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候天空
简 媜
①曾经,在课堂上老师口沫横飞地叙述一个古老的神话:一个不自量力的人疯狂也似的追着太阳,终于活活渴死。记得当时自己是个乖乖的女学生,文文静静地专心听讲,照理应该提笔在书页上记下“不自量力”的教训才是。可是,却有一股莫名的情愫,在我心底涌出,便锁着眉吊念那位名叫夸父的人。如果他不渴死,一定可以追得到太阳。我想。
②某一个夏日的下午,有风。天空大大方方地蓝着,在无际的绿稻平原之上。蓝色令我心旷神怡,让我想笑。而远远天边堆垛的云朵,则让我向往,让我想跑。蓝的天空与白的云,向来是大自然最活泼、亮丽的打扮,像个热爱自由的少年,当然,也十分热情。每次看到那么亮蓝的天空与洁白的云在平原之上耳语时,我的心情就倏地开朗起来。抖落凡间俗事,不再关心计较杂务总总,只是想笑,想跑,想攀登那仰之弥高的云之山峦。
③那天,看不见阳光,天空是带着神秘的温柔。而云,那真是诱惑。一团团地,像一头撞进太阳的怀里般,沾着粒粒金粉。天边成群的云山云海,则干脆把太阳搂入软绵绵的怀里,云端四周就多了一层薄纱似的淡金黄色的镶边。只看见太阳赤裸的脚趾在云中伸动,看不见他那张陶醉的得意脸蛋。一切变得神秘,令人愉快的神秘。
④我骑车弯进路头,那样的下午只能用来唱歌,歌词里有阳光、绿叶、飞鸟,车轮碾歪碎石的声音是伴奏,风在和音。我弯进路头,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看那么宽阔的石子路直直地延伸着看不见尽头,只中间打了几个小折,看蓝得水水的天,看一团白云恰好在远远的路边的一家农舍的竹丛上头,好像不小心被竹子钩住跑不掉似的。我爱这样宽阔的平野任我一个人乱闯的那种感觉,我爱心房的栅栏一下子撞破了,兴奋的触须痒遍全身的那种激情,我爱这广阔天地只属于我一人的狂想,我也爱风在耳边激动地呼啸,把我的头发梳成虬结的团线的那种痛快。一心一意,我要追赶那团云,趁她还未解掉竹钩时,一头钻进她那如棉如絮又如春日海水的胸怀里。车在颠簸,心也在颠动。恨不得有一双长臂,两手一伸一揽,收集天上所有的云朵,堆成一张弹簧床,轻轻拍一拍,纵身便依偎了进去。于是,我加快速度,决心要追赶那云,啊!云,我的故乡!
⑤第一次,我惊觉到自己有着夸父的血统。
⑥然而云是愈追愈远了。农舍经过了,才发现她在河的对岸平原上。想必是她伶手俐脚地,竹钩上一条云丝也没留下地溜了。
⑦后来,我的走姿变了。低着头,不理一切。凡尘太多,把我的心房占得客满。我很少再去关注天空。那时候,我几乎不再读云,曾经,我认为她是诗的放牧者。也不再殷殷探询季节的消息,曾经,我羡慕她是天庭的流浪汉。她的行囊里该有许许多多想像与美合着的故事,而我不再是爱听故事的少年。没有人能懂我望云的眼神。那时,天空是阴的。
⑧梅雨开始,形成雨季。雨连续着,以一种无奈的落姿。日子开始有霉味。如果是一场滂沱大雨,倒还痛快,最怕的是有一搭没一搭的雨丝,像是乌云对大地不休地诉苦,无可奈何地。断断续续的雨,就如断简残编,不成句的字,不成字的笔画,组成一篇难懂的文章。诉得出的苦其实不是苦,诉不出的苦,方是真苦。云的倾诉,向来谁也不懂,大地不爱做考据。
⑨生命的历程中,其实也有雨季。所有的豪情壮志都在一刹那间被打湿了,像湿了翅膀的鹰,沮丧地凝望阴霾的天空,想要振奋,却挣不断细细密密的网丝,想要展翅,却甩不掉羽翼上凝聚的重露。最悲哀的是,明明心里延续着梅雨,脸上却必须堆积着虚伪的晴朗。生命之中,总难免有这样的季节。
⑩等待阳光,是最折磨的等待。却又不甘心终日梅雨。有一天,路过淡水,见平畴绿野之上,太阳在一堆泼墨也似的乌云之中挣扎。时灭时显的光线,在天空中挣脱着要出来。我突然惊讶,内心深深地感动着。大自然总是无时无刻不在教我认识世界,传授给我力量新生的秘诀。天下没有永远阴霾的天空,只要让生命的太阳自内心升起。我感受到日出的惊喜。
⑪于是,我想起夸父,觉得他与我是如此地亲近。我聆听那血液在我体内窜流的声音,并感受到有一股蛮不讲理的生命力,在我的心里呼啸着,说要霸占整个春天。
⑫于是,昂首,问候天空,伸指弹去满天尘埃,扯云朵拭亮太阳。从今起,这万里长空,将是我镶着太阳的湛蓝桂冠。
(原文有删节)
(1)第1段中提到的“古老的神话”是指什么?
(2)请从修辞的角度,赏析第3段中画线的句子。
(3)第5段中写到“第一次,我惊觉到自己有着夸父的血统”。“夸父的血统”在文中具体表现在什么地方?
(4)从全文看,“我”问候的天空与“我”生命的历程有什么相似之处?文章给了我们什么人生启迪?
学会为别人鼓掌
①某知名企业在中央电视台举办电视招聘,三位求职者为海外经理一职展开激烈的角逐。由于职位只有一个,大家都显得很紧张。但是我注意到,有一位年轻人表现很出色,当竞争对手说到精彩处时,这位年轻人竟然很自然地为之鼓掌,引得台下的观众和评委也跟着鼓起掌来。那一刻,我就断定这位年轻人一定会中选。节目进行到最后,评委和企业代表果然一致决定把聘书发给这位年轻人。
②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似乎不太懂得为别人鼓掌。某学术机构曾做过一项不记名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在华人社会中,不懂得或根本就不习惯欣赏别人的占了六成以上。有些人在谈到别的成功人士时,甚至用出了“我恨不得宰了他”这样的字眼。这种心态,使华人在全世界留下了“单干是条龙,合作是群虫”的印象。由于缺乏团队精神,中国成绩一流的科学家和成功的企业家的比例与发达国家相比也相对偏少。
③骏马虽千里,耕田不如牛;耕牛虽勤奋,看家不如狗。一个人只要用一种健康的心态来看待别人,就会发现,周围的人都有值得学习和借鉴的长处。把掌声送给别人,不是刻意抬高别人,贬低自己,更不是吹牛拍马,阿谀奉承,而是对别人进行肯定。相反,如果没有正常的心态,就不能正确看待别人的成绩。发现新大陆的航海家哥伦布回国后,在一次欢迎他的宴会上,就受到一伙人的公然挑衅:发现新大陆,有什么了不起,只要条件允许,任何人去航海、去寻找,最终都能找到。这些挑衅者尽管说得十分在理,但他们忘了,哥伦布的成功并不是上天有意要垂青他,而是他用自己的执著和坚毅赢来的。那些挑衅者不过是一群语言的巨人,行动的懦夫,他们的典型特点就是自己自己不能成功,同时还不能容忍别人成功。
④当一个人意识到自己的心态不太正常时,如果不能及时调整心态,不仅害人,也会害己。周瑜虽青年挂帅,意气风发,却因诸葛亮的精彩表现而自惭,责怪上天“既生瑜,何生亮”,对诸葛亮的加害失败后,周瑜终因气量狭小而自夭;庞涓贵为魏国大元帅,却因妒孙膑之才,终于落得个兵败身亡的下场。
⑤心态健康的人都知道,为别人鼓掌,也是在给自己加油。小时候,我们不知道该做什么,没有方向,成功者就是我们立志效仿的楷模。在我们的成长时期,成功人士的经历往往是我们前进的动力,他们的成功会正确指引我们。当我们走向成功时,更要学会为别人鼓掌。为别人鼓掌,也会获得别人的喝彩。
⑥学会为别人鼓掌吧,相互鼓掌,才能相互提高。这是合作的需要,也是健康的需要。文章第一段其有什么作用?
“为别人鼓掌”的含义是什么?怎样才能做到“为别人鼓掌”?
文中第四段划线句子用了什么论证方法?有什么作用?
第五段中,作者说“为别人鼓掌,也是在给自己加油”,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怀念火柴
在这个自动打火的年代,我竟然怀念起了那小小的火柴。
火柴,多数都是用松木做的。点燃时,那股松香味儿,那木质的芬芳,清新,纯粹,淳厚。有雨后森林的气息,是土地和草木宽厚绵长的呼吸,使得那些即使没有见过森林的人们,也能随时闻到森林的气息;也有点像母亲用皂角洗过的头发的气味。
我小时候,看见大人们点燃火柴抽烟,我总要凑到他们跟前,一是好奇他们对嘴上冒烟这件事儿为何如此热衷,再就是想闻那种好闻的松香味儿。
我父亲那一代人,一直是使用火柴的。
我记得,他们并不是每个人衣兜里随时都带着火柴,常常是好几个人当中,才有一个人带着火柴,可能是因为脆薄的火柴盒,装在这些做重体力活的人们身上容易被挤压破损吧。在劳动间隙,想抽烟而没带火柴的人就会喊一声:谁有火?就有人回答:我有火。想抽烟的就走过来,围在那个带着火柴的人面前,将旱烟锅或自制的旱烟卷凑过来,那人将点燃的火柴依序递到他们嘴里含着的烟上,那动作是快速而又小心翼翼的,动作幅度大了,就会招风熄火,动作慢了,点不了几根烟火柴就燃完了。帮人点烟因此也算是一门需要掌握分寸的小小技艺,也是乡村生活中很独特的一个场景。
他们以火柴为中心围在一起,彼此的身体离得很近,手、胳膊、衣服都互相紧贴着,甚至,俯身接火时,彼此的脸几乎碰在一起。细微的火苗,温暖的火种,拉近和连接起彼此的身体、表情、呼吸和心跳,拉近和连接起彼此内心的温情。他们围在一起抽烟的时候,也并不多说什么,这些平时辛苦而粗糙的男人们,他们用这种亲近的身体语言已经表达了更实在更温暖的内容。
而我的父亲,常常是随身带着火柴的那个人。
至今还记得那个动人的场景。
夜晚,吹着寒风,生产队加班修水库,几十个社员默默劳作着,起落的镢头、铁锹,在夜色里划动零星的天光。这时,几个想抽烟的叔叔伯伯走过来,围在总是随身带着火柴的父亲面前。父亲点燃火柴,微弯着身子,挡住风,护着火。这时,我那手捧火苗的父亲,火光照亮了他的脸,他像一位古代的祭司,主持着生命与生命、心灵与心灵的相遇、相依和相知,将手中细微的火焰依序递给围在身边等待接火的乡亲们。这一刻,我的父亲被乡亲们亲切地围着,俨然成了夜晚的中心,成了温暖的中心,成了这个世界的中心。
这很像一种不是宗教而内涵着宗教意味的精神仪式:那手持火苗的人,大家围在一起,默默地重温心灵的约定。这一刻,这些劳作的人,辛苦的人,清贫的人,他们不仰视别的人,他们自己为自己燃一炷香。火光映照着父亲的脸和乡亲们的脸,这些古老的乡土的脸,显得那样质朴、单纯、温和。淡淡的烟缕缭绕着他们,质朴的脸上荡漾着平和、安详的佛光。然后,衔着火苗各自散去,那温暖的烟缕,长久缭绕在岁月的上空。
我想,那时,我卑微的父亲心里,一定会生起一种被别人需要和被看重的幸福感觉。而围在他身旁的乡亲们,心里也会泛起一种尊重和感激的细微情思。
如今,父亲已经去世多年。
气势汹汹的汽油和尖锐带毒的化学气息,笼罩了我们的生活,也弥漫在我们的心魂。
谁的衣兜里,还揣着朴素、温和、亲切的火柴?
谁的身上还散发着古老的松香?“怀念火柴”在文中有哪些具体内涵?请分点简要分析。
下列句子富有表现力,请加以赏析。
①他们以火柴为中心围在一起,彼此的身体离得很近,手、胳膊、衣服都互相紧贴着,甚至,俯身接火时,彼此的脸几乎碰在一起。
②父亲点燃火柴,微弯着身子,挡住风,护着火。文中说,“这一刻,这些劳作的人,辛苦的人,清贫的人,他们不仰视别的人,他们自己为自己燃一炷香”,请你谈谈对此句的理解。
文章的最后两段有什么作用?
拾叶者言
李国文
银杏树,在南方很多,到了太寒冷的北方,就比较罕见了。
这种树,又名公孙树,那意思是说它的生长期很慢,也很长,通常是爷爷种下的树,要到孙子那一辈,才能结果。结的果子,叫做白果,因其外壳薄白而名,果肉色绿而糯,微苦,颇有不同一般的滋味。旧时,在上海,冬天,夜晚,常可听到有小贩叫卖“糖炒热白果”者,于小可盈握的炭炉上,炒一捧白果,热烘烘的剥来,在寒风中,塞入嘴中也很有一点暖在心头之意。
不过,长到这把年纪,看到过许多地方的许多银杏树,但树上挂着果实的,至今,却尚无眼福一睹,实在是很遗憾的。所以,便把对于树的兴趣,关注到银杏树叶了。拾这种树的叶子,同人家集邮,集火花,集钱币一样,也是一件乐在其中的事情。在所有的树木中,独有银杏树叶算是独树一帜的,状似扇,形似贝,薄似纸,轻似羽,轻盈飘逸,洁净雅致,形成一种很特别的风格。
在北京的香山脚下,就在双清别墅附近,有那么几株古老银杏,近些年来,又在空旷地上,栽种了一些,都还十分孱弱,尚不成林。不过,一到秋天,当满山黄栌红了起来的时候,这些银杏树,也飒飒地飘落满地黄叶,用另一种鲜艳,点缀着山光水色,也是怪有情调的。色彩总是搭配起来,要好看些。站在山下,放眼看去,红中有黄,黄中有绿,于是,风景便格外好看了。
每年秋天,人们到香山去,无不志在红叶。但我,却总要拾几片银杏树叶,夹在书里,作书签用。而且,我到别处去,若见到银杏树叶,也有收集的兴趣,无非留在书册里,作一个小小的纪念。
这片银杏叶,从此在书中的某一页与某篇相伴,也多了一丝斯文。
有时候,翻开书,未读文章,先读叶片,因为很容易就翻到夹着叶片的那一页,它马上就突然出来。于是使你想起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在某地逗留的情景。
在大自然中,它算得上最微末的事物了,所以,它从来也不会扮演重要角色的。它在你的书页中,那种不想让你注意,也不想让你不注意的自然而然的样子,其实,也含有一份做人之道的平实在内的。若是我们能够意识到自己的平凡与普通,也就多了一点自知之明,便省得许多力不从心的烦恼。当然,也就有了尊严。
叶是一回事,但无数的叶构成的树,则是另一回事。
我记得有一年,在山东泰安的岱庙里,见到两棵并肩立着的古银杏树,中间只隔着一条甬道,可谓形影不离数千年。两棵数高约几十米,数径也得两三人合抱,确是一副非凡模样。看到这两棵历经沧海桑田,阅遍人间变化的参天古数,同行的人,都膜拜之,仰视之,赞叹之,无法不肃然起敬。有人说,泰山为五岳之首,那么泰山下的这两棵银杏树,也许是最古老的了。
银杏树给人的感觉,是疏朗端庄,是高标挺拔,但它的叶片,却是明洁俏丽,优雅可人。这也是伟岸的人,和寻常的人,各有其不一般的特色了。伟岸者有其抱负,寻常人有自己的志趣,这世界所以美丽,就是有各种不同的追求和目标。假如我们都能懂得大自然中,没有两张绝对相同的叶片,那么对于拾叶者的启示,莫过于走自己的路,过自己的生活,经营自己的天地了。
前不久,到广东韶关的南华寺,时值初冬,南方的季节要晚些,但那银杏树叶,也到枯黄坠落的日子。在香烟缭绕中,飘然而下,落地无声,随风而来,又随风而去,看着看着,也仿佛悟到了一点禅意。
这世界,这人类,也不就这样一季一季地生生不息吗?这无限之中,具体到每一个人,又是极有限的。因此,叶片不大,却总是应该记下它的一段时光。人也一样,不一定轰轰烈烈,但也会有自己一生中那碧绿碧绿的蓝天。去了,也就由它去了,但你留下了它呢,也就留住了。知识见闻的积累也好,生活中辛酸和悦的感受也好,成功与失败的经验也好,都是应该珍惜,应该谨记的。
这样,你拾起一片一片叶子的同时,也就觉得活着是多么有意义和有价值的事了。文题为“拾叶者言”,请问作者从拾叶中收获了哪些人生感悟?请简要回答。
文章既写了泰安岱庙的银杏,又写了韶关南华寺的银杏,这样写是否重复?请说明理由。
结合语境,欣赏文章划线句子的精彩之处。
(1)炒一捧白果,热烘烘的剥来,在寒风中,塞入嘴中也很有一点暖在心头之意。
(2)看到这两棵历经沧海桑田,阅遍人间变化的参天古数,同行的人,都膜拜之,仰视之,赞叹之,无法不肃然起敬。下列关于文章的赏析不恰当的一项是()
A.文章运用衬托手法,用香山红叶和银杏的黄叶,相互衬托,形象地说明了各种颜色相互搭配世界才美,风景才好 |
B.文章运用对比手法,将“别人”与“我”到香山不同目的加以对比,用以突出作者“拾叶”的特有情趣。 |
C.文章运用借景抒情的手法,借银杏树的高大伟岸抒发昂扬之情,借银杏树叶抒发飘逸雅致之趣。 |
D.文章运用运用象征手法,用银杏树干象征伟岸的人,用银杏树叶象征寻常的人,既贴切又形象。 |
“知入”与“知出”
张运辅
①怎样读书才能取得效果?经验表明,处理好阅读中的“入”与“出”是关键所在。南宋学者陈善云:“读书须知出入法。见得亲切,此是入书法;用得透脱,此是出书法。”此论道出了读书的精髓。
②阅读中的“入”,是指对所读之书全身心融入,潜心对其进行研读与探索。就是读者通过文字去触摸作者的内心,与其进行心灵的对话。如此“入书”,方可“见得亲切”,实现双方心情的“契合”。
③在阅读中怎样“入”呢?一个方法是坚持“精思”。朱熹认为:“大抵观书先须熟读,使其言皆若出于吾之口。继以精思,使其意皆若出于吾之心,然后可以有得尔。”就是说阅读要慢嚼细咽,通过揣摩语言,达到把握文章内容、体悟作品意蕴与情趣之目的。
④在熟读基础上精思,确为“入书”之妙诀。苏轼读陶渊明《饮酒》诗后写道:“‘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因采菊而见山,境与意会,此句最有妙处。近岁俗本皆作‘望南山’,则此一篇神气都索然矣。”苏轼发现“望”与“见”虽一字之差,但意境全异。何故?盖因陶诗所表达的是辞官归田后的喜悦之情,故用“见”字来表达悠然自得之感。若改为“望”,变为主动寻求,就不但破坏了全诗的意境,而且也与陶渊明的节操相悖。苏轼的体会,表明他对全诗意蕴和诗人的心境都有了深刻认识;这种认识若离开了对全诗全身心的“入”,离开反复思索,是无法达到的。
⑤阅读中的“出”,是指读者能站在更高层次,对所读之书做出分析判断,能从新的角度进行阐发、评价和质疑。哲学家叔本华就主张读书要与书本拉开距离,不要“入”书过度,要敢于并善于从书本中走出来。这样读书,方可避免“是别人在代替我们思想,我们只不过重复他的思想活动的过程而已”;方可在读后能解其意、识其旨、得其要,真正做到“用得透脱”。
⑥鲁迅早年读过不少进化论书籍,曾一度相信社会进化论:“总以为将来必胜于过去,青年必胜于老年。”后来,他在生活中发现了青年们在阶级斗争中分化的事实,“目睹了同是青年,则分成两大阵营,或则投身告密,或则助官捕人的事实,我的思路因此轰毁。”就这样,他对这种理论产生了怀疑,并由此发现其诸多偏颇和谬误。于是,他摒弃了从书本中得到的旧认识、旧观点,在斗争中树立了历史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和方法论。他的这段经历和思想转化过程,对于阅读时怎样“出”于书,怎样“用得透脱”,很有启示意义。
⑦阅读,要“入”,也要“出”。“入”是“出”的基础,不“入”则无所谓“出”;“出”是“入”的目的,不能“出”就失去阅读的价值与意义。既能“入”又能“出”,才是阅读者必须掌握的秘诀。下列对文章的分析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读书的精髓关键是处理好阅读中的“入”与“出”。 |
B.第⑤段中的“这样”指读书要与书本拉开距离,不要“入”书过度,要敢于并善于从书本中走出来. |
C.本文从“入”与“出”两个方面分别分析论证了其在阅读中的意义和运用。最主要的论证方法是对比论证。 |
D.读书知入知出,不仅体现在领会著作精神,而且能够从著作中提取精华,为己所用,推出新意。 |
请简要分析文章的论证思路。
下面这段文字放在本文的哪一段中最恰当?请说明理由。
叶圣陶认为:“文字是一道桥梁,桥这边站着读者,桥那边站着作者。通过这一道桥梁,读者才和作者会面,不但会面,而且了解了作者的心情,和作者的心情相契合。”
阅读议论文《输不丢人,怕才丢人》,完成后面题目。(共8分)
输不丢人,怕才丢人
①电影《梅兰芳》中有个十三燕,是个曾名重一时的“伶界大王”。后来,梅兰芳迅速崛起,大有取而代之之势,他与梅兰芳唱对台戏时落于下风。眼见败势已成,他却没有选择逃避。即使面对空旷的戏台,他仍然一丝不苟地坚持唱完了最后一场,并且在临死前留下那句掷地有声的话语:“输不丢人,怕才丢人。”所以,尽管十三燕是个失败的人物,但却是令人敬佩的,因为他道出了一个做人的基本真理,而且自己就是实践这一道理的榜样。
②大千世界,我们不论干什么,只要与人对阵,参与竞争,都会有输赢,见高低,而世界上没有常胜将军,胜败乃兵家常事,百战百胜只是神话。因为,天外有天,你厉害还有比你更厉害的,你有降龙十八掌,人家可能有葵花宝典;你有屠龙刀,人家可能有打狗棒。而且,“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这几年你得势占优,再过几年,你就可能被淘汰出局。所以,输不丢人。如果害怕丢人,就永远不要参与竞争,或干脆远离红尘。
③楚汉之争,项羽的最后悲剧,就在于他的怕丢面子,怕面对江东父老的指责。还是杜牧的《题乌江亭》写得好:“胜败兵家事不期,包羞忍耻是男儿,江东子弟多才俊,卷土重来未可知。”如果项羽能够包羞忍耻东渡乌江,那么鹿死谁手还是个未知数;如果项羽能够忍受打击卷土重来,或许历史将被重新改写。
④“初生牛犊不怕虎”,虽然结局并不美妙,不会因为不怕就能克敌制胜,创造奇迹,但不怕虎的精神却是历来被人赞颂的。看《动物世界》,常见这样的镜头,一大群野牛被一只狮子追着跑,我就想,这么多野牛要是团结起来,就是踩也把狮子踩死了,可就是因为怕,总是被狮子欺负,甚至成为狮子的牺牲品。与野牛相比,人是有理智的,“人是会思想的芦苇”,可正因为如此,有些人反而怕得更多,野牛不过怕丢掉性命而已,人还要怕丢面子,怕名声不好,怕被人议论,怕遭人嫉妒,怕不好出门见人,总之是前怕狼后怕虎,结果是害怕丢人却偏偏丢人,不想丢人却处处丢人。
⑤人,能力有大小,水平有高低,既然出来打天下,既然要与人争高低,输赢都是正常的。奥运会上的百米赛场上,无论谁输给博尔特都是再正常不过的,因为那小子是百年一出的短跑奇才,不管你被拉下多大差距,谁也不会笑话你。而你如果因为害怕而退赛,因害怕而战战兢兢,畏畏缩缩,不战自败,那就丢人丢大了。在北京奥运会的乒乓球馆里,我们还看到许多非洲国家的乒乓球运动员,水平连我们的业余选手都不如,仍然面无惧色与世界一流高手过招,观众同样报以热烈的掌声,其中就是对他们不怕精神的鼓励。输球之后,他们照样大大方方地和对手握手拥抱,向观众致谢,他们是虽败犹荣。体育竞赛如此,行行业业也都应该如此。只要不怕强手,敢于“亮剑”,屡败屡战,自强不息,我们就可能杀出自己的一片天地;即便输了,也是虽败犹荣。
⑥“输不丢人,怕才丢人。”诚哉斯言!(作者齐夫,原文有改动) 本文的中心论点是什么?
答: 参照下面的提示,请补写出第④段的论证思路。
①举野牛的例子论证“怕”会输得丢人的道理②
答:①② 根据你对第⑤段中“体育竞赛如此,行行业业也都应该如此”这句话的理解,补写一个实例。
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