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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士家风
两晋南北朝的各个家族,权势虽有大有小,有久有暂,有长有消,但其为“权势”则一,其于家风则有异。
“家风”二字,完全可以对等译为家族精神文化传统。当时士人好教子弟,诫子弟,以至南北朝之末有集大成式的《颜氏家训》一书,正是向后世传递自家传统,当时又好修撰“家谱”“家录”“家传”之类,也是提醒后世保存家族传统,如谢灵运《山居赋》有云:“家传以申世模。”便明言以家传申述家族文化模式的用心。
各个家族的家风除有“共相”外,又有相对而异、保持甚久的“殊相”。何为陈郡谢氏家风的殊相?《南史·谢晦等传》史官评论说:“谢氏自晋以降,雅道相传。”显然,“雅道相传”便是谢氏特有的殊相。
“雅道相传”四字甚好。“雅道”是一种精神文化风貌,“相传”正是现代所说的文化传承。“雅”“俗”这对价值判断,其标准因人而异,因时而异。在儒学兴盛的汉代,以言行合于五经为雅,以悖于五经为俗。在老庄玄学流行的魏晋六朝,则以高蹈出尘、任情背礼为雅,以尘务经心、拘挛礼法为俗。如当时语云“处官不亲所司,谓之雅远”、“以偃蹇倨肆为优雅”,可以看出那种喜尚不理政务、任诞放达的价值取向。在魏晋六朝,雅是名士风流的同义语,“雅道相传”的谢氏家族便得此种精神风貌。
《晋书·谢安传》说时人比谢安为王导,只是“文雅过之”。王导、谢安都是东晋名相,是王谢两家在政治上的最有成就的人物,也是两家家风的典型代表。“文雅过之”不仅是王导、谢安二人之异,也是王谢二家之异。王导的五世孙、南齐名臣王俭曾说:江左风流宰相,唯谢安一人而已。他也不能不承认在名士风流方面,其高祖王导终不能不让谢安一头。
在我看来,谢氏文化传统的殊相是名士家风,这种家风的精神底蕴是庄老心态,这种心态的结构是重情轻礼。
诚然,在魏晋六朝,名士家家有,代代有,却都不像谢氏那样一以贯之;庄老玄学处处谈,世世谈,始终不绝如缕,而以谢氏最为持久。在两晋南朝谢氏家史上,除一世祖谢衡是“硕儒”,末世孙谢贞受儒学熏陶外,再无一人好儒学者,这与琅玡王氏大不相同。
早在梁朝,谢氏的同乡袁昂便说过,谢氏子弟纵使长得不甚端正者,也“飒飒自有一种风气”。这其实就是名士家风。
谢氏“雅道相传”的名士家风、庄老心态,在行为上大抵外现为以下数端:适情悦意的生活理想,“朝隐”的处世态度,讲究风神仪表,向往山水风月,爱好文学;并由上述种种熔铸而成山水诗的“合金”。
胡三省注《资治通鉴》说:“荣华之族谓之华宗,其子弟谓之华胄。”这大抵指显耀地位与豪贵生活而言。六朝人批评清谈玄学、放诞任达之风为“华竞”“华伪”“庄老浮华”,则主要指精神状态而言。本书将谢氏称为“华丽家族”,实兼有二者之意,即它不仅是一个政治贵族,亦且是一个精神贵族。
(选自萧华荣《华丽家族》,有删改)
下列关于本文中“家风”这一概念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家风就是家族精神文化的传统和家族文化模式。如《颜氏家训》就是集中记录、保存并传承颜氏家族传统的书籍。
B.从当时的“处官不亲所司,谓之雅远”、“以偃蹇倨肆为优雅”等语中,可以看出魏晋六朝那种喜尚不理政务、任诞放达的价值取向。
C.谢氏家族的家风是“雅道相传”,这是受到庄老玄学影响而形成的一种重情轻礼的价值取向。
D.魏晋六朝时期各个家族的家风有其各自长久保持且世代相传的独有的特点,但也有相同之处。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魏晋六朝时期王谢两大世家在政治上是并称的,但在名士家风上,谢氏却独具一格,甚至超越了王氏。
B.家风常常被用以提醒教诫子弟。在家族精神文化的世代传承影响下,世家子弟纵使长得不甚端正,也能“飒飒自有一种风气”。
C.谢氏名士家风是一种以庄老玄学为底蕴的文化心理结构,这与谢氏家史上,大多数子弟不好儒学有关。
D.不同的时代、不同的人对“雅”“俗”这对对立的价值判断是不同的。比如儒学兴盛的汉代和玄学流行的魏晋,“雅”“俗”的标准就正好相反。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写的就是王氏谢氏两大豪门华宗风流不再,谢家的山水诗就此消失。
B.诗人谢灵运、谢脁的山水诗篇是谢氏家风的结晶体和物化形态。他们世世代代“雅道相传”,既神往山水,任情适性,亦官亦隐,又有世世代代的文学传统。正是这些促成了他们成为山水诗的奠基者。
C.作者认为“华丽家族”,不是仅指显耀的地位与豪华的生活,而是政治和精神的双重贵族。
D.谢氏家风“雅道相传”的殊相,与嵇康、阮籍等竹林七贤饮酒傲啸、挥麈玄谈、纵情悖礼之举一样,其实都是名士风流,是对儒家礼法束缚的反抗与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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哑巴叔
徐成龙
哑巴叔是我们村里的。哑巴叔不是先天聋哑,小时候发高烧,吃药打针不管用,连续“烧”了好几天,这一“烧”就把哑巴叔“烧”成了哑巴。
  听大人们说,小时候的哑巴叔很聪明,喜欢玩泥巴。泥巴在哑巴叔手里颠来倒去一阵子,一个个各具特色的小动物惟妙惟肖地出现在眼前,惹得小伙伴围着他跑东家走西家,整个村子都是嘻嘻哈哈的笑声。几只大黄狗也乐颠颠地东奔西跑呢!
  长大后,哑巴叔以捏泥人为营生,一个稻草把,几块橡皮泥就是他的全部行当,走村串户赚点钱过日子。
  哑巴叔的手艺越来越精,捏泥人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从小狗小猫到人物造型,千姿百态,无个不精,几十里方圆闻名遐尔。
  到后来,哑巴叔开辟新的场所,来到了小城,把精心捏成的泥人,整整齐齐插在一个稻草把上,像一个小展厅,陈列着一个个美轮美奂的艺术品。哑巴叔扛着稻草把,沿着大街走,身后就是一道靓丽的风景。城里的小学生看着活灵活现的小泥人,兴趣盎然,雀跃一般,纷纷掏钱购买。哑巴叔生意越来越好,腰包就鼓了,乐得他咿哩哇啦地叫。
  有一个小女孩,最喜欢哑巴叔捏的泥人了,隔三差五都要买一些,不是小动物就是卡通人物。
  一次,夕阳西下,小女孩欢蹦着过来,指了指自己的脸蛋,又指了指哑巴叔的手眼神充满了期待。哑巴叔眨巴着眼睛,心领神会,瞅了瞅小女孩,掏出橡皮泥揉了揉,三两下一个小女孩的模样出来了:大眼睛,圆脸蛋,小巧的鼻子。小女孩接过小泥人,爱不释手,咯咯一阵笑,挥挥手走了。
  这时,一个中年人走过来,拉住小女孩的手,附在耳畔一阵嘀咕。小女孩疑惑地看着中年人,使劲挣脱中年人的手。中年人不罢休,抱起小女孩向前走去。小女孩哭喊着,挣扎着,无济于事,被塞进一辆轿车。轿车一个拐弯,朝着小巷疾驰而去,扬起一股灰尘,不见踪影。
  一天,二天,过了好几天,哑巴叔在街上天天徘徊到天黑也不见小女孩来买泥人。一天,哑巴叔在城里的角角落落转悠,猛地看见墙角、电线杆张贴着一张纸,仔细一看,纸上印着小女孩的相片,还有一些文字。小女孩活泼可爱,眼睛明亮有神。小女孩不是别人,而是经常买泥人的那一个。
  第二天,哑巴叔不再扛着稻草把卖泥人了,径直来到了派出所,咿哩哇啦一通。公安人员不明就里,虎着脸,推推搡搡赶他出门。哑巴叔竖眉瞪眼,一动不动,拿出从墙上撕下来的纸片,指着小女孩的相片比划。公安人员似乎明白了什么,倒了一杯水给他喝。哑巴叔定定神,从衣袋里掏出一块橡皮泥,一阵捣鼓,一个中年人的相貌出来了,棱角分明,活的一样。哑巴叔指指小女孩,指指自己捏成的泥人,对着工作人员咿哩哇啦,脸色涨得通红。公安人员恍然大悟,留下泥人,拍拍哑巴叔的肩,让哑巴叔回去。哑巴叔对着公安人员一弯腰,笑容满面地走了。
  过了半个月,小城里传来了振奋人心的消息,公安部门破获了一起特大拐卖儿童的犯罪团伙。除了祸害,城里的老百姓奔走相告,拍手称快,鞭炮放了一整天,劈劈啪啪震天响。据说,这个案子靠的是一个卖泥人的哑巴提供的线索。一传十,十传百,妇孺皆知。
  从此,小城里的人见到哑巴叔卖泥人,不管大人还是小孩,都会买一些小泥人带回去,唯独不见那个小女孩。
  哑巴叔依然在小城的街上卖泥人,只是在上学或者放学的时间,准时在校门口走来走去,眼睛显得特别有神。
文章前部分极力写哑巴叔捏泥人的手艺,说“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这样写有什么好处。(4分)
文章第七段刻画了“小女孩的模样”,作者的写作意图是什么?(3分)
结合文章第五段和倒数第二段
(1)两次写到的哑巴叔生意的火红场面,有哪些不同?为什么会不同?(4分)
(2)哑巴叔对生意的态度发生什么变化,为什么会有这种变化?(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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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梦想 姚明
我有很多很多的梦想,人们说“鱼和熊掌不能兼得”。也许是不能。但我要去尝试,不管我在哪里都能鱼与熊掌兼得。
我的梦想是去中国的南海度假。在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去过那儿,非常优美,但是那时候我没有钱但有充足的时间。现在我有钱却没有时间,这就是生活。
  我的梦想是有一天能在上海销售汽车。这样我就能拥有很多不同的汽车,而且可以了解每辆车的性能。我把车当成大玩具,也是好玩的工具。当我去印第安那玻利斯参加世界杯赛时,有一天球队去购物。每个人都去看衣服皮鞋之类的。我却去了家奔驰车经销店。当时我口袋里的钱不超过20美金。在我第一个NBA赛季后的夏天,我在国家队比赛时划伤了我的眼睛,他们只好剃光了我的眉毛,我看着伤疤想到:“嘿,这好像奔驰的标志啊。”假如我真成为一个汽车销售员,我会告诉我的客户这些都是二手车,因为我才是第一个开过它们的人。
  我的梦想是美国人能够真正认识中国和中国人。在我NBA第一年回来后,上海市任命我为官方大使。当然,帮助人们了解中国或上海不是我的首要任务,却是我乐意做的。
  我的梦想是中国人能够了解篮球。现在他们不在乎你怎么打球,只在乎输赢。如果你赢了,他们说你打得好;如果球员们为了对抗或者为了追球奔跑而摔倒,他们会笑而不是欢呼;或者如果一个个头小的后卫防守大个球员,他们会嘲笑他而不是佩服他的勇气。不是所有得分的投篮都是好球,也不是所有没投入的球都是坏球。中国观众应该多看看全场48分钟的比赛,而不仅仅是最后几秒。
  我的梦想是中国篮球能够树立自己的风格。如果你观察韩国人的打球方式,你会发现每个人都在运球后投三分球,即使是他们的大个子,而且使用全场紧逼战术。你会发现这不是从NBA或者任何其它地方学来的。韩国发展出了适合自己球员的风格,中国也应该做相同的事情。
  我的梦想是中国球员不再寻找借口了。我在CBA时候,很不喜欢的一点就是很多球员会说:“上海大鲨鱼队之所以会赢是因为有姚明,如果姚明走了,他们什么都不是。”我觉得他们应该面对我属于大鲨鱼队这个事实。你不能说“如果”姚明不在,事实是我在。查尔斯·巴克利可以说“如果”乔丹离开了,我就能赢得总冠军。没有“如果”,是你错过了自己的机会。
  我的梦想是中国的运动员能够被当作个人来对待。运动当然是为了国家,我不反对这一点。但是运动员也应该被允许从中受益。他应该能够自己决定去哪里打球以及怎样成为一个更好的球员。如果一个球员想穿和队伍中其他球员不一样的鞋,他应该可以这样做。即使耐克赞助了国家队,我在2003年亚洲锦标赛上穿的还是锐步鞋。如果我不这样做,制鞋公司就不愿去和球员签约,他们只想与球队签约。我不需要这些钱,但我身后的其他球员也许需要。我在中国将可口可乐告上法庭也是出于同样原因。他们签了一个合同付钱给中国队,在瓶盖上使用了我的照片。可我已经和百事公司签了合同。这对中国的运动员来说是件新鲜事,但我明白不管我身上发生了什么事,都会为我后面的球员开启或关闭大门。我只要求可口可乐赔偿一块钱,相当于大约12美分,因为我不需要他们的钱。我上了法庭,这样某条法律就会被通过,也许可以用来阻止可口可乐,或者其他公司再这么干。
  我的梦想是赢得一次NBA总决赛冠军,这可能和赢得2008年奥运金牌的梦想一样大。我不知道我离哪个梦更近一点。如果我在NBA再打10年或10年以上的球,那我的事业会是很成功。有许多球员曾经做到过。但作为一个中国职业球员,我的意义会更大。也许如果我赢得了一个总冠军或最有价值运动员的头衔,NBA球队会因此而更愿意签下或者选中中国球员。
  这些梦对一个自从来到NBA后就没什么时间做白日梦的人来说,好像太多了点。但我现在是在两个国家用两种语言做梦。
  在美国,人们会说“你不能又想有自己的蛋糕又想吃掉它”,我们中国人也有相同的说法:鱼和熊掌不能兼得。也许是不能。但我要去尝试,不管我在哪里都能鱼与熊掌兼得。
选自姚明自传《我的世界我的梦(20):我的梦想》
(搜狐体育2004年11月6日,有删节)
全文说了哪些“鱼和熊掌不能兼得”的事?试列举两种。文章开头和结尾都说到“鱼和熊掌不能兼得”,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1)文章第二段为什么说“我才是第一个开过它们的人”?
(2)为什么要让“中国观众应该多看看全场48分钟的比赛,而不仅仅是最后几秒”?
文章题为“我的梦想”,你如何看待姚明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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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老人的最后情感
侯德云
出乎意料地收到墨痕老师一封信,信很短,正文仅一句话:5月16日是我的七十寿辰,盼你们三个能来老朽的寒舍小聚。
墨痕是我小学时代的启蒙老师,我没有理由不回去看望他老人家。何况又恰逢他的七十大寿呢。
墨痕老师信中提到“你们三个”指的是我:我、麻秆和锅肚。当年我们三个是墨痕老师最器重的学生,也是到目前为止从哪个小山村里走出来的最光宗耀祖的三个人尖尖。都上过大学,之后又都分配在县里工作。如今我是一个暂时不太出名而将来必定大名鼎鼎的作家,麻秆成了一个整天忙着向学生收取各种材料费或辅导费的高中教师,锅肚运气最好,当上了一个以吃喝玩乐为己任的局长。
我把墨痕老师来信的事通知了锅肚。锅肚在电话里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问我,老师为啥只给你写信呢?紧接着又莫明其妙地干笑了几声,提高了嗓门说:没问题,准时回去,给老师献一千块寿礼!
我又给麻秆拔了电话,并向他转述了锅肚对我说过的话。麻秆对回去看望教师没有异议,只是一而再再而三追问我:非得给老师送一千块寿礼吗?
我们三个乘上一辆崭新的“奥迪”,那是锅肚的专车。也许是由于这个缘故,锅肚在我们赶往老家的一路上,总是牛气哄哄地大谈特谈他这几年工作如何出色,县里的大头头们对他又如何赏识之类的话。麻秆则窝在一边不声不响,偶尔插两句嘴,也像放小屁似的,显得底气不足。
远远望见老家村落的时候,麻秆突然抖着手紧紧握住锅肚的胳膊,颤着声儿说:“锅,锅,锅肚局长,咱们非要给老师送、送、送一千块寿礼吗?”
锅肚凝眼瞅了麻秆一阵子,又歪头扫了我一眼,打着哈欠说:“得啦,我看这么办吧,我再多拿一千,两千块,算咱们三个共同给老师的礼钱,这样行了吧?”
麻秆乐得差一点拍了巴掌,连连点头:行啊行啊。停了一瞬,又柔情似水地说:谢谢局长啦。
我沉默不语。说老实话,我有点瞧不起麻秆,也有点瞧不起锅肚。
眼前是我们当年就读的沟坎小学。我让司机停了车,走了下来。麻秆和锅肚不知我要搞什么名堂,先是坐着不动,过一会儿,也走了出来,各自面朝野地撒了一泡小尿。
从一个作家的角度出发,我深深地懂得收集素材的重要性。事实上,我几平每时每刻都在收集创作素材。这是我积极主张回来看望墨痕老师的内在原因,同样道理也驱使我兴冲冲地走进了母校残破的大门。
一切都跟童年的记忆相距甚远,这种反差使我心里不太好受,但同时也有了些许兴奋:学校的操场凸凹不平,零零落落地生了些杂草;挂着一截锈铁轨的歪脖树,不知何年何月枯死了,以一种别扭的姿势,静止在那里;看不见一个学生,更听不到朗朗的书声;苍灰的校舍像个久病的老人,随时有倒下去的可能;几只麻雀从教室已经没有了玻璃的窗户啾的一声弹出来,一直弹进蒙蒙的天际……所有这些都将在我以后创作的小说里再现。
满头白发而又非常瘦弱的墨痕老师,见到我们说的第一句话是:去学校看过了吗?
得到肯定的回答后,他又嗓间低沉地说了第二句话:校舍成了危房,学生已经停课两个多月了。
我没说什么,因为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麻秆和锅肚也没说什么,都沉默着。
墨痕老师目光缓慢地从我们三个的脸上扫过,轻轻叹了一口气。
墨痕老师招待我们的是大饼子小葱拌豆腐。我们都很吃惊,之后又都大口大口吃了起来,假装吃得很香。饭桌上的气氛很沉闷,也很压抑。
 临别时,锅肚掏出了两千块,墨痕老师坚决不收。一直把我们送到门外,他再也没说一句话,只是连续不断地轻轻叹气。
两个多月后,我又收到墨痕老师的一封信,信中的话犹如利刀穿透了我的灵魂,让我脊背一阵阵发凉:
你读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不在人世了,我早已病入膏盲……你们都是成年人了,我不能强迫一个成年人去关心他童年的摇篮……我只是为自己感到羞愧,我培养出了三个有出息的学生,却没有培养出一个好人啊……
文中对校园景象的描写非常细致,这样写的好处是
“有出息的人”和“好人”有什么区别?
“临别时,锅肚掏出了两千块钱”,墨痕老师为什么坚决不收?
墨痕老师问我们是否去过学校,他得到的回答是肯定的,而小说极具讽刺意味的是麻秆和锅肚到了学校是
而我则是
老人最后的感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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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美
袁昌英(1894-1973)
我生平最爱美,人造美与自然美于我均是同样宝贵。人造美中如小巧玲珑的器皿,特是我所珍惜。偶尔得着一件香色俱古,或摩登得有趣,而形式极佳的瓷器或玉器,我可以饮食俱废,浓情蜜意的把玩几天,然后藏之宝库,不时取出爱抚。若是一旦得到一本装璜美印刷美而内容尤美的书,那我真会乐以忘忧,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
自然美中,大者如高山之峻拔,巨川之洪流,常使我的性灵异样震撼:峻拔如给我以纬的提高,洪流如予我以经的扩大。小者如一朵娇艳鹅黄的蔷薇花,可以使我颠倒终日,如醉如梦的狂喜,仿佛宇宙的精华与美梦都结晶在它身上;一只伶俐活泼的翠鸟,相遇于溪畔枝头,可令我雀跃三丈,宛然它那翠得似在动颤的颜色与那再完美也没有的形体拽引了我性灵深处的一线灵机,使我浑然相与为乐,忘乎物我之异了。
可是美的人,才真是我的特好。记得少年时留学英法,每见一个碧眼金发,皮肤红白柔嫩得那样可爱的洋娃娃,一阵阵的热泪会从我的心坎奔放出来,使我觉得一个能够产生这种可爱的生物的地球,实在值得我的敬爱与留恋。至若一个美丽的女郎,或是一个拔萃的美男子,都于我更有不可抵御的魅力。在这种他或她之前,我的性灵的兴奋,有如朝霞之灿烂,我的心身的慰藉,有似晚天的温柔。即或一旦他或她给我识破了人格上的弱点,我虽一定与之疏远,然而这位子都或西施,在我的心底上,总还留下两分缱绻,三分原宥,因为我觉得生得美的人,应该有这么一点特权的。
容貌上的美,对于我的魔力,是如此猛烈而深入。可是天赋特厚,内心优美的人,也是我的崇尚。只要他与她不是拒人于千里外的特别狰狞者,我的相善,总是一往情深,一见如故的。我可说是最爱朋友的一个人。我爱与朋友谈心:在那语言笑诨的交流中,我如晒满秋阳的温暖,浑身是舒适;在那披肝沥胆的论争中,我如吸饱冬风的冷削,性灵上特起一番愤发。我也爱与友朋默然对坐或寂然偕行:在那相互嫣然一笑中,或恬然对视的静默中,我宛若窥见世外的消息,神秘的恩情!朋友之于我,诚如空气之于有肺动物,水之于鱼,不可一日无也。
至于那才,情,貌,均臻极峰的人物,一旦相遇为知已,我必视为人中之圣,理想中之理想,梦寐中之妙境,花卉中之芬芳,晚霞中之金幔,午夜中之星月,萦于心,系于神,顷刻不能相忘;屈子之思念怀王,明皇之哀恋贵妃,想亦不过如此之热烈而缠绵!
吾痴乎?吾妄乎?斯亦不过爱美特甚,奉美为宗教的心理上的表征耳。
文中说:“我觉得生得美的人,应该有这么一点特权的。”这特权指的是什么?作者这样写的用意是什么?(4分)
综观全文说说作者最爱的美是什么美?从文中找出能说明这种最爱的一个词。(4分)
这篇文章的主线是什么?文章的结构有何特点,试作简要分析。(6分)
文章结尾说“吾痴乎?吾妄乎?”联系全文找出两个这种痴与妄的例子。作者是否认为自己痴与妄?简述理由。(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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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片叶子(节选)
欧•亨利
  琼西得了肺炎;她躺在一张油漆过的铁床上,一动也不动,凝望着小小的荷兰式玻璃窗外对面砖房的空墙。
  一天早晨,那个忙碌的医生把苏叫到外边的走廊上。
  “我看,她的病只有十分之一的恢复希望,”
  “她——她希望有一天能够去画那不勒斯的海湾。”苏说。
  “画画?——真是瞎扯!只要你能想法让她对冬季大衣袖子的时新式样感到兴趣而提出一两个问题,那我可以向你保证把医好她的机会从十分之一提高到五分之一。”医生说。
苏走进工作室里,吹着爵士音乐调子。
  琼西躺着,脸朝着窗口,被子底下的身体纹丝不动。苏以为她睡着了,赶忙停止吹口哨。
  忽然听到一个重复了几次的低微的声音。她快步走到床边。
  琼西的眼睛睁得很大。她望着窗外,数着……。
  “12,”她数道,歇了一会又说,“11,”然后是“10,”和“9”,接着几乎同时数着“8”和“7”。
  苏关切地看了看窗外。那儿有什么可数的呢?只见一个空荡阴暗的院子,20英尺以外还有一所砖房的空墙。一棵老极了的长春藤,枯萎的根纠结在一块,枝干攀在砖墙的半腰上。秋天的寒风把藤上的叶子差不多全都吹掉了,几乎只有光秃的枝条还缠附在剥落的砖块上。
  “什么呀,亲爱的?”苏问道。
  “6,”琼西几乎用耳语低声说道,“它们现在越落越快了。三天前还有差不多一百片。
我数得头都疼了。但是现在好数了。又掉了一片。只剩下五片了。”
“五片什么呀,亲爱的。告诉你的苏娣吧。”
  “叶子。长春藤上的。等到最后一片叶子掉下来,我也就该去了。这件事我三天前就知道了。难道医生没有告诉你?”
  “瞧,医生今天早晨还告诉我,说你迅速痊愈的机会是,让我一字不改地照他的话说吧---他说有九成把握。”
  “只剩下四片了。我想在天黑以前等着看那最后一片叶子掉下去。然后我也要去了。”
  “琼西,亲爱的,”苏俯着身子对她说,“你答应我闭上眼睛,不要瞧窗外,行吗?”
  “你睡一会吧,”苏说道,“我得下楼把贝尔门叫上来,给我当那个隐居的老矿工的模特儿。我一会儿就回来的。不要动,等我回来。”
  老贝尔门是住在她们这座楼房底层的一个画家。贝尔门是个失败的画家。他操了四十年的画笔,还远没有摸着艺术女神的衣裙。他老是说就要画他的那幅杰作了,可是直到现在他还没有动笔。
  苏在楼下他那间光线黯淡的斗室里找到了嘴里酒气扑鼻的贝尔门。一幅空白的画布绷在个画架上,摆在屋角里,等待那幅杰作已经25年了,可是连一根线条还没等着。苏把琼西的胡思乱想告诉了他,还说她害怕琼西自个儿瘦小柔弱得像一片叶子一样,对这个世界的留恋越来越微弱,恐怕真会离世飘走了。
  “什么,”他喊道,“世界上真会有人蠢到因为那些该死的长春藤叶子落掉就想死?你干吗让她胡思乱想?唉,可怜的琼西小姐。”
  “她病得很厉害很虚弱,”苏说。
  “走,我和你一块去。老天爷,琼西小姐这么好的姑娘真不应该躺在这种地方生病。总有一天我要画一幅杰作,我们就可以都搬出去了。
  “一定的!”
  第二天早晨,苏只睡了一个小时的觉,醒来了,她看见琼西无神的眼睛睁得大大地注视拉下的绿窗帘。
  “把窗帘拉起来,我要看看。”她低声地命令道。
  苏疲倦地照办了。
  然而,看呀!经过了漫长一夜的风吹雨打,在砖墙上还挂着一片藤叶。它是长春藤上最后的一片叶子了。它傲然挂在一根离地二十多英尺的藤枝上。
  “这是最后一片叶子。”琼西说道,“我以为它昨晚一定会落掉的。我听见风声的。今天它一定会落掉,我也会死的。”
  天刚蒙蒙亮,琼西就毫不留情地吩咐拉起窗帘来。
  那片藤叶仍然在那里。
  琼西躺着对它看了许久。然后她招呼正在煤气炉上给她煮鸡汤的苏。
  “给我一面小镜子,再把枕头垫垫高,我要坐起来看你做饭。”
  过了一个钟头,她说道:“苏娣,我希望有一天能去画那不勒斯的海湾。”
  第二天,医生对苏说:“她已经脱离危险,你成功了。现在只剩下营养和护理了。”
  下午苏跑到琼西的床前,琼西正躺着,安详地编织着一条毫无用处的深蓝色毛线披肩。苏用一只胳臂连枕头带人一把抱住了她。
  “我有件事要告诉你,小家伙,”她说,“贝尔门先生今天在医院里患肺炎去世了。亲爱的,瞧瞧窗子外面,瞧瞧墙上那最后一片藤叶。难道你没有想过,为什么风刮得那样厉害,它却从来不摇一摇、动一动呢?唉,亲爱的,这片叶子才是贝尔门的杰作---就是在最后一片叶子掉下来的晚上,他把它画在那里的。”
全文的情节线索是什么?简要阐明理由。
答:
文中苏娣吹口哨的细节反映了她怎样的心理活动?从下文找出与这处细节描写相呼应的句子?
答:
小说刻画琼西与贝尔门的主要表现方法是什么?请作简要分析。
答:
请仿照例句,用一句话概括小说中贝尔门的形象(不超过30个字)
例:


西












上,


绿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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