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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呦呦与青蒿素
2015年10月5日,从瑞典斯德哥尔摩传来令人振奋的消息:中国女科学家屠呦呦获得2015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理由是她发现了青蒿素,这种药品可以有效降低疟疾患者的死亡率。屠呦呦是第一位获得诺贝尔科学奖项的中国本土科学家、第一位获得诺贝尔生理医学奖的华人科学家。10月6日上午,一直不愿意接受采访的屠呦呦终于把记者请进家门,一再强调“也没什么好讲的”,她还通过央视发表自己获奖感言,她说,作为一名科技工作者,获得诺贝尔奖是一项很大的荣誉,青蒿素这项生物研究成功是多年研究集体攻关的成绩,青蒿素获奖是中国科学家集体的荣誉。
在诺贝尔奖之前,大部分人或许都不知道屠哟哟是何许人,一夜之间她蜚声国内外,而以她为领导的研发小组研制的新型抗疟疾药青蒿素也被大家所熟知。
屠呦呦1930年12月30日出生于浙江省宁波市。“呦呦鹿鸣,食野之苹”,《诗经·小雅》的名句寄托了屠呦呦父母对她的美好期待。她自幼耳闻目睹中药治病的奇特疗效,立志探索它的奥秘。1951年,屠呦呦如愿考入北京大学医学院药学系,选择了当时一般人缺乏兴趣的生药学专业。在专业课程中,她对植物化学、本草学和植物分类学最感兴趣。大学毕业后,屠呦呦就职于中国中医研究院。那时该院初创,条件艰苦。屠呦呦在设备简陋连基本通风设施都没有的工作环境中,经常和各种化学溶液打交道,一度患上中毒性肝炎,但她心无旁骛,埋头从事中药研究,取得了许多骄人的成果。其中,研制用于治疗疟疾的药物——青蒿素,是她最杰出的成就。当年轻的屠呦呦开始这项研究的时候,她当然不会意识到,在漫长而曲折的研究“抗疟”的道路上,有一顶金光闪闪的王冠正在等待她来摘取。
疟疾是一种严重危害人类生命健康的世界性流行病。世界卫生组织报告,全世界约数10亿人口生活在疟疾流行区,每年约2亿人患疟疾,百余万人被夺去生命。特别是上世纪60年代初,全球疟疾疫情难以控制。当时正值美越交战,在越美军因疟疾减员80多万人。美国不惜投入,筛选出20多万种化合物,却未找到理想的抗疟新药。因疟原虫对喹啉类药物已产生抗药性,所以,防治疟疾重新成为各国医药界攻克的目标。继美国之后,英、法、德等国也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寻找有效的新结构类型化合物,但一直未能如愿。我国从1964年重新开始对抗疟新药的研究,从中草药中寻求突破是整个工作的主流,但是,通过对数千种中草药的筛选,却没有任何重要发现。在国内外都处于困境的情况下,1969年,39岁的屠呦呦临危受命,出任该项目的科研组长。她从整理历代医籍着手,四处走访老中医,搜集建院以来的有关群众来信,编辑了以640方中药为主的《抗疟单验方集》。然而筛选的大量样品,对抗疟均无好的苗头。她并不气馁,经过对200多种中药的380多个提取物进行筛选,最后将焦点锁定在青蒿上。但大量实验发现,青蒿的抗疟效果并不理想。她又系统查阅文献,特别注意在历代用药经验中提取药物的方法。当她再一次转向古老中国智慧时,东晋名医葛洪《肘后备急方》中称:“青蒿一握,以水二升渍,绞取汁,尽服之”可治“久疟”。琢磨这段记载,她认为很有可能在高温的情况下,青蒿的有效成分被破坏了。于是她改用乙醇冷浸法,所得青蒿提取物对鼠疟的效价显著提高;接着,用低沸点溶剂提取,效价更高,而且趋于稳定。终于,在经历了190次失败后,青蒿素诞生了。这剂新药对鼠疟、猴疟疟原虫的抑制率达到100%。疟疾,一个肆意摧残人类生命健康的恶魔,被一位中国的女性科学家制服了。
屠呦呦,以百折不挠的拼搏精神在中华科技史上谱写了一部精彩的人生传奇。 “这一医学发展史上的重大发现,每年在全世界,尤其在发展中国家,挽救了数以百万计疟疾患者的生命。在基础生物医学领域,许多重大发现的价值和效益并不在短期内显而易见。但也有少数,它们的诞生对人类健康的改善所起的作用和意义是立竿见影的。由屠呦呦和她的同事们一起研发的抗疟药物青蒿素就是这样一个例子。”这是2011年度拉斯克奖的颁奖词。
2015年的诺贝尔奖虽然有些姗姗来迟,但毕竟是令人庆幸的。当颁奖词的庄严声韵回响在地球上空的时候,各种肤色的人都在向这位耄耋老人表达深深的敬意。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

A.屠呦呦的名字寄托了父母对她的美好期待。这美好的期待既是小鹿在原野上呦呦地叫着,吃着青草,象征和谐之意,又有小鹿象征人才,父母希望女儿成为国家的有用之才之意。
B.疟疾是摧残人类生命健康的恶魔,世界上每年有百余万人被它夺去生命。许多国家的科学家都在努力研发制服它的新药物,我国的科学家率先完成了这个任务。
C.在基础生物医学领域,许多重大的发现,不可能在短期内让人们看见它们显著的价值和效益。例如,屠呦呦和她的同事们一起研发的抗疟药物青蒿素就是这样。
D.本文在平实的叙述中穿插一些富有文学色彩的描写,增强了文章的生动性和感染力;作者重点记叙屠呦呦研发青蒿素的艰难历程,描写细腻,有很强的说服力。

E.拉斯克奖是美国最有影响的生物医学奖,正因为屠呦呦获得的拉斯克临床医学这个世界上最有声望的大奖之一,为她如今获得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屠呦呦获得突破性进展,最关键的步骤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屠呦呦获得成功的因素有哪些,结合文章进行概括分析。
文中说“各种肤色的人都在向这位耄耋老人表达深深的敬意”,结合全文,联系现实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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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类文本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
故乡的榕树
黄河浪
①住所左近的土坡上,有两棵苍老蓊郁的榕树,以广阔的绿阴遮蔽着地面。在铅灰色的水泥楼房之间,摇曳赏心悦目的青翠;在赤日炎炎的夏天,注一潭诱人的清凉。不知什么时候,榕树底下辟出一块小平地,建了儿童玩的滑梯和亭子,周围又种了蒲葵和许多花朵,居然成了一个小小的儿童世界。也许是对榕树有一份亲切的感情吧,我常在清晨或黄昏带小儿子到这里散步,或是坐在绿色的长椅上看孩子们嬉戏,自有种悠然自得的味道。
②那天特别高兴,动了未泯的童心,我从榕树枝上摘下一片绿叶,卷制成一支小小的哨笛,放在口边,吹出单调而淳朴的哨音。小儿子欢跳着抢过去,使劲吹着,引得谁家的一只小黑狗循声跑来,摇动毛茸茸的尾巴,抬起乌溜溜的眼睛望他。他把哨音停下,小狗失望地跑开去;他再吹响,小狗又跑拢来……逗得小儿子嘻嘻笑,粉白的脸颊上泛起淡淡的红晕。
③而我的心却像一只小鸟,从哨音里展翅飞出去,飞过迷濛的烟水、苍茫的群山,停落在故乡熟悉的大榕树上。我仿佛又看到那高大魁梧的躯干,卷曲飘拂的长须和浓得化不开的团团绿云;看到春天新长的嫩叶,迎着金黄的阳光,透明如片片碧玉,在袅袅的风中晃动如耳坠,摇落一串串晶莹的露珠。记忆里的故事有榕树的叶子一样多……
④故乡的桥头有两棵老榕树,一棵直立,枝叶茂盛;另一棵却长成奇异的S形,苍虬多筋的树干斜伸向溪中,我们都称它为“驼背”。更特别的是它弯曲的这一段树心被烧空了,形成一丈多长平放的凹槽,而它仍然顽强地活着,横过溪面,昂起头来,把浓密的枝叶伸向蓝天。小时候我们对这棵驼背榕树分外有感情,把它中空的那段凹槽当作一条“船”。几个伙伴爬上去,敲起小锣鼓,以竹竿当桨七上八落地划起来,明知这条“船”不会前进一步,还是认真地、起劲地划着。在儿时的梦里,它会顺着溪流把我们带到秧苗青青的田野上,绕过燃烧着火红杜鹃的山坡,穿过飘着芬芳的小白花的橘树林,到大江大海里去,到很远很美丽的地方去……
⑤不知在什么日子,我们还看到一些女人到这榕树下虔诚地烧一沓纸钱,点几炷香,她们怀着怎样的心愿来祈求这榕树之神呢?我只记得有的小孩面上长了皮癣,母亲就会把他带到这里,在榕树干上砍几刀,用渗流出来的乳白的液汁涂在患处,过些日子,那癣似乎也就慢慢地好了。而我最难忘的是,每当过年的时候,老祖母都会叫我顺着那“驼背”爬到树上,折几枝四季常青的榕树枝,用来插在饭甑炊熟的米饭四周,祭祀祖先的神灵。那时候,慈爱的老祖母往往会蹑着缠得很小的“三寸金莲”,笃笃笃地走到石桥上,一边看着我爬树,一边唠唠叨叨地嘱咐我小心。而我虽然心里有点战战兢兢的,却总是装出毫不在乎的样子,把折到的树枝得意地朝着她挥舞。
⑥使人留恋的还有铺在榕树下的长长的石板条,夏日里,那是农人们的“宝座”和“凉床”。每当中午,亚热带强烈的阳光令屋内如焚、土地冒烟,惟有这两棵高大的榕树撑开遮天巨伞,抗拒迫人的酷热,洒落一地阴凉,让晒得黝黑的农人们踏着发烫的石板路到这里透一口气。傍晚,人们在一天辛劳后,躺在用溪水冲洗过的石板上,享受习习的晚风,漫无边际地讲三国、说水浒,从远近奇闻谈到农作物的长势和收成……高兴时,还有人拉起胡琴,用粗犷的喉咙唱几段充满原野风味的小曲,在苦涩的日子里寻一点短暂的安慰满足。
⑦苍苍的榕树啊,用怎样的魔力把全村的人召集到膝下?不是动听的言语,也不是诱惑的微笑,只是默默地张开温柔的翅膀,在风雨中为他们遮挡,在炎热中给他们阴凉,以无限的爱心庇护着劳苦而淳朴的人们。
⑧我仿佛刚刚从一场梦中醒转,身上还留有榕树叶隙漏下的清凉;但我确实知道,这一觉已睡过了三十年,而人也已离乡千里万里外了!故乡桥头苍老的榕树啊,也经历了多少风霜?听说那棵“驼背”,在一次台风猛烈的袭击中,挣扎着倒下去了,倒在山洪暴发的溪水里,倒在故乡亲爱的土地上,走完了自己生命的历程。幸好另一棵安然无恙,仍以它浓蔚的绿叶荫庇着乡人。而当年把驼背的树干当船划的小伙伴们,都已成长。有的像我一样,把生命的船划到遥远的异乡,却仍然怀念着故土的榕树吗?有的还坐在树下的石板上,讲着那世世代代讲不完的传说吗?但那像榕树一样垂着长长胡子的讲故事老人已经去世了;过年时常叫我攀折榕树枝叶的老祖母也已离开人间许久了;只有桥栏杆上的小石狮子,还在听桥下的溪水滔滔流淌吧?
⑨“爸爸,爸爸,再给我做几个哨笛。”不知什么时候,小儿子也摘了一把榕树叶子,递到我面前,于是我又一叶一叶卷起来给他吹。那忽高忽低、时远时近的哨音,弥漫成一片浓浓的乡愁,笼罩在我的周围。故乡的亲切的榕树啊,我是在你绿阴的怀抱中长大的,如果你有知觉,会知道我在这遥远的异乡怀念着你吗?如果你有思想,你会像慈母一样,思念我这飘泊天涯的游子吗?
1979年5月于香港
(选自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中国现代诗歌散文欣赏·读本》,有删改)
本文写的是对故乡的怀念,将标题换成“忆故乡”或“怀念故乡”好不好,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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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第③段说“记忆里的故事有榕树的叶子一样多”,故乡的榕树下,有哪些事情使“我”至今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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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从语言的角度赏析下面这句话,并说说他在文中的作用。
我的心却像一只小鸟,从哨音里展翅飞出去,飞过迷濛的烟水、苍茫的群山,停落在故乡熟悉的大榕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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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一篇构思巧妙,情景交融的抒情散文。请探究本文独特的抒情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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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类文本阅读(9分,每小题3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
近期以来,借助迅捷的大众传媒,我们目睹了许多公共安全事件:大连海上原油泄漏,南京废弃塑料厂爆炸,吉林化工原料桶冲入松花江,多个城市遭遇洪水袭击……
联系到此前国内三聚氰胺事件和美国墨西哥湾漏油事件,使人想起了德国著名社会学者乌尔里希·贝克的一段话:原本无害的东西突然间怎么就有危险了,如酒、茶、面条等等。肥料变成长期毒药,造成普遍的后果。过去一度被大肆夸赞的财富来源(核子、化学、基因科技等等)一变而为不可见的危险来源。
正如贝克在其名著《风险社会》一书中所揭示的,在后工业化时代,人类正步入“风险社会”。与传统的自然风险或者“外部风险”不同的是,今天的风险则更多地来自人类自身,所谓“人造风险”或“文明的风险”,它是人类发展、特别是科技进步造成的。
换言之,如果说传统风险是源于“无知”,那么现代风险则更多地来自于知识和分工。现代化给人类带来了高度的自由与便捷,同时也带来了高度的脆弱与风险。越是发达的科技,内部组成的密集度和复杂性就越高;越是细密的分工,相互的依赖和影响程度就越高;越大规模的城市,安全布局的合理性要求就越高,而一旦其中某个部位或环节出了问题,就会造成想象不到的风险。当然,更不用说化学武器和“原子弹逻辑”之类的悖论了。
作为“风险”的对立面,安全是人类的首要诉求和基本价值。对公共安全的维护,是政府的基本责任。而面对 “风险社会”中种种非传统风险,政府需要从行政理念到管理手段上的一系列转变。
与传统风险不同,人造风险则具有突发性、隐蔽性和不稳定性,仅仅以一种“水来土掩”的方式已难应对。这就要求政府摒弃以往的安全主义文化,以及面对风险时的鸵鸟政策,而代之以风险文化。在日常的管理中,注意防患于未然,树立“使用少量钱预防,而不是花大量钱治疗”的理念;在风险来临时,培养“条件反射”般的应急能力,并借助公开透明实现社会动员,最大程度降低损失。近日发生山西煤矿爆炸案、南京废弃塑料厂爆炸,前者是非法藏匿炸药所致,后者则被通报施工安全管理存在漏洞,这些都不能不说与政府风险文化的缺失有关
现实中,我们经常能碰到这样的情况,公共事件发生后,人们向一个个机构求助问责,但得到的往往是“请向有关部门咨询”、“这与我们无关”等回复;甚至在情况危急的时刻,还有人在进行着归谁负责、向谁请示的“淡定”商讨。这种“有组织的不负责任”现象,往往会扩大和恶化风险。因此,面对风险,除了严格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还应该认真检讨风险决策机制,看看分工是否够明确、配合是否无缝隙、权责是否相一致。
在某种意义上,风险是与现代化伴生的一种代价。就像亨廷顿所言,“现代化孕育着稳定,而现代化过程却滋生着动乱”。传统与现代的交织、农业与工业的更迭、压缩式的跨越发展,使转型期中国比发达国家面临更加多元复杂的风险。但“风险也是一个致力于变化的社会的推动力”,在风险频发的今天,如何进一步思索对公共危机的管理,如何走出“有组织的不负责任”的怪圈,如何培育全社会的“风险文化”,这将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必解之题,也是科学发展的重要方面。(选自2010年8月5日《人民日报》)
下列关于“文明风险”的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文明风险”产生于后工业时代,它是人类自身带来的,因而又叫“人造风险”。
B.人类发展、科技进步必然造成“文明风险”。
C.“文明风险”不是源于无知,它更多地来自于人类的知识和分工。
D.“文明风险”与“传统风险”分别产生于后工业时代和之前,它们是人类历史时期两种不同的风险。

下列对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文明风险”比“传统风险”更具隐蔽性、不稳定性和突发性。要求政府以“风险文化”来应对。
B.风险是与现代化伴生的一种代价,在追求现代化的同时,要树立安全意识,政府部门在日常管理中要防患于未然。
C.转型时期的中国会面临比发达国家更加多元复杂的风险,目前存在“有组织的不负责任”的情况也属正常。
D.文章由目前大众传媒所披露的一些事件引起思考,指出了“文明风险”产生的根源,并指明政府部门应如何转变行政理念和管理手段来应对“文明风险”。

下列对文中作者观点的概括,正确的一项是()

A.作者在文中引用了德国著名社会学学者贝克的一段话,为的是提醒人们要注意目前的一些名牌食品存在着“文明风险”。
B.文章说,城市规模越大,对它安全布局的合理性要求就越高,一旦其中某个部位或环节出了问题,就会造成想象不到的风险,因此作者不主张扩建城市。
C.“人造风险”是人类自身制造的,越科技的东西风险就越大,作者认为目前提倡“低碳生活”就是这种安全意识的觉悟。
D.目前有些政府部门职责不明,疏于管理,扩大和恶化了许多公共安全事件,作者强调加强管理,明确责任,培养全社会的“风险文化”是现代化建设中减少和避免“人造风险”的必要前提。

阅读下面的作品。
黑白苏州
①许多年以来,古老与风雅便是我梦幻中的苏州。走进这座古城,仅仅是走马观花式地阅读,就发现苏州果然很老,枫桥、寒山寺、胥门……它们附丽的故事一个比一个古老;苏州果然很雅,小桥、流水、园林……其中散淡的韵致一处比一处风流。岁月深处,苏州是一片家园厚土;折身之间,苏州是一抹秀色青青。
②然而,最触动我心灵的,却并不是这些早已为人稔熟的文化元素,而是这座古城蔚为大观的黑白文化——成片成片黑瓦白墙的民居,一匾一匾黑底白字的招牌。那几天,我往返于与之相邻的几座城市,惊奇地发现,一出苏州境域,就没有了这种黑白鲜明的城市色彩。显然,“黑白”只属于苏州。
③黑白苏州!这就是我行走中体味到的苏州本色。不管岁月如何流转,世事如何变迁,苏州,撷取着城市历史与人文精粹,借助建筑和招牌,以“黑白”之文化创意,构筑出了风姿绰约的形象外观,令苏州的灵魂在黑白分明的时空中轻舞飞扬。纵然历经两千多年时光流水的冲刷,这种黑白风格的城市色彩也丝毫没有淡化,抑或变形。
④其实,苏州给人的最初印象本是柔美的——吴侬软语、垂堤杨柳、丝绸苏绣、茶肆评弹……这个历史文化名城,2500年来承载了太多的春花秋月,孕育了太多的文采风流。一代代美丽的苏州女儿家长成嫁人,小桥、流水旁的人家里,吴侬软语呢喃至今。一代代倜傥风雅的苏州才子吟风写月,一展情怀——陆机、张旭、范仲淹、唐伯虎、金圣叹……哪一个不是用字或画或文在浇灌、养育苏州的柔美。在每一个游人的眼里,苏州就是那柔柔的《茉莉花》民歌,就是那悠悠的寒山寺钟声……
⑤然而,苏州骨子里却是刚烈的。这种刚烈最鲜明地体现在苏州人身上。最好的事例是苏州开城祖伍子胥,他曾交待,自己死后要悬头城门,要眼睁睁看着复仇的越国军队踏入吴国。相传,在越国军队走近城门时,伍子胥那双未合上的双眼竟然喷出血光,令越军不得不绕行别的城门入城。后人赞曰:可怜国破忠臣死,日日东流生白波。金圣叹,也是一位刚烈志士。史载他奇才横溢,生性不羁。大明亡灭,普天之下,唯有金圣叹敢于发出呐喊,敢于放声痛哭,终以“大不敬罪”而被杀,是为著名的苏州“哭庙案”。明代,苏州织工大暴动更是威震朝野,“柔婉的苏州人这次是提着脑袋、踏着血泊冲击”京城的腐败统治,这次暴动的声响长久回荡在历史的天空。无疑,这些人物和事件,为苏州竖立起一座座历史丰碑,苏州大地耸立起一个个大写的“人”。
⑥在许多人心中,苏州的黑白仅仅是旧照片上的视觉色彩,仅仅是城市古老的简单诠释,他们全然不理会这座古城积淀深厚的文化内蕴,更不用心体验它于黑白色彩中坚守的文化骨骼有多沉重。然而,你往枫桥去,你会发现枫桥乃至苏州的所有拱桥,无不是用棱角分明的石块在构筑圆拱;你往拙政园去,你会发现拙政园乃至苏州所有园林中的点睛之物———太湖石,无不是形丑而质硬;你往绣房去,你会发现每一块锦绣图案,无不是钢针彩线在穿梭;你往剑池去,你会发现刚性的剑与柔情的水竟协和如斯——一池清水深藏宝剑三千……
⑦柔美与刚烈,就这样有机地融合在一起,它们不也正是对苏州黑白色彩的精神内涵的另一种呈现吗?
⑧黑白,难道不是苏州真正的魂灵吗?
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A.文章第①段写作者走进梦幻中的苏州古城,观赏它的自然与人文景观,感受它的古老与风雅,起到了总领全文的作用。
B.作者认为,苏州拥有蔚为大观的黑白文化,黑瓦白墙的民居,黑底白字的招牌,优美的苏州园林都是黑白文化的元素。
C.文章第⑥段写苏州拱桥的石块、苏州园林里的太湖石,写绣房和剑池,目的是说明苏州文化真正的特点是刚硬。
D.文中写了苏州与周边几座城市的不同,写了苏州的表象与内在精神,鲜明地突出了经久不变的“苏州本色”。

E.作者借助对苏州建筑景观、历史事件、民俗风情的叙述描写,揭示了这座古城的文化内涵,寄寓了深沉的理性思考。
通读全文,回答下面问题。
(1)作者说“苏州大地耸立起一个个大写的‘人’”,请根据第⑤段的内容,概括这“大写的人”具有怎样的刚烈品格。
(2)文章以“黑白,难道不是苏州真正的魂灵吗?”这句话作结,好在哪里?
从全文看,题目“黑白苏州”有哪些含义?
读了本文,你体会到了苏州怎样的城市精神?请联系实际谈谈你对“城市精神”的理解和感悟。(不少于200字)

阅读下面的文章
在生活中,人们常常运用地图、指南针等进行导航。那么,在没有这些工具的情况下,人的大脑又是如何“导航”的呢?经过多年研究,科学家终于揭开了其中的奥秘。
1970年,伦敦大学的研究人员利用大鼠做实验,在大鼠的大脑海马区发现了位置细胞。他们把电极记录器安置在大鼠的海马区,然后让大鼠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自由活动。他们发现,当大鼠活动到房间的特定位置,特定的位置细胞就会兴奋。这好像给予了每个位置一个记忆,这样大脑就记住了曾经到过哪些地方。有趣的是,当把这只大鼠放到另外一个房间,它会自动地将新房间的“地图”重新绘制一遍。这样,相对有限的大脑皮层细胞就可以记住不断出现的新鲜环境了。科学家通过功能核磁共振成像仪对人的脑部进行扫描研究,证明人脑的海马区同样存在着“位置细胞”。
研究人员对这个发现十分欣喜,但他们也意识到:除位置细胞外,大脑海马区必然还存在着起其他作用的“导航细胞”。
到了1980年,纽约大学的科学家终于发现了期待中的另一种导航细胞:头部方向细胞。这些细胞能够辨别头部朝对的方向,比如当头部朝向北方的时候,一组细胞会兴奋;而头部转向南方时,另一组细胞兴奋。方向细胞并不是利用磁场也不是通过单纯的外界刺激输入来感受方向的,而是通过前庭系统来实现其功能。这个系统能够负责身体的平衡,综合眼睛、关节和内耳的信息,方向细胞也正是利用了这一系统来产生特定兴奋的。
但是,只有位置定位和方向感知还是不够的。如果在两个地点之间有多条路线,大脑是如何选择的呢?这就需要后来发现的第三种“导航细胞”——网格细胞。
直到2004年,网格细胞才被亚利桑那州大学的科学家发现。他们把大鼠放在一个比普通实验房间大一倍的实验室内,成功地发现了网格细胞独特的兴奋方式——正三角形网格兴奋。兴奋的细胞呈正三角形分布,其作用类似于地图中经线和纬线划出的正方形格子,将环境的位置标记到大脑中。
那么,这样的网格型兴奋是如何帮助我们找到方向的呢?简单来说,网格细胞的作用就是通过类似经、纬线的网格模型,建立坐标系,让所有的位置信息都可以坐标化,并告知我们已经行进了多远。虽然网格细胞可以给所有信息一个坐标,但是将这些信息长期保存还需要大脑海马区记忆储存功能的配合。
这些“导航细胞”各司其职,又紧密协作,共同构建了大脑的导航体系,为人类实现自我导航奠定了坚实基础。
(取材于《光明日报》,有删改)
下列说法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人类大脑中起导航作用的位置细胞、头部方向细胞和网格细胞都存在于海马区中。
B.大鼠来到一个新的环境,其位置细胞会自动绘制新的地图来替换脑中原有的地图。
C.前庭系统因具有平衡身体,综合眼睛、关节和内耳信息的功能,所以能确定方向。
D.在两个地点之间有多条线路的情况下,人们只依靠网格细胞就可以实现准确导航。

根据文章内容,概括说明我们的大脑为什么能够认路。

(二)阅读下面的文字
史铁生和他的“爆肚主义”
对于史铁生,我没有能力描绘一个尽善尽美的形象,就如同对他的作品。我也无法像一个崇拜者那样,把他仅仅看成一个才华横溢的作家或一个身残志坚的英雄。我所能介绍的,是另外一个史铁生,是一个具体的、实在的、在北京一个大杂院中一间普普通通的平房里活动着的史铁生。
如果说他有什么特别的话,最突出的要算是嘴馋并且胃口好。他喜欢所有好吃的东西,对文学的迷恋都远不如对吃的迷恋更甚。患尿毒症住院,高烧连日不退,大有活不下去的危险,他躺在病床上,想的全是吃。有的人馋,但苦于吃不下,他可总是来者不拒。煮好的茶鸡蛋放在桌上,他能连续吃六个而不觉得满足;买来的豆腐丝,还没等做成菜,他就一撮一撮全抓着吃了。无奈,怕他吃坏了,他父亲只好像防猫或防老鼠一样把吃的东西紧着收起来。他常给我这个不正宗的北京人讲街头挑担、夜晚叫卖的旧景,还每每感叹北京小吃的今不如昔。看到他托着碗吃炒肝时的那个香劲儿,那种有滋有味的模样,很容易使人联想到一个精于品味北京小吃的美食家的形象。
有一次聚会是难忘的。那是1985年初春,大家聚在一起各自谈了许多趣闻轶事。当然,席间最中心的话题是谈吃。羊肉片的价格蹿着往上涨,使这几个酷爱吃涮羊肉的大为惊慌。对于涨价,铁生的哲学是,如果不打算“戒”掉,最好抓紧吃,否则明年还涨。午餐结束了,大家仍然谈兴未减,话题转到写作、往事、社会,最后谈到人生。因为铁生爱吃爆肚,我家又离北京最有名的“爆肚王”很近,他便把他的观点命名为“爆肚主义”。他说,只要是喜欢,吃爆肚和登珠穆朗玛峰给予人的享受是一样的,尽管在别人看来登山很苦很危险,就像不喜欢吃爆肚的人认为那很膻很脏一样,对于本人却是一种享受。之所以说登山并不比吃爆肚更为高尚,是因为二者的目的都是为了某种满足——英雄欲和食欲的满足,这种满足使人愉快,这种愉快正是人类所共同追求的自我实现。运用什么方式达到自我满足的目的固然有审美趣味、价值观念的差别,但这种差别只有在特定的社会范畴里才具有道德的意义,而就人的意义来讲,任何选择都应该受到尊重,因为事实上它们是同等的。
我之所以描述那次聚会,是因为那次谈话给我留下了极深的印象。至少,它使我进一步了解了他对人生的看法。他本人不是一个“爆肚主义者”,也不是一个登山的英雄主义者,写作才是他得以自我满足的手段。但他的自我满足不是成功的喜悦,而是寻找的喜悦,用他的话来说,写作是为活着寻找理由。重要的是“找”,而不在乎是否找得到或找到的是什么
所以,确切地说,他活着,而且快乐,是因为他在写,而不是因为他写得成功。就像他在爱,在恨,在悲伤,在欢乐一样,他在用笔完成生命的过程。
(选自徐晓《半生为人》,同心出版社,有删改)
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A.史铁生是一位身残志坚、才华横溢的作家,他嘴馋并且胃口好,把吃当作一种自我满足。
B.文章第二段用几个细节来写史铁生好吃嘴馋的特点,目的只是为了引出下文他对“爆肚主义”观点的表达。
C.1985年初春的那次聚会之所以是难忘的,是因为它使作者进一步了解到史铁生是一个“爆肚主义者”,他对吃的迷恋甚于对文学的迷恋。
D.写作是史铁生得以自我满足的手段,他把写作与生命联在一起,写作成为他活着的理由,写作过程就是他寻找自我满足的过程。

E.文中划线句子“重要的是‘找’,而不在乎是否找得到或找到的是什么”,表明史铁生注重的不是写作结果而是写作过程给他生命带来了意义。
史铁生的“爆肚主义”观点是什么?请根据文意加以概括。
答:
史铁生是一位作家,文章却对写作之事谈之甚少,主要围绕“吃”来写。请结合全文,谈谈这种写法的作用。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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