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短文,完成后面小题。
种子的生存策略
①种子是植物的繁殖器官,在植物的生存竞争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们高效地利用自身的生理特点和周围环境资源,完成传宗接代的重任。
②从形态上来说,种子可以简单地分为大种子和小种子。世界上最大的种子是巨籽棕的种子。目前发现最大的巨籽棕种子有17.6公斤重,堪称“世界之最”。然而,世界上还有微若尘埃的种子。世界上最小的种子——热带雨林中附生兰的种子,一粒的重量仅有一盎司(1盎司=28.3495231克)的百万分之三十五。
③种子的生存策略首先表现在它们自身的生理特点上。大种子带有更多的营养物质,就像一位装备精良的旅行家,背着一个大大的旅行袋,以确保抵达目的地时有足够的能量供其发芽,在竞争中以质取胜,但通常含油量更高,能保证它们在轻装旅行的同时,还带有一定的能量。
④其次,因为“个头”的不同,种子采取的传播方式也不同。许多大种子既是动物的食物,同时也依靠动物传播。例如壳斗科栎树种子的传播就依靠啮齿类、鸟类,甚至鹿等大型哺乳动物。小种子则像一群勇敢的士兵,不畏牺牲,前赴后继,总会有幸运儿落地成苗。
⑤当种子陷入困境时,它们又是如何应对的呢?大种子在依靠动物传播的过程中,随时有被取食的危险,但是它们凭借较多的营养物质,能够迅速萌发、发出幼苗。它们的幼苗可以在土地相对贫瘠或较为荫蔽的森林环境里生长,被动物取食后,也有较好的恢复能力。此外,大种子也相对更耐干旱。与大种子相比,更多的小种子则采取休眠的方法度过困境。有时候,环境太干燥了,不适宜生长,它们便选择休眠。或许风会把它们带到更远的地方,或许再等一年,会有一场大雨将它们呼唤。它们一旦醒来,便立刻长出芽来。
⑥大自然就是这样一个舞台,各式各样的种子都在以独特的方式,表演着一支又一支精彩的生命之舞,永不停息。(选自《大自然》有删改)
文章从 、 、 三个方面介绍了种子的生存策略。
分析下列两个加点词语在句子中的含义及作用。
(1)大种子带有更多的营养物质,就像一位装备精良的旅行家……
装备精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它们是一群勇敢的士兵,不畏牺牲,前赴后继,总会有幸运儿落地成苗。
前赴后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析文中画线句子的说明方法及作用。
文章第⑤段中划线词语“或许”能否删掉?请说明理由。
阅读下文,完成下面问题。(13分)
弱者“三不”
高兴宇
美国《数学月刊》曾刊载一道有趣的数学题。三名男子参加一场投飞镖游戏。每个人都用飞镖去攻击他人的气球。气球被戳破的要出局,最后幸存的是赢者。三人水平不一,老大、老二、老三的命中率分别是80%、60%和40%。如果三人一起角逐,谁最有可能获胜?答案看似简单——水平高的赢。实则不然。一种结果是,每个人都计划把另外两个对手中的强者干掉,结果,老大专攻老二,老二、老三全攻老大,其结局是水平最高的老大最易出局,水平最差的老三最安全;另一种局面是,三人中的某个人搞私下“联合”或者“震慑”,其结果又会有所不同。
像老三这样的弱者,如果他聪明的话,他会做到“三不”。一是“不自卑”,自卑除了伤害身心外,还会影响水平的发挥;二是“不粗心”,既不被有害的“联合”所诱,也不能被“震慑”所吓,而要静观全局;三是“不懒散”,平时多练练投镖,提高自己的水平。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虽在某些条件下是强者,但在某些条件下却是弱者。强者有强者活着的方式,弱者有弱者生存的哲学。趣味数学题中老三的“三不”就是弱者的哲学。
先说“不自卑”。一些人,由于身体有缺陷,能力太平庸,或者社会地位低劣,因而产生害羞、退缩、忧郁的自卑感,离群索居,作茧自缚,毫无快乐。其实,一个人的人格是否崇高,并不在容貌的俊丑、名位的高下,而在此人对社会的爱心有多少。李白在《将进酒》中吟道:“天生我材必有用!”我们每一个人都有一座千金难换的无尽宝藏,人生的价值在于对这座宝藏的开采程度。如果我们能将自己这座宝藏最大限度地开发出来,我们就是世界上成功的人。
再说“不粗心”。虽然处于劣势,但如果善于观察问题、分析问题,找出解决问题的答案,那么就会变被动为主动,变不利为有利。《世说新语》里有则故事,少年王祥在后母谋杀自己不成后,反而出乎常人意料地去主动下跪请死,这实在是一种机智有力的应变之道。相对于其后母,王祥是个弱者,当时的他没有力量来对抗后母。俗话说:“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一次不成,后母肯定还会有第二次、第三次更疯狂的报复。王祥的主动“请死”看起来很傻,实则很精,不仅保住了自己的性命,还赢得孝的美名。“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老子的这句哲理名言讲的就是水的思维。水虽柔弱,但哪里有洼地就流向哪里,也就是从“不粗心”,因而无往而不胜。
后说“不懒散”。永远做弱者,是不可能有一个精彩的人生的。历史上的王祥没有一味地示弱,而是通过勤奋努力,后来成为王家的族长,并且在朝堂之上位高权重,功名显赫。美国的海伦·凯勒,小时候又聋又哑又瞎。但是在这黑暗而又寂寞的世界里,她付出了超乎常人的努力,竟然学会了读书和说话,并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美国拉德克利夫学院,成为一个学识渊博,掌握英、法、德、拉丁、希腊五种文字的著名作家和教育家。她走遍美国和世界各地,为盲人学校募集资金,把自己的一生献给了盲人福利和教育事业。她赢得了世界各国人民的赞扬,并得到许多国家政府的嘉奖。追求优越是每个人都渴望的,作为弱者,要想补偿不足,就应该时刻做到不懒散。这个世界是一个强者的世界,谁要想在这个每时每刻都充满竞争的世界立足,谁就必须成为强者。
如果我们是弱者,就应该将这“三不”牢牢刻在心中。
(选自《哲理》2010年第5期)文章开头叙述美国《数学月刊》刊载的有趣数学题,有什么作用?
这篇文章结构非常清晰,你是怎样看出来的?
作者谈论弱者要“不粗心”时,采用了哪些论证方法?并择其一略作分析。
请再举一个事例来论证弱者要“不懒散”这个观点。
阅读下文,完成下面题目。(17分)
寒秋踏青
孙青松
阳历十月下旬到十一月“立冬”前的这段时光,习惯上称为“寒秋”。这时节,旷野里,冬小麦破土而出,以绿色浸染着、铺阵着地表,吞噬着荒芜;又以“兵临城下”之势,分割包围着豫西南平原上的庄村、城镇。
突出县城水泥森林的“重围”,“落荒”而逃入乡野冬麦领地,我有一种踏实的“归属感”。
这时期的冬小麦正值“童年时代”,一身稚气,满目清新,纤尘不染。阳光普照的清晨,冬麦叶子上的众多露珠,水晶般闪亮,如秋夜天河里的星星;在暖和的午后走进麦田,微风中泥香与禾香扑面而来,极易让人产生“春暖花开”的错觉。那高两寸许的麦苗儿,以浅绿、细密、匀称的垄行“刷新”了原野。若蹲在地里抚摸清凉而软和的麦叶子,定会感受到牵手儿童的温情。
这时的冬麦,的确有着苗不遮土的“简约”,然而细观起来,仍不失“多彩多姿”——由于麦种的不同、播种时间的早晚、土壤的肥瘠等诸多因素,寒秋时期的麦苗儿颜色,也总是细差微别:有的嫩绿,有的青绿,有的黄绿,有的鹅黄。无论何颜何色,都是那样嫩秧秧、活脱脱的清纯可爱。这情形正如阳春之柳色,大同而小异也。又由于地形地貌的迥异,麦苗的垄行姿势不一——梯田的麦垄,如地图上的等高线,圈圈环绕着梯级而上;岗坡地的麦垄,似凝固的瀑布,有水线的动感;平地的麦垄,像五线谱比排着,跳动着音律。
冬麦田盎然的绿意,与晚秋萧瑟的景象,既成鲜明的对比、巨大的反差,又是合理的配置、浑然的协调。在我看来:田野里这每一株麦苗儿,都是一个文字,字字生动鲜活;每一垄麦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每一块麦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篇篇美文,缀合成宏篇巨著,由近而远地次第展开,大美无言。农民,是这部巨著了不起的作者;大地,是岁岁复写的纸张;耧脚,是如椽的巨笔;麦种呢?则是淋漓的墨水呵!
每当我面对被冬麦“一统天下”的田原之时,总有一种“面朝大海”的感觉。那一望无际的麦地,就是浩瀚无边的海面;那起起伏伏的岗坡,就是静默的波涛;那隐隐约约的远山,则是遥远的海岸。
立于一个自选的“制高点”上瞭望,能真正体会到一个哲理:天高地厚,所以载万物容万象:天远地阔,所以任鸟飞纵马奔。蓝天、白云和葱绿的冬麦田地,共同拼合出最辽阔的地理空间,延展着最博大的人世襟怀。置身于这个广阔的天地里,人显得何等渺小,名利又何足挂齿!
来这里休闲,不用担心什么风险,不必顾虑什么后果。这里是一个安歇疲倦心灵的温馨港湾,能让你彻底地放松,完全地坦然。放眼广袤的原野,间或可以看到农人在麦地锄草、施肥,虔心敬意:家犬黄狗,往往安卧地头,守护着主人架子车之类的农具。
这期间的麦田里没有一轮一轮的绿波,只有条分缕析的垄行,肌理般诗意地排列着,优雅地延伸着,提升着我阅读大地之书的兴趣。清凉的秋风,时而轻扬我的衣角,让我飘逸;时而沁入我的身心,清心凉肺。
是的,这南阳盆地的沃壤与地气,选择和培育了冬小麦这优良的旱地粮食作物;这优良的粮食作物,又养育和繁衍着盆地优秀的子民;这优秀的子民,又积淀和传承着灿烂的盆地文化——这就是我对冬小麦敬畏的原因啊!况且这寒秋的时光,又是岁月精彩的“段落”。
(节选自《散文百家》2010年第7期)这篇散文主要抓住了哪种景物的什么特点来写?
文章表达了作者对冬小麦的敬畏之情,作者敬畏冬小麦的什么呢?最少说出5点。
文中很多语句写得生动、优美。根据提示,品析其妙。
⑴突出县城水泥森林的“重围”,“落荒”而逃入乡野冬麦领地,我有一种踏实的“归属感”。(加点词写出了作者怎样的心情?)
⑵阳光普照的清晨,冬麦叶子上的众多露珠,水晶般闪亮,如秋夜天河里的星星;在暖和的午后走进麦田,微风中泥香与禾香扑面而来,极易让人产生“春暖花开”的错觉。(从哪些角度描写景物?有什么作用?)根据前后语句,发挥想象,在横线上填上精美语句,使之与原文构成递进排比句式。
在我看来:田野里这每一株麦苗儿,都是一个文字,字字生动鲜活;每一垄麦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每一块麦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篇篇美文,缀合成宏篇巨著,由近而远地次第展开,大美无言。
阅读下文,完成下面问题。(13分)
祈祷生活之根更深
菲利普•加利
小时候,隔壁有个老邻居,吉布斯医生。他看起来一点儿也不像医生的样子。每次看到他的时候,他都穿着粗斜纹棉布的工作裤,戴一顶草帽,草帽的前沿是一副绿色的塑料太阳镜。吉布斯医生总是笑,笑容与他的草帽很般配——满是褶子、饱经风霜。我们在他的院子里玩,他从来都不会对我们大喊大叫。我记得他是个非常善良的人,似乎他周围的环境还根本培养不出这样善良的人来。
吉布斯医生不治病救人的时候就种树。他的家占地10英亩,他一生的目标就是把这块地变成森林。
善良的吉布斯医生对种植有他一套独特而有意思的理论。他深信“没有痛苦,就没有获得”。他从不给他的树浇水,公然违抗传统常识。有一次,我问他为什么,他说给植物浇水会宠坏了它们,它们的后代只会越来越虚弱,所以你应该让它们周围的环境变得艰难一些,那些过于柔弱的树苗要趁早锄掉。
他继续解释,说浇水只会让植物的根变浅,不浇水的树的根都会向深处生长,自己寻找地底深处的水分。
所以吉布斯医生从不给他的树浇水。我记得他种过一棵橡树,不但从不像其他人那样每天清晨给它浇水,还总是拿一张卷起来的报纸去打它:“噼”“啪”“乒”!我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他说他这样是为了吸引树的注意。
我离开家去读书。几年后,吉布斯医生去世了。现在我还时不时地会经过他的房子,看看他25年前种下的树。这些树,现在跟花岗岩一般强壮坚硬、硕大无比、郁郁葱葱。
几年前,我也种了一些树。整个夏天我都殷勤地给它们浇水,为它们祈祷。可是两年的娇生惯养让它们更加弱不禁风了。每次冷风袭来,它们就会颤抖摇摆不止,一副娇宝宝的模样。
反倒是吉布斯医生的那些在困境和匮乏中长大的树,获得了舒适和安逸不能赋予的滋养。
每晚我上床睡觉前,都会去看看我的两个儿子。我站在他们身旁,看着他们小小的身子吸入生命,又呼出生命。我经常为他们祈祷,祈祷他们的一生将一帆风顺。“主,请免去他们的艰难和困苦吧。”可是,最近我意识到,我该改改为他们祈祷的内容了。我意识到我的孩子终归是要遭遇困难的,我以前的祈祷真是过于天真了:因为无论在哪儿,都会有冷风袭来。
于是我改变了每晚睡前的祈祷词。因为,生活本是艰难的,不管我们愿不愿意。现在,我祈祷儿子的根能往深处蔓延,这样他们才能从隐蔽之处获取力量。
我们祈祷过太多舒适和安逸,可是这样的祈祷少有如愿。我们倒不如祈祷我们的根能往纵深处伸展,这样,冷风吹、大雨淋,我们也不会散碎成一片片。
(选自散文集《想起那一年的湖》)填写下面表格,理清文章思路,理解文章主旨。
人 物 |
事 情 |
方 法 |
结 果 |
人生启示 |
吉布斯 |
种 树 |
种出强壮坚硬硕大葱郁的树 |
||
我 |
浇水 |
文章开头写吉布斯貌不惊人,与后文没有联系,你同意这种说法吗?为什么?
吉布斯医生是一个了不起的医生,那么他的了不起主要是什么?
文章中写到“我”常为两个儿子祈祷,祈祷他们一生一帆风顺,后来意识到要更改祈祷内容。请你写出后来祈祷的话语。
阅读下文,完成下面问题。(17分)
太阳的馈赠
孙继泉
西部有辽阔的山河,飘香的瓜果,醉人的歌舞,也有黑黑的脸膛,宽大有力的手掌和热情直爽的性情。
这都是太阳的杰作。
从乌鲁木齐通往博乐的高速公路两边,是大片大片的棉花地、玉米地、葵田和瓜田。是一片肥美的绿洲。叫几天来看惯了茫茫戈壁和无边沙海的我们眼睛一亮。到了博尔塔拉,作家熊红久紧紧地握着我们的手说:到了,你们可到了!当晚,他用那宽阔洪亮的歌喉为我们献上了由他作词的讴歌家乡的歌曲《博尔塔拉之恋》。在随后的几天里,他领我们看遍了博尔塔拉最美的景色,但让我记忆最深的还是那些西部植物,那些在太阳的烘烤下一点点变红、变黄、变白、变紫,变得醇香甜美的饱满果实。
精河是盛产枸杞的地方。此时,枸杞熟得正好。我们走进一片茂盛的枸杞地,亲手采摘挂满枝头的玛瑙般的枸杞,一股清香和甘甜便弥漫了整个胸腔。得益于这里独有的日照、温差、水土等自然条件,精河枸杞以其精良的品质远播四方,是闻名天下的枸杞之乡。在一片片山坡上,精河人正将刚刚收获的枸杞摊在苇席上晾晒,一片片的红,染红了我们的眼睛,染红了精河人的心扉。
哈密瓜人人都吃过,但有几人能走进望不到边际的瓜田呢?有几人能在瓜地里吃到熟透的橙色鲜瓜呢?正是卸瓜时节。瓜农扎着头巾,裹着面罩,只留下一双滴溜转动的眼睛,他们将选中的瓜伸手摘下,飞快地扔给站在地头上接瓜的人,地头上的瓜已经码成了一座座小山。瓜有七八分熟,正在装箱,即将运往广州,五六天后,这些哈密瓜就会出现在广州街头的大小超市里。而那些熟得裂开了口子的瓜是无法外运的。我们切开几只这样的瓜,享受了一顿丰盛的瓜宴。
棉花地。新疆是我国最大的产棉区,每年种植棉花800万亩,收棉季节,疆内疆外的拾花工就达50万人。现在,棉花正处在花铃期,棉花的枝杈上,正擎着红的黄的花朵,果枝上,青桃垂挂枝头,那洁白细柔的棉纤维正在里面一天天伸长,要在太阳的照耀下慢慢开裂,吐出棉絮。在朗朗的阳光下,棉田一片寂静,妇女们在给棉花打顶,从远处看去,只见她们的彩色头巾在绿地里移动,像几尾鱼在碧水里游弋。
葵是油葵,无边金黄。菊是万寿菊,红黄相糅,是做颜料的上好原料。番茄是酱用番茄,坐果多,产量高。还有葡萄、无花果、梨、杏、枣、石榴、核桃……
我们在这一方方田地边长久驻足,不由自主地举起镜头。低下头,却发现自己的影子清晰地刻在地上,大得惊人,黑得深重,像岩画,似剪影。西部的太阳就是这样,什么东西经过了它,都会被穿透,被改变,都会留下深刻的印记。
我们来自山东,从黄海之滨到阿拉山口,一路向西,逐日之旅。回来的时候,我们的脸黑了,胳膊也黑了,但也显得壮实了,成熟了,这是西部太阳给我们的最好纪念和慷慨馈赠。
在人们的印象中,西部有些偏僻,有些荒凉。这块被认为蛮荒的土地,却得到太阳的偏爱。我们走遍了南疆北疆,亲眼看到这块土地上的人们——汉族、维吾尔族、蒙古族、回族、哈萨克族……他们生活得悠闲而富足。在新疆,还有这么一件趣闻:说一个维族老汉去了一趟北京,回来之后,家人问他北京怎么样啊?他说:北京那地方嘛,唉,好是好就是太偏远了……
是啊,在这个圆形的星球上,其实并没有地理上的中心。任何一个有太阳照耀的地方都是中心。我们都是太阳的儿女,每时每刻都得到它的养育和抚慰。
(选自《人民日报》2010年07月10日)题目“太阳的馈赠”,你是怎样理解这个题目的呢?
文中划线句子有什么作用?
根据括号中的提示,体会语言的妙处。
⑴在一片片山坡上,精河人正将刚刚收获的枸杞摊在苇席上晾晒,一片片的红,染红了我们的眼睛,染红了精河人的心扉。(用了什么写法?有什么表达效果?)
⑵回来的时候,我们的脸黑了,胳膊也黑了,但也显得壮实了,成熟了……(表达了怎样的思想感情?请简要分析。)找出这篇散文点名主旨的句子,抄写在下面方格内。
阅读下文,完成下面题目。(13分)
谁杀死了蜂王
何敏
北京房山区蒲洼乡人几百年前就开始养蜂。但近年来蜜蜂频出问题,蜂王莫名其妙地死去,还出现蜜蜂和蜜蜂之间掐架情况,损失不少蜜蜂。
中国农业科学院蜜蜂所资深研究员杨冠煌得知这一问题,决定前往探个究竟。时逢秋季,花木凋零,蜜蜂食源也出现短缺。难道是因为食物不足而发生夺食大战?可是杨冠煌了解到,当地政府为了扶持蜜蜂养殖,最近几年,一到秋季,就向蜂农免费发放白糖,喂养蜜蜂,以弥补秋冬季蜜蜂食物不足。更何况,据以往经验,中蜂之间争斗一般不会杀死蜂王。难道是他杀?
蜂农们反映,胡蜂是中蜂的天敌。为了验证胡蜂是否是凶手,杨冠煌捉了几只个头硕大的胡蜂做试验。一只胡蜂出现在中蜂的蜂巢门口时,中蜂立即排成一排,守卫蜂巢,胡蜂见无懈可击。尽管如此,它还是要冲进蜂巢。然而,中蜂拼死抵抗。最终胡蜂落荒而逃。
蒲洼乡还养殖着从国外引入的意大利蜂,可是意蜂无论个头还是力量,都远不如胡蜂。强攻猛打,意蜂更加没有获胜的可能。
和蜂农们聊天时,杨冠煌得知“蜂螨”对蜜蜂的危害很大。蜂螨只有针眼大小,寄生在蜜蜂幼虫、蛹以及成蜂身上,靠吸食蜜蜂体液存活。会不会是工蜂采蜜时把蜂螨带回,传染给了中蜂蜂群,导致蜂王死去?
杨冠煌决定再做实验。他把收集来的蜂螨放到一只中蜂身上,随即,这只蜜蜂的腹部剧烈抖动并振翅,发出比平常高得多的声音。急剧的摆动引起其它工蜂的注意,这些工蜂就爬到它身上,把蜂螨叼走。于是,这个也排除了蜂螨杀死蜂王的可能。既然工蜂不会受到蜂螨的危害,倍受呵护的蜂王就更不会受到蜂螨的侵扰了。
正当这时,村民董师傅家又死了一只蜂王。杨冠煌赶往现场,观察蜂王尸体,蜂王体内似乎有某种异物。原来,尸体上的异物是类似蜜蜂的蜇刺钩状物,这是凶手留下的凶器。可是,哪个凶手能行刺蜂王呢? 杨冠煌经过比对,发现这凶器竟是意蜂的蜇刺。可是,意蜂是如何进入中蜂蜂巢的呢?
几天后,杨冠煌观察到了这个情景:两只意蜂来到中蜂蜂巢门口,振动翅膀,中蜂工蜂竟轻易放行。意蜂无论从个头还是外形上,和中蜂都有很大差异,为什么工蜂觉察不到呢?杨冠煌意识到,蜜蜂之间是靠翅膀振动来传递信息。他立刻进行振翅测定。经测试得知意蜂工蜂振翅频率跟中蜂雄蜂频率接近。意蜂工蜂飞到中蜂巢,守卫蜂很容易根据它的震翅频率,误认为是自家的雄蜂,而放它进巢。
杨冠煌立即把蜂王和工蜂整体搬进可透视蜂箱,等待意蜂的再次行动。果然,意蜂混进中蜂蜂箱后,就开始寻找并刺杀蜂王。眼看意蜂就要得逞,却被身后的工蜂无意中岔开,蜂王侥幸躲过一劫。几分钟后,意蜂再度追杀蜂王,蜂王急中生智将尾部插进蜜穴。这样一来,意蜂便无计可施。可是又有两只意蜂混了进来,工蜂们仍未识破这些敌人。
虽然杨冠煌揭开了蜂王之死之谜,但中蜂濒临灭绝的问题还是很不好解决,因为中蜂产蜜量不如意蜂。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引进意蜂,中蜂又常常出现蜂王离奇死亡,越来越多的村民开始放弃中蜂转养意蜂。
但是中蜂有突出的优点,除了采食较大蜜源,还会不辞辛苦寻找零星小蜜源。在同一地区,它们每天的工作时间会比意蜂多出两三个小时,所以,它们植物授粉的广度和深度都超过外来蜂种。可以说,如果没有中蜂,山区的一些植物可能会大幅度减少甚至灭绝。
(选自《走近科学》2010年第7期)这是一篇科普文章,关于蜂王之死,杨冠煌调查过哪些嫌疑对象?最终证实凶手是谁?
蒲洼乡近年来蜜蜂常出问题,出了哪些问题?
中蜂显然比外来蜂有很多优点,既然如此,那么我们应该采取哪些办法挽救中蜂濒临灭绝呢?请你提出三条建议。
下面解说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蜂螨靠寄生在蜜蜂幼虫、蛹以及成蜂身上,吸食蜜蜂体液存活。 |
B.正当杨冠煌一筹莫展时,村民董师傅家又死了一只蜂王,于是杨冠煌以此为切入口查出了蜂王之死的原因。 |
C.蜜蜂之间是靠翅膀振动来传递信息的,当自己遇到危险时也以此来告诉同伴。 |
D.杨冠煌虽然破解了蜂王之死谜,却无法解开中蜂濒临灭绝之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