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各题。
十一号楼的猫
①我们十一号楼三层的楼道里养着一只流浪猫。说是流浪猫,早就没有了流浪猫的样子。是一只米黄色的长毛猫,眼睛微微透着绿,洗过澡也梳过毛,毛色油亮有色泽。它常常蹲在三层电梯口的小厅堂,端正地坐着,优雅地看着电梯里的人,仿佛知道我们是来看它的一样。旁边的墙边放着猫粮盆和水盆,还有几个小玩具。
②多数时候,它只是看你一眼,有时也会跟着你走入电梯。进来后就跟所有乘电梯的人一样,乖乖等着。到了一楼,它在人们的脚步间左拐右拐地穿插着走出居民楼,往楼下社区院子里的树下一躺,晒着太阳睡半天。天色晚了,就再跟着上楼的人一起回去。我住的这幢楼里几乎每一个人都知道它的存在,看到它走进来了,就帮它按一下“3”。三楼的门一开,它就不急不慢走出去,重新在电梯口小厅堂坐下。
③有一次我深夜加完班,一个人抱着一堆东西,从北区的工作室穿过漆黑的花园,走回南区的家。半路被蚊子叮了一腿的包,边跺脚边走,走到楼下的时候,脚震得又麻又疼。我用下巴很卖力地点开电梯开关,前脚刚进去,后脚它就跟进来了。我盯着它,它盯着我,我只好用额头顶了我自己的楼层,又用下巴按了它要下的楼层。等搞定之后,原本一路走回来的沮丧感消失不见,我一个人在电梯里笑得前仰后合。它出去的时候,在靠近我的腿边翘着尾巴蹭了一下。大半夜,我和一只猫同乘了电梯,还为它按了按钮,这太喜剧了。
④听楼下跳广场舞的大妈们说,它是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从电闪雷鸣中逃进楼里来的。当时它毛都掉得斑秃,眼睛全被眼屎糊住,身上还有伤,走路一跛一跛的。三楼住着的刘奶奶撞见它,心生怜悯,就把它抱回家,收养了它。为了照顾好这只猫,刘奶奶甚至多次缺席了最爱的广场舞。它渐渐地恢复了体力,脱胎换骨,变成一只美貌的家猫。但它大约是流浪太久,不习惯被禁锢在小小的屋子中,成日趴在窗口喵喵呜呜地叫,刘奶奶就又把它放出去了。
⑤可自打那以后,它似乎把三层当成了坚实的后盾,在外面野几天就回来,回到三层就安静蹲在那里等着。慢慢地,整个三层的人都习惯了,没事就来放点儿吃的、喝的,有时候甚至还有猫玩具。它也越来越把这儿当成家,从半个月一回到几天一回、一天一回,比上班下班的白领还准时。
⑥很快,整幢楼都知道了它的存在,渐渐地,它从三层的猫变成了十一号楼的猫。我经常看见同楼的住户跟别人说,这是我们楼的猫,一会儿就回去了。别人问保安,怎么总能见到那只猫?保安头也不抬地说,噢,那是十一号楼的猫,出来溜达溜达。听得我差点儿当场笑出来。那只黄毛碧眼的猫咪突然间变成我们的流动标签,让一些事情变得格外有意思起来。
⑦朋友来家里做客的时候,一进家门就一惊一乍地说:“你们邻居还真热情啊。这‘远亲不如近邻’,在你家我算是见识到了。”她很疑惑,究竟是怎么做到的﹣﹣全楼的人好像都是认识的,出个门回个家在电梯里见到了,还点个头示个意。她说:“这场面,我除了小时候住我爸的纺织厂家属大院的时候领略过,真是多年不见啊。我刚才提着一堆东西上电梯,被超过三个人问要不要帮忙。”我就带她去参观那只猫,她不可置信地反复问我,它真的会坐电梯?它就住在三层?它几岁了?……
⑧因了猫的到来,十一号楼的人原本互相陌生,现在都变成了猫的主人;也因了它的到来,大家仿佛都成了别人生命的依靠,变得坚强而乐观起来。刘奶奶作为这只猫的原始救命恩人,也很欢喜。她跟我们说,孙子知道她养了一只这么有灵性的猫,一到假期就住过来看它。原本搭救了一只猫,结果还让宝贝孙子成了常客,简直就是节日大酬宾。说话间喜气洋洋,仿佛不是她给了它新生,倒是它带动了她的幸福生活。
⑨这只猫自己大概永远都不会明白,它变成了所有人的精神亮点。人们喂饱它,还喂饱自己的心。
(选自《智慧少年》2016年第8期,有删改)
(1)通览全文,最能体现十一号楼猫的特点的一个短语是(用原文回答) 。
③﹣⑤段中都具体体现这一特点的句子有(只举一例) 。
(2)赏析加点词语的表达效果。
当时它毛都掉得斑秃,眼睛全被眼屎糊住,身上还有伤,走路一跛一跛的。
(3)文章第⑦段叙写朋友来家做客的情节,有什么作用?
(4)文章最后一段,作者说:“人们喂饱它,还喂饱自己的心。”对此你怎么理解?
阅读《藤野先生》选段,完成下列各题。(共13分)
到别的地方去看看,如何呢?
我就往仙台的医学专门学校去。从东京出发,不久便到一处驿站,写道:日暮里。不知怎地,我到现在还记得这名目。其次却只记得水户了,这是明的遗民朱舜水先生客死的地方。仙台是一个市镇,并不大;冬天冷得利害;还没有中国的学生。
大概是物以希为贵罢。北京的白菜运往浙江,便用红头绳系住菜根,倒挂在水果店头,尊为“胶菜”;福建野生着的芦荟,一到北京就请进温室,且美其名曰“龙舌兰”。我到仙台也颇受了这样的优待,不但学校不收学费,几个职员还为我的食宿操心。我先是住在监狱旁边一个客店里的,初冬已经颇冷,蚊子却还多,后来用被盖了全身,用衣服包了头脸,只留两个鼻孔出气。在这呼吸不息的地方,蚊子竟无从插嘴,居然睡安稳了。饭食也不坏。但一位先生却以为这客店也包办囚人的饭食,我住在那里不相宜,几次三番,几次三番地说。我虽然觉得客店兼办囚人的饭食和我不相干,然而好意难却,也只得别寻相宜的住处了。于是搬到别一家,离监狱也很远,可惜每天总要喝难以下咽的芋梗汤。
从此就看见许多陌生的先生,听到许多新鲜的讲义。解剖学是两个教授分任的。最初是
骨学。其时进来的是一个黑瘦的先生,八字须,戴着眼镜,挟着一叠大大小小的书。一将书放在讲台上,便用了缓慢而很有顿挫的声调,向学生介绍自己道:
“我就是叫作藤野严九郎的……。”
后面有几个人笑起来了。他接着便讲述解剖学在日本发达的历史,那些大大小小的书,便是从最初到现今关于这一门学问的著作。起初有几本是线装的;还有翻刻中国译本的,他们的翻译和研究新的医学,并不比中国早。
那坐在后面发笑的是上学年不及格的留级学生,在校已经一年,掌故颇为熟悉的了。他们便给新生讲演每个教授的历史。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胡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有一回上火车去,致使管车的疑心他是扒手,叫车里的客人大家小心些。
他们的话大概是真的,我就亲见他有一次上讲堂没有带领结。
过了一星期,大约是星期六,他使助手来叫我了。到得研究室,见他坐在人骨和许多单独的头骨中间,──他其时正在研究着头骨,后来有一篇论文在本校的杂志上发表出来。
“我的讲义,你能抄下来么?”他问。
“可以抄一点。”
“拿来我看!”
我交出所抄的讲义去,他收下了,第二三天便还我,并且说,此后每一星期要送给他看一回。我拿下来打开看时,很吃了一惊,同时也感到一种不安和感激。原来我的讲义已经从头到末,都用红笔添改过了,不但增加了许多脱漏的地方,连文法的错误,也都一一订正。这样一直继续到教完了他所担任的功课:骨学、血管学、神经学。东京有许多“清国留学生”,鲁迅为什么要离开东京,独自一人去仙台学医呢?
文中写到一位日本职员先生对鲁迅住处的关心,请你说一说,鲁迅心中感受到的“好意”是什么?句中的两个“几次三番”是否可以去掉一个?
藤野先生为“我”添改讲义,“我拿下来打开看时,很吃了一惊,同时也感到一种不安和感激”,分别说一说,“我”为什么吃惊、不安和感激?
“这样一直继续到教完了他所担任的功课:骨学、血管学、神经学。”加点的词语“这样”指代的内容是什么?(用15个字以内的一句话)
阅读本部分内容后,你从中感受到藤野先生的哪些优秀品质?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各题。(共12分)
成功之门虚掩着
①1968年,在墨西哥奥运会的百米赛道上,美国选手吉·海因斯撞线后,指示灯立刻打出9.95的字样,全场轰动,海因斯也摊开双手自言自语说了一句话。这一情景通过电视向全世界转播,可是由于当时他身边没有话筒,谁也不知道他到底说了一句什么话。
②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前夕,一个叫戴维·帕尔的记者在回放墨西哥奥运会的资料片时,再次看到海因斯的镜头。他想这是人类第一次在百米赛道上突破10秒大关,海因斯在看到记录的那一瞬,一定说了一句不同凡响的话,这一新闻点,竟被上千名记者给漏掉了,实在是一大遗憾。于是他决定去采访海因斯,问他到底说了一句什么话。
③当记者提到16年前的事时,海因斯想了想,笑着说:“我说,上帝啊!那扇门原来虚掩着!”谜底揭开后,海因斯又继续说:“自欧文斯1936年创下10.03秒的百米记录后,医学界的权威们断言,人类的肌肉纤维所承载的运动极限不会超过每秒10米。大家都相信这一说法,但我想即使无法突破10秒,我也应该跑到10.01的成绩。于是,我每天都以自己最快的速度跑50公里。当我在墨西哥奥运会上看到自己9.95秒的记录后,我惊呆了,原来10秒的这个门不是紧锁着的,它虚掩着,就像终点横着的那根绳子。”
④海因斯说出了一个非常简单又十分重要的道理:百米赛10秒的门是虚掩着的,这个世界上有无数的门都是虚掩着的,尤其是成功之门。
⑤但要推开虚掩的成功之门,首先要有勇气,要敢想敢干,敢冒风险,打破常规,像马克思说的那样,这里拒绝一切犹豫和胆怯。许多成功之门之所以对我们紧闭着,其实并不是推不开,而是我们可能连想都没想过要推,更别说试一试。譬如,“落体的速度与落体的重量成正比” ──多少年来,人们都对古希腊亚里斯多德的这条定律深信不疑;可伽利略就敢于提出怀疑,并进行了著名的比萨斜塔实验,于是,勇气和胆识帮助他轻轻地推开了成功之门。反之,被困难吓倒的人,不敢冲击禁区的人,墨守成规的人,畏首畏尾的人,是永远无法推开成功之门的。阅读全文,说说文章标题“成功之门虚掩着”的含义。
当海因斯在墨西哥奥运会上看到自己9.95秒的百米记录后,为什么“惊呆了”?
文章第⑤段中举伽利略的事例证明的论点是什么?请再举一个事例来证明这一论点(试卷中的事例除外,不得超过100字)。
论点:
事例:阅读下面文字,结合上文内容,谈谈你的感悟。
有一个青年去应聘。当时被录取了,总经理告诉他,三楼第一间屋子不可进。青年很好奇:为什么不能进呢?第二天,他按捺不住好奇心,来到了那间屋外,发现门是虚掩的,推门进去后,发现屋里空空的,只是在桌上有一封信:速去市场部报到!他被总经理任命为市场部经理。在他之前,有很多人路过这间屋子,知道门是虚掩着的,也曾多次好奇地在门前徘徊过,只是牢记总经理的话,没有推门进去,与担任市场部经理擦肩而过。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各题。
不完满才是人生
季羡林
①每个人都想争取一个完满的人生。然而,自古及今,海内海外,一个百分之百完满的人生是没有的。所以我说:不完满才是人生。
②关于这一点,古今的民间谚语,文人诗句,说到的很多很多。最常见的比如苏东坡的词:“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南宋方岳(根据吴小如先生考证)诗句:“不如意事常八九,可与人言无二三。”这都是我们常引用的,脍炙人口的。类似的例子还能够举出成百上千来。
③这种说法适用于一切人,旧社会的皇帝老爷子也包括在里面。他们君临天下,“率士之滨,莫非王土”,可以为所欲为,杀人灭族,小事一桩。按理说,他们不应该有什么不如意的事。然而,实际上,王位继承,宫廷斗争,比民间残酷万倍。他们威仪俨然地坐在宝座上,如坐针毡。虽然捏造了“龙御上宾”这种神话,他们自己也并不相信。他们想方设法以求得长生不老,最怕“一旦魂断,宫车晚出”。连英主如汉武帝、唐太宗之辈也不能“免俗”。汉武帝造承露金盘,妄想饮仙露以长生;唐太宗服印度婆罗门的灵药,期望借此以不死。结果,事与愿违,仍然是“龙御上宾”,呜呼哀哉了。
④这些皇帝手下的大臣们,权力极大,骄纵恣肆,贪赃枉法,无所不至。在这一类人中,好的大概极少,否则包公和海瑞等决不会流芳千古,久垂宇宙了。可这些人到了皇帝跟前,只是一个奴才,常言道:伴君如伴虎,可见他们的日子并不好过。据说明朝的大臣上朝时在笏板上夹带一点鹤顶红,一旦皇恩浩荡,钦赐极刑,连忙用舌头舔一点鹤顶红,立即涅槃,落得一个全尸。可见这一批人的日子也并不好过,谈不到什么完满的人生。
⑤至于我辈平头老百姓,日子就更难过了。建国前后,不能说没有区别,可是一直到今天仍然是“不如意事常八九”。早晨在早市上被小贩“宰”了一刀;在公共汽车上被扒手割了包,踩了人一下,或者被人踩了一下,根本不会说“对不起”了,代之以对骂,或者甚至演出全武行;到了商店,难免买到假冒伪劣的商品,又得生一肚子气……谁能说,我们的人生多是完满的呢?
⑥再说到我们这一批手无缚鸡之力的知识分子。在历史上,一生中就难得过上几天好日子。只一个“考”字就能让你谈“考”色变。“考”者,考试也。在旧社会科举时代,“千军万马挤独木桥”,要上进,只有科举一途,你只需读一读吴敬梓的《儒林外史》就能淋漓尽致地了解到科举的情况。以周进和范进为代表的那一批进士举人,其窘态难道还不能让你胆战心惊,啼笑皆非吗?
⑦现在我们运气好,得生于新社会中。然而那一个“考”字,宛如如来佛的手掌,你别想逃脱得了。幼儿园升小学,考;小学升初中,考;初中升高中,考;高中升大学,考;大学毕业想当硕士,考;硕士想当博士,考。考,考,考,变成烤,烤,烤;一直到知命之年,厄运仍然难免,现代知识分子落到这一张密而不漏的天网中,无所逃于天地之间,我们的人生还谈什么完满呢?
⑧不完满的人生并不限于中国人,外国的名人也是如此。……
⑨人人有一本难念的经,所以我说“不完满才是人生”。这是一个“平凡的真理”;但是真能了解其中的意义,对己对人都有好处。对己,可以不烦不躁;对人,可以互相谅解。这会大大地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安定团结。
(有改动)为什么说了解“不完满才是人生”这一观点会“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安定团结”?
②~⑧段中,作者是采用由到、由到、由到的顺序来逐层论证的。
选取《名人传》中三个名人的事例,运用排比的修辞手法,为第⑧段补充事实论据。
“不完满才是人生”,那么面对不完满的人生,我们应该如何对待?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各题。
送考
丰子恺
①今年的早秋,我伴送一群小学毕业生到杭州来投考。
②这一群小学毕业生中,有我的女儿和亲戚朋友家的儿女。送考的也还有好几个人,父母、亲戚或先生。我名为送考,其实没有重要责任,一切都有别人指挥。因此我颇有闲心情,可以旁观他们的投考。
③坐船出门的那天,乡间旱象已成。运河两岸,水车同体操队伍一般排列着,咿呀之声不绝于耳。村中农夫全体出席踏水,有的水车上,连老太婆、妇人和十二三岁的孩子也出席。这不是平常的灌溉,这是一种伟观,人与自然奋斗的伟观!我在船中听了这种声音,看了这般情景,不胜感动。但那班投考的孩子们对此如同不闻不见,只管埋头在《升学指导》、《初中入学试题汇解》等书中。我喊他们:“喂!抱佛脚没有用的!看这许多人工作!这是百年来未曾见过的状态,大家看!”但他们的眼向两岸看了一看就回到书上,依旧埋头在书中。后来却提出种种问题来考我:“穿山甲喜欢吃什么东西?”“耶稣诞生时中国是哪个朝代?”“无烟火药是用什么东西制成的?”“挪威的海岸线长多少里?”
④我被他们难倒,一个问题都回答不出来。我装着长者的神气对他们说:“这种题目不会考的!”他们都笑起来,伸出一根手指点着我,说:“你考不出!你考不出!”我虽老羞,并不成怒,管自笑(1)着倚船窗上吸香烟。后来听见他们里面有人在教我:“穿山甲喜欢吃蚂蚁的!……”我管自看那踏水的,不去听他们的话;他们也自管埋头在书中,不来睬我,直到舍舟登陆。乘进火车里,他们又拿出书来看;到了旅馆里,他们又拿出书来看,一直看到赴考的前晚。
⑤赴考这一天,我五点钟就被他们噪醒,就起个早来送他们。许多童男童女带了一肚皮“穿山甲喜欢吃蚂蚁”之类的知识,坐黄包车去赴考。有几个十二三岁的女孩愁容满面地上车,好像被押赴刑场似的,看了真有些可怜。到了晚上,许多孩子活泼泼地回来了。一进房间就凑作一堆讲话:那个题目难,这个题目易;你的答案不错,我的答案错,议论纷纷,沸反盈天。
⑥他们每人投考的不止一个学校,有的考二校,有的考三校。大概省立的学校是大家共同投考的。其次,市立的,公立的,私立的,教会的,则各人所选择不同。从考毕到发表的几天之内,投考者之间的空气非常沉闷。有几个女生简直是寝食不安,茶饭无心。终于有一个学校录取案发表,我便想出一个调剂紧张的方法来:我同一班学生坐在学校附近一所茶店里了,教他们的先生一个人去看。在先生去了约一刻钟之后,大家就眼巴巴地望他回来。有的人伸长了脖子向他的去处张望,有的人跨出门槛去等他。等了好久,那去处就变成了十目所视的地方,凡有来人必牵惹许多小眼睛的注意;其中穿夏布长衫的人,在他们尤加触目惊心,几乎可使他们立起身来。久待不来,那位先生竟无辜地成了他们的冤家对头,成了他们抱怨的对象。终于他拖了一件夏布长衫,从那去处慢慢地踱回来。“回来了,回来了”,一声激动地呼喊后,全体肃静,许多眼睛集中在他的嘴唇上,听候发落。
⑦“谁取的”“谁不取”,一一从先生的嘴唇上判决下来。他的每一句话好像一个霹雳,我几乎想包耳朵。受到这霹雳的人有的脸孔惨白了,有的脸孔通红了,有的茫然若失了,有的手足无措了,有的哭了,但没有笑的人。结果是不取的一半,取的一半。我抽了一口大气,开始想法子来安慰哭的人,我胡乱编造出些话来说那学校办得怎样不好,所以不取并不可惜。说过之后,哭的人果然笑了,而满足的人似乎有些怀疑了。我在心中暗笑(2),孩子们的心,原来是这么脆弱的啊!
⑧但不久,所有的学生都捞得了一个学校。
1923年写于杭州西湖招竖寺
(有删改)有人认为第①段中“到杭州来投考”的“来”应改为“去”,你如何看待?
阅读③~⑦段,概括小学生投考过程中的三个主要场景。
文章在第④段和第⑦段两次写了作者的“笑”,请谈谈你的理解。
(1)
(2)第⑥段中作者通过对孩子们神情举止的描写,淋漓尽致地展现了孩子们等待发榜的心理变化。请用最简练的词语概括他们心理的变化过程。
说说你对最后一段“但不久,所有的学生都捞得了一个学校”的理解。
结合全文,联系实际,你觉得应该如何应考?
父亲的眼神
一个背影,让朱自清潸然泪下;一个眼神,让我终身悚然汗下……
那是在我上中学时,因为有“瘸腿科”,加上当时传说文理不分科,所以,尽管我的语文、英语成绩始终居班里前几名,但是数理化成绩却出奇的差。这样的情况下,肯定高考无望。因此,高一期末考试前,我彻底失望,回到家里。
因自觉惭愧,回到家听说父亲在田里拔草,我赶紧戴上草帽,到田里帮忙。学业上不好,再不勤快一点,会被人骂为“二流子”的。顶着烈日,到了田里,我告诉父亲,不想再上学,反正学不好了,还不如回家种田。
我以为父亲会勃然大怒,他对我寄予了很大的希望,当了一辈子的“睁眼瞎”,他不想我走他的老路。但是,父亲始终埋着头,并不理会我。好像并没有听进去我的话,我不怕父亲发火,却怕父亲沉默。我不敢再说话了,只好随着他卖力地拔草,近晌午的太阳很毒,汗水在身上像虫一样爬,衣服贴在身上,抬起头,父亲仍然在埋头拔草,我怎好意思停下来……
中午,回家吃过饭,父亲仍然没有就我退学的事发表意见,让我说什么好?情况很不妙,我知道,越是在闷热干燥的夏日午后,越会有突如其来的狂风暴雨,这沉默,让我忐忑不安。
吃过饭,父亲说:“走吧,去地里把瓜秧翻一下,要不然今年地瓜就收不到了。” 我拿起锄头就走,我就不信,父亲能干,我就不行。
夏日午后的太阳实在太厉害,汗水把我弄得睁不开眼,要在学校,现在正是午睡的时候,我早已呵欠连天了——看父亲,光着黑黝黝的脊梁,仍在埋头翻秧——趁着父亲不注意,我跑到树阴底下枕着锄头就睡着了。
好像没过多大一会儿,我就被父亲推醒,睁开眼,我看到父亲冷冷的眼神,那眼神很复杂,既有不屑、鄙夷,也有悲哀、绝望,还有许多我一下子说不出来的内容……
“当庄稼人你也不够格,躺在地头睡觉庄稼就会长出来?看你那个样,二流子都比你强。你哄庄稼一天,庄稼就哄你一年,赶快起来!”
父亲的眼神让我受不了,我的后背已经有汗流下来了,不是热汗,是冷汗。
当天晚上,回到家。我觉得浑身骨头都散了,摸着胳膊上已经晒脱了皮的地方,我的心乱成了一锅粥。
第二天早上,天刚蒙蒙亮,父亲又把我推起来。一睁眼,又是那眼神……我坐起来,恶狠狠地说了句:“我要上学!”
后来的事情就变得很简单,高考后,我上了大学中文系,再后来,到电视台当上了一名记者。
尽管我远离了家乡,远离了父亲,但那眼神始终占据了我的记忆,回想起来就让我不安。
时至今日,我最喜欢的歌还是蔡琴的《你的眼神》。这首歌的旋律很美,很忧郁,很悠远,父亲的眼神不这样。走到院子里,望着满天的繁星,我不由喃喃自语:“山一样沉默的父亲,我忘不了你的眼神!”
1.请结合语境,解释文中加点词语的含义。
瘸腿科:
睁眼瞎:
2.“我坐起来,恶狠狠地说了句:‘我要上学!’”“恶狠狠”体现了“我”怎样的心理?
3.“你哄庄稼一天,庄稼就哄你一年”,“父亲”用朴素的话道出了一个深刻的生活哲理,从中你感悟到什么?
4.“一个背影,让朱自清潸然泪下;一个眼神,让我终生悚然汗下。”从全文看,这句话有什么作用?
5.人们常说“父爱如山”,请你依据本文的内容解读这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