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石榴 川端康成
一夜寒风,石榴树的叶子全落光了。
石榴树下残留着一圈泥土,叶子散落在它的周围。
纪美子打开挡雨板,看见石榴树变得光秃秃的,不由得大吃一惊。落叶形成一个漂亮的圆圈,这也是不可思议的。因为风把叶子吹落以后,叶子往往都散到各处。
树梢上结了好看的石榴。
“妈妈,石榴。”纪美子呼喊母亲。
“真的……忘了。”母亲只瞧了瞧,又回到厨房里去了。
从“忘了”这句话里,纪美子想起自己家中的寂寞。生活在这里,连檐廊上的石榴也忘了。
那是仅仅半个月以前的事,表亲家的孩子来玩时,很快就注意到了石榴。7岁的男孩莽莽撞撞地爬上了石榴树。纪美子觉得他很生龙活虎,便站在廊道上说:“再往上爬,有大个的。”
“唔,有是有,我摘了它,就下不来啦。”
的确,两手拿着石榴是无法从树上下来的。纪美子笑起来了。孩子非常可爱。
孩子到来之前,这家人早已把石榴忘了。而且,直到今早也不曾想起石榴。
孩子来时,石榴还藏在树叶丛里,今早却裸露在半空中。
这些石榴和被落叶围在圈中的泥土,都是冷冰冰的。
纪美子走出屋子,用竹竿摘取石榴。
石榴已经烂熟,被丰满的子儿胀裂了。放在走廊上,一粒粒的子儿在阳光下闪烁着。
纪美子似乎觉得对不起石榴。
她上了二楼,麻利地做起针线活来。约10点,传来了启吉的声音。大概木门是敞着的,他突然绕到庭院,精神抖擞地说着话。
“纪美子,纪美子,阿启来了。”母亲大声喊道。
纪美子慌忙把脱了线的针插在针线包上。
“纪美子也说过好多遍,她想在你出征之前见你一面。不过,她又有点不好意思去找你,而你又总也不来。呀,今天……”母亲说着要留启吉吃午饭,可是启吉似乎很忙。
“真不好办啊……这是我们家的石榴,尝尝吧。”
于是,母亲又呼喊纪美子。
纪美子下楼来了。启吉望眼欲穿似的用目光相迎,纪美子吓得把脚缩了回去。
启吉忽然流露出温情脉脉的眼神,这时他“啊”的喊了一声,石榴掉落下来了。
两人面面相觑,微微一笑。
纪美子意识到彼此正相视而笑时,脸颊发热了。启吉急忙从走廊上站了起来。
“纪美子,注意身体啊。”
“启吉,你更要……”
纪美子话未说完,启吉已转过身去,背向纪美子,同母亲寒暄起来了。
启吉走出庭院以后,纪美子还望着庭院木门那边,目送了一会儿。
“阿启也是急性子。多可惜啊,把这么好吃的石榴……”母亲说罢,把胸贴在走廊上,伸手把石榴捡了起来。
也许是刚才阿启的目光变得温柔的时候,他自己不由自主地想把石榴掰成两半,一不小心掉落在地上的吧。石榴没掰开,露子儿的那面朝下掉在地上了。
母亲在厨房里把这个石榴洗净,走出来叫了声“纪美子”,便递给了她。
“我不要,太脏了。”
纪美子皱起眉头,后退了一步,脸颊火辣辣的。她有点张皇失措,便老老实实地接了过来。
启吉好像咬过上半边的石榴子儿。
母亲在场,纪美子如果不吃,更显得不自然了,于是她若无其事地吃了一口。石榴的酸味渗到牙齿里,仿佛还沁入肺腑。纪美子感到一种近似悲哀的喜悦。
母亲对纪美子向来是不关心的,她已经站起来了。
母亲经过梳妆台前,说:“哎哟哟,瞧这头发乱得不像样子。以这副模样送阿启这个孩子,太不好意思了。”
她说罢就在那里坐下来了。
纪美子一声不响地听着梳子拢头的声音。
“你父亲死后,有一段时间……”母亲慢条斯理地说,“我害怕梳头……一梳起来,就不由得发愣。有时忽然觉得你父亲依然等着我梳完头似的。待我意识到时,不觉吓了一跳。”
纪美子想起,母亲经常吃父亲吃剩下的东西。
纪美子的心头涌上一股说不出的难受,那是一种催人落泪的幸福。
母亲只是觉得可惜而已。刚才也许仅仅是因为可惜,才把石榴给了纪美子的吧。或许是母亲过惯了这样的生活,习以为常,不知不觉间就流露出来了吧。
纪美子觉得自己发现了秘密,感到一阵喜悦,可面对母亲,又感到难为情了。
但是,启吉并不知道这些。纪美子对这种分别方式似乎也感到满意了,她还觉得自己是永远等待着启吉的。
她偷偷地望了望母亲,阳光射在隔着梳妆台的纸拉门上。
对纪美子来说,她再也不敢去吃放在膝上的石榴了。
(有删改)
(1)请简要分析小说开头景物描写的作用。
答:
(2)简析“纪美子的心头涌上一股说不出的难受,那是一种催人落泪的幸福”表现了人物怎样复杂的心理。
答:
(3)小说为什么以“石榴”为题?请简要分析。
答:
(4)有人认为小说的主题是爱情,也有人认为小说的主题是反战。你怎么看?请结合全文内容谈谈你的看法。
答: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17题。
我们在十七岁时干些什么
舒婷
17岁,有个共同点,就是每天在镜子前,龇牙咧嘴挤压青春痘。
儿子现在的班级成立文学社,众同仁在冥思苦想给班刊命名时,盯着社长硕果累累的苞谷脸,豁然贯通,遂一致同意叫“青春痘”。社长即儿子,一任而已,其伟大使命莫非就是贡献脸上那张“横看成岭侧成峰”的样板?
他老爸17岁时,引为已任的是作家使命感,社长交椅一坐好几年,几至坐穿。文学自是圣殿一般,班刊非“采贝”即“鼓浪”,满纸豪言壮语。脸上火力更足,未有“珊拉娜”洗痘水、敷痘霜之类济世良方,常常这瘤那瘤叠罗汉,冒冒尖尖,岌岌可危。至今太阳穴两旁还赫然留有遗迹,雨天可以存好几盅水哩。
我17岁时下了乡,水清风净滋润,缺鱼少肉没有油脂浪费在脸上。偶尔鼻尖眉头爆出一两颗信号弹,便忧心如焚,有男知青来串门,将刘海儿拉来拨去设法遮丑。就着油灯读名著,唱“外国民歌两首”,抄古今中外格言,写华丽动情的信。技痒时诌几行诗,随着手抄本四处乱飞,没有刊名,捞不到社长当,时时提心吊担。
17岁,儿子不叠被不整理书桌,更不洗衣服和臭袜子,喊泡茶来饭盛好,鞋要自选衣要名牌,每月上一次发廊,整天问有什么好吃的,唯一自己动手的只有开冰箱和打电脑游戏。不过,长途旅行时他是家中的全劳力,因为老爹老妈的颈椎、腰椎、肩周关节遭岁月风化,儿子便手提肩扛,嘴里咬着自己的机票和身份证。同学中有“月薪、周薪”的,儿子领“日薪”,从未超支略有节余。压岁钱、奖金(提琴或作文比赛所得)或生日红包统统自觉上缴,尚无经济头脑不懂回扣。
他老爸17的上半岁紧锣密鼓地打拼,准备上中文系。屁股和膝头的补丁厚如烙饼,而且颜色迥异。海外频频寄来的进口布料、纯毛衣服,窝赃般地压在箱底发霉虫蛀。他身任学生会副主席、团委书记、对敌斗争积极分子兼足球队长,该足球队转战全省没有失过一个球,遂去大连参加全国少年足球比赛度过17岁生日。下半岁碰上文化大革命,忙着写大字报、贴标语,早请示晚汇报,被抄家和去串联。绘画学3个月,小提琴练半年,饭不会做衣服不会洗,直到两年后去插队。
我17岁体重只有42公斤,要挑50公斤的谷担,耱田、育秧、割稻,学一样哭一场。自留地里栽菜秧子,不长叶子只生虫,幸亏种番薯倒是光长叶子,便不觉采来炒着吃。跟着新华字典每天学5个生字,翻英汉读物,背唐宋诗词,做大学梦。腋下夹一本禁书,到各知青点去投桃报李,换来各种意外的惊喜。衣裳、头发每日一洗,抽屉、衣箱纹丝不乱,学会用二两肉、一板豆腐、几棵芥菜做一桌佳肴。和伙伴过中秋节,然后佯醉,为了不必到结霜的小河边涮碗。
17岁的儿子崇拜贝克汉姆、谢霆锋和麦当劳。小时候口必称郑渊洁,从未仰视过老爸老妈,称班主任“凡姐”,直呼物理老师“阿弟”,说班上男生都叫女朋友“老婆”。趁机追问儿子:有没有拍拖?答:还没有那么畅销。上网聊天,打又臭又长的电话,时而卷着舌头说两句英语。从幼儿园开始,音乐小学、音乐中学、小提琴专业浸泡10年,一打开私房音响,还是张信哲和王菲。功课百忙之中,不忘见缝插针频频跟电视机接吻,因近视已达750度,不肯戴眼镜。
17岁时,他老爸开始写小说,至今没得发表;再写诗,发表以后除了他的老娘将《诗刊》放在菜蓝里向左邻右舍显宝外,似无追星女青年;改写寓言、随笔、科幻小说,书出得薄薄的,反响也是小小的。喜欢马雅可夫斯基、雷锋、贝多芬、郭小川,其中没有我。有心栽花无心插柳,而今所出版的书大多是数十万字一本的诗歌理论,这是后话。
17岁时,我梦想的是一斤膨体纱毛线,可以打件时髦的套衫;一柜满满大部头小说,最后是卷了边,发了黄,略有破损,这样的书才好看;梦想不用向队长赔笑脸,不必上大队部去送礼,也无需走县城“四个面向办公室”找关系,忽然一纸通知书便腾云驾雾进了大学。猛听一声吆喝:“翻谷咯!”被震醒过来,原来自己还在晒场边打盹。
从未想过成为一名作家或诗人,更不懂得梦想当母亲。
咳,17岁!
14.阅读全文,用自己的语言概括两代人17岁时各自的特点。
答:
15.试分析作者对儿子17岁时的表现持什么态度。
答:
16.请指出本文采用的最主要的表现手法是什么?结合文章内容说说运用这种表现手法来写有什么好处?
答:
17.以文章加点词语的分析为例,简要说明这篇散文的语言特点。
答: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17题。
秃 的 梧 桐
苏雪林
——这株梧桐,怕再也难得活了!
人们走过秃梧桐下,总这样惋惜地说。
这株梧桐,所生的地点,真有些奇怪,我们所住的屋子,本来分作两下给两家住的,这株梧桐,恰恰长在屋前的正中,不偏不倚,可以说是两家的分界碑。
屋前的石阶,虽仅有其一,由屋前到园外去的路却有两条——一家走一条,梧桐生在两路的中间,清阴分盖了两家的草场,夜里下雨,潇潇淅淅打在桐叶上的雨声,诗意也两家分享。
不幸园里蚂蚁过多,梧桐的枝干,为蚁所蚀,渐渐地不坚牢了,一夜雷雨,便将它的上半截劈折,只剩下一根两丈多高的树身,立在那里,亭亭有如青玉。
春天到来,树身上居然透出许多绿叶,团团附着树端,看去好像一棵棕榈树。
谁说这株梧桐不会再活呢?它现在长了新叶,或者更会长出新枝,不久定可以恢复从前的美阴了。
一阵风过,叶儿又被劈下来,拾起一看,叶蒂已啮断了三分之二——又是蚂蚁干的好事,哦!可恶!
但勇敢的梧桐,并不因此挫了它的志气。
蚂蚁又来了,风又起了,好容易长得掌大的叶儿又飘去了,但它不管,仍然萌新的芽,吐新的叶,整整地忙了一个春天,又整整地忙了一个夏天。
秋来,老柏和香橙还沉郁地绿着,别的树却都憔悴了。年近古稀的老榆,护定它青青的叶,似老年人想保存半生辛苦贮蓄的家私,但哪禁得西风如败子,日夕在耳畔絮聒?——现在它的叶儿已去得差不多,园中减了葱茏的绿意,却也添了蔚蓝的天光。爬在榆干上的薜荔,上面没有遮蔽,可以酣饮风霜了,它脸上醉得枫叶般红,陶然自足,不管垂老破家的榆树,在它头上瑟瑟地悲叹。
大理菊东倒西倾,还挣扎着在荒草里开出红艳的花,牵牛的蔓,早枯萎了,但还开花呢,可是比从前纤小,冷风凉露中,泛满浅紫嫩红的小花,更觉娇美可怜。还有从前种麝香连理花和凤仙花的地里,有时也见几朵残花,秋风里,时时有玉钱蝴蝶,翩翩飞来,停在花上,好半天不动,幽情凄恋,它要僵了,它愿意僵在花儿的冷香里!
这时候,园里另外一株桐树,叶儿已飞去大半,秃的梧桐,自然更是一无所有,只有亭亭如青玉的干,兀立在惨淡斜阳中。
——这株梧桐,怕再也不得活了!
人们走过秃梧桐下,总是这样惋惜似地说。
但是,我知道明年还有春天要来。
明年春天仍有蚂蚁和风呢?
但是,我知道有落在土里的桐子。
14.开头说,人们走过秃梧桐下,总惋惜地认为“这株梧桐,怕再也难得活了”,请叙述这样说的理由。
答:
15.“谁说这株梧桐不会再活呢?”和人们的认识不同,作者的依据何在?
答:
16.(1)从文题看,“梧桐是本文的主要写作对象,但作者写到秋风中的其他植物,有什么作用?(2)通观全文,作者是以什么为线索组织这些材料的?
(1)作用:
(2)线索:
17.这篇散文,运用了多种艺术手法,有力地表现了主题和作者的思想感情。请选取文章所具有的某一方面的特点,作简要分析。
答: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7~20题。
永远的断章
沈检江
卞之琳这个名字长久地散发着沉静、睿智而潇洒的书卷气和文人气,仿佛永远年轻,永远俊逸,永远超然物外。他是为诗而塑就的,而且是为东方和西方共同塑就的,念一念他的诗,听一听那充盈、茁实而轻灵的音响,多么美妙、动听。读他的诗,读他的文章,仿佛感到是来自古代的才子,沐浴过欧洲文化之雨,又来到了现代中国,用天赋的手拨响了白话诗的语言与格律的琴弦,发出似曾相识又非同凡响的音韵。谁派遣他来接受苦难而伟大时代的考验,让他经历民族危亡的血与火的洗礼,让他来谛听民族之声和诗歌之音,要言不烦地品析现代诗歌的短长与出路?谁又赋予他西方和东方的双重古典文化涵养,像先知般清醒地审视与评判诗的当下形态?我想,有时候,天神来到人间,在天堂和人世的对撞与融合之中,会露出平凡的笑容和卓越的破绽——他是古典的现代,又是东方的西方;他窥透了古今中外诗歌的奥秘,并铸造出充分合理的诗的果实,而留给中国和世界的,难道只是那首简练而隽永的《断章》?
“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多少诗评家围着这四行诗孜孜不倦地加以诠释,雄辩滔滔或者细语潺潺,都留存在中国现代诗歌研究的资料库里,至今依旧意犹未尽。我一读这四行诗,就会想起丰子恺的漫画——只有丰子恺的漫画,简洁而隽永,明白而深邃,刻画出一种心态之美——才能形象地道出《断章》的真谛。《断章》也许是卞之琳灵感瞬息迸发的印记,又是精微而冷隽的诗风的一次不经意的显现。这不是李商隐的“深情绵邈”“包蕴密致”的再现,也不是姜白石“清空高远”审美理想的重复。他在胡适、刘大白等人作诗如说话的主旨指导下,以白话演绎词曲的尝试之后,实现了现代汉语的古典内质,也实现了西方诗歌技巧的东方潜移。《断章》之所以是绝唱,正因为它最突出地体现了卞之琳诗风的特质。远看,一泓清水;近看,无底深潭,这同早期白话诗的肤浅不可同日而语了。它,像是唐宋小令的现代再现,浓郁地散发着东方的、现代的气息;又使人想起西方诗歌中是否有类似的巧思,抑或是诗人对西方诗歌的一种感悟的闪现和融入?《断章》是卞之琳诗作特质的最亮丽、最集中的体现,它本身是一种近乎唯美的情景交融的吟咏,一种纯净心境的凸现和吐露,也是卞之琳才华的象征。《尺八》《圆宝盒》《鱼化石》等名作,都是《断章》的某种推衍和演绎,但却不如《断章》这样清彻、洗炼、明净,不如《断章》这样具有“诗中有画”“画中有诗”的魅力,不如《断章》这样显示隽永的、无止境的审美内涵,在中国现代诗歌的星空上,《断章》是娇小而灿烂的一颗星!也许一个诗的时代,只会留给诗的历史这四行不朽的诗——回瞻诗史的时候,这四行诗永远这样清新、奇丽和朴实。我甚至有这样的设想:卞之琳为新诗和中国文化所做的一切,都不是鸿篇巨制,而是精致而睿智的断章。
卞之琳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的诗作,是从诗的天坛来到战火和泥土中的一次严峻的考验,也许,中西方文化的对接要比纯诗和政治诗、抗战诗的结合容易一些,朴素的词语需要更加朴素,朦胧的诗境需要转化成为透明的诗境,“用字浅白明朗,虽然也有巧妙的比喻和机智的笔触,但远远不及前期那么涵义丰富幽隐”(张曼仪《卞之琳论》)。这一时期留下的是另一种风格和内涵的断章——卞之琳的纯诗还不可能那样仓促而迅速地转化成为战斗的诗,抗争的诗,民间的诗,那么多的诗的技巧与意境还不可能在民族危亡之际的苦难的大地上构建屋宇,中国,那时候还不理解,也不需要纯美的诗,卞之琳的名字无法同柯仲平、田间、臧克家、艾青并列在一起,却在“九叶”诗人中奏响独特的强音。
卞之琳译的莎士比亚剧作和研究论文,对布莱希特戏剧、巴尔扎克和托尔斯泰小说的研究论文,从文学史的角度看,也同样是一束断章,但是茁实、深刻、清晰,没有丝毫哗众取宠、自我标榜的喧嚣。
中国需要卞之琳这样真正学贯中西,认真研究和思考的高层次的学者诗人,需要萌发出新时代的诗的断章而不是庸凡的体系和全集。
17.理解“他是古典的现代,又是东方的西方”这句话的含义。
18.作者为什么说“卞之琳的名字无法同柯仲平、田间、臧克家、艾青并列在一起”?
19.根据全文信息概括卞之琳《断章》的艺术特色。
20.作者认为卞之琳的最大贡献是什么?当今中国文坛的弊病是什么?
又远又近的孙中山
石 英
伟大的革命先行者孙中山,离开我们已经76年。他的革命生涯,开始于上个世纪80年代,离现在已有120年之久。很远了,很远了,可是我忽然觉得,他又离我们很近;他那百折不挠,奋斗不息的精神,他的许多理论和实践的遗产,却还没有过时,而且经常引起后人深长思之。
早年他作为医生,匆匆奔走于澳门——香港——广州之间,听诊器谛听着患者心室的颤音,蹙眉间感应伶仃洋的浪涌。此时,体弱多病的中国,还能经得起几把像焚烧圆明园那样的大火?国库的余额已被颐和园的“太后号”画舫载走,任凭搜尽四万万干瘪的腰包,还能凑得起四万万五千两白花花的银子吗?——而这,正是《辛丑和约》那耻辱的一页中的赔款数字啊。
①他最明白:一个疾入骨髓的病体,任何高明的手术刀已难疗救。此刻,他的两耳已不再只是谛听心音,而是密切注意国内外的动静,让来复枪暂且取代手术刀,让排枪的响声震撼那腐朽的殿梁。于是他与志同道合的战友相继发动了镇南关、惠州和黄花岗等处的起义。当然,“演习”肯定要付出代价,尤其是在黄花岗,志士喋血凝成殷红的席子,卷起罪恶皇朝积存的污腥。不甘远逝的英魂,期待民主共和的秋雨洗礼,在烈士洒血处看枫叶摇红。
公元1911年的夏秋,是一个空前干渴的季节,太阳也焦急得耗干了眼泪。此时,太和殿里的3岁顽童,颤抖在摄政王的膝头上,但举国的觉悟者的双眸都盯着南方,终于燃亮了武昌首义的枪声。
事情来得好像很仓促,实际上如同瓜熟蒂落般地自然,经过一番激战,历史已在楚望台上定格。这一来,就像炸弹在中间开爆,长江、黄河、珠江都随之腾起浪花。虽然在局部地方,也有反复争夺的插曲,但总的说来腐败的八旗兵已在鸦片烟枪嘴上烂醉如泥,革命军在很短的时间内抢占了时间的制高点。
中山先生火速回国,礼帽上还隐伴着五洲风尘。“神州”支离已久,急需高手连缀于高原与大海之隙;欲倾大厦太沉,更需力臂扶正于世纪的黎明。他来到南京,扬子江浪拍燕子矶崖壁,道出海内外华夏子孙的心声。就在太平天国覆灭47年后,还在这个地方,他就任民国临时大总统。一缕晨曦照射在新翻的台历上,无声地宣布——从此中国不再有皇帝!
无论是早年作为医生,还是后来的民主主义的革命家,他都是一位极其真诚的扶正祛邪的良医。或许后世明公会伸出两根手指品评:作为医生是够格的;作为军事指挥家还略嫌文弱。②可在我,宁可服膺于敢于在血与火中实践的书生,也很难钦服纸上谈兵的智者。岂知万事开头难,最难得是历史的先行者,不惜数十载前赴后继,将两千年封建帝制打入坟丘,剪除积满污垢的长辫,洗雪腐弱带来的民族耻辱。我没听与他同属粤籍的康、梁的演讲录音(不知有否),纵然中山先生的口才不能盖过他的同乡,但可贵的他敢于喊出这两个字——“革命!”
“革命”,也不仅是喊出而已。在那时,只有敢于否定帝制而不妥协,才称得起是革命,而不是保皇派式的改良:只有搬倒龙椅而不坐,置于博物馆作为永逝的象征,才是跳出怪圈的革命家。
中国在清末明初就有四万万五千万人,之后又是四万万七千五百万,五万万,六万万……人既多,有人就有口,有口就难免有争议,看法自然就不会完全相同:有人说辛亥革命是划时代的,有的说那场革命并不彻底,以及……也许都对,但有一个事实很铁,即自那以后,纵有反扑的逆流,但只能像辫子盘在某些遗老头上,夜静更深时放开顿足捶胸,乃至号啕大哭。当然,也有一些顽固派和野心家蠢蠢欲动,或者说已有剑拔弩张的动作。举其大者有:袁世凯的“洪宪”皇帝梦只做了八十来天,在举国声讨下枯萎在群妾的哭声里;辫帅张勋的复辟军也曾一度开进北京,很快便与燕北的沙尘一起消散……
总之,从公元1911年以后,虽还有龙,却不再是“真龙天子”,也没有龙旗。静态的龙,只雕饰在故宫的圆柱上,供人观赏(作为文物保护,不准抚摸);还有的龙,只生动在民间传说和节日龙舞中,不再那么吓人,唯留一些美丽。所谓“龙的传人”,那是另一种意义上的象征性美称。
至于在影视屏幕或其他样式上表现出来的“皇帝瘾”,以及“皇帝”“奴才”不绝于耳,长辫子搅得许多观众有点发晕,等等,那只能说是一种阶段现象,说明意识的残渣并不是一沉到底永无泛起可能的。这恰恰也说明:中山先生并没有走远,其实,他的某些思想光芒离我们也很近。
29.本文标题是:“又远又近的孙中山”,试简要说明“远”与“近”的含义。
30.试说明第三段和第七段中两个划线语句使用的修辞方法,并对句子的含义作简要解说。
31.本文通过感性描述与理性剖析相结合的手法,讴歌了孙中山先生怎样的历史功绩?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32.文章的最后一段对 “影视屏幕或其他样式上表现出来的‘皇帝瘾’” 作了尖锐抨击。你赞成这种批评吗?请表明态度,并简要说明理由。
壶口的黄河
肖铁
①在中国看水,看中国的水,最好到黄河。九寨沟的水显得太清秀,俏得有些西方的味道;太湖的水又有点小,文人味太重,不像是水,倒像是供人把玩的装饰物。也许,中国的水应是黄色的,和我们中国人的皮肤一样;而黄河也只有到了这儿,才成了真正的黄河!
②车行山谷中,远远听便听见阵阵低沉的轰鸣,在左右山壁间碰撞,心也随之律动,未见其影,先闻其声,知道壶口到了。
③天渐渐成了黄色,水汽丰富得似乎凭空能捏出一担汗来。
④等真正站在她的旁边,所有的人都惊呆了:地竟陷下一层,天也高了一尺,山谷形似壶嘴,水若浊酒,倾泻而下,一仰难尽的气势,充溢胸口,心跳得能蹦出来,耳朵渐渐聋了,只能看见对方开口,却听不见声音;眼也花了,弥漫着的皆是黄色的旋涡,像是从河里蒸腾地上升,又像是奋不顾身地下降。河底升起硝烟一样的股股黄雾,天宇间充涨着黄色带水的颗粒,碰撞在脸上,散发在天上。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也不敢想,只看着山被水层层劈开,天也被这股黄流斩断。水从天而降,拍打在谷底,响遏在云里。
⑤想黄河从巴颜喀拉山流下的时候,水也该是清的吧?毕竟是雪水的汇集,是上天的洗礼;下游也会清些,因为地势渐平,流速渐缓,黄沙也会慢慢沉在河底。可你看看现在的黄河,刚刚从黄土高原的千沟万壑流过,厚重得带着大地的表皮,圣水也染上了中国的颜色,水里一定还有与大地摩擦而生的余势,当然还有陕北的信天游溶在里面,歌曲带着水旋转。黄河在这里最黄,金黄得如同太阳也落在里面。
⑥黄河之水天上来,如果说往前往后的黄河都是平面的话,到了壶口,黄河一下子像愤怒像高昂像要直抒胸臆地站了起来。这时的黄河。是立体的黄河了,像猴子站立起来是人进化的重要标志,黄河站立起来也是一个飞跃,就像个顶天立地的人活了。活了便要说话,那浪涛卷起雷鸣般的吼声,便是她第一声啼哭,第一声就不同凡响。注视着从上而下的水,第一次看到自然里的生命在毫无羁绊的状态下的兴奋和放纵。那啪啪的水击之声便是欢笑,真正的快感,真正的淋漓尽致。看久了,心也会溶进那飞溅的黄色水流里。
⑦抬起头,极目四望,北方,阳光打过去,一片白色,水和天连在一起,汪洋恣肆在那里;下游,水会渐渐宽阔,毕竟快到海了,快到生命的终结抑或是升华的地方了;便也心平气和。只有在这里,给予黄河的天地竟仅仅小到一个壶口,考验也就在这里了。过去了,黄河便拐了一直角,再往后便没有什么能挡住她的了,一泻千里,奔流到海不复还。看看空中的水汽,听听大地的回音,便会知道黄河的自信和决心。跃过去,一跃就是五千年,或七十万年,或是一百七十万年,肯定还有久远。司马迁会不会从这里受到了鼓舞,而将那汉代的竹简要写尽写穿?易水该是黄河的分支吧,要不荆轲怎么会有壮士一去不复还的气概和性格?
⑧这才是中国的黄河。西南就是周文王的岐山,就是周武王的丰镐,就是大秦的咸阳,就是盛唐的长安。半坡人该是在这儿舀过水吧?秦嬴政该是从这里出过兵饮过马吧;在这样的水,还有什么可怕的呢?还有什么不可征服的呢?
⑨路德维希为尼罗河作传,也该有人为黄何作传的,那应是中国人的自传。
(选自《散文选刊》1997年第12期,有改动)
注:埃米尔·路德维希(Emil Ludwig, 1881—1948,德国著名传记作家,著《地中海传》3、《尼罗河传》等)
25.①文章开头从“中国的水”写到黄河,再写到“壶口的黄河”,这样安排有什么作用?
②第四段中通过主观感受来写壶口的黄河,运用了什么表现手法?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27.为什么说壶口的黄河“才是中国的河”?请联系全文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