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呦呦鹿鸣,食野之蒿
2015 年10 月5 日,北京时间17 时30 分,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评选委员会秘书乌尔班·伦达尔在瑞典卡罗琳医学院“诺贝尔大厅”宣布,将2015 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授予中国女药学家屠呦呦,以及另外两名科学家威廉·坎贝尔和大村智,表彰他们在寄生虫疾病治疗研究方面取得的成就。
初闻屠呦呦的人,都会为她的名字所吸引。“呦呦鹿鸣,食野之蒿”,屠呦呦的名字取自《诗经·小雅》中的名句。而根据朱熹的注释,这里的“蒿”指的正是青蒿。1955 年,她毕业于北京医学院药学系生药学专业,其后分配到中医研究院工作。时值中医研究院初创期,条件艰苦,设备奇缺,实验室连基本通风设施都没有,经常和各种化学溶液打交道的屠呦呦身体很快受到损害,一度患上中毒性肝炎。除了在实验室内“摇瓶子”外,她还常常“一头汗两腿泥”地去野外采集样本,先后解决了中药半边莲及银柴胡的品种混乱问题,为防治血吸虫病做出贡献;结合历代古籍和各省经验,完成《中药炮炙经验集成》的主要编著工作。
1967 年,疟疾肆虐越南战场,越方向中国求助。1967 年5 月23 日,全国60 多家科研单位、500 多名科研人员组成的科研集体,悄悄开始了一项特殊的使命,代号“523”,研究的指向明确——找到防治疟疾新药。两年后,屠呦呦所在的中医研究院中药研究所也参与进来。
那一年,屠呦呦39 岁。她仅有大学本科学位,也被召集加入“523”项目。因为具有中西医背景,而且勤奋,在那个资深科学家大部分已被打为右派的年代,屠呦呦很快被任命为研究组组长,带领一个小组的成员开始查阅中医药典籍,走访老中医,埋头于那些变黄、发脆的故纸堆中,寻找抗疟药物的线索。屠呦呦研究组耗时3 个月,从两千多个方药中筛出640 个,又锁定到一百多个样本,最终入选的胡椒“虽对疟原虫抑制率达84%,但对疟原虫抑杀作用并不理想”。青蒿是当时的191 号样本,虽然曾经有过68%的抑菌率,复筛结果却一直不好。
屠呦呦开始系统地查阅古代文献,希望能在古籍中找到只言片语,而这还真被她找到了。葛洪的《肘后备急方》中记载:“青蒿一握,以水两升渍,绞取汁,尽服之。”屠呦呦决定,用沸点只有35℃的乙醚代替水或酒精来提取青蒿素。这抓住了“牛鼻子”——温度正是青蒿素提取的关键,过高的温度将破坏青蒿素的性质,使其抗疟性丧失。在发现青蒿素的有效性和温度的关系后,屠呦呦又做了几件事。
“文革”期间,没有办法做新药的临床试验。为了疟疾病患的福祉,屠呦呦和同事们勇敢地成为了青蒿素的第一批志愿受试者。在确认了青蒿素提取物对人体是安全的情况下,他们前往海南省,在患有间日疟原虫和恶性疟原虫的病人身上试验该提取物的有效性。临床试验的结果激动人心:经治疗的病人疟疾症状迅速消失,这些症状包括高烧和血液中的寄生虫数量。而采用氯喹(治疗疟疾的传统药物)治疗的病人却没有这些临床收益。
积极的临床结果指引着屠呦呦研究组再接再厉。他们接着分离纯化了青蒿的抗疟有效成分,屠呦呦研究组将其命名为青蒿素。著名生物学家和医学家、同为诺贝尔奖得主的约瑟夫·戈尔斯坦曾总结,揭示(发现)和创造(发明)是生物医学进步的两条不同的路径。屠呦呦研究组在完成科研征程的第一步——发现青蒿素后,接下来就要进入下一步——创造,即把自然界的分子转变为药物。
1986 年,青蒿素获得了我国颁发的一类新药证书。青蒿素类药物被广泛应用于临床,成为一种能够在疟疾早期阶段扼杀疟原虫的有效药物。目前,以青蒿素为基础的复方药物已经成为疟疾的标准治疗药物,世界卫生组织将青蒿素和相关药剂列入其基本药品目录。一项特殊历史时期的任务,最终转化成了全人类对抗疾病的武器,拯救了数不清的生命。
10 月5 日下午,从电视上得知获奖消息时,以为还是哈佛大学医学院颁发的华伦·阿尔波特奖。“这个刚闹完,又出来个诺贝尔奖。”老人皱着眉头。媒体蜂拥而至。几经争取后,10 月6 日上午,几家中央媒体的记者得以进入她家中进行采访——从2011 年因获得拉斯克奖而声名鹊起后,她几乎拒绝了所有的采访。
85 岁高龄的屠呦呦听力已经不好,每个问题都要重复几遍才能听清。她准备了一张纸,算是“标准答案”,一上来就拿在手里,对着念了一遍:“作为一名科学工作者获得诺贝尔奖是个很高的荣誉。青蒿素研究获奖是当年研究团队集体攻关的结果,是中国科学家集体的荣誉,也标志中医研究科学得到国际科学界的高度关注和认可,这是中国的骄傲,也是中国科学家的骄傲。”这份“标准答案”也许恰恰让我们明白了为什么这位无博士学位,无留学经历,无两院院士头衔的“三无”科学家能够取得这样举世瞩目的成就。
“呦呦鹿鸣,食野之蒿。我有嘉宾,德音孔昭。”恐怕当年给屠呦呦起名的父亲,也不曾料到这《诗经》中的迎宾之曲真的迎来了一个济世之才,更不会想到那句“食野之蒿”竟成了一个神奇的预言吧。
(根据《人民日报》海外版、百度百科、《中国教育报》、中华网等整理)
相关链接
①“诺贝尔的奖项发展到今天,更多是用来对科学家一生的贡献做总结性表彰,而不仅仅是表彰近期的成就。”(摘自《新京报》)
②“他们(屠呦呦和张亭栋)作出的贡献,在我看来,值得获得诺贝尔医学奖,而他们在国际国内的认可都远低于他们的实际贡献。两位皆非院士,其中一人可能从未被推荐过。……最重要的是,这些药物救了成千上万人的生命,我们应该推崇他们的工作、肯定他们的成就。”(摘自原北大生命科学学院院长饶毅的《中药的科学研究丰碑》)
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屠呦呦毕业于北京医学院药学系生药学专业,其后分配到中医研究院工作。时值中医研究院初创期,条件艰苦,设备奇缺,实验室连基本通风设施都没有,她因此患上中毒性肝炎。
B.39 岁的屠呦呦仅有大学本科学位,却也被召集加入“523”项目,是因为她具有中西医背景,而且勤奋。她耗时3 个月,从两千多个方药中筛出640 个,又锁定到一百多个样本也证明了她的勤奋。
C.屠呦呦决定用沸点只有35℃的乙醚代替水或酒精来提取青蒿素,是受到了葛洪的《肘后备急方》中记载的启发,而事实证明,温度正是青蒿素提取的关键,过高的温度将破坏青蒿素的性质,使其抗疟性丧失。
D.在确认了青蒿素提取物对人体是安全的情况下,屠呦呦和同事在患有间日疟原虫和恶性疟原虫的病人身上试验该提取物的有效性。临床试验的结果激动人心:经治疗的病人疟疾症状迅速消失,这些症状包括高烧和血液中的寄生虫数量。而采用氯喹治疗的病人却没有效果。

E.“呦呦鹿鸣,食野之蒿。我有嘉宾,德音孔昭。”诗句出自《诗经·小雅》,是一首迎宾之曲,该诗曾经被曹操化用入《短歌行》。文尾所说的“神奇的预言”是指诗句恰好将“呦呦”的名字与“蒿”联系在了一起。
屠呦呦在提取青蒿素过程中展现出她身上怎样的特点?请结合文章简要分析。
文章在开篇和结尾处引用《诗经》,有何作用?
屠呦呦对获得诺贝尔奖和提取青蒿素的功劳归属问题有何看法?请联系文本并实际谈谈你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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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文化苦旅》名篇《夜雨诗意》,完成小题。
几年前我在庐山旅行的时候,常常能在荒岭草径边看到房屋的废墟,断壁残垣显示出它们曾经是一座座精雅别墅的所在,而不是当地山民的居舍。不知是哪些富有的雅士诗兴突发,要在这儿离群索居,独享自然。然而,最终他们都没有久住,我想多半是因为无法消受荒山夜雨时可怖的氛围。但毫无疑问,此间的诗意却是无与伦比的充沛。
去年我遇到一位美国教授,闲谈间竟也提到了夜雨。教授说,他也深深迷恋着这种诗意,所以特意在城郊的山顶造了一间考究的白木房子,只要有夜雨袭来,他就立即驾车上山。
他邀请我到他的白木房子里住几天,我至今未去,但完全能想象,他对夜雨的领受与我的感悟大为逆反。苦旅的狼狈不见了,荒寂的恐怖不见了,只是在紧张生活的空闲,读一首诗,亲抚一下自然,一切是那样的轻松和潇洒。
在这里,我们显然遇到了一个美学上的麻烦。某种感人的震撼和深厚的诗意似乎注定要与艰难相伴随,当现代交通工具和营造手段使夜雨完全失去了苦涩味,其间的诗意也就走向浮薄。我至今还无法适应在中国传统的山水画中加上火车、汽车和高压电线,尽管我对这种文明本身毫无推拒之意。去一趟四川恨不得能买到当天的飞机票,但家里挂的却要一幅描尽山道奇险、步履维艰的“蜀山行旅图”。在灯光灿烂的现代都市街道上驾车遇雨,实在是谈不上多少诗意的,只有一次在一个海滨,天色已晚,瓢泼大雨就像把我们的车摔进了大瀑布的中心,司机完全认不得路了,一路慌乱地在水帘和夜幕间转悠,事后倒觉得有了点诗意,原因也许正是碰到了自然所给予的艰难。
在与自然周旋的漫漫长途中,有时自然的暴力会把人完全吞没,如地震,如海啸,如泥石流,人一时还很难从中提取出美。人至少要在有可能与自然对峙的时候才会酿造美。在这种对峙中,有时人明确无误地战胜了自然,例如汽车、电灯、柏油路的出现,产生了一种松快愉悦的美;有时人与自然较量得十分吃力,两相憋劲,势均力敌,那就会产生峻厉、庄严、扣人心弦的悲剧美。由于这种美衬托了人类严峻的生存状态,考验了人类终极性的生命力,因此显得格外动人心魄。人类的生活方式可以日新月异,但这种终极性的体验却有永久价值。也许正是这个原因吧,历史上一切真正懂艺术的人总会着迷于这种美学形态,而希腊悲剧乃至种种原始艺术总是成为人类不衰的审美热点。过于整饬、圆熟的审美格局反射了人对自然的战胜状态和凌驾状态,可以让人产生一种方便感和舒坦感,却无法对应出一种生命考验。因此,欧洲启蒙主义的大师们不赞成法国古典主义的大一统,不赞成把人类的社会生活和艺术生活都处理成凡尔赛宫园林一般的规整。他们呼唤危崖、怒海、莽林,呼唤与之相对应的生命状态。这便是他们心中的诗意,狄德罗甚至直捷地说,人类生活越是精雅,文明就越缺少诗意。难道是他们在抵拒现代吗?不,他们是启蒙者,分明启蒙出了一个活生生的现代。现代,本不是一种文质彬彬的搭建,而是人类的原始创造力的发展。
因此,再现代的人也愿意一再地在“蜀山行旅图”中把延绵千年的生命力重温一遍,愿意一再地品味苦涩的夜雨,然后踩着泥泞走向未来。
下列对原文的理解,不准确的两项是( ) ()(4分)

A.开头通过对比作者与教授对夜雨诗意的不同体会,引出本文的题旨。
B.所谓“美学上的麻烦”指的是容易使人产生困惑的美学难题。
C.作者欣赏“蜀山行旅图”的诗意并不意味着对现代交通工具的推拒。
D.作者认为人们对方便和舒适的追求是与审美体验背道而驰的。

E、欧洲的启蒙主义大师们对凡尔赛宫园林的规整并不持肯定的态度。
文章倒数第二段中,作者阐述了哪两种美?(2分)
有人认为,“现代”是没有诗意的文明阶段。本文作者是否同意这一看法?为什么?请加以说明。(4分)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方寸田园(节选)琦君
一位文友自美归来,与朋友们畅叙离情以后,就悄悄地回到她乡间自己经营的三间小屋中,读书译作,静静地度过农历新年。她可说真懂得众人皆忙我独闲的诀窍。难怪另一位文友欣羡地说:“真希望什么时候也有个田园可归。但又觉得自己仍不够那份淡泊,俗愿尚多,大概没有那种褔分。”
人到中年以后,心情由绚烂趋于平淡,本来都会倾向山水田园,可是生为一个忙碌的现代人,既无时间寻幽探胜,更不可能遁迹深山,倒不如安之若命地在现实生活中追寻一些那位文友所谓的“俗愿”,亦未始不可以充实一下心灵。否则居魏阙而思江湖,心情反而不能平静。杜甫虽然讴歌“在山泉水清,出山泉水浊”,他自己并不甘心做一个“天寒翠袖薄,日暮倚修竹”的佳人。因为他既有“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的大愿,也有“但愿我与汝,终老不相离”的小愿。人若没有一愿,就没有了热诚,也失去了生活的情趣,恐怕连山水田园之乐,都不能体会了。
说起我们这些人的俗愿,也是非常容易满足的。比如说,逛逛书店,买到自己心爱的书;观摩书画展,领略一下名家笔下的意境;听听音乐会、演讲会,扩展一下胸怀;抽空去买点鲜花或小摆饰给小屋添点生机绿意;甚至研究一下化妆术使自己容光焕发一番;以至学习一下烹调术使全家大快朵颐,这些都不能说是奢侈的俗愿,倒可以说是极淡泊的雅愿,使自己活得健康,活得快乐。同时将快乐、健康与友人共享,如此则虽然身处现代都市之中,也不会感到都市的俗尘,令人生厌了。
最近在一位朋友家中小聚,他小小的客室壁间,挂着不同风格的书画。风雅的主人如数家珍似地为我们解说画法、笔意。他的书房里更有许多心爱的汉砚,青田石陶器等等,闲来把玩,意兴无穷。最有趣的是书桌边一树枯藤,悬着一个葫芦。书架上一座老树丫杈,嵌着一块圆卵石,他将山中的盎然古意,移置几案之间,真是位懂得如何美化生活的雅人。
如此看来,我们暂时无田园可归时,无妨在方寸灵台之间,自辟一片田园,不但自己能倘佯其间,亦可以此境与朋友共享。那么,纵使“结庐在人境”,也可以“心远地自偏”了。
“方寸田园”和“居魏阙而思江湖”在文中分别指的是什么?
作者列举杜甫的事例,主要用来说明作者怎样的思想倾向?
纵观全文,作者分别写了哪几种人的怎样的生活愿望?

阅读剧本节选,完成小题。
罗密欧与朱丽叶(节选)
莎士比亚
【罗 密 欧】①把那锄头跟铁钳给我。且慢,拿着这封信;等天一亮,你就把它送给我的父亲。把火把给我。听好我的吩咐,无论你听见什么瞧见什么,都远远地站着不许动,免得妨碍我的事情;要是动一动,我就要你的命。我所以要跑下这个坟墓里去,一部分的原因是要探望探望我的爱人,可是主要的理由却是要从她的手指上取下一个宝贵的指环,因为我有一个很重要的用途。所以你赶快给我走开吧;要是你不相信我的话,胆敢回来窥伺我的行动,那么,我可以对天发誓,我要把你的骨骼一节一节扯下来,让这饥饿的墓地上散满了你的肢体。②我现在的心境非常狂野,比饿虎或是咆哮的怒海都要凶猛无情,你可不要惹我性起。
……
【罗 密 欧】你无情的泥土,吞噬了世上最可爱的人儿,我要掰开你的馋吻,(将墓门掘开)索性让你再吃一个饱!
【帕 里 斯】……(上前)万恶的蒙太古!停止你的罪恶的工作,难道你杀了他们还不够,还要在死人身上发泄你的仇恨吗?该死的凶徒,赶快束手就捕,跟我见官去!
【罗 密 欧】我果然该死,所以才到这儿来。年轻人,不要激怒一个不顾死活的人,快快离开我走吧;想想这些死了的人,你也该胆寒了。年轻人,请你不要激动我的怒气,使我再犯一次罪。……
【帕 里 斯】我不听你这种鬼话;你是一个罪犯,我要逮捕你。
【罗 密 欧】你一定要激怒我吗?那么好,来,朋友!(二人格斗)
【帕 里 斯】(倒下)啊,我死了!——你倘有几分仁慈,打开墓门来,把我放在朱丽叶的身旁吧!(死)
【罗 密 欧】好,我愿意成全你的志愿。……啊!把你的手给我,你我都是记录在厄运的黑册上的人,我要把你葬在一个胜利的坟墓里。一个坟墓吗?啊,不!被杀害的少年,这是一个灯塔,因为朱丽叶睡在这里,她的美貌使这一个墓窟变成一座充满光明的欢宴的华堂。死了的人,躺在那儿吧,一个死了的人把你安葬了。(将帕里斯放入墓中)人们临死的时候,往往反会觉得心中愉快,旁观的人便说这是死前的一阵回光返照。啊!这也就是我的回光返照吗?啊,我的爱人!我的妻子!死虽然已经吸去了你呼吸中的芳蜜,却还没有力量摧残你的美貌。你还没有被他征服,你的嘴唇上、面庞上,依然显着红润的美艳,不曾让灰白的死亡进占。提伯尔特,你也裹着你的血淋淋的殓衾躺在那儿吗?啊!你的青春葬送在你仇人的手里,现在我来替你报仇了,我要亲手杀死那杀害你的人。原谅我吧,兄弟!③啊!亲爱的朱丽叶,你为什么依然这样美丽?难道那虚无的死亡,那枯瘦可憎的妖魔,也是个多情的种子,所以把你藏匿在这幽暗的洞府里做他的情妇吗?为了防止这样的事情,我要永远陪伴着你,再不离开这漫漫长夜的幽宫。我要留在这儿,跟你的侍婢,那些蛆虫们在一起。啊!我要在这儿永久安息下来,从我这厌倦人世的凡躯上挣脱恶运的束缚。④眼睛,瞧你的最后一眼吧!手臂,作你最后一次的拥抱吧!嘴唇,啊!你呼吸的门户,用一个合法的吻,跟网罗一切的死亡订立一个永久的契约吧!
下面对选文中有关语句的含义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画线句①所表现出来的语气是命令中夹有恐吓。
B.从画线句②中可推测出罗密欧本来的性格应该是暴烈的。
C.画线句③表现了罗密欧的极度痛苦和深深思念。
D.画线句④运用排比的修辞,表达了罗密欧即对生活的眷恋,又有追随朱丽叶而去的决心。

“这是一个灯塔”中的“这”具体指代什么?为什么这么说?
说说剧中罗密欧对坟墓、死亡有什么样的矛盾看法?这种对同一事物的矛盾看法表明了什么?

阅读下面这篇现代文,完成小题。
绿色的林阴路
肖复兴
世上的路有许多。平坦的大道、花开的小路、鹅卵石铺就的曲径、霓虹灯闪烁的商街……但都无法与林阴路相比。能在这样幽静而没有市声沸腾的林阴路上散步,已经是我们一个过于奢侈的梦。
林阴路,阳光被树叶滤过是绿色的;月光被树叶吹拂是摇曳的;风吹进来,夹有树木和泥土的清新;而且,还会有鸟鸣,啁啾的歌唱,和林子一起遮挡住人世的喧嚣和纷扰。
林阴路,是大自然为繁华却也嘈杂的城市专门创造的清洗带。
常想起林阴路。因为我们城市的高楼大厦和立交桥建得越来越豪华,却越来越忽略建设或有意无意破坏这样的林阴路。
林阴路,便越发使人向往。能在这样幽静而没有市声沸腾的林阴路上散步,已经是我们一个过于奢侈的梦。
达尔文晚年居住的汤恩家旁,有一条林阴路,两边长满茂密的印章树、桦树、黄杨和橡树,浓阴匝地,清新宜人。这条林阴路,被达尔文自己称为“散步道”,他每日都要走上好几个来回,背后跟着他那条叫波里的忠实的狗。这时的达尔文充满童趣,他要在林阴路上堆起一堆石子。每走一次踢走一块石子,一直到走累为止。如果孩子在时,他会和孩子一起玩耍,解答孩子提出的问题,林阴路上飘散着欢快的笑声。如果是他独自一人,他通常要观察这里的鸟和小动物,小松鼠会毫不犹豫地跳到他的身上,急得树上的母松鼠吱吱乱叫,有时候,达尔文还能看见狐狸依在树下打盹,林阴路上弥漫着童话的色彩。
卢梭晚年虽然孤独凄清,巴黎郊外的林阴路却曾陪伴他8年的时间,他经常在林阴路上散步。罗曼·罗兰说他是“像一只衰老的、悲鸣的夜莺在寂寥的林中发出低低的奏唱”。林阴路,给他安慰,让他缅怀,令他沉思绵绵、遐想悠悠。如果没有林阴路上的散步,他不会写下那本有名的《一个孤独的散步者的遐思》,他悲鸣的奏唱也变不成深邃的文字。
林阴路,给了卢梭人们所不能给予他的快乐,还在于他能够在林阴路上,或通过林阴路到附近的田野和树林采集到他晚年钟爱的标本。这本植物标本的采集,这样林阴路与生命的追随,一直到卢梭逝世为止。在上述的那本书中,他曾这样写道:“1776年10月24日星期四,午饭后,我沿着林阴路径直走到谢曼韦街……”他意外发现了极为罕见的开着黄花的毛莲莱、镰叶柴胡和开着白花的水生卷耳草,他竟独自一人“在那儿乐了好一阵子”。还是在这本书中,他写道:“我只有在忘掉自己时才更韵味无穷地进行默思和遐想,并感到那莫可名状的欣悦和陶醉,可以说,我融化到万物的体系之中,与整个大自然浑然一体了。”
如今,还能够找到达尔文和卢梭这样美妙的林阴路吗?还能够看得到小松鼠和红狐狸吗?还能够看得到毛莲莱和卷耳草吗?还能够找到那种弥漫的童话的色彩吗?还能够找到那种与大自然浑然一体的感觉吗?
那一年春天在青岛八大关,一条林阴路上樱花如雪盛开,一对披戴婚纱的新郎新娘,正向林阴深处走去,突然,新郎一把抱起新娘,林阴路送他们一树树花影缤纷。路的尽头就是大海,当时,心想世界上还有这样漂亮的林阴路吗?
“能在这样幽静而没有市声沸腾的林阴路上散步,已经是我们一个过于奢侈的梦。”文章两次出现这个句子分别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阅读全文,说一说林阴路“越发让人向往”的原因有哪些?
达尔文的林阴路和卢梭的林阴路最主要的不同是什么?请用自己的话概括。
“如今,还能够找到达尔文和卢梭这样美妙的林阴路吗?”从本文来看,你觉得要找回这样的林阴路,需要做好哪些方面的工作?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项羽何以输给刘邦?
刘邦战胜项羽,常常让人觉得不可思议。项羽是个贵族,是个英雄;刘邦是个贫民,是个流氓。项羽的出身是相当高贵的,他的祖父是楚国名将,到了项羽父亲他们这一代,这个家族就开始破落了,不过破落也还是贵族。刘邦是没有名也没有字的,他被唤做刘季,就是刘小的意思;项羽可是正儿八经有名字的,叫做项籍,也是有字的,叫项羽。
楚汉战争中,刘邦手下有一个神箭手楼烦一箭就把项羽那边的一个人给射死了。项羽大怒,出来往那儿一站大吼一声,楼烦被吓得屁滚尿流。在灭秦和楚汉战争中,项羽几乎是每战必胜。而刘邦的本事就是司马迁说的“好酒及色”。在整个战争中,没有一场战争是刘邦指挥的。刘邦的本事只有一句话一一为之奈何?问张良,问陈平,问韩信。
但是我们如果冷静地分析,就会发现刘邦的胜利是有道理的。刘邦攻进了关中,后来项羽也进入了咸阳,他们获得了推翻秦王朝的胜利。在这场胜利面前,刘邦和项羽的表现完全不同。刘邦不杀子婴,约法三章,秋毫无犯。这是一个了不得的举动。范增对项羽说,项王,刘邦这个人可不能小看。但项羽听不进去,杀子婴,烧宫室,屠咸阳……项羽完全不动脑筋。有人劝说项羽,说咸阳这个地方是帝王之都,您应该定都咸阳。但是,这个时候秦宫已经被项羽烧光了,也没地方住了,项羽又一门心思想回老家去。于是就说了这样的话:“富贵而不还乡,如衣锦夜行。”
到了楚汉战争的最后关头,刘邦准备和项羽在垓下会战,这时韩信、彭越和英布都按兵不动。这时候刘邦就问张良说,子房啊,我准备胜利以后把天下给分了,你看分给哪些人比较合适呢?张良说,彭越和英布本来是在楚汉之间摇摆的,现在倾向于汉;韩信现在独当一面,如果你愿意把土地分给他们的话,他们一定会来帮助你合围项羽的。刘邦说行,就这么跟他们约定了。结果这几支军队全都来了,把项羽团团围住,予以消灭。
韩信说,项王这个人婆婆妈妈的,将士有谁受了伤,他会亲自拎着饭篮去探视,流着眼泪拉着你的手,说长道短。可是我们有了战功,他要封一个官爵,一颗印捏在手上,磨过来磨过去,直到方的变成圆的,他都不给人。
这是一个英雄辈出的时代。刘邦是英雄,项羽是英雄,只不过他们是不同的英雄而已。项羽是本色英雄,他所表现的是自己的英雄本色,是没有遮掩顾忌、不计利害成败地把它表现出来,因此在“成者王败者寇”这样一种历史传统中,项羽依然能得到人们的凭吊和同情。
(节选自《易中天品读汉代风云人物》,有删改)
作者为什么说“刘邦战胜项羽常常让人觉得匪夷所思”?
本文认为项羽输给刘邦是有道理的。作者运用对比手法从哪几个方面论述理由的?(6分)
从上文内容来看,项羽进入咸阳后说了句“富贵而不还乡,如衣锦夜行。”如何理解评价他此时所讲的这句话?(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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