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学类文本,完成下列各题。
雪夜的老人
叶骑
①雪花平平仄仄落下来,散在我的脸上,像针,刺入肌肤。这痛告诉我,自己还在这个城市活着。
②寒冷,是这个城市,在这个夜晚,留给我唯一真实的印记。
③三年了,一千多个日夜,我告别父母,远走他乡,在这个城市开始自己的事业。但最终,三次创业换来的结局,是最初的壮志雄心成了今晚口袋里仅剩的十五块钱。我淡淡发笑,索性把这十五块钱,再换成三罐啤酒。一无所有,大概,不过如此吧。
④我拿出手机,突然有领诉的欲望。但打给谁呢?爸妈?万万不能。朋友?能说真心话的又有几人。不如,就跟眼前的夜相对无言吧,何必倾诉,谁愿倾听?我坐在公园的长椅上,看着这城市的灯火,突然忘了,在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东西,你捂住嘴巴,它们就会从眼晴里跑出来。
⑤夜越来越深,气温几乎跌至冰点,整个公园除了自己这个失意人,已经找不到其他行人。
⑥我独自对着这茫茫夜色,雪花漫天飞舞。不知道什么时候,对面的长椅上来了一个老人。
⑦老实说,一开始,我并没有注意到老人的到来。兴许,他恰巧从这里路过,或是心里也藏着一点儿事,而看到我,一个年轻人在这里坐着,他干脆也坐上片刻。这么冷的天,他不会待得太久。
⑧我沉浸在三年创业的岁月里,分不清哪是雪,哪是泪。老人一直在我对面坐着,偶尔用目光打量一下我,像问候,像关怀,似乎也没有离开的意思。
⑨我渐渐对这个老人有些好奇,不知道他这样跟我面对面坐着,是巧合,还是另有用意。
⑩我前几天看报纸,说这附近的一个社区,成立了一个老年服务队,专门给需要帮助的陌生人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莫非,他是这个服务队的成员,怕我一时做出什么傻事?
⑪或者,是我长得像他的孩子,而他也曾在深夜里,看见自己的子女在生活面前声泪俱下、遍体蜂伤,眼前的这一勾起了他内心深处的回忆?
⑫抑或,他是自己一个远方未曾谋面的亲人,我不认得他,而他记得我。在这孤独的夜晚,有他无声的陪伴?
⑬我黑色幽默般地放飞想象,希望求得一丝慰藉。但最终,悲伤如雪花般向我袭来,生活的痛楚,再次将我包围。
⑭终于,夜色已深,是离开的时候了。眼前这个老人到底是谁,又何必在意。
⑮我站起身,朝自己的出租房走去。
⑯没走几步,我隐隐察觉到,身后的老人也起了身子。
⑰我转过头,恍惚中,看见老人步履蹒跚地走到长椅旁,弯腰,捡起地上的三个空啤酒罐,微微向我致意,然后,安静地离开了公园。
⑱我怔怔地站在原地,突然明白过来,却怎么也不敢相信:
⑲这是一个拾荒老人,他用雪地一晚的守候,换来了三个易拉罐。
⑳我望着老人远去的方向,蓦地记起他坐在公园长椅上,任由雪花飘落的那份倔强。或许,在他的一生中,还经历过无数个这样的夜晚,雪花可以落在他的头上,可以刺进他的肌肤,但大雪,从未将他掩埋。
㉑四风雪愈紧了。
㉒我拨通母亲的电话,告诉她,今年生意没做好,但自己所在的城市下了一场大雪,家乡有句老话,瑞雪兆丰年,明年一定会是一个好年成。
(选自《2018年中国微型小说精选》,有删改)
(1)根据小说内容,请将表格补充完整。
情节内容  | 
   情感变化  | 
  
创业失败,雪夜独自喝酒  | 
   ①  | 
  
②  | 
   疑惑  | 
  
起身离开,老人捡走拉罐  | 
   ③  | 
  
④  | 
   释然  | 
  
(2)请联系上下文,理解下列句子含义。
①寒冷,是这个域市,在这个夜晚,留给我唯一真实的印记。
②雪花可以落在他的头上,可以刺进他的肌肤,但大雪,从未将他掩埋。
(3)请联系上下文,阅读第④段画线句,具体分析人物的心理。
但打给谁呢?爸妈?万万不能。期友?能说真心话的又有几人部不如,就眼眼前的夜相对无言吧,何必倾诉,谁愿倾听?
(4)误会是小说在情节设置中常用的手法。请找出文中设置的误会,并简要分析其作用。
(5)研读第②段中“我”打给母亲的电话内容,请说出其中揭示了哪些人生道理。
《本命年的回想》选段
 腊月初一晚上,家家炒花生、炒瓜子、炒玉米花儿;炒完一锅又一锅,一捆捆柴禾捅进灶膛里,土炕烫得能烙饼。玉米粒儿在拌着热沙子的铁锅里毕剥毕剥响;我奶奶手拿着锅铲,口中念念有词:“腊月初一蹦一蹦,孩子大人不得病。”花生、瓜子、玉米花儿炒熟了,装在簸箕里,到院里晾脆,然后端进屋来,一家人团团围坐,大吃大嚼。吃得我食火上升,口舌生疮,只得喝烧糊了的锅巴泡出的化食汤。化食汤清净了胃口,烂嘴角的食火消退,又该吃腊八粥了。小米、玉米糁儿、红豆、红薯、红枣、粟子熬成的腊八粥,占全了色、味、香,盛在碗里令人赏心悦目,舍不得吃。可是吃起来却又没有个够,不愿放下筷子。喝过腊八粥,年昧儿更浓重。在选文中,作者主要回忆了过年前当地什么风俗趣事?
请从修辞角度赏析文中画线句“炒完一锅又一锅,一捆捆柴禾捅进灶膛里,土炕烫得能烙饼”
选文描述了过年前忙碌而热闹的氛围,请你作认真思考并体会其用意?
亲亲麦子张佐香
 ①麦子是一枝灿烂而实在的花朵,开在万里田畴之上,开在农民心坎上。
 ②麦子的颗粒很美,有土壤般朴素柔和的质地和本色。一粒麦子是美丽的,一棵麦子是美丽的,一地麦子还是美丽的。麦子生命的每一个过程都是美丽的。麦子原本是一粒种子,浸润了阳光、空气、水分,结出黄灿灿的麦粒,丰富了我们的血液和躯体。麦子用它的物质颗粒和精神内核书写着人类的历史。
 ③当秋阳拂照四野,耕耘完的田畴袒露出丰腴的肌肤。随着父亲手臂的挥动和铿锵的步伐,麦粒穿过深秋的空气落入土地。田野上空一阵又一阵金色的雨在秋阳里一闪一闪。父亲脸上荡漾着微笑的涟漪,把麦粒交给生命的家园。种子要想不丢失自己.就必须走回它生命的家园,走向疏松湿润的土壤,吸收大地的微温和芬芳。在秋雨的润泽下,绿色的剑刺破黑暗的泥土指向天空。嫩嫩的绿芽儿探出头来,它们挨挨挤挤地住在一起,以盛大的形式展开,以集体的力量显示其生存的意义。
 ④麦子从容地迈过冬天的门槛,第一个用绿色的手与春天紧握。清纯的麦苗相依相扶、牵牵连连,一直铺向遥远的远方。瞬间,万野绿遍,大地尽染。麦子在一望无际的田畴尽情地拓展绿色的海洋。大地融进了蓝天,蓝天陷进了绿海。此时的乡亲们忙着在麦海里除草施肥。麦子在人类的呵护下,展示着拔节吐穗、开花灌浆的生命过程,麦子和人类在和谐中相互期待、相互拥有。
 ⑤麦子把生命之花开在头部,最完美地接受阳光雨露。麦子终于完成了对生命的雕塑,不动声色地吐露出饱满的穗子。麦穗就是国徽上的那穗。麦穗是绝妙的艺术品。数十粒麦子团结起来,井然有序地排列成一个柱体。麦粒大头朝下,小头尖尖向上,汗滴一般.而麦芒如剑直指蓝天。风来了,麦浪一波又一波,似乎整个大地都跳起了舞。父亲去看麦子的长势,怜惜地扯下几根麦穗搓着,然后眯起眼,吹起麦芒,将一手心鲜嫩的麦粒倒进嘴里。我去嗅麦子清香的味道,像掬起一捧水那样,用双手捧着几株麦穗,将脸贴在它们的上面。我手捧着它们表达我的亲近。在我心里,麦子就是我永远的亲人。
 ⑥看母亲割麦是一件赏心悦目的事。镰刀闪着星月一般俏丽的锋芒。母亲一手抡开镰刀,一手揽麦入怀。镰刀贴着地皮,挥出一道优美的弧线。瞬间,麦子便倒进母亲温暖的怀里。顺手,母亲抽出一绺作要子,就势将麦子翻转过来,捆好。麦捆从腋间滑落下来,躺在田垄上。这一连串的动作一气呵成,农民为麦子备好行囊,走进炊烟袅袅的村庄。麦子收后的田野静静如茬。母亲细心地寻找麦穗,唯恐遗漏一粒,像在寻找土里的珍珠。融入了阳光、雨露、汗水的麦粒,是大地之树结出的鲜亮的果子,是大地母亲分泌的乳汁,哺育着人类。麦子是芸芸众生生命的基本元素,锻造着我们的灵魂。
 ⑦麦子从容地走完真善美的一生,生根、长叶、开花、结果、奉献……麦子,普通而神圣的麦子,朴素而雅致的麦子,养育我们血脉和精神的麦子,弥漫着文化意蕴,流淌进海子纯洁的诗篇。面对你,我满心是俯首膜拜,诚谢敬仰!阅读全文,说说作者是从哪些方面来表现麦子“真善美的一生”的?
结合文意,赏析划线句子。
 麦粒大头朝下,小头尖尖向上,汗滴一般,而麦芒如剑直指蓝天。作者在第②段说“麦子用它的物质颗粒和精神内核书写着人类的历史”怎么理解这句话的含义?
联系全文,说说作者主张“亲亲麦子”的理由有哪些。
①一个人能有成就,首先是因为他对那件事有兴趣。兴趣是什么呢?就是人追求完美事物的一种本能。孩子对糖块有兴趣,老人对忆旧有兴趣。人们对休闲、娱乐、美食、华服有兴趣,更对学习、开拓、创造有兴趣。
 ②兴趣是人的天性,人要学会发现兴趣,保护兴趣,扩大兴趣。“天生我才必有用”,李白这句话是没有错的。兴趣是寂夜里飘着的萤火虫,常在你不经意时灵光一闪,有人及时捕捉到了自己的兴趣,有人却在兴趣敲门时木然无应,错过了机遇。歌德的父亲安排歌德学法律,他却对文学、科学有兴趣;伽利略的父亲安排伽利略学医学,他却对物理、天文有兴趣。每一届诺贝尔奖公布后,记者总要向得主提这样一个问题:“你为什么要从事这项研究?”大部分人的回答是“不为什么,就是因为对它感兴趣”。
 ③达尔文小时候对生物有兴趣。一次,他在野外看见一只未见过的甲虫,就用右手捉住;又见一只,即用左手捉住。这时又发现第三只,情急之下他将一只放入口中,腾出手来去捉第三只。不想嘴里那只甲虫放出一种辛辣刺激的液体,他“哇”地一声,三只全跑了。可以看出,这时他的兴趣还是一种孩童式的天性。但是,由此出发,他后来毅然参加了贝格尔舰的环球考察,一走五年。每到一地,就采挖生物标本,托运回国。五年后,他定居伦敦郊外潜心研究这些资料,冷板凳一坐就是20年。1859终于出版了《物种起源》,创立了进化论。对于达尔文而言,是目标和毅力巩固和延伸了他的兴趣。可见,要取得成就,还得将它转化为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毅力。
 ④要想有更大的成就,兴趣还得转化为一种责任,必得担大责,才能有大成。比如许多文学少年,当初只是因语言优美、情节曲折而对文学产生兴趣。但真正要成为大作家,如鲁迅,则非得有为时代、为民众立言的责任心不可。至于说到社会活动家,更是要心忧天下,以身许国。兴趣只有在注入了毅力和责任之后才算成熟,才能抗风雨,破逆境,到达胜利的彼岸。
 ⑤总之,兴趣是成就人生的一粒种籽。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你先得找见自己的兴趣是瓜还是豆。只要我们像达尔文、鲁迅一样,一开始就认定要收获硕果,栉风沐雨几十年,就一定能享受到秋收的喜悦。细读文章,用自己的话概括作者的论点。(2分)
文章第③段主要运用什么论证方法?有什么作用?
今年第一季度我国车市销量增长最快的是豪华车,其中高档大排量的宝马进口车同比增长82%以上,大排量的多功能运动车SUV同比增长48.8%。与此相对照,不少发达国家都愿意使用小型汽车、小排量汽车。提倡低碳生活方式,并不一概反对小汽车进入家庭,而是提倡有节制地使用私家车。日本私家车普及率达80%,但出行并不完全依赖私家车。在东京地区私家车一般年行驶3000至5000公里,而上海私家车一般年行驶1.8万公里。国内人们无节制地使用私家车成了炫耀型消费生活的嗜好。有些城市的重点学校门口,接送孩子的私家车常常将周围道路堵得水泄不通。阅读短文,简要说明国人应树立怎样的私家车消费观念,才符合“低碳生活”的要求。
画线句主要运用什么说明方法,有什么作用?
我那走过路的鞋子
 ⑴都知道走路要靠双脚,但真正踏在地上的不是双脚,而是脚上的鞋子。鞋子为了人的走路前仆后继,牺牲了一双又一双。经常听到有人吹嘘一生走了多少路,却没听人说一生穿了多少鞋。即使这样鞋子仍然匍匐在大地上,任人踩踏,任脚左右。
 ⑵我也走了几十年的路,如果要问这些路是怎么走过来的,我要感谢为我做过很多双鞋子的母亲。因为从不会走路开始,我就穿母亲做的虎头娃娃鞋。告别虎头鞋时我上了小学,母亲也把她最拿手的虎头鞋改成了尖口鞋。再后来我穿的,都是母亲做的粗布鞋。直到我当兵之前……
 ⑶当兵走的头天晚上,母亲拿出一双鞋装在我的提包里,说是让我带到部队上穿。我在灯下接过鞋子一看,是一双崭新的黑色条绒松紧口的千层底布鞋。这是我以前从没穿过的好鞋子,在村上,只有富裕家庭的孩子才能穿这种鞋的啊。我坚决地对母亲说:“这鞋我不带,部队上有鞋穿,留着让父亲穿吧。”
 ⑷“咋啦,嫌娘做的鞋不好?”母亲有几分生气。
 ⑸我赶紧说:“不是,父亲在家干活需要鞋,我到了部队,人家管穿鞋。”
 ⑹“管不管也得装上,部队是部队的,这是娘做的,可以替换着穿。”母亲的态度少有的坚决。
 ⑺我不再说什么,在母亲的注视下,把鞋子装进了提包。
 ⑻我是个粗心人,母亲什么时候做的这双鞋我竟毫不知晓。后来是住在同村的大姨告诉我的,母亲知道我要去当兵之后,就开始整夜失眠,睡不着觉她就点上煤油灯为我做鞋子,一做就做到天亮。我无法猜测母亲做这双鞋时的心境,但我能从那纳了密密麻麻的二千八百二十六针中感受到母亲的担心、母亲的无奈、母亲的祝福、母亲对儿子无尽的慈爱和牵挂。
 ⑼到部队后要求统一穿配发的解放鞋,只有节假日才允许穿其它鞋。每次上街,我都特意穿着母亲做的松紧口布鞋,母亲没到过城市,我想让城市的大街印满母亲做的千层底的鞋印。
 ⑽我当兵七年,中间探过几次家,每一次,母亲都为我做好了一双条绒布鞋。母亲的用心我感动不已,在部队虽颇多曲折但我从不气馁,一直踏实做人。第八年的时候我提干了,发干部服的同时也发了一双军用皮鞋。在战士的行列中,我能够一步步走过来,并坚持到最后,是因为我穿着母亲做的千层底,我脚下时刻有母亲的牵挂,才没有走偏路,才没有半途而废,才能脚踏实地做一名堂堂正正的军人。
 ⑾我第一次穿着皮鞋探家是1985年,那年母亲生了一场几乎致命的病,住进了医院。看着我脚上的皮鞋,母亲在病床上很勉强地笑了,笑完了说:“这几年你没少吃苦,我都知道,但不管再苦,也要把部队的事儿干好,别老想着家里。” 我对母亲说:“您放心,我一定好好干,决不给您丢脸。”
 ⑿母亲把目光从我脸上移开,看了会儿天花板又说:“娘老了,眼也不济事了,以后可能做不成鞋了,会挣钱了就别太仔细,发的不够穿就买着穿,皮鞋磨脚,别穿着它走远路。
 ⒀“您说啥呢,娘,您还不到五十岁,哪就老了,我们战友都说您做的鞋好看呢。”
 ⒁母亲真的没再为我做过鞋子。因为从那次生病以后,她的身体一年不如一年,到了1992年,病魔无情地夺去了她的生命,那年母亲才五十六岁。
 ⒂如今我已是戎马倥偬三十载的老兵了,各式各样的鞋也都穿过,但最不能忘怀的,还是母亲亲手做的千层底的布鞋,那是真正适合走路的鞋。 文中提到母亲为我做的哪几种鞋?请分点回答。
下列画线文字极富表现力,收到了很好的表达效果。请作简要分析。
 经常听到有人吹嘘一生走了多少路,却没听人说一生穿了多少鞋。即使这样鞋子仍然匍匐在大地上,任人踩踏,任脚左右。 第⑻段中交代母亲为我做鞋的情景有什么作用?
文中最后说“最不能忘怀的,还是母亲亲手做的千层底的布鞋,那是真正适合走路的鞋”,这句话的含义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