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三)

后天的太阳

①被誉为“创业教父”的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曾一度将玩转高尔夫球作为他的理想。随之诞生的高尔夫球场上“一杆定乾坤”的故事,更是成为商界广为流传的一个传奇。现如今,早已功成名就的马云把打高尔夫作为他生活和生意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一直坚持。在长期的挥杆中,马云悟出了他独特的“云式高球哲学”,就是两个“永不”﹣﹣永不抬头、永不后退。

②永不抬头,就是要控制自己,摒除杂念,心中只有目标。坚定不移地走好自己的路。

③不妨重提那一杆挥就10亿美元的辉煌经典。2005年5月的一天,时任UT斯达康(中国)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的吴鹰,电话邀请不会打高尔夫的马云一起“去练练”。嗅觉敏锐的马云立即料想其中必有深意,于是欣然前往。果不其然,等在加州卵石滩高尔夫球场的,正是包括雅虎“酋长”杨致远在内的一些硅谷投资界、互联网界的重量级人物。

④打球伊始,有人就提议让同样不会打球的吴鹰和马云一起比赛打定点,看谁打得远,且是一杆定胜负。吴鹰身高一米八零,身体壮实,一副运动健将架势;而马云身高不足一米七,身体瘦弱,俨然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但见马云神情淡定地低头站到球前,按照杨致远指导的要领,屏气、转肩、挥杆……“嗖”的一声,白色的小球高高地飞了出去。而吴鹰却在一片加油声中,挥杆打了个空,小球纹丝不动。结果,吴鹰输,马云赢。就是这一杆,不仅让马云赢了球,还赢来了雅虎中国给阿里巴巴注入的10亿美元。

⑤马云赢在了他的专注,他的气定神闲,赢在了他对寻求合作机遇的全心把握。正如马云语录所言:看见10只兔子,你到底抓哪一只?有些人一会儿抓这只兔子,一会儿抓那只兔子,最后可能一只也抓不住。机会太多,只能抓一个。我只能抓一只兔子,抓多了,什么都会丢掉。

⑥__________。

⑦学习高尔夫之初,只在练习场练了三次的马云,就直接下了球场。因为他觉得:高尔夫并不难,老在练习场也很枯燥。起初,马云打得并不好,但他勇敢地跟着朋友下场了。一年左右的锲而不舍,马云很快就取得了150多杆到110多杆,再到稳定于95杆左右的骄人成绩。

⑧马云对这一成绩的取得,有他的独到体悟:高尔夫是一项不断追求进取的运动,打高尔夫要永不后退。要坚持打完18洞。不管是低于标准杆,还是100多杆,你都不能后悔。就像生命,一旦开启,不管好与坏、顺与逆、快乐与悲哀,都只能向前。正如马云语录所言:今天很残酷,明天更残酷,后天很美好。但是绝大部分人是死在明天晚上,只有那些真正的英雄才能见到后天的太阳。

(1)根据文章的论证思路,在文中第⑥段横线处拟写一个分论点。

(2)第⑤段画线句用了哪种论证方法?有什么作用?

(3)谈谈你对第⑧段画线句的理解。

科目 语文   题型 现代文阅读   难度 中等
知识点: 提取论点 论证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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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选文,完成后面题目。
遇到今天的我,你是幸运的
①初春时节,到凤凰山去踏青。不经意间往水塘上瞟了一眼,看到水面上点缀着一个个梭状的漂浮物,菱角大小,浅褐色,东一个,西一个,像是谁随手抛到水上的;俯身细看时,发现每个“小梭子”都由水底一根细线袅袅地牵着。纳罕地问我夫:“你说,这究竟是什么东西呢?”我夫仔细观瞧半晌,哑然失笑道:“荷钱儿呀!”——对呀!不是荷钱儿,又能是什么呢?只是,未及舒展的荷钱儿居然是这般楚楚可怜的模样,我真真是头一回见着。
②几天之后再来看,却见那一个个褐色的“小梭子”已欣然打开了蜷曲的自己,变成铺展于水面上的翠绿荷叶了。看着它们不由分说抢占水面的阵势,不由人心生快意——春天不就该这样么?不谦让,不讲理,先将暗淡浑沌的画布涂一层逼人眼目的绿色再说。
③荷花不能开口说话,我替它说了:遇到今天的我,你是幸运的。
④周敦颐赞美莲花道“濯清涟而不妖”。曾有个女学生指着这个句子问我:“老师,为什么作者说莲花‘不妖’?那么,谁‘妖’呢?”我被她问愣了,想了一会说道:“‘不妖’嘛,就是说这花不显妖媚之态,它不会魅惑你的手,让你轻易就可以把它摘回家去,它是一种自重的花;谁‘妖’呢?芍药‘妖’吧——你看,刘禹锡不就有诗道‘庭前芍药妖无格’嘛!”站在盛开的荷花前,我又忆起这段有趣的师生对话。其实,“妖”也罢,“不妖”也罢,不过是文人强加于花的一种自我情愫。我单喜欢荷花对污泥的报复!立足于那么污浊的环境,却义无反顾地用完美报复着丑陋。我喜欢在荷塘边的柳荫下小坐,听任那一派清芬涤尽我浑身的庸懦。我殷殷叮嘱自己:看一回荷花,你就要添一些勇气。
⑤莲子不能开口说话,我替它说了:遇到今天的我,你是幸运的。
⑥溽暑中,我像孩子一样,擎着两支青青的莲蓬。一粒一粒抠着吃白嫩嫩的莲子,就像在欣赏一个荷塘精妙的季度总结。是谁,把荷钱的心思、荷花的心思,一股脑地提炼出来,凝成这一颗颗饱满沁香的子实?这子实,不就是一个池塘的锦心绣口么?吃罢了莲子,也不要丢掉那空空的莲蓬,带回家,插进花瓶,看它慢慢褪掉青色,用萎顿却不失风致的姿态忆念着远方的池塘。谁见了都会夸:“好美的插花!”这时候,你就可以驱遣着思绪幸福地回到那个快乐的日子,向朋友娓娓讲述起一粒一粒抠着吃白嫩嫩的莲子的故事。尽管你仅仅吃了有限的几个莲子,但你心中那美好的回味却是难穷尽的。
⑦莲藕不能开口说话,我替它说了:遇到今天的我,你是幸运的。
⑧在这池塘中安家的,就是这样一种植物,无论你在哪个时刻遇到它,都会觉得它是绝好的——幼年有幼年的疏狂,盛年有盛年的风光,中年有中年的奉献。有谁,能像它那样,把一生活成一个美妙的寓言?有谁,能像它那样,在生命中的任何一个时刻都可以说:遇到今天的我,你是幸运的——
(节选自《青年文摘》2014年)
通读全文,请概括作者围绕“遇到今天的我,你是幸运的”主要写了哪几件事。
品析文章第②段划横线的句子。
全文多次出现“遇到今天的我,你是幸运的”,试分析这个句子在全文中的作用。
第⑧段中说“幼年有幼年的疏狂,盛年有盛年的风光,中年有中年的奉献。”结合全文内容,说说这句话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感情?
孙燕姿在电影《向左走向右走》里唱到:“遇见你,是最美的意外。”请你结合本文和自己的生活实际,谈谈生活中的相遇场景及内心感受。

阅读下面选文,完成后面题目。
要学会道歉和原谅(议论文)
南方朔
①廉颇和蔺相如都是战国七雄的赵国大臣。廉颇是战功彪炳的大将,官拜上卿;而蔺相如是个外交奇才,他有完璧归赵等外交功绩,也拜上卿,而且比廉颇还大了一级。廉颇心里当然不是滋味,认为自己的功名是在战场上提着脑袋打来的,而蔺相如只不过养着一张嘴。因此他放话要羞辱蔺相如,蔺相如知道后就百般回避廉颇。他的手下对他的示弱很不满意。蔺相如说,赵国之所以还站得住,就是有一文一武他们两人,如果他和廉颇闹翻,受害的会是国家,因此,他的闪避廉颇不是示弱,而是为了国家。蔺相如的这种态度打动了廉颇,于是遂有了一个老将军负荆请罪这一幕。
②廉颇和蔺相如的故事,以前在念书时,书里都在强调蔺相如的大度和谦虚,他好像比廉颇伟大。但现在年岁较增,我觉得廉颇比蔺相如伟大了一级。因为要一个人道歉实在太难了。堂堂一国的上卿,而能承认自己犯错,负荆请罪,这是何等的胸襟气魄,在人类史上也不多见。
③近代道歉学的研究相当盛行。学者已经发现,虽然礼貌式的道歉已极普遍,但真正的道歉,特别是政治的承认错误和道歉,仍极少见。美国的尼克松搞出了“水门案”,但一直到他死,他都没道过歉,只说过他很“遗憾”;小布什总统炮制假证据作为攻打伊拉克的理由,这是欺骗美国人民,他也没有道过歉。
④政治上犯了错,当事人几乎从未做过道歉,最大的原因乃是道歉认错可能要付出无法预测的风险,可能会引发社会的动乱,被人算账。为了避过风险,遂只得打死不认错。只有等到好几十年后,犯错的那一代都已死光,而且认错道歉已不再有后遗症,甚至还会赚到好名声,这时晚了一代或好几代的人,才会出来道歉。
⑤二战期间,美国将12万日本侨民送进了集中营,直到1988年,已完全事过境迁,才由里根政府道歉赔偿;1946年国民党在台湾屠杀人民,闹出了“二二八”事件,也要等到半个世纪后才道歉赔偿。而人类最空洞的道歉乃是前几年天主教教宗为过去1000多年里教会对发展中国家人民所造成的伤害道歉,这是最廉价的道歉。
⑥因此,道歉这种行为太值得研究了。无论个人、组织甚至政府,都很容易做错事,使别人受到伤害,照理讲,都应该道歉,才符合正义的标准。但要一个人或组织及政府认错却极困难。认错等于承认自己愚蠢及犯错,认了错可能就会被人瞧不起,等于宣判了自己的人格死刑。因此,犯错者都普遍会拒绝认错道歉,宁愿去鬼扯赖皮。犯错而不认错,却在法庭上东扯西扯,这已成了道歉学研究的一个有趣问题。
⑦但犯错而道歉真的一定等于自我宣判人格死刑吗?这点我并不同意。1990年代,意大利大肃贪,起诉了政客、民代、公司负责人1000多人,有一打以上的人自觉得奇耻大辱,以自杀方式谢罪。他们的行为,事实上反而受到人们的尊敬。犯错以后,能够自责,在某些情况下,它反而更有道德张力,会受到人们的尊敬。廉颇之所以伟大,乃是他犯了错而负荆请罪,要踢要打随你便,这种最谦卑的自我惩罚,因而产生最大的张力,成了千古美谈。没有谁会看不起他,反而人人尊敬他。
摘自《读者》2013年第22期(有删减)
本文的中心论点是什么?
第③段划线句子运用了哪种论证方法?它的好处是什么?
文章第二段中说“书里都在强调蔺相如的大度和谦虚,他好像比廉颇伟大。”请你分析“好像”一词的好处。
阅读全文思考:我们历来都赞美蔺相如的宽容大度,作者为什么会认为廉颇比蔺相如更伟大?

阅读以下文章,回答后面问题。
九岁的病榻
苏童
①我最初的生病经验产生于一张年久失修的藤条躺椅上,那是一个九岁男孩的病榻。
②那年我九岁,不知道为什么会得那种动不动就要小便的怪病,不知道小腿上为什么会长出无数红色疹块,也不知道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的后果到底有多严重。那天父亲推着自行车,我坐在自行车后座上,母亲在后面默默扶着我,一家三口离开医院时天色已近黄昏,我觉得父母的心情也像天色一样晦暗。我知道我生病了,我似乎有理由向父母要点什么,于是在一家行将打烊的糖果铺里,父亲为我买了一只做成蜜橘形状的软糖,橘子做得很逼真,更逼真的是嵌在上方的两片绿叶,我记得那是我生病后得到的第一件礼物。
③生病是好玩儿的,生了病可以吃到以前吃不到的食物,可以受到家人更多的关注和呵护,可以自豪地向邻居小伙伴宣布:我生病了,明天我不上学!但这只是最初的感觉,很快,生病造成的痛苦便挤走了所有稚气的幸福感觉。
④生病后端到床前的并非美食。医生对我说,你这病忌盐,不能吃盐,千万别偷吃,有人偷吃盐结果就死了,你偷不偷吃?我说我不会偷吃,不吃盐有什么了不起的,起初也确实漠视了我对盐的需要。母亲从药店买回一种似盐非盐的东西放在我的菜里,有点咸味,但咸得古怪,还有一种酱油,也是红的,但也红得古怪。开始与这些特殊的食物打交道,没几天我就对它们产生了恐惧之心,我想如果不是生了不能吃盐的病该有多好,世界上怎么会有不能沾盐的怪病?有几次我拿了根筷子在盐罐周围徘徊,最终仍然未敢越轨,因为我记得医生的警告,我只能安慰自己,不想死就别偷吃盐。
⑤生了病并非就意味着睡觉和自由。休学半年的建议是医生提出来的,我记得当时心花怒放,唯恐父母对此提出异议。我父母都是信赖中医的人,他们同意让我休学,只是希望医生用中药来治愈我的病,他们当时认为西医是压病,中医才是治病。于是后来我便有了那段大啖草药汁、炖破三只药锅的惨痛记忆。对于一个孩子的味蕾和胃口,那些草药无疑就像毒药。我捏着鼻子喝了几天,痛苦之中想出一个好办法,以上学为由逃避喝药。有一次,我在母亲倒药之前匆匆地提着书包窜到门外,我想与其喝药不如去上学,但我跑了没几步就被母亲喊住了,母亲端着药碗站在门边,她只是用一种严厉的目光望着我,我从中读到的是令人警醒的内容:你想死?你不想死就回来给我喝药。
⑥于是我又回去了。一个九岁的孩子同样恐惧死亡,现在想来,让我在九岁的时候就开始怕死,命运之神似乎有点太残酷了,这是对我的调侃还是救赎,我至今没有悟透。
⑦九岁的病榻前,时光变得异常滞重冗长,南方的梅雨滴滴答答下个不停,我的小便也像梅雨一样解个不停,我恨室外的雨,更恨自己那出了毛病的肾脏,我恨煤炉上那只飘着苦腥味的药锅,也恨身子底下咯吱咯吱乱响的藤条躺椅,生病的感觉一天坏于一天。
⑧有一天,班上的几个同学一起来我家探望,我看见他们活蹦乱跳的模样,心里竟然是一种近似嫉妒的酸楚。我把他们在一边,跑进内室把门反锁上,我不是想哭,而是想把自己从自卑自怜的处境中解救出来,面对他们,我突然感到无以言表的痛苦,也就是在门后偷听外面同学说话的时候,我才真正意识到我是多么想念学校,我真正明白了生病是件很不好玩儿的事情。
⑨病榻上辗转数月,后来我独自在家熬药喝药,凡事严遵医嘱,邻居和亲戚们都说,这孩子乖,我父母便接着说,他已经半年没沾一粒盐了。我想他们都不明白我的想法,我的想法归纳起来其实只有两条:一是怕死,二是想返回学校和不生病的同学在一起,这是我全部的精神支柱。
⑩半年以后我病愈回到学校,我记得那是一个秋高气爽的日子,我在操场上跳绳,不知疲倦地跳,变换着各种花样跳,直到周围站了许多同学,我才收起绳子。我的目的已经达到,我只是想告诉大家,我的病已经好了,现在我又跟你们一模一样了。
⑾我离开了九岁的病榻,从此自以为比别人更懂得健康的意义。
(选自2014年第16期《读者》)
本文结构可划分为四部分,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文章第三部分的主要内容。(2分 )
第一部分(1):引出下文,总写九岁的“我”因病榻上经历而有了生病的经验。
第二部分(2—3):写我刚生病时,以为生病是一种幸福。
第三部分(4-10):
第四部分(11):总结全文,写这场病给我的人生启迪。
通读全文,作者生病后有哪些“小幸福”?有哪些“大痛苦”?
“小幸福”:
“大痛苦”:
如何理解第(8)段 “我把他们在一边”这句话中的“”字?
请谈谈对文章标题“九岁的病榻”的理解。
文章结尾,作者写道:“从此自以为比别人更懂得健康的意义”,你认为作者所说的“健康的意义”是什么?

阅读下面文段,回答下列问题。完成后面题目。
中午时分,仆人送来了饭。只有一大盘肉(这样的菜和农民的生活比较相称),盘子直径大约二十四英尺。一起吃饭的有农场主、他的妻子和三个孩子,还有一个老祖母。大家围坐起来,农民把我放到离他不远的桌子上,离地板三十英尺那么高。我害怕极了,尽可能远离桌边,生怕掉下去。农民的妻子把一小块肉切碎,又把面包弄碎,用木盘端到我跟前。我向她深鞠一躬,拿出刀叉,狼吞虎咽地吃起来,这让他们大大开心了一回。女主人叫女仆取来一个小杯子,大概能盛两加仑的样子,倒上酒。我用两只手费了好大劲儿端起来,恭恭敬敬地喝下去,并且用英语尽量提高嗓音祝愿女主人身体健康。桌上的人都笑了,声音几乎把我的耳朵震聋了。这酒不难喝,有点儿像淡苹果酒。主人做手势叫我到他的盘子旁边去,我一直惊魂未定(宽容的读者自然会体谅到这点原谅我的),所以在桌上走的时候,不小心给一块面包皮绊了个跟头,趴在桌上,好在没伤着。我赶快爬起来,看到这些好人关切的样子,就举起帽子(为了表示礼貌,我把帽子夹在胳膊下),在头上摇了摇,欢呼了三声,以示我没有受伤。但是在我往我的主人(以后我一直这样称呼他)跟前去的时候,坐在他旁边的小儿子,一个十岁左右的小调皮,抓住我的双腿,把我高高拎在半空,吓得我手脚发抖。好在他爸爸一把将我夺过来,随手打了他一个耳光,力量之大能把欧洲的一队骑兵打倒,并呵斥他离开桌子。我害怕男孩记仇,想起我们小时候如何对待麻雀、兔子、小猫和小狗,我就跪下,指着男孩,尽可能让我的主人明白,我希望他原谅这个孩子。父亲照办了,孩子重新回到桌边坐下。我走过去吻了孩子的手,他父亲也拉了他的手,让他轻轻抚摸我。
以上文段选自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写的《》。
以上文段描写了“我”初到国的情形。
“我”最后又是怎样从这个国家逃出来的?请用简要的语言概括。

阅读《道行》一文,完成后面小题。
道行
马宝山
⑴于先生是小镇上的名人。
⑵于先生一辈子走村串乡唱皮影儿,小镇人一年也见不到他几回。一旦于先生出现在小镇里,这天晚上于先生小屋前面的老槐树下就聚起一帮人,等着太阳落山了看于先生的皮影儿。
⑶于先生的驴皮影人全部是自己设计,自己雕刻。无论是古代的人物,还是现代的人物,都做得有模有样。那年,上面派来一个镇长,是个贪得无厌的泼皮,没做两年镇长就被小镇人撵走了。泼皮走的当天,于先生就演了一场皮影儿,主角儿就是刚刚被撵走了的泼皮镇长。他那走势、坐样、贪相、泼皮无赖的模样惟妙惟肖,赢得乡亲们一阵阵喝彩:像,像,太像了,真是那泼皮无赖样儿啊。
⑷于先生的影人不仅由自己设计,自己雕刻,在幕布后面还自己操纵。更绝的是,生旦净丑,戏里的所有人物的说唱全部由他一人完成,男角声音浑厚敞亮,女角清婉柔美,丑角油腔滑调,让人禁不住捧腹大笑。人物是这样,就是那些动物个个也是活灵活现的,马嘶鸣,鸡啄食,狗啃棒,鸟扇羽,猴子翻白眼,鱼摆尾喷水……都栩栩如生,似有神助一般。
⑸就这样一个能人,愣是一生不收徒。真是可惜了一身绝技。
⑹给于先生挑担走村串乡的人姓皮,谁都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大家都叫他皮挑儿。皮挑儿跟着于先生,每天挑着于先生五颜六色的驴皮影人和锣鼓家什走南闻北,一跟就是三十年愣是啥也不懂,啥也没学会。
⑺人们也劝皮挑儿,跟着于先生学几招,好歹能挣口饭吃不是。皮挑儿嘿嘿笑:“我笨呢,就靠两个肩膀糊口吧。”
⑻人们也劝于先生,好歹教皮挑儿两手,您干不动了,让他也有口饭吃不是。
⑼于先生也是嘿嘿一笑:“超拔绝妙的技艺不是教的,也不是学的,要看心灵中有没有悟性。悟性高了,自有天成。”
⑽说这话没过一年,于先生就故去了。
⑾小镇人叹息:可惜了,一身绝技都让于先生带进棺材里去啦。
⑿四村八乡人惋惜:于先生走了,再也看不到那么好看的驴皮影儿喽。
⒀没想到小镇忽然又演开了驴皮影儿,那幕布上的影人儿嬉笑怒骂,耍戏打斗,样样生动逼真,惟妙惟肖。特别是人们看到幕布上女人梳洗打扮的表演:散发、梳头、挽髻、簪花、涂脂抹粉、更换衣衫的一系列动作干净利索,真不相信那是由几根竹棍子操纵出来的。观看的人无不啧啧赞叹,拍手叫好。
⒁谁也没有想到的是,这演皮影的人竟然是皮挑儿。他的演技真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比于先生还要胜一筹。
⒂有人问皮挑儿:“你有这般手段,为何早先不露一手啊?”
⒃皮挑儿说:“那时候有于先生在,我是怕挣人家的名头,夺人家的饭碗啊。”
⒄“那你现在就不怕了?”
⒅皮挑儿说:“现在于先生走了,他不需要那个名分,也不需要拿这手艺糊口,可我还是要活下去呀,大家也要看皮影儿度日子啊。”
⒆人们无不称道:皮挑儿这人德行好,道行又高。他是怎么学的皮影戏?又是怎样练就的一手功夫?不仅外人不知道.就连于先生也毫无觉察。
⒇大家再也不叫皮挑儿了,改称皮先生。
(选自《中国小小说•年度佳作2013》)
【注】道行(héng):僧道修炼的功夫。借指人的涵养、本领。
请结合小说情节填空(要求填四字短语)。
于先生身怀绝技→于先生()→皮挑儿深藏不露→于先生离开人世→皮挑儿()→皮挑儿()→皮挑儿成皮先生
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原文⑵段中最后还有“于先生是不收乡亲们一文戏钱的,权当是犒劳乡里乡亲。”被删掉了,这使人物和情节更合乎情理和生活常识。
B.小说⑺段中“皮挑儿嘿嘿笑”皮挑儿的笑表现出他的随和与憨厚;⑼段中“于先生也是嘿嘿一笑”,表现出他的自豪与自信。
C.⒁段中“这演皮影的人竟然是皮挑儿。”中的 “竟然” 表明情节的发展出乎人们的意料;也表达了人们对皮挑儿高超技艺的惊叹。
D.小说塑造了于先生和皮挑儿两个人物,但小说的主人公是于先生,塑造皮挑儿只是为了衬托于先生道行高。

小说最后一段中的“皮先生”表达了人们对皮挑儿什么感情?在小说结构上起什么作用?
和都德的《最后一课》比较,从人物形象塑造来看,两篇小说最大的相同之处是什么?从叙述人称的角度来分析,两篇小说的根本不同之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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