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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灯

肖复兴

①去年的大年夜,我家后面老爷子家的那盏年灯,在他家封闭阳台的落地窗前,照往年一样,又亮了起来。

②老爷子是位老北京,讲究老理儿。老爷子家这盏年灯,好几年过年的时候,都在点亮。从我家的后窗一眼就能望见,正对面老爷子家阳台窗前的这盏年灯,就这样一直亮到正月十五满街花灯绽放的时候。如今,满北京城,如老爷子这样坚持守候过年老理儿的人,不多见了。

③每年过年期间,望着老爷子家这盏年灯,我都会想起自己年轻的时候,那时候母亲还在世,不管晚上我回家多晚,她老人家都会让家里的灯亮着。每次骑着自行车回家,四周房屋里的灯光都没有了,一片漆黑,老远,老远,一望见家里那盏橘黄色的灯,灯光闪亮着,跳跃着,像跳跃着一颗小小的心脏,我的心里便会充满温暖,知道母亲还没有睡,还在等着我。母亲去世之后,我晚上回家,再也看不见那盏橘黄色的灯光了,好长一段时间都不适应,心里都会有些伤感。对于我,灯,就是家;灯下,就是母亲。无论你回来有多晚,无论你离家有多远,灯只要在家里亮着,母亲就在家里等着。

④因为老爷子和我的儿子都在美国,一样读完博士,在美国成家、生子、工作,我们有很多共同的话题,比较熟,也比较说得来。我知道,前些年,老爷子和老伴还常常去美国,看他的儿子,帮助带带孙子。如今,孙子都上中学了,老爷子真的老了。他不止一次对我说:快80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坐不了喽,前列腺不争气,总得上厕所。便盼望儿子能够带着媳妇和孙子回来过一回春节。盼了好几年,不是儿子和儿媳妇工作忙,就是孙子春节期间正上学请不了假,都没有能够回来。每年春节,老爷子家阳台的窗前,都亮起了年灯。

⑤去年老爷子家的这盏年灯,变了花样。以往,都只是一盏普通的吊灯,半圆形乳白色的灯罩,垂挂着一支暖色的节能灯。有时候,为了增添一些过年的气氛,老爷子会在灯罩上蒙上一层红纸或红纱。去年,换成了一盏长方形的八角宫灯,下面垂着金黄色的穗子,木制,纱面,上面绘着彩画,因为距离有点儿远,看不清画的是什么,但五颜六色的,显得很漂亮,过年的色彩,一下子浓了。不知道老爷子是从哪儿淘换了这么一个玩意儿。

⑥老爷子家的这盏年灯,就这样又像往年一样,在大年夜里亮了一宿。烟花腾空,缤纷辉映在他家窗前的时候,暂时遮挡了年灯,但当烟花落下之后,年灯又亮了起来。让我觉得特别像是大海里的浪涛,一浪一浪翻滚过后,只有礁石立在那里不动。那岿然不动的样子,那执著旺盛的心气,颇有点儿像老爷子。

⑦大年初一过去了,大年初二也过去了……老爷子的年灯,就这么一直亮着。在整个小区里,不知道还有没有什么人,会注意到有这样一盏年灯;在偌大的北京城,不知道还有没有什么人,能守着这么一份过年的老理儿,点亮这样一盏守候着亲人回家过年的年灯。

⑧一天半夜里,我起夜,在厕所的后窗前瞥见那盏年灯,无月无星只有重重雾霾的夜色里,它比一颗星星还亮,亮得如同一个旷世久远的童话。心里不禁有些感慨,既为老爷子,也为老爷子的儿子,同时,也为自己。

⑨大年初五的早晨,我起床后,从后窗望去,忽然发现,老爷子家阳台落地窗前的那盏年灯,没有了。这一天的天气难得格外的晴朗,太阳斜照在他家阳台的落地窗上,明晃晃地反光,直刺我眼睛。我以为眼花了,没有看清。定睛再细看,年灯真的没有了。

⑩正有些奇怪,看见一个男人领着一个十几岁的男孩子,走进阳台,他们都穿着一身运动衣,两人做起了体操来。不用说,老爷子的儿子和孙子回家了。虽然没有赶上年夜饭,毕竟赶上了当天晚上破五的饺子。离正月十五还有10天,年还没有过完呢。

⑪又要过年了,想起老爷子的那盏年灯。

(选自《人民日报•海外版》2016年2月25日,有删改。)

(1)文章围绕“年灯”主要写了哪几件亊?请用简洁的语言加以概括。

(2)赏析第⑥段画钱句子。

让我觉得特别像是大海里的浪涛,一浪一浪翻滚过后,只有它像硬石一样立在那里不动。

(3)全文反复出现“年灯”有什么作用?请从结构和内容上加以分析。

(4)文中老爷子年年亮起年灯,期盼儿孙回家过年。现实生活中,人们对于“回家过年”却观点不一。下面是某社区工作人员就“我们是否应该回家过年”的100份抽样调查结果。

态度

数据

对象

赞成

反对

无所谓

年轻人

63%

19%

18%

中老年人

89%

3%

8%

①请根据调查结果,提炼出两条主要信息。

②针对本话题你的态度是什么,请简要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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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①2011年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是托马斯·特朗斯特罗姆,一位80岁的瑞典老人,过去的职业是少管所和社会福利机构的心理学家。
②他的诗很有味道,令人吃惊的是他每年只写两三首,隔几年出一本集子,只收录十几首诗。他写得最久的一首诗耗时整整10年,赶上曹雪芹写《红楼梦》的时间了。
③如此的推敲、琢磨会导致什么结果?诗是最不能翻译的东西,但他的163首诗却被译成50多种文字,全世界的诗歌发烧友们捧读再三,奉为圭臬。今年的诺贝尔文学奖授予他,可谓实至名归。
④诺贝尔评奖委员会中唯一的中国通马悦然说:“我每周要收到20来部从中国寄来的长篇小说,都是一个意思,希望通过我的介绍去获奖。”不可否认中国人口基数大,作家队伍人丁兴旺(有云:“每一片飘落的树叶都能砸到一位作家”),但每周有20多部长篇寄往瑞典请求获奖,听起来无论如何都像一出闹剧——还有那么多没寄的呢。
⑤人民文学出版社的一位资深编辑这样描述上班的情形:“这个走了那个来,简直没有空下来的时候。每个人都递上一大摞书稿,然后在我对面坐下,说自己的书如何与众不同、在哪些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还有人不无自豪地告诉我:‘这是我今年的第四部长篇小说,前三部都已经出版了。’”
⑥其实,一部有分量的长篇小说必须反映一个重大的问题,不论是历史的还是当下的。花一年时间想通这个问题的人已是智力超群,一年想通四个社会问题的人绝对该去制定政策的部门工作,写小说实在是大材小用。
⑦回到获奖诗人托马斯·特朗斯特罗姆吧。老人常年生活在最普通的公寓里。除了写诗,他还是一位翻译家,热爱地质学与植物学。精通乐理,能弹奏钢琴。他于1990年因脑出血半身瘫痪,口齿不清,但练琴(用左手)仍是每天的必修课。
⑧我们在他身上看到的是一种价值观:沉着而孜孜不倦——这正是当今社会最缺乏的,却是全人类最敬佩的东西。
本文的论点是什么?
从全文看,最主要运用了什么论证方法?有何作用?

①近来,一些医院却发现,真正能加快病人恢复进程的并非是名医,而是默默无闻的保洁员。他们意识到,那些容易引起院内感染的病菌正在变得越来越难以对付。
②过去,院内感染的罪魁祸首是金黄色葡萄球菌,而目前让医院焦头烂颇的病菌有:万古霉素肠球菌、艰难梭状芽孢杆菌,以及一组高度耐药、被统称为革兰氏阴性菌的细菌等。这些顽固的病菌在医院的角落里无处不在。
③有统计称,医院病房内大约10%的软硬表面遭到革兰氏阴性病菌的污染,还有15%遭到艰难梭状芽孢杆菌的污染。美国的卡佛医学院对30个病房里的病床床单进行了一次调查,结果发现,有95%的床单都窝藏着万古霉素肠球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而在新床单换上一周之后,又有92%的床单再次被这些病菌污染。
④对付那些常附着在皮肤上的金黄色葡萄球菌,医护人员保持手部清洁就能解决问题。但如今的病菌却能够在键盘、床单等无机表面存活,消毒工作也随之越来越难,为此,纽约大学朗格医学中心流行病学菲利普斯曾做了一次尝试,把保洁人员变成了病人护理过程中的关键合作伙伴,以保证那些被接触最多的表面得到彻底消毒。仅半年时间,项目的主要衡量指标——艰难梭状芽孢杆菌的数量与抗生素的使用量,都答复降低。
阅读选文,写出容易引起医院内病人感染的病菌名称。
选文第③段运用了哪两种说明方法?有何作用?

阅读《做人要“知足知不足” 》,回答问题。
①曾见冰心老人为别人题座右铭:“知足知不足。”
②做人首先要“知足”。所以中国有一句老话叫“知足常乐”为大家所尊奉。什么叫“知足”呢?还是先查一下词典吧。《现代汉语词典》说:“知足:满足于已经得到的(指生活、愿望等)。”如果每个人都能满足于已经得到的东西,社会必能安定,天下必能太平,这个道理是显而易见的。可是社会上总有一些不安分守纪的人,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这样的人往往要栽大跟头。对他们来说,“知足常乐”这句话就成了灵丹妙药。
③但是知足也要分场合。在旧社会,穷人吃草根树皮,阔人吃燕窝鱼翅。在这样的场合下,你劝穷人知足,能劝得动吗?正相反,应当鼓励他们不知足,要起来斗争。这样的不知足是正当的,是有重大意义的,它能伸张社会正义,能推动人类社会前进。除了场合之外,知足还有一个度的问题。什么叫度?笼统言之,就是适当的限度。人们常说的“安分”“非分”等等,指的就是适当的限度。这个限度也是极难掌握的,是因人而异、因地而异的。勉强找一个标准的话,那就是“约定俗成”。我想,冰心老人之所以写这一句话,其意不过是劝人少存非分之想而已。
④做人还要“知不足”。这里所谓“不足”,指的是“不足之处”,“不够完美之处”。这句话同“自知之明”有联系。自古以来,中国就有一句老话:“人贵有自知之明。”这一句话暗示给我们,有自知之明并不容易,否则这一句话就用不着说了。事实上也确是如此。就拿现在来说,我所见到的人,大都自我感觉良好。专以学界而论,有的人并没有读过几本书,却不知天高地厚,以天才自居,靠自己一点小聪明狂傲恣睢,骂尽天下一切文人,大有一枝笔横扫六合之概,令明眼人感到既可笑又可怜。这种人往往没有什么出息。因为,又有一句中国老话:“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还有一句中国老话:“学海无涯。”说的都是真理。但在这些人眼中,他们已经穷了学海之源,往前再没有路了,进步是没有必要的。他们除了自我欣赏之外,还有什么出息呢?
⑤古代希腊人也认为自知之明是可贵的,所以语重心长地说出了:“要了解你自己!”中国同希腊相距万里,可竟说了几乎是一模一样的话,可见这些话是普遍真理。中外几千年的思想史和科学史,也都证明了一个事实:只有知不足的人才能为人类文化做出贡献。
本文的总论点是:。分论点是:。文章第③段是从 两个角度论述“知足”的
请综合文章内容说说“知足”和“知不足”的含义。
文章第④段中划线句运用了什么论证方法?证明了什么观点?
请结合自己的体验,从学习、做事、做人等某一方面,谈谈你对“知不足”的看法。

阅读短文《感悟春天》,回答问题
①江南的春天,总是在淅淅沥沥的春雨中悄悄来临,"杏花春雨江南",这是上了名诗之页的。历数我经历的几十个春天,总是乍暖还寒,需要反反复复冲破凛冽的西风和反攻的寒潮才降临人间,因此春光很金贵,春光也往往只能雨中窥视,总在不经意中,便进入了初夏的境地,常常令人生出春光难觅的感慨。
②珍爱春天,是热爱生活的一种执著。这也是对照冬天的岁月,有比较而有鉴别的一种实际行动,虽然说冬天的寒冷对于世界,是净化,是考验,是生命的再生前提和生活的新生要素;这也是一种反衬和折射:没有坚冰,谁去认可红梅的烂漫?没有白雪,谁去判定青松的高洁?但是那似乎是哲学的命题和诗人的想像。只有春天才是大众的,才是为伟人和凡人、诗人和农人共同承认和赞美的。
③谁不承认春天是美好的?"遇物尽欢欣,爱春非独我",诗人白居易就是这样说的。翻翻一部唐诗吧,那里面尽有李白、杜牧、韩愈、李贺们对春的感慨。摆着道学面孔的人们,是不是不咏唱春天呢?北宋理学家程颢写下了《春日偶成》,还成了《千家诗》的第一首。朱熹更是有名的"老夫子",他面对朗朗春光,盈盈春意,也吟唱了"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的《春日》诗。和尚是讲究四大皆空的佛门子弟,也不能不被春天打动"凡心".南宋的志南和尚写下了这样的名句:"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在中国的古诗中,可以看出诗人们从各个角度歌唱春天,为春风、春水、春雨、春草、春柳、春鸟、春山、春游、春宵、春眠等尽情歌唱,进而从欣赏春天写到珍惜春光。
④品味春色,沐浴春风,可以感受生活,感悟人生。这可以说是中外一致,概莫能外。"闺中少女不知愁,春日凝装上翠楼。忽见陌头杨柳色,悔教夫婿觅封侯。"如果这位生在封建时代的女子奈何不了这种生活的话,那么现代的那位美国哲人桑塔耶那则更有甘愿为春天俘虏的意味了。这先生长期在哈佛教书,五十岁那年的春日,有一天在讲台上,偶有知更鸟飞来,立在窗格子上,他注意到了,感受到又一个春天的到来。他回过头来,对学生们说,我与阳春有约!冲出教室,开始了他云游欧洲大陆之行。
⑤生命四季,是我们每个人都共有的,而春天更能开启人们的感情之源,心灵之泉,难怪首次在甲骨文里露面的形声字就是"春",难怪古人殷殷切切地寄语他的友人"此行江南去,千万和春住".居住在大观园中的史湘云更是大声疾呼:"且住,且住,莫使春光别去!"可是事实上春光难永驻,有来必有去,谁也挡不住"落花流水春去也"的结局。不管是落花有意,还是流水无情,都表现了时间之易逝的自然迹象,但是精神上的青春,意志里的春色,进取中的春光,则当常驻于有志人和奋斗者的岁月年华里!
读第1段,你感到在作者的笔下,江南的春天有什么特点?
照第2段画线句子仿写。
没有坚冰,谁去认可红梅的烂漫?没有白雪,谁去评判青松的高洁?
第3段中白居易的诗句“遇物尽欢欣,爱春非独我”与朱自清的散文《春》有异曲同工之妙。说说《春》是怎样具体体现这两句诗的意境的?
第4段中那位封建时代的女子和那位现代美国哲人难能桑塔耶那面对同样的春天,心态却明显不同。请借助文中“悔”和“冲”两个词分析他们各自的心态。
通读全文,仔细体会,作者通过对春天的赞美,从中揭示了一个怎样的道理?表达了作者怎样的人生态度?

阅读下面的文章
驼鹿花纹的秘密
文/若风尘
在遥远寒冷的西伯利亚针叶阔叶混交林中,生活着一种奇特的驼鹿,它们的外形与普通驼鹿并无二致,但其腹部布满了不规则的花纹,异常美丽。因此,动物学家把它们命名为花腹驼鹿。因为它们在丛林和寒冷中生存能力特别强,当地人管它们叫“西伯利亚丛林勇士”。在这里,花腹驼鹿受到人们的保护,不捕杀花腹驼鹿的戒律更是在猎户中代代流传。
一个偶然的机会,几个猎手遇到了一只遭黑熊袭击而受伤的母花腹驼鹿,他们将它带回村里豢养起来。次年春天,伤势痊愈的驼鹿产下了一窝鹿崽儿。猎人们发现,那些可爱的鹿崽儿的腹部并没有花纹,原来花腹驼鹿腹部的花纹并不是先天就有的。
鹿崽儿渐渐长大,可是,花纹还是没有出现。猎人们越发好奇,就更加关注起来。一直等了四年,这些鹿崽儿长成成鹿,依然没有看到花纹,这让猎人们有点百思不得其解。
这一怪事引起了俄罗斯动物学家的注意。经过跟踪研究,他们终于发现了野生花腹驼鹿的一个惊人习性:每年秋季来临,母鹿都会带领小鹿找一个荆棘丛生的地方,然后群鹿依次跳跃着穿越大片荆棘丛。因为幼鹿个子矮,所以每只小鹿的腹部都被划出了一道道渗血的伤痕。
再观察,一个令人惊叹的秘密被揭开:因为受了伤,小鹿觅食时即使吃得已经够饱,也不能躺下休息,那样会扎痛伤口。所以,它们只好一直站着吃草。这样拼命进食的好处是,在酷寒的西伯利亚冬天来临之前,每只小鹿都储存了足够御寒的营养和能量。一只鹿需要经历三个被荆棘刺伤的秋季,直到它成年。而那些美丽的花纹,其实就是这些伤痕留下的印记。
由此,动物学家们明白了在西伯利亚山林里,每年冬天因体弱而冻死的各种动物中,为什么唯独没有花腹驼鹿,同时也解开了这种驼鹿被祖辈人称做“西伯利亚丛林勇士”的原因。这一切,都和小鹿遇到的磨难有关。
纵横的伤口都能形成美丽的花纹,这不能不让人称奇。在人生漫长的旅途中,人和小鹿遭遇的环境极其相似,当苦难来临,心存胆怯地回避,很可能是致命的,与其回避,倒不如勇敢地去正视它,迎击它。但凡成功的人,没有谁是不遭受磨难的,只有经历了,你才可能更接近成功,更理性地看待人生,很多时候,哪怕命运刺了你一刀,你只要有足够的勇气去面对和搏击,伤口同样能绽放出另一种美丽。
(摘自《东南早报》)
花腹驼鹿为什么被祖辈称作“西伯利亚丛林勇士”?
驼鹿花纹的秘密是什么?
母鹿带领小鹿穿越大片荆棘丛的目的什么?
花腹驼鹿的成长经历对你有什么启示?
文中最后一段说“在人生漫长的路途中,人和小鹿遭遇的环境极其相似”你能举出古今中外经受磨难而成功的事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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