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雁南飞
胡 同
①春天来了,小燕子乘着南风伴着细雨再一次回到了北方的那个屋檐下。看着它们忙忙碌碌地衔泥垒巢,我忽然想到,已经很久没有见过秋天里的大雁了,那些披着灰色的羽毛,舞着矫健翅膀的身影在不知不觉中渐渐隐退了,最后一次听到大雁的鸣叫是在什么时候?三年前?五年前?还是十年前?每一个季节都有每一个季节的天空,但并不是每一个季节里都有属于自己的声音。只有秋天,只有雁过长空时的声声嘹亮而最悲凉的鸣叫,才能把一个季节渲染得如此有声有色。
②天空中永远都有吱吱喳喳的麻雀飞过,但我们无法像留住麻雀一样留住大雁。雁是过客,古称“宾鸿”、“一雁声嘶何处归”、“雁飞高兮远难寻”。大雁似乎总是南飞,似乎从来就没有回来过。木兰从军,苏轼牧羊,昭君出塞,文姬离家,清照南徙,都有一只大雁缓缓地跟随着他们,抚慰着他们落寞孤独的灵魂。大雁喜欢飞行,匆匆而过,从南到北,也要从北到南,追逐着太阳行走,只为着找寻生命不可缺少的快意与温暖,可到头来还是留下永远的漂泊,永远的哀伤。“为天有眼兮何不见我独漂流?为神有灵兮何事处我天南海北头?”这一唱三叹,是写给秋天的,写给大雁的,也是写自己的,大雁是一种能承载人类激荡的心灵的鸟。它早已具备了做人类朋友的资格。可当我们再一次想起朋友的时候,朋友却已经淡出我们的视野。
③没有了大雁的生活,就显得有些无味,孩子们依旧捧着课本,读着诗一样的句子:“秋天来了,树叶黄了,一群大雁往南飞。一会变成‘人’字,一会儿变成‘一’字。”他们抬起头问:老师,大雁到哪里去了?老师抬头,看看城市一角的天空,慢慢说,大雁已经成了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写在《诗经》里,“雍雍鸣雁,旭日始旦”;写在《礼记》里,“季秋之月,鸿雁来宾”;写在唐诗中,“朔雁传书绝,湘篁染泪多”;写在宋词里,“断鸿声里,立尽斜阳”;写在崔莺莺长亭送别的元曲里,“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写在宋江南征方腊的明清小说中,“我想宾鸿避暑寒,离了天山,衔芦渡关,趁江南地暖,求食稻粱,初春方回” 。
④我不知道该怎样给学生解释大雁消失的原因,因为这是一个根本无法解释清楚的问题。作文课上,他们描写秋天,说秋天是一个收获的季节,遍地都是金黄的小麦,我说这是一个低级错误,但更低级的失误却在于我。他们面面相觑,竟然不知道错在何处。在都市中生活,谁还能像春天池塘的鸭子一样敏感于江水的冷暖,敏感于季节的变化,空调可以模糊夏与秋的界限,超市的货柜上永远摆放着四季的瓜果,钢筋水泥的房子不能标记春夏的变换,在一个被以文明的名义遮盖的封闭的笼子里,我们怎舍得这一处自我陶醉的世界。
⑤也许人们早已经不再关心窗外的天空,只是聚精会神于电子时代极度的物欲的张扬。当我们把电视当成主要的娱乐的时候,星辰就从夜晚的视野消失了;当我们把电脑作为生活的一部分的时候,草木虫鱼就变异成电子游戏里打打杀杀的怪兽;当乡村不再有青山绿水、都市不再有春夏秋冬的差别的时候,我们猛然间发现已经搞错了自己在这个星球上的身份是过客还是主宰。
⑥天高气爽,白云悠悠,黄叶飘飘。一行大雁从蓝蓝的天空掠过,撒下串串清脆的叫声。
⑦这记忆中的景象多美啊!我们还能再看到吗?我们的孩子能看到吗?
(选自2006年8月1日《青岛日报》,有删改)
文章主要内容是写大雁,①②段中却写到燕子和麻雀,作用分别是什么?
在第②段中,为什么说“大雁是一种能承载人类激荡的心灵的鸟”?
文章第③段引用《诗经》、《礼记》,唐诗、宋词、元曲和明清小说里的句子,有何目的?
结合全文,联系现实,谈谈你对文章最后一段所表达情感的理解。

科目 语文   题型 现代文阅读   难度 较难
知识点: 散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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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道”是什么?《辞源》上的解释主要是道路、方法与规律;《大不列颠简明百科全书》上的解释主要是世界的本原和规律。此百科全书还特别注明:庄子认为,“道”是终极本原,是无所不载、无所不覆、自生自化的宇宙本体。
这个说法或许会引起困惑,因为老子时期国人还不怎么讲世界或宇宙。没有关系,在老子这里,叫天地或万物万象也行。
当然,“道”这个词并非老子首创,《诗经》里有“道”字,指道路。孔子也讲“朝闻道夕死可矣”,视“道”为价值之至尊。而老子还有庄子将“道”视为世界的终极本原、本质、本体,这是他们的独特思路。
老子应该是从世界、天地、万物、万象的共同性出发来寻找“道”的。不是寻找神——人,而是寻找神性终极性概念——即“名”,是逐步提升自己的理念、概念。比如有了天、地、人的概念,但是老子不满足,他上升到“有”与“无”的概念。不管是天是地是人还是什么都不是,反正不是“有”就是“无”。尤其是老子认定,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一切的“有”都生于“无”,一切的“有”都会变成“无”,一切的“无”都会生出“有”来。“无”是“有”的“无”,“有”是“无”的“有”。本来就没有的人,不存在无了不无了的问题与讨论。本来是无的人,压根没有出现过出生过的人和物,也不存在“有”的概念与讨论。例如我们不会讨论某个从来没有过的人什么时候会有,那么,在没有天没有地没有人以前,或无天无地无人之后,这个世界还有什么?
这又好比是寻找世界上最大的数字,最高的高度,最深的深度,最长的时间,最早的起源,最远的距离一样。一个最大的数字是X,那么必须还有X+1或X+X存在,而X+1或X+X>X,那么X+1+1或X+X+X+X,一直相加下去或相乘下去,增加下去或积累下去,扩大下去,肯定会产生出一个∞,即无限大或名无穷大来。
那么这个先于“有”而存在,先于“无”而存在,先于神与上帝与世界而存在的无限大、无限远、无限深、无限恒久、无限根本的本体、本质、本原、规律、道理、道路、方式是什么呢?老子说了,这个东西不大好命名,但一定要给它命名的话,它就是“道”。
具体的事物生生灭灭,“道”却永存。具体万物好比树叶,都有萌芽、生长、发育、枯萎、凋落,但大“道”是树,是树根,是看不见的、永远的与无限的大树。
这样的思路是有合理性的。如果没有“道”这样一个驱动程序的存在,“无”与“有”,“天”与“地”与“人”,是永远也不会自行激活的。“无”是永远不会变成“有”的,“有”也是永远不会变成“无”,也就是没有这个“有”与“无”的区别的了,从而既不存在“有”也不存在“无”了。
下列对“有”与“无”的关系说明最正确的一项是

A.“有”即是“无”,“无”即是“有”,所以无所谓有“有”,也无所谓有“无”。
B.本来就没有的人,不存在无了不无了的问题与讨论,即有人是问题讨论的前提。
C.“有”与“无”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相互转化,互相统一,共同构成了宇宙本体。
D.“有”与“无”的转化与区别,都是“道”的驱动使然,无“道”即无“有”“无”。

根据本文的阐述,下列对“道可道非常道”一句理解最恰当的一项是

A.真正的道是非常特殊的。 B.真正的道是难以言传的。
C.循道而行是真正值得称道的。 D.追求正义之道而非平常之道。

下列理解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道”的学说并不是老子的首创,而是在总结前人特别是孔子学说的基础上建立的。
B.老子在寻求“名”的过程中不断提升自己的理念、概念,并深入到世界的终极本原。
C.“道”不因人事的消逝而消逝,换言之,即使在无天无地无人之前或之后,仍然还有“道”的存在。
D.我们难以找到最大的数字,因为在任何数字之上还有更大的数字,直到无穷大,其本质即是“道”。

联系全文,理解画线句“大‘道’是树,是树根”的涵义。(不超过2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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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怀君与怀珠
林清玄
在清冷的秋天夜里,我穿过山中的麻竹林,偶尔抬头看见了金黄色的星星,一首韦应物的短诗从我的心头流过:
怀君属秋夜,散步咏凉天;空山松子落,幽人应未眠。
我很为这瞬间浮起的诗句而感到一丝震动,因为我到竹林并不是为了散步,而是到一间寺院的后山玩,不觉间天色就晚了,我就赶着回家的路,步履是有点匆忙的。并且,四周也没有幽静到能听见松子的落声,为什么这一首诗会这样自然地从心田里升了出来?
也许是我走得太急切了,心境突然陷于空茫,少年时期特别钟爱的诗就映出来了。
我想起了上一次这首诗流出心田的时空,那是前年秋天我到金门去,夜里住在招待所里,忽然听见院子里传来哔哔剥剥的声音,我披衣走到庭中,发现原来是松子落地的声音,“呀!原来松子落下的声音是如此的巨大!”我心里轻轻地惊叹着。
捡起了松子捧在手上,韦应物的诗就跑出来了
于是,我真的在院子里独自地散步,虽然不在空山,却想起了从前的、远方的朋友,那些朋友有许多已经多年不见了,有一些也失去了消息,可是在那一刻仿佛全在时光里会聚。一张张脸孔,清晰而明亮。我的少年时代是极平凡的,几乎没有什么可歌可泣的事迹,但是在静夜里想到曾经一起成长的朋友,却觉得生活是可歌可泣的。
我们在人生里,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感觉到自己的成长(其实是一种老去),会发现每一个阶段都拥有了不同的朋友,友谊虽不至于散失,聚散却随因缘流转,常常转到我们一回首感到惊心的地步。比较可悲的是,那些特别相知的朋友往往远在天际,泛泛之交却在眼前,因此,生活里经常令我们陷入一种人生寂寥的境地。朋友不在身边的时候,感觉到能相与共话的,只有手里的松子,或者只有林中正在落下的松子!
在金门散步的秋夜,我还想到《菜根谭》里的几句话:“风来疏竹,风过而竹不留声;雁渡寒潭,雁去而潭不留影。故君子事来而心始现,事去而心随空。”朋友的相聚,有时心境正是合此,可惜我们做不到那么清明一如君子,却留下了满怀的惆怅、思念与惘然。
平凡人总有平凡人的悲哀,这种悲哀乃是寸缕缠绵,在撕裂的地方、分离的处所,留下了丝丝的穗子。不过,平凡人也有平凡人的欢喜,这种能感受到风的声音与雁的影子,在吹过之后,还能记住一些椎心的怀念与无声的誓言。悲哀如橄榄,;欢喜则如梅子,。
那远去的记忆是自己,现在面对的还是自己,将来不得不生活的也是自己,为什么在自己里还有另一个自己呢?站在时空之流的我,是白马还是芦花?是银碗或者是雪呢?我感觉怀抱着怀念生活的人,有时候像白马走入了芦花的林子,有时候又像银碗里盛着新落的雪片。
在想起往事的时候,我常惭愧于做不到佛家的境界,能对境而心不起,我时常有的是对于逝去的时空有一些残存的爱与留恋,那种心情是很难言说的。对那些曾经有恩于我的人,那些曾经爱过我的朋友,或者那些曾经在一次偶然的会面启发过我的人,甚至那些曾践踏我的情感,背弃我的友谊的人,我都有一种不忘的本能。有时不免会痛苦地想,把这一切都忘得一干二净吧!让我每天都有全新的自己!可是又觉得人生的一切如果都被我们忘却,包括一切的忧欢,那么生活里还有什么情趣呢?
我就不断地在这种自省之中,超越出来,又沦陷进去。
但,在深处里的疼痛,还不是那些生命中一站一站的欢喜或悲愁,而是感觉在举世滔滔中,真正懂得情感,知道无私付出的人,是愈来愈少见了。我走在竹林里听见飒飒的风声,心里却浮起“空山松子落,幽人应未眠”的句子正是这样的心情。
韦应物寄给朋友的这首诗,我感受最深的是“怀君”与“幽人”两词,怀君不只是思念,而有一种置之怀袖的情致,是温暖、明朗、平静的,当我们想起一位朋友,能感到有如怀袖般贴心,这才是“怀君”!而幽人呢?是清雅、温和、细腻的人,这样的朋友一生里遇不到几个,所以特别能令人在秋夜里动容。
当然,朋友总有人的缺点,我的哲学是,如果要交这个朋友,就要包容一切的缺点,这样,才不会互相折磨、相互受伤。
包容朋友就犹如贝壳包容珍珠一样,珍珠虽然宝贵而明亮,但它是有可能使贝舌受伤的,贝壳要不受伤只有两个法子,一是把珍珠磨圆,呈现出其最温润光芒的一面;一面是使自己的血肉更柔软,才能包容那怀里外来的珍珠。前者是帮助朋友,使他成为“幽人”,后者是打开心胸,使自己常能“怀君”。
我们在混乱的世界希望能活得有味,并不在于能断除一切或善或恶的因缘,而要学习怀珠的贝壳,要有足够广大的胸怀来包容,还要有足够柔软的风格来承受!
(本文有删节)
联系上文,在空格内各补上一句话,要求明确比喻义,语句连贯、生动。(每句不超过10个字)
作者说“为什么这一首诗会这样自然地从心田里升了出来”,请分条概括原因。
本文多处引用韦应物的短诗,请简要分析这些引用的作用。
结合全文,说说题目的含义。
作者的交友哲学是“如果要交这个朋友,就要包容一切的缺点”,你认同这样的观点吗?请阐述理由。(不超过80个字)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蚁族”指的是那些聚居于城中村,收入不高、工作不稳定的“高校毕业生低收入聚居群体”。据统计,仅北京一地就有至少1 0万“蚁族”,而在全国这一群体拥有上百万规模和数量。
在这群怀揣理想、面对现实的“蚂蚁”面前,讲励志故事谈成功之道,没有多少意义,因为没有人比他们更加理解这些词汇的涵义。在他们面前,剖析高等教育弊端、指责房价飙升、感慨工作难找,也特别不合时宜,他们正是这一切的目击者和“受害者”。
生长环境、教育背景及个人禀赋、理想追求、人生际遇,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个人所走的道路。从这角度看,“蚁族”并非一个彷徨无助、盲目漂泊的群体。他们只是在各种现实考量与利益权衡中,作出相对来讲最不坏的选择。据调查,这群人绝大多数来自经济欠发达地区,大部分人是从外地高校毕业后到大城市找工作。在城市化进程中,为了登上时代的列车,这就是他们所必须跨出的艰难一步。
虽然目前他们工作不稳定、生活几近无着,但未来却还有着很多可能。但如果返回农村或小城,也许他们这辈子就只能成为时代的旁观者。这是商业社会的一个赤裸裸、硬邦邦的生存逻辑。正因如此,许多“蚂蚁”从来就没有想过放弃。“家乡太小,放不下我的理想”这句话想必道出了大部分“蚂蚁”的心声。
在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转型大背景下产生的“蚁族”现象,关涉地区差异、高等教育、大学生就业、房地产价格等诸多社会问题。而一个城市怎样对待外来人员,既能够体现这个城市的襟怀与底蕴,同时也是城市发展的重要课题。城市管理者首先应设法让这些群体获得相对低廉、卫生的居住环境,条件允许的话,还应当建造若干廉价公寓使之成为“蚁族”居住和工作的“中转站”。
更为重要的是,政府有责任为这个群体创造一个机会均等的就业环境,这是“蚁族”一切努力与奋斗的力量来源。生活条件差一些,工资收入低一些,这些困难都不足以让“蚂蚁”们退缩。但是,倘若一个城市存在严重的就业歧视,动辄对外来人员刻意抬高就业门槛,这将轻易地击败他们的信心底线,使他们不得不黯然面对灰色的人生。
调查显示,29.27%的受访者把“平等的工作机会”列为希望政府提供帮助的首选。在现实世界中,固然不可能存在理想的、完全平等的就业环境。然而,取消户籍、学历、性别等多方面人为限制,却是具有现代眼光的城市管理者所必须做的功课。
下列对“蚁族”的相关内容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蚁族并不是一个绝对的彷徨无助、盲目漂泊的群体。
B.蚁族是居住于城市中心,收入不高、工作不稳定的高校毕业生。
C.蚁族是产生在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转型大背景下的一种现象。
D.蚁族是一个怀揣理想、面对现实的群体,他们中的许多人对未来从没有想过放弃。

“蚁族”现象的产生关涉“地区差异、高等教育、大学生就业、房地产价格等诸多社会问题”,下列不属于文中所提的解决“诸多社会问题”建议的一项是()

A.设法让这些群体获得既相对低廉又卫生的居住环境。
B.尽可能多地建造廉价公寓,使之成为这个群体居住和工作的“中转站”。
C.取消户籍、学历、性别等人为限制,为这个群体创造一个机会均等的就业环境。
D.“蚂蚁”不该嫌家乡太小,应登上时代的列车,跨出回乡的艰难一步。

下列观点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因为在现实世界中不可能存在理想的、完全平等的就业环境,所以对“蚁族”讲励志故事谈成功之道,没有多少意义。
B.机会均等的就业环境,是“蚁族”一切努力与奋斗的力量来源,但是,现时城市中存在的严重的就业歧视,已轻易地击败了他们的信心底线。
C.“蚁族”之所以走上这样的人生道路,完全取决于他们的生长环境、教育背景及个人禀赋、理想追求、人生际遇。
D.根据商业社会的赤裸裸、硬邦邦的生存逻辑,如果返回农村或小城,也许他们这辈子就只能成为时代的旁观者,然而目前虽为“蚁族”,但未来却还有着很多可能。

为什么用“蚁族”来称呼这个特殊的群体,请从不同角度找出两者三个相似点。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问题。
乐书
宗璞
多年以前,读过一首《四时读书乐》,现在只记得四句:“读书之乐乐何如?绿满窗前草不除”“读书之乐乐无穷,瑶琴一曲来熏风。”这是春夏的情景,也是读书的乐境。
经常读书,接触的都是别人的精华。读书衣身就是一件聪明的事,也是一件快乐的事。陶明说:“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金圣叹读到《西厢记》“不瞅人待怎生”一句,感动得三日卧床食不语。这都是读书的至高境界。
我不是一个做学问的读书人,读书缺少严谨的计划,常是兴之所至。虽然不够正规,也算书打了几十年交道。我想,读书有一个分一合一分的过程。
分就是要把各种书区分开来,也就是要有一个选择的过程。现在书出得极多,有人形容,的比读书的还多,简直成了灾r、我看见那些装帧精美的书,总想着又有几棵树冤枉地献身开皇有益可以说是.一句完全过时的话。千万不要让那些假冒伪劣的“精神产品,,侵蚀。即便是列入必读书目的,也要经过自己慎重选择。有些书评简直就是一种误导,名实不符者极多,名实相悖者也有。当然可读的书更多。总的说来,有的书可精读,有的书可泛读,有的书浏览一下即可。书经过区分,选好了,读时就要合。古人说读书得间,就是要在字里行间得到弦外之音,象外之旨,得到言语传达不尽的意思。朱熹说读书要“涵泳玩索,久之自有所见”,涵泳在水中潜行,也就是说必须入水,与水相合,才能了解水,得到滋养润泽。王国维谈读书三境界,第三种境界是“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种豁然贯通,便是一种会心。在那一刻间,读者必觉作者是他的代言人,想到他所不能想的,说了他所不会说不敢说的,三万六千毛孔也都张开来,好不畅快。 古时有人自外回家,有了很大变化,人们议论,说他不是遇见了奇人,就是遇见了奇书。书对人的影响是非常大的。不过要使书真的为自己所用,就要从合中跳出来,再有一次分,把书中的理和自己掌握的理参照而行。虽然自己的理不断受书中的理影响,却总能用自己的理去衡量、判断、实践。
其实,这些都是废话,每个人有自己的读书法,平常读书不一定都想得那么多,随意翻阅也是一种快乐。因为从小在书堆中长大,磕头碰脑都是书,有一阵子很为其困扰,曾写了《恨书》、《卖书》等文,颇引关注。后来把这些朋友都安排到妥当或不甚妥当的去处,却又觉得很为想念,眼皮子底下少了这一箱那一柜或索性乱堆着的书,确实失去了很多。原来走到房屋的每一个角落,都可以接触到各种宏论,感受到各种情感,这里那里还不时会冒出一个个小故事。虽然足不出户,书把我的生活从时空上都拓展了。因为思念,曾想写一篇《忆书》,也只是想想而已。近几年来眼疾发展,几乎不能视物,和书也久违了。幸好科学发达,经治疗后,忽然又看见了世界,也看见经过整顿后书柜里的书。我拿起几部特别喜爱的线装书抚摩着,一部《东坡乐府》,一部《李义山诗集》,一部《世说新语》。还有一部《温飞卿诗集》,字特别大,我随手翻到“捣麝成尘香不灭,拗莲作寸丝难绝”,不觉一惊,现在哪里还有这样的真诚和执著呢。
寒暑交替,我们的忙总无变化,忙着做各种有意义和无意义的事。我和老伴现在最大的快乐就是每晚在一起读书,其实是他念给我听。朋友们称赞他的声音厚实有力,我通过这声音得到书的内容,更觉得丰富。书房中有一副对联:“把酒时看剑,焚香夜读书。”我们也焚香,不过不是龙涎香、鸡舌香,而是最普通的蚊香,以免蚊虫骚扰。古人焚香或也有这个用处?
四时读书乐,另两时记不得了。乃另诌了两句,曰:“读书之乐何处寻?秋水文章不染尘。”“读书之乐乐融融,冰雪聪明一卷中。”聊充结尾。
(略有改动)
下列对这篇散文的理解和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作者引用《四时渎书乐》中的诗句作为文章的开头和结尾,使首尾呼应,文章结构显得十分完整。
B.作者认为,读书有一个分一合一分的过程,不过要使书真的为自己所用,就定要活学活用。
C.文章提到曾写《恨书》、《卖书》、《忆书》等文,表达了作者对卖书的悔恨及对书的思念之情。
D.对联“把酒时看剑,焚香夜读书”运用对偶修辞格写出了读书的快乐心情,亦使文章典雅脱俗。

E.本文语言纯朴雅致,读之如同品味一杯清淡甘醇的新茶,慢慢为其内在的真情实感所吸引。
阅读文章第四段,简要概括“分一合一分”的读书过程。
结合文章,解说下面这句话的含义及作用。
我们也焚香,不过不是名贵的龙涎香,而是最普通的蚊香,以免蚊虫骚扰。古人焚香或也有这个用处?
文章笫二段中作者写到,“陶渊明说:‘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金圣叹读到《西厢记》‘不瞅人待怎生’一句,感动得三日卧床不食不语。这都是读书的至高境界。”请你根据自己的阅读经验,淡谈你对“渎书的至高境界”的体会。(200字左右)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14—15题。
汉代画像石、泥俑、古墓壁画刻画的形象多是一种粗线条粗轮廓的形象,然而汉代艺术就在这粗轮廓的整体形象的飞扬流动中,表现出力量、运动、气势之美。
在汉代艺术中,力量、运动、气势就是它的本质。在汉代艺术品里,动物形象狂奔乱跑,活泼跳跃,不像唐代那样尽管威武雄壮却静态伫立。人物形象虽然有时形态是静止的,却包含着内在的力量、运动、气势。人物不是以其精神、心灵、个性或内在状态而是以其事迹、行动来表现他存在价值的。一往无前不可阻挡的力量、运动和气势,构成了汉代艺术的美学风格。它与六朝之后安详凝练的静态姿势和内在精神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正因为是靠动作、情节而不是靠细微的精神面容、声音笑貌来表现对世界的征服,于是粗轮廓的写实、不需要细部的忠实描绘,便构成汉代艺术的“古拙”外貌。汉代艺术形象看起来是那样笨拙古老,但这不但没有减弱反而增强了力量、运动、气势的美。“古拙”反而是构成这种气势美不可分割的因素。如果没有这种笨拙,也就很难展示出那外在动作姿态的力量、运动、气势感了。过分弯的腰,过分长的袖,过分显示的动作姿态“笨拙”得不合现实比例,却非常合乎展示力量、运动的夸张需要。“气势”与“古拙”在这里浑然一体。
如果拿汉代艺术品与后代艺术品相比较,汉代艺术尽管处在草创阶段,显得幼稚、粗糙、简单和拙笨,但是那种运动、速度的韵律感,那种生动活跃的力量、运动、气势,就愈显优越和高明。汉代艺术那种蓬勃旺盛的生命,那种整体性的力量和气势,是后代艺术所难以企及的。
汉代艺术不懂后代讲求的“以虚当实”、“计白当黑”之类的规律,画面总是塞得满满的,几乎不留空白。然而,它由给人们以后代空灵精致的艺术所不能替代的丰满朴实的意境。它更使人感到饱满和实在。与后代的巧、细、轻相比,它确实显得拙、粗、重。它以简化的轮廓为形象,使粗犷的气势不受束缚而更有非写实的浪漫风味。它因气势与古拙的结合,充满了整体性的力量、运动感而具有浪漫风貌。当时民间艺术与文人艺术尚未分化,汉代艺术呈现出来更多整体性的民族精神。如果说唐代艺术更多表现了中外艺术的交融,那么汉代艺术则突出地呈现着中华本土的传统:那由楚文化而来的天真狂放的浪漫主义,那在满目琳琅的人对世界的行动征服之中的古拙气势的美。
(取材于李泽厚《美的历程》)
下列说法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汉代艺术品中的动物、人物形象均以运动姿态出现,表现出强烈的力量、气势之美。
B.汉代艺术品表面上呈现出幼稚、简单与粗糙,实际上正是一种成熟与完美的表现。
C.与汉代艺术风格相比较,后代轻、细、巧的艺术风格显得过于写实没有浪漫气息。
D.与唐代艺术不相同,汉代艺术突出地体现着中华本土的传统以及整体性的民族精神。

汉代艺术品中的形象是如何表现出内在的力量、运动、气势之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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