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照相师》一文,完成下列各题。
①照相师来了,女孩们激动起来。
②寻找焦点的人,首先成了焦点。瞧他那一身打扮,大波浪的披肩发,直筒裤子,尖头皮鞋,花格衬衫,套着一个鼓鼓囊囊的红背心。要是村里哪个小伙子装扮成这样,不被人说成“二流子”才怪呢。可是他这样装扮,村里人觉得理所当然。要知道,人家是照相师呢,胸前吊着的相机为他的职业做了证明。村里人不会用“艺术气质”这样的词语,但是他们知道持有相机的人,应该不同凡俗,可以异于常人。人们或远或近地看着他,想象着自己或者某个亲人的面容,仿佛他的到来是为了提醒记忆里的一些事物。
③女孩们是他的主要顾客。她们奔走相告:照相师来了!照相啵?啊?在哪儿?听到消息的女孩先是惊喜,然后故意掩饰自己的激动:我看看有没有合适的衣服,你先去吧。传达消息的女孩当然知道对方心理,一个劲催:还不快收拾,照相师说走就走了。
④于是,女孩们一个一个站到了他的镜头前。有单个的,有合影的,也有抱着孩子,也有搀扶着老人的。他调着焦距,变换着姿势,寻找最佳角度,捕捉人们最自然最生动的表情。他知道快门按下的瞬间,美与梦想将定格为永恒。无论是出于艺术的考虑,还是出于生意的原因,他都不敢马虎一点儿。当他将冲洗出来的照片交到人们手上时,人们会左右端详,如果再夸赞几句,他就觉得极有成就。
⑤照相师也遇到过不喜欢照相的女孩。
⑥盐码村的女孩小茴就不喜欢照相。小茴家门前有几株月季,村里的女孩都喜欢以她家的月季为背景照相。人们一来,小茴就悄悄地溜了。
⑦那一天,照相师进村不久就下了雨,他慌乱中躲到了小茴家的瓜架下。小茴和她母亲从地里匆匆回来了,赶紧开了门,叫她去屋子里。他发现这个平时冷冰冰的女孩其实很好,热情善良,她给他拿来干净的毛巾擦水,给他倒上热腾腾的茶,冒雨去做豆腐的人家打来了豆腐,让他不要过意不去,就像到自己家一样。
⑧吃饭时,照相师发现,小茴的左眼眉梢间上角隐藏着一个米粒一样大的疤痕,不是很深,并不显眼。他想,小茴不爱照相,是不是因为这个细小的疤痕呢?
⑨吃过饭,雨也停了,照相师说,我给你们照张相吧?母亲笑笑,看着女儿。小茴低头不语。照相师走到月季花跟前,摘了一朵,对她说,我给你照一张拿着花的照片,保证好看。小茴的眼睛里放出了惊喜的光芒。
⑩她站到月季花跟前,将那朵被雨水润得更显明艳的花举了起来,花朵遮住了她四分之一的脸庞,露出了忧伤而又憧憬的表情。照相师感到了一种别致的美,神秘,梦幻。他轻轻按下了快门。接着,他又给小茴的母亲照料了一张,还给母女俩照了合影。
⑪几天之后,照相师送来了照片,小茴扫了一眼,就很快收了起来。照相师笑笑,你是我拍到的最好看的女孩。
⑫小茴的脸红了。
⑬照相师又拿出一张照片,说你看看,知道这是谁吗?小茴盯着照片上的女子问:是谁?
照相师说:我对象,她腿有残疾,但是人很好,性格开朗,头一次一见面,她就把我我吸引了。真的很漂亮!小茴笑着点头。
⑭照相师说:我们明年想开个照相馆,等你有了男朋友带去我那里合影啊,免费!
⑮小茴的脸又红了。
⑯照相师笑笑,说我走了。他走了几步,回头看了一下,小茴子已经不见了。他知道她一定躲到屋里欣赏自己的照片去了。其实他的妻子并无残疾。他为这个临时想出的谎言默默地抱怨了自己一下,算是对妻子的歉意,然后大声吆喝起来:“照相啦,照相﹣﹣照相啦﹣﹣”
(选自《百花园》2016年第3期,有删改)
(1)第②段中画线的两个“焦点”含义是否相同?请结合文本内容作简要分析。
(2)读完全文,请你简要说说文中的照相师是一个怎样的人。
(3)第⑬段画线句有何言外之意?”照相师临时想出谎言“这一情节有何作用?
(4)下列各项中,对本文分析、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照相师也遇到过不喜欢照相的女孩“一句在文中起承上启下的作用。自然引出下文对本文主人公小茴的描写。
B.文中喜欢照相的女孩们和不喜欢照相的小茴形成正反对比,显示出两种类型的女孩对待生活的态度截然不同。
C.文中第⑫⑮两处画线句运用神态描写的手法,写出了小茴害羞的神情。表现出小茴腼腆的性格。
D.文中主要通过刻画喜欢照相的女孩们,表现了人们向往美好事物的主题思想。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
总有一刻,不同寻常
(1)一个孩子站在超市门口,呆呆地望着那个卖冰激凌的人,不走。
(2)这是一个六七岁的乡下孩子,穿戴很不整齐。他望着各色的冰激凌从铁机器里出来,又撞在花花绿绿的尖筒里,好奇而又神往,他不禁舔了舔嘴唇,说:“妈妈,我要那个!”他顺手指了一下那充满诱惑的冰激凌。
(3)“不,咱们不吃这个,咱们走!”旁边那个推着自行车的女人,可能是孩子的妈妈。她一边说.一边拽住孩子的手就要走。
(4)“不,我不走,我要!”孩子反扯着妈妈的手,僵持着。
(5)“那个东西凉,吃了会肚子疼。”
(6)“不,妈妈,我不怕凉,我不怕疼!”
(7)“那也得等你爸爸回来再买。”
(8)“不,爸爸到老远老远的地方挣饯去了,我就现在要!”
(9)这个超市位于小城的繁华地带,穿梭出入超市的有好多人,有人好奇地往母子这里瞅上一眼,有人连瞅也不瞅,就径直走开了。那个卖冰激凌的人,也独自安详地做着他的冰激凌,并不朝母干这里瞅上一眼。
(10)“妈,我就是想尝尝,那个东西是什么味儿。”
(11)“是……你管它是什么味儿!”母亲见孩子仍然扭着不走,有些急了,“啪”一巴掌拍在孩子子的屁股上。娃子“哇”地一声哭了,猛烈地抽泣着,样子委屈极了
(12)好多双眼睛一下子聚拢了过来,带着惊愕、疑惑、责怪、怜悯、叹息,或者其他别样的神色。这仿佛又是一场热闹,这些人聚拢着,不肯离去。
(13)这时一位衣着光鲜的妇人,走到卖冰激凌的面前.要了两支冰激凌。她把其中的一支给了自己的儿子,然后快步走到哭泣的孩子面前,蹲了下来,把剩在手中的那支冰激凌递给了他。
(14)“给,亮亮,别哭了,妈妈不愿给你买,阿姨给你买。”她摸了摸孩子的脑袋,接着说,“几个月不见,亮亮又长高了!”说完后,她站起来,朝孩子的妈妈微微点了点头,笑了笑,便领看她的孩子走开了。
(15)孩子不哭了,手里举着那支冰激凌愣在那里。一样愣在那里的,还有孩子的妈妈。
(16)走出人群后,那位妇人的儿子也有些不解,他扯住妈妈的衣襟问:“妈妈,你认识亮亮?”妇人说:“不,孩子,妈妈也不认识。”
(17)那你怎么知道他叫亮亮?为什么要买冰激凌给他?”孩子依旧寻根究底,想要弄个明白。
(18)妇人笑了,说:“孩子,不要问这么多了,等你长大后,妈妈再告诉你。”
(19)也许,若干年之后,妇人早已忘了这件事情,而他的儿子也忘记了问母亲答案。但这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当妇人用智慧为那个陌生的孩子付出爱的时候,这个世界早已因为她的这个举动而变得不同寻常。本篇小小说主要通过人物的_______描写推动故事情节发展的。(2分)
第(9)节和第(12)节中都写到了周围人的反应,这些文字有什么表达效果?(4分)
说说这篇小说结尾的作用。(3分)
当今社会发展、经济繁荣,但还有许多弱势群体有待关注和帮助。文中这位妇人的做法,给了你什么启示?(不少于80字)(4分)
阅读下面的语段,回答问题。
①一个细菌经过20分钟左右就可一分为二;一根葡萄枝切成十段就可能变成十株葡萄;仙人掌切成几块,每块落地就生根;一株草莓依靠它沿地“爬走”的匍匐茎,一年内就能长出数百株草莓苗……凡此种种,都是生物靠自身的一分为二或自身的一小部分的扩大来繁衍后代,这就是无性繁殖。无性繁殖的英文名称叫“Clone”,音译为“克隆”。实际上,英文的“Clone”来源于希腊文“Klone”,原意是用“嫩枝”或“插条”繁殖。时至今日,“克隆”的含义已不仅仅是“无性繁殖”,凡来自一个祖先,无性繁殖出的一群个体,也叫“克隆”。这种来自一个祖先的无性繁殖的后代群体也叫“无性繁殖系”,简称无性系。
②自然界的许多动物,在正常情况下都是依靠父方产生的雄性细胞(精子)与母方产生的雌性细胞(卵子)融合(受精)成受精卵(合子),再由受精卵经过一系列细胞分裂长成胚胎,最终形成新的个体。这种依靠父母双方提供性细胞、并经两性细胞融合产生后代的繁殖方法就叫有性繁殖。但是,如果我们用外科手术将一个胚胎分割成两块、四块、八块……最后通过特殊的方法使一个胚胎长成两个、四个、八个……生物体,这些生物体就是克隆个体。而这两个、四个、八个……个体就叫做无性繁殖系(也叫克隆)。
③可以这样说,关于克隆的设想,我国明代的大作家吴承恩已有精彩的描述——孙悟空经常在紧要关头拔一把猴毛变出一大群猴子,猴毛变猴就是克隆猴。语段的第一段与第二段调换顺序好吗?为什么?
语段主要运用了举例子,作诠释和引用的说明方法,试找出有关语句(各举一例)。
世界上第一只克隆羊名叫_____________。
孙悟空是明代吴承恩所著的小说____________中的人物,与这部作品并称为中国四大古典名著的小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你认为克隆技术会给人类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系在风筝线上的……
周岩壁
①时令正是仲春。大地挣脱了冬的纠缠,不觉之中已泛出几分淡淡的鹅黄的绿意。仰望晴空,偶见数点风筝,袅袅娜娜地飘挂在天际,使我蓦地忆起“草长莺飞二月天,拂堤杨柳醉春烟”。正是放风筝的好时光。瞩望那长长的轻轻抖动的风筝线,竟丝丝缕缕牵出了我的童年。
②在乡下,三月的剪剪轻风还残留着冬的料峭。我们这些颠跑在蓊郁麦田里的孩子,摔打惯了,是不知道什么叫冷的。何况又常把嬉笑系在风筝线上,即便有些寒意,也早被如火的童心熔化掉,让野气的笑声赶跑了。
③人们都说:男孩子手笨,没女孩子手巧,这岂不有些重女轻男了么!不是吹,我们男孩虽未能绣出花团锦簇的衣冠,却从手中飞出这巧夺天工的风筝!嗨,做风筝可不像女孩子学针线,有的是时间,有的是专人指教。我们男孩子可整天像贼撵一般忙得脚不沾地。常趁放学后的间隙,三五个凑在一处无人知晓的角隅,或干脆跑到野外去,因为家里大人是不让我们摆弄风筝的。
④我们偷偷找来竹篾,且要绿皮的有韧性的,犹如女孩子绣花挑线一般仔细。我们把竹篾放到火堆上烤了,再弯成弓似的和轱辘似的等几何形状,拼在一起,悉心系好,就变成了形态各异的风筝的骨架。然后几颗小脑袋抵在一起,叽叽喳喳商量一阵,就各出心裁地用彩笔在糊好的桑皮纸上勾勒一通,便给它们穿上了斑斓的衣衫。这完全可以与女孩子织成的锦绣相媲美。然后用大团大团的线做放线,一头系在风筝上,一头缠在一个线拐子上。这些线来得可不易呢,是我们这些“男子汉”低三下四,求爷告奶,甚至向小姑娘一连串喊上十声“好姐姐”才弄到手的。
⑤好了!抬起你因做风筝而勾得酸了的头,开始放吧。咳!风筝!风筝!全是风筝!这些大大小小造型生动的风筝,从辽阔的麦田里,迤逦的大道旁,潋滟的堤塘边冉冉升起——被底下幼稚的欢声笑语吹着,腾腾热气捧着,悠悠飞向空中,去亲吻白云。好似争艳的奇葩,挂彩的气球。我们的心醉了。
⑥更叫绝的要数晚上。皓月高悬中天,大地一片静谧。夜色朦胧。我们几个小伙伴溜出来一叽咕,便带了心爱的风筝到村头田边。风筝纸是涂了闪金光的东西,还要想法把一段蜡头或一捻蘸了油的棉絮系在尾巴上,放飞时一点燃便像飞机尾翼上的信号灯。这通常极难放,因野外有风,蜡烛又不顶风,所以总是熄灭。但偶有做成功的,那风筝放起来就别有情趣,“信号灯”明灭闪烁,随风筝飘飘洒洒,也把一颗颗童心送上神秘的高空,如醉如痴。
⑦风筝也有赌气的时候,任你如何摆布,它总要往地上栽。这时的小伙伴决不会张飞似的环眼圆睁,一脚踏翻它的,而总是小心翼翼地检查一番,找出毛病,对症下药。随着欢呼声,风筝重又飘然升起。当放到得意处,猛不防风筝也会断线,摇头晃脑地越飘越远。我们拉着断了的风筝线,不胜惋惜……
⑧韶光如流。虽说童年已悄然离去,可风筝这根若有若无的线,却每每牵着我的童年。我常想捡回那逝去的童年。
⑨啊,我的鹅黄色的童年!第①段描写仲春的景色,有什么作用?
根据第④段内容填空。
做风筝的过程:找来竹篾→()→糊纸涂色→()谈谈你对第⑧段画线句含义的理解。
为什么说“我”的童年是“鹅黄色”的?
海中变色龙
丁剑玲
①说起变色龙,谁都知道那是描述蜥蜴(爬行动物,体长约30厘米,能改变皮肤颜色)。可是许多人并不知道,海里也有变色龙,它就是大名鼎鼎的章鱼。
②章鱼挺着个圈圈的大肚子,长在头上的8条腕足在水中随波摇曳,翩翩起舞,远远看去,像一朵花在海里翻动,非常美丽。章鱼其实不是鱼,它属于软体动物。
③章鱼和蜥蜴一样,皮肤下布满了各种色素细胞,红橙黄绿,样样齐备。它可以利用细胞的伸缩来改变自己身体的颜色,以便和周围环境的颜色保持一致。
④章鱼遇上敌人,会先施展“变色林”,一会儿变成白色,一会儿变成红色,几种颜色不停地变换,以此来吓唬敌人。如果这招不行,它才会动用自己肚子里的墨囊,急剧收缩身体,喷出墨汁状的“烟雾弹”,把周围的海水染成一片漆黑,趁进攻的鱼儿晕头转向、不知所措之机,逃之夭夭。
⑤当章鱼见到猎物的时候,全身会变成令人恐怖的鲜红色;它用腕足抓住猎物,送到嘴边。章鱼的唾液腺能分泌出高效麻醉液,很快将猎物麻醉,然后就可以慢慢享用美餐了。有些海洋公园利用章鱼给游客表演。只见它忽而萎缩成一团,忽而伸展开来,8条腕足不断摆动,摆出各种姿势,同时还不停地变换体色,让人们欣赏它那绝妙的变色术。
⑥章鱼非常警觉,即便在洞中或礁石下栖息时,也会留两条腕足在外面轻轻摇动。一旦有什么情况,章鱼会立刻警觉起来,或躲避得更深,或用腕足牢牢缠住对方,把它缠死或毒死。
⑦雌章鱼可以称得上是海洋动物中的慈母,一产卵后,便不吃不喝,精心孵化小宝宝。在此期间,它不准其他任何动物靠近,即使章鱼爸爸不小心进入,也会被毫不留情地咬死。平时,章鱼妈妈会用腕足轻轻翻动孵粒,并从肚子里的“口袋”中喷出水来逐个给孵粒冲洗,使它们获得充足的氧气,并保持清洁。当小宝宝出世后,章鱼妈妈一般会因饥饿和劳累,辛苦地死在子女身旁。
⑧章鱼中的“巨人”大王章鱼,其腕足可长达18米,是异常凶猛且好战的动物,在海中称王称霸。它不仅四处追逐鱼虾,而且经常自相残杀,甚至时常偷袭渔船,或将船拦腰斩断,或用大大的腕足冲上渔船抓住人,吞入口中,然后迅速消失。因而.渔民们称它为“海底恶魔”。为什么把章鱼称为“海中变色龙”?
请你用简洁的文字概括第③段的内容。(不超过10个字)
文中哪句话最能体现雌章鱼“慈母”的特点?
本文语言有什么主要特点,试举例说明。
现代文阅读
火腿
梁实秋
①从前北方人不懂吃火腿,嫌火腿有一股陈腐的油腻涩味,也许是不善处理,把“滴油”一部分未加削裁就吃下去了,当然会吃得舌矫不能下,好像舌头要粘住上膛一样。有些北方人见了火腿就发怵,总觉得没有清酱肉爽口。后来许多北方人也能欣赏火腿,不过火腿究竟是南货,在北方不是顶流行的食物。有些的北方餐馆作菜配料,绝无使用火腿,永远是清酱肉。事实上,清酱肉也的确很好,我每次作江南游总是携带几方清酱肉,分馈亲友,无不赞美。只是清酱肉要输火腿特有的一段香。
②火腿的历史且不去谈他,也许是宋朝大破金兵的宗泽于无意中所发明。宗泽是义乌人,在金华之东。所以直到如今,凡火腿必曰金华火腿。东阳县亦在金华附近,《东阳县志》云:“熏蹄,俗谓火腿,其实烟熏,非火也。腌晒熏将如法者,果胜地常品,以所腌之盐必台盐,所熏之烟必松烟,气香烈而善入,制之及时如法,故久而弥旨。”火腿制作方法亦不必细究。总之手续及材料必定很考察。东阳上蒋村蒋氏一族大部分以制火腿为业,故“蒋腿”特为著名。金华本地常不能吃到好的火腿,上品均已行销各地。
③我在上海时,每经大马路,辄至天福市得熟火腿四角钱,店员以利刃切成薄片,瘦肉鲜明似火,肥肉依稀透明,佐酒下饭为无上妙品。至今思之犹有余香。
④一九二六年冬,某日吴梅先生宴东南大学同仁于南京万全,予亦叨陪。席间上清蒸火腿一色,盛以高边大瓷盘,取火腿最精部分,切成半寸见方高寸许之小块,二三十块矗立于盘中,纯由醇酿花雕蒸制熟透,味之鲜美无与伦比。先生微酡,击案高歌,盛会难忘,于今已有个世纪有余。
⑤抗战时,某日张道藩先生召饮于重庆之留春坞。留春坞是云南馆子。云南的食物产品,无论是萝卜或是白菜都异常硕大,猪腿亦不例外。故云腿通常均较金华火腿为壮观,脂多肉厚,虽香味稍逊,但是做叉烧火腿则特别出色。留春坞的叉烧火腿,大厚片烤熟夹面包,丰腴适口,较湖南馆子的密汁火腿似乎犹胜一筹。
⑥台湾气候太热,不适于制作火腿,但有不少人仿制,结果不是粗制滥制,便是腌晒不足急于发售,带有死尸味;幸而无尸臭,亦是一味死咸,与“家乡肉”无殊。逢年过节,常收到礼物,火腿是其中一色。即使可以食用,其中那大骨头很难剔除,运斤猛斫,可能砍得稀巴烂而骨尚未断,我一见火腿便觉束手无策,廉价出售不失为一办法,否则只好央由菁清持往熟识商店请求代为肢解。
⑦有人告诉我,整只火腿煮熟是有诀窍的。法以整只火腿浸泡水中三数日,每日换水一二次,然后刮磨表面油渍,然后凿子挖出其中的骨头(这层手续不易),然后用麻绳紧紧捆绑,下锅煮沸二十分钟,然后以微火煮两小时,然后再用大火煮沸,取出冷却,即可食用。像这样繁复的手续,我们哪得工夫?不如买现成的火腿吃(台北有两家上海店可以买到),如果买不到,干脆不吃。
⑧有一次得到一只真的金华火腿,瘦小坚硬,大概是收藏有年。菁清持往熟识商肆①,老板奏刀,砉②的一声,劈成两截。他怔住了。鼻孔翕张,好像是嗅到了异味,惊叫:“这是道地的金华火腿,数十年不闻此味矣!”他嗅了又嗅不忍释手,他要求把爪尖送给他,结果连蹄带爪都送给他了。他说回家去要好好炖一锅汤吃。
⑨美国的火腿,所谓ham,不是不好吃,是另一种东西。如果是现烤出来的大块火腿,表皮上烤出凤梨似的斜方格,趁热切大薄片而食之,亦颇可口,惟不可与金华火腿同日而语。“佛琴尼亚火腿”则又是一种货色,色香味均略近似金华火腿,去骨者尤佳,常居海外的游子,得此聊胜?
【注】①商肆:肆,铺子。商铺,商店。②砉(xū):皮骨相离声。试从修辞角度谈谈“店员以利刃切成薄片,瘦肉鲜明似火,肥肉依稀透明”这句话的妙处。
文章③、④、⑤段写了三次吃火腿经过,意义何在?
文章通过火腿,表达了作者什么样的情感?从哪些地方可以看出来?
结合全文遣词造句以及材料选择谋篇布局谈谈这篇文章的写作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