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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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里的蟋蟀
吴丹红
①和城市站在一起,也就渐渐远离了自然。“唧……唧……唧……”,那曾经是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天籁似已远去。我已无法解读弥漫着欲望泡沫的城市生活,内心总处于无边的焦虑与渴望之中。
②不记得有多久没有数过星星了,抬头望天俯身看地的感觉似乎已经离我好远好远了。站在阳台上,隔着那些被几何化的不锈钢防盗网,望着被分割成俄罗斯方块般的世界,看着闪烁的霓虹灯和过往匆匆的都市人,我总觉得有一个声音在召唤着我。
③那是童年时的那只蟋蟀的声音。
④儿时,在外婆家。“唧……唧……唧……”的虫呜声似乎成了乡村每晚必定上演的歌剧,蟋蟀们如矜持羞涩的少女,又如风度翩翩的绅士,不用伴舞,不用伴奏,只是清唱,顶多来个小组唱,就这么简简单单,却和着泥土的气息,唱出了自然与生命的真谛。
⑤外婆不知从哪里给我捉来了一只蟋蟀,我把它养在一个花盆里。一次,邻居小姐姐把她的蟋蟀放在我的蟋蟀身边,我们用枯树枝轻轻撩拨。忽然,两只蟋蟀大战了起来。几个回合之后,小姐姐的那只败下阵来,我的那只却是一副得胜将军的模样。我们为蟋蟀的精彩表演啧啧称赞。后来,我在作文中常常写到那只蟋蟀,老师说我的作文中充溢着一种乡情。
⑥我的童年就这样在蟋蟀的吟唱声中度过。后来我还是被带进了城市,带进了贴着红白蓝瓷砖的高楼,带进了有空调有电脑有俄罗斯方块游戏,却没有泥土没有草丛没有蟋蟀的房间……
⑦在城市,我习惯了这种俄罗斯方块般的生活。早出晚归,步履匆匆。
⑧不知何时起,我学会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学会了“防人之心不可无”,学会了冷眼旁观,学会了猜疑与妒忌……那只承载着我童年欢笑的蟋蟀,早已被压在了心底。也许,是我把它给遗忘了。前不久,我在一个商店里看到有竹制的或塑料制的蜻蜒、蟋蟀卖,便兴冲冲地买回了一对塑料蟋蟀,把它们放在一个塑料花草丛中。后来,我在网上看到诗人流沙河的《就是那一只蟋蟀》:“在海外,夜间听到蟋蟀叫,就会以为那是四川乡下听到的那一只”。我想我应该记得童年的那只蟋蟀,可是它却无处可寻。我在俄罗斯广场中感到一阵茫然和悲哀。
⑨我那童年的可爱的蟋蟀,你在哪儿?
⑩“唧……唧……唧……”,也许是因为过度的思念,我竟然有些幻听,仿佛当年那只蟋蟀在我耳边低吟,释放出一种平和的伤感,是的,它在为我现在的寂寥而伤感。我知道我无法寻觅它,因为那只是幻觉。我却仍然探头往窗外搜索。窗外很眩,有红绿灯,有汽车尾气;窗外很吵,有人在蹦的唱K,有人在猜拳行酒,也许这些都是城市应该有的声音吧。闪烁的霓虹灯尽情地展示着城市的繁华与躁动不安,一如千娇百媚的舞女。难怪贾平凹会说:“找热闹的地方容易,寻清静的地方难;找繁华的地方容易,寻拙朴的地方难”。楼顶上的激光柱不停地旋转着,它在扫射着城市的夜空;波音777.空中客车在不停地起降。激光柱、客机的灯光让月光星光都暗淡无光。生活的节奏在各种各样的挑战中不断地膨胀,不断地加快,喧嚣的环境、乏味的生活、残酷的竞争使我们烦躁不安。我要将自己藏在哪里,才不至于被这城市的繁华与喧嚣淹没?
(11)没有人告诉我,只有暗淡的月亮对我凄然一笑。
(12)我到底还是惦记起那一只蟋蟀了。灯红酒绿的城市生活中会有我们的蟋蟀吗?在这里,我的蟋蟀已无处躲藏。它逃离了不属于它的方格,逃离了充盈着欲望泡沫的城市。而我却站在原地,无法跳出俄罗斯方块。
(13)就是那一只蟋蟀/在你的记忆里唱歌/在我的记忆里唱歌/处处唱歌/比最单调的乐曲更单调/比最和谐的音响更和谐/凝成水/是露珠/燃成光/是萤火/变成鸟/是鹧鸪/啼叫在乡愁者的心窝……
(14)我知道我的蟋蟀不是流沙河的那一只,但他的诗还是引起我深深的共鸣。也许,每个城市人心中都有一只蟋蟀。城市人,你找到了心中的蟋蟀了吗?
文中说“我想我应该记得童年的那只蟋蟀;可是它却无处可寻,我在俄罗嘶方块中感到一阵茫然和悲哀”,这里的“茫然和悲哀”有怎样的内涵?
作者在文中为什么用了大量笔墨写儿时听蟋蟀、斗蟋蟀的事情?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情感?
乡愁,是城市人一种共同心理。有人认为这是现代人精神家园失落所致,有人认为这是无病呻吟。你是怎样看的?请结合原文加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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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题目。
《论语·泰伯第八》——子曰:“不在其位,不谋其政。”
《论语·宪问第十四》——子曰:“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曾子曰:“君子思不出其位。”
孔子生活的春秋时代,处在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转型时期,从生产关系的转化、权力的转移上来看都与孔子所崇尚的“周礼”大相径庭。孔子所在的鲁国早已被“三家”专权,士大夫越级行使着诸侯的权力,“三家”的家臣们也不同程度地把持着士大夫的权力,这以下凌上的事情比比皆是,所以孔子希望当权者回归到自己的权力范围以内,不要越级把持不属于自己的更高权力。
而于丹教授在《论语心得》中对“不在其位,不谋其政”的理解是:“你在什么位置上,要做好本分,不要越俎代庖,跳过你的职位去做不该你做的事。这是当代社会特别应该提倡的一种职业化的工作态度。”“孔子提倡‘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这里面隐含着一个前提,就是‘在其位,要谋其政’,先把你自己那个岗位做好,先不要操心别人的事。”“这并不符合现代企业管理精神,谁的活儿谁操心,这样的话,大家合起来才是一盘棋。”对待工作不是应该越热情越好。无论是份内的工作还是份外工作,我们不是都应该做得越多越好。对待工作,也有分寸需要把握。
(1)请你根据上述时代背景,判断于丹教授的理解是否准确并简述理由。
答:
(2)请结合儒家提倡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思想和现代企业的管理精神,谈谈你对孔子说的“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这句话的理解。
答:

阅读下面的外国小说,完成题目。
白菜汤
屠格涅夫
一个农家的寡妇死掉了她的独子,这个二十岁的青年是全村庄里最好的工人。
农妇的不幸遭遇被地主太太知道了。太太便在那儿子下葬的那一天去探问他的母亲。
那母亲在家里。
她站在小屋的中央,在一张桌子前面,伸着右手,不慌不忙地从一只漆黑的锅底舀起稀薄的白菜汤来,一调羹一调羹地吞下肚里去,她的左手无力地垂在腰间。
她的脸颊很消瘦,颜色也阴暗,眼睛红肿着。……然而她的身子却挺得笔直,像在教堂里一样。“呵,天呀!”太太想道,“她在这种时候还能够吃东西!……她们这种人真是心肠硬,全都是一样!”这时候太太记起来了:几年前她死掉了九岁的小女儿之后,她很悲痛,不肯住到彼得堡郊外美丽的别墅去,她宁愿在城里度过整个夏天。然而这个女人却还继续在喝她的白菜汤。
太太到底忍不住了。“达地安娜,”她说,“啊呀,你真叫我吃惊!难道你真的不喜欢你儿子吗?你怎么还有这样好的胃口?你怎么还能够喝这白菜汤?”“我的瓦西亚死了,”妇人安静地说,悲哀的眼泪又沿着她憔悴的脸颊流下来,“自然我的日子也完了,我活活地给人把心挖了去。然而汤是不应该糟蹋的,里面放得有盐呢。”
太太只是耸了耸肩,就走开了。在她看来,盐是不值钱的东西。
(1)这篇小说的主题是什么?主题是怎样实现的?
答:
(2)联系这篇小说,你怎样看待地主太太和农妇表达情感的方式?读完全文,你有怎样的人生启迪?
答: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消逝的钟声
史铁生
⑴站在台阶上张望那条小街的时候,我大约两岁多。
⑵我记事早。我记事早的一个标记,是斯大林的死。有一天父亲把一个黑色镜框挂在墙上,奶奶抱着我走近看,说:斯大林死了。镜框中是一个陌生的老头儿,突出的特点是胡子都集中在上唇。在奶奶的琢州口音中,“斯”读三声。我心想,既如此还有什么好说,这个“大林”当然是死的呀?我不断重复奶奶的话,把“斯”读成三声,觉得有趣,觉得别人竟然都没有发现这一点可真是奇怪。多年以后我才知道,那是1953年,那年我两岁。
终于有一天奶奶领我走下台阶,走向小街的东端。我一直猜想那儿就是地的尽头,世界将在那儿陷落、消失--因为太阳从那儿爬上来的时候,它的背后好象什么也没有。谁料,那儿更像是一个喧闹的世界的开端。那儿交叉着另一条小街,那街上有酒馆,有杂货铺,有油坊、粮店和小吃摊;因为有小吃摊,那儿成为我多年之中最向往的去处。那儿还有从城外走来的骆驼队。“什么呀,奶奶?”“啊,骆驼。”“干嘛呢,它们?”“驮煤。”“驮到哪儿去呀?”“驮进城里。”驼铃一路叮玲铛琅 叮玲铛琅地响,骆驼的大脚趟起尘土,昂首挺胸目空一切,七八头骆驼不紧不慢招摇过市,行人和车马都给它让路。我望着骆驼来的方向问:“那儿是哪儿?”奶奶 说:“再往北就出城啦。”“出城了是哪儿呀?”“是城外。”“城外什么样儿?”“行了,别问啦!”我很想去看看城外,可奶奶领我朝另一个方向走。我说 “不,我想去城外”,我说“奶奶我想去城外看看”,我不走了,蹲在地上不起来。奶奶拉起我往前走,我就哭。“带你去个更好玩儿的地方不好吗?那儿有好些小朋友……”我不听,一路哭。
⑷越走越有些荒疏了,房屋零乱,住户也渐渐稀少。沿一道灰色的砖墙走了好一会儿,进了一个大门。啊,大门里豁然开朗完全是另一番景象:大片大片寂静的树林,碎石小路蜿蜒其间。满地的败叶在风中滚动,踩上去吱吱作响。麻雀和灰喜鹊在林中草地上蹦蹦跳跳,坦然觅食。我止住哭声。我平生第一次看见了教堂,细密如烟的树枝后面,夕阳正染红了它的尖顶。
⑸我跟着奶奶进了一座拱门,穿过长廊,走进一间宽大的房子。那儿有很多孩子,他们坐在高大的桌子后面只能露出脸。他们在唱歌。一个穿长袍的大胡子老头儿弹响风琴,琴声飘荡,满屋子里的阳光好象也随之飞扬起来。奶奶拉着我退出去,退到门口。唱歌的孩子里面有我的堂兄,他看见了我们但不走过来,惟努力地唱歌。那样的琴声和歌声我从未听过,宁静又欢欣,一排排古旧的桌椅、沉暗的墙壁、高阔的屋顶也似都活泼起来,与窗外的晴空和树林连成一气。那一刻的感受我终生难忘,仿佛有一股温柔又强劲的风吹透了我的身体,一下子钻进我的心中。后来奶奶常对别人说:“琴声一响,这孩子就傻了似地不哭也不闹了。”我多么羡慕我的堂兄,羡慕所有那些孩子,羡慕那一刻的光线与声音,有形与无形。我呆呆地站着,徒然地睁大眼睛,其实不能听也不能看了,有个懵懂的东西第一次被惊动了——那也许就是灵魂吧。后来的事都记不大清了,好象那个大胡子的老头儿走过来摸了摸我的头,然后光线就暗下去,屋子里的孩子都没有了,再后来我和奶奶又走在那片树林里了,还有我的堂兄。堂兄把一个纸袋撕开,掏出一个彩蛋和几颗糖果,说是幼儿园给的圣诞礼物。
⑹这时候,晚祈的钟声敲响了——唔,就是这声音,就是它!这就是我曾听到过的那种缥缥缈缈响在天空里的声音啊!
⑺“它在哪儿呀,奶奶?”
⑻“什么,你说什么?”
⑼“这声音啊,奶奶,这声音我听见过。”
⑽“钟声吗?啊,就在那钟楼的尖顶下面。”
⑾这时我才知道,我一来到世上就听到的那种声音就是这教堂的钟声,就是从那尖顶下发出的。暮色浓重了,钟楼的尖顶上已经没有了阳光。风过树林,带走了麻雀和灰喜鹊的欢叫。钟声沉稳、悠扬、飘飘荡荡,连接起晚霞与初月,扩展到天的深处或地的尽头……
⑿不知奶奶那天为什么要带我到那儿去,以及后来为什么再也没去过。
⒀不知何时,天空中的钟声已经停止,并且在这块土地上长久地消逝了。
⒁多年以后我才知道,那教堂和幼儿园在我们去过之后不久便都拆除。我想,奶奶当年带我到那儿去,必是想在那幼儿园也给我报个名,但未如愿。
⒂再次听见那样的钟声是在40年以后了。那年,我和妻子坐了八九个小时飞机,到了地球另一面,到了一座美丽的城市,一走进那座城市我就听见了它。在清洁的空气里,在透澈的阳光中和涌动的海浪上面,在安静的小街,在那座城市的所有地方,随时都听见它在自由地飘荡。我和妻子在那钟声中慢慢地走,认真地听它,我好象一下子回到了童年,整个世界都好象回到了童年。对于故乡,我忽然有了新的理解:人的故乡,并不止于一块特定的土地,而是一种辽阔无比的心情,不受空间和时间的限制;这心情一经唤起,就是你已经回到了故乡。
文章标题为“消逝的钟声”,作者却先从斯大林的死写起,并对小街作详细的描述,作者为什么这样写?试简析这样写的好处。
答:
请从写作手法的角度赏析第⑸段描述作者听到琴声和歌声时的感受的句子。
答:
与第⑷段相比,第⑾段描写的景物有了什么变化?为什么?
答:
文章结尾划线句子在全文起什么作用?请结合本文,联系实际,谈谈你对“故乡”的理解。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刑讯逼供是指司法人员对被指控或怀疑有犯罪行为而受审讯的人,采取肉刑或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刑法规定了专门的罪名,刑事诉讼法也明文规定严禁刑讯逼供。然而现实生活中刑讯逼供时有发生。当今刑讯逼供的手段和方法仍是多种多样,归纳起来不外乎以下两大类:
一类是文逼,即使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得不到必要的休息和睡眠,在体力和精神极度疲惫而处于无法继续支撑的情况下,不得已作出令讯问者或者询问人满意的陈述。另一类是武逼,即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采用各种不同程度的伤害其肉体的行为,使其由于承受不住肉体或者精神上的摧残,而不得不按照讯问人或者询问人的要求陈述。虽然刑讯逼供在侦查中固然有一定的价值,但其危害也是不言而喻的。
首先,刑讯逼供影响司法公正。刑讯逼供可能使无辜的人受到法律的追究,使有罪的人逃脱法律的制裁。其次,刑讯逼供破坏了民主制度下政府权力行使的合法性基础。政府不仅应当追诉和惩罚犯罪,以保障和平的社会秩序,而且追诉和惩罚犯罪的手段也必须合乎法律。再次,刑讯逼供行为是对公民权利的践踏。刑讯逼供泛滥的结果必然是使老百姓人人自危,因为任何人都有可能被怀疑作案而被带到公安局,在刑讯逼供下,不招,有可能被打死打伤。
任何一种社会现象的存在都是有特定原因的。我国相关法律制度设计上的失衡或者缺位是导致刑讯逼供盛行的重要原因。
1、我国一直不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沉默权。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该如实回答。”刑事诉讼法如此规定无疑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处于十分不利的诉讼地位,一旦司法工作人员认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如实陈述,就会采取刑讯手段,这就使刑讯逼供无法禁止。
2、我国刑事诉讼法一直不规定无罪推定原则。无罪推定即:在法院判决生效以前,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是无罪的。既然是无罪的,侦控机关当然无权对其使用暴力或暴力相威胁。
3、我国证据制度的不合理。我国关于刑事证据法则的规定,仍然存在着不少盲点。也就是我国未彻底规定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于违法收集的言词证据,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并没有确立排除规则。
另外,我国现阶段司法人员的总体素质不高,对刑讯逼供的处理过于不力,破案率和限期破案率的消极因素,司法实践中的无口供不敢定案,司法投入的普遍不足等现状也是刑讯逼供得以存在的很现实的原因。可以说,刑讯逼供既是一种历史现象,又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现实问题。它的消失依赖于我们社会思想价值观念的改变、相关法律制度的健全和完善等等综合因素。所以在一定时期内它是仍然会存在的。我们既要努力去消灭它,又要正视它,从全局上去寻求最好的解决办法。
(选自《社会科学》期刊,有删改)
下列说法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我国相关法律制度对禁止刑讯逼供有完整而系统的规定,基层司法工作者却对这些规定执行不力,导致了刑讯逼供的泛滥。
B.我们不否认刑讯逼供在侦查工作中有一定的作用,但更应清醒地认识到它所造成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
C.刑讯逼供的出现有很多历史的原因,也跟我国现实司法状况紧密相关,所以,让刑讯逼供在我国现阶段消失,还只是人们一个美好的愿望。
D.政府应当想尽一切办法,用一切合乎法律的手段来追诉和惩罚犯罪,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有关推论正确的一项是()

A.对于通过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获得的实物证据,我国公安机关已不再用作有效证据。
B.“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刑事政策较好地体现了审讯过程中司法工作者对待犯罪嫌疑人的公正的态度。
C.犯罪嫌疑人如果拒不交代案情,司法部门在掌握其确凿的犯罪证据的情况下,可以使用不间断轮番审问等方式攻破其心理防线,迫使其交代犯罪事实。
D.要想有效遏制刑讯逼供,各司法部门尤其是公安部门应取消破案率等制度性规定,部门领导也不应特别强调限期破案之类的口号。

近日,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推出了《关于辩护律师旁听讯问办法(试行)》。犯罪嫌疑人在接受讯问时可请求其辩护律师旁听。结合原文内容及我国社会实际谈谈你对实施这一举措的看法。(6分)

阅读下面一篇访谈,回答文后的问题
□北岛(当代诗人、作家)□林思浩(出版人,任职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
林思浩:你的新书《城门开》写的是北京记忆,其中有没有用文字“修复”一座“被毁掉”城市的心意?
北岛:与其说是用文字“修复”,不如说是“哀悼”。我是即将消失的北京的最后见证人之一。我猜想,一个1990年代出生的孩子,大概认为北京就是现在这样,天经地义,一个古城只是谣传而已。其实根本不止北京如此。前几年也去过我的祖籍绍兴,那是我头一次回老家,失望之极。哪儿还有鲁迅笔下的那种韵味儿?就连鲁迅故居都像是仿造的。我认为,不仅我这样的异乡人在自己故乡迷失了,所有不聋不傻的中国人全都在自己故乡迷失了。
林思浩:中国文化史上也有一些用回忆来复原文化名城的例子,一代文物的倾毁反而成就了文学的不朽,文学又反过来令文物增添了传奇的吸引力。你怎样看待这种关系?
北岛:我既没有文学不朽的野心,也没有考古热情,何况北京作为城市算不上什么文物,人们至今还住在其中。我只是希望我们从紧迫的节奏中停下来,哪怕片刻也好,反观我们的生活,看看在所谓现代化的进程中,我们到底失去了什么。写此书的另一个目的,是借助文字追溯我的童年和青少年,我生命的开始,很多事都是在那时形成或被注定的。
林思浩:你在写作《城门开》时是否想过在北京这座城市和您的生活间做一区分?哪一部分更令您着迷?
北岛:就我的成长经验而言,城市与人事是不可分割的,有某种镜像关系。在这个意义上,我并没有刻意写城市,而所有大小事件都折射出城市的变迁。至于说哪一部分最让我着迷?细节。正是个人的可感性细节,如同砖瓦,让我在纸上重建一座城市。
林思浩:光和影,味道和声音,你一开始三篇写的这些显然都是难以言传的细微之物,这些能说是悠长岁月仍留在你身上的感受吗?这种感受对你接下来写到的人物和情节发挥的作用大吗?
北岛:我们生活在一个没有细节的时代,意识形态化、商业化和娱乐化正从人们的生活中删除细节。我在大学教散文写作,让学生写写他们的童年,发现几乎没人会写细节。这是非常可怕的。没有细节就没有记忆,而细节是非常个人化的,是与人的感官紧密相连的。正是属于个人的可感性细节,才会构成我们所说的历史的质感。如果说写作是唤醒记忆的过程,那么首先要唤醒的是人的各种感官。以这三篇开头,是为了让感官充满开放,甚至强化放大,这是我的记忆之城的基础。
林思浩:用文字重建一座城市,你这个文字北京城的结构是什么样的呢?也即是说全书的篇章是怎样铺排的?
北岛:这是个很有意思的问题,涉及面很广。简单来说,北京城的结构和汉字的结构有共同之处,比如方向感,正南正北,横平竖直;再就是封闭性,老北京过去叫四九城,“四”指城墙,即外城、内城、皇城、紫禁城,“九”为内城的九个城门,与汉字的结构不谋而合。对北京来说,城中之城是权力的中心。而汉字本身就有某种权力意志,这恐怕是为什么中华文明或所谓的“大一统”能持续如此之久的原因之一。至于全书的篇章铺排,并不是按线性时间展开的,每章可独立成篇,自成系统,很像汉字或北京四合院,彼此呼应,在互相勾连拼接中产生更深的含义。
(选自2010年10月7日《南方周末》,有删改)
统观这篇访谈,采访者林思浩所提的问题可以归纳为哪几个方面?


北岛说“我是即将消失的北京的最后见证人之一”,他这句话的含义是什么?


《城门开》这本书的写作和编排有哪些特点?


你怎样看待北岛在谈话中北京城“正在消失”的观点?请简述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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