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各题。

月白湖荡

余飞鱼

       六月,湖里绿了一片,绿的是苇草,是荷叶,是其他水草。水草下当然有鱼,有虾。水面有菱角,青嫩嫩的,随手捞起一个,洗一洗就可以生吃,味道青鲜鲜的。水下呢,还有嫩嫩的藕。

       棒子捞了几个菱角,还有几个嫩藕,不是自己吃,是给小王叔叔的。每次等待小王叔叔时,棒子都会这么做。等到芦苇那边传来两声鸟鸣,小王叔叔就会出现,来时,骑着匹大白马。小王叔叔吃着菱角,还有嫩藕。棒子就跑过去,羡慕地摸着大白马的鬃毛。

       小王叔叔笑道,“想骑?”棒子点点头,“当然。”

       小王叔叔就老气横秋地说:“小鬼,太矮了,脑袋高过马背时,才能骑。”棒子噘着嘴,暗地里和白马比比,头刚刚挨着马背。他想,再过一年就高过马背了,就可以了。

       可是,离开后,小王叔叔却再没有来过,他牺牲了。那天,棒子撑着一只小划子,藏在苇草里,等着小王叔叔送信来,没有等到,几声鸟鸣后,他等来的是一个陌生人,是张叔叔。

       棒子忙问:“小王叔叔呢?”张叔叔红了眼圈,轻声告诉他,小王叔叔遭遇了小鬼子,牺牲了。棒子眼睛顿时模糊了,他喃喃地道:“怎么会?小王叔叔有大白马,又高又大,跑起来飞快。”

       张叔叔叹息,小鬼子的东洋马比新四军的马更高更大,跑起来比小王叔叔的大白马快多了。棒子咬着牙,狠狠地道:“东洋马,真可恨!”张叔叔也点点头咬着牙说:“我们要报仇。”

       报仇的机会就在眼前。原来,张叔叔这次来,是传达上级命令的。最近,一支新四军骑兵营要经过这儿,准备和湖东新四军二团会合,端掉小鬼子的碉堡。张叔叔告诉棒子,骑兵营来时,希望棒子能给带路。棒子高兴极了,说声是。

       骑兵营来时是在一个晚上。张叔叔带头,将骑兵营营长介绍给棒子。棒子很高兴,看看这匹骏马,又摸摸那匹。骑兵营营长开玩笑说,没骑过吧?棒子使劲地点头,傻乎乎的样子。逗得骑兵营营长笑了,张叔叔也笑了。

       湖里芦苇丛中隐藏着一条暗道,在湖中间,有新四军的监察哨把守着。棒子当然能带人顺利通过,因为棒子是新四军的通信员啊。他手一挥,带着骑兵营出发了。

       已经是后半夜了,湖上月光变得更亮更白。苇草深处,不时传来露珠滴落声,还有“咚”的一响,是青蛙跳水的声音。棒子带着部队,静静地走着,沿着那条路走着,新四军监察哨看见了,没有阻拦。棒子带着骑兵营走到一处湖湾处,将两根手指插入嘴里,“嘘”地吹响一声口哨。在其他人还没反应过来时,他已抱着身边的张叔叔,“扑通”跳入湖水深处的苇草丛里。

       湖里的月光顿时碎了。

       枪声响起,打破湖面的寂静。骑兵营士兵一个个在枪声中倒下,不一会儿,全被消灭。随着战斗的结束,棒子浮出水面,拖着肚子已经灌满水的张叔叔。

       张叔叔不是什么通信员,是日军间谍大木三郎。

       大木三郎一直想破获新四军的交通线,就悄悄盯上了小王叔叔,枪杀了小王叔叔。然后,自己扮成通信员,哄骗棒子,准备带着日军特种部队,假扮作新四军骑兵营,将湖东新四军一举歼灭。

       他最终自投罗网,却弄不清自己究竟在哪儿露了马脚。

       棒子得意地说,是你自己吐露了真相的。

       棒子说,大木三郎曾告诉自己,东洋马比小王叔叔的大白马高大。当骑兵营出现时,自己走过去,站在马旁暗暗一比,那些马都高过了自己的脑袋,而大白马和自己脑袋齐平。他终于清楚,他遭遇了日军。因此,发出鸟鸣,让提前防备着的新四军出击。

       大木三郎一听,傻了眼。

       棒子随着新四军战士押着垂头丧气的大木三郎,迅速消失在月光下的苇丛中。月光慢慢变淡了,照着湖面,苇丛里有只小划子,如一牙月亮,一晃一晃的。

(选自《2017年中国年度微型小说》有删改)

(1)赏析文中画波浪线的句子。

棒子使劲地点头,傻乎乎的样子。

(2)按时间顺序,把小说情节归纳完整。(不超过50字)

①棒子得知通信员小王叔叔被小鬼子杀害,下决心为他报仇。

②新来的通信员张叔叔告诉棒子,新四军骑兵营准备和湖东二团会合,端掉鬼子碉堡,希望棒子带路,棒子同意。

 棒子带着骑兵营走到湖湾处发出口哨,湖面上发出枪声,将骑兵营一举歼灭,原来骑兵营是日军假扮的,早被棒子识破。 

(3)简析文中画横线句子的作用。

(4)请结合小说内容,说说棒子有哪些性格特征。

科目 语文   题型 现代文阅读   难度 中等
知识点: 内容主旨 句段分析 人物分析 小说阅读综合
登录免费查看答案和解析
相关试题

阅读《将兴趣进行到底》完成下面各题。(10分)
将兴趣进行到底
葛玲玲廖奎斗
12010年,台湾魔术大家刘谦亮技央视春晚,再度倾倒了全国的电视观众,掀起一阵魔术热。7岁那年超市的一次偶遇,让刘谦对魔术产生了兴趣,魔术的神奇魅力深深吸引了他。他着了迷,日思夜想,反复琢磨,“魔技”不断提高。12岁那年,刘谦获“台湾儿童魔术大赛”一等奖。从此,他领悟到“只要努力做一件事情,就会有回报”。终于,在兴趣的引领下,执著的刘谦,年纪轻轻就成了全世界最具知名度的魔术师之一。
2兴趣是刘谦的成功起点,将兴趣进行到底是刘谦成功的关键!
兴趣是引导一个人成功的巨大力量。爱因斯坦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我国古代教育家孔子也说过:“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只有“好之”“乐之”方能有高涨的学习热情和强烈的求知欲望,方能以学为乐,欲罢不能。
3我们的教师、家长是深谙此理的。因此,他们总是千方百计激起孩子的学习兴趣。可是,在现实中,人们的着眼点却只放在了“激发”孩子的兴趣上,把“兴趣”当成引起孩子有意注意的手段。心理学上讲,兴趣是指一个人力求认识、掌握某种事物,并经常参与该种活动的心理倾向。这也就是说,兴趣不仅是一种有意注意,更是一种探究事物奥秘、催人奋进的力量。它需要外界的刺激,更重要的是源自内心的强烈需求。如果只看到兴趣的“外在吸引”,而忽视了其“内在需求”,那只能使孩子的兴趣浅尝辄止,不能持久,也无助于敦促孩子的学习与进步,更无法引领孩子走向成功。
4兴趣不是孩子学习的入场券,而是承载孩子事业远行的飞船。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我们不能只注重孩子兴趣的激发,而要注重挖掘孩子兴趣的内在需求,让兴趣引领孩子成功。
5要培养孩子持久的兴趣,就要找准孩子的兴趣所在。这就要求我们在培养孩子兴趣的过程中细心观察、认真分析,帮他们点燃兴趣之火。在这个过程中,要反对两种倾向:一是“逼趣”。为了考试加分,强迫孩子去学钢琴,学奥数,学舞蹈……把兴趣强加给孩子,结果只能适得其反。二是“杀趣”。比如,无论孩子对足球多么热爱,也不论孩子有没有足球天才,只要不是升学的必考科目,一律统统封杀,不允许孩子涉“足”。这种做法很可能就把中国的“马拉多纳”扼杀在了摇篮之中。
6有兴趣,才会有动力,持久的兴趣,才会产生持久的动力。英国人塞缪尔·斯迈尔斯说过:“一个人对某一方面的兴趣越强烈,就越有可能学习这方面的知识,从而在与其兴趣有关的领域里采取惊人的举措,取得巨大的成功!”我国教育家蔡元培说:“教育是帮助被教育的人给他能发展自己的能力,完成他的人格。”教育的要义就是要探寻孩子的兴趣,培养孩子的兴趣,给孩子的兴趣发展提供广袤的空间和强有力的支持,让兴趣引领孩子前行,让兴趣引领孩子成功。
(选自《教育时报》2010年3月10日,有改动)
本文的中心论点是什么?

“兴趣不仅是我们学习的入场券,而且是承载我们事业远行的飞船。”这句话中加点的“入场券”、“飞船”在文中分别喻指什么?
入场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飞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的第1段作为开头有什么作用?

文中说“持久的兴趣,才会产生持久的动力”。请认真探究这句话的深刻含意,联系实际,谈谈你的体会。(50字左右)

阅读《鼎湖山听泉》选段,回答下面各题。
入夜,山中万籁俱寂。借宿寺旁客房,如枕泉而眠;深夜听泉,别有一番滋味。泉声浸着月光,听来格外清晰。白日里浑然一片的泉鸣,此时却能分出许多层次:那柔曼如提琴者,是草丛中淌过的小溪;那清脆如弹拨者,是石缝间漏下的滴泉;那厚重如倍司轰响者,应为万道细流汇于空谷;那雄浑如铜管齐鸣者,定是激流直下陡壁,飞瀑落下深潭。至于泉水绕过树根,清流拍打着卵石,则轻重缓急,远近高低,各自发出不同的音响。这万般泉声,被一支看不见的指挥棒编织到一起,汇成一曲奇妙的交响乐。在这泉水的交响之中,仿佛能够听到岁月的流逝,历史的变迁,生命在诞生、成长、繁衍、死亡,新陈代谢的声部,由弱到强,渐渐展开,升腾而成为主旋律。我俯身倾听着,分辨着,心神犹如融于水中,随泉而流,游遍鼎湖;又好像泉水汩汩滤过心田,冲走污垢,留下深情,任我品味,引我遐想。啊,我完全陶醉在泉水的歌唱之中。说什么“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我却道“山不在名,有泉则灵”。孕育生机,滋润万木,泉水就是鼎湖山的灵魂。
这一夜,只觉泉鸣不绝于耳,不知是梦?是醒?
梦也罢,醒也罢。我愿清泉永在。我愿清泉常鸣。
作者听泉并感悟到了“一番滋味”,请说说此处“滋味”的涵义?

为什么说“泉水就是鼎湖山的灵魂”?

画线句子运用了什么修辞手法?作用是什么?

请联系生活实际,写出你听雨后的一点感受。(40字左右)

阅读下面现代文,完成第下列各小题。
父亲的眼神
一个背影,让朱自清潸然泪下;一个眼神,让我终身悚然汗下。
那是在我上中学时,因为有“瘸腿科”,加上当时传说文理不再分科,所以,尽管我的语文、英语成绩居班里前几名,但是数理化成绩却出奇地差。这样的情况下,肯定高考无望。因此,高一期末考试前,我彻底失望,回到家里。
因自觉惭愧,回到家听说父亲正在田里拔草,我赶紧戴上草帽,到田里帮忙。学都上不好,再不勤快一点,会被人骂为“二流子”的。顶着烈日,到了田里,我告诉父亲,不想再上学,反正学不好了,还不如回家种田。
我以为父亲会勃然大怒,他对我寄予很大的希望,当了一辈子的“睁眼瞎”,他不想我走他的老路。但是,父亲始终埋着头,并不理会我,好像并没有听进去我的话。我不怕父亲发火,却怕父亲的沉默。我不敢再说话了,只好随着他卖力地拔草。近晌午的太阳很毒,汗水在身上像虫一样爬,衣服贴在身上,抬起头,父亲仍然在埋头拔草,我怎好意思停下来……
中午,回家吃过饭,父亲仍然没有就我退学的事发表意见。让我说什么好?情况很不妙,我知道,越是在闷热干燥的夏日午后,越会有突如其来的狂风暴雨。这沉默,让我忐忑不安。
吃过饭,父亲说:“走吧,去地里把瓜秧翻一下,要不然今年地瓜就收不到了。”我拿起锄头就走。我就不信,父亲能干,我就不行。
夏日午后的太阳实在太厉害,汗水把我弄的睁不开眼晴,要在学校,现在正是午睡的时侯,我早已经呵欠连天了——看父亲,光着黑黝黝的脊梁,仍在埋头翻秧——趁着父亲不注意,我跑到树阴底下枕着锄头就睡着了。
好像没过多大一会儿,我就被父亲推醒。睁开眼,我看到父亲冷冷的眼神,那眼神很复杂,既有不屑、鄙夷,也有悲哀、绝望,还有许多我一下子说不出的内容……
“当庄稼人你也不够格,躺在地头睡觉庄稼就会长出来?你那个样,二流子也比你强。你哄庄稼一天,庄稼就哄你一年。赶快起来!”
父亲的眼神让我受不了,我的后脊早已经汗流下来了,不是热汗,是冷汗。
当天晚上,回到家,我觉得浑身骨头都散了。摸着胳膊上已经晒脱了皮的地方,我的心乱成一锅粥。
第二天早上,天刚蒙蒙亮,父亲又把我推起来。一睁眼,又是那眼神……我坐起来,恶狠狠地说了一句:“我要上学!”
后来的事情变得很简单。高考后,我上了大学中文系。再后来,到电视台当上了一名记者。
尽管远离家乡,远离了父亲,但那眼神始终占据了我的记忆,回想起来就让我不忘。
时至今日,我最喜欢的歌还是蔡琴《你的眼神》。这首歌的旋律很美,很忧郁,很沉静,很悠远,父亲的眼神不这祥,但我想起来却抑制不住自己汹涌的感情。走到院子外,望着满天的繁星,我不由喃喃自语:“山一样沉默的父亲,我忘不了你的眼神!”
(选自《青年博览》,有改动)
“一个背影,让朱自清潸然泪下;一个眼神,让我终身悚然汗下。”从全文看,这句话有什么作用?
“我坐起来,恶狠狠地说了句:‘我要上学!’”中的“恶狠狠”体现了“我”什么心理?
“你哄庄稼一天,庄稼就哄你一年。”父亲用朴素的话道出了深刻的生活哲理,从中你感悟到什么?
“那眼神始终占据了我的记忆,回想起来就让我不安。”请根据文意说说为什么父亲的眼神会让“我”不安。
父母的形象被无数人描绘过,父母的品格被无数次赞美过,写出两句赞美父母的谚语、格言、民谣或诗歌。

阅读《最后一课》文段,完成第下列各小题。
忽然教堂的钟敲了十二下。祈祷的钟声也响了。窗外又传来普鲁士兵的号声——他们已经收操了。韩麦尔先生站起来,脸色惨白,我觉得他从来没有这么高大。
“我的朋友们啊,”他说——“我——我——”
但是他哽住了,他说不下去了。
他转身朝着黑板,拿起一支粉笔,使出全身的力量,写了两个大字:“法兰西万岁!”
然后他呆在那儿,头靠着墙壁,话也不说,只向我们做了一个手势:“散学了,——你们走吧。”
文段写教堂的钟声、祈祷的钟声、普鲁士兵的号声,有什么作用?
韩麦尔先生此时此刻有无数的话要说,但是他哽住了,说不下去了,是因为()

A.时间太少了,满肚的话一时无从说起。 B.他要离开他教的学生,心情难过。
C.想到课一结束,他就要离开这生活了四十年的地方,心中有说不出的惆怅。
D.最后一课即将结束,从此将和祖国的语言告别,留恋与失望、痛苦与悲愤到了极点,千言万语不知从何说起。

韩麦尔先生“使出全身的力量,写了两个大字:‘法兰西万岁!’”这一细节描写表现了韩麦尔先生怎样的思想感情?
判断下列两句中的破折号的用法。
(1)“我的朋友们啊,”他说,“我—我—”()
(2)“散学了,—你们走吧。”()

A.表示解释说明 B.表示语音延长 C.表示意思的递进 D.表示语意的转折

阅读下列选文,完成下面各题。(共12分)
三棒玉米的温度
文/天马萧萧
下午,一个人。
我把自己丢在沙发里观看奥运赛事,扣人心弦的精彩竞技与此起彼伏的激昂欢呼像一把硕大的巨手紧紧地揪住我的心。此刻,我孤独地在远方用独特的方式为运动健儿鼓劲加油,呐喊助威……
忽然,一阵“笃笃笃”的敲门声惊醒了沉醉的我。
是谁呢?
拉开门一看,原来是经常到学校来捡废纸、拾酒瓶的那个老婆婆,只见她语无伦次地说:“这家的女人,对我好,上回给了我几个纸箱,还叫我来拾。我给几棒玉米,你给她。”她揭开一件灰白色的衣服,里面裹着用蓝色塑料袋包得严严实实的三棒热玉米,袋里被水蒸气呵成一片白色。她递了过来,我双手捧着,立刻感到玉米的热度穿过薄薄的塑料层暖热了掌心,一股玉米特有的香甜扑鼻而来。
我忙说:“行,能行。”她又说:“这个女人好,娃娃能考上大学。”说完就径自四处转悠去了。
老婆婆六十多了,低矮的个子,头发花白,一脸的褶皱,布满密密麻麻的斑点,一双青筋突起的手,榆树皮一样粗糙。岁月在她身上留下了太多的刻痕。我不清楚她的住址和家境,但时常会看到她在校园挪动的身影,肩头搭着一个脏兮兮的蛇皮袋,装满了丢弃的废纸和空瓶子。口中喃喃自语,一副疯疯颠颠的模样。也许至今还没有弄清我和爱人是什么关系,她只记得一个女人给过她几个箱子。
有一次,我瞧见她在屋后堆积杂物处走过,没有在意。第二天才看见上面闲置的两个纸箱不见了,急忙问爱人,她漫不经心地说:“是我送给那个老婆婆了,搁在那儿还占地方。”我没有再追究。爱人是个热心肠,心直口快,容易感动。前天看奥运柔道比赛,一会儿却说不看了,我问为啥,她说那个外国选手就要输了,那样子真可怜,不忍心看下去。原来,她的心里蓄满了善良与同情。
我进厨房放下玉米棒,发现地上有一个装过牛奶的空纸箱,一把提起,跑着送给老婆婆。她又自言自语:“你是个好人,给我一个纸箱。”回到屋里,又见沙发角里还有五个啤酒瓶,连忙拎起来一并送给她。老婆婆满脸堆笑,一种无以名状的感激,连连说:“你娃能考上大学,上大学。”我嘱咐收拾好,她紧紧抱着这些“宝贝”,拖着蹒跚的步子走远了。
我揭开塑料袋,三大棒一尺长的嫩玉米,一排排金黄饱满的颗粒挨挨挤挤,亲密无间,仿佛一张张微缩的青春的容颜,弥散着清瘦香甜的笑声。我拿起一棒,掐下几颗珍珠般圆润的玉米粒,放入口中,轻轻嚼着,一缕久违的甜蜜清香透入肺腑,熨烫着心灵的冰点。
真的,有时一些微小的举动,犹如一抹阳光,温热着另一些心灵,同时自己也会收取诚挚的感激,半日的幸福!
(摘自“一起写网”)
请你写出选文记叙的要素。
(1)时间:下午 (2)地点:(3)主要人物:
(4)主要事件:
你如何理解标题“三棒玉米的温度”的含义?
文中画线句子用了什么修辞手法?有什么好处?
读完了本文,你有何感想?请联系自己的生活实际谈谈。

Copyright ©2020-2025 优题课 youtike.com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0248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