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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元培:引领时代风气的大先生
1 9 1 6年,蔡元培是应教育总长范源濂的电报回国的。这位他当年的旧部言辞恳切:“国事渐平,教育宜急。现以首都最高学府尤赖大贤主宰……”当时的北大还是老样子,是个“臭虫窝”、“大染缸’’。对于北大这种状态,几任校长都无能为力。或许是“国事渐平,教育宜急”打动了蔡元培,这与他这么多年来教育救国的奋斗历程不谋而合。
1 9 1 7年1月4日,蔡元培踏入北大。从此,北大这一潭死水掀起大波澜。蔡元培开始了他一生最为辉煌和伟大的教育改革。先生在此,北大重生。他广延积学与热心的教员,激起学生学习的兴趣。在学术为天责的前提下,他倡导思想自由,兼容并包。随后,陈独秀来了,胡适来了,梁漱溟来了……一时间,北京大学集合了当时最优秀的学术头脑。
蔡元培留学德国,发现德国的大学管理十分民主,而且,他发现学校不会因为校长的去留而出现教学秩序、教学质量大的波动,因为学校是由教授来管理的,校长和各学科长由教授会公选出来。
早在1 9 1 2年,蔡元培起草颁布的《大学令》中就提出教授治校的相关内容,如第十六条提出:“大学设评议会,以各科学长及各科教授互选若干人为会员,大学校长可随时召集评议会,自为议长。
蔡元培来到北大当校长时,北大仍没有评议会,因为当时的教育部始终不允许成立。这次蔡元培据理力争,得到当局的同意。在北大的第一年,蔡元培就制定了《北京大学评议会规则》,组建了大学评议会,作为学校最高立法机关和权力机关,以让更多的教授议决立法方面的事。随后,北大评议会决定在北大各学科(系)设立教授会,规划各学科的工作。
蔡元培成功地革新了北大,他的办学理念深得高等教育界的认同和效仿。蔡元培之后的北大校长蒋梦麟,在任期间始终奉行蔡先生的办学理念和主张。清华大学校长梅贻琦在抗战后期筹划复校时重温蔡元培的经验,刻意模仿。
直至今日,蔡元培改革北大的往事仍被反复提起,后人渴望予以复制甚至超越,但人们往往失望地发现,有很多无法复制的东西,比如先生的人格魅力。
他是一位谦谦君子,但仍时有金刚怒目的一面。1922年1 0月,北大发生了“讲义风潮”,蔡元培的校长室外聚集了几百名学生,起哄呐喊,要求废除收取讲义费的决定,蔡元培对学生破坏纪律十分生气,他向学生吼道,“我跟你们决斗”,直到逼得学生慢慢散去。
更多时候,先生是个“老好人”,冯友兰、罗家伦在回忆文章中多次提到聆听先生的教诲时如沭春风的感觉。蔡元培经常写介绍信,哪怕只有一面之缘,只要有一技之长无不相助,其提携后辈之心让人为之动容。
在混乱的民国时代,争名逐利、爱财弄权是时代的底色。蔡元培是开国功臣,是教育总长,是北大校长,是中央研究院院长,足可谓位高权重,但大先生蔡元培竟没有自己的房子。
从绍兴山阴县笔飞弄走出来,求学、入仕、从教、革命、游学,到回到教育,蔡元培怀着救治病中之家国的热切,努力培养大写的人,为时代营造风气。 (摘编自《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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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蔡元培改革北大的影响不仅局限于教育领域。孙中山先生也从北大改革中受到巨大启发,认识到思想学术带动社会政治变革的内在规律,于是他后来大力改组国民党,采取切实举措,为国民党注入了新的活力.可见,北大在思想文化方面的改革影响到中国社会层面的变化。(摘自《我们怎样才能更靠近蔡元培》)
②在北大改革中,祖父遵循“思想自由,兼容并包”的方针。他主张,“无论何种学派,苟其言之成理,持之有故,尚不迭自然淘汰之运命,即使彼此相反,也听任他们自由发展”。为了扭转北大的学术风气,祖父凭借其渊博的学识,融合中西文化的眼界,以兼容并包的用人方针,使北大聚拢了一批学有专长的教授。(摘自蔡磊珂《我是祖父的追随者》)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蔡元培一直渴望“教育救国”。1916年,教育总长范源濂邀请蔡元培回国主持北大,这与蔡元培的想法不谋而合,于是欣然应邀。 |
B.蔡元培努力改革学校的管理方式。他起草《大学令》提出设立大学评议会;任职北大时,不顾教育部反对,组建了大学评议会。 |
C.在北大改革中,蔡元培主张的开放、包容,并非没有限制。各种学派首先要言之成理,持之有故,才听任它们自由发展。 |
D.蔡元培治理北大,具有国际化的视野。他借鉴德国民主管理大学的经验,由教授管理学校,大学评议会规划各学科的工作。 |
E.他是一位谦谦君子,但在处理特殊情况时,也有自己的底线。他面对不守纪律的学生,毫不退缩,最终使“讲义风潮”平息。
(2)文中说“先生在此,北大重生”,请简要概括蔡元培是如何使北大获得“重生”的。
(3)为什么说蔡元培在北大的改革“引领时代风气”?请结合材料,简述其原因。
(4)蔡元培的“人格魅力”表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灯火萧萧
乌黑油污的媒油灯,一经火柴点燃.便有了亮晃晃的"生命"。
"生命"的意义就是它会让你想起与它共处的那段时光。生命的最简单意义可以是一个字:"动"!那昏黄的煤油灯的火舌.就那样闪动着,那样引逗着你的眼,那样闪着古老的昏黄。
在朝兴村,这样的煤油灯不知与我们共处了多少年.小的时候,我们叫它"番仔油灯"。番仔油和番仔火(火柴)一样.都是由洋人传来的。番仔油的味道呛鼻难闻,打来
的油通常都放在墙角不显眼的地方,煤油灯缺油的时候才提出来添加.小心翼翼的,一方面怕弄脏了衣物、桌子.一方面怕易燃的煤油引来祝融肆虐,回禄嚣张①。
家用的煤油灯主体是太约十公分高的玻璃瓶.外围有铝片为套.瓶口是一个铅皮的盖子中间钻一个小洞,棉纱捻成的灯芯就插在这个洞里.灯芯可以一直伸向瓶底,将
煤油汲吸上来,油润的灯芯.火柴一点就燃着了.昏黄摇曳的光芒,就这样温暖着我们的童年。
夜深的时候,面对这样一盏摇曳的灯火,彷佛可以跟古人促膝而谈,读一点诗词,雅兴随之而起,如果能翻阅几则"聊斋",或许更增加一些古奥之趣.可惜,当时年纪小,只认识李白的铁杵、王冕的荷花!
最温暖的当然不是这摇曳昏黄的灯光,而是灯光下两个相对的人影,一老一少,祖孙两人从"人初静",守到夜更深,守著永夜,守著灯火,守著长长的一段祖孙相牵系的深情记忆,那是祖母无怨的爱,无尽的心,所有的怀念都从这样温馨的画面进入、泛起……
当灯芯烧黑了,我们用个小竹片剔亮它,挑灯夜战原来就是这样的啊!那情景仿佛剪烛西窗一般,灯芯越烧越长,就要用小剪刀剪除碳化的那小小一截,光,就更亮了!
煤油灯的火焰很容易将墙壁、屋梁熏黑,因此悬挂的地方一直是固定一处,不随便改换,以免房子到处留下乌黑的油烟。
那样的煤油灯,我们家好像只有三盏,人在客厅的时候,灯随我们在客厅,夜读如果是在祖母的房间,灯就随着我过去。有时,书读到一半,要到客厅拿东西,那得提着灯过去,脚步不能太急,免得走路的风息将灯吹熄。不知你是否记得我们家是土埆厝②?风随时可以从破落的竹篾片之间随意进出,风大的时候,我们就得一手举灯,一手遮风护火,步步为营,仿佛临深履薄的人,战战兢兢。
那情景放佛护着累世的家产。
在那样的灯火下,一切都荡漾看温馨。
虽然,煤油灯有效的亮度不过是一两尺而已,那样的光荤却是不灭的永恒之火.一直亮在童年的心中。
多少风与云吹送过去了,我们长大了,家里安装电灯了.刚开始.我们只要五烛光的灯泡。五烛光的亮度刚好摸拟煤油灯的古意,却免除了油烟的熏染、风动的闪烁。那
样笃定而拘谨的五烛光灯泡,是我们使用"电火"的第一步。
此后,四十烛光、六十烛光的灯泡陪件着我们成长,日光灯一到.黄光从此成为白光,那又更向前跨过了一步.这时。伴读的祖母早已回到天上去了,惨白的日光灯下总
觉得_缺少了昔日那份盈满的温馨,总觉得身边嘘寒问暖的声音就这样沉寂了下去.我怅然在良好的灯光下写作。
继之而采的美术灯、霓虹灯,将我们的家、我们的城装扮得更美,耀眼、闪烁的灯.增添了一些妖媚.每个家、每个众人进出的地方.都安装了无数的、千奇百怪的
灯,入夜以后的都市和乡村,比白天更多了一些新奇和眩惑。
有一次,我从华闪上望向台北.万享灯火里哪一盏是为我而开的?喃喃自语的我在无边的夜里造失在灯与灯之间.
四十年了.从摇曳昏黄的煤油灯下,我们来到一个全新的世界.坐在讲求爱眼照明的桌前.如果祖母还在,那会是什么样的一种情境?我常有一个奇怪的想法.在一个万
灯闪亮的夜晚。陪祖母静静欣赏这一些光影缤纷!
我说不出喜欢煤油灯的理由,但我知道灯火在我心中的意义。 (有删节)
【注]①祝融、回禄:传说中的火神,借指火灾。②十角厝:台湾的一种民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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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细致地描写了煤油灯的外形和使用方法.这样写的目的是什么? 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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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下列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 (1)那情景仿佛护着累世的家产。
(2)喃喃自语的我在无上生的夜里迷失在灯与灯之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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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在人称的使使用上有什么特点?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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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最后一段说:"我说不出喜欢煤油灯的理由.但我知道灯火在我心中的意义。"综观全文,灯火在作者心中有什么样的意义?(6分) 答: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人和车厂的老板刘四爷快七十岁了;人老,心可不老实。年轻的时候他当过库兵,设过赌场,买卖过人口,放过阎王账。敢这些营生所应有的资格与本领-力气,心路,手段,交际,字号等等--刘四爷都有。在前清的时候,打过群架,抢过良家妇女,跪过铁索。跪上铁索,刘四并没皱一皱眉,没说一个饶命。官司教他硬挺了过来,这叫作"字号"。出了狱,他开了个洋车厂子。土混混出身,他晓得怎么对付穷人,什么时候该紧一把儿,哪里该松一步儿,他有善于调动的天才。车夫们没有敢跟他耍骨头(注:调皮捣乱)的。他一瞪眼,和他哈哈一笑,能把人弄得迷迷糊糊的,仿佛一脚登在天堂,一脚登在地狱,只好听他摆弄。到现在,他有六十多辆车,至坏的也是七八成新的,他不存破车。车租,他的比别家的大,可是到三节他比别家多放着两天的份儿。人和厂有地方住,拉他的车的光棍儿,都可以白住──可是得交上车份儿,交不上账而和他苦腻(注:软磨硬缠)的,他扣下铺盖,把人当个破水壶似的扔出门外。大家若是有个急事急病,只须告诉他一声,他不含糊,水里火里他都热心地帮忙,这叫作"字号"。
刘四爷是虎相。快七十了,腰板不弯,拿起腿还走个十里二十里的。两只大圆眼,大鼻头,方嘴,一对大虎牙,一张口就像个老虎。个子几乎与祥子一边儿高,头剃得很亮,没留胡子。他自居老虎,可惜没有儿子,只有个三十七八岁的虎女──知道刘四爷的就必也知道虎妞。她也长得虎头虎脑,因此吓住了男人,帮助父亲办事是把好手,可是没人敢娶她作太太。她什么都和男人一样,连骂人也有男人的爽快,有时候更多一些花样。刘四爷打外,虎妞打内,父女把人和车厂治理得铁筒一般。人和厂成了洋车界的权威,刘家父女的办法常常在车夫与车主的口上,如读书人的引经据典。
在买上自己的车以前,祥子拉过人和厂的车。他的积蓄就交给刘四爷给存着。把钱凑够了数,他要过来,买上了那辆新车。
"刘四爷,看看我的车!"祥子把新车拉到人和厂去。
老头子看了车一眼,点了点头:"不离!"
"我可还得在这儿住,多北方口语,什么时候。我拉上包月,才去住宅门!"祥子颇自傲地说。
"行!"刘四爷又点了点头。
于是,祥子找到了包月,就去住宅门;掉了事而又去拉散座,便住在人和厂。
不拉刘四爷的车,而能住在人和厂,据别的车夫看,是件少有的事。因此,甚至有人猜测,祥子必和刘老头子是亲戚;更有人说,刘老头子大概是看上了祥子,而想给虎妞弄个招门纳婿的"小人"。这种猜想里虽然怀着点妒羡,可是万一要真是这么回事呢,将来刘四爷一死,人和厂就一定归了祥子。
这个,教他们只敢胡猜,而不敢在祥子面前说什么不受听的。其实呢,刘老头子的优待祥子是另有笔帐儿。祥子是这样的一个人:在新的环境里还能保持着旧的习惯。假若他去当了兵,他决不会一穿上那套虎皮,马上就不傻装傻地去欺辱人。在车厂子里,他不闲着,把汗一落下去,他就找点事儿做。他去擦车,打气,晒雨布,抹油……用不着谁支使,他自己愿意干,干得高高兴兴,仿佛是一中极好的娱乐。厂子里平常总住着二十来个车夫;收了车,大家不是坐着闲谈,便是蒙头大睡;祥子,只有祥子的手不闲着。初上来,大家以为他是向刘四爷献殷勤,狗事巴结人;过了几天,他们看出来他一点没有卖好讨俏的意思,他是那么真诚自然,特就无话可说了。刘老头子没有夸奖他一句,没有格外多看他一眼;老头子心里有数儿。他晓得祥子是把好手,即使不拉他的车,他也还愿意祥子在厂子里。有祥子在这儿,先不提别的,院子与门口永远扫得干干静静。虎妞更喜欢这个傻大个儿,她说什么,祥子老是用心听着,不和她争辩;别的车夫,因为受尽苦楚,说话总是横着来;她一点也不怕他们,可是也不愿多搭理他们;她的话,所以,都留给祥子听。当祥子去拉包月的时候,刘家妇女都仿佛失去一个朋友。赶到他一回来,连老头子骂人也似乎更痛快儿慈善一些。
(节选自老舍《骆驼祥子》第四章,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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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段中划线部分突出的语言特色是什么?请举例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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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段开通对刘四爷的肖像描写,在本文结构和内容上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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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概括祥子这一人物形象的性格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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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认为本人的主要人物是哪一个?请结合文本说明理由。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她只能活七小时"[注] [美]保罗·舍恩斯坦
本市新闻编辑台上电话机的指示灯闪烁着微弱的白光,时间是下午3点40分。
本市新闻主编接了电话,他听到这些内容:"我的小女儿在路德医院。医生说她只能活7小时,除非得到新药青霉素。这是她唯一的希望。医生已经使用了磺胺以及他每一种药。
我必须找到某人有足够能力的人帮她。你能帮我吗?"
打电话的人通报了他的身份,他叫劳伦斯·马隆,职员,家住杰克逊海茨,第34大道第83号。濒临死忙的小孩是他的女儿,叫帕特立夏,两岁,先就诊于路德医院,在曼哈顿,第144街和康文特大道交汇处。
找到青霉素并非易事。因为这个被医学界誉为"创造奇迹"的奇药是如此的稀少,以几乎不能找到它。即使是军方,也只能得到他们所需的一小部分。
然而,这位父亲恳求帮助两分钟之后,本市新闻编辑台决定开始投入这项救援工作。这是一场残酷的斗争。"只能活7小时,除非……"
电话打到路德医院,证实了那个小孩几乎不能活了,她患的是一种罕见的血液病,即葡萄球菌引起的败血症,一种血液中毒。磺胺制剂已用过了,输了两次血,都无济于事。有人提出青霉素是唯一的希望。
通过电话向华盛顿的美国公共卫生局局长托马斯·帕伦请示,并详细调查了纽约的药品公司后得知,施贵宝公司生产青霉素。
打给帕伦博士的电话被A.N.理查兹博士听到了,他在华盛顿负责科学发展局的研究工作。"新泽西州新布伦瑞克的施宝贵实验室能提供青霉素。"查理兹博士说,"我将打电报,请他们立即定量发放。"
与此同时,人们获悉斯特·基弗博士这位波士顿外科医生和战时生产委员会委员有直接命令发放民用珍贵药物。他是由路德医院的外科医师丹特·柯利蒂大夫通过电话取得联系的。
"你将得到青霉素。"基弗大夫向柯利蒂大夫许诺。那是下午4点钟。医生们对在红头文件的作用下找到青霉素的来源并被予以发放的速度感到惊异。
现在,计划正在实施之中,由两个州的警察护送青霉素这个仁慈的东西从新布伦瑞克运到这个奄奄一息的女孩的床头。下午6点30分,柯利蒂大夫在霍兰隧道的入口处碰到了一群焦急的记者。当那辆仁慈之车停在施贵宝实验室前面时。时间是下午7点30分。
3个卫兵等在那里。其中一个走向汽车:"是柯利蒂大夫吗?给你青霉素。"
柯利蒂大夫接过那硬纸匣,由冰裹着的青霉素放在里面。"现在,"他说,"我们有了一个战斗的机会。"
最后一段路程是从霍兰隧道到路德医院,只用了8分钟,这是创纪录的速度,行驶在西区高速公路时,车速器始终指向65英里/小时。汽车就要停在医院门口之前,柯利蒂大夫说:"今天,你们做了一件世界上所有的医生都做不了的事。"
"也许是。"一个记者说,"但是从现在起。大夫,靠你了。"
此后,记者们踮着脚尖走进四楼那个失去知觉的孩子房间,他费力地呼吸着,但在蓬松的丝一般的棕发下面的小脸上,并没有痛苦的表情。"她是个可爱的病孩子。"一个护士低声说。
帕特丽夏·马隆的父母哭了。
"谢天谢地。"凯瑟琳·马隆低语着,"至少,我的小丫头又有了一次机会。"
(选自《普利策新闻奖名篇快读》,有删改)
[注]这篇报道发表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1943年8月,获1944年普利策新闻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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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报道以顺叙的方式写作,并特别突出的时间,有什么好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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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利蒂大夫为什么说"今天,你们做了一件世界上所有的医生都做不了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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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语言一般是客观平实的,而这篇报道却有所不同。请对文中画线部分做简要分析。 |
4. |
这篇报道具有很高的社会价值。请结合文本和新闻背景谈谈你的理解。 |
1.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A.他存在于人的自我发展历程中,体现着实现人生价值和精神自由的高低程度。 |
2. |
对于 "求知境界"与"道德境界"关系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作者把"道德境界"列在"求知境界"之后,并不意味着前者就一定比后者出现得晚。 |
3. |
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欲求境界"是人生的最低境界,这种境界是任何一个具有高级境界的人所极力排斥的。 |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巩乃斯的马
周涛
我一直对不爱马的人怀有一点偏见,认为那是由于生气不足和对美的感觉迟钝所造成的。有时候读传记,看到有些了不起的人物以牛或骆驼自喻,就有点替他们惋惜,他们一定是没见过真正的马。
在我眼里,牛总是有点落后的象征的意思,一副安贫知命的样子,骆驼却是沙漠的怪胎,为了适应严酷的环境,把自己改造得那么丑陋畸形。它们的特性和模样,都清清楚楚地写着人类对动物的征服,生命对强者的屈服。它们不是作为人类朋友的形象出现的,而是俘虏,是仆役。
在巩乃斯大草原,马作为茫茫天地间的一种尤物,呈现了它的全部魅力。
1970年,我在一个农场接受“再教育”,不正常的政治气候使人压抑到不能忍受的地步。
一天夜晚,我和一个上士偷偷摸进马棚,解下两匹骏马,在冬夜旷野的雪地上奔驰开了。光背的马儿驮着我们在土壁顶上的雪原轻快地小跑。随着马的奔驰、起伏和跳跃,我们的心情变得开朗、舒展,压抑消失,豪兴顿起,在空旷的雪野上乱喊,在颠簸的马背上感受自由的亲切和驾驭自己命运的能力,是何等的痛快啊!我们高兴得大笑,笑得从马背上栽下来,躺在深雪里还是止不住地狂笑,直到笑得眼睛里流出泪水……
马能给人以勇气,给人以幻想,这也不是笨拙的动物所能有的。
我喜欢看一群马,尤爱看群马的首领,它的确是无与伦比的强壮和美丽,匀称高大,毛色闪闪发光,最明显的特征是颈上披散着垂地的长鬃,有的浓黑,流泻着力与威严;有的金红,燃烧着火焰般的光彩;它管理着保护着这群牝马和顽皮的长腿短身子马驹儿,眼光里保持着父爱般的尊严。
马的这种社会结构中,首领的地位是由强者在竞争中确立的,任何一匹马都可以争群,通过追逐、厮咬、拼斗,使最强的马成为公认的首领。
在巩乃斯草原度过的那些日子里,我与世界隔绝,心灵寂寞。好在巩乃斯草原马多,我从马的世界里找到了奔驰的诗韵,辽阔草原的油画,夕阳落照中兀立于荒草的群雕,这一切使我蓦然感受到生活不朽的壮美和那时潜藏在我们心里的共同忧郁……
哦,巩乃斯的马,给了我一个多么完整的世界!
有一次我碰上巩乃斯草原夏日迅疾猛烈的暴雨,那雨来势之快,可以使悠然在晴空盘旋的孤鹰来不及躲避而被击落,雨脚之猛,竟能把牧草覆盖的原野一瞬间打得烟尘滚滚。就在那场短暂暴雨的豪打下,我见到了最壮阔的马群奔跑的场面。被暴雨的长鞭抽打着,被低沉的怒雷恐吓着,被刺进大地倏忽消逝的闪电激奋着,马从无数谷口、山坡涌出来,山洪奔泻似的在这原野上汇聚了,小群汇成大群,大群在运动中扩展。争先恐后,前呼后应,淋漓尽致!有的疯狂地向前奔驰,像一队尖兵,要去踏住那闪电;有的来回奔跑,俨然像临危不惧、收拾残局的大将;小马跟着母马认真而紧张地跑,不再顽皮、撒欢;牧人在不可收拾的潮水中被携裹,大喊大叫,却毫无声响,喊声像一块小石片扔进奔腾喧嚣的大河。
雄浑的马蹄声在大地奏出的鼓点,悲怆苍劲的嘶鸣、叫喊在拥挤的空间碰撞、飞溅,划出一条条不规则的曲线,扭住、缠住漫天雨网,和雷声雨声交织成惊心动魄的大舞台。
马就是这样,它奔放有力却不让人畏惧,毫无凶暴之相;它优美柔顺却不任人随意欺凌,并不懦弱,我说它是进取精神的象征,是崇高感情的化身,是力与美的巧妙结合也并不过分。
纵览马的历史,它和我们民族的历史紧密相联着。这也难怪,骏马与武士与英雄本有着难以割舍的亲缘关系呢!我们是十分爱马的民族呢。至今,如同我们的一切美好传统都像黄河之水似的遗传下来那样,我们的历代名马的筋骨、血脉、气韵、精神也都遗传下来了。那种“龙马精神”,就在巩乃斯的马身上。
我想,即便我一直固执地对不爱马的人怀一点偏见,恐怕也是可以得到谅解的吧。作者不喜欢牛、骆驼主要原因是什么?写巩乃斯的马为何从牛、骆驼写起?
“在巩乃斯大草原,马作为茫茫天地间的一种尤物,呈现了它的全部魅力”在文中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请分条陈述。
暴雨中壮阔的马群场面的描写十分精彩,作者除直接描写马群的奔跑,还写了哪些内容?作用是什么?
我们是十分爱马的民族,在某种程度上,马已经成为一种精神图腾,联系全文,作为群体的马,作者着重表现了它们的哪些优点?表达了一种怎样的思想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