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汤欢的《读书莫忘做笔记》一文,完成后面小题。
①做笔记是读书的重要方法,是读书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读书时,左边是书,右边是笔记本。遇到好词佳句则随手摘抄,心有所感便顺写下,既能加深印象,积累知识,亦方便日后检索,为作文治学打下基础。
②前人读书治学,多有做笔记的习惯,学问也常常从笔记本中得来。顾颉刚先生一生治学,勤于做读书笔记,从1914年至1980年逝世,做笔记的习惯从未间断,60余年积累笔记近百册,共四五百万言。他所从事的古史研究需大量考据,做笔记是他治学研究、著书立说的基础,“为笔记既多,以之汇入论文,则论文充实矣;作文既多,以之灌于著作,则著作不朽矣。”此外,在他看来,相对于长篇大论的学术文章而言,笔记可长可短,有简洁之美,做笔记“可以自抒心得,亦可以记录人言;其态度可以严肃,亦可以诙谐,随意挥洒,有如行云流水,一任天机”,笔记实乃学术界的小品文。
③钱钟书读书也爱做笔记,从上世纪30年代到90年代一直坚持,单是外文笔记就达200多本、3.5万多页。据杨绛所言,他的笔记本“从国外到国内,从上海到北京,从一个宿舍到另一个宿舍,从铁箱、木箱、纸箱,以至麻袋、枕套里出出进进。”其笔记不仅数量惊人,内容也广袤博杂,从精深博雅的经史子集,到通俗的小说院本、村谣俚语和笔记野史,古今中外,无所不容。把这些笔记前后参照、相互引证、融会贯通后,才有了如《管锥编》里那样汪洋恣肆、行走于东西之间游刃有余的文章。
④蔡元培晚年总结自己读书多年却“没什么成就”,原因之一是“不能勤笔”。“不能勤笔”即不能勤于做笔记。他说自己读书虽然只注意于他所认为“有用的或可爱的材料”,“但往往为速读起见,无暇把这几点摘抄出来,或在书上做一点特别的记号”,这样的后果是不易检索,需要用的时候“几乎不容易寻到”。
⑤可见,对于治学之人,做笔记是读书应有的步骤;而对于普通读者来说,做笔记亦是一种值得吸取的方法。不管读书是为长见识,为陶冶性灵,还是只为娱乐消遣,遇到有趣、有启发、有感于心的文字则随手记之,这文字便会在我们内心加深一层印象;日久天长,这笔记本便成了我们平日读书精华之积累,是我们知识丰富、心灵成长的记录,是一种珍贵的纪念。若干年后,当我们重温当年的笔记,看到自己熟悉的字迹时,或许还会回想起某时某地写下这笔记时的情形,内心一定无比自得与安宁。
⑥做笔记固然重要,但经常温故笔记更重要。虽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但只记笔记却不温习,一样容易遗忘,时常巩固方能加深记忆,需要用时才能信手拈来;此外,温故而知新,在翻阅读书笔记时,往往能够前后贯通,发现新的问题。
⑦做笔记需要时间,如钱锺书做一遍笔记的时间大约是读这本书的一倍。但当你将做笔记看成是读书的一部分,认识到做笔记的益处,便不会认为这时间白白浪费了。现在人们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唯独读书不能快,做笔记不能急躁。
⑧时代在进步,电子笔记的出现让笔记的记录、保存和使用更为便捷:键盘输入、复制粘贴可以代替手写,电脑和手机客户端皆能同步保存;此外,这种云笔记还带有关键词检索功能,极大地方便了我们对材料的收集和整理。
⑨读书思考,随手记之,同时不忘时常温故,无论对于治学之人还是普通读者,这习惯都值得我们承袭并坚持。无论这笔记是手抄笔记还是电子笔记,它都会成为我们好读书之人一笔宝贵的财富。
(《人民日报》2015年03月31日 24 版)本文主要表达了怎样的观点?
本文主要运用了什么论证方法?有什么作用?
“钱钟书当年就常常爱翻阅一两册中文或外文笔记,把精彩的片段读给杨绛听。”这句话放在文中哪一段最合适?为什么?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后面小题。
从“雾都” 到“霾都”
①在中国有一座城市以雾而著称,就是“雾都”重庆。
②重庆多雾,因为它地处四川盆地东部,四面群山环绕,长江、嘉陵江在此交汇,空气温暖湿润,地面风速很低,江水蒸发不易扩散,潮湿的空气很轻易就会达到饱和状态而凝结成雾,不过气象部门的统计分析表明,近年来重庆浓雾呈逐年减少趋势,灰霾天气倒是呈逐年上升趋势。
③那么,到底什么是雾,什么是霾呢?气象学上对“雾”的定义是:近地面空气中的水汽凝结成大量悬浮在空气中的微小水滴或冰晶,导致水平能见度低于1000米的天气现象。雾和云可以说是一母同胞,过量的水汽与空气中的凝结在一起,它们悬浮在高空被称为云,如果悬浮在近地面的空气层里,就形成了雾。而词典对“霾”的解释是:空气中因悬浮着大量的烟、尘等微粒而形成的浑浊现象,能见度小于10公里。而201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行业标准》则对“霾”给出了技术性的判识标准:“当能见度小于10千米,排除了降水、沙尘暴、扬沙、浮尘等天气现象造成的视程障碍,且空气相对湿度小于80%时,即可判识为霾。”所以雾与霾最大的区别是相对湿度:相对湿度达到95%以上的低能见度现象称为雾,相对湿度低于80%的为霾。
④据气象部分研究人员所说,重庆由于二战时期的军工开发和以后的军工建设,一直是严重的‘霾都’,只是过去科学认识水平不够,误认为是‘雾都’。我们以前认为能见度降低都是雾造成的,其实很多情况下都是霾。”于是,“雾都”不再有美感,反而变成了刺耳的警报,令人忧心。而且,似乎有越来越多的中国城市被冠上了“雾都”的名号:郑州被市民调侃为“宛若蓬莱仙境,郑州成‘雾都’”;乌鲁木齐被戏称为“西部雾都”“‘雾’鲁木齐”……曾经有媒体报道“北京盛夏季节30℃大雾弥漫”,我们已经知道雾是低温下饱和气块的标志,夏季30℃的高温条件下,水汽很难达到饱和程度,出现的肯定是霾。
⑤霾会降低了空气能见度,这主要在于大气中颗粒物的散射、吸收带来的消光作用,而其中“贡献”最大的当属颗粒物的散射,颗粒物的家族被称为悬浮颗粒物,其组成部分PM2.5在2011年迅速蹿红。PM2.5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极大,会深入到人的肺部,造成人的循环系统疾病和呼吸系统疾病。PM2.5的浓度每增加10微克/立方米,循环系统疾病和呼吸系统疾病的患者急诊数量分别会增长5%和1%。
⑥中国的“霾都”已经越来越多,而且还在继续增多中。中国经济和工业较发达的地区,霾的日变化都呈现出增长趋势,而且这种趋势恐怕短期内也很难发生改变。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中国城市治理灰霾的前景不容乐观,悬浮在中国城市上空的灰霾还要很久才会消散。(选自《读者》2014年第3期,有改动)从文中看,雾和霾的区别体现在哪些方面?(不少于两点)4分)
第③段中划线的句子运用了什么说明方法?其作用是什么?
阅读下面的句子,回答问题。
霾会降低了空气能见度,这主要在于大气中颗粒物的散射、吸收带来的消光作用,而其中“贡献”最大的当属颗粒物的散射,颗粒物的家族被称为悬浮颗粒物,其组成部分PM2.5在2011年迅速蹿红。
(1)“主要”一词能否删去?结合句子内容说明理由。
(2)“蹿红”在这里的意思是什么?作者说:“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中国城市治理灰霾的前景不容乐观。”请结合文本,联系现实,谈谈你的看法。
蝴蝶心,沧海梦
(顾晓蕊)
她只是一个中等生。
自从进入高中以后,她便感到了一种无形的压力,山一般压得她透不过气来。尽管她平时还算努力,成绩却始终平平。那年高考,她的分数刚够二本线,被省内一所中医学院录取。她心有不甘,接下来的路该怎么走?今后的日子注定平淡如水吗?她心里感到些许的失落与酸涩。
“咱们出去走走,看看,放松一下心情。”儒雅敦厚的父亲走过来说。
他们沿着湖边漫步,岸边草盛花繁,到处一派生机盎然的景象。她无暇观赏,跟随父亲朝前走着,心情沉郁得能滴出水来。
湖面上,一只蝴蝶忽上忽下地飞着。清风拂过,吹皱了一池碧水。她倏地蹙起眉头,有些担心地望着蝴蝶,怕它美丽的翅膀被风吹折。
“这是一只勇敢的蝴蝶,它迎风起舞,姿态优美动人。”父亲说,“高考失意只是一个小小的挫折,并不意味着人生就失败了,你应该像蝴蝶一样,用梦想为自己插上飞翔的翅膀。”
她笑了。嗜好读书的父亲性情一向宁静、圆融而又有智慧。他的话似一缕阳光,驱散了她心底的阴霾,她满怀期待地踏进大学校园。
她的学习成绩依然平平,父亲打来电话问候,她调皮地自嘲道:“我脑子里学习的链条可能生锈了。”
大三那年,她参加暑假“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那是一个偏僻的小山村,村民过着靠天吃饭的生活,他们当中很多人患有各种疾病,病情因得不到及时治疗而加重。
看到医疗组到来,整个村庄都沸腾了,前来看病的队伍排成了长龙。看到村民们的笑容,她心里会油然而生一种自豪感,特别是有一件事深深地震撼了她。
有位村民的母亲患脑血栓后遗症有十年了,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随行的一位老师用针灸为她治疗,一周后老人的腿有知觉了,竟能扶着墙下地行走。中医是如此神奇深奥,而自己所知甚少,这让她既脸红又懊悔。
这次公益活动后,她暗下决心要学好中医,为更多的人解除病痛。她有不服输的性格,为了追回逝去的时光,她要付出十倍仍至百倍的努力,追寻更高更远的目标,考研究生。这个想法一冒出来,连她自己都感到惊讶,简直有些像痴人说梦。
“有了梦想就要为之努力,你记住,过程永远比结果重要。”父亲的话打消了她的顾虑。
学校的图书馆、斑驳的树荫下,到处留有她捧书苦读的身影。她埋头于书本里,甘于寂寞,独自轻舞着,美丽着。人一旦沉浸其中,学习不仅不是一种负累,反倒成为一场美妙的心灵旅行。最终,她顺利考取了本校的硕士研究生。几年后的五月,在这花香馥郁的季节,她以优异的成绩考取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充满灵秀之气的古典校园建筑,腋下夹着书本来去匆匆的学者……当梦中的一切变成现实,她的心里盛满了欢喜。
她笑了。她还说要感谢父亲的鼓励,让她拥有了一颗蝴蝶心,飞越人生的沧海,抵达幸福的彼岸。提及将来,她显得不慌不忙,从容安然。因为她知道,无论她身在何处,背后始终有一双双饱含深情的眼睛。
(选自《文学月刊》2013年7月号,有删改)文中的“她”是一个怎样的人?
文中加横线的句子“独自轻舞着,美丽着”的含义是什么?请简要回答。
“蝴蝶心,沧海梦”这个标题有什么特点?请结合文章内容进行鉴赏。文章最后一段“让她拥有了一颗蝴蝶心,飞越人生的沧海,抵达幸福的彼岸”这句话在结构上有什么作用?
壶口的黄河
肖铁
①中国看水,看中国的水,最好到黄河。九寨沟的水显得太清秀,俏得有些西方的味道;太湖的水又有点小,文人味太重,不像是水,倒像是供人把玩的装饰物。也许,中国的水应该是黄色的,和我们中国人的皮肤一样;而黄河也只有到了这儿,才成了真正的黄河!
②车行山谷中,远远便听见阵阵低沉的轰鸣,在左右山壁间碰撞,心也随之律动,未见其影,先闻其声,知道壶口到了。
③天渐渐成了黄色,水汽丰富得似乎凭空能捏出一把汗来。
④等真正站在她的旁边,所有的人都惊呆了。地竞陷下一层,天也高了一尺,山谷形似壶嘴,水若浊酒,倾泻而下,一仰难尽的气势,充溢胸口,心跳得能蹦出来。耳朵渐渐聋了,只能看见对方开口,却听不见声音;眼也花了,弥漫着的皆是黄色的漩涡,像是从河里蒸腾地上升,又像是奋不顾身地下降。河底升起硝烟一样的股股黄雾,天宇间充涨着黄色带水的颗粒,碰撞在脸上,散发在天上。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也不敢想,只看着山被水层层劈开,天也被这股黄流斩断。水从天而降,拍打在谷底,响遏在云里。
⑤想黄河从巴颜喀拉山流下的时候,水也该是清的吧?毕竟是雪水的汇集,是上天的洗礼;下游也会清些,因为地势渐平,流速渐缓,黄沙也会慢慢沉在河底。可你看看现在的黄河,刚刚从黄土高原的千沟万壑流过,厚重得带着大地的表皮,圣水也染上了中国的颜色,水里一定还有与大地摩擦而生的余热,当然还有陕北的信天游溶在里面,歌曲带着水旋转。黄河在这里最黄,金黄得如同太阳也落在里面。
⑥黄河之水天上来,如果说往前往后的黄河都是平面的话,到了壶口,黄河一下子像愤怒像高昂像要直抒胸臆地站了起来。这时的黄河是立体的黄河了,像猴子站立起来是人进化的重要标志,黄河站立起来也是一个飞跃,就像个顶天立地的人活了。活了便要说话,那浪涛卷起雷鸣般的吼声,便是她第一声啼哭,第一声就不同凡响。注视着从上而下的水,第一次看到自然里的生命在毫无羁绊的状志下的兴奋和放纵。那啪啪的水击之声便是欢笑,真正的快感,真正的淋漓尽致。看久了,心也会溶进那飞溅的黄色水流里。
⑦抬起头,极目四望,北方,阳光打过去,一片白色,水和天连在一起,汪洋恣睢在那里;下游,水会渐渐宽阔,毕竟快到海了,快到生命的终结抑或是升华的地方了,便也心平气和。只有在这里,给予黄河的天地竞仅仅小到一个壶口,考验也就在这里了。过去了,黄河便拐了一个直角,再往后便没有什么能挡住她的了,一泻千里,奔流到海不复还。看看空中的水汽,听听大地的回音,便会知道黄河的自信和决心。跃过去,一跃就是五千年,或七十万年,或是一百七十万年,肯定还要久远。司马迁会不会从这里受到了鼓舞,而将那汉代的竹简写尽写穿?易水该是黄河的分支吧,要不荆轲怎么会有壮士一去不复还的气概和性格?
⑧这才是中国的河。西南就是周文王的岐山,就是周武王的丰镐,就是大秦的成阳,就是盛唐的长安。半坡人该是在这儿舀过水吧?秦赢政该是从这里出过兵饮过马吧?有这样的水,还有什么可怕的呢?还有什么不可征服的呢?
⑨路德雏希①为尼罗河作传,也该有人为黄河作传的,那应是中国人的自传!
(选自《散文选刊》,有改动)
【注】①埃米尔·路德维希(1881~1948).德国著名传记作家,著有《地中海传》《尼罗河传》等。第①段写九寨沟的水和太湖的水,有什么用意?
第⑦段按照什么顺序写黄河?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第⑧段“这才是中国的河”有什么含义?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黑匣子,你可能不知道的那些事儿
①马航MH370事件之后,人们对黑匣子的关注明显多了,下面是你可能不知道的一些事儿。
②“黑匣子”这个名称在媒体上用得很多,但是大多数专业人士不这样叫,航空专家一般叫作电子飞行数据记录仪。它的颜色也不是纯黑色,而是有点类似旧金山金门大桥的颜色,是所谓的国际橘。只是金门大桥的颜色较深,而黑匣子的色调较亮。
③黑匣子由两个设备构成:飞行数据记录仪和舱声录音器。它们在任何一架商用飞机或者喷气式飞机上都是必备的,通常安装在飞机尾部,这样在飞机失事时,它们才更容易被保存下来。数据记录仪记录飞行速度、高度、垂直加速度和燃油流量等数据。早期的黑匣子使用的是有线编码,现在使用的是固态存储板。大型飞机上的固态存储器可追踪700多个参数。数据记录仪足以保存25小时的飞行数据,但是只能保存两小时的驾驶舱声音记录,并循环录制。舱声录音器不仅记录机组人员之间的对话以及他们与塔台的对话,还记录可向调查人员提供关键线索的背景噪音。
④黑匣子装有水下定位信标,一旦其感应器接触到水,就开始发射脉冲信号,每秒发射一次,共发射30天,然后电池就没电了。法航447航班失事坠入大西洋后,搜索人员花了两年时间才找到并打捞起黑匣子。
⑤数据记录仪通常由钛或不锈钢包裹两层,而且能经受恶劣的环境条件。包含记忆板的关键部分可承受带有钢钉的227公斤的物体从3米的高度砸到它上面。研究人员尝试在1100摄氏度的火中摧毁它,把它放进有压力的盐水罐中,或浸入航空燃料中,但黑匣子都安然无恙。
⑥MH370事件之后,专家表示,可能是时候为搜集航空数据的手段升级了。乘客可以发短信、进行网络传输或浏览网页,但飞机上的数据记录仪却不能与外界进行实时沟通,现在还没有从大型飞机上传输大量数据的能力。
(根据2014年3月27日《参考消息》有关内容改写)根据文意,下列理解有误的一项是()
A.“黑匣子”其实是电子飞行数据记录仪。 |
B.本文第③段主要介绍了黑匣子构造、功能两个方面的情况。 |
C.法航447航班失事坠入大西洋后,搜索人员花了两年时间才找到并打捞起黑匣子,是因为黑匣子没电了,不能发射脉冲信号了。 |
D.MH370事件之后,飞机上的数据记录仪不能与外界进行实时沟通,专家表示,可能是时候为搜集航空数据的手段升级了。 |
下列对本文的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本文第②段中加横线的句子运用了作比较的说明方法,作用是更加准确、直观、形象地说明黑匣子的颜色。 |
B.本文第⑤段运用了列数字的说明方法,作用是更加准确、严谨地说明黑匣子的结构 |
C.本文第④段运用了列数字、举例子、分类别的说明方法。 |
D.本文采用的是总分总的结构,按由内到外的逻辑顺序进行说明。 |
下面句子中加点的词语能否去掉?为什么?
数据记录仪通常由钛或不锈钢包裹两层,而且能经受恶劣的环境条件。
(18分)阅读下面的现代文,完成后面小题。
与陌生人交流
铁凝
①从前的我家,离我就读的中学不远,上学的路程大约10分钟。每天清晨我都要在途中的一家小吃店买早点。
②那年我13岁,念初中一年级。
③每个清晨,我就带着一副空荡的脑子走在上学的路上,走到那家小吃店门前。我要在这里吃馃子喝豆浆,馃子就是人们所说的油条。这个时候的小吃店,永远是热闹的,一口五印大锅支在门前,滚沸的卫生油将不断下锅的面团炸得吱吱叫着。当年,能吃到这油炸馃子已经是欢天喜地的事了。我排在等待馃子的队伍里,看炸馃子的师傅麻利、娴熟的动作。
④站在锅前的是位年轻姑娘,她手持一双长的竹筷,不失时机地翻动着,将够了火候的成品夹入锅旁的铜丝笸箩。她用不着看顾客,只低垂着眼睑做着自己的事,但她是愉快的,身形也因了这愉快的劳作而显得十分灵巧。当她偶尔因擦汗把脸抬起时,(A)我发现她长得非常好看,新鲜的肤色,从白帽沿下掉出来的粟色头发,纯净、专注的眼光,她的一切……
⑤在我当时的生活中,她几乎就是美丽的代名词——一种活生生的可以感觉和捕捉的美丽。她使我空荡的大脑骤然满当起来,使我决意要向着她那样子美好地成长。以后的早晨,我站在队伍里开始了我细致入微的观察,观察她那两条辫子的梳法,她站立的姿态,她擦汗的手势,脚上的凉鞋,头上的白布帽。当我学着她的样子,将两条辫子紧紧并到脑后时,便觉得这已大大缩短了我与她之间的距离。
⑥后来我搬了家,不能再光顾哪家小吃店了。又是一些年过去,我又一次光顾那家小吃店。记得是秋后的一个下午,我乘坐的一辆面包车在那家小吃店前抛锚。此时,门前只有一口安静的油锅。(B)我走进店内,看见她独自在柜台里坐着,头上仍旧戴着那白帽,帽子已被油烟沤成了灰色。她目光涣散,不时打着大而乏的呵欠,脸上没有热情,却也没有不安和烦躁,就像早已将自己的全部无所它求地交给了这家店。柜台里是打着蔫儿的凉拌黄瓜。我算着,无论如何她不过40来岁。
⑦下午的太阳使店内充满金黄的光亮,使那几张铺着干硬塑料布的餐桌也显得温暖、柔和。我莫名地生出一种愿望,非常想告诉这个坐在柜台里打着呵欠的女人,在许多年前我对她的崇拜。
⑧“小时候我常在这买馃子。”我说。
⑨“现在没有。”她漠然地告诉我。
⑩“那时候您天天站在锅前。”我说。
⑪“你要买什么?现在只有豆包。”她打断我。
⑫“您梳着两条又粗又长的辫子,穿着白凉鞋……”
⑬“你到底想干什么?”她几乎怪我打断了她的呆坐,索性别过脸不再看我。
⑭“我只是想告诉您,那时候我觉得您是最好看的人,我曾经学着您的样子打扮我自己。”
⑮“嗯?”她意外地转过脸来。面包车的喇叭响了,车子已经修好,司机在催我。我匆匆走出小吃店,为我这唐突的表白寻找动机。但我忘不了她那终于转向我的脸。我多么愿意相信,她相信了一个陌生人对她的赞美。
⑯不久,当又一个新鲜而嘈杂的早晨来临时,我又乘车经过这家小吃店。门前的油锅又沸腾起来,还是她手持竹筷在锅里拨弄。(C)她的头上又有了一顶雪白的新帽子,栗色的卷发又从帽沿里滚落下来,那些新烫就的小发卷儿为她的脸增添着活泼和妩媚。她以她那本来发胖的身形,正竭力再现着从前的灵巧,那是一种更加成熟的灵巧。车子从店前一晃而过,我忽然找到了那个下午我对她唐突表白的动机。正因为你不再幼稚,你才敢向曾经启发了你少年美感的女性表示感激;为着用这一份陌生的感激,唤起了她那爱美的心意。那小吃店的门前该不会有“欢迎卫生检查团”的标语了吧?我庆幸我的车子终究是一晃而过,我坚信原意坚信的:她的焕然一新是因为听见了我的感激。
⑰当你走向陌生人,平淡的生活便会常常充满陌生的魅力。
(选自《铁凝散文》,有删改)本文写到了“我”对“陌生人”的三次不同认识,参照示例,请分别概括出来。
第一次:13岁那年,她给我留下了美丽、愉快的印象。
第二次: 。
第三次: 。品析下列句中加点词语的表达效果。
她目光涣散,不时打着大而乏的呵欠,脸上没有热情,却也没有不安和烦躁,就像早已将自己的全部无所它求地交给了这家店。文中A、B、C三处都以“帽子”为出发点写到了“油炸姑娘”的变化,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文章结尾写到,“平淡的生活便会常常充满陌生的魅力”。联系全文,谈谈“陌生的魅力”有哪些丰富的内涵。并结合生活实际,谈谈自己对这句话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