因?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叙写了顾颉刚和胡适两人与钱穆之间不同寻常的交往,请结合全文,谈谈你对此的看法。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西方人对诚信的理解与中国基本一致,都包含诚实无欺、讲究信用、信守诺言等意思。在西方,历来把讲诚信、守信用、不撒谎作为经典训言。
古罗马人把诚信概念作为罗马法的基本原则,并贯穿于整个法律体系中。古罗马法规定,善意和诚信是有效缔结契约的前提,具有欺诈故意的行为,或者是因不讲诚信而被法律认定为“不名誉”的人的行为,是无效的行为。在古罗马的国际法中,诚信原则是处理城邦之间关系的法律准则。在国际关系中,当时占统治地位的决定性因素就是信义。也就是说,古罗马人在对外贸易中,商业道德的支柱是诚信,古罗马法把诚信上升为国际法律原则。诚信渗透于经济关系中,规范着经济活动,如果遇到了阻力,外国人可以到所在地法院请求法律的保护,法院按诚信原则和法律规则做出公正的判决,法官是诚信的守护神。
西方的契约诚信还可以追溯到西方基督教从希伯来那里学来的犹太教传统。在《旧约·出埃及记》中,耶和华与以摩西为首的犹太人立约,其主要内容是十戒。在十戒中,将“不作伪证”作为基本的道德戒律。
在基督教的历史上,犹太人作为“上帝的选民”,原本就应得到上帝的眷顾。但是历史上的犹太民族却历经苦难,犹太人将自己的遭遇归结为对上帝的背弃,这是一种失信的报应。《圣经》中说:“凡遵守他的约和他法度的人,耶和华都以慈爱诚信待他。”那么反过来说,凡是背弃他的约和他法度的人,耶和华必然不再眷顾他。不管犹太人的遭遇和他们背弃上帝之间有无必然联系,我们都可以发现,这种诚信意识早已渗透进西方文明的精神内核中。
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契约诚信观也随处可见。社会契约论的先行者格劳修斯就指出:守约是人的本性,人们订立契约,就会产生民法。他认为“有约必践,有害必偿,有罪必罚”。霍布斯进一步认为:守约为正义之源,无契约即无谓正义,有约而不遵行即为不义。
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诚信是成熟市场的基本标志,是建立健康市场秩序的基础。德国经济学家马克斯·韦伯曾提出“信用就是金钱”,提示诚信对于市场交易行为的重要意义。美国著名的政治家、科学家富兰克林也认为,保持良好的信用和信誉,可以让只有少量财富的人,更好地利用别人的财富发财致富。
西方国家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十分注重诚信,因为一旦有不诚信行为,则会带来一系列不堪设想的后果。如在英国,公共服务机构如银行、税务局、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邮政电信部门等,都有记录失信行为的“黑名单”,企业或个人一旦被列入“黑名单”,以后在各种经济活动和社会交往中将四处碰壁。因此,从失信的代价上考虑,西方人会自觉地注重诚信行为,可以说,西方的诚信观更多的是一种理智的选择。
虽然在中国传统伦理文化中,并不缺乏诚信的思想资源,但中国古代的诚信更强调人的操守和自律。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强调依法治国的今天,和西方的契约与法治文化传统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西方诚信观念显得尤为重要。
(节选自2014年9月17日人民网《法治与市场经济之基》)
下列关于“诚信”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对于诚信,西方人与中国人的理解基本相同,都包含诚实无欺、讲究信用、信守诺言等意思,并把讲诚实、守信用、不撒谎作为经典训言。
诚信在西方文明中历史攸久,在《旧约·出埃及记》中就有所表述,“十戒”中的“不作伪证”体现了诚信的要求,并作为基本的道德戒律。
诚信概念作为古罗马法的基本原则,贯穿于整个法律体系中,在古罗马的国际法中,诚信原则还是处理城邦之间关系的法律准则,是国际法律原则。
诚信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可以看作是成熟市场的基本标志,对建立健康市场秩序极为重要,“信用就是金钱”正体现了这一点。
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古罗马法中,把欺诈故意的行为,或者是因不讲诚信而被法律认定为“不名誉”的人的行为认定为无效的行为,体现了善意和诚信是有效缔结契约的前提。
古罗马时代,在对外经济贸易中,如果遇到阻力,外国人可以到所在地法院请求法律的保护,这是因为古罗马法将诚信渗透于经济关系中,规范着经济活动。
关于契约诚信观有不尽相同的观点。格劳修斯认为守约是人的本性,只要人们订立契约,就必须去遵守。霍布斯认为守约是正义之源,不管是无契约还是不遵行契约都是不正义的。
马克斯·韦伯认为诚实守信对于市场交易行为极其重要,认为保持良好的信用和信誉,可以让人更好地利用别人的财富从而发财致富。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在西方,不管是基督教中的诚信意识还是法律中的诚信原则,或者各种各样的契约诚信观,都体现了西方丰富的诚信思想。同样,在中国传统伦理文化中也并不缺乏诚信思想。
历史上的犹太民族历经苦难,犹太人认为自己的遭遇与对上帝的背弃之间存在必然联系,认为这是对上帝的失信行为的报应,所以得不到上帝的眷顾。
西方的诚信观更多的是一种理智的选择,表现在西方人会自觉地注重诚信行为,这是因为一旦有不诚信行为,则会带来一系列不堪设想的后果。
与西方的契约和法治文化传统紧密联系相比,中国古代的诚信更强调人的操守和自律。从中可以看出中国的诚信不如西方,所以我们要改善古人的诚信精神。

阅读下列的文字,完成文后各小题。
记忆力申 平
这帮老人家都已年过六旬了,这日却突发奇想,要搞小学毕业50周年同学会。50年,整整半个世纪。岁月的风霜早已染白了他们的头发,揉皱了他们的面庞,如今他们再见面,彼此还能认得出来吗?他们是否把珍贵的少年时期的友谊埋藏心底?
于是就打电话、发通知,足足折腾了半个月,还真的把人给弄齐了。全班除4人提前去了另一个世界聚会以外,其余41人都答应一定来。
聚会选在一家酒店的一楼,门口挂了标语和彩球,显得非常隆重。来得最早的当然是几个发起者。他们发现,这家酒店的服务真不错:门外有侍应生开门;一进大厅,服务员就把热毛巾递了过来;还有一个提着篮子的小老头儿,给每个人都发一包纸巾。显然,这是为他们流泪准备的。发起者连连赞叹:好,真是想得太周到了。
同学们陆续来到。每一个人的到来,都会引发一阵激动。大家先是静静审视来人,然后突然有个人叫出了他的名字,于是就是一阵欢呼,就是一阵热烈拥抱。也有一些人实在认不出来了,但当他自己一报家门,大家立刻恍然大悟。这种激动就更热烈,因为其中还包含着惊喜。
想想吧,50年一聚,容易吗?人生会有第二个50年吗?昔日的少年,今天的老人,你拉着我的手,我搂着你的腰,说啊、笑啊、哭啊……那场面真的是太感人了。
那位小老头儿发给大家的纸巾真的派上了用场,而且有人发现,这个小老头儿竟然也被他们感动得热泪纵横。他也频频用篮子里的纸巾擦自己的眼睛。
激动过后,发起者开始清点人数,发现已经来了40人,就差一个人没有来。大家都在询问:他是谁呢?
那个提着篮子的小老头儿此时突然放下了篮子,走上前来说:是我啊,你们谁都没有把我认出来啊!
“刷”地一下,众人齐齐把惊讶的目光向他射去:你?你是谁啊,有没有搞错啊?
小老头儿在40双眼睛的审视下有点发窘,他急忙挺了挺腰,大声地说:我是陈大福啊,你们再看看、再想想。
发起者赶紧去查名单,果然有陈大福这个名字,可是……40双眼睛又从头到脚把他审视了半天,有个发起者忍不住说:你不是酒店……干这个的吗?他指了指老头儿的篮子。接着他又说:你别开玩笑,我们可是同学聚会……
小老头儿就显得有点着急:我知道是同学聚会,这种事情谁会冒充啊。我明明就是陈大福嘛,你们睁大眼睛好好认认嘛!小老头儿随后又有点委屈地嘟哝道:这纸巾是我自己给大家买的——酒店还管你这个!
于是40双眼睛再次聚焦,恨不能看穿了他的骨头,可结果还是失望地摇头。小老头儿这回可真有点急了,他说:你们的记忆力……怎么这么糟呢?你们仔细回忆一下,那时咱班每天是谁最早来搞卫生的?你们再想想,学校开运动会,是谁给你们看衣服,是谁给你们打开水?班里组织劳动,又是谁干得最卖力气……
众人仍然半信半疑。突然,一个女同学尖叫了起来:哎呀,我想起来了,他的确是陈大福,他是我们的同学啊!
众人就一齐把目光投向女同学,显然希望她拿出证据来。女同学就有点兴奋地说:大家还记不记得,有一次他偷了学校附近农民的地瓜,让人家抓住,押到学校门口来示众…
噢——!众人齐发一声喊,他们的记忆闸门一瞬间呼啦啦全部打开。现在再看陈大福,怎么看怎么像他们的同学了。
但是此时的陈大福却没有半点兴奋,反而像中了枪一样痉挛了一下,他张大嘴巴,面部扭曲,用颤抖的声音说:天哪,你们还记着这件事啊!我做了那么多好事,就是想让你们忘了这件事,可是你们太……太伤人了!
陈大福慢慢转过身去,提起他的篮子,摇晃着向门外走去,任凭后面喊破了嗓子,他也一直没有回头。
小说第一段写到这群老人“岁月的风霜早已染白了他们的头发,揉皱了他们的面庞,如今他们再见面,彼此还能认得出来吗?他们是否把珍贵的少年时期的友谊埋藏心底?”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联系全文,请简要概括小说人物之一的陈大福的形象。
本文标题为“记忆力”,有什么深刻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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