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耐心成就人生之美》(徐文秀),完成各题。
①现在不少人感觉到;焦虑、着急和不耐烦仿佛成了一些人的常见病,干什么事都显得急不可耐,总是等不得、坐不住、慢不了和静不下心。
②比如,有的人看到他人成名成功了,一下子会乱了自己的方寸、节奏和步伐,变得焦躁不安、 心慌意乱 ;有的人看到他人提拔重用了,顿时沉不住气,千方百计走捷径;有的人则经不起一点挫折,绕不得一点弯路,不愿也不舍得花更多时间做那些默默无闻、精雕细琢的事,恨不得 一蹴而就 ,早日梦想成真;还有的人甚至变得有话不好好说,遇事不好好商量,碰到点问题动辄"一急二躁三冒火";等等。一言以蔽之,没耐心。
③耐心就是不急躁、不厌烦,它既是一种性格,也是一种品格,是"高尚的秉性",能够成就事业,更能成就人生。
④耐心成就成功之美。在相当意义上说,耐心是成功的"通行证"。在人生的征途上,哪有一帆风顺?总会遭遇挫折,有时还布满荆棘,如果没有耐心,不能坚持到底,就很难看到成功的模样。"日日行,不怕千万里;常常做,不怕千万事",很多时候,能否成大事不在于力量的大小,而在于坚持时间的长短,更在于你能否坚持到底。
⑤耐心成就过程之美。耐心是一种积极的等待和良好的心态。《道德经》上说:"静为躁君"(君,主宰)。《大学》里讲:"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丰子恺先生曾在《山中避雨》一文中提到,他同友人游山遇雨而仓皇奔走,友人不耐烦,但他竟被"一种寂寥而深沉的趣味"牵引了感兴,"反觉得比晴天游山趣味更好",遂借了把胡琴,信手而拉,一时把这苦雨荒山衬出了暖色。正是因为有这份对世事的耐心,才能在细粒微毫间,得到人生真趣味。"心收静里寻真乐,眼放长空得大观",心清才能看到万物的生长,心静才能听到万物的声音,而这份静美唯有耐心才可获得。在人生的旅途上,多一份耐心,就会多一些发现,多一重体验。
⑥耐心成就意志之美。哲人说:"无论何人,若是失去了耐心,就失去了灵魂。"耐心考验人的毅力和定力。古往今来,滴水穿石也好,铁杵磨针也罢,愚公移山也好,精卫填海也罢,难在耐心,贵在耐心,成也在耐心。俗话说、慢工出细活儿。我们做很多事情,往往要靠绣花功夫、工匠精神,而离开了耐心,这些都无从谈起。好的人生需要文火慢炖、细水长流,这也正是对人的意志的锤炼和对品质的塑造。
⑦耐心是一种修养,需要修炼养成。耐心不够,或因心里想法太多、欲望太强,或因沉不住气、性子太急。少一点功利,多一份淡泊; , ; , ;少一点喧嚣,多一份宁静。如此,方可保持耐心,成就人生之美。
﹣﹣(选自《人民日报》2018年10月,有删改)
(1)解释文中第②段加点的词语。
①心慌意乱: 。
②一蹴而就: 。
(2)本文表达了怎样的观点?
(3)作者是从哪些方面论证中心论点的 ?
(4)文章第⑤段运用的论证方法是 。
(5)请根据语境,仿照上下文,在下面的横线上补写出第⑦段中所缺的句子。
(6)请结合自己的学习实际,谈谈本文对你的启示。
系在风筝线上的……
周岩壁
①时令正是仲春。大地挣脱了冬的纠缠,不觉之中已泛出几分淡淡的鹅黄的绿意。仰望晴空,偶见数点风筝,袅袅娜娜地飘挂在天际,使我蓦地忆起“草长莺飞二月天,拂堤杨柳醉春烟”。正是放风筝的好时光。瞩望那长长的轻轻抖动的风筝线,竟丝丝缕缕牵出了我的童年。
②在乡下,三月的剪剪轻风还残留着冬的料峭。我们这些颠跑在蓊郁麦田里的孩子,摔打惯了,是不知道什么叫冷的。何况又常把嬉笑系在风筝线上,即便有些寒意,也早被如火的童心熔化掉,让野气的笑声赶跑了。
③人们都说:男孩子手笨,没女孩子手巧,这岂不有些重女轻男了么!不是吹,我们男孩虽未能绣出花团锦簇的衣冠,却从手中飞出这巧夺天工的风筝!嗨,做风筝可不像女孩子学针线,有的是时间,有的是专人指教。我们男孩子可整天像贼撵一般忙得脚不沾地。常趁放学后的间隙,三五个凑在一处无人知晓的角隅,或干脆跑到野外去,因为家里大人是不让我们摆弄风筝的。
④我们偷偷找来竹篾,且要绿皮的有韧性的,犹如女孩子绣花挑线一般仔细。我们把竹篾放到火堆上烤了,再弯成弓似的和轱辘似的等几何形状,拼在一起,悉心系好,就变成了形态各异的风筝的骨架。然后几颗小脑袋抵在一起,叽叽喳喳商量一阵,就各出心裁地用彩笔在糊好的桑皮纸上勾勒一通,便给它们穿上了斑斓的衣衫。这完全可以与女孩子织成的锦绣相媲美。然后用大团大团的线做放线,一头系在风筝上,一头缠在一个线拐子上。这些线来得可不易呢,是我们这些“男子汉”低三下四,求爷告奶,甚至向小姑娘一连串喊上十声“好姐姐”才弄到手的。
⑤好了!抬起你因做风筝而勾得酸了的头,开始放吧。咳!风筝!风筝!全是风筝!这些大大小小造型生动的风筝,从辽阔的麦田里,迤逦的大道旁,潋滟的堤塘边冉冉升起——被底下幼稚的欢声笑语吹着,腾腾热气捧着,悠悠飞向空中,去亲吻白云。好似争艳的奇葩,挂彩的气球。我们的心醉了。
⑥更叫绝的要数晚上。皓月高悬中天,大地一片静谧。夜色朦胧。我们几个小伙伴溜出来一叽咕,便带了心爱的风筝到村头田边。风筝纸是涂了闪金光的东西,还要想法把一段蜡头或一捻蘸了油的棉絮系在尾巴上,放飞时一点燃便像飞机尾翼上的信号灯。这通常极难放,因野外有风,蜡烛又不顶风,所以总是熄灭。但偶有做成功的,那风筝放起来就别有情趣,“信号灯”明灭闪烁,随风筝飘飘洒洒,也把一颗颗童心送上神秘的高空,如醉如痴。
⑦风筝也有赌气的时候,任你如何摆布,它总要往地上栽。这时的小伙伴决不会张飞似的环眼圆睁,一脚踏翻它的,而总是小心翼翼地检查一番,找出毛病,对症下药。随着欢呼声,风筝重又飘然升起。当放到得意处,猛不防风筝也会断线,摇头晃脑地越飘越远。我们拉着断了的风筝线,不胜惋惜……
⑧韶光如流。虽说童年已悄然离去,可风筝这根若有若无的线,却每每牵着我的童年。我常想捡回那逝去的童年。
⑨啊,我的鹅黄色的童年!第①段描写仲春的景色,有什么作用?
根据第④段内容填空。
做风筝的过程:找来竹篾→()→糊纸涂色→()谈谈你对第⑧段画线句含义的理解。
为什么说“我”的童年是“鹅黄色”的?
海中变色龙
丁剑玲
①说起变色龙,谁都知道那是描述蜥蜴(爬行动物,体长约30厘米,能改变皮肤颜色)。可是许多人并不知道,海里也有变色龙,它就是大名鼎鼎的章鱼。
②章鱼挺着个圈圈的大肚子,长在头上的8条腕足在水中随波摇曳,翩翩起舞,远远看去,像一朵花在海里翻动,非常美丽。章鱼其实不是鱼,它属于软体动物。
③章鱼和蜥蜴一样,皮肤下布满了各种色素细胞,红橙黄绿,样样齐备。它可以利用细胞的伸缩来改变自己身体的颜色,以便和周围环境的颜色保持一致。
④章鱼遇上敌人,会先施展“变色林”,一会儿变成白色,一会儿变成红色,几种颜色不停地变换,以此来吓唬敌人。如果这招不行,它才会动用自己肚子里的墨囊,急剧收缩身体,喷出墨汁状的“烟雾弹”,把周围的海水染成一片漆黑,趁进攻的鱼儿晕头转向、不知所措之机,逃之夭夭。
⑤当章鱼见到猎物的时候,全身会变成令人恐怖的鲜红色;它用腕足抓住猎物,送到嘴边。章鱼的唾液腺能分泌出高效麻醉液,很快将猎物麻醉,然后就可以慢慢享用美餐了。有些海洋公园利用章鱼给游客表演。只见它忽而萎缩成一团,忽而伸展开来,8条腕足不断摆动,摆出各种姿势,同时还不停地变换体色,让人们欣赏它那绝妙的变色术。
⑥章鱼非常警觉,即便在洞中或礁石下栖息时,也会留两条腕足在外面轻轻摇动。一旦有什么情况,章鱼会立刻警觉起来,或躲避得更深,或用腕足牢牢缠住对方,把它缠死或毒死。
⑦雌章鱼可以称得上是海洋动物中的慈母,一产卵后,便不吃不喝,精心孵化小宝宝。在此期间,它不准其他任何动物靠近,即使章鱼爸爸不小心进入,也会被毫不留情地咬死。平时,章鱼妈妈会用腕足轻轻翻动孵粒,并从肚子里的“口袋”中喷出水来逐个给孵粒冲洗,使它们获得充足的氧气,并保持清洁。当小宝宝出世后,章鱼妈妈一般会因饥饿和劳累,辛苦地死在子女身旁。
⑧章鱼中的“巨人”大王章鱼,其腕足可长达18米,是异常凶猛且好战的动物,在海中称王称霸。它不仅四处追逐鱼虾,而且经常自相残杀,甚至时常偷袭渔船,或将船拦腰斩断,或用大大的腕足冲上渔船抓住人,吞入口中,然后迅速消失。因而.渔民们称它为“海底恶魔”。为什么把章鱼称为“海中变色龙”?
请你用简洁的文字概括第③段的内容。(不超过10个字)
文中哪句话最能体现雌章鱼“慈母”的特点?
本文语言有什么主要特点,试举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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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腿
梁实秋
①从前北方人不懂吃火腿,嫌火腿有一股陈腐的油腻涩味,也许是不善处理,把“滴油”一部分未加削裁就吃下去了,当然会吃得舌矫不能下,好像舌头要粘住上膛一样。有些北方人见了火腿就发怵,总觉得没有清酱肉爽口。后来许多北方人也能欣赏火腿,不过火腿究竟是南货,在北方不是顶流行的食物。有些的北方餐馆作菜配料,绝无使用火腿,永远是清酱肉。事实上,清酱肉也的确很好,我每次作江南游总是携带几方清酱肉,分馈亲友,无不赞美。只是清酱肉要输火腿特有的一段香。
②火腿的历史且不去谈他,也许是宋朝大破金兵的宗泽于无意中所发明。宗泽是义乌人,在金华之东。所以直到如今,凡火腿必曰金华火腿。东阳县亦在金华附近,《东阳县志》云:“熏蹄,俗谓火腿,其实烟熏,非火也。腌晒熏将如法者,果胜地常品,以所腌之盐必台盐,所熏之烟必松烟,气香烈而善入,制之及时如法,故久而弥旨。”火腿制作方法亦不必细究。总之手续及材料必定很考察。东阳上蒋村蒋氏一族大部分以制火腿为业,故“蒋腿”特为著名。金华本地常不能吃到好的火腿,上品均已行销各地。
③我在上海时,每经大马路,辄至天福市得熟火腿四角钱,店员以利刃切成薄片,瘦肉鲜明似火,肥肉依稀透明,佐酒下饭为无上妙品。至今思之犹有余香。
④一九二六年冬,某日吴梅先生宴东南大学同仁于南京万全,予亦叨陪。席间上清蒸火腿一色,盛以高边大瓷盘,取火腿最精部分,切成半寸见方高寸许之小块,二三十块矗立于盘中,纯由醇酿花雕蒸制熟透,味之鲜美无与伦比。先生微酡,击案高歌,盛会难忘,于今已有个世纪有余。
⑤抗战时,某日张道藩先生召饮于重庆之留春坞。留春坞是云南馆子。云南的食物产品,无论是萝卜或是白菜都异常硕大,猪腿亦不例外。故云腿通常均较金华火腿为壮观,脂多肉厚,虽香味稍逊,但是做叉烧火腿则特别出色。留春坞的叉烧火腿,大厚片烤熟夹面包,丰腴适口,较湖南馆子的密汁火腿似乎犹胜一筹。
⑥台湾气候太热,不适于制作火腿,但有不少人仿制,结果不是粗制滥制,便是腌晒不足急于发售,带有死尸味;幸而无尸臭,亦是一味死咸,与“家乡肉”无殊。逢年过节,常收到礼物,火腿是其中一色。即使可以食用,其中那大骨头很难剔除,运斤猛斫,可能砍得稀巴烂而骨尚未断,我一见火腿便觉束手无策,廉价出售不失为一办法,否则只好央由菁清持往熟识商店请求代为肢解。
⑦有人告诉我,整只火腿煮熟是有诀窍的。法以整只火腿浸泡水中三数日,每日换水一二次,然后刮磨表面油渍,然后凿子挖出其中的骨头(这层手续不易),然后用麻绳紧紧捆绑,下锅煮沸二十分钟,然后以微火煮两小时,然后再用大火煮沸,取出冷却,即可食用。像这样繁复的手续,我们哪得工夫?不如买现成的火腿吃(台北有两家上海店可以买到),如果买不到,干脆不吃。
⑧有一次得到一只真的金华火腿,瘦小坚硬,大概是收藏有年。菁清持往熟识商肆①,老板奏刀,砉②的一声,劈成两截。他怔住了。鼻孔翕张,好像是嗅到了异味,惊叫:“这是道地的金华火腿,数十年不闻此味矣!”他嗅了又嗅不忍释手,他要求把爪尖送给他,结果连蹄带爪都送给他了。他说回家去要好好炖一锅汤吃。
⑨美国的火腿,所谓ham,不是不好吃,是另一种东西。如果是现烤出来的大块火腿,表皮上烤出凤梨似的斜方格,趁热切大薄片而食之,亦颇可口,惟不可与金华火腿同日而语。“佛琴尼亚火腿”则又是一种货色,色香味均略近似金华火腿,去骨者尤佳,常居海外的游子,得此聊胜?
【注】①商肆:肆,铺子。商铺,商店。②砉(xū):皮骨相离声。试从修辞角度谈谈“店员以利刃切成薄片,瘦肉鲜明似火,肥肉依稀透明”这句话的妙处。
文章③、④、⑤段写了三次吃火腿经过,意义何在?
文章通过火腿,表达了作者什么样的情感?从哪些地方可以看出来?
结合全文遣词造句以及材料选择谋篇布局谈谈这篇文章的写作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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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真与经验
作者:梁遇春
天真和经验好象是水火不相容的东西。我们常以为只有什么经验也没有的小孩子才拥有天真,他那位饱历沧桑的爸爸是得到经验,而失掉天真了。可是,天真和经验实在并没有这样子不共戴天,它们俩倒经常是聚首一堂。英国最伟大的神秘诗人布莱来克著有《天真与经验之歌》。在“天真之歌”里,他无忧无虑地信口唱出晶莹甜蜜的诗句,他简直是天真的化身,好象不晓得世上是有龌龊的事情的。然而在“经验之歌”里,他把人情事故用简单的辞句表现出来,真是找不出一个比他更世故的人了。他将伦敦城里扫烟囱小孩子的穷苦、娼妓的厄运说得辛酸凄迷,可说是看尽人间世的烦恼。可是他始终是那么天真,还常常亲眼看见天使。
也许有人会说,这班诗人们的天真是装出来的,最少总有点做作的痕迹,不能象小孩子的天真那么浑朴自然,毫无心机。但是,我觉得小孩子的天真是靠不住的,好象是很脆的东西,经不起现实的接触。并且当他们发现人情的险诈和世路的崎岖时,他们会非常震惊,因此神经过敏地以为世上除开计较得失利害外是没有别的东西,柔嫩的心或者就这么麻木下去,变成个所谓值得父兄赞美的少年老成的人了。他们从前的天真是出于无知,不值得去赞美的,更值不得我们欣羡。
至于那班已坠世网的人们的天真就大不同了。他们阅历尽人世间的纷扰,经过了许多得失哀乐,因为看穿了鸡虫得失的无谓,又知道在太阳底下是难逢笑口的,所以肯将一切利害的观念丢开,来任口说去,任性做去,任情去欣赏自然界的快乐。他们以为这样子痛快地活着才是值得的。他们把心机看做是无谓的虚耗,自然而然会走到忘我的境界了。他们的天真可说是被经验锻炼过了,仿佛在八卦炉里蹲过,炼成了火眼金睛的孙悟空。人世的波涛再也不能将他们的天真卷去,他们真是“世路如今已惯,此心到处悠然”,这种悠然的心境既然成为习惯,习惯又成天然,所以他们的天真也是浑然一气,没有刀笔的痕迹的。这个建在理智上面的天真绝非无知的天真所可比拟的,从无知的天真走到这个超然物外的天真,这就全靠着个人的生活艺术了。概括地说,作者所欣赏的是怎样的天真?
在现实面前,小孩子的天真和已坠世网的人们的天真,有何不同表现?(各用一句话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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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戏
我的很重的心忽而轻松了,身体也似乎舒展到说不出的大。一出门,便望见月下的平桥内泊着一只白篷的航船,大家跳下船,双喜拔前篙,阿发拔后篙,年幼的都陪我坐在舱中,较大的聚在船尾。母亲送出来吩咐“要小心”的时候,我们已经点开船,在桥石上一磕,退后几尺,即又上前出了桥。于是架起两支橹,一支两人,一里一换,有说笑的,有嚷的,夹着潺潺的船头激水的声音,在左右都是碧绿的豆麦田地的河流中,飞一般径向赵庄前进了。
两岸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发散出来的清香,夹杂在水气中扑面的吹来;月色便朦胧在这水气里。淡黑的起伏的连山,仿佛是踊跃的铁的兽脊似的,都远远地向船尾跑去了,但我却还以为船慢。他们换了四回手,渐望见依稀的赵庄,而且似乎听到歌吹了,还有几点火,料想便是戏台,但或者也许是渔火。
那声音大概是横笛,宛转,悠扬,使我的心也沉静,然而又自失起来,觉得要和他弥散在含着豆麦蕴藻之香的夜气里。
那火接近了,果然是渔火;我才记得先前望见的也不是赵庄。那是正对船头的一丛松柏林,我去年也曾经去游玩过,还看见破的石马倒在地下,一个石羊蹲在草里呢。过了那林,船便弯进了叉港,于是赵庄便真在眼前了。用简要的语言概括上文大意。
文中有哪几句写航船速度之快?请写在下面横线上。
“但我却还以为船慢”一句在表达上的作用是________________。
这几段文字重点描绘了一幅美妙的画面,请给这幅画起个名称《________》。
第一段画横线的句子“夹着潺潺的船头激水的声音”应怎样改才更符合现代汉语的语言习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这几段从多个感觉角度来进行描绘,请各用一个恰当的词来概括,如:嗅觉清香。视觉________,听觉________,触觉________。
请谈谈你读了这几段文字的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