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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呦呦与青蒿素
2015年10月5日,从瑞典斯德哥尔摩传来令人振奋的消息:中国女科学家屠呦呦获得2015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理由是她发现了青蒿素,这种药品可以有效降低疟疾患者的死亡率。屠呦呦是第一位获得诺贝尔科学奖项的中国本土科学家、第一位获得诺贝尔生理医学奖的华人科学家。10月6日上午,一直不愿意接受采访的屠呦呦终于把记者请进家门,一再强调“也没什么好讲的”,她还通过央视发表自己获奖感言,她说,作为一名科技工作者,获得诺贝尔奖是一项很大的荣誉,青蒿素这项生物研究成功是多年研究集体公关的成绩,青蒿素获奖是中国科学家集体的荣誉。
在诺贝尔奖之前,大部分人或许都不知道屠哟哟是何许人,一夜之间她蜚声国内外,而以她为领导的研发小组研制的新型抗疟疾药青蒿素也被大家所熟知。
屠呦呦1930年12月30日出生于浙江省宁波市。“呦呦鹿鸣,食野之苹”,《诗经•小雅》的名句寄托了屠呦呦父母对她的美好期待。她自幼耳闻目睹中药治病的奇特疗效,立志探索它的奥秘。1951年,屠呦呦如愿考入北京大学医学院药学系,选择了当时一般人缺乏兴趣的生药学专业。在专业课程中,她对植物化学、本草学和植物分类学最感兴趣。大学毕业后,屠呦呦就职于中国中医研究院。那时该院初创,条件艰苦。屠呦呦在设备简陋连基本通风设施都没有的工作环境中,经常和各种化学溶液打交道,一度患上中毒性肝炎,但她心无旁骛,埋头从事中药研究,取得了许多骄人的成果。其中,研制用于治疗疟疾的药物——青蒿素,是她最杰出的成就。当年轻的屠呦呦开始这项研究的时候,她当然不会意识到,在漫长而曲折的研究“抗疟”的道路上,有一顶金光闪闪的王冠正在等待她来摘取。
疟疾是一种严重危害人类生命健康的世界性流行病。世界卫生组织报告,全世界约数10亿人口生活在疟疾流行区,每年约2亿人患疟疾,百余万人被夺去生命。特别是上世纪60年代初,全球疟疾疫情难以控制。当时正值美越交战,在越美军因疟疾减员80多万人。美国不惜投入,筛选出20多万种化合物,却未找到理想的抗疟新药。因疟原虫对喹啉类药物已产生抗药性,所以,防治疟疾重新成为各国医药界攻克的目标。继美国之后,英、法、德等国也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寻找有效的新结构类型化合物,但一直未能如愿。我国从1964年重新开始对抗疟新药的研究,从中草药中寻求突破是整个工作的主流,但是,通过对数千种中草药的筛选,却没有任何重要发现。在国内外都处于困境的情况下,1969年,39岁的屠呦呦临危受命,出任该项目的科研组长。她从整理历代医籍着手,四处走访老中医,搜集建院以来的有关群众来信,编辑了以640方中药为主的《抗疟单验方集》。然而筛选的大量样品,对抗疟均无好的苗头。她并不气馁,经过200多种中药的380多个提取物进行筛选,最后将焦点锁定在青蒿上。但大量实验发现,青蒿的抗疟效果并不理想。她又系统查阅文献,特别注意在历代用药经验中提取药物的方法。当她再一次转向古老中国智慧时,东晋名医葛洪《肘后备急方》中称:“青蒿一握,以水二升渍,绞取汁,尽服之”可治“久疟”。琢磨这段记载,她认为很有可能在高温的情况下,青蒿的有效成分被破坏了。于是她改用乙醇冷浸法,所得青蒿提取物对鼠疟的效价显著提高;接着,用低沸点溶剂提取,效价更高,而且趋于稳定。终于,在经历了190次失败后,青蒿素诞生了。这剂新药对鼠疟、猴疟疟原虫的抑制率达到100%。
疟疾,一个肆意摧残人类生命健康的恶魔,被一位中国的女性科学家制服了。
屠呦呦,以百折不挠的拼搏精神在中华科技史上谱写了一部精彩的人生传奇。
“这一医学发展史上的重大发现,每年在全世界,尤其在发展中国家,挽救了数以百万计疟疾患者的生命。在基础生物医学领域,许多重大发现的价值和效益并不在短期内显而易见。但也有少数,它们的诞生对人类健康的改善所起的作用和意义是立竿见影的。由屠呦呦和她的同事们一起研发的抗疟药物青蒿素就是这样一个例子。”这是2011年度在美国最有影响的生物医学奖——拉斯克奖的颁奖词。
2015年的诺贝尔奖虽然有些姗姗来迟,但毕竟是令人庆幸的。当颁奖词庄严的声音回响在地球上空的时候,各种肤色的人都在向这位耄耋老人表达深深的敬意。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屠呦呦的名字寄托了父母对她的美好期待。小鹿在原野上呦呦地叫着,吃着青草,象征和谐之意,父母希望女儿健康成长。
B.疟疾是摧残人类生命健康的恶魔,世界上每年有百余万人被它夺去生命。许多国家的科学家都在努力研发制服它的新药物,我国的科学家率先完成了这个任务。
C.在基础生物医学领域,许多重大的发现,不可能在短期内让人们看见它们显著的价值和效益。例如,屠呦呦和她的同事们一起研发的抗疟药物青蒿素就是这样。
D.本文在平实的叙述中穿插一些富有文学色彩的描写,增强了文章的生动性和感染力;作者重点记叙屠呦呦研发青蒿素的艰难历程,描写细腻,有很强的说服力。

E.拉斯克奖是美国最有影响的生物医学奖,正因为屠呦呦获得这个大奖,为她如今获得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屠呦呦获得突破性进展,最关键的步骤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3)屠呦呦获得成功的因素有哪些,结合文章进行概括并分析。
(4)文中说“各种肤色的人都在向这位耄耋老人表达深深的敬意”,结合全文,联系现实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含意?这样写有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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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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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韩少功
  吃着自己种出来的瓜莱,觉得它们每一样都有来历,每一样都有故事。什么时候下的种,什么时候发的芽,什么时候开的花……往事历历在目。
  虫子差点吃掉了新芽,曾让你着急。一场大雨及时解除了旱情,曾让你欣喜。转眼间,几个瓜突然膨胀了好几圈,胖娃娃一般藏在绿叶深处,不知天高地厚地大乱家规,大哭大笑又大喊大叫,必定让你惊诧莫名。
  有时候,瓜藤长袖飘飞,羽化登仙,一眨眼就缘着一根电线杆攀向高高蓝天,在太阳或月亮那里开花结果,让你搬来椅子再加上梯子,仍然望天兴叹。你看见一条弯弯的丝瓜挂在电线上,像电信局悬下来的一个野外的话筒:刚才是谁在这里通话而且是与谁通话?或者说这么多电话筒从瓜藤下来,从土地里抛撒出来,一心想告知我们远古的秘密却从来无人接听?
  你想象根系在黑暗的土地下口兹 口兹 口兹 地伸长,真正侧耳去听,它们就屏住呼吸一声不响了。你想象枝叶在悄悄地伸腰踢腿挤眉弄眼,猛回头看,它们便各就各位一本正经若无其事了。你从不敢手指瓜果,怕它们真像邻居老吴伯说的那样一指就谢,怕它们害羞和胆怯于是气呼呼地不再合作,总之,它们是有表情自己久别后的团聚,也是你与土地一次交流的结束。
  你会突然想起以前在都市菜市场里买来的那些瓜菜.干净、整齐而且陌生,就像兑换它们的钞票一样陌生。它们也是瓜菜,但它们对于享用者来说是一些没有过程的结果,就像没有爱情的婚姻,没有学习的毕业,于是能塞饱你的肚子却不能进入你的大脑,无法填注你感情的空空荡荡。难怪都市里的不少孩子都不识瓜菜了,鸡蛋似乎是冰箱生出来的,白菜似乎是超级市场里长出来的,看见松树就说是"圣诞树",看见鸭子就说是"唐老鸭"。在一个工业化和商品化的时代,人们正在越来越远离土地上的过程。这真是让人遗憾。
  什么是生命呢?什么是人呢?人不能吃钢铁和水泥,更不能吃钞票,而只能通过植物和动物构成的食品,只能通过土地上的种植与养殖,与大自然进行能量的交流和置换。这就是最基本的生存,就是农业的意义,是人们在任何时候都只能以土地为母的原因。英文中culture指文化与文明,也指种植和养殖,显示出农业在往日文化与文明中的至尊身份和核心地位。那时候的人其实比我们洞明。总有一天,在工业化和商品化的大潮激荡之处.人们终究会猛醒过来,终究会明白绿遍天涯的大地仍是我们的生命之源,比任何东西都重要得多。
  那才是人类culmre又一次伟大的苏醒。
  18、根据原文,概括"土地"两层含义的要点,每点不超过8个字。(4分)
答:(1) (2)
  19、"在一个工业化和商品化的时代,人们正在越来越远离土地上的过程。"从全文看,这句话有什么深刻内涵?'(不超过40个字)(4分)
答:
  20、试结合文章内容,简要回答下面的问题。(6分)
  (1)本文主要采用了哪种叙述人称?其作用是什么?(3分)
答:
  (2)本文主要采用了哪种修辞手法?其作用是什么?(3分)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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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历冯骥才
  我喜欢用日历,不用月历。
  厚厚一本日历是整整一年的日子。每扯下一页,它新的一页--光亮而开阔的一天--便笑嘻嘻地等着我去填满。我喜欢日历每一页后面的"明天"的未知,喜欢它隐含着一种希望。"明天"乃是人生中最富魅力的字眼儿。生命的定义就是拥有明天。它不像"未来"那么过于遥远与空洞。它就守候在门外。走出了今天便进入了全新的明天。明天会是怎样呢?当然,多半还要看你自己的。你快乐它就是快乐的一天,你无聊它就是无聊的一天,你匆忙它就是匆忙的一天;如果你静下心来就会发现,你不能改变昨天,但你可以决定明天。有时看起来你很被动,你被生活所选择,其实你也在选择生活,是不是?
  每年元月元日,我都把一本新日历挂在墙上。随手一翻,光溜溜的纸页花花绿绿滑过手心,散着油墨的芬芳。这一刹那我心头十分快活。我居然有这么大把大把的日子!我可以做多少事情!前边的日子就像一个个空间,生机勃勃,宽阔无边,迎面而来。我发现时间也是一种空间。历史不是一种空间吗?人的一生不是一个漫长又巨大的空间吗?一个个"明天",不就像是一间间空屋子吗?那就要看你把什么东西搬进来。可是,时间的空间是无形的,触摸不到的。凡是使用过的日子,立即就会消失,抓不住,而且了无痕迹。也许正是这样,我们会感受到岁月的匆匆与虚无。
  我不能天天都从容地扯下一页。特别是忙碌起来,或者从什么地方开会、考察、访问归来,看见几页或十几页过往的日子挂在那里,黯淡、沉寂和没用;被时间掀过的日历好似废纸。可是当我把这一dié()用过的日子扯下来,往往不忍丢掉,而把它们塞在书架的缝隙或夹在画册中间。就像从地上拾起的落叶。它们是我生命的落叶!
  别忘了,我们的每一天都曾经生活在这一页一页的日历上。
  记得1976年唐山大地震那天,我住的亭子间被彻底摇散,震毁。我一家三口像老鼠那样找一个洞爬了出来。当我双腿血淋淋地站在洞外,那感觉真像从死神的指缝里侥幸地逃脱出来。转过两天,我向朋友借了一架相机,爬上我那座狼咬狗啃废墟般的破楼,钻进我的房间--实际上已经没有屋顶。我将自己命运所遭遇的惨状拍摄下来。我要记下这一切。我清楚地知道这是我个人独有的经历。这时,突然发现一堵残墙上居然还挂着日历--那蒙满灰土的日历的日子正是地震那一天:1976年7月28日,星期三。我伸手把它小心地扯下来。如今,它和我当时拍下的照片,已经成了我个人生命史中刻骨铭心的珍藏了。
  由此,我懂得了日历的意义,它原是我们生命忠实的记录。从"隐形写作"的含义上说,日历是一本日记。它无形地记载我每一天遭遇的、面临的、经受的,以及我本人的应对与所作所为,还有改变我的和被我改变的。
  然而人生的大部分日子是重复的--重复的工作与人际,重复的事物与相同的事物都很难被记忆。所以我们的日历大多页码都是黯淡无光。过后想起来,好似空洞无物。于是,我们就碰到一个非常重要的关系人本的话题--记忆。人因为记忆而厚重、智慧和变得理智。更重要的是,记忆使人变得独特。因为记忆排斥平庸。记忆的事物都是纯粹而深刻个人化的。所有的个人都是一个独特的"个案"。记忆很像艺术家,潜在心中,专事刻画我们自己的独特性。你是否把自己这个"独特"看得很重要?广义地说,精神事物的真正价值正是它的独特性。无论是一个人,还是一种文化。记忆依靠载体。一个城市的记忆留在它的历史的街区与建筑上,一个人的记忆在他的相片上,物品里、老歌老曲中,也在日历上。
  然而,人不能只是被动地被记忆,我们还要用行为去创造记忆。我们要用情感、忠诚、爱心、责任感,以及创造性的劳动去书写每一天的日历。把这一天深深xiāng qiàn()  ()进记忆里。我们不是有能力使自己的人生丰富、充实以及具有深度和分量吗?
  为此,每每到了一年最后的几天,我都是不肯再去扯日历。我总把这最后几页保存下来。这可能出于生命的本能。我不愿意把日子花得净光。你一定会笑我,并问我这样就能保存住日子吗?
  正像保存葡萄最好的方式是把葡萄变为酒,保存岁月最好的方式是致力于把岁月变为永存的诗篇或画卷。
  12.根据文中的注音写出正确的汉字。
  (1)一dié()(2)xiāng qiàn()()
13."有时看起来你很被动,你被生活所选择,其实你也在选择生活"这句话在文中的意思是什么?请用自己的话表述。
14.作者"喜欢用日历"的原因有哪些?
15.文章以"日历"为题,后半部门为什么着重写"记忆"?请根据文章简要分析。
16.请你从取材和语言两方面,对本文做简要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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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和瓦苏童
20年前的雨听起来与现在有所不同,雨点落在更早以前出产的青瓦上,室内的人便听见一种清脆的铃铛般的敲击声。毫不掩饰地说,青瓦上的雨声确实像音乐,只是隐身的乐手天生性情乖张喜怒无常,突然地它失去了耐心,雨声像鞭炮一样当空炸响,你怀疑如此狂暴的雨是否怀着满腔恶意,然后忽然地它又倦怠了,撒手不干了,于是我们只能听见郁积在屋檐上的雨声听凭惯性滴落在窗前门外,小心翼翼地,怀着一种负疚的感觉。这时候,沉寂的街道开始苏醒,穿雨衣或者打雨伞的人踩着雨的尾巴,走在回家的路上。有个什么声音在那里欢呼起来:雨停了!回家了!
智利诗人聂鲁达是个爱雨的人,他说,雨是一种敏感、恐怖的力量。他对雨的观察和总结让我感到惘然。是什么东西使雨敏感?又是什么东西使雨变得恐怖?我对这个无意义的问题充满了兴趣。请想象一场大雨将所有行人赶到了屋檐下,请想象人们来到屋内,再大的雨点也不能淋湿你的衣服和文件,那是什么东西替代我们去体会雨的敏感和恐怖呢?
有一年夏天我爬上河对面水泥厂的仓库屋顶,准备练习跳水的时候,我头一次注意到我家屋顶上的那一片蓝黑色的小瓦,它们像鱼鳞那样整齐地排列着,显出一种出人意料的壮美。对于我来说那是一次奇特的记忆。奇特的还有那天的天气,一场暴雨突然来临,几个练习跳水的男孩子干脆冒雨留在高高的仓库顶上,看着雨点急促地从天空中泻落,冲刷着我们的身体。
那是我唯一一次在雨中看见我家的屋顶,暴雨落在青瓦上,溅出的不是水花,是一种灰白色的雾气。然后雨势变得小一些,雾气也就散了,那些瓦片露出了它简洁而流畅的线条。我注意到雨水与瓦的较量在一种高亢的节奏中进行,无法分辨谁是受害的一方。肉眼看见的现实是雨洗涤了瓦上的灰土,因为那些陈年的旧瓦突然焕发出崭新的神采,在接受了这场突如其来的雨水冲洗后,它们开始闪闪发亮,而屋檐上的瓦楞草也重新恢复了植物应有的绿色。我第一次仔细观察雨水在屋顶上制作音乐的过程,并且有了新的发现:不是雨制造了音乐,而是那些瓦对雨水的反弹创造了音乐。
说起来是多么奇怪,我从此认为雨的声音就是瓦的声音,无疑这是一种非常唯心的认识,
这种认识与自然知识已经失去了关联,只是与某个记忆有关。记忆赋予人的只是记忆,我记得我20年前的家,除了上面说到的雨中的屋顶,还有我们家洞开的窗户,远远地,隔着茫茫的雨帘,我看见了母亲,她在家里,正伏在缝纫机上赶制我和哥哥的衬衣。
现在我已不记得那件衬衣的去向了,我母亲也早巳去世多年。但是20年前的一场暴雨使我对雨水情有独钟。假如有铺满青瓦的屋顶,我不认为雨是恐怖的事物;假如你母亲曾经在雨声中为你缝制新衬衣,我不认为你会有一颗孤独的心。
这就是我对于雨的认识。
这就是我对于瓦的认识。
16.请从修辞的角度,分析第一自然段是如何对“雨”进行描写的,这样描写有什么作用?(6分)
17.文中引用聂鲁达评说“雨”的语句,这在篇章结构上有什么作用?请作简要分析。 (3分)
18.文中为什么说在雨与瓦的较量中“无法分辨谁是受害的一方”?(4分)
19.为什么“20年前的一场暴雨”会使“我”对雨水情有独钟? (3分)
20.根据文意,写出“我”对“雨”和“瓦”关系的三点认识。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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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些夜晚仅仅属于自己曾文广
诗人纪伯伦曾借先知之口说:“你的朋友是你的有回应的需求。他是你用爱播种,用感谢收获的土地。他是你的饮食,也是你的火炉。你饥渴时来到他身边,向他寻求平安。”这话的意思说得很明白,朋友是一种“有回应的需求”,包括物质上的和心灵上的。但如若仅仅如此,这种只索不予的友谊注定是残缺不全与极其自私的,不能算作真正的友谊。因而他又假先知之口告诫世人:“奉献你最好的,给你的朋友。”奉献在这里也许理解为分享比较合适——能够与朋友分享自己所拥有的,部分或者全部,无论是否是“最好的”,都是人生一大快事,因为“分享”的本身就是一种足以令双方身心俱悦的事。
思想家弗兰西斯·培根更是把这种“分享”的作用神奇化了。他认为“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友谊原来有如此奇特的作用,也就不难理解他为何对“乐于孤独的人”和“没有朋友的人”缺少好感了。他认为前者“其性格不是属于人而是属于兽的”,后者干脆就是“啃啮自己心灵的人”。
实际情况却是——包括弗兰西斯·培根在内,在我们的人生旅途中.不是所有的东西都可以拿出来与朋友们分享,有一些东西,它们仅仅属于每个人自己。这些东西既不能索取也不能给予,无论你和你的朋友在彼此心头是多么重要,双方又是如何慷慨。巴尔扎克在对“友谊”二字的诠释中就很明白地提到了这一点:“友谊是联结两颗同类心灵的纽带,它们既被双方的力量联结在一起,又是独立的。”唯其如此,我们就不应像培根那样简单地认为“朋友是另外一个自己”,毕竟在客观上“两颗同类心灵”各自是“独立的”,两颗心灵是两个不同的享有完全主权的王国。两个人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和距离。这也就注定了有一些东西仅仅属于自己。
朋友一千个还太少,敌人一个也嫌多。在今天,承认自己是个“乐于孤独”和“没有朋友”的人恐怕不多。但是,不管你是“相识满天下”交游甚广之辈,抑或信奉“人生得一知己足矣”的人,你是否曾经在某个夜晚想找人倾诉却发现无人可找,而几个堪称知己的电话号码就烂熟在心里?你们交往多年,经常保持着联系,在一起时无话不谈,你们都相信你们的友谊永远不会生分到必须匆匆忙忙去整补的那一天。然而就在那样一个晚上,你最终没有拨通他们中任何一个人的电话,而是甘愿独自一人面对着洁白的墙壁,把楼下的喧嚣声戛然关在门外,像那些“乐于孤独”和“没有朋友”的人一样,陷入无边孤寂的沉思中“啃啮”着自己的心灵。
这样的夜晚,灵魂在独自行走;这样的夜晚,惟你一人独享。无论贫穷还是富有,无论从事何种职业,在你的一生中,必须不间断地拥有这样的夜晚、这样的时刻——深入内心,释放自我,让灵魂得以保持属于它的纯净。这样的夜晚,朋友不能分享,也无从去分享,即使他恰好就在家里做客,正睡在隔壁的房间里。他毋须分享,他也拥有属于他的这样的夜晚。
毫无疑问,每个人都有一些东西不能与朋友甚至亲人分享,譬如你想一个人呆着的某些夜晚,譬如你必须独自面对的人生的风风雨雨,也譬如今夜——2003年11月9日凌晨2点52分,我在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在独自啃啮自己心灵的时候,这个夜晚仅仅属于我!
(选自《散文》2004年第3期)
16.本文先写什么后写什么,思路非常清晰。请用简要的语言叙述全文的主要思路。
答:本文先写 ;后写
17.这篇文章的题目可不可以改成“有一些白天仅仅属于自己”?为什么?
答:
18.全文多次出现“啃啮自己心灵”,简要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答:
19.本文作者的观点和纪伯伦、培根的观点是矛盾的吗?试简要分析。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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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家孙犁
⑴前几年,我曾诌过两句旧诗:“梦中每迷还乡路,愈知晚途念桑梓。”最近几天,又接连做这样的梦。要回家,请假不准,总是难以成行。有时决心起程,单人独行,又总是在日已西斜时,迷失路途,忘记要经过的村庄的名字,无法打听。或者是遇见雨水,道路泥泞;而所穿鞋子又不利于行路,有时鞋太大,有时鞋太小,有时倒穿着,有时横穿着,有时系以绳索。种种困扰,非弄到急醒了不可。
⑵也好,醒了也就不再着急,我还是躺在原来的地方,原来的床上,舒一口气,翻一个身。
⑶其实,“文化大革命”以后,我已经回过两次老家,这些年就再也没有回去过,也不想再回去了。一是,家里已经没有亲人,回去连给我做饭的人也没有了。二是,村中和我认识的老年人,越来越少,中年以下,都不认识,见面只能寒暄几句,没有什么意思。
⑷前两次回去:一次是陪伴一位正在相爱的女人,一次是在和这位女人不睦之后。第一次,我们在村庄的周围走了走,在田头路边坐了坐。蘑菇也采过,柴禾也拾过。第二次,我一个人,看见亲人丘陇,故园荒废,触景生情,心绪很坏,不久就回来了。
⑸现在,梦中思念故乡的情绪,又如此浓烈,究竟是什么道理呢?实在说不清楚。
⑹我是从十二岁离开故乡的。但有时出来,有时回去,老家还是我固定的窠巢,游子的归宿。中年以后,则在外之日多,居家之日少,且经战乱,行居无定。及至晚年,不管怎样说和如何想,回老家去住,是不可能的了。
⑺是的,从我这一辈起,我这一家人,就要流落异乡了。
⑻人对故乡,感情是难以割断的,而且会越来越萦绕在意识的深处,形成不断的梦境。
⑼那里的河流,确已经干了,但风沙还是熟悉的;屋顶上的炊烟不见了,灶下做饭的人,也早巳不在。老屋顶上长着很高的草,破漏不堪;村人故旧,都指点着说:“这一家人,都到外面去了,不再回来了。”
⑽我越来越思念我的故乡,也越来越尊重我的故乡。前不久,我写信给一位青年作家说:“写文章得罪人,是免不了的。但我甚不愿因为写文章,得罪乡里。遇有此等情节,一定请你提醒我注意!”
⑾最近有朋友到我们村里去了一趟,给我几间老屋拍了一张照片,在村支书家里,吃了一顿饺子。关于老屋,支书对他说:“前几年,我去信问他,他回信说,也不拆,也不卖,听其自然,倒了再说。看来,他对这几间破房,还是有感情的。”
⑿朋友告诉我:现在村里,新房林立;村外,果木成林。我那几间破房子,留在那里,实在太不调和了。
⒀我解嘲似的说:“那总是一个标志,证明我曾是村中的一户。人们路过那里,看到那破房,就会想起我,念叨我。不然,就真的会把我忘记了。”
⒁但是,新的正在突起,旧的终归要消失。
18、文章第一段详细描写了各式各样的梦境,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答:
19、第九段中,作者对老家河流、风沙、屋顶、炊烟、做饭的人……的回忆,主要运用了什么样的描写手法?营造了一种什么样的气氛?
答:
20、通观全文,简要分析作者对老家有什么样的复杂心情。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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