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各题。

老去的舌尖

①有一部很红的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片子拍得虽然好,但是逻辑却弄反了:并不是那些美味的食物消逝了,而是我们的舌尖不行了。

②品酒大师的舌头,可以品尝出几千种酒的细微差别,说明舌头的品味本领可以潜力无限。然而我们的舌头却伴随着平日的粗糙、咸辣、重口味饮食,一天天地迟钝了,正所谓什么样的食客能造就什么样的厨师,什么样的饭菜也造就了什么样的舌尖。

③在野夫的《看不见的江湖》中描述了一个细节:野夫和黎爷比做拍黄瓜,两盘菜不分名姓,大家盲吃,结果都说其中一盘好吃,翻开盘底一看,果然写的是黎爷的名号。细探究竟,黎爷显然比野夫更用心,野夫用的是铁刀,黄瓜上有铁腥味,黎爷是用木片,黄瓜的清爽皆还留着。

④在台湾中部的大山里,我吃到过一种烧制的阿东翁仔鸡,皮焦脆,肉不干柴,有一股淡淡的焦香,这些鸡在经过几道工序烤制时,用的是一种叫龙眼木的木材生的火,猛火时要猛,文火时要文,而且要把木材的香通过火的熏烤,一点点传到鸡肉里去。热炉膛,红火光,燃烧着对美味的热情,这样烤出来的鸡肉皮脆肉多汁,且有异香。

⑤其实我不大喜欢厨师做的菜,并不是说厨师做的不好吃,相反,厨师做出来的菜精工细雕,花样绵密而繁复,太有“手艺”了。跟厨师菜相比,我更爱吃的,是外婆和奶奶做的菜,她们因为不是厨师,不会觉得是在“做”给别人吃,所以不会去讲究“手艺”,而是融入亲情,做出家常却入味入心的饭菜,那样的菜印着她们手掌的粗糙和温情。

⑥这些老去的味道,慢慢消散在山野之中,炊烟带着她们的精魂越飘越高,越飘越淡,终于“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我们也只能借着回忆和怀念过一把空瘾,唏嘘感慨一下而已。事实上,长年累月的现代饮食吃下来,我们已经的舌头已经迟钝而麻木了,今天,我们舌尖的退化,似乎是一种必然。

⑦舌尖退化的一个表现,就是我们吃什么都觉得淡,都觉得没有味道,所以会去嗜辣、嗜咸,地不分南北,人无论老幼,重口味已经成了我们舌尖上的普遍口味,湖南的辣、四川的辣已经北伐南下、东征西突,麻辣火锅成了时下的最流行。

⑧随着生活节奏工作节奏的变化,我们的舌尖也建立起了一种节奏,追求快和饱,一桌人吃饭,基本上都是在舌头在赛跑,没见到谁还能细细品味。生物学上有一个现象,叫“用进废退”,是说一个人要是不常活动五官四肢或其他部位,这个部位的功能就会渐渐减弱。在我们,舌头不是不用,而是没有细致地用,你可以检讨一下自己,是不是吃东西咀嚼的次数越来越少了?吃到嘴里还会不会深入品尝食物?恐怕你会大吃一惊,不知从何时开始,我们自己已经成了吃人参果的猪八戒。

⑨令人担忧的,不只是舌尖的退化,更是舌头背后心头的退化。李安的电影《饮食男女》中,圆山大饭店的大厨师老朱,每天给三个女儿做尽好吃的,然而三个女儿却感受不到他的心思和举止,面对一桌丰盛的美味,她们的舌头忙着数落自己的生活困境和矛盾,何尝有闲暇品味他做的美食?人家邀他再出山,老朱说:“人心粗了,吃又能吃出什么滋味来呢?”的确,当心头被纷繁的欲念占据了,舌头又能品出什么滋味呢?

⑩这就是舌头和心头的通感,人心粗粝了,心头最初的单纯和从容便不复存在,即使吃得再精致,听得再高雅,住得再舒适,五官再发达,失去了心头的敏锐,又有什么用呢?

⑪怎样才能重新拥有那个娇嫩的,朴素的舌尖呢?

(文/蓝染,有删改)

(1)本文的标题为“老去的舌尖”,第⑥段又写到“老去的味道”,说说这两处“老去”在文中的含义。

(2)本文③~⑤段中,作者认为能做出美食的秘密是什么?请用精炼的语言概括这一秘密。

(3)请用直白的语言表达出下面语句在文中的意思。

不知从何时开始,我们自己已经成了吃人参果的猪八戒。

(4)我们“怎样才能重新拥有那个娇嫩的、朴素的舌尖呢”?请结合作者的写作意图简要回答。

科目 语文   题型 现代文阅读   难度 中等
知识点: 文章题目 内容主旨 句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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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
淮剧——乡野小花,常开不败
①2009年4月7日下午,上海淮剧团首次赴美开展文化交流,载誉而归。在美期间,淮剧团进行了四场演出,观众场场爆满。演职员的精湛表演,展示了中国戏曲的独特魅力,倾倒了全场的美国观众。至此,淮剧,这朵生长在乡野的“小花”走出了国门。
②淮剧受到了越来越多的人的喜爱,你对淮剧了解多少呢?
③淮剧原称江淮戏,是一种古老的汉族戏曲剧种。清代中叶,在江苏盐城、阜宁一带流行着一种由农民号子和田歌“儴儴腔”、“栽秧调”发展而成的说唱,形式为一人单唱或二人对唱,仅以竹板击节。后与苏北民间酬神的香火戏结合,称为江北小戏。之后,又受徽剧和京剧的影响,在唱腔、表演和剧目等方面逐渐丰富,形成淮剧。
④早期淮剧以老淮调和靠把调为主。至上个世纪30年代末期,淮剧逐步形成拉调、淮调、自由调三大主调,淮剧曲调趋向成熟。拉调委婉细腻,线条清新,适用于抒情性的场景;淮调高亢激越,诉说性强,大多用于叙事;自由调旋律流畅,可塑性大,具有综合性的表现性能。围绕三大主调派生出的各种曲调共一百多个,基本为徵调式、商调式、羽调式三种类型。
⑤在淮剧的发展过程中,一些老一辈的艺术家博采众长,他们还经常到建湖,学习淮剧故乡语言,体验生活。
⑥淮剧语言是以今建湖县的方言为基调,经过戏曲化而形成的一种舞台语言。建湖县地处淮剧艺术发祥地的中段,历史上的僮子、香火戏艺人大多出生于此。该地的语言与周围地区相比,具有语调工稳、四声分明、五音齐全、富于韵味、发音纯正、悦耳动听等优点,为不同时期的淮剧艺人所采用。1961年,淮剧艺术考定委员会界定淮剧语言以建湖县方言语音为基调,同时适当吸收周围地区具有普遍意义的个别字音加以丰富。淮剧,这朵萌发在建湖土壤中的艺术之花逐渐生根发芽、茁壮成长。
⑦今天,在上海有“上海淮剧团”,在江苏有位于盐城的“江苏省淮剧团”和位于泰州的“泰州市淮剧团”,无论哪个剧团的工作者都为淮剧的振兴繁荣而努力着,也纷纷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泰州淮剧团的《鸡毛蒜皮》曾在文化部戏曲调演评比中获九项大奖,上海淮剧团演出的《金龙与蜉蝣》以其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独特的表现视角,富有震撼力的音乐以及具有哲学深度的艺术内涵,将淮剧的表现艺术提高到了一个崭新的高度。
⑧淮剧这朵出生于乡野的“小花”,将常开不败,永远芬芳。
文章开头第一小节有何作用?

(1)从全文看,文章主要是从淮剧的形成发展、等几个方面介绍淮剧的。
(2)淮剧语言以建湖方言为基调的原因是什么?(用文章原句回答)

选文第④段主要运用了什么说明方法?有何作用?

第④段“基本为徵调式、商调式、羽调式三种类型”中加点的“基本”一词能否去掉,为什么?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
《雨中听花语》
⑴那个雨天,我在偶然中看见了凌霄花。
⑵那天的雨下的很大,风吹着雨伞不停地摇晃,我就站在雨中看着那些凌霄花。
⑶年轻时读过舒婷的诗:如果我爱你,绝不学攀援的凌霄花,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在我年少的印象中,凌霄花一定是妖艳、娇媚善于炫耀、张扬的花朵。
⑷可是,第一眼看见那些花时,我不敢相信传说中喜欢攀附、依赖、炫耀自己的花,竟是这样的普通而纤弱。
⑸很大的风,吹着从高处低垂下来的藤蔓,那些点缀在绿色枝叶里的花儿,便随着摇摆的藤蔓在风雨中来回的晃动着。雨点不停的打在花朵上,每一个雨点砸下来的时候,花身便向下倾斜着、颤抖着,好似在寒风中行进的女子,纤弱的身姿惹人心痛。一阵狂烈的风雨过后,那些花儿又小心翼翼地重新向上站直了身子,雨一阵阵地落下,花儿便一次次地倒下又挺立起来。
⑹风吹过来时,花枝和藤蔓一起在风中乱舞,像是在抵抗,像是在挣扎。风不停地吹,我的心也在风雨中随着花一起颤动。我担心那些细小的枝蔓会不会在风雨中折断,我又担心那些花儿会不会在风雨中坠落。我好想用手心去托起那些花朵,我不忍看着这些柔小的生命因为一场雨而陨落。
⑺但我明白,生命都是无常的。大自然中植物和动物都要在自然的风雨中经过百般砺炼。我无法替它们承受风雨,只有站在雨中默默地用心守护着这些生命的精灵。
⑻雨停了,花儿们慢慢的挺直了身子,那些坠缀着花骨朵的枝条也不再狂舞,它们静静地像墨绿色的流苏一样温柔地低垂着。让我惊讶的是,那些看似细弱的花枝,在风中竟然没有一枝被折断,那些花儿也在雨中坚强地站立着,没有一朵坠下枝头。
⑼在风中,我所担心的一切都没有发生,疾风骤雨后留下的残露在一点点地滴落,仿佛是一场较量后遗留的尾声。
⑽我看见雨润后的凌霄花愈加青翠,我知道以后的花事也将是愈加繁盛。我突然想起了“洗礼”这两个字,生命经过洗礼后会散发别样的光辉吧!我惊叹凌霄花竟会在这样的时候,用这样的方式给了我生命的启迪。
⑾我在风雨中看见了凌霄花的灵魂,我明白了,每一朵花都有自己存在的理由。凌霄花在人们误解与嘲讽的眼光中坚定着自己的信仰,不停的攀援,只是为了一种更高的向往与追求。我开始对这弱小的生命另眼相看。
⑿花瓶里的青春或许太绚丽,所以凌霄花选择了在大树边、山坡上、水泥石柱旁生长、发芽。它们背负着一个攀援强权的恶名,仗义地用自己谦卑的生命与另一个粗糙的生命结合,用自己柔弱的身体装饰着另一个生命,书写着同枯同荣,生死与共的侠肝义胆。
⒀花瓶里的青春或许太短暂,所以凌霄花选择了迎风独立的岁月,也许磨难才是生命最坚强的历练。所以经过风雨洗礼后的凌霄花,开得异常鲜艳,仿佛是洗尽了尘埃,洗尽了铅华。
⒁其实,每一个生命远远都比自己想像的要坚强,当你走过风雨,才知道自己原来也可以超越自己不敢想象的高度。
⒂站在树下,仰望着开在风雨中的花儿,仿佛是站在人海里,看来来往往的人群。花儿用无声的花语阐释着自己的生命,那么我们用什么来阐释自己?
⒃走在雨中,好像走在风尘的流年里,我在寻找生命的花语……
文中第⑩节说到,“我惊叹凌霄花竟会在这样的时候,用这样的方式给了我生命的启迪”,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凌霄花给“我”哪些启迪。

下列句子富有表现力,请加以赏析。
①雨点不停地打在花朵上,每一个雨点砸下来的时候,花身便向下倾斜着、颤抖着,好似在寒风中行进的女子,纤弱的身姿惹人心痛。
②那些看似细弱的花枝,在风中竟然没有一枝被折断,那些花儿也在雨中坚强地站立着,没有一朵坠下枝头。
文中第③节引用了舒婷的诗句,其作用是什么?
题目“雨中听花语”的含义是什么?请根据文意简要回答。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
要快也要慢
①时代发展加速,生活节奏加快,“快”成了一种时尚,一种追求。方方面面都在努力提速,以“快”为特征的行当,诸如“快餐”“快递”“快照”“快洗”“快车”等应运而兴。即使在人的感情生活中,“闪婚”“闪恋”也成了一时的风景。
②快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过去有句话:“一天等于二十年”。当下信息社会“一天”的发展,远远超过农业社会乃至工业社会“二十年”的发展。面对激烈的竞争,人们确实要有“只争朝夕”的精神,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变化。
③违背事物发展规律去求快,快则快矣,得到的却是苦果子。20世纪50年代的“大跃进”,“跃”得全国人民没有饭吃,就是一个深刻的教训。时下用催生剂催长的速成水果与鸡鱼鸭肉,成长期是快了,但却变得像鸡肋一样,食之无味,弃之可惜。这样的快,带给它们的不是进化,而是退化。以牺牲环境与资源为代价的经济发展,也是得不偿失,后患无穷。我国早有“欲速则不达”和不可“揠苗助长”一类的古训,这是人类珍贵的经验之谈。
④就人的幸福感而言,生活也是要有快有慢,劳逸结合的。倘若人一直处在快节奏中,没有慢节奏的调剂,没有空暇,没有悠闲,没有“采菊东篱下”和“闲庭信步”的情致,那生命就会失去平衡,人生的丰富性就会大打折扣,甚至会被快节奏所击倒。“闪婚”“闪恋”快则快矣,然而,也因尝不到婚恋过程的美妙情趣,而导致了不少人“闪离”的恶果。生活中有好多东西都是需要慢慢咀嚼的。阿尔卑斯山谷有一条公路,两旁景物极美,许多驾车人视而不见,疾驶而过,管理者特意在路上插上一个劝告牌:“慢慢走,欣赏呵!”朱光潜先生在谈到人生的情趣时,特举此例,说人生艺术化,就得“慢慢走,欣赏呵!”我国有一首老歌也这样唱:“马儿呵,你慢些走、慢些走,我要把这美丽的景色看个够。”
⑤针对近些年来一味求快带来的负面影响,不少人又怀念起慢来,认为不要急吼吼地度过有限的人生,于是,慢文化之风开始兴起。“慢餐”“慢递”“慢游”“慢照”一类的活动渐次多了起来。北京出现了“慢递”专业店。国际上有了“慢餐协会”,他们声称,慢餐不只是细嚼慢咽,它是一种生活态度,一种心态上的慢,“以慢餐引导被物欲横流的大潮裏挟着的人们放慢脚步”。近日还传出消息,全球已经有24个国家135个城市获得“慢城”称号,我国江苏省高淳县有望于近期召开的“国际慢城会议”上被授予“慢城”称号。所谓“慢城”,主要是走“生态立城”之路,本质上可以说是一个“环保”概念。“慢”,是幸福生活所不可缺少的。
⑥由此可见,要辩证地看待快与慢,快有意义,慢也有价值。快节奏的霹雳舞与慢节奏的太极拳,各有各的美。要当快则快,当慢则慢,快不弃慢,慢不鄙快,让快慢正确地结合起来,在生活节奏加快的现代,使人的生活仍然保持应有的从容、放松和宁静,维护人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高质量。
本文的中心论点是:
第③段主要运用了什么论证方法?有何作用?
请简述第④段的论证思路。
下面一段文字应该放在第几段之后?请阐述理由。
不过,要快,却不能把快绝对化,不能抹杀慢。快与慢是对立的统一,失去一方,也就没有了另一方。快与慢都受着条件的制约,应按照张弛有序的规律,该快则快,该慢则慢。

文学作品类阅读
把笑脸带回家
①三年前的一天,我考高中,分数不够,要交八千元。正在发愁时,父亲回家笑着对母亲说,我下岗了。母亲听了就哭了,我跑过来问怎么了,母亲哭着说,你爸爸下岗了。父亲傻乎乎地笑个不停。我气愤地说,你还能笑得出来,高中我不上了!母亲哭得更凶了,说,不上学,你爸就是没有文化才下岗的。我说。没有文化的人多的是,怎么就他下岗,无能!
②父亲失去工作的第二天就去找工作。他骑着一辆破自行车,每天早晨出发,晚上回来,进门笑嘻嘻的。母亲问他怎么样。他笑着说,差不多了。母亲说,天天都说差不多了。行就行,不行就重找。父亲道,人家要研究研究嘛。一天,父亲进门笑着说,研究好子,明天就上班。第二天,父亲穿了一身破衣服走了,晚上回来蓬头垢面,浑身都是泥浆。我一看父亲的样子,端着碗离开了饭桌。父亲笑了笑说,这孩子!第二天,父亲回家时穿得千干净净,脏衣服夹在自行车后面。
③两个月下来,工程完了,工程队解散了,父亲又骑个自行车早出晚归找工作。每天早晨准时出发。我指着父亲的背影对母亲说,他现在的工作就是找工作,你看他忙乎的。母亲叹道,你爸爸是个好人,可惜他太无能了,连找工作都这么认真负责,还能下岗,难道真的是人背不能怪社会?
④一天,父亲骑着一辆旧三轮车回来,说是要当老板,给自己打工。我对母亲说,就他这样的,还当老板?我对父亲的蔑视发展到了仇恨,因为父亲整天骑着他的破三轮车拉着货,像个猴子一样到处跑。我们小区里回荡着他的身影,他还经常去我的学校送货,让我很是难堪。在路上碰见骑三轮车的父亲,他就冲我笑一下,我装作没有看见不理他。
⑤有一次我在上学路上捡到一块老式手表,手表的链子断了,我觉得有点熟悉。放学路上,我看见父亲车骑得很慢,低着头找东西,这一次父亲从我面前走过却没有看见我。中午父亲没有回家吃饭,下午上学时我又看见父亲在路上寻找。晚上父亲笑嘻嘻地进门,母亲问,中午怎么没有回家吃饭。父亲说,有一批货等着送。我看了父亲一眼,对他突然产生了一种从没有过的同情。后来才知道,那块表是母亲送给父亲的惟一礼物。
⑥有一天,我在放学路上看见前面围了好多人,上前一看,是父亲的三轮车翻了,车上的电冰箱摔坏了,父亲一手摸着电冰箱一手抹眼泪。我从没有见父亲哭过,看到父亲悲伤的样子,慌忙往家跑。等我带着母亲来到出事地点时,父亲已经不在了。晚上父亲进门笑嘻嘻的,像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母亲问,伤着哪没有?父亲说,什么伤着哪没有?母亲说,别装了!父亲忙笑嘻嘻地说,没事,没事!处理好了,吃饭。第二天一早,父亲又骑三轮车走了。母亲说,孩子,你爸爸虽然没本事,可他心好,要尊敬你爸爸。我点了点头,第一次觉得他是那么可敬。
⑦我和爸爸不讲话已经成了习惯,要改变很难,好多次想和他说话,就是张不开口。父亲倒不在乎我理不理他,他每天都在外面奔波。我暗暗下决心一定要考上大学,报答父亲。每当学习遇到困难或者夜里困了,我就想起父亲进门时那张笑嘻嘻的脸。
⑧离开家上大学的那一天,别人家的孩子都是打“的”或有专车送到火车站,我和母亲则坐着父亲的三轮车去。父亲就是用这辆三轮车,挣够了我上大学的学费。当时我真想让我的同学看到我坐在父亲的三轮车上,我要骄傲地告诉他们这就是我的父亲。
⑨父亲把我送上火车,放好行李。火车要开了,告别时我再也忍不住了,终于大声喊道,爸爸!除了大声地哭,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父亲笑嘻嘻地说,这孩子,哭什么!
这篇文章以我对父亲的情感变化为线索组织材料,叙写了父亲许多感人的故事,请根据文章内容完成表格填空。

父亲的故事
我的情感态度
我高考失利,父亲下岗,却把笑脸带回家。
感到气愤
父亲一时找不到工作,仍把笑脸带回家。


开始同情


我离家上大学,父亲用三轮车送我,笑脸送别。
骄傲感动

揣摩下列句中加点词语,结合文章内容说说其运用的妙处。
(1)因为父亲整天骑着他的破三轮车拉着货,像个猴子一样到处跑
(2) 后来才知道,那块表是母亲送给父亲的唯一礼物。
本文多处采用对比手法,找出两处并分析它们所起作用。
这篇文章在网络上发表后,引起了不少人的共鸣。读完本文后,你肯定也颇多感触,请你在“网友的跟帖”后面对本文进行评点,最多不超过80字。
网友的跟帖:当我们习惯奔向母亲温暖的怀抱,习惯母亲疼惜的话语,却不知道在一旁默默站着的父亲,眼里也闪动着无限的温柔……
我的跟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实用类阅读
脑袋大更聪明?
①大脑越大,脑细胞就越多,人不就越聪明吗?一些科学家以此解释为何人类比近亲黑猩猩要更聪明;然而持反对意见的科学家却不在少数,他们的理由——倘若大脑越大动物就越聪明,为何大象没有展现出高于人类的智慧?
②众所周知,神经细胞是实现大脑功能的主要部分,大脑尺寸影响智商这个观点的核心就在于此。当神经细胞发生病变后,人的大脑功能就会受损,甚至会引发帕金森症、阿尔兹海默症等疾病。
③然而神经细胞虽然重要,却只占大脑约10%,剩余的大多由胶质细胞组成。以往人们以为这些细胞只是起填充的作用,但最近许多研究都表明它们在传递信息的能力上虽不及神经细胞,却有自己的一份贡献。加州大学的戴蒙德教授在1985年对爱因斯坦大脑的分析指出其大脑中胶质细胞的数量就多于常人。
④来自英格兰的科学家埃姆斯与格兰特分离出小鼠突触(即不同神经细胞相连的节点)可能起传递信息作用的651条基因,并在另外18种生物中寻找这些基因。他们发现随生物的复杂程度提升,这些基因的数量也有所提高。与人相比,小鼠、猩猩等哺乳动物这些基因数量大约只减少了5%;斑马鱼、爪蟾等非哺乳类的脊椎动物其基因数量则只有人的大约90%;而果蝇、蜜蜂等非脊椎动物的这些基因更只有人的一半左右。
⑤这意味着高等生物单个突触传递信息的能力更强。如果再考虑不同大脑尺寸带来的突触绝对数量的差别,就能解释为什么有时脑袋大的生物聪明,有时脑袋大的生物并不一定聪明了。打个形象的比方,大脑中的突触就好像电脑中的处理器,尺寸决定了处理器的数量。大脑越大,处理器就越多。但这些处理器的性能却天差地别,如果说人类的处理器是当下最新产品的级别,那么那些鱼类、昆虫的处理器或许只有10年或者20年前处理器的性能了。
⑥用这个理论,我们能很好地解释本文开头提到的两个现象——人类与黑猩猩的处理器性能差不多,但;大象的大脑虽然比人更大,但,因此总体上看仍然无法比拟人类。
(选自科学松鼠会博文,有删改)
根据文意,以下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A.很多科学家认为人类比黑猩猩更聪明的原因是人类的大脑比黑猩猩大,脑细胞更多。
B.当神经细胞发生病变后,人脑功能就会受损,就会患帕金森症、阿尔兹海默症等疾病。
C.人脑中胶质细胞只是起填充大脑的作用,并不能像神经细胞那样具有传递信息的能力。
D.随生物复杂程度提升,可能起传递信息作用的基因越多,单个突触传递信息能力越强。 [

下列对文段的理解与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本文标题“脑袋大更聪明?”起提出疑问、引发读者兴趣的作用,并非本文的结论。
B.用“对爱因斯坦大脑分析”的例子说明占人脑约90%的胶质细胞也有传递信息的能力。
C.把斑马鱼与果蝇传递信息的基因数量作比较,说明果蝇的大脑比斑马鱼的脑更聪明。
D.“大脑中的突触就好像是电脑中的处理器”,用打比方说明突触在大脑中的重要作用。

根据本文理论,请在第⑥段的横线处填入恰当的语句,完成对第①段提到的两个现象的解释。
用这个理论,我们能很好地解释本文开头提到的两个现象——人类与黑猩猩的处理器性能差不多,但;大象的大脑虽然比人更大,但,因此总体上看仍然无法比拟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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