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至1992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230多部重要法律。其中主要包括1982年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这一立法高峰的出现]
A.保障了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 |
B.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奠定了基础 |
C.确立了依法治国的方略 |
D.建立了比较完备的法律体系 |
古罗马《十二铜表法》中规定:“凡以他人的木材建筑房屋或支搭葡萄架的,木料所有人不得擅自拆毁而取回其木料。但在上述情况下,可对取用他人木料者,提起赔偿双倍于木料价金之诉。”以下法律条文与该条款精神一致的是
A.“不得为任何个人的利益,制定特别的法律” |
B.“橡树的果实落于邻地时,得入邻地拾取之” |
C.“家长如三次出卖其子的,该子即脱离家长权而获得解放” |
D.“死者未立遗嘱,又无当然继承人,其遗产由最近的族亲继承” |
公元前431年,伯利克里宣称:“一个公民只要有任何长处,他就会受到提拔,担任公职;这是作为对他优点的奖赏,跟特权是两码事。贫穷也不再是障碍物,任何人都可以有益于国家,不管他的境况有多黯淡。”在此,伯利克里宣扬了
A.民主政体为公民参政提供了保证 |
B.应该逐步废除财产等级制的思想 |
C.雅典民主政体并不排斥有限的特权 |
D.雅典人都有报效国家和升迁的机会 |
在谈到明朝内阁的作用时,有学者指出:“内阁成员犯不着为了皇帝去得罪其他文官,事实上他们也没有这个权力。没有宰相的权力和地位,却要承担宰相的罪责,去充当皇帝的挡箭牌、替罪羊,这是任何明智的人都不会去做的事情。”这意在说明内阁的设立
A.不利于政府机构间的协调与监察 | B.加强了对百官的监察 |
C.弥补了明太祖废丞相带来的弊端 | D.直接导致了皇权削弱 |
史载:“府有四出门,随时听事……国每有大议,天子车驾亲幸其殿,丞相所请,靡有不听。”材料所记载的现象最早出现在
A.西汉武帝以后 | B.西汉初期 |
C.北宋初期 | D.明朝初期 |
《中国古代史》中指出:在西周分封制度下,同姓集团授予封土,赐之以氏。当时,姓、氏是统治阶级的特权,“贵者有氏,贱者有名无氏”。到战国以后,姓氏的分野逐渐消失,平民逐渐获得姓氏。平民得姓一事与下列哪个历史趋势的关系最直接
A.郡县制度的发展 | B.以“孝道”治天下 |
C.赋役制度的变化 | D.皇帝制度的形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