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凄凄去亲爱 泛泛入烟雾
于青
(1)离开了父亲阴沉的旧宅,离开了母亲有许多清规戒律的洋房,张爱玲感到了一种心身自由的舒畅。尽管复杂的家庭纠纷已使她的人生观蒙上了灰色,但她仍旧在同学中是一个沉默的女孩。但热爱生命,对世界充满了新奇与兴趣的爱玲却渡过了她生命中生动的一页。
(2)香港是一个商埠,那里集中了殖民文化的浮华与喧嚣。爱玲的同学中,多半来自印度、马来西亚、英国以及欧亚混血等富足的华侨之女。这里的生活气氛轻松而又明快,张爱玲与好友炎樱常常沉浸在日常生活里具体的乐趣中,一起看电影,一起吃冰淇淋,一起去跳舞。张爱玲最初的学习日子里,充分享受着生命的精美。
(3)但这一切,并没有影响张爱玲的志向,张爱玲在沉闷的家庭里曾悟出她的做人之道:“一个人假如没有什么特长,最好是做得特别,可以引人注意。我认为与其做一个平庸的人过一辈子清闲生活,终其一身,默默无闻,不如做一个特别的人,做点特别的事,大家都晓得有这么一个人,不管他人是好是坏,但名气总归有了。”在这种人生观的影响下,张爱玲的学生生活充满了计划。她与炎樱随意任性的性格不同的是,读书十分勤奋,甚至到了发奋的程度。她天生的聪颖和后天的努力,以及她的早熟及其世故,使她在花样年华便能揣摩每一个教授的心思,所以每一门功课总是考第一。甚至有一位先生对她说:他教了十几年的书,没有给过别的学生似张爱玲这样高的分数。张爱玲连得了两个奖学金,不是香港战乱爆发,她很有希望被送到英国去继续深造。在这样的发奋下,她的英文出奇之好,好过中文。她的姑姑也赞叹她是:“真本事,随便什么英文书,她能拿起来就看,即使是一本物理或化学。”并非说她看内容,她是看里面的英文写法。于是她的英文写得流利、自然、生动、活泼。这为她后来回上海谋生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4)由于张爱玲的同学中阔人太多,张爱玲更是沉默寡语,冷眼审视。她的社交范围不广,只是同好友炎樱亲如手足。经炎樱的介绍,她认识了几个人物,其中有一个嫁过几次不同人种的广东女子麦唐纳太太,这女人后来便成为《连环套》中的主人公霓喜,还有一个本分的英国教师,罗杰安白登,这便是《沉香屑》中娶了中国女孩的罗杰先生。因为此时的爱玲纯粹是冷眼旁观,这些人物给了她深刻的印象,他们好像活泼地嵌入了爱玲的脑海里。
(5)香港大学三年级时,香港战争爆发。张爱玲在对这段经历的回忆时做了一个比喻:“是像一个人坐在硬板上打瞌盹,虽然不舒服,而且没完没了地抱怨着,到底还是睡着了。”张爱玲却没有睡着。战争的种种恐怖都清晰地刻在她的脑海里。她经受过家事变迁,人情冷暖,但枪声炮火给予她的刺激却是空前的。认识的人,不认识的人,就躺在自己的身边,眼前穿梭般来去血肉横飞的人们,耳边是枪鸣炮轰,张爱玲的心收得更紧了,她把自己牢牢地关紧,处乱世于不惊,居险境于平和,竟在炮火中又重新读了《官场现形记》,仅仅担心的是能不能够读得完。除此之外,便冷眼观察乱世中的人生,此时的人生如同唐诗所形容的“凄凄去亲爱,泛泛入烟雾”。许多人耐不住这空虚和绝望,而急急结婚了。张爱玲亲眼目睹了一对男女在空袭中却要借车子去领结婚证。望着并不十分“善眉善眼“的男人和亦不超凡出众的新娘,爱玲的思绪总是围绕着“生命到底是什么”反复思忖着。也许在此时,她已孕育出几年后震惊文坛的杰作《倾城之恋》。
(6)休战后,张爱玲在“大学堂临时医院”做看护,她自己追忆着自己是一个不负责任的,没有良心的看护。她对病人的态度冰冷,因为看到生命在他们那里受难。受难的生命在张爱玲那里从根本上是不容的。她理念中的生命,应该是享用,各种各样的,从颜色到味觉,都应如此。然而现实中的生命处处是受难,她见过在战争中只剩下饮食男女这两项本能的大学生,看见了战后人们食欲的变态享受,使香港成为空前的美食城,看见了刚经过战乱就开女学生玩笑的日文教授,她终于得出结论:想做什么,立刻去做,都许来不及了。“人”是最拿不准的东西。
(7)这一段香港大学的学习生活和战事,为张爱玲走上文坛准备好了良好的思想基础。这一期间,她像一株正在吸收养分的青竹,各种各样的养料她皆能消化,以丰富自己不多的阅历所总结的经验。她总是奇特的,奇特地认为:脏与乱与忧伤之中,到处会发现珍贵的东西,使人高兴一上午,一天,一生一世。从张爱玲以后创作中可以看出,这样的一段生活,是让她“高兴”了良多时辰的。她不久的文坛盛名,便是从这片“脏”与“乱”中拨节而出的。
(8)一九四二年,张爱玲从香港回到上海。上海文坛从此捧出了一颗耀眼的新星。
(选自于青《张爱玲传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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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张爱玲,中国现代作家,原籍河北省唐山市,原名张煐。1920年9月30日出生在上海公共租界西区一幢没落贵族府邸。1924年,张爱玲开始私塾教育。1928年,随父亲返回上海,开始学习绘画,英文和钢琴,并开始读《三国演义》《西游记》《七侠五义》等古典名著。1930年入黄氏小学插班读六年级。改名为张爱玲,同年父母协议离婚。
②我是一个古怪的女孩,从小被目为天才,除了发展我的天才外别无生存的目标。然而,当童年的狂想逐渐褪色的时候,我发现我除了天才的梦之外一无所有——所有的只是天才的乖僻缺点。(摘自张爱玲的《天才梦》)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张爱玲历经坎坷,经受了家庭的变迁,领略了人情的冷暖,还遭遇了无情的充满死亡的战乱。 |
B.张爱玲在“大学堂临时医院”做看护,不负责任,对病人态度冰冷,是一个没有良心的看护,其原因是她内心与现实的激烈冲突。 |
C.张爱玲身处乱世平和不惊,即使战乱爆发,也没有完全抱怨,战争的恐怖让她睡不着并清晰地刻在脑海,对她的影响巨大。 |
D.家庭沉闷的气氛和复杂的纠纷,香港浮华喧嚣的殖民文化,以及大学的同学中多是有钱的闲人,致使张爱玲沉默寡言,冷眼旁观。 |
E.张爱玲读大学时,每门功课总是考第一,这是因为她天生聪明,后天勤奋努力,还有能揣摩教授的心思。
(2)张爱玲在香港的经历,为她以后的文学创作奠定了哪些良好的基础?
(3)请简要概括张爱玲的性格特点,并结合文章内容进行分析。
(4)文章第(3)段画横线的部分写到了张爱玲的“做人之道”,请结合你对文章的理解和对人生或生活的认识,谈谈自己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我的四季
张洁
生命如四季。
春天,我在这片土地上,用我细瘦的胳膊,紧扶着我锈钝的犁。深埋在泥土里的树根、石块,磕绊着我的犁头,消耗着我成倍的体力。我汗流浃背,四肢颤抖,恨不得立刻躺倒在那片刚刚开垦的泥土之上。可我懂得我没有权利逃避,在给予我生命的同时所给予我的责任。我无须问为什么,也无须想有没有结果。我不应白白地耗费时间。去无尽地感慨生命的艰辛,也不应该自艾自怜命运怎么不济,偏偏给了我这样一块不毛之地。我要做的是咬紧牙关,闷着脑袋,拼却全身的力气,压倒我的犁头上去。我绝不企望有谁来代替,因为在这世界上,每人都有一块必得由他自己来耕种的土地。
我怀着希望播种,那希望绝不比任何一个智者的希望卑微。
每天,我望着掩盖着我的种子的那片土地,想象着它将发芽、生长、开花、结果。如一个孕育着生命的母亲,期待着自己将要出生的婴儿。我知道,人要是能够期待,就能够奋力以赴。
夏日,我曾因干旱,站在地头上,焦灼地盼过南来的风,吹来载着雨滴的云朵。那是怎样地望眼欲穿、望眼欲穿呐!盼着、盼着,有风吹过来了,但那阵风强了一点,把那片载着雨滴的云吹了过去,吹到另一片土地上。我恨过,恨我不能一下子跳到天上,死死地揪住那片云,求它给我一滴雨。那是什么样的痴心妄想!我终于明白,这妄想如同想要拔着自己的头发离开大地。于是,我不再妄想,我只能在我赖以生存的这块土地上,寻找泉水。
没有充分地准备,便急促地上路了。历过的艰辛自不必说它。要说的是找到了水源,才发现没有带上盛它的容器。仅仅是因为过于简单和过于发热的头脑,发生过多少次完全可以避免的惨痛的过失——真的,那并非不能,让人真正痛心的是在这里:并非不能。我顿足,我懊悔,我哭泣,恨不得把自己撕成碎片。有什么用呢?再重新开始吧,这样浅显的经验却需要比别人付出加倍的代价来记取。不应该怨天尤人,会有一个时辰,留给我检点自己!
我眼睁睁地看过,在无情的冰雹下,我那刚刚灌浆、远远没有长成的谷穗,在细弱的稻杆上摇摇摆摆地挣扎,却无力挣脱生养它,却又牢牢地锁住它的大地,永远没有尝受过成熟是什么一种滋味,便夭折了。
我曾张开我的双臂,愿将我全身的皮肉,碾成一张大幕,为我的青苗遮挡狂风、暴雨、冰雹……善良过份,就会变成糊涂和愚昧。厄运只能将弱者淘汰,即使为它挡过这次灾难,它也会在另一次灾难里沉没。而强者会留下,继续走完自己的路。
秋天,我和别人一样收获。望着我那干瘪的谷粒,心里有一种又酸又苦的欢乐。但我并不因我的谷粒比别人干瘪便灰心或丧气。我把它们捧在手里,紧紧地贴近心窝,仿佛那是新诞生的一个自我。
富有而善良的邻人,感叹我收获的微少,我却疯人一样地大笑。在这笑声里,我知道我已成熟。我已有了一种特别的量具,它不量谷物只量感受。我的邻人不知和谷物同时收获的还有人生。我已经爱过,恨过,欢笑过,哭泣过,体味过,彻悟过……细细想来,便知晴日多于阴雨,收获多于劳作。只要我认真地活过,无愧地付出过。人们将无权耻笑我是入不敷出的傻瓜,也不必用他的尺度来衡量我值得或是不值得。
到了冬日,那生命的黄昏,难道就没有什么事情好做?只是隔着窗子,看飘落的雪花,落漠的田野。或是数点那光秃的树枝上的寒鸦?不,我还可以在炉子里加上几块木柴,使屋子更加温暖;我将冷静地检点自己:我为什么失败,我做错过什么,我欠过别人什么……但愿只是别人欠我,那最后的日子,便会心安得多!
再没有可能纠正已经成为往事的过错。一个生命不可能再有一次四季。未来的四季将属于另一个新的生命。
但我还是有事情好做,我将把这一切记录下来。人们无聊的时候,不妨读来解闷,怀恨我的人,也可以幸灾乐祸地骂声:活该!聪明的人也许会说这是多余;刻薄的人也许会敷衍出一把利剑,将我一条条地切割。但我相信,多数人将会理解。他们将会公正地判断我曾做过的一切。
在生命的黄昏里,哀叹和寂寞的,将不会是我!结合全文,分别概括人生四季的含义。
答:第六段写道:“不应该怨天尤人,会有一个时辰,留给我检点自己!”请根据这句话,回答下面问题。((4分)
(1) “不应该怨天尤人”是针对什么现象而言?
答:
(2)“一个时辰”具体指的是什么时候?如何理解“检点自己”?
答:在本应收获的季节,收获的是“干瘪的谷粒”,却又有“新生”的感觉。作者为什么有这样的感觉?
答:
阅读下面的现代文选段,完成下列各题
曲曲折折的荷塘上面,弥望的是田田的叶子。叶子出水很高,像亭亭的舞女的裙。层层的叶子中间,零星地点缀着些白花,有袅娜地开着的,有羞涩地打着朵儿的;正如一粒粒的明珠,又如碧天里的星星,又如刚出浴的美人。微风过处,送来缕缕清香,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这时候叶子与花也有一丝的颤动,像闪电般,霎时传过荷塘的那边去了。叶子本是肩并肩密密地挨着,这便宛然有了一道凝碧的波痕。叶子底下是脉脉的流水,遮住了,不能见一些颜色;而叶子却更见风致了。对《荷塘月色》的评价最准确的一项是()
A.林黛玉在《咏海棠》中有句好诗:“借得梅花一缕魂”,可见花魂就在一缕香中,《荷塘月色》中突出表现荷花“送来缕缕清香”,可谓深得荷花精神。 |
B.天上、地上、远处、近处、高处、低处、明处、暗处、树上、水中,构成了一幅幽静、淡雅、朦胧、柔和、美丽的水墨画。 |
C.荷花出淤泥而不染,月光皎白而无暇,取荷花,又取月光,选材实在精当。 |
D.状难状之景,如在眼前;写不尽之意,见于言外。 |
这段文字写景很有层次,试用简洁的语言概括各层描写的对象。
答: ()——()——()——()“微风过处,送来缕缕清香,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这句话用诉诸听觉的音乐来比喻香味,你觉得这样合理吗?为什么?
答:
雨洒梅花岭
郑纯方
扬州的雨,是多情的泪,纷纷扬扬挥不去。当地人说,扬州一旦下起这样的雨,不见雪花不会晴。偏就在这样的日子里,我一心要去拜谒史可法纪念馆。淋湿的不仅是衣襟,还有凝重的心。也许天公通晓了人意,泪水也有些禁不住似的。
史可法纪念馆原名史公祠,坐落在广储门外梅花岭畔。梅花岭,多么富有诗意的名字。我想象着那素洁的梅花瓣上应当浸润着点点血色霞光。冬天还未到,梅花初含苞,正好啜饮着雨汁做一点精神上的准备吧。我缓步跨进纪念馆大门,恍然觉得开封与扬州就近在咫尺了。仿佛英雄史可法伸开巨大的臂膀一搂,两座历史名城就亲如兄弟般地拥抱在一起了。因为,史可法是开封(祥符)人,却为保卫扬州而壮烈殉国,岂不是一个人连起了千里之遥两座城么?
其实,史可法的确一人成全了两座城池。
先说开封。一个地处中原的历史文化名城,多少年来尽管历史地位不断下滑(由都城而省会而省辖市),始终有“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的那么一种皇城人的派头。这里不缺少帝王将相文韬武略。不缺少才子佳人风花雪月,就是一个普通的市民也多少带点儿精明、算计、义气,外加上显而易见的自负自居。这里出过眼睛向下、虚心向孟子请教治国之道的梁惠王;出过能言善辩、纵横天下的一代奇才张仪;出过招贤纳士、重用人才的信陵君:出过因为一首《黄鹤楼》诗让诗无敌的李白刮目相看的崔灏;出过执法如山、铁面无私的清官包拯(但包拯不是开封人,是合肥人);出过忠诚爱国、一门英烈的杨家将(杨家将也不是开封人,是山西人);也出过号称“南秋 (瑾)北刘”中的女革命家刘青霞。它所欠缺的大约也就是燕赵之士的那种慷慨悲歌、大义凛然的英雄大气吧!但恰好又由史可法填补了这项空白。他在扬州仅仅十天的时间,却用生命完成了开封人另一面性格的辉煌展示:忠诚、爱国、大义、爱民,清正廉洁,文武全才,视死如归。宛如女词人李清照因为“人比黄花瘦”等绮丽词章被冠以婉约派之名,终于也有了“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的金刚怒目式。这倒是开封人更可引以为傲的一个资本。
再说扬州。在许多人的印象里,扬州是一个“烟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自古以来就是达官贵人、诗家墨客诗酒游乐的地方。晚唐诗人杜牧可以说才华横溢,时人把他与李商隐并称“小李杜”,名声可谓高矣。他曾应淮南节度使牛僧孺之邀,赴扬州任节度推官,后转为掌书记,监察御史里行。牛十分器重颇有才华的杜牧,“凡文词之事,皆出书记”,对外接待答辩,也委托他办。可是杜牧并没有好生地做官,却与娼楼歌妓每每交好,很有点儿“锦袍玉带多拘谨,乐不思蜀醉此生”的味道了。直到后来离开了扬州,仍念念不忘那里的歌舞宴乐,眷恋之情萦绕于心。有诗为证: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未凋/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红楼梦》中写的黛玉的父亲林如海也曾是扬州一位负责盐运的官员,当年林府乃是这里的名门望族,据说他的政绩和名声都不错。林黛玉在病入膏盲时还念念不忘梦里扬州,不住地感叹;父母若在,南边的景致,春花秋月,水秀山明,二十四桥,六朝遗迹……诸事可以任意。曹雪芹笔下的大观园,相传也是以扬州的园林为背景的。这里的秀丽风光也多是与诗人居士等有着不解之缘的。凡此,扬州之美、之秀、之文、之雅、之风流、之享乐等等,应有尽有了,惟一缺憾的仍是史可法这样的大丈夫气概也!所以,短短的扬州十日,绝不仅仅是史可法全其名节、成为一个时代大英雄的特别时段,也是历史给予扬州一个机遇,得以展现刚烈强悍、威武不屈的性格风采。偶尔露峥嵘,就消除了一漫长的历史误会:除了“烟花三月”,还有“绿扬喋血”!这也许就是扬州那场大悲剧的喜剧余音。见仁见智,大约总不是一个开封旅游者的牵强附会吧。
还应该感谢那位写出千古名剧《桃花扇》的孔尚任先生。生活窘迫,不得不卖掉心爱的马,穷得几乎“离唱莲花落不远”的程度,他仍旧大义凛然地写出了史公“为国事,不顾残躯”的壮哉之气:领着一枝兵/和他三家傲/似垒卵泰山压倒/你站住繁华二十四桥/竹西明月夜吹箫/他也想隋堤柳下安营巢/不教你蕃嫠观独夸琼花少/谁不羡扬州鹤背飘/妒杀你腰缠十万好/怕明日杀声咽断广陵潮。他不拘史实,让史公在恨与爱的痛彻肺腑中“看江山换主,无可留恋”而慨然沉江殉国。因为史可法,开封与扬州可以说同时完成了自己的城市性格史,找回了久藏于内的精神主体。所以,它是英雄用生命写下的血色诗篇的一个不容忽视的宏观题旨啊!
暮秋时节,扬州多雨。那雨总是不停地洒落在郁郁葱葱的梅花岭上。古老的梅花岭耸起英雄的脊梁,便将那雨点点吸入冬梅的苞蕾,一经雨收雪飞,漫岭的梅花吐艳流芳,于是,扬州便绽开了最美的笑容。阴雨绵绵的日子,作者为什么仍然“一心”要去拜谒史可法纪念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这也许就是扬州那场大悲剧的喜剧余音。”结合上下文,说说这句话在文中的含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什么说“史可法的确一人成全了两座城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文章最后一段描写了扬州的雨中梅景,这段描写有什么作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代文阅读(9分,每小题3分)
人生的四种境界
张世英
按照人的自我发展历程、实现人生价值和精神自由的高低程度,人生境界可分为四个层次,即欲求境界、求知境界、道德境界和审美境界。
最低境界为“欲求境界”。人生之初,在这种环境中只知道满足个人生存所必须的最低欲望,故以“欲求”称之。当人有了自我意识以后,生活于越来越高级的境界时,此种最低境界仍潜存于人生之中。现实中,也许没有一个成人的精神境界会低级到唯有“食色”的欲求境界,而丝毫没有一点高级境界。以欲求境界占人生主导地位的人是境界低下而“趣味低级”的人。
第二种境界为“求知境界”。在这一境界,自我作为主体,有了进一步认知作为客体之物的规律和秩序的要求。有了知识,掌握了规律,人的精神自由程度、人生的意义和价值就大大提升了一步。所以,求知境界不仅从心理学和自我发展的时间进程来看在欲求境界之后,而且从哲学和人生价值、自由之实现的角度来看,也显然比欲求境界高一个层次。
第三种境界为“道德境界”。它和求知境界的出现几乎同时发生,也许稍后。就此而言,把道德境界列在求知境界之后,只具有相对的意义。但从实现人生意义与价值的角度和实现精神自由的角度而言,则道德境界之高于求知境界,是不待言的。发展到这一水平的“自我”具有了责任感和义务感,这也意味着他有了自我选择、自我决定的能力,把自己看作是命运的主人,而不是听凭命运摆布的小卒。但个人的道德意识也有一个由浅入深的发展过程;当独立的个体性自我尚未从所属群体的“我们”中呈现出来时,其道德意识从“我们”出发,推及“我们”之外的他人。
人生的最高精神境界是“审美境界”。这是因为此时审美意识超越了求知境界的人事关系,它把对象融入自我之中,而达到情景交融的意境;审美意识也超越了求知境界和道德境界中的实践关系,这样,审美境界既超越了认识的限制,也超越了功用、欲念和外在目的以及“应该”的限制,而成为超然于现实之外的自由境界。
在现实的人生中,这四种境界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很难想象一个人只有其中一种境界而不掺杂其他境界,只不过现实的人,往往以某一种境界占主导地位,其他次之。于是我们才能在日常生活中区分出某人是低级境界、低级趣味的人,某人是高级境界、高级趣味的人,某人是以道德境界占主导地位的道德家,某人是以审美境界占主导地位的真正的是人、真正的艺术家……
(节选自2009年12月31日《光明日报》,有删改)关于“人生境界”的理解,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它存在于人的自我发展历程中,体现着实现人生价值和精神自由的高低程度。 |
B.它由四个层次组成,从幻年到成人,人的每一个时期都要经历这四个层次。 |
C.现实的人生中。它是一个整体,是由从低到高的四种境界分别主导着人生的不同阶段。 |
D.每个人的人生境界表现错综复杂,不同层次的人生境界分别主导着人生的不同阶段。 |
对于“求知境界”与“道德境界”关系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作者将“道德境界”列在“求知境界”之后,并不意味着前者就一定比后者出现得晚。 |
B.达到了“求知境界”,人具备了知识,掌握了规律,为“道德境界”的产生创造了条件。 |
C.责任感与义务感使“道德境界”不同于“求知境界”,并高于“求知境界”。 |
D.“求知境界”虽也把“自我”作为主体,但这“自我”却不同于“道德境界”中的“自我”。 |
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欲求境界”是人生的最低境界,这种境界是任何一个具有高级境界的人所极力排斥的。 |
B.“求知境界”中的“自我”已不再只满足于个人生存所必需的最低欲望,而对规律与秩序有了认知的要求。 |
C.“道德境界”中的人不再关注自我,而已经有意识的把“我们”作为自我选择,决定时的中心了。 |
D.“审美境界”是人生最高的精神境界,到了这一境界就能自由地超越并摒弃他三种境界。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故乡在远方
张抗抗
我总觉得自己是一个流浪者。
几十年来,我漂泊不定、浪迹天涯。我走过田野、穿过城市,我到过许多许多地方。
我从哪里来?哪儿是我的故园我的家乡?
我不知道。
19岁那年我离开了杭州城。水光潋滟、山色空濛的西子湖畔是我的出生地。离杭州100里水路的江南小镇洛舍是我的外婆家。
然而,我只是杭州的一个过客,我的祖籍在广东新会。我长到30岁时,才同我的父母一起回过广东老家。老家有翡翠般的小河、密密的甘蔗林和神秘幽静的榕树岛,夕阳西下时,我看见大翅长脖的白鹳灰鹳急急盘旋回巢,巨大的榕树林上空遮天蔽日,鸟声盈盈。那就是闻名于世的小鸟天堂。新会县世为葵乡,小河碧绿的水波上,一串串细长的小船满载清香弥漫的葵叶,沉甸甸贴水而行,悠悠远去……
但老家于我,却已无故园的感觉。没有一个人认识我,我也并不真正认识一个人。我甚至说不出一句完整地道的家乡方言。我和我早年离家的父亲,犹如被放逐的弃儿,在陌生的乡音里,茫然寻找辨别着这块土地残留给自己的根性。
梦中常常出现的是江南的荷池莲塘,春天嫩绿的桑树地里透紫酸甜的桑椹儿,秋天金黄璀璨的柚子,冬天过年时挂满厅堂的酱肉粽子、鱼干,还有一锅喷香喷香的煮芋艿……
暑假寒假,坐小火轮去洛舍镇外婆家。镇东头有一座大石桥,夏天时许多光屁股的孩子从桥墩上往河里跳水,那小河连着烟波浩淼的洛舍洋,我曾经在桥下淘米,竹编的淘箩湿淋淋从水里拎起,珍珠般的白米上扑扑蹦跳着一条小鱼儿……
而外婆早已过世了。外婆走时就带走了故乡。其实外婆外公也不是地道的浙江人氏。听说外婆的祖上是江苏丹阳人,不知何年移来德清洛舍;又听说洛舍其名是早年此地曾有一支移民来自洛阳,洛阳人之舍,谓之洛舍。由此看来,外婆外公的祖籍也难以考证,我魂牵梦系的江南小镇,又何为我的故乡?
所以对于我从小出生长大的杭州城,便有了一种隐隐的隔膜和猜疑。自然,我喜欢西湖的柔和淡泊,喜欢植物园的绿草地和春天时香得醉人的含笑花,喜欢冬天时满山的翠竹和苍郁的香樟树……但它们只是我摇篮上的饰带和点缀,我欣赏它们赞美它们但它们不属于我。每次我回杭州探望父母,在嘈杂喧闹的街巷里,自己身上那种从遥远的异地带来的“生人味”,总使我觉得同这里的温馨和湿润格格不入……
我究竟来自何方?
更多的时候,我会凝神默想着那遥远的冰雪之地。想起笼罩在雾霭中的幽蓝色的小兴安岭群山。踏着没膝深的雪地进山去,灌木林里尚未封冻的山泉一路叮咚欢歌,偶有暖泉顺坡溢流,便把低洼地的塔头墩子水晶一般封存,可窥见冰层下碧玉般的青草。山里无风的日子,静谧的柞树林中轻轻慢慢地飘着小清雪,落在头巾上,不化,一会儿就亮晶晶地披了一肩,是雪女王送你的礼物。若闭上眼睛,能听见雪花亲吻着树叶的声音。那是我21岁的生命中,第一次发现原来落雪有声,如桑蚕啜叶,婴童吮乳,声声有情。
那时住帐篷,炉筒一夜夜燃着粗壮的大木棒,隆隆如森林火车如林场的牵引拖拉机轰响。时时还夹着山脚下传来的咔咔冰崩声……山林里的早晨宁静而妩媚,坡上的林梢一抹玫瑰红,淡紫色的炊烟缠绵缭绕,门前的白雪地上,又印上了夜里悄悄来过的不知名的小动物一条条丝带般的脚印儿,细细辨认,如梅花如柳梢亦如一个个问号,清晰又杂乱地蜿蜒于雪原,消失于密林深处……
那些神秘的森林居民给予我无比的亲切感,曾使我觉得自己也是否应该从此留在这里。
小小的脚印沉浮于无边的雪野之上,恰如我们飘泊动荡的青春年华。
我19岁便离开了我的出生地杭州城,走向遥远而寒冷的北大荒。
那时我曾日夜思念我的西湖,我的故园在温暖的南方。
但现在我知道,我已没有了故乡。我们总是在走,一边走一边播撒着全世界都能生长的种子。我们随遇而安、落地生根;既来则定、四海为家。我们像一群新时代的游牧民族,一群永无归宿的流浪移民。也许我走过了太多的地方,我已有了太多的第二故乡。
然而在城市闷热窒息的夏日里,我仍时时想起北方的原野,那融进了我们青春血汗的土地。那里的一切粗犷而质朴。20年的日月就把我这样一个纤弱的江南女子,磨砺得柔韧而坚实起来。以后的日子,我也许还会继续流浪,在这极大又极小的世界上,寻觅着、创造着自己精神的家园。作者在文章前一部分写到了新会、洛舍、杭州的景色和自己的感受,请概括说说作者眼中三个故乡的景物有什么共同点,作者对这三个故乡的内心感受又有哪些相似性。
答你认为作者情感上最倾向于哪一个故乡?为什么作者最倾向于这一故乡?
答作者在文中说,“我究竟来自何方?”而文题却作了肯定的回答:“故乡在远方。”结合全文说说者对故乡有着怎样的认识?
答为了表达对远方故乡的追寻,作者主要运用了怎样的表现手法?请结合本文内容简要分析。
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