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读雷抒雁《生命的选择》一文,完成下列各题。
①在我住的这一栋楼的前边,是一片开阔的空地。这片向阳的地方,从早晨太阳一升起,地上便红地毯一般,铺满了霞光。中午,一直到傍晚,太阳被西边的高楼遮挡之前,空地上都是一片明媚的阳光。
②多好的一块空地。花工们便将这里设计成一座小小的花园,四周栽种上一些秋季会抽出茸茸的花穗的纤草,拥围着一个圆圆的花坛。种些什么呢?见花工们细细地松软着花坛的湿土,人们猜测着。自然是蔷微①了,花工们说。
③不多日子,油黑的蔷微叶子便密密地遮蔽了黄土;似乎这期间,不过一阵、两阵小雨,人们一如既往匆匆走过那花坛,忙各自的事情。突然一日,有人惊奇地喊了一声:“多好的玫瑰!”
④人们好像一下子被那花惊醒了。红的、黄的、粉的,一时间各色玫瑰,竞相绽放开来,惹得人眼里一亮一亮。有一些美丽的花朵装点生活,日子平添了些色彩、滋味和乐趣。大人、孩子,过路时总会留住脚步,欣赏一番。大楼里常年不曾搭话的领居,此时也都能找到共同的话题。坚硬的生活,顿时变得柔软多了。
⑤人们夸奖那些花朵、花工之后,便要说太阳明亮的照耀,才使花朵有了色彩。不过,谁也说不清是花朵选择了太阳,还是太阳选择了花朵。
⑥可是有一日,有孩子突然提醒大人们,到楼后去看看,说那里也有花。
⑦楼后?怎么可能呢?那里的阳光,结结实实被这楼房遮掩着,而且还有一些高大的槐树,枝丫互相勾扯着,地上是永远的潮湿和阴凉,甚至还有一些灰尘和垃圾被风卷到那里。春天,当所有的地面上都干干的、亮亮的,惟独楼后肮脏的残雪还迟迟不肯化开。那里怎么会有花呢?
⑧拗不过孩子的拉扯,就到楼后看看去吧!这时已是傍晚,朦朦胧胧的月光下,人们果然看到白花花的一些已绽放的花朵。粗粗的、长长的花朵,挺在硕大的绿叶上,倒像是插了满头玉簪、银簪的古代仕女。庄重里透着一些羞怯,没有人能叫出那花的名字,只是花开得雪白,单纯而圣洁,让人燥热的心头有被一股清凉清凉的水洒洗过一般舒坦。
⑨第二天,赶快去问花工,回答说:“那是白玉簪,性喜阴凉潮湿,花开得高洁得很哩。”
⑩于是,这栋楼美丽了。楼前,阳光下,姹紫嫣红;楼后,月光下,洁白如雪。随即,也就有人告诉自己的孩子:你看,生活的路多宽!有阳光,就去做玫瑰,开得热烈、大方些;没有阳光,也别怨天尤人,白花照样可爱。
⑪对了!这才是生命的选择。生命的伟大也正在于这选择的正确。
(原文有删改)
(1)此文中,作者描写了两种不同的花,其用意是什么?
(2)赏析第八段中加横线的句子。
(3)第五段中,“不过,谁也说不清是花朵选择了太阳,还是太阳选择了花朵。”这句话里的“花朵选择了太阳”和“太阳选择花朵”分别是什么意思?
(4)第十自然段中,“有阳光,就去做玫瑰,开得热烈,大方些;没有阳光,也别怨天尤人,白花照样可爱。”有人说这是一种人生态度的体现,你认为是一种怎样的人生态度?请说出你的理由。
阅读《牵手》,完成小题。(共17分)
①女儿很小的时候,带她出门,总是伸一根食指让她紧紧牵住。那时的女儿多小啊,脑袋刚刚齐到我的大腿,走路深一脚浅一脚趔趔趄趄,小小的胖手攥住我的食指,不要命地抓着,那真是甩也甩不脱,割也割不掉。不知道那只小手哪来那么大的劲道,我的一根食指对她来说还是庞然大物呢。
②稍大的时候领她上街,牵手已经不够了,牵手之后还要用她的胳膊勾住我的小臂,结结实实的,一步不落,仿佛生怕稍不留意我就会从她的身旁逃之夭夭。我觉得小臂被她勾拉得像要脱臼,甩动不灵也妨碍走路。我会冷不防地用劲,从她胳膊里怀抱里抽出自己的手。她“嗷”地一声扑上来,仍然是不屈不挠地抓住,而且比刚才更加用劲。后来我就怕带她上街,或者喝令她去牵爸爸的手。她牵爸爸的手也是一样全心全意,她爸爸让她牵着也会一脸陶醉和幸福。
③女儿现在已经十三四岁了。十三四岁的女儿人高马大,我们俩并排走路,我不穿高跟鞋比她矮一个头尖。人高马大的女儿出门依旧牵着我的手,但不是攥住我一根食指了,是把我的食指中指无名小指捏成一排,而后囊括进她的掌心。我说不行,你太大了,你看街上有没有这么大的女孩子还牵妈妈手的?她“嗯”一声说,我想牵。我试图甩脱她,一次两次,三次四次,但她固执地不让我的手滑开。她的手劲多大啊!我的指骨在她掌心里酥麻酥麻,只要她再加一把劲我就会叫唤出声。可我内心也喜欢这种指骨酥麻的感觉。
④我真不知道女儿牵我的手要牵到什么时候,今生今世我们的手还会不会分开。我嘴里说着:不要,不要。我心里默念着:牵吧,牵吧。我的孩子!妈妈牵女儿的手天经地义;女儿牵妈妈的手地久天长。女儿把她的手交到我手里,她就把她的一切都交给我了:在她满十八岁之前,她无忧无虑,因为忧虑有妈妈担着,荆棘由妈妈去砍,给她一把毒药她会不眨眼地当糖吞下,领她走上悬崖她会一步不落紧紧跟着。谁让我是妈妈呢?她的手不交给妈妈还能够交给谁呢?妈妈生来就是要牵着孩子走路的。
⑤可是妈妈老了之后,你还能这样紧紧牵住妈妈的手吗,我的孩子?跟现在你把一切交给妈妈一样,那时候妈妈也该把一切都交给你了。从前你交给妈妈的是花朵儿一样的身体,诗一般梦一样的年华;以后妈妈却要回赠你一段枯萎皱缩的躯干,一个琐碎不堪的灵魂。到那时候,你会牵我的这只手吗,我的孩子,我的女儿?本文题目“牵手”有哪些方面的含义,请结合全文简要说说你的理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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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文中有三次女儿牵着妈妈手的细节描写,请简要概括写出来并说说这几处细节描写突有什么作用?(5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请结合上下文,简要说说你对下面两个句子的理解。(4分)
(1)妈妈牵女儿的手天经地义,女儿牵妈妈的手地久天长。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给她一把毒药她会不眨眼地当糖吞下,领她走上悬崖她会一步不落紧紧跟着。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试概括说说文章最后两段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感情。(3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请写出文中与“我真不知道女儿牵我的手要牵到什么时候,今生今世我们的手还会不会分开”这句话相照应的一个句子。(2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阅读孟子《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完成小题。
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三里之城,七里之郭,环而攻之而不胜。夫环而攻之,必有得天时者矣,然而不胜者,是天时不如地利也。城非不高也,池非不深也,兵革非不坚利也,米粟非不多也,委而去之,是地利不如人和也。故曰,域民不以封疆之界,固国不以山溪之险,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寡助之至,亲戚畔之。多助之至,天下顺之。以天下之所顺,攻亲戚之所畔,故君子有不战,战必胜矣。解释下列加点的词语。
①委而去之 (委:) (去:)②亲戚畔之(畔:)下面“以”字的用法,不相同的一项是()
A.固国不以山溪之险 |
B.以天下之所顺 |
C.寡人以五百里之地易安陵(《唐雎不辱使命》) |
D.属予作文以记之(《岳阳楼记》) |
请用“/”标出下面语句的朗读节奏。
威 天 下 不 以 兵 革 之 利。翻译下列句子。
①城非不高也,池非不深也。
译文:
②多助之至,天下顺之。
译文:“人和”在文中的含义是什么?请你结合历史或现实,再举出一个相关的事例。
答:含义:。
事例:
阅读下面现代文,完成以下各题:
我说道:“爸爸,你走吧。”他往车外看了看说:“我买几个橘子去。你就在此地,不要走动。”我看那边月台的栅栏外有几个卖东西的等着顾客。走到那边月台,须穿过铁道,须跳下去又爬上去。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本来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泪很快地流下来了。我赶紧拭干了泪。怕他看见,也怕别人看见。我再向外看时,他已抱了朱红的桔子往回走了。过铁道时,他先将桔子散放在地上,自己慢慢爬下,再抱起桔子走。到这边时,我赶紧去搀他。他和我走到车上,将桔子一股脑儿放在我的皮大衣上。于是扑扑衣上的泥土,心里很轻松似的。过一会儿说:“我走了,到那边来信!”我望着他走出去。他走了几步,回过头看见我,说:“进去吧,里边没人。”等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着了,我便进来坐下,我的眼泪又来了。用简洁的语言概括这段的主要内容。
父亲买橘子是很艰难的,回来时却“心里很轻松似的”是否矛盾?为什么?
“我赶紧拭干了泪”“我赶紧去搀他”两句中的“赶紧”表现出了作者怎样的心理活动?
请从内容和结构角度说说最后一句“我的眼泪又来了”中的“又”字用得为什么好?
阅读下面一段话,再结合文段,请你说说你对“可怜天下父母心”的理解。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大风
莫言
我家后面有一条弯弯曲曲的胶河、沿着高高的河堤向东北方向走七里左右路,就到了一片方圆数千亩的荒草甸子。每年夏天,爷爷都去那儿割草,我爷爷的镰刀磨得快,割草技术高,割下来的草干净,不拖泥带水。
最早跟爷爷去荒草甸子割草,是刚过了七岁生日不久的一天。堤顶是一条灰白的小路, 路的两边长满野草,行人的脚压迫得它们很瑟缩,但依然是生气勃勃的。爷爷的步子轻悄悄的,走得不紧不慢,听不到脚步声。田野里丝线流苏般的玉米缨儿,刀剑般的玉米叶儿,刚秀出的高粱穗儿,很结实的谷子尾巴,都在雾中时隐时现。河堤上的绿草叶儿上挂着亮晶晶的露水珠儿,微微颤抖着,对我打着招呼。
田野里很寂静,爷爷漫不经心地哼起歌子来:
一匹马踏破了铁甲连环
一杆枪杀败了天下好汉
一碗酒消解了三代的冤情
一文钱难住了盖世的英雄……
坦荡荡的旷野上缓慢地爬行着爷爷悲壮苍凉的歌声。听着歌声,我感到陡然间长大了不少,童年似乎就消逝在这条灰白的镶着野草的河堤上。
他带着我去找老茅草,老茅草含水少,干得快,牲口也爱吃。爷爷提着一把大镰刀,我提着一柄小镰刀,在一片茅草前蹲下来。“看我怎么割。”爷爷示范给我看。他并不认真教我,比画了几下就低头割他的草去了。他割草的姿势很美,动作富有节奏。我试着割了几下,很累,厌烦了,扔下镰刀,追鸟捉蚂蚱去了。
不知何时,天上布满了大块的黑云
我帮着爷爷把草装上车,小车像座小山包一样。大堤弯弯曲曲,刚走出里把路,黑云就把太阳完全遮住了。天地之间没有了界限,我竟然感到一种莫名的恐惧。回头看爷爷,爷爷的脸木木的,一点表情也没有。
河堤下的庄稼叶子忽然动了起来,但没有声音。河里也有平滑的波浪涌起,同样没有声音。很高很远的地方似乎传来了世上没有的声音,天地之间变成紫色,还有扑鼻的干草气息、野蒿子的苦味和野菊花幽幽的香气。
在我们的前方,出现了一个黑色的、顶天立地的圆柱,圆柱飞速旋转着,向我们逼过来,紧接着传来沉闷如雷鸣的呼噜声。
“爷爷,那是什么?”
“风。”
爷爷淡淡地说,“使劲拉车吧,孩子。”说着,他弯下了腰。
我们钻进了风里,听不到什么声音,只感到有两个大巴掌在使劲扇着耳门子,鼓膜嗡嗡地响。堤下的庄稼像接到命令的士兵,一齐倒伏下去。
爷爷双手攥着车把,脊背绷得像一张弓。他的双腿像钉子一样钉在堤上,腿上的肌肉像树根一样条条棱棱地凸起来。风把车上半干不湿的茅草揪出来,扬起来,小车在哆嗦。爷爷的双腿开始颤抖了,汗水从他背上流下来。
夕阳不动声色地露出来,河里通红通红,像流动着冷冷的铁水。庄稼慢慢地直起腰。爷爷像一尊青铜塑像一样保持着用力的姿势。
我高呼着:“爷爷,风过去了。”
他慢慢地放下车子,费劲地直起腰,我看到他的手指都蜷曲着不能伸直了。
风把我们车上的草全卷走了,不,还有一棵草夹在车梁的榫缝里。我把那棵草举着给爷爷看,一根普通的老茅草,也不知是红色还是绿色。
“爷爷,就剩下一棵草了。”我有点懊丧地说.
“天黑了,走吧。”爷爷说着,弯腰推起了小车。
我举着那棵草,跟着爷爷走了一会儿,就把它随手扔在堤下淡黄色的暮色中了。
(选自《萌芽》2013年第1期,有删改)莫言说:“我是一个讲故事的人”。请用简洁的语言分点概括本文的主要故事情节。(3分)
根据要求回答问题。(4分)
(1)“坦荡荡的旷野上缓慢地爬行着爷爷悲壮苍凉的歌声” 句中, “爬行”一词表达上有什么作用?(2分)
(2)品味“我们钻进了风里”一句中“钻”的妙处。(2分) 阅读下面三段文字,结合全文说说爷爷是个怎样的人。(4分)
(1)“爷爷,那是什么?”
“风。”
爷爷淡淡地说,“使劲拉车吧,孩子。”说着,他弯下腰。
(2)爷爷双手攥着车把,脊背绷得像一张弓,他的双腿像钉子一样钉在堤上,腿上的肌肉像树根一样条条棱棱地凸起来。
(3)“爷爷,就剩下一棵草了。”我有点懊丧地说。
“天黑了,走吧。”爷爷说着,弯腰推起了小车。文中画线段描写了大风降临前的情形,请简要赏析。(3分)
小说中“我”这个人物形象有哪些作用?(4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玻璃之王
⑴“玻璃之王”是这样诞生的:1959年,美国加利福尼亚理工学院杜威兹教授等人用制造玻璃的方法,将高温金-硅合金熔体喷射到高速旋转的铜轴上,以每秒100万摄氏度的冷却速度快速冷却熔体,第一次制造出了不透亮的玻璃。当时的一位物理学家看到这种刚诞生的合金材料时,曾嘲讽地说这是一种“愚蠢的合金”。这种不透亮、看起来“愚蠢的”的东西,就是在材料科学领域开辟出一条新道路的“玻璃之王”金属玻璃。
⑵金属玻璃形成的原理是什么呢?通常情况下,金属及合金在从液体凝固成固体时,原子总是从液体的混乱排列转变成整齐的排列,即成为晶体。但是,如果金属或合金的液体凝固速度非常快,原子来不及排列整齐便被冻结住了,最终的原子排列方式仍类似于液体,是混乱的,这就是非晶态合金。因为非晶态合金原子的混乱排列情况类似于玻璃,所以又被称为金属玻璃。
⑶那么在实际生产中金属玻璃又该如何获得?研究人员发现,单一的金属液体凝固形成非晶态所需的冷却速度要远远高于其它物质液体。例如,普通的玻璃液体只要慢慢冷却下来,得到的玻璃就是非晶态的;而单一的金属液体则需要每秒高达1亿摄氏度以上的冷却速度才能形成非晶态,这个速度是普通玻璃的无数倍。由于目前工艺水平的限制,实际生产中难以达到如此高的冷却速度,也就是说,单一的金属难以在生产上被制成非晶态的金属玻璃。但是,合金弥补了单一金属的缺憾。合金具有这样两个重要性质:第一,它的熔点远低于纯金属,例如,纯铁的熔点为1538 ℃,而铁硅硼合金的熔点一般在1200 ℃以下;第二,液体状态的合金原子更加难以移动,在冷却时更加难以整齐排列,也就是说,更容易被“冻结”成非晶体。这样,人们在实际生产中就将金属与其它物质混合形成合金后再来获得非晶态的金属玻璃。
⑷目前,金属玻璃已经得到了广泛地应用。因为它具有较强的韧性、刚性、优良的磁性、良好的化学稳定性等,人们赞扬它是“敲不碎、砸不烂”的“玻璃之王”。金属玻璃已被用于制造高档录音机、录像机的高耐磨音频视频磁头。因为具有良好的磁学性质,金属玻璃还被用于制造高压容器、火箭等重要部位的零部件。科学家们还预言,凭借其耐腐蚀、抗撞击、耐冷热的特性及优异的力学性能,金属玻璃在将来可能会成为航天、军事及民用领域的理想候选材料。(原文有改动)从选文内容看,作者是从哪四个方面来说明“玻璃之王”的?(4分)
选文的说明顺序是什么?(1分)
选文第⑶段划线句“例如,普通的玻璃液体只要慢慢冷却下来,得到的玻璃就是非晶态的;而单一的金属液体则需要每秒高达1亿摄氏度以上的冷却速度才能形成非晶态,这个速度是普通玻璃的无数倍。”运用了哪些说明方法?作用是什么?(4分)
选文第(4)段“科学家们还预言,凭借其耐腐蚀、抗撞击、耐冷热的特性及优异的力学性能,金属玻璃在将来可能会成为航天、军事及民用领域的理想候选材料。”一句中,加点的“可能”一词能否删掉?为什么?(3分)
依据选文内容,找出作为“玻璃之王”的金属玻璃目前都得到了哪些应用。(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