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2—16题。
秋日的灯盏
朱以撒
①秋天来了,山里闪动着风吹过的暗影。叶片开始有秩序地脱离枝条,原先紧挨在一起的两片树叶,一片先下来了,另一片落下来的时候,再也见不到它旧日的邻居。交接的日子来临,一些矮小的灌木丛里,浆果外表抹上了一层紫黑,一只翠绿的螳螂举着带锯的刀,轻轻划了一下,浆水霎时奔涌而出,紫透了枝下的土皮。
②稻子已经进仓,秋风下瑟瑟摇曳的是从农夫指缝里漏下的一枝金黄。农夫已经走远,不会回头,注定这一穗金黄要坚持到秋日的最后,被人遗漏、忘却,不能和亿万弟兄一道进入温暖的谷仓,此时它的美超过一切。在我看来,缘于遗忘而独立存在,虚构出岑寂田野的动人一幕;浆果、稻穗这样兀立风寒中的灯盏,秋日的过去就是它们生命的过去,许多美艳走到这里,自然变得素洁起来,像戏台上的名角戏装卸下,铅华洗去,走在街市上,纯乎一个普通的中年妇女。
③暗夜里,车驶过同样岑寂的山村,简陋的土墙开设的小窗口透出昏黄的光,一家人聚在严实的屋内,守着炉火,内心踏实起来,谷仓是照耀一家人美好心情的不灭灯盏,隔着芳香的木板,里边躺着一家人的生存希望——从春日开始萌发,夏阳曝晒,现在终于落实下来。当时是那么漫长,好像一盏秦时的灯,要擎到汉时才被真实地点亮,中间这么多的交替、衔接、奔跑——的确,我看过那些最终不能点亮灯盏的农耕人家,秋日远去,寒冬到来,是那么黯然神伤地蹲着,敲打着春日吃进泥层中的犁耙,要问个究竟。丰稔的人家如实地享受着秋日的馈赠,闲聊时记起春夏那些有趣的细枝末节,唇齿开合中带着舒适的滋润。看来,只有希望不落虚空,眉宇间才笑得起来。
④一本书在经过春风、夏雨的重叠,终于在深秋的最后几日结束了文字的蔓延。这个文人松了一口气,好几次他像一个持灯者,火舌飘忽不定,他的心时浮时沉,晴明阴晦在瘦削的脸庞上隐现。夜半推开窗门,所有家庭的灯盏都熄灭了,自己却还在夜色里跋涉——这大半年的灯火费得太多了。在乡村写作,笔下的蔬笋气明显与上一个章节慢了一个节奏。似乎都有这样的感觉,在乡村里完成的这一部分,像是夕阳余晖下归栏的牲口,脚步细碎,神色安然,被深浓起来的薄纱笼罩。也应该有一个相近的阅读环境——村头老樟树下,寂静萧然的风雨亭里,简约朴素的廊桥上。选择环境阅读是一种智慧,删去书写者身上的种种附加,也放弃了自己种种目的性,此时,书页打开,字句联袂而起,人融了进去。有几次我读到一些残本,残本毁弃了创作者的背景材料,如在异地骤遇了陌生人,没有既往的历史记录,没有阴影和光圈,使阅读时每一字句都像秋风里吹过的干果,水分滤去,肉质干脆。秋风残照下的人、文要比湿润阳春时可靠,它的冷峻是此前未有的情节,浓缩着艳丽的汁水,到了这个节气的文人笔下,我们说韵味,其中一部分就是由朴实无华来承担的。
⑤渐渐形成一个晚秋爱好者。尚在砚边的余墨被风吹干,兑点水,作一幅草草小品,透视着笔底漫不经心的挥洒状态,万木萧疏,百草枯黄,一个在秋风中穿行的漫游者,心事清癯。一些被春日枝繁叶茂遮蔽的疤痕,一些少年时代持抱不放的爱恋,不是展现了,就是放弃了。季节使人、物发生了多大的变化啊,幻想的春日和无比实在的秋日——有理由说,春日秋日的笔下文辞一定是不同色泽的,尽管出自一人之手。我仍然记得秋日里修订春日写下的一叠文稿,落笔如刀斧,删尽繁枝缛叶——这就是文字的命运,像许多果实那样,春夏的花枝招展,只有到了秋日,是否存在才能确认。
⑥有一些灯盏没能亮到秋日,与生俱来的命数,使它们止步于初秋。刘安说,不与夏虫语寒,不与曲人语道。因为生命中缺乏言说的条件,回放曾经在春日里生机无限的花朵,不禁追问起空间的历程,究竟隐伏着多少玄机:在时光携带着无数浮沉不定的生物匆匆行进时,伤逝之美也在同时上演——使一个走到秋日下的人,那些郁积着浓艳和空洞的春愁,此时一笔勾销。
(选自《经典美文》,有删节)
12.对“农夫指缝里漏下的一枝金黄”,作者为什么说“此时它的美超过一切”?
13.请分析第③段场景描写的作用。
14.结合具体的语境,仔细体会下面句子的含意。
①好像一盏秦时的灯,要擎到汉时才被真实地点亮。
②秋风残照下的人、文要比湿润阳春时可靠。
15.文中哪些具体的事物属于作者所说的“秋日的灯盏”?为何称之为“灯盏”?
16.本文隐含作者对生命追求过程的思考,结合全文,根据自己的理解分条加以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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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年轻时就认识他了,因为他承做我父亲的靴子。他和他哥哥合开一家店,店房有两间打通的铺面,开设在一条横街上——这条街现在已经不存在了,但是在那时,它却是坐落在伦敦西区的一条新式街道。
那座店房有某种朴素安静的特色,门面上没有注明任何为王室服务的标记,只有包含他自己日耳曼姓氏的“格斯拉兄弟”的招牌;橱窗里陈列着几双靴子。我还记得,要想说明橱窗里那些靴子为什么老不更换,我总觉得很为难,因为他只承做定货,并不出售现成靴子;要说那些都是他做得不合脚而被退回来的靴子,那似乎是不可想像的。是不是他买了那些靴子来做摆设的呢?这好像也不可思议。把那些不是亲手做的皮靴陈列在自己的店里,他是决不能容忍的。而且,那几双靴子太美丽了——有一双轻跳舞靴,细长到非言语所能形容的地步;那双带布口的漆皮靴,叫人看了舍不得离开;还有那双褐色长筒马靴,闪着怪异的黑而亮的光辉,虽然是簇新的,看来好像已经穿过一百年了。只有亲眼看到靴子灵魂的人才能做出那样的靴子——这些靴子体现了各种靴子的本质,确实是模范品。我当然在后来才有这种想法,不过,在我大约十四岁那年,我够格跟他定做成年人靴子的时候,对他们两兄弟的品格就有了模糊的印象。因为从那时起一直到现在,我总觉得,做靴子,特别是做像他所做的靴子,简直是神妙的手艺。
我清楚地记得:有一天,我把幼小的脚伸到他跟前时,羞怯地问道:“格斯拉先生,做靴子是不是很难的事呢?”
他回答说:“这是一种手艺。”从他的含讽带刺的红胡根上,突然露出了一丝微笑。
他本人有点儿像皮革制成的人:脸庞黄皱皱的,头发和胡子是微红和鬈曲的,双颊和嘴角间斜挂着一些整齐的皱纹,话音很单调,喉音很重;因为皮革是一种死板板的物品,本来就有点僵硬和迟钝。这正是他的面孔的特征,只有他的蓝灰眼睛含蓄着朴实严肃的风度,好像在迷恋着理想。他哥哥虽然由于勤苦在各方面都显得更瘦弱、更苍白,但是他们两兄弟却很相像,所以我在早年有时候要等到跟他们定好靴子的时候,才能确定他们到底谁是谁。后来我搞清楚了:如果没有说“我要问问我的兄弟”,那就是他本人;如果说了这句话,那就是他哥哥了。
一个人年纪大了而又荒唐起来以至于赊账的时候,不知怎么的,他决不赊格斯拉兄弟俩的账。如果有人拖欠他几双——比如说——两双以上靴子的价款,竟心安理得地确信自己还是他的主顾,所以走进他的店铺,把自己的脚伸到那蓝色铁架眼镜底下,那就未免有点儿太不应该了。
人们不可能时常到他那里去,因为他所做的靴子非常经穿,一时穿不坏的——他好像把靴子的本质缝到靴子里去了。“他好像把靴子的本质缝到靴子里去了”中的靴子的“本质”是什么?
解释下列两句话在文中的含义
(1)这条街现在已经不存在了,但是在那时,它却是坐落在伦敦西区的一条新式街道。
(2)门面上没有注明任何为王室服务的标记,只有包含他自己日耳曼姓氏的“格斯拉兄弟”的招牌。选段为什么要细致地描绘橱窗陈列品?请联系后文几次对橱窗的描写说说它的作用。
文中对格斯拉本人的外貌描写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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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静农的酒味
安武林
台静农先生喜欢酒,喝了一辈子的酒,白酒。身上自然散发着浓浓的酒味。就像乡下耕作的农人衣服的褶子里面总藏着抖不尽的尘埃一样。
台静农先生喜欢的,大多是不登大雅之堂的白酒。那种出口的货色,他老人家是很鄙视的。这样的酒品,实际上是包含了文化的一种审美标准。朴实,朴素,实在,忠厚,真诚,随和,很显然,老先生不喜欢追名逐利。我们现在很多人表面讨厌可背地里挖空心思在做的两个字——钻营。“钻营”这样的词在公众场合是不适合表扬人的,我们换个好听的词就变成了——经营。台静农先生是不懂得经营自己的,也不会经营自己。这样一来,他连喝酒的钱都捉襟见肘了。
按理说,像台静农这样的人,换作任何一个人,即便他再不善于经营自己,也不会过得如此惨淡。他做过山东大学的教授,在未名社中深受鲁迅的器重,与一大批文化界精英都有很好的交情,在大陆和台湾的一些大学都做过中文系的主任,这样的人,竟不能保证自己的酒钱,在很多人看来是不可思议的。更何况他后来成了著名的书法家。一个人有地位,有荣誉,有名声,有才学,大致就可以解决温饱问题了,像抽烟喝酒这些微不足道的小爱好,基本可以保证的。况且,先生喝的不是高档的酒,抽的不是高档的烟。
台静农的家,学生们是可以随便自由出入的。他没有架子,似乎不像个教授,从来不拒绝学生们的任何邀请,就连游戏也是如此。这样的大学教授,实属罕见。真不知道他是怎样经受骚扰的考验的。要做学问,要写书法,还有生活的琐事,他的时间就那样奢侈地馈赠给他的弟子们了。他没有酒喝的时候,也跟他的学生要酒喝。这样掉架子失面子的事情,恐怕除了台静农先生之外,没有一个教授能做得出来。但他就是这么一个人,他和他的学生建立了那么一种关系,亲密,亲切,亲人一样,从来没有一个人因此而笑话他。
台静农写过一本小说集《地之子》,其中收录了他十四篇短篇小说。这本小说集带着那个时代的气息——苦闷和挣扎,具有那个时代的典型特征。所不同的是,他写的是乡村的悲苦和生死,用鲁迅先生的话说:“在争写着恋爱的悲欢,都会的明暗的那时候,能将乡间的死生,泥土的气息,移在纸上的,也没有更多,更勤于这作者的了。”有的篇章在我看来,是可以和鲁迅的一些小说相媲美的。不知道什么原因,在中文系的课本里没有重要的位置。他的名字,也比不得很多作家响亮。这没有什么值得抱怨的,反正他爱喝苦老酒,喜欢苦老酒的黑色和苦味,喜欢它的乡土风味。而他本人,就像乡间的一株植物一样,崇尚自然。
台静农是一个书法大家,至于大到什么程度,非书法圈内人士大抵是说不出所以然的。但至少,应该能值得收取不菲的润格费。可是,他从来不收润格费。有人求字,他是有求必应,像个土地公似的。偶尔有一次,别人硬塞了润格费,他竟忐忑不安,好像欠下了别人一笔债似的,最后,还要硬还给人家。在书法同仁之中,恐怕像他这样迂腐的人并不多。这大约也是他不善经营的一个例子。然而,台静农先生的人品、文品是可以找日月江河这些名词做衬托的。大写的人字,往往是靠蘸了黄连汁写成的。其实,先生一辈子就写了一个“人”字。
台静农是大地的儿子,所以他的小说名才取了《地之子》。这个大地之子不是伟岸的意思,而是说他朴素得像泥土里的一株植物,哪怕是一根草。他做人治学,处世待人,都像泥土一样保持着纯朴的本色。他的一生,就像浓浓的酒香一样,一闻就醉人。那是没有掺水的酒的味道。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与分析不符合文意的两项是()()
A 文章通过记叙一系列的事件,从不同角度给读者展现了一个既有很高的文学艺术造诣,又有很高的人品的台静农的形象。
B 台静农有地位,有荣誉,有才学,但由于视金钱如粪土,所以经常连温饱问题都不能解决,喝酒也只能和一些低档酒。
C 台静农的《地之子》没有受到大家的喜爱和得到相应的地位,主要是因为他的作品写得都是乡村的悲苦和生死,不符合时代潮流。
D 文章用十分朴素的语言来叙述事件、描写人物,抒发情感。
E 文章的特色之一就是文章在表达方式的运用上十分灵活,叙述、议论相结合,描写抒情并用,是的人物个性鲜明。结合文意,简要概括台静农这一人物形象。
结合文章分析,为什么说“台静农先生不懂得经营自己,也不会经营自己”?
本文在选材上最突出的特点是什么,在写作方面你得到什么样的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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蜘蛛丝
芥川龙之介
一天,佛祖释迦穆尼独自漫步于极乐世界的莲花池畔。池中绽放的朵朵莲花洁白如玉,花心的金蕊赏心悦目,从中散发出的宜人芳香弥漫周遭。此时的极乐世界恰是清晨时分。
佛祖伫立池边,无意之中,从覆盖着水面的莲叶间隙看到了下界的情景。莲池之下正是十八层地狱的底部,透过水晶般的池水,三途河①与针山②的景象如水镜中的场景一般清晰可见。
此时,一个叫做犍陀多的人和其他罪人挤在一起蠕动的场面映入佛祖的眼帘。佛祖知道这犍陀多虽然是个杀人放火、无恶不作的大盗,却也干过一件善事。话说一次,犍陀多穿过森林时见路旁有一只蜘蛛在爬行,于是抬起脚来欲将之踩死,可转念一想:不可,不可。蜘蛛虽小也是一条性命,随意杀之岂不罪过。想罢,最终放了蜘蛛一条生路。
佛祖注视着地狱的景象,同时也想起犍陀多曾放生蜘蛛一事,于是琢磨着对他那唯一的一次善举给与回报,寻机使之脱离地狱。恰巧看见旁边翡翠般的莲叶上有一只极乐世界的蜘蛛在拉丝,佛祖轻轻取过蛛丝,自洁白如玉的莲花间隙径直将蛛丝向遥远的地狱放下去。
二
在地狱的血池里,犍陀多同罪人们沉浮其间。四周一片漆黑,若偶尔在黑暗中有些许光亮闪现,也只是针山的反射,煞是瘆人。而且四周如墓穴一般寂静,间或听到一些声音,也唯有罪人们的呻吟,因为坠入此处的人饱受形形色色地狱之苦,已没有了哭泣的力气。故此,就连犍陀多这江洋大盗也只能呛着血池中的污血,如濒死的蛤蟆一般残喘挣扎。
一次,犍陀多不经意间仰望血池上空,发现幽暗之中,有一根银色的蜘蛛丝,畏缩地反射着微光自遥远的上空向着他的头顶坠下来。犍陀多一见,情不自禁地击掌欢呼,心想:若是攀着这蛛丝可随意而上的话,定能脱离苦海。不!弄得好或许还能去极乐世界,若果真如此,既可免遭逐上针山,也可逃离血池。
主意已定,犍陀多迅速双手紧紧抓住蛛丝,开始拼命向上攀爬。原本是盗贼出身,攀索自是他的拿手好戏。
然而地狱与极乐世界之间相距数万里,即便心急也不会轻易到达的。攀爬了一会儿,犍陀多终于疲惫不堪,已无捯手之力。于是,无奈之下,暂作休息,他悬在蛛丝上向遥远的下方眺望。
一望才知自己攀爬的成果有多么显著,方才置身的血池,眼下已隐没在黑暗之中,而且那令人恐怖的针山也已远远地抛在脚下。若依此势头爬上去的话,逃离地狱似乎为时不远了。犍陀多双手缠绕着蛛丝,嘴里发出久违的欢笑声:“妙哉!妙哉!”然而同时他也突然发现这蛛丝的下方有无数的罪人紧随其后攀爬上来,那行列有如蚂蚁的队列。见此情景,不知是因为惊讶,抑或是因为恐慌,犍陀多如痴呆一般张着大嘴,唯有眼珠在转动,心想:这细细的蛛丝勉强能承受我一人的体重,如何能负担如此多人的重量?我是何等宝贵!如今好不容易爬到这里,万一蛛丝绷断,岂不是要和这些罪人一起跌回到地狱中去?若果真如此,后果不堪设想。然而,就在他胡思乱想之际,依然有成百上千的罪人蠕动着从血池中爬起来,纷纷攀上这纤细光亮的蛛丝,并排成一行拼命向上攀爬。如果此时不设法阻止,蛛丝定会一断两截,自己将坠回地狱。
想罢,他大声吼道:“呔!罪人们听着,这蛛丝可是我的,谁让你们爬上来的?快给我滚下去!滚下去!”
这一吼不要紧,一直安然无恙的蛛丝突然从他攀爬的地方“嘭”地一声断开。于是犍陀多也完蛋了,只见他风驰电掣,有如旋转的陀螺一般,转眼之间一头栽回到黑暗的地狱里。
身后唯余半截细细的蛛丝悬在既无月亮也无星星的半空,一闪一闪地反射着微光。
三
佛祖伫立池畔目睹了这一切,待到犍陀多如顽石一般沉入血池之底,佛祖形容悲悯,径自漫步而去。犍陀多只想自己脱离苦海,没有一丝慈悲之心,再次跌入地狱是他应得的报应。在佛祖看来,这确是一件令其感到可悲的事情。
然而,这一切之于极乐世界的莲花自然是毫无意义的。在佛祖的脚边,莲花洁白如玉,花萼随风摇曳,从花心的金蕊中不断散发出宜人芳香,弥漫周遭。此时极乐世界已近晌午。
(一九一八年四月十六日)
注释:①也叫做“三途川”。传说中,“三途河”是生界与死界的分界线。因为水流会根据死者生前的行为,而分成缓慢、普通和急速三种,故被称为"三途"。②佛教中六道轮回的地狱界,四处都是针山火海血池。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
A.犍陀多看到蜘蛛丝后,拼了命想要爬出地狱,表明他非常想脱离苦难,直接到极乐净土去。 |
B.极乐净土那荷花池里的荷花对犍陀多重新坠入地狱这种事毫不介意,因为它见多了,已经没有了悲悯心。 |
C.犍陀多因杀人放火、无恶不作堕入地狱,也因一念之仁放过了一只蜘蛛,才牵引出日后佛陀欲酬报他的念头。 |
D.极乐世界的美好馨香与地狱的痛苦恐怖对应着佛陀的悲悯心与犍陀多的自私心。两处环境和两种心理,都有对比的色彩。 |
E.本文借大盗犍陀多由极乐世界坠入地狱的过程,宣说古今人性中的缺憾之处,传达了作者对美好人性的热烈呼唤。蜘蛛丝在小说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结合全文,说说犍陀多与释迦牟尼有什么异同之处。
犍陀多虽无恶不作,但曾因为一个善念放过了一只蜘蛛而获得了出离地狱的机会,却又因为自私,只图自己逃离地狱而重堕地狱。请结合全文,说说作者这样的情节安排是想要传达给读者什么?你又是如何来界定善与恶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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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维的境界
钱穆
①最近偶然看《红楼梦》,有一段话,现在拿来作为开始。林黛玉讲到陆放翁的两句诗:
重帘不卷留香久
古砚微凹聚墨多
有个丫鬟很喜欢这一联,去问林黛玉。黛玉说:“这种诗千万不能学,学作这样的诗,你就不会作诗了。”下面她告诉那丫鬟学诗的方法。她说:“你应当读王摩诘、杜甫、李白跟陶渊明的诗。每一家读几十首,或是一两百首。得了了解以后,就会懂得作诗了。”这一段话讲得很有意思。
②放翁这两句诗,对得很工整。其实则只是字面上的堆砌,而背后没有人。若说它完全没有人,也不尽然,到底该有个人在里面。这个人,在书房里烧了一炉香,帘子不挂起来,香就不出去了。他在那里写字,或作诗。有很好的砚台,磨了墨,还没用。则是此诗背后原是有一人,但这人却教什么人来当都可,因此人并不见有特殊的意境,与特殊的情趣。无意境,无情趣,也只是一俗人。
③此刻先拿黛玉所举三人王维、杜甫、李白来说,他们恰巧代表了三种性格,也代表了三派学问。王摩诘是释,是禅宗。李白是道,是老庄。杜甫是儒,是孔孟。摩诘诗极富禅味。后来人论诗,主张要不著一字,尽得风流。但作诗怎能不著一字,又怎能不著一字而尽得风流呢?我们可选摩诘一联句来作例:
雨中山果落
灯下草虫鸣
此一联拿来和上引放翁一联相比,两联中都有一个境,境中都有一个人。“重帘不卷留香久,古砚微凹聚墨多”,那境中人如何,上面已说过。现在且讲摩诘这一联。在深山里有一所屋,有人在此屋中坐,晚上下了雨,听到窗外树上果给雨一打,朴朴地掉下。草里很多的虫,都在雨下叫。那人呢?就在屋里雨中灯下,听到外面山果落,草虫鸣,当然还夹着雨声。这样一个境,有情有景,把来和陆联相比,便知一方是活的动的,另一方却是死而滞的了。
④这一联中重要字面在落字和鸣字。在这两字中透露出天地自然界的生命气息来。大概是秋天吧,所以山中果子都熟了。给雨一打,禁不起在那里朴朴地掉下。草虫在秋天正是得时,都在那里叫。这声音和景物都跑进到这屋里人的视听感觉中。那坐在屋里的这个人,他这时顿然感到此生命,而同时又感到此凄凉。生命表现在山果草虫身上,凄凉则是在夜静的雨声中。我们请问当时作这诗的人,他碰到那种境界,他心上感觉到些什么呢?我们如此一想,就懂得“不著一字尽得风流”这八个字的涵义了。正因他所感觉的没讲出来,这是一种意境。而妙在他不讲,他只把这一外境放在前边给你看,好让读者自己去领略。若使接着在下面再发挥了一段哲学理论,或是人生观,或是什么杂感之类,那么这首诗就减了价值,诗味淡了,诗格也低了。
⑤但我们看到这两句诗,我们总要问,这在作者心上究竟感觉了些什么呢?我们也会因为读了这两句诗,在自己心上,也感觉出了在这两句诗中所涵的意义。这是一种设身处地之体悟。亦即所谓欣赏。我们读上举放翁那一联,似乎诗后面更没有东西,没有像摩诘那一联中的情趣与意境。摩诘诗之妙,妙在他对宇宙人生抱有一番看法,他虽没有写出来,但此情此景,却尽已在纸上。这是作诗的极高境界,也可说摩诘是由学禅而参悟到此境。
节选自《中国文学论丛•谈诗》有删改对“不著一字,尽得风流”的含义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指的是全诗有着特殊的意境和特殊的情趣,在诗的背后要有人。 |
B.指的是做诗要有禅味,要有情有景,而且必须是富有动感的景色。 |
C.指的是一个字都不写,却能让读者感受到天地自然界的生命气息。 |
D.指的是不直接讲出作者所感觉的,而是让读者通过外境去领略诗歌的意境。 |
根据文章的第四段进行判断,下列表述错误的一项是:
A.“落”字和“鸣”字用得好,是因为这两个字透露出天地自然界的生命气息。 |
B.“落”字体现了生命不堪秋雨侵袭的脆弱,“鸣”字表现了草虫夜半哀鸣的凄凉。 |
C.王维“顿然”感到此生命同时又感到此凄凉,这正是诗中禅意之所在,别有意境。 |
D.这一联好就好在留有余地让读者自己去领略,若是直接抒发议论,就降低了诗格。 |
下列和文章相关的论述或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A.学诗应以王维、杜甫、李白、陶渊明为宗师,向陆游学无异于问道于盲。 |
B.陆放翁的这一联虽然对仗工整,形式整饬,但并无特殊的意境和情趣。 |
C.只有参禅悟禅,才能体味到“雨中山果落,灯下草虫鸣”中蕴含的无限深意。 |
D.按照作者的评价标准,“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比文中所举两例更为高妙。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叶圣陶在四川
1940年初夏,叶圣陶来到成都,在四川省教育厅教育科学馆工作。他白天去办公,晚上教儿女们写写文章。常常在晚饭之后,把油灯移到桌子中央,至善、至美、至诚就凑着光亮,认真地听父亲讲解。有时候,儿女们也和父亲热烈讨论。他们每人每星期交一篇文章。叶圣陶一向主张作文要说自己的话,要写自己的真情实感,对儿女们的作文,他也从来不出题目,随他们写去。这也是他们一天中最感兴味的时刻。叶圣陶一边看他们的文章,一边问:“这儿多了些什么?这儿少了些什么?能不能换一个比较恰当的词儿?把词儿调动一下,把句式改变一下,是不是好些?”遇到看不明白的地方,他就问孩子们:“原来是怎么想的?到底想清楚了没有?为什么表达不出来?怎样才能把要说的意思说明白?”他问得十分仔细,简直就是严格的考试,同时也是生动活泼的考试。孩子们都乐意参加这样的考试。
但是,对于叶圣陶,到了成都以后,使他格外高兴的事,却要算和朱自清的朝夕相见了。几十年来,这两位作家亲似手足。朱自清曾写过《我所见的叶圣陶》《叶圣陶的短篇小说》等文章。1931年8月,朱自清由北平动身访问欧洲,就是在叶圣陶鼓动下,才写出了《欧游杂记》的。朱自清在这本书的“自序”里,曾提到叶圣陶帮助“设计”、“题字”、“校对”等。叶圣陶曾写过《与佩弦》的散文,讲述他们之间的友情:促膝谈心,随兴趣之所至,时而上天,时而入地;时而论书,时而评画;时而纵谈时局,品鉴人伦;时而剖析玄理,密诉衷曲……可谓随意之极致了。这当儿,名誉之心是没有的,利益的心是没有的,顾忌欺诳等心也都没有,只为着看出内心而说话,说其不得不说。其味甘而永,无所不领会,真可说彼此“如见其肺肝然”的。
现在,很难得他们同处一地,又在一起工作,还先后合编了《精读指导举偶》和《略读指导举偶》,作为中学生学习国文的课外读物,列入“四川省教育科学馆丛书”出版。
为了浇灌《中学生》这块抗战时期青年的精神家园,叶圣陶1945年9月离开成都到重庆,住在螃蟹井开明书店那个局促的小楼上。看稿编辑,和作者、读者书信联系,甚至校对都由他自己动手。他热情、认真、宽容,一心一意为作者和读者服务。来稿只要有可用之处,他就诚恳地提出修改意见。赵景深在《文心剪影》里说:“他的复信措词谦抑,字迹圆润丰满,正显出他那谦和而又诚实的心.”正如当年他主编《小说月报》曾精心培育了一大批后来成为新文学史上的著名作家时那样。他那公而忘私的精神和工作态度,给予年轻一代的教育、鼓舞的力量是无法估量的。当时《中学生》杂志一位年轻编辑后来回忆说:“他是实际的教育家,但不是取教训态度的老师,而是取辅导态度的顾问……他是热忱的事业家,在编辑部不是做官当老爷,而是脚踏实地、以身作则,放手让青年编辑在实践中锻炼,有合理的建议欣然采纳,对可用的稿件热诚支持,有忽略的地方及时提醒,有弄错的地方予以纠正。”这就是真正的教育者的榜样。在他身上似乎更多的是儒家思想,从他为自己的儿女取名至善、至美、至诚可以看出,他追求的是一种多么崇高的境界。但是,他又能把握时代的潮流而有所取舍,不断前进。
(选自《叶圣陶和他的世界》第九章,有删节)下列对传记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A.正是在叶圣陶的鼓动与热心帮助下,1931年8月朱自清才由北平动身访问欧洲,并写出了散文集《欧游杂记》。 |
B.列入“四川省教育科学馆丛书”的《精读指导举偶》和《略读指导举偶》,是叶圣陶和朱自清合编的中学生课外读本。 |
C.正如当年的《小说月报》那样,《中学生》这块抗战时期青年的精神家园,也曾培育了一大批新文学史上的著名作家。 |
D.从叶圣陶为他的儿女取名为至善、至美、至诚,我们可以看出他追求真善美、憎恶假恶丑的人生理想和价值观。 |
E、本文通过描写叶圣陶指导儿女们写作、编《中学生》杂志等事迹,勾勒了一位可亲可敬、踏实认真的教育家形象。叶圣陶指导儿女们写作有什么特点?他对儿女们的作文又是从哪些方面评议的?请结合原文概括回答。
和朱自清见面,叶圣陶为什么会感到“格外高兴”?他们谈心时为什么能达到“随意之极致”?请简要分析。
叶圣陶晚年曾用“得失塞翁马,襟怀孺子牛”来自勉。依据传记内容,探究文中哪一方面已经体现了叶圣陶的“孺子牛”襟怀。请简要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