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石榴有助延缓关节炎病人软骨退化
美国凯斯西部保留地大学一项研究表明,石榴提取液能阻止导致骨关节炎的元凶——酶的生成。
研究人员用石榴提取液对白细胞介素IL-lb进行干扰。IL-1 b是一种导炎症蛋白分子,是导致骨关节炎病人软骨退化的元凶。据美国国家健康协会资料显示,美国现有2000万名骨关节炎患者,而目前的治疗手段对延缓关节的坏死和病情的恶化都非常有限。
凯斯西部保留地大学医学教授哈奇博士说:“这一发现引发了人们极大的兴趣,医学界纷纷开始研发和鉴定抑制骨关节炎的新试剂,现在治疗手段不能根治关节炎,至少也得想尽一切方法抑制它。世界上有那么多的疾病,患关节炎的病人是最倾向于寻求草药和传统疗法的群体之一。但是,这些植物提取液与草药的疗效和安全性究竟如何,尚有待科学的评估。事实上,有的草药疗法甚至会干扰目前的治疗。”
哈奇博士补充说:“为了限制病情的恶化,在患病或治疗的初期,应慎用补充剂和草药。”
水果、植物的叶子以及蔬菜中的草本类黄碱素因对许多疾病有保健作用,而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例如,石榴中就含有大量的抗氧化剂和消炎成分,对许多不同的病症具有潜在的治疗作用。凯斯西部保留地大学的研究首次指出,石榴提取液有助于延缓人类软骨的退化。哈奇博士指出:“石榴的药用价值历来受到人们的重视。在对患癌症的动物进行的试验中我们看到,服用石榴提取液可以起到抗癌的作用。而对人类和老鼠的研究也表明,石榴提取液还可能产生一种潜在的医疗和化学防癌的作用,对心血管失调起到辅助的疗效。”这种原产于波斯的水果中所蕴含的抗氧化剂成分不但没有任何的毒素,而且可以迅速地被人体所吸收,这对于人类来说,无疑是一个意外之喜。
研究人员将人体软骨中受骨关节炎感染的组织放在一个特制的玻璃器皿里,然后再往里注入石榴提取液,结果发现除了上述的抗氧化剂和消炎成分外,石榴提取液还对软骨有保护作用。IL-lb蛋白分子会导致包括矩阵金属蛋白酶< MMP)在内的活性分子的过分繁殖。这种蛋白酶对组织的改造非常重要,必须受到严格的调控。当患有骨关节炎病人体内蛋白酶生成过多时,病人的软骨就会退化,从而导致关节的损坏。
凯斯西部保留地大学的研究指出,石榴提取液可以抵制MMP在人体软骨细胞中的过分繁殖。“也就是说,饮用石榴提取液可以帮助抑制骨关节炎病人软骨的退化,从而使软骨免受IL-1b的影响。”哈奇博士说。
人体的关节究竟能够吸收多少石榴提取液目前还是一个未知数,有待于进一步的科学研究。将来,科学家们还将继续运用动物进行骨关节炎的研究,来求证石榴提取液是否能对软骨起到修复的作用,同时也要看看它是否对治疗风湿性关节炎有效。
(选自《知识窗》2006年第1期)
从原文看,下列对白细胞介素IL-1b的叙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是一种导致关节炎的酶。 |
B.是一种导炎症蛋白分子,可导致骨关节炎病人软骨退化。 |
C.会导致一些活性分子的过分繁殖。 |
D.石榴提取液可保护软骨不受因IL-1b使MMP过分繁殖而导致的损害。 |
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服用石榴提取液就会产生一种潜在的医疗和化学防癌剂的作用,对心血管病会有一定的疗效。 |
B.石榴中所含的抗氧化剂成分没有任何毒素,而且具有消炎作用。 |
C.美国的研究人员在对人类与老鼠的研究中表明,服用石榴提取液可以起到抗癌作用。 |
D.一些植物提取液的疗效和安全性目前还不清楚,人们应慎用补充剂和草药。 |
根据原文的信息,以下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
A.随着人类对服用石榴提取液的广泛运用,对关节炎的治疗将可以彻底解决。 |
B.服用石榴提取液可以迅速地被人体吸收,这对关节炎病人来说是一件可喜的事。 |
C.从对一些动物的实验来看,在不久的将来,人类可以依靠服用石榴提取液对所有的关节炎进行治疗。 |
D.服用石榴提取液可以抑制矩阵金属蛋白酶在人体软骨细胞中的过分繁殖,从而抑制关节炎病人软骨的退化。 |
现代文阅读
树上的男爵(节选)
[意大利]卡尔维诺
我的兄弟柯希莫·皮奥瓦斯科·迪·隆多最后一次坐在我们中间的那一天是1767年6月15日。我记得很清楚,事情好像就发生在今天一样。大家坐在翁布罗萨我家别墅的餐室里,几扇窗户都嵌满了花园里那棵高大的圣栎树的繁茂枝条。时间正当中午,我们全家人按照老规矩在这个时候坐到餐桌边,虽然那时从不习惯早起的法国宫廷传来的下午吃正餐的时尚已在贵族之中风行。我记得有风从海上吹来,树叶抖动。柯希莫说:“我说过不要,我就是不要!”他推开那盘蜗牛。他往常可从来没有闹得这么凶。
在首席上端坐着我们的父亲,阿米尼奥·皮奥瓦斯科·迪·隆多男爵,他头上戴着路易十四式的垂至耳际的假长发,这像他的许多东西一样已经过时了。在我和我的兄弟中间坐着福施拉弗勒尔神父,我们家的食客和我们这些孩子的家庭教师。在我们对面坐着我们的母亲,女修道会会长科拉迪娜·迪·隆多,和我们的姐姐巴蒂斯塔,住家的修女。在桌子的另一头,与我们的父亲面对面坐着的是土耳其式着装的律师埃内阿·西尔维奥·卡雷加骑士,我们家庄园的总管和水利工程师,而且他作为父亲的非婚生兄弟,是我们的亲叔叔。柯希莫满了12岁,我8岁;我们刚被允许上父母的餐桌几个月。也就是说,我沾了我哥哥的光,随他一起提前升级,因为他们不想让我一个人单独在一边吃饭。
我说沾光只是说说而已。实际上,无论对柯西莫还是对我来说,欢乐的日子结束了,我们怀念在我们自己小房间里的进餐,只有我们两个和福施拉弗勤尔神父。……我们在神父陪伴下的饭餐在长时间的祷告之后才开始,一勺勺规规矩矩,合乎礼仪,一声不响地进行,如果谁从盘子上拾起眼来,或者喝汤时发出了轻微的响声那可不得了。但是,神父在喝完汤时就已经吃腻了,他茫然地呆望着,每啜饮一口酒就啧啧舌头,好像只顾品味这短暂而浅表的感觉。上第二道莱时我们就可以开始用手抓起来吃了,吃完饭时互相掷梨瓢玩,而神父不时懒洋洋地说一声:“够了!安静些!”
而如今呢,同全家人一起坐在餐桌边,家庭里的积怨显形了,这是童年中不幸的篇章。我们的父亲,我们的母亲,不停地对我们唠叨,要用刀叉吃鸡啦,身体要坐直啦,胳臂肘不要靠在桌子上啦,简直没完没了!还有我们那位讨厌的姐姐巴蒂斯塔,一系列的叫嚷、气恼、处罚、踹腿、踢脚就开始了,直至柯希莫拒绝吃蜗牛并决定把他的命运同我们断开的那天为止。
……
后来,第一次重新同家人共餐时,好像什么事情也不曾发生过似的。大家准时到来,这就是那个6月15日的中午。我们的姐姐、膳食的总管,预备了什么东西呀?蜗牛汤和蜗牛做的主菜。柯希莫连蜗牛壳也不愿碰。“要么你们吃下去、要么马上把你们关进小房间!”我屈从了,我开始吞咽那些软体动物。(这是我的一次颇为软弱的表现,它使我的哥哥觉得更加孤独了,因此他抛弃我们的行动中也有着对我的抗议,因为我让他失望了。但是我那时只有8岁,何况我的意志力,而且是我当儿童时的意志力怎么能够同我哥哥与生俱来的那种超人的顽强相比呢?)
“怎么样?”我们的父亲问柯希莫。
“不吃,还是不吃!”柯希莫回答,并推开盘子。
“从饭桌上滚开!”
而柯希莫已经转过身去,背向着我们大家,正要走出餐室。
“你去哪儿?”
我们从玻璃门里望见他正在门廊里取他的三角帽和佩剑。
“我知道!”他朝花园跑去。
我们从窗子里看见他很快爬上那棵圣栎树。他穿戴和打扮得非常整齐,他是按照我们的父亲的要求弄妥贴后来吃饭的,尽管他只有12岁。扑上粉,头发用带子扎起辫子,三角帽,针织领带,绿色开叉燕尾服,浅紫色的短裤,佩剑,白皮长护腿套,护套只包半截,这是唯一的让步措施,使得穿着方式更符合我们的乡间生活。(而我,由于只有8岁,免除了在头发上扑粉,如果不是在盛大宴会之时。也免挂佩剑,虽然我喜欢佩戴也不行。)他就这副模样往那棵多结的树上爬,手脚并用,以我们在长期一起练就的准确而迅速的动作在树枝上攀登。
我已经说过我们在树上度过许多时光,不是像许多孩子那样图实惠,他们爬上去只是为了找果子或掏鸟窝,而我们是为了越过树干上险恶的蜂巢和树叉,爬到人上得去的最高处,找舒适的地方坐下来观看下面的世界,对着从树下走过的人们呼喊或捉弄他们。因此我认为柯希莫面对那种不公正的强逼,首先想到的是爬上我们熟悉的那棵圣栎树是很自然的。圣栎树的树枝,向上伸到与餐室之窗户相同的高度,使得全家人都看见他的委屈和愤慨。
“小心!小心!会摔下来呀,可怜的孩子!”我们的母亲焦急地喊道,倘若她看见我们在炮火之中冲锋一定满心欢喜,可是,她却为我们的每一种游戏而忧惧交加。
柯希莫爬至一条粗枝的叉口上,他在那里可以呆得舒适一些。他坐下来,双腿悬垂着,两臂交叉,手掌塞进腋下,脑袋缩进双肩里,三角帽低压在前额上。
我们的父亲从窗台里探出身对他喊道:“你在那里呆腻了就会改主意的!”
“我决不会改变想法。”我的哥哥在树冠上说。
“只要你下来,我就叫你好看!”
“我决不下树!”他说到做到。作者为何在选文第三段中写“我们”在自己小房间里进餐的场景?
文中多次写到那棵高大的圣栎树,其作用是什么?
请结合文章对柯西莫的描写,分析柯西莫的性格特点。
“我”在小说中的作用是什么?请作简要分析。
柯西莫爬到圣栎树上有何深刻的隐喻意义?请结合文章展开探究。
现代文阅读
总与一缕炊烟有关
写下这题目,仿佛又看到母亲从一缕炊烟中走出来,用树皮般粗糙的双手,拍打掉衣服上的灰尘,理净发丛里的草渣。然后静默在老屋的矮檐下,像一只窝旁守候的老鸟,若有所待地张望着村前的小路。时间往往是黄昏,彩霞满天;或傍黑,薄暮冥冥。父亲还在田地里劳作。我和妹妹走在回家的路上。那时,最迫切的愿望,便是能望见自家屋顶上的炊烟――那甜暖的香,再远,也能点亮了我们的眼睛和脸庞。
母亲等饭熟了,就在夕光薄岚里,在飘散的几缕炊烟中,默默地守望着。
其实,母亲所能煮的,也就是“饭”而已。自每年春三月下秧,到秋八月才有新谷入仓。在这段漫长的青黄不接的日子里,一天三顿,都只是红苕稀粥,或稀粥红苕。有时,就忍不住要冲母亲撒气。每到这时,母亲总是默然无语,仿佛她真是不该只煮出这样的饭食。
虽然如此,粮食却仍不够吃。吃饭时,母亲总是先给我们盛上满满一大碗,再舀自己的。饭桌上,母亲也总是坐在靠近灶屋那“挂角”(方桌的四角)的位置上。①捧了碗,慢腾腾地举箸援筷,似乎在品尝美味,又似乎难以下咽。每当看到父亲或我们的碗空了,便抢着去给我们添饭。倘若锅里也没了,脸上就又是一丝愁苦和讪然,沉重得令人至今难忘。那时,母亲最大的快乐,或许也和我们一样,就是逢年过节。因为,她终于能给我们煮出一顿好吃的饭菜来。饭菜终于上桌了,母亲便会兴奋地宣布:“开饭啰,开饭啰!”那时,母亲总是很少动筷,而是凝望着我们,嘴里喃喃着,说:“真想天天都能这样!”
终于能够天天都这样了。我和妹妹,却不能天天都吃到母亲做的饭菜了。我到外地求学了,然后工作了,成家了。妹妹也到异乡打工,然后出嫁了。母亲仍在老家,里里外外地忙碌着,一日三餐地烧火做饭。我们偶尔回家,母亲总要亲自下厨忙乎。②饭菜自然丰富多了,母亲脸上,却依旧常有黯淡和讪然。父亲来信讲,你妈每顿饭都要念叨,不知娃们吃饭了没。父亲又讲,家里杀了猪,心舌肚都留着。你妈说看啥时能回来,她做给你们吃。
“又见炊烟升起……”每听到这歌声,都恍惚觉得,有一缕缕绵绵的炊烟,在眼前袅袅地飘升起来,那淡蓝淡蓝的烟里,满是最平常的人间气息,朴素、温暖而芳香,叫人莫名地感动、惆怅。眼睛里,也禁不住一阵潮湿,依稀看见,我苍老而慈蔼的母亲,正站在老屋的矮檐下,站在一缕缕炊烟的背景前,远远地望我,暖暖地喊我。
那炊烟,我想,该就是母亲生命的光束了。而它,我知道,也正是我生命的初源文章写了哪些与“一缕炊烟”有关的人事,请分条概括
请说说第一段中画线句子的含义和表达效果.(4分)
文中两处写母亲神情的句子句子有什么不同?请结合文章内容简要分析一下
①倘若锅里也没了,脸上就又是一丝愁苦和讪然
②母亲脸上,却依旧常有黯淡和讪然。文章最后一段在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①关于读书的目的,苏东坡的朋友黄山谷所说的话最妙。他说:“三日不读,便觉语言无味,面目可憎”。他的意思当然是说,读书使人得到一种优雅和风味,这就是读书的整个目的,而只有抱着这种目的的读书才可以叫做艺术。一人读书的目的并不是要“改进心智”,因为当他开始想要改进心智的时候,一切读书的乐趣便丧失净尽了。
②依黄山谷氏的说法,那种以修养个人外表的优雅和谈吐的风味为目的的读书,才是唯一值得嘉许的读书法。
③一个人的谈吐有没有“味”,完全要看他的读书方法。如果读者获得书中的“味”,他便会在谈吐中把这种风味表现出来;如果他的谈吐中有风味,他在写作中也免不了会表现出风味来。
④我认为风味或嗜好是阅读一切书籍的关键。
⑤同一本书,同一读者,一时可读出一时之味道来。其景况适如看一名人相片,或读名人文章,未见面时,是一种味道,见了面交谈之后,再看其相片,或读其文章,自有另外一层深切的理会。或是与其人绝交以后,看其照片,读其文章,亦另有一番味道。四十学《易》是一种味道,到五十岁看过更多的人世变故的时候再去学《易》,又是一种味道。所以,一切好书重读起来都可以获得益处和新乐趣。我在大学的时代被学校强迫去读《西行记》和《亨利埃士蒙》,可是我在十余岁时候虽能欣赏《西行记》的好处,《亨利埃士蒙》的真滋味却完全体会不到,后来渐渐回想起来,才疑心该书中的风味一定比我当时所能欣赏的还要丰富得多。由是可知读书有二方面,一是作者,一是读者。对于所得的实益,读者由他自己的见识和经验所贡献的份量,是和作者自己一样多的。宋儒程伊川先生谈到孔子的《论语》时说:“读《论语》,有读了全然无事者;有读了后,其中得一两句喜者;有读了后,知好之者;有读了后,直有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者。”
⑥我认为一个人发现他最爱好的作家,乃是他的知识发展上最重要的事情。世间确有一些人的心灵是类似的,一个人必须在古今的作家中,寻找一个心灵和他相似的作家。他只有这样才能够获得读书的真益处。一个人必须独立自主去寻出他的老师来,没有人知道谁是你最爱好的作家,也许甚至你自己也不知道。这跟一见倾心一样。人家不能叫读者去爱这个作家或那个作家,可是当读者找到了他所爱好的作家时,他自己就本能地知道了。关于这种发现作家的事情,我们可以提出一些著名的例证。有许多学者似乎生活于不同的时代里,相距多年,然而他们思想的方法和他们的情感却那么相似,使人在一本书里读到他们的文字时,好象看见自己的肖像一样。以中国人的语法说来,我们说这些相似的心灵是同一灵魂的化身,例如有人说苏东坡是庄子或陶渊明转世的①,袁中郎是苏东坡转世。
摘自:林语堂《读书的艺术》,有删改。作者把“抱着这种目的的读书”称之为“艺术”意在强调什么?这句话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怎样理解第⑤段里画线句子的含义?
▲下面是对文章有关内容的解说,其中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作者开篇以黄山谷所说的话为引子,提出了一个关于读书艺术的话题。 |
B.第⑤段引用宋儒程伊川谈《论语》的例子,是为了说明《论语》对不同的人有不同作用。 |
C.第⑥段“以中国的语法说来”,其中“语法”在文中有特定的意思,是指语言习惯。 |
D.本文语言平实,如同朋友闲谈一般,但旁征博引,见解深刻独到,思路明晰。 |
林语堂先生认为读书的关键是“风味或嗜好”,对此你是怎么认识的?简要谈谈你的理解。
▲
阅读下面语段,完成下列各题。(共14分)
雨不但可嗅,可亲,更可以听。听听那冷雨。听雨,只要不是石破天惊的台风暴雨,在听觉上总是一种美感。大陆上的秋天,无论是疏雨滴梧桐,或是骤雨打荷叶,听去总有一点凄凉,,,于今在岛上回味,则在凄楚之外,再笼上一层 了。饶你多少豪情侠气,怕也经不起三番五次的风吹雨打。一打少年听雨,红烛昏沉。再打中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三打白头听雨的僧庐下,这更是亡宋之痛,一颗敏感心灵的一生:楼上,江上,庙里,用冷冷的雨珠子串成。十年前,他曾在一场摧心折骨的鬼雨中迷失了自己。雨,该是一滴湿漓漓的灵魂,窗外在喊谁。
雨打在树上和瓦上,韵律都清脆可听。尤其是铿铿敲在屋瓦上,那古老的音乐,属于中国。王禹偁在黄冈,破如椽的大竹为屋瓦。据说住在竹楼上面,急雨声如瀑布,密雪声比碎玉,而无论鼓琴,咏诗,下棋,投壶,共鸣的效果都特别好。这样岂不像住在竹和筒里面,任何细脆的声响,怕都会加倍夸大,反而令人耳朵过敏吧。
雨天的屋瓦,浮漾湿湿的流光,灰而温柔,迎光则微明,背光则幽黯,对于视觉,是一种低沉的安慰。至于雨敲在鳞鳞千瓣的瓦上,由远而近,轻轻重重轻轻,夹着一股股的细流沿瓦槽与屋檐潺潺泻下,各种敲击音与滑音密织成网,谁的千指百指在按摩耳轮。“下雨了。”温柔的灰美人来了,她冰冰的纤手在屋顶拂弄着无数的黑键啊灰键,把晌午一下子奏成了黄昏。
——选自余光中《听听那冷雨》在选文第1段空格里填入一组词语,最准确的一项是( ▲ )
A.凄清凄楚凄迷 | B.凄清凄迷凄楚 |
C.凄迷凄清凄楚 | D.凄迷凄楚凄清 |
第2段画线句“那古老的音乐,属于中国”含义的理解,最准确的一项是( ▲ )
A.雨打在屋瓦上,就像乐器在演奏,韵律清脆可听,这种美妙的音乐,只有在中国古代才能欣赏得到。 |
B.早在北宋时期,文学家王禹偁就写下《黄冈竹楼记》,描写在竹楼听雨的独特感受,作为传统保留至今。 |
C.雨声之美只有在中国的瓦屋里才能领略,在台湾日式的古屋里也可以听雨,但那古屋是模仿中国的。 |
D.现代社会,瓦屋迅速消失,代之而起的是平顶的高楼,在高楼里无法听雨,听雨的诗意也随着消失。 |
第2段联想王禹偁《黄冈竹楼记》,对其作用的分析,错误的一项是( ▲ )
A.引用具体材料来证明“那古老的音乐,属于中国”之观点。 |
B.这是一笔相当自然的过渡,作者借助王禹偁的听雨,转入描写在瓦屋听雨。 |
C.在竹楼听雨,雨声怕会加倍夸大,令人耳朵过敏,这样写反衬出在瓦屋听雨。 |
D.作者活用典故,涉笔成趣,丰富了作品的古典文化内涵,增添了诗的韵味。 |
从修辞角度赏析选文第3段划线句,不超过50字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人在胡同第几槐
刘心武
五十八年前跟随父母来到北京,从此定居此地再无迁挪。
北京于我,缘分之中,有槐。童年在东四牌楼隆福寺附近一条胡同的四合院里居住。那大院后身,有巨槐。那株巨槐,仰起头,脖子酸了,还不能望全它那顶冠。巨槐叶茂如伞,网住好大一片阴凉。最喜欢它开花的时候,满树挂满一嘟噜一嘟噜白中带点嫩黄的槐花,于是,就有院里还缠着小脚的老奶奶,指挥她家孙儿,用好长好长的竹竿,去采下一笸箩新鲜的槐花,而我们一群小伙伴,就会无形中集合到他们家厨房附近,先是闻见香气,然后,就会从老奶奶让孙儿捧出的圆形盖帘上,分食到用鸡蛋、蜂蜜、面粉和槐花烘出的槐花香饼……
后来我搬出那四舍院了,但依然会在梦里来到巨槐之下,梦境是现实的变形。我会觉得自己在用一根长长的竹竿,吃力地举起——不是采槐花,而是采槐花谢后结出的槐豆——如果槐花意味着甜蜜,那么槐豆就意味着苦涩,过去北京胡同杂院里生活困难的人家,每到槐豆成熟,就会去采集,将它晾干后卖给药房做药材……在梦里,我费尽力气也揪不下槐豆来,而巨槐顶冠仿佛乌云,又
化为火烫的铁板,朝我砸了下来,我想喊,喊不出声,想哭,哭不出调……噩梦醒来是清晨,但迷瞪中,也还懂得喟叹:生存自有艰难面,世道难免多诡谲……
除了院子里的槐树,还有更可爱的胡同路边的路槐。槐树有多种,国槐虽气派,若论妩媚,则似乎略输洋槐几分。洋槐开花在春天,一株大洋槐,开出的花能香满整条胡同。
北京胡同四合院树木种类繁多,而最让我有家园之思的,是槐树。
东四牌楼附近,现在仍保留着若干条齐整的胡同。胡同里,依然还有寿数很高的槐树,有时还会是连续很多株,甚至一大排。不要只对胡同的院墙门楼木门石墩感兴趣,树也很要紧,槐树尤其值得珍视。青年时代,就一直想画这样一幅画,胡同里的大槐树下,一架骡马大车,静静地停在那里,骡马站着打盹,车把式则铺一张凉席,睡在树阴下,车上露出些卖剩的西瓜……这画始终没画出来,现在倘若要画,大槐树依然,画面上却不该有早已禁止入城的牲口大车,而应该画上艳红的私家小轿车……
过去从空中俯瞰北京,中轴线上有“半城宫殿半城树”一说,倘若单俯瞰东四牌楼或者西四牌楼一带,则青瓦灰墙仿佛起伏的波浪,而其中团团簇簇的树冠,则仿佛绿色的风帆。这是我定居五十八年的古城,我的童年、少年、青年、壮年的歌哭悲欢,都融进了胡同院落,融进了槐枝槐叶槐花槐豆之中。
不过,别指望我会在这篇文章里,附和某些高人的高论——北京的胡同四合院一点都不能拆不能动……城市的改变当然包括着拆旧与建新,拆建毕竟是一种活力的体现,而一个民族在经济起飞期的亢奋、激进乃至幼稚、鲁莽,反映到城市规划与改造中,总会留下一些短期内难以抹平的疤痕。我主张在北京旧城中多划分一些保护区,一旦纳入了保护区就要切实细致地实施保护。在此前提下,对非保护区的拆与建都采取个案分析,该容忍的容忍,该反对的反对。发展中的北京确实有混乱与失误的一面,但北京依然是一只不沉的航空母舰,我对她的挚爱,丝毫没有动摇。
最近我用了半天时间,徜徉在北京安定门内的旧城保护区,走过许多条胡同,亲近了许多株槐树,发小打来手机,问我在哪儿。我说,你该问:岁移小鬼成翁叟,人在胡同第几槐?
(选自《北京青年报》有删改)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A.作者一直想画一幅画,表达他对北京的热爱,但因生活经历的变化,一直没有画成这幅画。 |
B.作者心中前后两幅画的画面虽有变化,但大槐树不变,表明作者对北京的传统生活始终热爱。 |
C.作者在文中一再指出五十八年定居在北京,是为了强调北京与![]() |
D.过去从空中俯瞰北京,中轴线上有“半城宫殿半城树”之说,这显示老北京与古槐相依相存。 |
E.虽然作者对胡同四合院很有感情,但他认为将胡同四合院全部拆掉是北京发展必需的过程。在不同时期,“那株巨槐”给“我”的感受不同。请分别概括“我”童年时和搬出四合院后对巨槐的感受。
答:作者在文末用两句自创的诗句作结,作者这样写想表现什么?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答:本文笔墨多集中在槐树上,而倒数第二段又写到作者对北京城改造的看法,你认为这段内容是否可以删去,请谈谈你的见解
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