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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笔忘字:科技进步导致文化衰退?
日前美国《洛杉矶时报》的一则报道一石激起千层浪:“由于使用拼音发手机短信及电脑打字正在取代拥有数千年传统的一笔一画汉字书写,越来越多的中国人不记得如何用笔书写汉字。”
显然“提笔忘字”不是个别现象,否则也不会吸引国内诸多媒体纷纷发表报道和评论。虽然现在用得着手写的地方越来越少,但在偶尔出现需要的时候,如写个便条,填个表格,答个试卷等等,“提笔忘字”却并非偶尔。此时,人们的解决之道颇为典型:不再去翻新华字典,而是掏出手机按几个按键,用拼音打出忘了的字。“键盘依赖症”,就是这样活灵活现。
其实自从选择了现代化发展之路,汉字手写被更为高效和标准的键盘输入所替代就是必然结果。御牛耕地,烧火做饭,这些中国人千百年来赖以糊口吃饭的基本技能,都在逐渐退出历史舞台。生存和生活技能的更新换代,是人类文明逐渐进步的伴随现象,这是生产力不断上升的结果,是历史的必然。然而,对于汉字书写的淡忘,却绝对是中华文化──至少是传统文化的衰退。
相对于其他生存和生活技能,汉字书写还担负着重要的文化传承作用,因为中国文化之精髓所在就寄托在汉字字形和书写汉字的手脑配合之中。这是汉字区别于其他字母类文字的地方,也是台湾地区力主要把繁体汉字申报为世界遗产的原因之一。倘若大部分中国人都不再会手书汉字,将是以汉字为基础的中国文化的重大缺失。作家王蒙曾言:“遗失了中国的传统文化之精髓与汉字原形,我们成了数典忘祖的新文盲。”
可是,避免成为“新文盲”的目标绝不是一纸政令或者法律法规所能达成的。今天的人们虽然偶尔还会发出“原来你写的一手好字啊”这样的惊叹,但基本上人们已经淡忘隽秀字体所带来的荣光。因为,写一手好字已经失去了当年的实际作用,比如找到更好的工作甚至找到更好的对象;因为,写一手好字并不能与现在的办公自动化“无缝衔接”,这是实用主义的选择。所以政府不能要求人们从高效低碳的无纸化自动办公环境中返回,也不可能要求人们在打字更高效的场合必须使用手写。就像曾经的清朝,每年的木兰秋闱可以保证八旗子弟不忘骑射,但是却并不能提升哪怕是保持军队战斗力。
所以,要想阻止“提笔忘字”现象的继续恶化,仅仅依靠感慨和呼吁或是一两条无法施行的法令是不够的,必须让能写一手好字重新成为实用追求,甚至让手书汉字不仅成为一项技能,更加成为一种普遍认同的美的享受──就如同现代社会节奏再快,也挡不住大家停下来喝杯茶的兴致。而我们知道,咖啡和可乐的入侵并没有让中国人遗忘飘荡千年的茶香。
也许,拿起笔享受书写,比将其看作宏图重任更加轻松,更加实际。
选自《科技日报》(2010年8月5日)
下列对“提笔忘字”的相关叙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提笔忘字”反映的是越来越多的中国人不再一笔一划书写汉字,而是在使用手机或电脑时用拼音进行交流的现象。
B.“提笔忘字”时不去翻字典,而是拿出手机用拼音打出忘记的字,这种解决问题的办法,在人们生活中普遍存在。
C.“提笔忘字”如果成为在大部分中国人中都普遍存在的现象,将给以汉字为基础的中华文化带来一定程度的损失。
D.“提笔忘字”现象可以不再恶化,但必须让能够写一手好字重新成为实用追求,更加成为一种对美的享受。

下列对汉字书写的表述,不准确的一项是(    )

A.汉字书写不仅是生存和生活技能,而且还寄托着中国文化之精髓,担负着重要的文化传承作用。
B.如今写一手好字已经不再令人惊叹,也失去了以此能够找到更好的工作和找更好的对象的功用。
C.无纸化自动办公比手写汉字更加高效,也更低碳,所以政府不能要求人们在一切场合使用手写。
D.“提笔忘字”的最实际解决方案是拿起笔来享受书写,正如中国人停下来喝茶,并享受茶香一样。

下列表述与原文意思不符的一项是(    )

A.美国媒体率先发现了中国存在“提笔忘字”的现象,这一报道引起了国内媒体的纷纷报道和评论。
B.用键盘输入替代汉字手写是现代化发展的必然选择,但淡忘了汉字书写却表现出传统文化的衰退。
C.台湾地区力主要把繁体汉字申报为世界遗产,其原因之一是汉字字形和书写汉字中寄托了中国文化精髓。
D.行政指令或法律无法避免出现数典忘祖的新文盲,正如木兰秋闱无法提升哪怕是保持军队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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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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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袖”考
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文献中,常见“领袖”一词,既可以作名词,也可以作动词。作名词时表示“同类人中的杰出者”“楷模”。东晋葛洪《抱朴子•内篇•道意》“张角,钜鹿人,创太平道,自称大贤良师,为后汉末年黄巾贼之领袖。”作动词时词义是“做他人的楷模、为他人作表率”。
“领袖”最早见于汉代文献,实际上是“衣服的领和袖”。如《庄子•徐无鬼》“郢人垩慢其鼻端若蝇翼,使匠石斲之。”“郢人”,《汉书音义》作“獿人”。服虔曰“獿人,古之善涂塈者,施广领大袖以仰涂,而领袖不污,有小飞泥误著其鼻,因令匠石挥斤而斲之。”(《庄子集解》)在服虔注中,“领袖”与前文“广领大袖”相对应,表示“衣服的领和袖”意思甚明。
“领袖”为什么能表示“同类人中的杰出者”呢?让我们首先探讨一下组成这个词的两个字的意义和作用。“领”的本义是“脖子”。如《诗经•卫风•硕人》“领如蝤蛴,齿如瓠犀。”毛传“领,颈也。”按照认识规律和词义引申规律,衣服挨近脖子的部分也可称为“领”即“衣领”。如晋陶潜《闲情赋》“愿在衣而为领,承华首之余芳。”
我们今天所说的“袖”上古称为“袂”。汉代以前的“袖”是袂(衣袖)之长于手、反屈至肘的部分,相当于戏曲中的“水袖”。上古时“袂”为衣袖总称,说“袂”可以包括“袖”,说“袖”时只指局部,不能指全部的袖子。如《左传•襄公十四年》“余狐裘而羔袖。”即狐皮的衣服袖上接了一段羔皮的袖头。《战国策•燕策三》和《史记•刺客列传》记载荆轲刺秦王“左手把秦王之袖,而右手持匕首揕之。未至身,秦王惊,自引而起,袖绝。”此句中“袖”即指袂之长于手的部分,因为是接上去的,就被拽断了。汉代以后,“袂”字逐渐消失,衣袖统称为“袖”。
“领”和“袖”之所以在文献中常常连称,一是因为在衣服的制作上二者都是另加的部分,又都起装饰的作用,二是因为二者都有特别的作用,提起领子,整件衣服就可以顺当地提起, 《荀子•劝学》“若挈裘领,诎五指而顿之,顺者不可胜数也。”所谓“提纲挈领”即提住网的总绳和衣服的领子,比喻把问题简明扼要地提示出。袖则常用以挥动示意并能表示礼节,《易经•归妹》王弼注“袂,衣袖,所以为礼容者也。”孔颖达疏“所举敛以为礼容。”
由于“领”和“袖”在衣服上有重要作用,从而引申出“同类人中的杰出者”的比喻义。“领袖”的这个比喻义与组成这个词的两个词素义已不直接相关,两个词素已凝固而不可分,我们无法将表示“杰出人物”的“领袖”拆开用两个词素义的加合理解,因此,我们认为“领袖”已经由并列短语演变成为一个双音词。“领袖”成词的时代发生在两晋时期。
我们现在用“领袖”指称“国家、政治团体、群众组织的最高领导人”,此义是从“同类人中之杰出者”引申而的,早在明清时就已见用。《明史•曹于汴传》“时绍徽、应甲附魏忠贤得志,必欲害于汴,属其党石三畏以东林领袖劾之,遂削夺。”
下面关于“领”和“袖”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领”字出现较早,最早在《诗经》中已有使用,“领如蝤蛴,齿如瓠犀”中的“领”即指人的脖颈。
B.“袖”字最初是指袂中长于手,反屈至肘的那部分,如《左传》中“余狐裘而羔袖”中的“袖”就是。
C.“领袖”连用最早见于《庄子》,该书记录“郢人”(“獿人”)“施广领大袖以仰涂,而领袖不污。”
D.“领袖”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文献中常见在“同类人中的杰出者”或“做他人的楷模”等义项上被使用。

下列关于“‘领’和‘袖’在文献中常常连称”原因的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领”和“袖”都是衣服的重要构件,都是另加的部分,且都有装饰性。
B.“领”和“袖”各自有其特殊的作用。
C.“领”和“袖”由其本义引申而的比喻义,让其最终合变成一合成词。
D.“国家、政治团体、群众组织的最高领导人”让“领袖”更加不能拆分。

下列理解和分析,符合原文内容的一项是

A.在两晋时,“领袖”虽然有“楷模”的义项,但也见有“为后汉末年黄巾贼之领袖”,可见其感情色彩尚不全是褒义。
B.在荆轲刺秦王的故事中,有“左手把秦王之袖••••••自引而起,袖绝”的记载,此句中“袖”即指袂之长于手的“水袖”,因为“袖”是另接上去的,所以易“绝”。
C.“领袖”一旦当做“国家、政治团体、群众组织的最高领导人”看待,它就已成合成词了,因为它的意义和其中两个语素的意义不再直接关联。
D.“为后汉末年黄巾贼之领袖”和“属其党石三畏以东林领袖劾之”的“领袖”同中有异,因为它们都不再是并列短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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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的孤寂如雪花飘落
春节回家,看古稀之年的母亲高兴地试穿着我为她新买回的衣衫,欢欣地张罗着做这做那,我便以为母亲还如往的健朗。可是到了晚上。发现母亲腿疼得连觉都睡不好,我便说为她捏一捏,或许能轻松些。可到第二天晚上母亲说没事了,不用捏了。可我知道她的疼痛依然。母亲说,你走了谁还给我捏?我说,我不还没走吗?心中酸楚,手上不由加了些力,冰凉的泪滴无声落在母亲的背上。
蓦然想到那个冬天,我出差回来路过老家,想顺便回家看看便下了车。天正下着雪。纷纷扬扬的雪花漫天飘舞,为冬季的乡村平添了几分宁静和冷穆。家里很静,院里的雪也静静地落着,无人打扰也无人踩踏。我破例没有一进院门便呼唤母亲,想给父母一个惊喜。我悄悄进了屋门,却只有母亲一个人躺在床上,我刚好看到母亲脸上正滴落的泪。我讶异而惊慌,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母亲有些难为情地忙抹掉脸上的泪说,没什么,只是有点闷得慌。原来,母亲因为腿部骨质增生刚刚做了手术不能动,父亲出门去了。母亲一个人,望着窗外纷纷扬扬的雪花,想到儿孙绕膝的热闹,觉得这有雪无人的日子不像个家了,不由得伤感起来。我默然,心中一根久已麻木的弦被拔动了,一缕愧疚闪过。忙碌而坚强的母亲,原来也有这么柔弱的一角,这被我们忽略多久了?不一会儿,我们分散各地的姐弟几个竟全部不期然回到了家中。那漫天飘舞的雪,使我们的相聚多了几分温润,母亲重又欢欣起来,慈爱的目光笼着我们进进出出。母亲的孤寂转瞬即逝,如若不是我偶然遇见,我们将永远不得而知,母亲也将会永远把这孤寂埋在心底。我们在外奔波累了,像倦飞的小鸟回到母亲的身边,熨帖心情,抚慰灵魂,然后在母亲不舍的目光中,带着满足和轻松重新上路。可我们谁知道母亲有过多少个这样孤寂伤感的瞬间呢?
我们常常习惯于母亲的关爱。儿女是母亲心中牵出的丝线放着的风筝,无论飞多高多远,始终难离母亲的目光。我们每一个细微的挣扎,都是母亲内心的一次牵痛。当我们习惯于这种目光,司空见惯于这种注视,我们又常常忽略她的存在如同忽略空气的存在,以为那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对母亲偶尔絮絮的诉说,也经常似听非听,甚至对母亲所说的“鸡毛蒜皮”不以为然。我们有理由说我们太忙,我们在奔生活。
母亲的心胸博大宽广而包容一切,她甚至也包容自己的孤寂,包容我们的忽略。只是当我们像阵风一样匆匆拂过母亲的身边,会偶尔听一声轻微的叹息,我们也许会心动一下,但来不及品味那是因为劳累还是因为别的什么,只要母亲健朗,看到她还在进进出出,没有躺在床上,我们便很少顾及母亲的心境和情感,更不用说用心品咂了。习惯使我们麻木而习以为常。当然,母亲从不埋怨我们的视而不见,对我们的关爱也一如既往。可是,从那个冬季的雪天以后,我知道母亲也会孤寂的,心里默默请求着母亲的原谅。虽然由于羁绊太多,仍没有多少时间陪伴母亲,但在我的心里,对于母亲有了越来越多的牵挂。只要有机会,总要想方设法回到母亲身边,哪怕只一两天也好。
不知哪里传来悠悠的老歌,“从来就不曾想起,永远也不会忘记”,突然间泪水盈眶。远在家乡的母亲,儿女的思念能慰藉您孤寂的心吗?
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两项都选对给4分,只选一项且正确给2分,有选错的给0分)

A.“我”是文章的一个叙述者,将人物和情节串联起来,“我”在文中是一个线索人物。
B.文中虽然没有花费大量的笔墨描绘母亲为儿女所做的事,但一个伟大的母亲形象已突显出来。
C.本文善于借助多种表现手法,细节描写、环境描写、肖像描写等手法交错运用,刻画了母亲的形象。
D.这篇散文语言华丽,写了流淌着情感热血的人和事,有真情实感。

E.在当今社会,“如何孝亲”是一个必须认真面对的话题,文章洋溢着这种气息。
文中画线景物描写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母亲在文中有着怎样的形象,请结合文章内容具体分析。


文章中有这样一句话:“我们在外奔波累了,像倦飞的小鸟回到母亲的身边,熨帖心情,抚慰灵魂,然后在母亲不舍的目光中,带着满足和轻松重新上路。可我们谁知道母亲有过多少个这样孤寂伤感的瞬间呢?”结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联系现实谈谈对“孝道”的看法。


现代文(论述类文本)阅读(共9分,共3小题,每小题3分)
为什么有人唱歌不着调?
失歌症从先天因素来讲,遗传(基因)等方面的原因会导致“音乐脑”产生对于音高的识别障碍,且这种识别障碍在现实音乐环境下会被放大,进而出现音乐相关的记忆障碍。从后天发育来说,当大脑产生病变后,易致使患者部分或全部丧失本有的认知音符、歌唱节奏以及欣赏乐曲的能力。
唱歌不着调,又称为“失歌症”,是一种对音调把握不准,有乐感缺陷的异常表现,常伴随着对音乐记忆和识别上的问题。
有统计表明,有10%的人先天五音不全,唱歌跑调。其中的4%是先天性对音调精细识别的失敏。2002年,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的科研人员对失歌症者的脑部进行了全面的扫描,发现有大约一半的失歌症者在韵律认识方面有问题,且找到了一个与辨别音高和记忆旋律有关的大脑区域的脑白质与普通人的细微不同。他们推测,人脑中应该是存在有一个专门处理音乐的“模块”,当此部分发育不全就易导致失歌症症状。
人为什么会患上失歌症呢?目前还没有确切的研究结果。不过从理论上来讲,它应该是先天的遗传因素和后天的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从先天因素来讲,人类大脑的右半球主管着人的想象、颜色、音乐、节奏等,遗传(基因)等方面的原因会导致“音乐脑”产生对于音高的识别障碍,且这种识别障碍在现实音乐情境下会被放大,进而出现音乐相关的记忆障碍。就像色弱者无法分清波长相近的颜色一样,失歌者无法区别出音高相近的音符。当然,也有研究表明,失歌症与大脑左侧额叶的发育有关。左半脑额叶区的运动性语言中枢,管理语言、性格、判断力、注意力、书写等功能,与情感的清晰表达,声音的精准模仿等都密切相关。当大脑左半球颞叶前部产生病变后,易致使患者部分或全部丧失本有的认知音符、歌唱演奏以及欣赏乐曲的能力,进而表现出其唱歌跑调。
2009年,芬兰赫尔辛基大学的科研人员对53例脑卒中患者的左或右半球大脑中动脉进行了长期的跟踪研究。结果表明,失歌症组的左、右半球与正常人群并无太大差异,只是失歌症组常有着较多的额叶和听觉皮层病变。试验结果表明,后天失歌症的产生与一系列的认知功能、注意集中力、大脑运行功能,以及记忆能力相关。
当然,许多关于失歌症的研究也同样支持诸如初级听觉皮层、次级听觉皮层,以及边缘系统等多个皮层区域在音乐的处理中的重要性。研究者认为,其它皮层区域的病变,以及皮质厚度的异常,神经连接及大脑可塑性的缺陷等,也都与失歌症的发生有关。
另有一些研究表明,音调的处理一般是由大脑右颞区控制的(此区域有区分旋律、音调及间隔信息的功能),正常的次级听觉皮层会处理音调的变化并操控正确的语音语调。而最近的节奏分辨的试验提示,双颞区和神经运动区的互联动缺乏极可能是致使先天或后天失歌症产生的重要原因。
此外,记忆是有关识别和记录曲调的内部呈现,有助于识别熟悉的歌曲和将演唱歌曲的能力进入到脑中,故记忆的损伤也会很大程度造就失歌症的产生。
(《人民日报》2014年9月1日20版)
下列选项对“失歌症”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从后天发育来说,失歌症者的大脑产生病变,使患者部分或全部丧失本有的认知音符、歌唱节奏以及欣赏乐曲的能力。
B.失歌症是一种先天遗传和后天环境共同作用的,对音调把握不准,有乐感缺陷的异常表现,并常伴随着对音乐记忆和识别上的问题的现象。
C.有少部分人先天五音不全,唱歌跑调,对音调精细识别的失敏,这些是失歌症症状的表现。
D.失歌症的发生也与其它皮层区域的病变,以及皮质厚度的异常,神经连接及大脑可塑性的缺陷等有关。

下列有关“失歌症”产生的原因的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从理论上讲,失歌症应该是先天的遗传因素和后天的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遗传因素占主导作用。
B.蒙特利尔大学科研人员研究发现大约一半失歌症者在韵律认识方面有问题,且大脑区域的脑白质与普通人不同。
C.失歌症者大脑的右半球会出现音乐相关的记忆障碍,就像色弱者无法分清波长的颜色一样,失歌者无法区别出音符。
D.双颞区和神经运动区的互联动缺乏极可能是致使先天或后天失歌症产生的重要原因。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遗传等方面的原因会导致“音乐脑”产生对于音高的识别障碍,且这种识别障碍在现实音乐情境下会被放大,因而音乐相关的记忆障碍就出现了。
B.人脑中应该存在有一个专门处理音乐的“模块”,当此部分发育不全就易导致失歌症症状,失歌症者的大脑的左右半球与正常人截然不同。
C.左右大脑在人体中各司其职,比如想象、颜色的判断、音调的处理等是由右脑主管,而语言、注意力、书写等由左脑主管。
D.认知能力、注意集中力、大脑运行功能及记忆能力与唱歌水平息息相关,只要这些能力欠佳,就必定会导致失歌症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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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东坡的秋天
武志强
对秋的感应是每个时代的人都有的,文人的感应就是留下一些文字,直到骨骸与灵魂一起都漂泊了,天地间只留下一枝瘦笔,让后人来读。
古秋中最喜欢苏东坡的秋。酒不醉人人自醉,苏东坡的秋就散发着浓浓的酒味,一路走下来能把你醉倒。
秋天的天性要求人精神的皈依,苏东坡不止一次皈依了秋天。当他孤苦飘零到黄州时,作了《卜算子》一词:
缺月挂疏桐,漏断人初静。谁见幽人独往来?缥渺孤鸿影。
惊起却回头,有恨无人省。 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
写尽秋的凄清、冷寂,但在字里行间又有一股隐隐约约极细微的飘仙之气,我想苏东坡一定是饮了酒之后开始这月夜独往来的,千年之后依旧能嗅到他的酒仙之气,仿佛他不是用脚行走,而是孤鸿一样在飘。到底是深谙秋的人,也到底是酒中人,即便到心境死灭时也能散发出一股酒的芬芳,不要小看这点芬芳,正是它使苏东坡成为苏东坡,如果说是苏东坡写尽了秋,倒不如说是秋和酒拯救了苏东坡。
当你望着那湛蓝的秋空,眸子里不是盛满了渴望燃烧的酒液吗?沉寂的热情又一次被唤醒被点燃了。苏东坡把目光投向秋天,他又开始向往了。在他那篇脍炙人口、优美动人的《前赤壁赋》中,一句“白露横江,水光接天。纵一苇之所如,凌万顷之茫然”,就展示了他博大宽广的襟怀。前后判若两人,但秋的精神又一以贯之,如果不是万里清秋,苏东坡能写出这样的词句吗?能通过这样的抒发疗救他的精神危机吗?正是秋天养育、调息着苏东坡的情怀,为他提供了纵横驰骋、跌宕腾挪的天地舞台,正是与秋天的遭遇才使他的酒气仙气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发挥,才竖立了一个完整的苏东坡雕像。
秋天的个性就是苏东坡的个性,秋天不能缺酒,有酒的苏东坡不能缺秋。中秋之夜的苏东坡欢饮达旦后,作了一首《水调歌头》,就是那首著名的“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我欲乘风归去……”够了,仅此一句“我欲乘风归去”就可使苏东坡笑看天下大红大紫、大富大贵和玩弄阴谋诡计的人,问问他们,能写出这一句吗?仅仅一句,谁能情怀真正的富有,唯有东坡。
秋天的个性就是苏东坡的个性,秋天不能缺酒,有酒的苏东坡不能缺秋。中秋之夜的苏东坡欢饮达旦后,作了一首《水调歌头》,或泪流满面,默立无语,秋天都接纳了,并把它仅有的余温给予我们,送我们上路。苏东坡就是这样的上路了,至今都向我们展示着一条明净的人生之路。
繁华喧嚣所给人的多是过眼烟云,而一些真正沉埋在心底的东西并不怕冷寂,它在等待勃发,就像一棵生了根的树定能将枝叶烘托出来。有成熟就有失落,有大的成熟就有大的失落,不怕失落,怕的是失落之后不再振作、奋起,不再否定、超载。这就是苏东坡给我们的启迪,也就是秋天给我们的启迪。
秋天其实就是一坛酒,苏东坡已品过这坛酒了,也该我们今人品一品了,我们应该比苏东坡品得更好。
下列对这篇文章的理解,正确的两项是()()

A.酒后,苏东坡笔下的秋散发着浓浓的酒味,因此让作者最喜欢苏东坡的秋。
B.中秋之夜的苏东坡欢饮达旦之后,作的《水调歌头》使作者泪流满面、默立无语。
C.文章启示我们应像苏东坡、秋天一样,要有开阔的胸襟、乐观地面对人生,通过努力成就人生的辉煌。
D.文中引用苏东坡的诗词,既能印证苏东坡与秋之间的密切关系,突出文章的中心;又能增加作品的文学情趣,使文章具有文采。

E.作者运用了比喻、拟人、排比、对比、反问等手法,淋漓酣畅地抒发了对苏东坡的喜爱、赞赏之情。
为什么说“正是与秋天的遭遇”才使苏东坡的“酒气仙气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发挥”?
文中说“秋天的天性要求人精神的皈依,苏东坡不止一次皈依了秋天”,试结合文章内容回答,苏东坡是怎样皈依秋天的?
作者认为“秋天其实就是一坛酒,苏东坡已品过这坛酒了,也该我们今人品一品了”,那么,我们还能从秋天中品出什么?试联系实际加以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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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汉卿不朽
夏 衍
关汉卿不是哲人和圣贤,在当时,“医”和“儒”的地位是很低的。看来,他只不过是一个地位不高的小知识分子。元明时代的文献里,关于关汉卿生平的记述,大部分都值得怀疑。“金元间解元”之说显然是不可信的,王国维证明了他不可能在元朝“得解”,郑振铎同志指出了“解元”两字只不过是“对读书人的通称”;“官太医院尹”,金元两代的《百官志》中,“太医院”下都没有“尹”这个职位,即使有,也可以肯定只不过是一个“小吏”而已;“大金优谏关卿在”的话,不过是想象之谈;至于有人引用他所作的《不伏老》——〔南吕·一枝花〕套中的描写,来证明他是一个十足的风流浪子。我看这也是很片面的推断,姑不论词中的描写不一定是自然主义的自述,即使是吧,在那个黑暗时代,这样“自述”一番,何尝不可以解释为故作佯狂,以冲淡他的政治色彩。王国维在《宋元戏曲考》中说:“元初名臣中有作小令套数者;唯杂剧之作者,大抵布衣;否则为省掾令史之属。”
关汉卿没有在元朝做过大官,他混迹在市井与作场勾栏之间,偶倡优而不辞,与受作践的下层人民有着深切的联系。由于他身受和目击到人民群众的痛苦,他不能“袖手旁观那些被雨淋泥溅的人”而“缄口不言”,于是他就干犯“被裂为齑粉”的危险,用戏曲作为武器,和猛兽集团进行了勇敢的斗争。王国维用“一空依傍,自铸伟词”这两句话形容关汉卿,我觉得是恰当的。他所说的“一空依傍”,也许还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解释,一是政治上、社会上无所倚傍;二是在创作上他突破了古典文学的规范,用人民群众的口头语言,给中国文学吹进了清新的空气。“自铸伟词”这句话,出自刘勰《文心雕龙》中的《辨骚》,可见王国维是以关汉卿和屈原并举的。《辨骚》中所说的“朗丽以哀志”,“绮靡以伤情”,“故能气往轹古,辞来切今,惊彩绝艳,难与并能”,我觉得关汉卿也是可以当之无愧的。
以下不属于作者否定关汉卿为“金元间解元”或“官太医院尹”时所用证据的一项是()

A.王国维证明了关汉卿不可能在元朝时“得解”。
B.郑振铎指出“解元”只不过是当时“对读书人的通称”。
C.金元两代的《百官志》中“太医院”项下没有“尹”这个职位。
D.“大金优谏关卿在”的话,不过是说话人的想象之谈。

从全文看,作者赞扬“关汉卿不朽”的理由,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作者处于社会低层,身受并目击群众的痛苦,其作品表现了对人民深切的同情。
B.在政治上、社会上不向达官贵人巴结投靠,在创作上他突破了古典文学的规范。
C.关汉卿用“自铸伟词”来描述自己的戏曲创作,表现了他对屈原的追慕。
D.关汉卿在创作中,用人民群众的口头语言,给中国文学吹进了清新的空气。

888888888888888.下列说法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作者认为《不伏老》不是关汉卿自然主义的自述,而是故作轻狂以冲淡政治色彩。
B.文中用来表明作者观点的词语有 “不可能”、“想象之谈”、“很片面”等等。
C.作者对元明两代文献里关于关汉卿生平的说法,所持的基本态度是:怀疑。
D.语段有立有驳,“他只不过是一个地位不高的小知识分子”是立,对人们的四种说法是驳;论据充分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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