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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各题。
父亲的露珠
李汉荣
一
每个夜晚,广阔的乡村和农业的原野,都变成了银光闪闪的作坊,人世安歇,上苍出场,叮叮当当,叮叮当当,上苍忙着制造一种透明的产品﹣﹣露珠。按照各取所需的原则,分配给所有的人家,和所有的植物。高大的树冠,细弱的草叶,谦卑的苔藓,羞怯的嫩芽,都领到了属于自己恰到妤处的那一份。那总是令人怜惜的苦菜花瘦小的手上,也戴着华美的戒指;那像无人认养的狗一样总是被人调侃的狗尾巴草的脖颈上,挂着崭新的项链。
数千年来“均贫富”这个农业社会的朴素理想,从来就没有真正实现过。倒是,在大自然的主持下,“均美丑”的美学理想却实现了。至少,在夜晚,在清晨,草根阶层的家门前,劳动者的原野上,到处都是美好清洁的露珠,叮当作响,闪闪发光。
二
看看这露珠闪耀着的原野之美吧。你只要露天走着、站着或坐着,你只要与泥土在一起,与劳动在一起,与草木在一起,即使是夜晚,上苍也要摸黑把礼物准时送到你的手中,或挂在你家门前的丝瓜藤上。这是天赐之美,天赐之礼,天赐之福﹣﹣总之,天赐之物多半都是公正的。天不会因为秦始皇腰里别着一把宝剑,而且是皇帝,就给他的私家花园多发放几滴露珠,或特供给他一条彩虹。相反,秦始皇以及过眼烟云般的衮衮王侯将相富豪贵族,他们占尽了人间风光和便宜,但他们一生丢失的露珠是太多太多了。比起我那种庄稼的父亲,他们丢失了自然界最珍贵的钻石,上苍赐予的最高洁的礼物﹣﹣露珠,他们几乎全丢失了,一颗也没有得到。我卑微的父亲却将它们全部拾了起来,小心地保存在原野,收藏在心底,他那清澈忠厚的眼睛里也珍藏了两粒露珠﹣﹣做了他深情的瞳仁。
若以露珠的占有量来衡量人的富有程度,我那种庄稼的父亲,可谓当之无愧的富翁。
三
物换星移,被强人霸占的金银财宝,总是又被别的强人占去了。
而我的父亲把他生前保存的露珠,完好地留给了土地,土地又把它们完好地传给了我们。今天早晨我在老家门前的菜地里,看到的这满眼露珠,它们就是父亲传给我的。
美好和透明是可以传承的,美好和透明,是无常的尘世唯一可以传承的永恒之物。如果不信,就在明天早晨,请看看你家房前屋后,你能找到的,定然不是什么祖传的黄金白银宝鼎桂冠,它们早已随时光流逝世事变迁而不知去向,唯一举目可见、掬起可饮的,是草木手指上举着的、花朵掌心捧着的清洁的露珠,那是祖传的珍珠钻石。
四
这是农历六月的一天,早晨,天蒙蒙亮,我父亲开了门,先咳嗽几声,与守门的黑狗打个招呼,吩咐刚打过鸣的公鸡不要偷吃门前菜园的菜苗,而菜园里的青菜们,远远近近都向父亲投来天真的眼神,看见父亲早早起来第一件事就是关心它们,它们对父亲一致表示感谢和尊敬。有几棵青笋竞踮起脚向父亲报告它们昨夜又长了一头。父亲点点头夸奖了它们。
然后,父亲扛着那把月牙锄,哼一段小调,沿小溪走了十几步,一转身,就来到了那片荷田面前,荷田的旁边是大片大片的稻田,无边的稻田。父亲很欢喜,但他却眯起了眼睛,又睁大了眼睛,然后又眯了几下眼睛。好像是什么过于强烈的光亮忽然晃花了父亲的眼睛。过了一会儿,他的眼神才平静下来。父亲自言自语了一句:嘿,与往天一样,与往年一样,还是它们,守在这里,养着土地,陪着庄稼,陪着我嘛。
父亲显然是被什么猛地触动了。他看见什么了?
其实也没什么稀奇的。父亲看见的,是闪闪发光的露珠,是百万千万颗露珠,他被上苍降下的无数珍珠,被清晨的无量钻石团团围住了,他被这在人间看到的天国景象给照晕了。荷叶上滚动的露珠,稻苗上簇拥的露珠,野花野草上镶嵌的露珠,虫儿们那简陋地下室的门口,也挂着几盏露珠做的豪华灯笼。父亲若是看仔细一些,他会发现那棵车前草手里,正捧着六颗半露珠,那第七颗正在制作中,还差三秒钟完工。而荷叶下静静蹲着的那只青蛙的背上,驭着五颗露珠,它一动不动,仿佛要把这一串宝石,偷运给一个秘密国度。
父亲当然顾不得看这些细节。他的身边,他的眼里,他的心里,是无穷的露珠叮当作响,是无数的露珠与他交换着眼神。我清贫的父亲也有无限富足的时刻。此时,全世界没有一个国王和富豪,清早起来,一睁开眼睛就收获这么多的露珠。
五
钢筋和水泥浇铸着现代人的生活,也浇铸着大地,甚至浇铸着人心。城市铺张到哪里,钢筋和水泥就浇铸到哪里。哨兵一样规整划一的行道树,礼仪小姐一样矫揉造作的公园花木,生日点心一样被量身定做的街道草坪﹣﹣这些大自然的标本,草木世界的散兵游勇,只能零星地为城市勾兑极有限的几滴露水。露珠,这种透明、纯真,体现童心和本然、体现早晨和初恋的清洁事物,已难得一见了,鸟语、苔藓、生灵、原生态草木、土地墒情氤氲的雾岚地气也渐渐远去。
就在明天,我要回一趟故乡,那里的夜晚和早晨,那里的山水草木间,那里的人心里,那里的乡风民俗里,也许,还保存着古时候的露珠和童年的露珠,还保存着父亲传下来的露珠。
(选自《光明日报》2018年7月13日15版,有删减)
(1)请围绕“露珠”,用简洁的语言将内容补充完整。
上苍分配露珠① ﹣﹣② ﹣﹣③ ﹣﹣追寻远去的露珠
(2)本文情意丰沛、文字精纯。请根据括号中的提示,任选一句作答。
①高大的树冠,细弱的草叶,谦卑的苔藓,羞怯的嫩芽,都领到了属于自己恰到好处的那一份。(品析加点词的表达效果。)
②父亲若是看仔细一些,他会发现那棵车前草手里,正捧着六颗半露珠,那第七颗正在制作中,还差三秒钟完工。(这个句子想象奇特,又合乎情理,请作品析。)
(3)作者选取“露珠”这一事物来阐发情思,有何作用?
(4)李汉荣在给朋友的信中说:“我的文字只是追忆逝去的时光,只是怀念一种不该丢失的价值和诗意。”本文中“不该丢失的价值和诗意”是指什么?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阅读下面的选文,完成题目。
总有些感恩有始无终
待在家里的那几天,父亲的脸笑成了一朵花,我却犯了愁,一是连着几日,我都没有找到合适的养老院;二是我不知道怎样跟父亲提这样的事情。
父亲似乎看出我的顾虑,一再追问,我被迫说出此番回来的目的。
我说:“爸,我在北京的工作很稳定,没法回来陪你,但是,我的收入又不高,不能把你接到北京,所以,我想帮你找家养老院,你在那里生活,我也会放心一些。”我极尽诚恳地说着这一切,但心里明白,只是借口而已。父亲听完,神情黯淡下来。
虽然我知道他不会和我一起去北京,他肯定舍不得离开这个生活了一辈子的家,可他如果真要待在家里,我难免又会心烦。毕竟这是生我养我的父亲,在他的生活快要不能自理的时候,我不允许自己不以为意。
没想到,父亲回过神来,笑着说:“我觉得咱社区的那家就很好,我明天就搬过去。”
那家养老院,我考察过,环境太差,我于心不忍。父亲固执地开始收拾一些生活用品,他一边收拾,一边喃喃自语:“去养老院好,去养老院好,去了,孩子也省心。”
看着父亲在昏暗灯光下的佝偻的背影,我再也忍不住了,鼻子发酸,潸然泪下。但是很快,我就抹去腮边的泪水,生活让我只能这样选择。
那个晚上,父亲的言语一直不多,他不停地摆弄家里的物件,翻翻这个,动动那个,一副极其舍不得又无奈的表情。我不忍看下去,早早回到自己的房间。
那天晚上,我久久无法入睡,从门缝里钻进来的灯光告诉我,父亲也是一夜未眠。夜晚那么漫长,父亲的叹息声,时不时地穿过厚厚的门板,冲击着我的耳膜。
第二天一早,当我肿胀着双眼,出现在父亲面前时,他一脸快乐的表情,仿佛从来就没有伤感过,没有失落过。
早餐是父亲做的,煎蛋、豆浆,还有几个热乎乎的包子。我一眼便认出那几个包子是原来上中学时,校门口那家的。我非常喜欢吃他们家的包子,后来上大学,偶尔回来,父亲一大早便骑上自行车,给我买回来。现在,父亲老了,骑不动车子了,一定是早上赶了好远的路才买回来的。
父亲见我发愣,笑着说:“快吃,快吃,一会儿凉了,我早上晨练,专门用保温瓶给你带回来的。”
最后,我把早点一扫而光。收拾完毕后,父亲最后一次检查家里,一路上,
父亲一直走在前面,我看不到他的表情,但我能看到他的背影。想起年少时,父亲第一次送我上幼儿园的情形。他一直把我抱在怀里,直到进了幼儿园,才极其不舍地把我交给老师。初去的那几天,我总是哭闹,后来,父亲把我送到幼儿园,他一直站在幼儿园的栅栏门外,看我在院子里玩耍。隔着栅栏门,看到父亲,我再无惧怕,玩得非常开心。现在,我依然清晰地记得那时的感觉。每天放学,我都渴望父亲早些出现在幼儿园门口……
而此刻,父亲就像一个孩子,我把他送进养老院,他是否也会不适应,是否也会想着有一天,我会出现在养老院门口,接他回家。
我再也忍不住了,泪如泉涌。正是眼前这个人,给了我一个家,陪着我渐渐长大,我从背后抱着父亲,开始觉得我是那样渺小、自私、卑鄙不堪。以前,父亲有我有家,后来,我离他越来越远,现在,我竟然让他连个家都没有。想到这里,我忍不住失声痛哭,父亲一直没有转过身,但我感觉到手背上有父亲掉落的泪。
我哽咽着说:“爸,咱不去了,咱回家吧。”他拼命地点头。
几天后,我带着父亲回了北京。我可以吃得差一点,穿得差一点,可是给了我生命、给了我家的这个男人,我再也不想让他受半点委屈。自此以后,我会一直在父亲身边,站成一棵树,开满一树感恩的花,花叶不败,感恩无终。
佳作欣赏课上,晓琦同学饱含深情的朗读了《总有些感恩有始无终》,引得在场的同学纷纷落泪。
(1)文中画线句“去养老院好,去养老院好,去了,孩子也省心”,朴实的话语表现了父亲此时复杂的心情。请用第一人称,以父亲的口吻描写当时的心理活动。
(2)这篇文章在材料选择、结构安排、语言表达、形象刻画、情感体现等方面都有亮点,请自选角度,写一段赏析性的文字。
写作提示:①赏析时请避开文中画线句;
②不少于100字。
阅读下面的选文,完成第下列各题。
重要的一手
一位大作家的弟弟,想学习哥哥写作的窍门。哥哥让他一同出海钓鱼。
钓了好多天的鱼,弟弟烦了,问哥哥:“你不是要教我写小说吗?可你一点都没有教。”
“那现在开始教吧。我问你,你钓鱼的时候,什么时候最激动?”
“钓到大鱼时。”
哥哥摇头说:“我的意思是,你钓到大鱼的整个过程中,哪一会儿最让你激动?”
弟弟仔细回忆着。
哥哥启发他:“你想想,是鱼猛地一咬钩子的时候,是往上拽的时候,还是把它装到网里,它乱跳乱蹦的时候?”
弟弟想着,说:“当它咬到钩子,鱼线猛地绷紧。就在绷紧的那条线上,一溜水珠往下掉的时候,我最激动。”
哥哥微笑着说:“你懂得怎样写作了。你就写最让你激动的那一溜水珠,写好写细,那是最扣动心弦的一刻,抓住它,其余的也就好办了。”
弟弟后来回忆说:“哥哥教会了我最重要的一手……”
(1)文中弟弟学到的“最重要的一手”指的是什么?
(2)读了这篇文章,同学们以“写作”为话题展开了讨论。
小宇说:“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多留心,多观察,写作时才有话可说。”
小雯说:“在我看来,平时多读书,写作时才能厚积薄发。”
小欢说:“关键是要有真情实感,把心里想的自然而然地写出来,就是好文章。”
小玥说:“我觉得写文章要有细节,如果写钓鱼,就把那‘一溜水珠’写细了,这样的文章肯定精彩。”
小灵说:“好文章是改出来的。教育家叶圣陶说过,要多念多改,作文进步才快。”
请从以上对话中选择你最认可的一个观点,围绕这个观点,写一段议论性的文字。(不少于100字)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各题。
清华大学历史系博士生冯立,是赫赫有名的清华“书神”。
冯立一直保持着这样一个习惯,每读完一百本书,就要写一篇总结性的文章,从一个主题入手,或谈谈读书所得,或谈谈阅读技巧,最后还要为这一百本书评选出一个前十名的最佳榜单。《在千山万水间枕典席文》《经典的力量》《碎片化阅读时代的碎与读》……这些都是冯立写在每一个“百本大关”的感悟和总结。从大一结束时制定读书计划开始,转眼已是历史系博士二年级的他完成了第十七个一百本读书计划,仔细算一下,相当于一年读二百多本书,平均三天两本。这样的速度,恐怕绝大多数人都是望尘莫及的,更别提长期的坚持的坚持了。
在想象中,这样一个读书“大神”不仅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还有可能有些“呆气”。然而在咖啡馆见面时,他与所有普通的清华同学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蓝色的运动上衣,鼓鼓囊囊的旧书包,梳不平的头发,略微有些胖,笑眯眯的。
当他谈及读书的缘起,也似乎有些普通。只是觉得大学过了一年有些荒废,想看看能读多少本书,没想到上大四上学期就提前完成了三年读完三百本的目标,一读就再也停不下来了。
一开始他按照香港中文大学的大学生必读书单看了几本,很快就发现,人不可能按照书单一本一本为了达到某个目的、刷到某个成就而读书,读书时顺其自然的,一本接一本。如果你对某一本书感兴趣,可以找到相关的书来看,还可以找书中提到过的其他书来看,慢慢地就会形成自己看书的体系,找到自己搜罗好书的方式。
(1)冯立成为“书神”,不仅因为阅读量大,还因为有他自己的读书方法。你对其中哪一条印象最深?请把它写下来。
(2)许多人惊叹于“书神”冯立的阅读速度之快,但也有人对这种读速度有不同的看法。请联系下面任意一则或几则链接材料,谈谈你的思考。(不少于50字)
【链接材料】:材料一:读书方法通常有三种:精读、略读、浏览。
材料二:比起读书形式和阅读数量,实在的内容和深入 的思考更重要。
材料三:好读书,不求甚解①,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
【注释】:①不求甚解:读书只领会要旨,不必再一字一句上下功夫。
现代文阅读Ⅱ
有所畏,有所不畏
孔子说:“勇者不惧。”不惧的,是跌跌撞撞后的遍体鳞伤。孔子说:“君子有畏。”畏惧的,是发人深省的圣人之言。由此观之,真正的勇士, 只知横冲直撞的莽夫, 怀有一颗敬畏之心却不畏惧披荆折棘的拓荒者。
勇者有所不畏,不畏迷蒙未来的不可预见性。第一只下树的猿猴是勇敢的,因为它克服了对地面未知的恐惧;第一只飞翔的始祖鸟是勇敢的,因为它消除了对蓝天遥远的恐惧。生物学意义上的进化,实则是一部书写勇敢者不惧的精神史书。人类社会的产生、延续,也应以勇敢不惧的精神为先决条件。
但勇敢并不意味着对一切无所畏惧。勇敢者更应拥有对正义的坚守,对至善的执念,对人类根本信仰的畏惧。历史上暴君亡国的例子数不胜数。他们自持君主专制的封建传统,目空一切,兴土木,厚赋敛,但却忘记了“君舟民水”的金玉良言,一朝荣华在,转眼亡国君。西方伟大的哲人尼采也曾说出“我是太阳”的豪言壮语,然而,这太阳却太过耀眼,以至于刺瞎了他的双眼。尼采的无所畏惧亦是造成个人悲剧的重要原因,可见,无畏主义终将使人走上自戕之路。真正的勇士,绝不是永没有畏惧的时刻,他们始终怀着对人间真善美的敬畏之心。
鲁迅曾言:“真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鲁迅之所以将真正的勇士如此定义,是因为勇敢不仅意味着对死亡与黑暗的无所畏惧,更意味着对个人价值的艰难创造和对理想社会的不懈追求,这基于对天下苍生,对人间正义的畏惧。神农氏就是这样一位真正的勇士。为了探寻医药的奥秘,他走过大江南北,尝遍百草,无数次与死神擦肩而过,但他心系万千黎民百姓的福祉,不畏行走的劳顿和死亡的恐惧,最终在我国医学史上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曼德拉,这座屹立于彩虹之上的不朽丰碑,一生坚持反对种族隔离制度,早年被南非政府逮捕入狱,身陷囹圄27载。但他没有畏惧牢房的阴冷黑暗,心中始终怀着对自由与光明的敬畏,最终终结了南非种族隔离制度。正如香港音乐人在写给他的歌曲中唱道:“黑色皮肤给他的意义,是一生奉献。”
当今社会,有关中学生的负面报道不时见诸报端﹣﹣打架斗殴、顶撞老师、违法犯罪……更有甚者,因不堪沉重的学习压力而选择自杀。中学时代正值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更应该始终将敬畏生命、敬畏自然、敬畏法律的人生法则牢记于心,同时也要有勇气面对生活中的各种艰难困苦,不轻言放弃。
圣人孔子的良训犹在耳边回响,光阴不过百代之过客,人生在世,要做就应当做真正的勇者,怀着一颗敬畏之心,毫不畏惧地踏上未知的荆棘路。
(1)给第1自然段划线处填上恰当的关联词语。
(2)下列选项中与第3自然段加点词语“君舟民水”表达的思想倾向不一致的是 。
A.国以民为本,社稷亦为民而立
B.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C.天子受命于天,天下受命于天子
D.天下为主,君为客
(3)第3自然段划线句子的作用是: 。
(4)请为第4自然段论述的观点,再补充一个事实论据。
(5)联系全文,说说你对题目的理解。
现代文阅读
的力量
他,是个快递小子,20岁出头,其貌不扬,还戴着厚厚的眼镜,一看就知道刚做这行,竟然穿了西装打着领带,皮鞋也擦得很亮。说话时,脸会微微地红,有些羞涩。不像他的那些同行,穿着休闲装平底鞋,方便楼上楼下地跑,而且个个能说会道……
那次他是第一次来,送名片﹣﹣丁军辉。只说了几句话,说自己是哪家公司的,然后认真地用双手放下名片就走了。皮鞋踩在楼道的地板上发出清脆的响声。有同事说,这个傻小子,穿皮鞋送快件,也不怕累。
几天后又见到他。接了他名片的同事有信函要发,就给他打了电话。电话打过去,十几分钟的样子,他便过来了。还是穿了皮鞋,说话还是有些紧张。单子填完,他慎重地看了好几遍,才说了谢谢。收费找零,谨慎地用双手将零钱递过去,好像完成一个很庄严的交接仪式。
因为他的厚眼镜他的西装革履,他的沉默他的谨慎,就下意识地记住了他。隔了几天给家人寄东西,就跟同事要了他的电话。他很快过来,仔细地把东西收好,带走。没隔几天,又送过几次快件过来。
刚做不久的缘故,他确实要认真许多,要确认签收人的身份,又等着接收后打开,看其中的物品是否有误,然后才走。所以他接送一个快件,花的时间比其他人要多一些,由此推算,他赚的钱不会太多。觉得这个行业,真不是他这样的笨小子能做好的。
转眼到了“五一”,放假前一天快中午的时候,听到楼道传来清晰的脚步声,随后有人敲门。竟然是他,丁军辉。他换了件浅颜色的西装,皮鞋依旧很亮。手里提着一袋红红的橘子,进了门没说话,脸就红了。他把橘子放到茶几上,看起来很不好意思,说,我的第一份业务,是在这里拿到的。我给大家送点水果,谢谢你们照顾我的工作,也祝大家劳动节快乐。
这是印象中他说得最长的一句话,好像事先演练过,很流畅。
我们都有些不好意思起来,这么长时间,还没有任何有工作关系的人来给我们送礼物呢,而他,只是一个凭自己努力吃饭的快递小子,也只是无意让他接了几次活,实在谈不上谁照顾谁。他却执意把橘子留下来,并很快道别转身就出了门。
橘子个头都不大,味道还有一点儿酸涩,应该是街边小摊上的水果。可是我们谁也没有说一句挑剔的话。
也许因为他的橘子、他的人情味,再有快递的信件和物品,整个办公室的人都会打电话找他,还顺带着把他推举给了其他部分。丁军辉朝我们这里跑得明显勤了,有时一天跑了四趟。这样频繁地接触,大家也慢慢熟悉起来。丁军辉在很热的天气里也要穿着衬衣,大多是白色的,领口扣得很整齐。始终穿皮鞋,从来都不随意。有次同事跟他开玩笑说,你老穿这么规则,一点不像送快递的,倒像卖保险的。他却认真地说,卖保险都穿那么认真,送快递的怎么就不能?这是对对方最起码的尊重,也是对我们职业的尊重。
我们都笑,这么简单的工作,他做得比别人辛苦多了,可这样的辛苦,最后能得到什么呢?我们的态度并不乐观,觉得他这么笨的人,想发展不太轻易。
果然,丁军辉的快递生涯一干就是两年。两年里他除去换了一副眼镜,衣着和言行基本上没有变化。工作态度依旧认真,从来没听到他有什么抱怨。
那天我打电话让他来取东西。我的大学同学在一所中专学校任教,“十一”结婚,我有礼物送她。填完单子,丁军辉核查时冷不丁地说,啊,是我念书的学校。他的声音很大,把我吓了一跳。他又说,我是在那里毕业的。
这次我听明白了,不由抬起头来,有些吃惊地看着他。你也在那里上过学吗?
可能那个地址让他有些兴奋,一连串地说,是啊是啊,我是学财会的,2012年刚毕业。
天!这个其貌不扬的快递小子,竟然是个正规学校的中专生。
我忍不住问他,你有学历也有专业特长,做个快递员,你当初学的知识不都浪费了?我不禁替他惋惜。
不会啊,送快递也需要有好的统筹才会提高效率,比如把客户跟据不同的地域、不同的业务类型明细分类,业务多的客户一般送什么,送到哪里,私人的如何送……通常看到客户电话,就知道他的具体位置,大概送什么,需要带多大的箱子……他嘻嘻地笑,知识哪有白学的?
我真对他有些另眼相看了,没想到笨笨的他这么有心,而他的话,也真有着深入的情理。
转眼又到了“五一”,节前总会有往来的物品,那天给丁军辉打电话来取东西,电话是他接的,来的却是另外一个更年轻的男孩。说,我是快递公司的,丁主管要我来拿东西。
我愣了一下,转念明白过来。说,丁军辉当主管了?
是啊。男孩说,年底就去南宁当分公司的经理了,都宣布了。不等我们问,他接着又说,上次公司会议上宣布的,提升的理由好几条呢:他是公司唯一干得最长的快递员,是唯一有学历的快递员,是唯一保持穿西装的快递员,是唯一建立客户档案的快递员,是唯一没有接到客户投诉的快递员……因为丁军辉的事,那天,我心里感到由衷的高兴。
当天下午,丁军辉的快递公司送来同城快件,是一箱进口的橙子。虽然没有卡片没有留言,我们都知道是他送的。
隔着这些漂亮的橙子,我却看到了那些小小的橘子。橙子很大,色泽鲜艳,味道甜美。它们,不就是那些小橘子开出的花吗?
(文章略有删改)
(1)速读选文,概括主要情节。
送名片→ →赠送橘子→谈衣着→ → →赠送橙子
(2)选取最恰当的词语,将题目补充完整。
A.乐观 B.认真 C.勤奋 D.谨慎
(3)文章多次出现了丁军辉“穿西装打领带穿皮鞋”的细节描写,试分析其作用。
(4)下列表述不恰当的一项是 。
A.第3自然段“谨慎地用双手将零钱递过去,好像完成一个很庄严的交接仪式”一句,“谨慎、庄重”等词语的运用,表现了丁军辉的拘谨。
B.第9自然段“可是我们谁也没有说一句挑剔的话”,是因为大家被丁军辉的人情味打动了,对他有了一些理解、亲近和包容。
C.第22自然段快递小伙子的话,补充介绍了丁军辉的业绩,使其形象更加丰满动人。
D.文章开头写丁军辉是不被大家看好的“傻小子”“笨小子”,到后来“我”对他另眼相看、为他由衷高兴,这种情感的变化,使文章波澜起伏,吸引读者。
(5)试理解第24自然段划线句子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