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老臣的《拱桥》一文,完成下列各题。
拱桥是一个人,不是一座桥。
听这名字,你就可以想到他的形象,比如角弓或者青虾,还有课本上的赵州桥。
我认识他时,他的腰已经很弯,人也很老。那时,他已在村庄东边一座老旧的石屋里当了许多年的校长。其实,校长、老师也就是他一个人。
他的脸上有许多褶皱,一说话就满脸开花。胡茬子布满两腮和下巴,尤其是下巴,总是硬扎扎的。哪位男生犯了纪律,他从不打手板,而是低沉着嗓音说:“把手伸出来吧,手背儿。”他的大手便把你的小手抓牢,将下巴挨近那颤抖着的小小面积的手背儿,来回蹭那么几下,让你觉得刮了刺猬一般的痒痛。因此,我们对他宽宽的下巴充满畏惧。
我那时读三年级,很捣蛋的,有次挨了扎,便对同班的二青说:“校长的下巴要是脚后跟儿多好,咱就不怕他了。”脚后跟儿同校长的下巴比起来,的确有本质的不同,光溜溜的,没有钢针一样的胡茬,手背拂上去很平展的。二青听了,先是嘎嘎笑了两声,然后就当了叛徒,把我出卖给校长。校长便把我找去,用浑浊的老眼定定地望着我,说道:“你真的怕我的下巴?”
我望着他宽阔的脸,敬畏地点点头。
他用手掌刮刮下巴,发出“嚓嚓”的响,说:“怕就别捣乱了,小子。”
除了用下巴刮手背儿,他对我们很好,比如,下雨天,他的弯背就成了座真的拱桥。
山里人家,稀稀落落的,校舍三面倚山,一面临沟。我和其他十来个学生,上学放学是要过沟的。那条四五丈宽的沟,冬天干涸,雨天却气势汹汹,浊流滚滚。沟上没有桥,水虽仅齐校长的膝盖,但对十来岁的孩子可是难以逾越的鸿沟了。
我攀“拱桥”只一次,是在怨校长下巴不是脚后跟儿不久。
洪水把我们隔在这岸,校长便从那岸过来,在水中蹚来蹚去。没人能替他,一个学校三个年级一个老师,校长是最年长的,我和二青则是第二、第三年长的。我是不好意思让他背的,一是觉着着有关脚后跟儿的比喻对不起他,二是觉着自己大了不能让人背,尤其是让一个老人背。八个同学给背过对岸,只剩下我了,再没办法去解。校长已垂着弯背,哗啦哗啦蹚水过来了。他浑身透湿,喘气的声音像是在拉风箱。
“来吧。”他蹲下来,袒给我一面弓形的脊背。
“不!”我拒绝,说,“我敢过。”但这是吹牛,水浑浑的,浪头一个撵着一个,看着都让人晕眩,何况那水要淹没我的肚脐眼儿呢?
“来吧,孩子。”他又说。拱形的脊背一动不动,静等我伏在上面。
我急得要哭了,我该怎么办呢?
“别不好意思,爷爷背孙子嘛。该上课了,快来。咱爷儿俩得赶紧过去,同学们在等呢。”他不容拒绝地说道。
我闭上眼睛,趴上了那座“拱桥”。身体被浮载起来,晃晃悠悠,迈下水去。浪声灌满双耳,我却趴得紧紧的,与那面脊背紧紧箍在一起。
临上岸时,校长趔趄一下,但我并没有掉下拱桥,因他宽大的手紧紧板着我。“这不过来了吗?”他说。是的,过来了,我从桥上滑下,落在坚实的大地上,站着。
校长却没有站着,而是瘫坐在地,大张着缺牙的嘴倒气,苦笑着脸,说:“老了,老了,我背你们爹妈时,可不是这副模样。”他的模样,真像一座坍塌的拱桥。
喘吁了一会儿,他站起来,我们拥着他走向老旧的教室。二青靠近我,说:“校长背你过河,不是走的,是爬。”“爬”用来说人是贬义,我讨厌他说校长“爬”,便狠踹了他一脚。
那年秋天,我转学了,校长也走了,他实在再也教不动书了。小学校便黄了数年,直到盖起希望小学。已当了乡长的二青说:“盖座拱桥吧!”于是,通往学校的沟上就有了座石桥……
许多年过去,我过的桥比小时走的路还多,但我忘不了那座拱桥。那座宽厚、踏实、温热的血肉拱桥,让我一生都走不到头。
(有删改)
(1)请结合文章内容,简要写出“拱桥”在文中蕴含的三层含义。
(2)校长怎样惩罚犯错的男生?为什么要这样惩罚?
(3)文章用了多种描写方法写校长的“老”,试举两例简要说明。
(4)从叙事安排角度来看,文章划线句中“爬”这个动作,是否显得突兀?为什么?
(5)这座“拱桥”具有怎样的特点?如何理解这座桥“让我一生都走不到头”?
阅读下面记叙文,完成12—18题。(20分)
一次帮助,改变两个人命运
①在19世纪末的苏格兰,有一位贫苦农夫叫弗莱明。他心地善良,乐于助人。有一天他在干活时,忽然听到附近的泥沼地里有人呼救,原来,一个男孩陷了进去。眼看泥沼已淹到胸口,弗莱明立刻跳下去,奋力救起了男孩。
②这时,一位绅士驾着华丽的马车赶了过来,正在焦急地寻找走失的儿子。得知是弗莱明救了儿子,这位绅士提出要用重金报答,却遭到弗莱明的拒绝。推让之际,一个农家少年忽然闯入绅士的视线。“这是你的儿子吗?”弗莱明点点头。绅士说:“既然你救了我的孩子,那也让我为你的儿子尽点力,请允许我资助他,让他接受教育。”弗莱明被绅士的诚意打动,答应了他的提议。
③绅士非常讲信誉,一直资助这位农家少年,并将他送入圣玛利医学院。毕业后,这位少年成为英国著名的细菌学家——他就是亚历山大·弗莱明教授。
④1928年,亚历山大·弗莱明发明了人类历史上的第一种抗生素——青霉素,20年后普遍应用于临床医学,挽救了数以亿计病人的生命,他也因此获得了诺贝尔医学奖。而他的同龄人、被自己父亲救起的那位绅士的儿子,也成长为著名的政治家——后来的英国首相丘吉尔。
⑤二次大战期间,已经当上英国首相的丘吉尔在出访非洲时,不幸患了肺炎(在当时肺炎属于绝症),生命垂危。紧急时刻,亚历山大·弗莱明从英国赶来,用自己发明的青霉素治好了丘吉尔的病。
⑥丘吉尔紧紧握住他的手说:“谢谢,你们父子给了我两次生命。”亚历山大·弗莱明微笑着回答:“不用客气,第一次是我的父亲救了你,但这一次,是你的父亲救了你。”
⑦一次帮助,改变了两个人的命运。没人会料到,一个农夫救起一个素不相识的孩子,这样的小事,会对人类历史发生如此重大的影响。
【助读资料】
丘吉尔,政治家、画家、演说家、作家以及记者,1953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获奖作品《第二次世界大战回忆录》),曾于1940—1945年及1951—1955年期间两度任英国首相,被认为是20世纪最重要的政治领袖之一,带领英国获得第二次世界大战的胜利。据传为历史上掌握英语单词词汇量最多的人之一(十二万多)。被美国杂志《展示
》列为近百年来世界最有说服力的八大演说家之一。2002年,BBC举行了一个名为“最伟大的100名英国人”的调查,结果丘吉尔获选为有史以来最伟大的英国人。
1953年,丘吉尔被授予诺贝尔文学奖。瑞典文学院在授予他诺贝尔文学奖的颁奖词中说:“丘吉尔成熟的演说,目的敏捷准确,内容壮观动人。犹如一股铸造历史环节的力。……丘吉尔在自由和人性尊重的关键时刻的滔滔不绝的演说,却另有一番动人心魄的魔力。也许他自己正是以这伟大的演说,建立了永垂不朽的丰碑。”.下面的名言警句,有几则也包含了题目中“帮助”的意思,它们是:(3分)
A.赠人玫瑰,手留余香 | B.对人不尊敬,首先就是对自己的不尊敬 |
C.助人是人格升华的标志 | D.人生有两出悲剧:一是万念俱灰;另一是踌躇满志 |
E.施比受更有福.根据示例,概括绅士的优良品质。 (2分)
示例:农夫:心地善良乐于助人
绅士:.用描写的表达方式写几句连贯的话,具体表现绅士寻找走失的儿子时的焦急。 (3分)
.从布局谋篇上看,如果在第①段结尾加上“这个男孩就是后来的英国首相丘吉尔”,你认为好不好?为什么? (3分)
.第⑥段中“第一次”指的是什么?为什么说“但这一次,是你的父亲救了你”? (3分)
.阅读全文后,请用“假如……就……”这种表示假设关系的复句形式,写两句话,表达你对第⑦段中“对人类历史发生如此重大的影响”的理解。 (4分)
(1)(2分)
(2)(2分).阅读助读资料,完成这张读书卡片。 (2分)
阅读下文,完成18—21题。
何谓幸福何启治
①在人世间,人人都渴望幸福——那种让人心情舒畅、称心如意的境遇和生活。
②而托尔斯泰告诉我们: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③也许,托翁在《安娜·卡列尼娜》开篇头一句话所说的意思有所特指,而我在经历过几十年的风风雨雨之后,却不再犹豫地对自己,也想对读者说:与其说每个人心里向往的幸福大都相同,还不如说,幸福其实也只能是各人有各人的幸福。
④首先,幸福因人而异。
⑤伟大的政治家不仅为自己的国家、民族创建殊勋伟业,还想为人类文明的进步多做贡献,这是他心里渴望的幸福;而一位普通劳动者所渴望的幸福不过是辛勤劳作后的丰收和殷实的日子。教师以为社会培育有用的人才为幸福,战士以为保卫祖国而献身为幸福,科学家以在自己所迷醉的科研领域中驰骋为幸福;而贪婪的商人当然视巨额利润为最大的幸福,赌徒自然只想大把大把地赢钱。一个懒惰的美籍华人小伙子曾一点都不难为情地对我说,如果什么活都不用干,手里又有很多钱,想怎么吃喝玩乐就怎么吃喝玩乐,那就太幸福了。
⑥其次,在人生的不同阶段,对幸福也会有不同的理解和企盼。
⑦对天真烂漫的孩子来说,跟着父母出游,得到一件漂亮的衣服,一件精美的玩具,一些可口的糖果点心,就能满足他们对幸福的渴望。对刚刚成年的年轻人而言
,成绩优秀,学业有成,异性的爱恋,网上的遨游,往往都是他们所憧憬的幸福。而人到中年所追求的,自然就应当是事业的成功和家庭的幸福和美了。至于老年人,那“健康是金,平安是福”也就道出了他们对幸福的企盼了。
⑧但是,幸福和不幸,其实融注在人们每天的日子里。应该说,幸福还因每个人不同的生存境遇而有别。
⑨当你跋涉在沙漠戈壁滩上渴得嗓子冒烟的时候,一杯清水就意味着幸福;当你爬行在黄山那段不到两米宽的“鲫鱼背”上战战兢兢(两边都是云遮雾罩的深渊)时,能安全到达目的地就是幸福。对于一个被无边的忧郁所包裹的孤独者,真挚的呵护,友善的关爱,就是他(她)的幸福。在“大跃进”过渡到大饥荒的年代,对于在饥饿和浮肿中艰难度日的人,不要说什么美味佳肴,只需一个菜窝头,几根手指粗细的胡萝卜,也就意味着幸福。在以极“左”为特征的历次政治运动中,当你被推来搡去,被带铜扣的皮带抽打,被连着几天几夜的“车轮战”式的批斗折腾到出现幻视幻听的时候,别说是安卧床榻,就是能短暂地让你坐在椅子上,或靠在墙角上打一会儿盹,也就得到一时的幸福了。
⑩可见,幸福真是因人因时因境遇之不同而有别。除了真正的违法犯罪分子应当受到法律的惩处之外,我惟愿每一个人每一天都能得到幸福——用你辛勤的劳动,用你真挚的爱,用你的智慧和勇气去赢得应该属于你的真正的幸福。.作者是如何提出中心论点的?这样写的好处是什么?
.第⑦自然段论述的观点是什么?内容是按照什么顺序安排的? (4分)
.本文采用了什么样的论证结构?最后得出的结论是什么?(4分)
.依照下面的例句仿写两个句子(不能重复原文)。(4分)
当你跋涉在沙漠戈壁滩上渴得嗓子冒烟的时候,一杯清水就意味着幸福;
阅读下文,完成14—17题。
苦瓜肖复兴
原来我家有个小院,院里可以种些花草和蔬菜。这些活儿,都是母亲特别喜欢做的。把那些花草蔬菜侍弄得姹紫嫣红,像是给自己的儿女收拾得眉清目秀、招人眼目,母亲的心里很舒坦。
那时,母亲每年都特别喜欢种苦瓜。其实,这么说并不准确,是我特别喜欢苦瓜。刚开始,是我从别人家里要回苦瓜籽,给母亲种,并对她说:“这玩艺儿特别好玩,皮是绿的,里面的瓤和籽是红的!”我之所以喜欢苦瓜,最初的原因就是它里面的瓤和籽格外吸引我。苦瓜结在架上,母亲一直不摘,就让它们那么老着,一直挂到秋风起时。越老,它们里面的瓤和籽越红,红得像玛瑙、像热血、像燃烧了一天的落日。当我掰开苦瓜,兴奋地注视着这两片像船一样盛满了鲜红欲滴的瓤和籽瓜时,母亲总要眯缝起昏花的老眼看着,露出和我一样喜出望外的神情,仿佛那是她老人家的杰作,是她才能给予我的欧·亨利式的意外结尾,让我看到苦瓜最终这一落日般的血红和辉煌。
以后,我发现苦瓜做菜其实很好吃。无论做汤,还是炒肉,都有一种清苦味。那苦味,格外别致,既不会传染上肉或别的菜,又有一种苦中蕴含的清香和苦味淡去的清新。
像喜欢院里母亲种的苦瓜一样,我喜欢上了苦瓜这一道菜。每年夏天,母亲都会经常从小院里摘下沾着露水珠的鲜嫩的苦瓜,给我炒一盘苦瓜青椒肉丝。它成了我家夏日饭桌上一道经久不衰的家常菜。
自从这之后,再见不到苦瓜瓤和籽鲜红欲滴的时候了,是因为再等不到那时候了。
这样的菜,一直吃到我离开了小院,搬进了楼房。住进楼房,依然爱吃这样的菜,只是再吃不到母亲亲手种、亲手摘的苦瓜了,只能吃母亲亲手炒的苦瓜了。
一直吃到母亲六年前去世。
如今,依然爱吃这样的菜,只是母亲再也不能为我亲手到厨房去将青嫩的苦瓜切成丝,再掂起炒锅亲手将它炒熟,端上自家的餐桌了。
因为常吃苦瓜,便常想起母亲。其实,母亲并不爱吃苦瓜。除了头几次,在我一再的怂恿下,勉强动了几筷子,皱起眉头,便不再问津。母亲实在忍受不了那股子异样的苦味。她说过,苦瓜还是留着看红瓤红籽好。可是,她依然每年夏天当苦瓜爬满架时,为我清炒一盘我特别喜欢吃的苦瓜肉丝。
最近,看了一则介绍苦瓜的短文,上面有这样一段文字:“苦瓜味苦,但它从不把苦味传给其他食物。用苦瓜炒肉、焖肉、炖肉,其肉丝毫不沾苦味,故而人们美其名曰‘君子菜’。”
不知怎么搞的,看完这段话,让我想起母亲。.文章开头写母亲种花草和
蔬菜,似乎与写“苦瓜”无关,可否删掉?为什么?
.品味下面句子中划线的词语,简要分析其表达效果。
①母亲总要眯缝起昏花的老眼看着,露出和我一样喜出望外的神情。
②它成了我家夏日饭桌上一道经久不衰的家常菜。.简要赏析文章结尾的妙处。
.文章以 “苦瓜”为题有什么作用?
阅读下文,完成1~3题。
"我不能走"
青海、新疆、神秘的古罗布泊、马革裹尸的战场。不知道稼先有没有想起我们在昆明时一起背诵的《吊古战场文》:
浩浩乎!平沙无垠,夐不见人。河水萦带,群山纠纷。黯兮惨悴,风悲日曛。蓬断草枯,凛若霜晨。鸟飞不下,兽铤亡群。亭长告余曰:"此古战场也!常覆三军。往往鬼哭,天阴则闻!"
稼先在蓬断草枯的沙漠中埋葬同事,埋葬下属的时候是什么心情?
"粗估"参数的时候,要有物理直觉;筹划昼夜不断的计算时,要有数学见地;决定方案时,要有勇进的胆识,又要有稳健的判断。可是理论是否够准确永远是一个问题。不知稼先在关键性的方案上签字的时候,手有没有颤抖?
戈壁滩上常常风沙呼啸,气温往往在零下三十多度。核武器试验时大大小小临时的问题必层出不穷。稼先虽有"福将"之称,意外总是不能免的。1982年,他做了核武器研究院院长以后,一次井下突然有一个信号测不到了,大家十分焦虑,人们劝他回去。他只说了一句话:
我不能走。
选自杨振宁《邓稼先》
1. |
.文章开头引用《吊古战场文》的作用是什么? |
2. |
.依据文章内容,你认为邓稼先的手是否会颤抖?请说明理由。 |
3. |
."我不能走。"简短的话语表现了邓稼先怎样的精神品质? |
(五)
落红
曾绍炉
①我对红色,有着十分的喜爱。虽然红曾经对我是那样的吝啬,少年时代与我情同手足的两位女友:红枝、红梅都因生存的艰难离我而去了,我的每一份真诚,变成幻想成空的泡影。然而在我生命的后来岁月里,红却仍然是我情感寄托的力量,诗意常新的泉源。
②我喜欢的不是令人恐怖的血的红,而是另一种温和明艳的红,想起它就让人想起光明,想起它就让人想起生活的美丽;看到它就让人温暖无比,心生惊喜,看到它就让人体会到生命的活力……
③它是质朴而骄矜的颜色,是大自然吐露出来的一种无尚的秀美,是生命对于自身赞颂的一种语言。它最初的方式就是不断地蕴藏来自生命之父太阳的光华,并且柔化了它灼热,把他的那份热情,悄悄地藏于自己的根茎叶芽中。
④他又具有美的本质,借着开花的世界,借着果实成熟的契机,借着秋夜载誉而归的儿子,把那份热情喷发出来—以花、以果实、以瑰丽深沉的红叶,装成一个浪漫的世界、诗意芬芳的世界。这个世界的童话,就是让一切美的而尽美,让一切孤零的、失意的、苦陋而凋残的,都在红艳的祈祷中,也变得美,变得动人心扉。
⑤我便是被这美陶醉了的一个。我常像孩子一样奔跑于花色斑斓的花丛中,并常常对着那些红色的花朵,低下头来,以含情的目光和它接触,与它交谈,而在美丽的惊叹中,领略大自然的一种超凡的灵气。
⑥然而,落红更令我称颂和敬佩。
⑦飒飒的东风裹挟那满树满坡的游丝花片,春日里卷来一场铺天盖地的“红雪”;果实蒂落的世界,你会为“飞焰欲横天”“红云几万重”景观的魔幻般“烟消云散”而惊诧的目瞪口呆;秋风像大地母亲的手臂召唤那些奉献了一生的使者回到自己的怀抱,你会欣赏到红叶那惊世一绝的翩翩舞姿……红的飘落,气势磅礴,撼人心魄。
⑧虽然落红不像初放成长时那样的无忧,爱却不因花的凋零、叶的飘逝、果的蒂落而丧失。那份爱是牢固而长久的,就像虹,在空中短暂的划过,却留下了永不消逝的痕迹,永远芬芳灿烂的痕迹;就像一个故事的高潮,以充满悲壮的英雄般得举动,赢得了永世的颂扬和惊叹。
⑨一个秋天,我捡拾了许许多多的红叶,夹满了书架上的每一本书,像珍藏一个无人知晓的红叶梦。过了许久,当我重温那些故旧的梦时,才发现那些固执的精魂们,早已在我情感疏忽的瞬间,翩然化蝶而飞了,空留下一些毫无色泽的枯败的树叶。这是我无意间犯下的一桩错误,即使我伤透了一颗爱红的心,更使我受到了一次灵魂的启发——落红并不是生命颓败的结果,而是生命的复归与起点,在这诚挚的复归自然的途中,谁也阻挡不了它的脚步。而只有在这不断的开落中,红,才有着它的延续,才有着它的重生,才有着它的永恒,才能看到那一份不灭的精神与顽强的生命力。
⑩于是,我学会了在红将飘落的时刻去看花,去森林里散步,见玫瑰花毫无怨悔滴告别枝头,便忍不住把它捧在手里,轻轻地印上我的唇吻,再潇潇地散落泥土中;或者拾起地上的一枚红叶,对着夕阳去窥探那脉筋间的秘密,从那纵横交错的艳红中,读生命对太阳的赞歌;而当我面对一树通红的鲜果时,又沉浸在生命奋斗与慷慨奉献的自豪中!
⑾在捧掬、拾捡、探读的过程中,我想到了与落红同处一个世界的另类:人当艳红吐翠时自也慷慨大度,一旦凋残飘零却又悲凉不堪;人当兼收并蓄之时面对风雨也不屈不挠,而一旦实满果红回报滋育时常不免患得患失。在落红面前,我不仅热泪盈眶……
⑿由此我的梦变得离奇而瑰丽:我化作了一页花瓣、一片红叶、一颗绚丽馨香的果实。.“我”所喜欢的“红”有哪些特点?
.为什么作者说“落红更令我称颂和敬佩”?
.本为以“落红”为题,却又写到“同处一个世界的另类”,这种写法及其好处是什么?
.第⑤⑨⑩⑿段都谢了“我”与“落红”的亲近或关系,这在表情达意上有何作用?
.本文语言形象优美,试举一例并加以赏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