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小小说,完成下列各题。
给“天分”一个机会
李威/译
①我在钢琴培训教学的生涯中,教过一些“音乐天分不足”的学生,罗比就是其中之一。
②当他到我这儿来时,已经11 岁了。我一向都认为,学习音乐应该从更小的时候开始,对男孩子来说,尤其如此。他却告诉我,他妈妈最大的梦想就是能够听他演奏钢琴。
③于是,我收下了罗比。就这样,罗比开始了他的钢琴课。从一开始,我就觉得罗比的一切努力都将会是徒劳。无论他怎么努力怎么刻苦,他仍旧缺乏对音调和基本节奏的敏感。尽管如此,他仍旧一如既往地认真学习音阶知识,按照我的要求努力练习。
④后来,不知为什么,罗比再也没有来上过课。我想当然地认为,他可能因为觉得自己确实没有天分而去学别的东西了。几个星期后,我给每位学生的家里都寄了一张宣传广告,询问他们是否愿意参加即将举行的钢琴独奏音乐会。令我感到吃惊的是,罗比收到宣传广告后,问我他是否可以参加钢琴独奏音乐会。我告诉他,因为他中途已经退学了,所以不具备参加演出的资格。他说他妈妈生病了,所以无法带他来上课,但是他一直都在坚持练琴,从未间断。
⑤“老师……我一定要上台去演奏!求求您答应我吧!”他坚定地说。我实在不忍拒绝他的请求,只好同意。
⑥终于,钢琴独奏音乐会举行的日子来到了。我把罗比的节目安排在音乐会的最后,我想,这样的安排,将会把由于罗比的演奏可能造成的任何不良影响控制在节目的最后,而且到时候我还可以通过我的“压轴戏”来挽救因为他差劲的表演可能会带来的损失。
⑦由于学生们一直都在勤奋地练习,所以音乐会进行得非常顺利。终于,轮到罗比出场了。当他走上舞台的时候,我不禁有些后悔先前的决定。他的衣服皱巴巴的,头发乱作一团。“为什么他就不能像其他学生那样穿戴得整整齐齐呢?”我心里抱怨道,“为什么他妈妈就不能为了这个特殊的晚上给他梳梳头呢?”
⑧我正兀自想着的时候,罗比拉出了琴凳,准备开始演奏。当他宣布他将为大家弹奏一曲莫扎特的《C 大调第二十一号钢琴协奏曲》时,我大吃一惊,而在我还没有为我接下来将要听到的作好心理准备的时候,他的手指已经在琴键上轻盈地弹奏起来,确切地说,它们几乎就是在琴键上敏捷地跳着舞。此刻,整个体育馆里安静极了,只有罗比的琴声在回荡着。那琴声时而轻柔,时而响亮,时而急速,时而舒缓……不仅如此,他还把莫扎特在总谱上标明的延留和弦弹奏得那么完美!
⑨几分钟之后,他以一段恢宏的渐强音节结束了演奏。顿时,场上的每个人都情不自禁
地站了起来,并且热烈地鼓掌、欢呼……我早已激动得热泪盈眶。我快步跑上舞台,将小罗
比紧紧地拥在怀里,轻声问道:“罗比,我从来没有听过你弹得这么好!能告诉我你是怎么做到的吗?”罗比向我解释道:“您还记得我曾经对您说过我妈妈生病了吗?她得的是癌症。并且,就在今天早上,她去世了。还有……因为她一生下来耳朵就是聋的,听不见任何声音。所以,今天晚上是她第一次能够听到我的演奏。我要让这场演出变得特别。”
⑩那一刻,我不禁想:“今天晚上,我自己成了一个学生﹣﹣﹣罗比的学生。正是因为收了
罗比这个学生,我的人生才变得更加富有,我的生命才变得更加宽阔。”
(选自《智慧》2016 年第6 期,有删节)
(1)仿照示例,结合全文内容补充相关情节。
我收罗比为学生→罗比坚持要求参加音乐会→A →B 。
(2)罗比的成功演奏实际上早有伏笔,请你找出两处伏笔,写在答题卷上。
(3)请简要概括我对罗比的态度变化过程:
我勉强收下音乐天分不足的罗比为学生→A →B →C 。
(4)读完此文,你认为罗比是一个怎样的人?
(5)文章结尾写道:“正是因为收了罗比这个学生,我的人生才变得更加富有,我的生命才变得更加宽阔。”那么,“我”从罗比身上懂得了什么?
阅读下面选文
世界以痛吻我(张丽钧)
①“世界以痛吻我,要我回报以歌。”这凝重的诗句,是泰戈尔的。
②一个学生发来短信,说她被至爱的人辜负得很惨,她写道:“我恨他,因为他让我恨了这世界!”我忙把泰戈尔的这两句诗发给她,并解释说,如果我们以痛报痛、以恨报恨,甚至无休止地复制、扩大那痛与恨,那我们可就蚀本了。她痛苦不堪地回复我说:“可是老师,我真的无歌可唱啊!”
③是啊,世界不由分说地将那撕心裂肺的痛强加于我,我脆弱的生命,被“痛”的火舌舔舐得体无完肤了,连同我的喉咙——那歌声的通道——也即将被舔舐得焦糊了啊!这时候,你却要我“回报以歌”,我哪里有歌可唱?
④回望来路,我不也有过许多“无歌可唱”的时刻吗?我曾经是个不会消化痛苦的人,简直就是个痛苦的“放大器”。那一年,生活给了我一滴海水,我却以为整个海洋都被打翻了,于是,我的世界也被打翻了,我浑身颤栗,却哭不出来,仿佛是泪已让恨烘干;后来,生活又给了我一瓢海水,我哭了,却没有生出整个海洋被打翻的错觉;再后来,生活兜头泼过来一盆海水,我打了个寒战,转而告诉自己,这不过是一盆海水,再凶狂,也淹没不了岸;终于有一天,生活打翻了海洋给我看,我悲苦地承受着,却没有忘了从这悲苦中抬起头来,对惦念我的人说:“我没事儿,真的……”
⑤任何人,都不可能侥幸获得“痛吻”的豁免权。“痛吻”,是生活强行赠予我们的一件狰狞礼物,要也得要,不要也得要。只是,当我站在今天的风中,回忆起那一滴被我解读成海洋的海水的时候,禁不住发出了哼笑。好为当年那个浑身颤栗的自己难为情啊!如果可能,真想将自己送回岁月深处,让自己怡然倚在那个“一滴海水”事件上洒脱地唱上几首歌。
⑥从不消化痛苦到消化痛苦,这一个比一个更深的悲戚足迹,记录了一个人真正长大的过程。
⑦世界以痛吻我,要我回报以歌。说这话的人是个被上帝亲吻过歌喉的伟大歌者。他以自己的灵魂歌唱。而拙于歌唱的我们,愿不愿意活在自己如歌的心情之中呢——不因“痛吻”的狰狞而贬抑了整个世界;学会将那个精神的自我送到一个更高的楼台上,去俯瞰今天那个被负面事件包围了的自我;不虐待自我,始终对自我保持深度好感;相信歌声的力量,相信明快的音符里住着主宰明天的神;试着教自己说:拿出勇气去改变那能够改变的,拿出胸怀去接受那不能改变的,拿出智慧去区分这两者。
⑧不仅仅是如歌的心情,我们甚至还可以奉上自己的“行为艺术”啊!永记那年夏天,我和妹妹外出遇到冰雹,我们慌忙学着别人的样子脱掉外衣,却不约而同地去对方头上遮挡……世界“痛吻”着太多的人,当你想到分担别人的痛苦的时候,你自己的痛苦就会神奇地减淡。
⑨盼着自己能够说:世界以痛吻我,我要回报以歌!选文开头引用泰戈尔的诗句有什么作用?(2分)
结合上下文,理解下列划线词语在句中的意思。
世界以痛吻我,要我回报以歌。第⑦段“拿出智慧去区分这两者”中“这两者”指的是什么?
简要概括第④段的内容,并说说它阐述了什么道理。(4分)
“要我回报以歌”与“我要回报以歌”,只是两个字位置的变动,其表达效果有何不同?
现代文阅读
生命的林子
有一个僧人,可能就是唐玄奘吧,他剃发的时候,在法门寺修行。法门寺是个香火鼎盛、香客络绎的名寺,每天晨钟暮鼓,香客如流。玄奘想静下心神,潜心修行,但法门寺法事应酬太繁,自己虽青灯黄卷苦苦习经多年,但谈经论道起来,自己远不如寺里的许多僧人。
有人劝玄奘说:“法门寺是个名满天下的名寺,水深龙多,纳集了天下的许多名僧,你若想在僧侣中出人头地,不如到一些偏僻的小寺中阅经读卷,这样,你的才华便会很快光芒迸露了。”
玄奘自忖许久,觉得这话很对,便决意辞别师父,离开这喧喧嚷嚷高僧济济的法门寺,寻一个偏僻冷落的深山小寺去。于是玄奘就打点了经卷、包裹,去向方丈辞行。
方丈明白玄奘的意图后,问玄奘:“烛火和太阳哪个更亮些?”玄奘说当然是太阳了。方丈说:“你愿做烛火还是太阳呢?”
玄奘认真思忖了好久,郑重地回答说:“我愿做太阳!”于是方丈微微一笑说:“我们到寺后的林子去走走吧。”
法门寺后是一片郁郁葱葱的松林。方丈将玄奘带到不远处的一个山头上,这座山头上树木稀疏,只有一些灌木和零星的三两棵松树,方丈指着其中最高大的一棵说:“这棵树是这里最大最高的,可它能做什么呢?”玄奘围着树看了看,这棵松树乱枝纵横,树干又短又扭曲,玄奘说:“它只能做煮粥的薪柴。”
方丈又信步带玄奘到那一片郁郁葱葱密密匝匝的的林子中去,林子遮天蔽日,棵棵松树秀颀、挺拔。方丈问玄奘说:“为什么这里的松树每一棵都这么修长、挺直呢?”
玄奘说:“都是为了争着承接天上的阳光吧。”方丈郑重地说:“这些树就像芸芸众生啊,它们长在一起,就是一个群体,为了一缕的阳光,为了一滴的雨露,它们都奋力向上生长,于是棵棵可能成为栋梁。而那远离群体零零星星的三两棵,一团团的阳光是它们的,许许多多的雨露是它们的,在灌木中它们鹤立鸡群,没有树和它们竞争,所以,它们就成了薪柴啊。”
玄奘听了,便明白了。玄奘惭愧地说:“法门寺就是这一片莽莽苍苍的大林子,而山野小寺就是那棵远离树木的树了。方丈我不会再离开法门寺了!”
在法门寺这片森林里,玄奘苦心潜修,后来,终于成为一代名僧,他的枝叶,不仅伸过云层,伸进了天空,而且,承接了西天辉煌的佛光。
是的,一个成才的人是不能远离社会这个群休的,就像一棵大树,不能远离森林。玄奘打算离开法门寺的原因是什么?
方丈问玄奘“你愿做烛火还是太阳”,用意何在?
为什么更多地接受阳光雨露的松树反没有成材呢?再请你结合目前我国独生子女教育状况,谈谈自己的看法。
香椿张晓风
①香椿芽刚冒上来的时候,是暗红色,仿佛可以看见一股地液喷上来,把每片嫩叶都充了血。
②每次回屏东娘家,我总要摘一大抱香椿芽回来,孩子们都不在家,老爸老妈坐对四棵前后院的香椿,当然是来不及吃的。
③记忆里妈妈不种什么树,七个孩子已经够排成一列树栽子了,她总是说“都发了人了,就发不了树啦!”可是现在,大家都走了,爸妈倒是弄了前前后后满庭的花,满庭的树。
④我踮起脚来,摘那最高的尖芽。
⑤为什么,椿树是传统文学里被看作一种象征父亲的树。对我而言,椿树是父亲,椿树也是母亲,而我是站在树下摘树芽的小孩。那样坦然的摘着,那样心安理得的摘,仿佛做一棵香椿树就该给出这些嫩芽似的。
⑥不知年复一年我摘取,年复一年,那棵树给予。
⑦我的手指已习惯于接触那柔软潮湿的初生叶子的感觉,那种攀摘令人惊讶浩叹,那不胜柔弱的嫩芽上竟仍把得出大地的脉动,所有的树都是大地单向而流的血管,而香椿芽,是大地最细致的微血管。
⑧我把主干拉弯,那树忍着,我把支干扯低,那树忍着,我把树芽采下,那树默无一语。我撇下树回头走了,那树的伤痕上也自己努力结了疤,并且再长新芽,以供我下次攀摘。
⑨我把树芽带回台北,放在冰箱里,不时取出几枝,切碎,和蛋,炒得喷香的放在餐桌上,我的丈夫和孩子争着嚷着炒得太少了。
⑩我把香椿夹进嘴里,急急地品味那奇异的芳烈的气味,世界仿佛一刹时凝止下来,浮士德的魔鬼给予的种种尘世欢乐之后仍然迟迟说不出口的那句话,我觉得我是能说的。
⑪ “太完美了,让时间在这一瞬间停止吧!”
⑫不纯是为了那树芽的美味,而是为了那背后种种因缘,岛上最南端的小城,城里的老宅,老宅的故园,园中的树,象征父亲也象征母亲的树。
⑬万物于人原来可以如此亲和的。吃,原来也可以像宗教一般庄严肃穆的。
(选自《意林》,未来出版社2010版)作者描写景物语言细致,请赏析下面句中加点的词。
香椿芽刚冒上来的时候,是暗红色,仿佛可以看见一股地液喷上来,把每片嫩叶都充了血。第⑤自然段作者写到“对我而言,椿树是父亲,椿树也是母亲”,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第⑨自然段运用了什么描写方法,简要分析其表达效果。
结合全文主旨,联系自己的切身体验,谈谈你阅读本文的感受或启示。(80-100字,6分)
假想金箍棒麦笛
①《西游记》中孙悟空从东海龙王那里借了一根“定海神针”,又称“如意金箍棒”,重6250千克,可大可小,变化多端,实在是一件不可多得的宝贝兵器。那么从现代科学的观点来看,金箍棒可能是什么材料制成的呢?
②从密度来看,金属密度最大的是锇。《西游记》中说孙悟空把那绣花针从耳朵里取出来,迎风一晃,变得“碗来粗细”。估计那碗指的不是大海碗,应该类似于现在的酒杯,也就是说直径在3~5厘米的样子。以金箍棒长两米来计算,体积最大在3900立方厘米左右。因此,如果金箍棒的材料是锇,其质量大约为88千克,一个臂力超群的人完全可以挥舞得动。关羽能舞动重41千克的青龙偃月刀,鲁智深能舞动重32千克的水磨禅杖,以猴哥那山都压不死的体质而论,挥舞88千克的兵器更不是难事。有人说,不是6250千克吗?想必那是随着体积变化而变化吧,不过这不符合质量守恒定律了。
③金箍棒的硬度还应该特别大,猴哥大大小小跟妖魔鬼怪或者神仙星宿干了几百仗,连哪吒、二郎神都拿他毫无办法。哪吒的乾坤圈和二郎神的三尖刀据说都是宝器,但叮叮当当一交击,金箍棒毫发无损,可见金箍棒硬度特别大。金属中硬度最大的是铬,铬的硬度和天然物质硬度之王金刚石不相上下,一般的兵刃应该是奈何不了它的。从这个意义上,金箍棒用铬或者那些更为强韧的铬合金来铸造显得非常合适。
④金箍棒的抗腐蚀能力也非常不一般。金角大王那个紫金红葫芦连“大罗金仙都能化成血水”,里面应该盛有腐蚀性非常强烈的液体,比如王水之类。但猴哥和棍子被收进去都毫发无损。猴哥在太上老君的炼丹炉内炼就了一身铜皮铁骨,再加上会七十二变,变成小苍蝇之类的趴在葫芦口,不被腐蚀是可能的。但金箍棒如果用的不是很特别的材料,想要逃过浩劫可就有点难度了。因此从耐蚀性这个角度讲,金箍棒材料又像铱。铱的硬度、密度都很大,抗腐蚀能力在金属中首屈一指,连王水对它也无可奈何。
⑤再从伸缩性上来考虑。地球上常见的材料不管金属还是非金属恐怕都没有金箍棒那么强的伸缩性。所以说,一根本来几个人不能合抱的柱子变成“碗来粗细”进而变成绣花针大小,大概纯属小说家的杜撰。
⑥《西游记》中老龙王说:“那本是大禹治水之时,定江河浅深的一个定子,是一块神铁!”像大禹这样的神人很可能从外星球采集了这么一块材料,密度特别大,又有很多特殊属性,用于测量江河的浅深,可长可短,能随时调整,实在是太方便了。猴哥成佛之后,金箍棒自然回归原位,现在不知躺在哪处幽深的海底,期待着我们再度去发掘它的传奇呢。 根据文章内容填写表格。
金属名称 |
金属属性 |
金箍棒可能用它来制作的理由 |
锇 |
(1) |
小说中孙悟空作为神人,臂力超群,能舞动较重兵器,而用锇制成的金箍棒单位体积质量最大。 |
铬 |
硬度最大 |
(2) |
铱 |
(3) |
小说中金箍棒在紫金葫芦中未被腐蚀,说明它抗腐蚀性极强。 |
文章第④段写金箍棒的抗腐蚀能力,为什么要介绍孙悟空在炼丹炉内灯炼就一身铜皮铁骨以及会七十二变的情况?
文章第③段划线句子运用了什么说明方法,对说明有何作用?
文章第⑤段中“地球上常见的材料不管金属还是非金属恐怕都没有金箍棒那么强的伸缩性”中加点词语“常见的”能否去掉,为什么?
毛主席曾评价孙悟空“金猴奋起千钧棒,玉宇澄清万里埃”,孙悟空是很多同学儿时的偶像,请结合《西游记》中具体章节的内容,谈谈你喜欢孙悟空的理由。
乡村的阳光
①不同地方的阳光,给人以不同的感受。戈壁的阳光,穿越历史的雄浑与伟岸,你站在戈壁,你就是一颗卵石。自大与孤傲简直就是一种奢望。这时,古丝绸之路如丝绸一样柔软地缠住了你的心,那些驼铃声被西风一次次地吹远,融入历史烟云;草原的阳光,辽阔得让人有些飘浮不定,马鞭挥舞的牧歌,溅落成一朵朵美丽的格桑花;沙漠的阳光,有一种沧桑之感,让人追怀楼兰古国以及楼兰美女多情的眼神,那些消失的海市蜃楼,正在阳光里无声地述说着。
②尽管这些阳光能给我引出美妙的遐想,给人如此酣畅淋漓的感受。但这些阳光离我太远,我还是喜欢乡村的阳光。
③乡村的阳光,没有你我之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一块一块的,一丝一丝的,一团一团的,一坨一坨的,或在田间,或在土里,或在草尖,或在大块大块的石头上,或在摇晃的枝头,或在流动的小溪,或在胡须旁,或在亮丽的锄尖,或在烟斗的一明一灭里。
④乡村的阳光很朴素,不着脂粉,不戴首饰,不描口红,不染眉毛。从清晨的枝头,早早地打开柴门,放出一群喧闹的鸡鸭。在青色的石板上踩出清脆的足音,将老井里清澈的甘泉,照得一闪一闪的,让朦胧的烟雾顿生忌妒,霎时围将过来。引得鸟儿们也过来叽叽喳喳地议论。
⑤乡村的阳光,简洁而单纯。一笔一画,一丝一缕清晰可见。从叶片之间的缝隙,渗漏下圆润的心事,不必去猜疑。从一滴露珠上反射,直抵我们的敞开的心扉,宁静而淡泊。在炊烟上缀满生活的清香,用双手将生活的音符奏响,生活的方向直指蓝天。
⑥乡村的阳光,慷慨而不吝啬。东边的朝阳,西边的霞光。南边的艳阳,北边的晚照。你家的东篱,我家的西墙。
⑦来来去去,无遮无拦,没有猫眼,没有电子锁,没有防盗栏,没有摄像头。你打开木门,我打开木窗,让阳光穿堂而过。你我也可“弱水三千,我只饮一瓢”!尽情沐浴,没有谁和你争抢。
⑧乡村的阳光,气息纯正干净。它浇灌的蔬菜与粮食,不含塑化剂。放心的呼吸,没有腐臭的异味。你可以不着一丝纱衣,让它为你清洗多菌的毛孔。如果你有异想天开的构思,你可以将它打包,背在你的行囊,随时为你疗伤。
⑨伸出你的双手,你一遍又一遍地揉搓,双手可以生花。
⑩乡村的阳光,不含黄金,却让人无比珍惜。它为你驱散房间里的潮湿,为你祛除关节里的风湿。它不像城里的阳光,无法进入地铁与写字楼之间,只有金钱换得的高楼,才能得到阳光的青睐。它随时随地跳跃在你我的身边,浇灌你坚强的性格,造就我宽阔的胸怀与无边的大爱。
(11)乡村的阳光,在春天里,她是含情脉脉的少女,你一定会一见钟情。在夏天里,她是热情泼辣的少妇,让你欲罢不能。在秋天里,她是渐近渐远的情人,让你恼不起,让你恨不起。在冬季里,它是你的单相思,时常光临你的梦境。文章的题目是“乡村的阳光”,但作者在开头为什么要写戈壁、沙漠、草原的阳光?
说说下列句子中加线词语的表达效果。
①马鞭挥舞的牧歌,溅落成一朵朵美丽的格桑花。
②古丝绸之路如丝绸一样柔软地缠住了你的心。从结构上看,第②段属于什么样的段落?它所起的作用是什么?
文章的第④段写得很精彩,请您从修辞的角度进行一番赏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