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寒冷的味道
黄明山
⑴寒冷离我们越来越远了。
⑵有人说,地球变得越来越热了。还说有一种厄尔尼诺现象。对此,我说不出个子丑寅卯来。我只感觉到,曾经是多么可怕的寒冷,现在似乎变得可爱了起来,就像一个被误会了的擦肩而过的老朋友。
⑶也许我对寒冷还只是一知半解。是的,我仅仅接触过南方的寒冷。说得具体一点,是在过去,是在江汉平原。
⑷树是江汉平原不可多得的景致,树的旁边有湖或者河流。我想起来了,冬天的水面结了厚厚的冰。我们在河上行走。干净的树枝上也结了冰——不,是穿上了漂亮的琼衣,朔风一吹,发出有如碎玉的声响。那是一种不可模拟、不可复制、不可言状的绝响。我在冰上伫足仰望,在体验寒冷的厚度的同时,又领略到了寒冰的高度。
⑸冷!我的一双手冻成了两个肉包子,脚后跟早冻穿了,分别有一个洞,洞里有凝固的血,用棉絮裹着。我总是想奔跑,疼痛便在后面拼命地拽我。糟了,好像是哪根筋断了……我几乎要跌倒下去。
⑹寒冷培育的疼痛真是刻骨铭心啊!
⑺冬天也看露天电影。通常要到五里以外的地方去看。那天晚上雪刚刚停下,听说要放《冰山上的来客》,我来不及吃饭就跑了去。上身穿的是棉袄,下身穿的是绒裤,脚上穿的是胶鞋。跑了一路,身上发热。开始,人不觉得冷,渐渐,寒气陡生,看到中间,便招架不住了,肚子饿得咕咕叫,浑身冻得打哆嗦。那真正是饥寒交迫啊。我咬着牙,坚持把电影看完。脚已没有了知觉,就稀里糊涂地往前走。一路上,我是弹跳着回去的。我一下子发现了自己的脆弱,又一步步变得坚强起来。那天看了“冰山”,对比之下,这点寒冷算什么?
⑻寒冷,每每使我们的精神处于一种亢奋的状态,从这一点说,寒冷似乎有了酒的成份。
⑼最幸福的时刻,是围着树蔸烤就的一堆火,炖着狗獾肉(从雪森林的狗獾洞里猎获的战果),或者鸡子、粉条、霉渣巴、干豆角、大白菜……端着暖手的碗香喷喷地吃着,看那门外的雪轰轰烈烈地下着,这时的寒冷又有了一种隽永的滋味。
⑽而回忆中的寒冷更有着异乎寻常的味道。
⑾现在不同了,风也刮得没有了规律,雪也下得没有了条理。瞧,都立春了,雪不知还在哪里开小差。冬天,失却了原来的寒冷。
⑿可孩子们却一个劲地喊冷。冷从何来?上上下下穿得规规矩矩,裹得严严实实,帽子、围巾、耳套、手套,应有尽有。晚上睡觉,要么铺好电热毯,要么灌上热水袋,条件好的,空调一开,暖气就来。本来寒冷就那么一丁点,还把它拒之门外,这就是我们目前的生活。孩子们并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寒冷,又在无微不至的关怀下丧失了体验寒冷的机会。不知冷,何识暖?如此下去,孩子们生命的潜质何以得到发挥,又何以像草木那样蓬勃成人间壮丽的风景?
⒀不仅仅是孩子们。
⒁我们已经有了太多的安逸,衣、食、住、行,还有我们的思想。不让汗水流出来,不让寒冷苦心志,把自己装在五彩缤纷的温室里,然后长成一朵朵精美的花朵,我不知道会有什么好结果。
⒂我真担心,随着科学的不断进步,我们将在不知冷暖的状态下变得弱不禁风。
⒃寒冷,是我们生命所需要的盐啊。
⒄寒冷还会来的。第⑶段中,作者说“也许我对寒冷还只是一知半解”,这句话在全文中起什么作用?
赏析文中划线的句子
从文中概括作者回忆中的“寒冷”有哪些“异乎寻常”的味道。
说说第⑿段在内容和结构上的作用。
第⑴段作者说“寒冷离我们越来越远了”,最后一段又说“寒冷还会来的”,请探究作者这样表达的理由。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小题。
疼 痛
张鸣跃
我杀死过一匹狼。
我的家在终南山里,山里有着许多狼的传说。
那年我17岁,在山外县城读高中,暑假回家帮家里干活,和那匹狼是在山上砍柴时遇上的。
那天早上,我系好砍刀上山了。
转过几道山弯入谷,进柴坡,砍够了,用藤条捆好并扎了双背带,还把砍刀系在腰间,背起柴捆出谷。刚从柴坡下到谷底,那匹狼出现了。
狼出现的位置很凶险,在出谷正前方的两山夹道上,狼头朝着我,一动不动地看着我,相距仅10来米.沉重的柴捆还在背上,我看见狼时心里一惊,身心内外如冷风刮过。眼前这匹狼的姿态是传说中最可怕的一种姿态,我知道此劫难逃了。我慢慢蹲身放下柴,再慢慢站好自己,面对狼,也一动不动。
我看清了这匹狼是匹老狼,瘦骨如刀, 乱毛脏黄,显得狼头更硕大狰狞,两眼眯缝着,肚腹凹瘪着,一匹魔性老到的饿狼。它不急于进攻,就挡在那里,幽幽暗暗地死盯着你,等你发抖,等你慌乱,等你崩溃瘫软。我不敢动,极力保持镇定,只希望有人入谷,我就有救了。
我发现这匹狼和传说中的狼不大一样。它不是蹲着,而是俯在地上,两只前腿呈跪姿,头也是俯在地上,静静地看着我。而且,它后面扫帚似的尾巴在轻轻摇动。我家的狗对我撒娇讨好时才这样的。可我很快又想到另一种传说:狼比人精,最会蒙骗和捉弄人。那么,它是在麻醉我了?知道我不能进不能退,就和猫玩老鼠那样在玩我了?我更加恐惧了。
几分钟后,狼动了。不是站起来走向我,而是爬,保持那种姿态不变,只把头抬起一些,朝我匍匐前进,爬几下,还恢复原状,俯下头去,依旧静静地看着我。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快崩溃了。我想它是在试我的胆气,在逼我失态发狂。传说中的狼是有许多凶狠绝招的,一个人是很难战胜一匹饿狼的。
狼似乎看出了我内心的慌乱,又在前进,一次比一次进得多,就几步之隔了。
已是绝境了,只有以死相拼了,我的手慢慢移向背后,慢慢抽出鞘里的砍刀,等着狼的最后一扑.。
狼已爬至我眼前了,我还是没动。狼爬得越近,头就俯得越低,还发出一种婴儿低泣般的怪声。我不敢看它的眼睛,它的眼睛不像传说中那样可怕,它的眼睛也像婴儿,没有丝毫恶气,甚至有一种哀求在里面,有泪水在闪。我眨巴我的眼睛,生出想摸一下它的冲动。
狼竟闭上了眼睛!
我忽然想到:狼正是在想我完全麻痹时一口咬断我的颈脖!
我背后的手握紧了砍刀。
狼闭着眼睛,像在等待我的举动。
这是绝好的机会,狼没想到我手中有砍刀。我只要用尽全力一砍,它不死也伤,我的胜算就多些了.我想好了砍它的腰,狼是铜头,又是俯在地上,只有砍腰了.
就在我握紧砍刀的手刚移到前面来时,狼忽然睁开了眼睛。我一下子愣住了,手又藏到背后。狼分明看见了我手中的刀,它的眼神有了变化,一种惊觉后的恶变,但很快又消失了,更奇怪的是,它呜咽了几声,又闭上了眼睛。
说时迟那时快,我根本未及细想,在狼再次闭上眼睛时,我猛扑上去,拼尽全力照狼的腰就砍了下去。意外发生了,也许是用力过猛,刀头在落下的半路竟脱柄了,飞出好远,落在狼背上的只是刀柄。
狼叫了一声,站了起来,那一下显然没能伤到它。令我不解的是,狼站起后没有反扑,连头也没抬,抖了几下又跪俯在地上了。恐惧和迷惑激怒了我,我哭吼着扑上去,死死地掐住了狼的脖子。我发疯似的用尽全力狠掐不松,好一阵子,我的吼叫声停息,狼已不再颤动,身体也由热变冷。我猛地惊觉:狼竟没有反抗,一点也没有,直到断气也还是先前那姿态。我瘫软在死狼的旁边,发呆。
忽然间我在狼背上发现了问题。
狼背上,有好大一块脱了毛,所露之处已黑肿腐烂,中心处有突出的黑包,就象人身上那种“鸡眼”一样,周围一层一层地肿烂开来,分明有异物在里面。我取回砍刀,划开狼背上的腐肉,取出那异物,是一根刺,黑色的,两寸有余。
我抱住狼的尸体,大哭出声。狼,是有求于我的。狼知道只有人才可以救它。狼用它的姿态语言细细地对我说过了,他需要帮助,它很痛,它生不如死。狼在发现我在要它的命时,放弃了反抗,一直忍受疼痛而还不如死于人手。
疼痛!
我开始思考狼的疼痛乃至所有动物的疼痛,许多难以忍受又毫无办法的疼痛。人类好象从来没考虑过动物们的疼痛,捕猎,屠宰,生煮,活剥……在疼痛的狼向我哀求救助时,我只是在想狼的种种恶名传说,只想杀死它,这就是在生灵群体中高高在上的人性?
我埋葬了狼,也在心上埋下了终生难以消除的疼痛。面对一匹魔性老到的狼,“我”的内心出现了怎样的波动?请结合全文内容加以概括。
整篇小说写的是和狼的搏斗过程,倒数第二段能否删去?请阐述你的理由。
我们从小就接受这样的教育:凶残的动物根本不值得同情。那么我们该如何看待文中的“我”在知道真相后对这匹狼所流露出的情感呢?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A.小说以“我”面对现实中狼的奇异表现的情感变化为线索展开内容,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突出了“我”内心的矛盾和挣扎。 |
B.因为有求于人,狼在面对“我”时才会异常温驯,但看到“我”拿了砍刀后,狼的眼中流露出一种惊觉后的恶变,可见动物的恶性难改,不值得同情。 |
C.掐死狼后,“我”抱着狼的尸体大哭,体现了“我”在经历了恐惧和悔恨后内心复杂情感的释放,具有很强的感染力。 |
D.小说的细节描写很精彩,对狼的眼睛描写尤其独到,这与《祝福》中鲁迅先生对祥林嫂眼睛的刻画有异曲同工之妙。 |
E.文中对狼的肖像以及面对人时的姿态描写,已经为下文交代这匹狼的悲惨处境做好了铺垫,所以文章的结尾处没有突兀之感。
阅读下面一段文字,完成小题。(每小题3分,共9分)
提笔忘字:科技进步导致文化衰退?
日前美国《洛杉矶时报》的一则报道一石激起千层浪:“由于使用拼音发手机短信及电脑打字正在取代拥有数千年传统的一笔一画汉字书写,越来越多的中国人不记得如何用笔书写汉字。”
显然“提笔忘字”不是个别现象,否则也不会吸引国内诸多媒体纷纷发表报道和评论。虽然现在用得着手写的地方越来越少,但在偶尔出现需要的时候,如写个便条,填个表格,答个试卷等等,“提笔忘字”却并非偶尔。此时,人们的解决之道颇为典型:不再去翻《新华字典》,而是掏出手机按几个键,用拼音打出忘了的字。“键盘依赖症”,就是这样活灵活现。
其实,自从选择了现代化发展之路,汉字手写被更为高效和标准的键盘输入所替代就是必然结果。御牛耕地,烧火做饭,这些中国人千百年来赖以糊口吃饭的基本技能,都在逐渐退出历史舞台。生存和生活技能的更新换代,是人类文明逐渐进步的伴随现象,这是生产力不断上升的结果,是历史的必然。然而,对于汉字书写的淡忘,却绝对是中华文化──至少是传统文化的衰退。
相对于其他生存和生活技能,汉字书写还担负着重要的文化传承作用,因为中国文化之精髓所在就寄托在汉字字形和书写汉字的手脑配合之中。这是汉字区别于其他字母类文字的地方,也是台湾地区力主要把繁体汉字申报为世界遗产的原因之一。倘若大部分中国人都不再会手书汉字,将是以汉字为基础的中国文化的重大缺失。作家王蒙曾言:“遗失了中国的传统文化之精髓与汉字原形,我们成了数典忘祖的新文盲。”
可是,避免成为“新文盲”的目标绝不是一纸政令或者法律法规所能达成的。今天的人们虽然偶尔还会发出“原来你写的一手好字啊”这样的惊叹,但基本上人们已经淡忘隽秀字体所带来的荣光。因为,写一手好字已经失去了当年的实际作用,比如找到更好的工作甚至找到更好的对象;因为,写一手好字并不能与现在的办公自动化“无缝衔接”,这是实用主义的选择。所以政府不能要求人们从高效低碳的无纸化自动办公环境中返回,也不可能要求人们在打字更高效的场合必须使用手写。就像曾经的清朝,每年的木兰秋闱可以保证八旗子弟不忘骑射,但是却并不能提升哪怕是保持军队战斗力。
所以,要想阻止“提笔忘字”现象的继续恶化,仅仅依靠感慨和呼吁或是一两条无法施行的法令是不够的,必须让能写一手好字重新成为实用追求,甚至让手书汉字不仅成为一项技能,更加成为一种普遍认同的美的享受──就如同现代社会节奏再快,也挡不住大家停下来喝杯茶的兴致。而我们知道,咖啡和可乐的入侵并没有让中国人遗忘飘荡千年的茶香。
也许,拿起笔享受书写,比将其看作宏图重任更加轻松,更加实际。下列对“提笔忘字”的相关叙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提笔忘字”反映的是越来越多的中国人不再一笔一画书写汉字,而是在使用手机或电脑时用拼音进行交流的现象。 |
B.“提笔忘字”时不去翻字典,而是拿出手机用拼音打出忘记的字,这种解决问题的办法,在人们生活中普遍存在。 |
C.“提笔忘字”如果成为在大部分中国人中都普遍存在的现象,将给以汉字为基础的中华文化带来一定程度的损失。 |
D.“提笔忘字”现象可以不再恶化,但必须让能够写一手好字重新成为实用追求,甚至成为一种对美的享受。 |
下列对汉字书写的表述,不准确的一项是()
A.汉字书写不仅是生存和生活技能,而且还寄托着中国文化之精髓,担负着重要的文化传承作用。 |
B.无纸化自动办公比手写汉字更加高效,也更低碳,所以政府不能要求人们在一切场合使用手写。 |
C.如今写一手好字已经不再令人惊叹,也失去了以此能够找到更好的工作和找更好的对象的功用。 |
D.“提笔忘字”的最实际解决方案是拿起笔来享受书写,正如中国人停下来喝茶,并享受茶香一样。 |
下列表述与原文意思不符的一项是()
A.用键盘输入替代汉字手写是现代化发展的必然选择,但淡忘了汉字书写却表现出传统文化的衰退。 |
B.美国媒体率先发现了中国存在“提笔忘字”的现象,这一报道引起了国内媒体的纷纷报道和评论。 |
C.台湾地区力主要把繁体汉字申报为世界遗产,其原因之一是汉字字形和书写汉字中寄托了中国文化精髓。 |
D.行政指令或法律无法避免出现数典忘祖的新文盲,正如木兰秋闱无法提升哪怕是保持军队战斗力。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梦里有你
罗威刚要出门,接到一个电话:“罗威啊,我是李台阳。好,我马上就过来。”
罗威想:和李台阳这么多年没联系了,自己刚升职,莫不是……
门铃响了,门开处,伸进一个乱蓬蓬的脑袋,一只黑色的塑料袋子“嗵”地放在地板上。
罗威说:“是台阳啊,快请进。”
坐在沙发上,罗威递烟给李台阳。李台阳抽出一支,凑在鼻子上闻闻,说:“罗威,你混得不错啊。”
“听说你要来,特地去超市买的。”罗威用打火机给他点烟。
李台阳嘻嘻一笑,放下烟,说:“那么破费干吗?我早戒了,那东西耗钱。”
罗威说:“那就吃些水果吧。”
李台阳也不客气,抓了个苹果,边吃边环顾房子,说:“你这房子够气派啊。”
罗威说:“我是‘负翁’一个,现在每月还在还房贷呢。”
李台阳说:“你们夫妻俩都是白领阶层,这钱来得容易,债也还得快。哪像我们,能吃饱饭,不生病,孩子上得起学,就上上大吉了。”
罗威想,这像是要借钱的开场白吧。他说:“是啊,现在,谁都活得不容易。”
李台阳说:“你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我打小就知道,你将来肯定比我活得有出息。”
罗威说:“哪里哪里,也是混口饭吃吧。”
李台阳正色道:“你这样说就不对了,人要知足,对吧?”然后,又开起玩笑:“你可不要犯错误啊。”
两人聊起童年时的事儿,说到小时候的邻居谁离婚了,谁出国了,谁还是那么一副臭脾气,一聊聊到快中午,李台阳还是没说他来的目的。
罗威说:“台阳,咱们去外面馆子吃吧,边吃边聊。”
李台阳说:“今天肯定不吃了,我答应老婆回家吃饭的。”仍然继续刚才的话题。
罗威见他一直不提正事,又没有走的意思,想到自己下午还有个会,又不好意思催促,心里便有些七上八下起来,心想可能李台阳不好意思自己提出来,便说:“台阳,你还在摆地摊吗?不如找个固定的工作,做保安什么的,收入也比那强啊。”
李台阳说:“我不喜欢做保安,我倒是想过自己租个门面,这样总比被城管赶来赶去强。”
罗威说:“城管大队的人我倒是认识,你今后有什么麻烦的话,我可以帮忙。”
李台阳拍了一下罗威的肩膀,说:“兄弟,有你这句话,说明我没有白惦记你。十多年了啊,你还是这般热心肠。好,我高兴,真是高兴啊。”边说边站了起来。
罗威说:“吃了饭再走。”
“老婆还在家等着我呢。好,我走了啊。”
听着李台阳“嗵嗵”的脚步声一路下去,罗威低头看了看地板上的黑袋子,打开来一看,原来是自己小时候最喜欢吃的鱼籽干。
罗威不知说啥好,忽然觉得自己特俗。
楼梯口又传来“嗵嗵”的脚步声,好像是李台阳的。罗威想:可能刚才他没勇气说出口,就冲这一袋子鱼籽干,不管他提啥要求,自己一定想办法。
打开门,果然是李台阳,尴尬的脸上都是亮晶晶的汗珠。他不好意思地说:“你们这个小区像个迷宫,我绕来绕去总找不到大门。”
罗威说:“瞧我这粗心,应该陪你下楼去的。”说着,便和李台阳下了楼。走到楼下,李台阳去开自行车锁,那辆车和李台阳一般灰不溜秋、尘头垢面。
罗威问:“你是骑车来的?”他知道李台阳住在西城,从那骑车到他这儿,起码要一个小时。
李台阳说:“是啊,骑惯了。”
罗威说:“台阳,你有啥困难只管开口,我能帮的一定帮你。”
李台阳说:“没啥事,就想来看看你。”
罗威说:“多年咱都没联系了,你今天上门一定有事。你只管说,别开不了口。”
李台阳看看罗威,似下了决心说:“我说出来你可别生气。”
见罗威点头,李台阳说:“我昨晚做了一个梦,梦见你得了重病,很多人都围着你哭。这一醒来,我心里就七上八下的,连地摊都不想摆了。知道你混得好,我也不想打搅你了。可这梦搅得我难受,连我老婆都催我来看看你,看你气色这么好,我就放心了。唉,梦呗,我这人还真迷信。”
罗威的眼睛红了,他一把抱住李台阳,说:“兄弟。” “罗威不知说啥好,忽然觉得自己特俗。”这句话在内容和结构上起什么作用。(4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说中的李台阳具有怎样的性格?请简要概括分析。(4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说的语言、结局很有特色。请在语言和结局中任选一个方面,结合原文进行分析。(4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4分)
A.李台阳和罗威是童年时的好朋友,李台阳给罗威带来他“小时候最爱吃的鱼籽干”,可以看出李台阳虽然与罗威多年没有联系,可是一直没有忘记他。 |
B.罗威一直猜李台阳来访是有求于自己,因为他刚升了职,而且自己的生活水平比李台阳高,他有些嫌弃李台阳,想赶快打发他走,而李台阳却浑然不知。 |
C.罗威想知道李台阳来访的原因,可是李台阳只是和他叙旧事闲谈,于是罗威就故意说如果有困难,可以帮忙,目的就是弄清真相。 |
D.小说以“梦里有你”为题,既在情节上照应李台阳梦见罗威这件事,也在主题上暗示人们对纯真的人性、情谊的怀念与渴盼,可谓言浅意深。 |
E.罗威喜欢用功利的心理和别人交往,文章中关于罗威的心理描写无一不生动地表现出他多疑世故、优柔寡断的一面,细腻地刻画出罗威微妙复杂的心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9分,每小题3分)
何为国学
何为国学?学术界有各种不同的看法,从上个世纪起就争论不休。有的学者认为,国学这个概念太笼统、太模糊,从“科学”的意义上说本不可用(“学无分中西”),作为一个时代约定俗成的概念又边界不清,因此建议不用或“缓行”。然而,事实上这个概念已广泛流行,我们不可能视而不见,与其建议不用或“缓行”,不如在约定俗成的意义上争取对其内涵和外延达成基本的共识。在我看来,学术界目前所讲的“国学”,就其指称对象和时空范围来说,多数学者实际上已取得基本一致的看法,即以其指称中国传统的学术文化。这就是狭义的国学概念。广义的国学是“一国所有之学”,还包括西学和马克思主义传入后的中国近现代学术文化,与海外“中国学”或“汉学”研究的对象、范围大体相同。
将国学界定为中国传统的学术文化,其实也是一个相当笼统、内涵十分丰富复杂的概念,略同于“古学”、“旧学”或“国故学”,是中国传统学术文化之总和、总称。我们通常说的国学,是指近代分科之学形成之前的经、史、子、集“四部”之学,传统的义理、考据、辞章、经世之学,或者如马一浮先生所言“六艺统四部”、“国学者六艺之学也”。中国古代的学问是“通人之学”,主张天地人贯通、文史哲贯通、儒释道贯通、真善美贯通、道学政贯通……而以成人之道为中心。“通”是以分类为前提的,中国传统学术分类集中体现在图书典籍分类中。《汉书·艺文志》将中国古代的书籍分为六艺、诸子、诗赋、兵书、数术、方技六类,《隋书·经籍志》形成了经、史、子、集四部分类法的雏形,以后不断调整、完善,至清代编定《四库全书总目》,已形成一套完整的中国传统学问的知识系统。
台湾诗人余光中说:国学是一座山,我等不过是蚍蜉而已。不仅国学是山,而且其中的每一类都是一座山。就其内容之宏博而言,事实确实如此。就以四部中的“子部”来说,《四库全书总目》又分为十四类,其中每一类都内涵丰富,比如“医家”,最近出版的一部《中国中医古籍总目》,收录历代中医古籍13000余种,说它是“一座山”,并非夸张之言。
国学不是一个学科,而是一个学科体系,一个不同于现代学科体系的传统学科体系。国学有自己独特的学术分类,现代学科体系是从它转型发展而来的,因此就学术内涵来说,二者存在大量交叉重合。如果将国学与文、史、哲并列设立为一级学科,似乎连逻辑上的种属关系都忽略了,其学科内容势必也要大大窄化,难以使人们对国学有一个全面的认识。这实际上不是提高而是降低了国学的地位。
对于作为中华民族文化根源和血脉的国学,我们一方面要心存敬意,另一方面又要以分析的态度、开放的态度和前瞻的态度来对待它,创建适应时代需要的新国学,让它在当代中国先进文化建设和积极参与人类文明对话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下列关于“国学”的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广义的国学与海外的“中国学”或“汉学”研究的对象、范围上大体相同,即西学和马克思主义传入后的中国近现代学术文化。 |
B.国学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国学是指中国传统的学术文化,这是多数学者所取得的基本一致的看法;广义的国学是指“一国所有之学”。 |
C.国学不是一个学科,而是一个学科体系,一个有别于现代学科体系的传统学科体系,在学术分类上有自己独特的一面。 |
D.国学概念之所以暂时不用,有观点认为这个概念太笼统、太模糊,作为一个时代约定俗成的概念又边界不清,而且从“科学”的意义上说也本不可用。 |
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当务之急不是国学这个概念是不用还是“缓行”的问题,而是在约定俗成的意义上争取对其内涵和外延达成基本的共识。 |
B.狭义的国学概念是一个相当笼统、同时内涵又十分丰富复杂的概念,是近代分科之学形成之前的中国传统学术文化之总和、总称。 |
C.“通”是中国传统学术分类的前提,这种分类到《隋书·经籍志》时形成了经、史、子、集四部这样一套完整体现中国传统学问知识系统的分类法。 |
D.以成人之道为中心的中国古代的学问其实就是“通人之学”,包括天地人贯通、文史哲贯通、儒释道贯通、真善美贯通、道学政贯通等等。 |
根据原文信息,下列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国学是一个不同于现代学科体系的传统学科体系,将国学与文学、史学、哲学等并列设立为一级学科的做法是不正确的,因为国学的地位更高,影响力更大。 |
B.《四库全书总目》包括经、史、子、集四部,每部又分为若干类,每类都内涵丰富,譬如“子部”的“医家”,内容可谓宏大广博。 |
C.现代学科体系与国学体系存在着大量交叉重合的现象,这是现代学科相互渗透的结果,说明现代学科具有很强的交融性。 |
D.对于中国的国学,我们唯一正确的态度就是要对它进行分析、开放、前瞻、批判和创新,从而创建适应我们时代需要的新国学。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一代怪杰辜鸿铭
五四时期的北京大学,各种新思想如潮涌动,各色新派人物也纷纷登场,整个校园充满活力,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可是常常会出现这样一副不和谐的图景:一位老者头戴瓜皮小帽,身穿枣红长袍天蓝青褂,斑斑油腻浸染其上,脑后拖着一根又细又长的辫子。此人便是民国闻人、一代怪杰辜鸿铭。他精通西学而又极端保守,其异行怪言,常常出人意料,让人感到匪夷所思。
一
辜鸿铭是个语言奇才,他的语言天赋,在近代中国无出其右。孙中山说:“中国有三个精通英文者,一个辜鸿铭,一个伍朝枢,一个陈友仁。”林语堂的赞誉更高,称“其英文文字超越出众,二百年来未见出其右者”。辜鸿铭还精通其他语种,诸如法、德、俄、日文和拉丁、希腊两门古语。
在德国留学时,他的德文水平便在当地传为佳话。一次,辜鸿铭乘坐火车由维也纳前往柏林,与他同车厢对面而坐的三个德国青年,看他一身东方人的装束,且抱着一条小辫,便对他挤眉弄眼,窃窃评论。辜鸿铭佯装不懂,顺手抄起一份德文报纸,倒着看了起来。这下好了,那几个洋青年立即起哄:“瞧,这个土里土气的中国佬,竟然把报纸都拿倒了,哈、哈、哈……”在一阵阵嘲笑声中,他慢腾腾地挪起身,悠闲而又庄重地吐出一串字正腔圆、正宗地道的德语:“德国的文字太简单了。不倒着看有意思吗?就是你们的圣人歌德的《浮士德》,我也能倒背如流。”那几个洋青年已被羞得无地自容,火车一到站,便赶紧溜之大吉了。
还有人说,辜鸿铭居住在哪个地方,就能说那个地方的方言,张口即是,与当地人毫无二致。这种语言天分,实在令人钦羡。
二
青年时期的辜鸿铭是在西方世界度过的,曾饱受白人世界的冷遇。这种精神压迫的反作用力,使他尤为赞美中华传统文化,仇视所有崇洋媚外的思想。
在张之洞幕府工作的第一天,辜鸿铭在一份致外国人的商务公文中,看到把中国货写native goods(土货)时,顿时沉下脸来,将native改为Chinese。他说,native有蔑视的成分,非洲、美洲、澳洲的土著可以用native,我华夏文明古国所产货物怎能以native相称呢?应当堂堂正正地标之为Chinese goods(中国货)。同事中有人提醒说,native goods习用日久,乍一改写成Chinese goods,洋人难以接受。辜鸿铭不听则已,听了后更是怒不可遏,瞪着眼睛斥道:“积非成是,奴隶思想!就算抚台把它改成native,我照样要翻译成Chinese goods。”
1917年7月,他应蔡元培之聘,任北京大学教授,主讲英国古典文学。在课堂上,他常常借题宣讲中国的传统文化。当年的北大学生阎震瀛回忆说,他常常教我们翻译四书,又教我们念英文《千字文》,音调很整齐,口念足踏,全班合唱,现在想起来也很觉可笑。辜鸿铭把英国诗分为国风、大小雅,凡所授的英国作家作品,都要找出一个对应的中国作家作品,以比较中西文化。比如,他把密尔顿的长诗Lycidas比作“洋《离骚》”,把杜甫说成是“中国的华兹华斯”。他要让学生树立这样的信念,那就是华夏文明优于世界上其它的文明。这种盲目自尊的心理,在辜鸿铭的身上已发挥到极致,甚至演变为蔑视和捉弄洋人。
三
1930年,辜鸿铭的法国朋友、学者弗兰西斯·波里在纪念文章《中国圣人辜鸿铭》中称其为“中国怪人”、“疯老头”,说他“滞留在陈旧过时的年代”“具有喜作谬论的独特个性”。弗兰西斯·波里对辜鸿铭印象最深的是:他穿着中国长袍;在北京人都已剪掉辫子的时刻,他却留着那条象征性的发辫。
那条“象征性的发辫”使辜鸿铭尤为得意,他曾经大言不惭地对毛姆说:“你看我留着发辫,那是一个标记,我是老大中华的末了的一个代表。”辜鸿铭拖着这条辫子走街串巷,自然遭到一片非议。可是,他却如秋风过耳,若无其事。他骂所有剪辫子的人是“没有辫子的畜生,野兽!”民国初年,很多人剪掉辫子后喜欢戴上顶帽子,他就骂人家: “沐猴而冠!”有个外国人直截了当地问他:“你为什么不把脑后的辫子剪掉呢?”他立即反诘:“你为何非要在下巴留有胡须呢?”一句话噎得洋人无言以答。
辜鸿铭有许多癖好,其中一大雅好,就是醉心于女人的三寸金莲。此癖由来已久,他的正室夫人淑姑,就拥有地道正宗的三寸金莲。他对此还有一番高论:女人之美,美在小脚;小脚之妙,妙在其臭。食品中有臭豆腐和臭蛋等,这种风味才勉强可与小脚比拟。前代缠足,乃一大艺术发明,实非虚政,更非虐政……第一段划线处的作用是什么?(4分)
结合全文,简要概括辜鸿铭作为一代怪杰的形象特点。(5分)
文中说,辜鸿铭“尤为赞美中华传统文化,仇视所有崇洋媚外的思想”,对此你是怎么理解的?结合文本和现实谈谈你的看法。(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