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岳桦 任林举
第一次去长白山,是1995年的夏天。也只有从那时起,才知道岳桦是一种树的名字。那是一种只在长白山上才有的树。
那时的长白山,还没有进行大规模的旅游开发,所以并没有什么所谓的"景点",许多人去长白山,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去看天池。我们大概也是那个样子,所以一爬上汽车,人们的心和飞旋的汽车轮就达成高度的默契,一路盘旋而上,直奔峰顶。尽管一路上的好花、好树、好景色层出不穷,似乎都与我们无关。过后,当我重新翻阅那天的记忆时,除太阳未出时的美人松剪影和最后的那泓天池水还算清晰,中间大部分片段都是些红绿交错、模模糊糊的虚影,如一张张焦距没有对准的照片。
只有那些岳桦树对于我来说,却是一个意外,也是一个惊奇。
接近山顶时,我无意地将疲惫的目光从嘈杂的人群转向车外,突然,我感觉到,有什么我不知道的事情正在发生或已经发生。那些树,纷纷地沿着山体将身躯匍伏下去,并在斜上方把树梢吃力地翘起。在透明的,微微颤抖的空气里,我仿佛看到一种神秘的力量或意志,正加到这些树的躯干之上,使这些倔犟的生命在挣扎中发出了粗重的喘息和尖利的叫喊。
这些树的名字,就叫做岳桦。
本来,树与树并立于一处时应该叫做林或森林,但许许多多的岳桦树并存一处时,我们却无法以"林"这个象形字来定义这个集体。因为它们并不是站立,而是匍伏,象一些藏在掩体下准备冲锋或被火力压制于某一高地之下的士兵那样,集体卧伏于长白山靠近天池的北坡。如果非给它们一个词汇不可的话,或许叫做"阵"及"阵营"更合适一些。那么,构成这个巨大阵营的,到底是怎样的一支队伍?它们到底肩负着怎样的使命?
我不知道白桦和岳桦在血缘上有什么联系,不知道他们到底是不是同一种植物,但我坚信,它们彼此是迥然不同的,就算当初它们的生命基因都来自同一课白桦树上的同一颗种籽。
白桦树生在山下,与溪水、红枫相伴,过着养尊处优、风流浪漫的日子,风来起舞,雨来婆娑,春天一顶翠绿的冠,秋日满头金色的发,享尽人间的艳羡,占尽色彩的风流,如幸运的富家子弟,如万人追捧的明星。而岳桦却命里注定地难逃绝境,放眼身前身后的路,回首一生的境遇,却是道不尽的苍茫、苍凉与苍桑。
有人断言:"性格决定命运"。暂不说这句话用预人是否准确,但用到树上,肯定是不准确的,实在讲,应该是命运决定了性格。岳桦,之所以看起来倔强而壮烈,正是由于它们所处的环境的残酷。
想当初,所有的桦都是长白森林里白衣白马的少年,峰顶谷底任由驰骋。后来,那场声势浩大的火山喷发,将所有的树逼下峰顶,就在向下奔逃的过程中,命运伸出了它无形的脚,一部分桦便应声跌倒。一个跟头跌下去,就掉入了时间的陷阱,再爬起来,一切都不似从前。前边已经是郁郁葱葱的一片,每一种树都沿着山坡占据了自己的有利地形,没有了空间,没有了去路;而后面,却是火山爆发后留下的遍地疮痍与废墟,以及高海拔的寒冷,但那里却有着绝地求生的巨大空间,尽管那里有风,有雪,有雷电,有滚烫的岩石和冰冷的水,最后,它们还是选择了调头向上。
一旦选择了返身向上,桦就变成了岳桦。而今,不管我们把怎样的情感与心愿给予岳桦,岳桦也不可能变成那些明快而轻松的白桦了,如同山下的白桦永远也不能够站到它们这个高度一样,它们再也不可能回到最初的平凡与平淡。因为从白桦到岳桦,作为一种树已经完成了对树本身或者对森林的超越,它们的生命已经发生了某种质变。而今,与山中的那些树相比,它们看起来却更像一场风;与那些各种形态的物质存在比,岳桦更像一种抽象的精神。(有删节)
1. |
第二段中,作者在描写长白上之行时插入了一段事后的回忆,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
2. |
解释下列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 (1)我仿佛看到一种神秘的力量或意志,正加到这些树的躯干之上,使这些倔犟的生命在挣扎中发出了粗重的喘息和尖利的叫喊。 (2)命运伸出了它无形的脚,一部分桦便应声跌倒。一个跟头跌下去,就掉入了时间的陷阱,再爬起来,一切都不似从前。 |
3. |
作者坚信岳桦与白桦是迥然不同的,他的主要理由是什么?请根据文意作简要概括。 |
4. |
文章最后一段运用了哪些修辞方法来表现岳桦?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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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味道大不如前
现在的西红柿、土豆,生菜、梨、柑橘等等,似乎都发生了一些变化。它们从美学上讲都变得更好看了,但是它们都失去了其原本的特点,即已经没有过去那种味道了。现在西红柿的味道指数(即酸甜度)是2.77,而过去是3.24,损失了近15%;维生素C的含量也下降了,比30年前降低了17毫克,而糖的含量也有所降低,从原来的5.29%降到了4.95%。相反,西红柿的硬度比过去大了,从过去的6.86上升到12.10。
当蔬菜和水果的产量提高时,其特点即可感结构(气味和味道)就会受到影响。现在盛行这种疯狂生产(即产量第一,质量第二的生产方式)。我们吃的98%的产品几乎都来自疯狂生产。这种种植方式会降低产品的味道。
疯狂生产的一种表现是温室种植,这种种植方法控制植物的生长环境,让它们提前或推迟成熟,食品的味道总是不那么完美。
为了让生菜在运输的路上不至于腐烂,生产者都选用了耐存放的转基因种子。另外一种技巧是在成熟期15天之前就采收。这样就可以延长存放期,但是味道会有所损失。绿色生菜或用传统方式种植的生菜比现在我们吃到的生菜口感要好上30%,也就是说其蛋白质、纤维和矿物质含量都高。蔬菜味道的好坏与种植地的远近有很大关系,本地种植的生菜味道就比来外地的生菜要好吃许多。
如果通过化肥或利用一种高产品种强行让一棵植物比正常情况多生产果实,那么它从土壤中吸收到的所有养分就会分散到所有的果实之中,因此每个果实中所含的养分水平就会降低。以柑橘为例,疯狂种植会使柑橘的维生素含量降低10%。钙和碘的含量将会减少一半,而铁和铜的含量甚至会减少75%。
几年前,一棵梨树只可生产70公斤梨。而今天由于使用了高产的转基因种子和各种化肥,一棵梨树可以生产190公斤梨。混合化肥的使用使得梨树生长加快,不仅能够多产水果而且也能增大水果的体积。这种大梨虽然比正常的水分含量大,但是不比小个的梨口感好,因为小个的梨中的纤维素、矿物质、维生素和糖分含量更高。那些生长速度快的蔬菜和那些高产果树结出的果实,由于达不到生产的日期和缺少各种矿物成分,其原有味道都会降低。
现在有越来越多的无核蜜桔品种上市。但是情况并不令人乐观。专家化验表明,在这种果品中,锌的含量已经减少50%,而这种矿物质对人体的免疫系统是极其重要的。不仅如此,它们的口感也不如以前了,这是因为甜的水果不可能在离开果树之后成熟。由于考虑运输问题,水果在还没有完全成熟之前就被采摘下来。所以摆到餐桌上的水果不会有同样的甜度。
除了上述产品,还有许多食品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这些应该引起人们足够的关注。、下列对“食品味道大不如前”所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食品味道指数降低了,所以味道大不如前。 |
B.食品可感结构受影响了,所以味道大不如前。 |
C.食品硬度增加、外形好看了,所以味道大不如前。 |
D.食品蛋白质、维生素、糖、纤维素和矿物质含量都降低了,食品所以味道大不如前。 |
、下列对“疯狂生产”影响食品味道的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温室种植,通过控制植物的生长环境,改变植物成熟基因,控制成熟时间,从而影响食品味道。 |
B.选用了耐存放的转基因种子,提高水果硬度,延长存放时间,从而影响食品味道。 |
C.在水果成熟期到来之前就采收,不能让蔬菜和水果自然成熟,从而影响食品味道。 |
D.利用化肥和选用高产的转基因种子,强行提高植物的产量,从而影响食品味道。 |
、下列对“疯狂生产”这种生产方式的相关内容的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A.由于“疯狂生产”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那么,食品所以味道大不如前已是一种必然的发展趋势。 |
B.人们在“疯狂生产”中,通过改变食物的可感结构来达到提高蔬菜和水果的产量的目的,从而走上一条危险的发展道路。 |
C.长期食用以“疯狂生产”的方式生产出的食品,人的身体健康将会受到严重伤害。 |
D.废除“疯狂生产”的方式,选择“绿色”(传统的)生产方式,将是保持食品原有味道的可靠而有效的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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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生今世的证据
刘亮程
①我走的时候,我还不懂得怜惜曾经拥有的事物,我们随便把一堵院墙推倒,砍掉那些树,拆毁圈棚和炉灶,我们想它们没用处了。我们搬去的地方会有许多新东西。一切都会再有的,随着日子一天天好转。
②我走的时候还不知道向那些熟悉的东西去告别,不知道回过头说一句:草,你要一年年地长下去啊。土墙,你站稳了,千万不能倒啊。房子,你能撑到哪年就强撑到哪一年,万一你塌了,可千万把破墙圈留下,把朝南的门洞和窗口留下,把墙角的烟道和锅头留下,把破瓦片留下,最好留下一小块泥皮,即使墙皮全脱落光,也在不经意的、风雨冲刷不到的那个墙角上,留下巴掌大的一小块吧,留下泥皮上的烟垢和灰,留下划痕、朽在墙中的木和铁钉,这些都是我今生今世的证据啊。
③我走的时候,我还不知道曾经的生活,有一天会需要证明。
④有一天会再没有人能够相信过去。我也会对以往的一切产生怀疑。那是我曾有过的生活吗?我真看见过大地深处的大风?更黑,更猛,朝着相反的方向,刮动万物的骨骸和根须。我真听见过一只大鸟在夜晚的叫声?整个村子静静的,只有那只鸟在叫。我真的沿那条黑寂的村巷仓皇奔逃?背后是紧追不舍的瘸腿男人,他的那条好腿一下一下地捣着地。我真的有过一棵自己的大榆树?真的有一根拴牛的榆木桩?它的横杈直端端指着我们家院门,找到它我便找到了回家的路。还有,我真沐浴过那样恒久明亮的月光?它一夜一夜地已经照透墙、树木和道路,把银白的月辉渗浸到事物的背面。在那时候,那些东西不转身便正面背面都领受到月光,我不回头就看见了以往。
⑤现在,谁还能说出一棵草、一根木头的全部真实?谁会看见一场一场的风吹旧墙、刮破院门,穿过一个人慢慢松开的骨缝,把所有所有的风声留在他的一生中?
⑥这一切,难道不是一场一场的梦?如果没有那些旧房子和路,没有扬起又落下的尘土,没有与我一同长大仍旧活在村里的人、牲畜,没有还在吹刮着的那一场一场的风,谁会证实以往的生活——即使有它们,一个人内心的生存谁又能见证?
⑦我回到曾经是我的现在已成别人的村庄。只几十年功夫,它变成另一个样子。尽管我早知道它会变成这样——许多年前他们往这些墙上抹泥巴、刷白灰时,我便知道这些白灰和泥皮迟早会脱落得一干二净。他们打那些土墙时我便清楚这些墙最终会回到土里——他们挖墙边的土,一截一截往上打墙,还喊着打夯的号子,让远远近近的人都知道这个地方在打墙盖房子了。墙打好后,每堵墙边都留下一个坑,墙打得越高坑便越大越深。他们也不填它,顶多在坑里栽几棵树,那些坑便一直在墙边等着,一年又一年,那时我就知道一个土坑漫长等待的是什么。
⑧但我却不知道这一切面目全非、行将消失时,一只早年间日日以清脆嘹亮的鸣叫唤醒人们的大红公鸡、一条老死窝中的黑狗、每个午后都照在(已经消失的)门框上的那一缕夕阳……是否也与一粒土一样归于沉寂。还有,在它们中间悄无声息度过童年、少年、青年时光的我,他的快乐、孤独、无人感知的惊恐与激动……对于今天的生活,它们是否变得毫无意义。
⑨当家园废失,我知道所有回家的脚步都已踏踏实实地迈上了虚无之途。从全文看,“今生今世的证据”可分为哪两类?请简要概括。
文中第2节运用了哪些修辞手法?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感情?
文中第5、第7节画线处的含义是什么?请简要说明。
结合全文,探究文章最后一节这句话的深刻意蕴。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
粗鄙文化伤害了谁
冯骥才
我们一向自诩中华文化博大精深——但那是古代。而我们今天的文化却正在走向粗鄙化!
读一读媒体和广告上的话语,已经完全不遵循任何文字规范了。没关系,只要能抓住看客或买主就行!看一看荧屏上的人物,从乾隆皇帝到唐伯虎全都挎刀背剑蹿房越脊了。没关系,只要有收视率就好!再听一听全国各处旅游景点的导游小姐讲述的故事,都是胡编乱造,没关系,只要收到了门票费就“0K”!
从这无所不在的例子中,可以看到当代中国文化面临的问题。我们的公众已然生活在这种日益粗俗不堪的环境中了。
当然,文化的粗鄙化不是从今天才开始的。如果追根溯源,至少有三百年日益恶化的历史。它的起点应该是满人入关。过去有一种说法,认为满人入关的结果是被汉文化同化掉。为此洋洋得意于雄强深厚的汉文化所具有的神奇的同化能力。其实同化是相互的。在博大精深的汉文化同化满人时,也被满人粗浅的“马背文化”所稀释。比较一下华丽外露的清文化与雍容醇厚、平和内敛的明文化,便会看出其中的深层的损害性的变化。
清代的整个过程是国力日衰,精神萎缩,文化渐变粗糙。鸦片战争之后,受到外来强势文化的冲击.粗糙的文化自然变为松散。五四运动的进步本质毋庸置疑,但它的文化倾向是过激地破坏传统。从此文化传统在中国革命中总是处在反面的位置。到了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传统文化干脆成了革命对象。不间断的政治运动总是从传统文化中寻找敌人,从而获得“革命动力”。这样一直到“文革”末期,传统文化在人们的印象里,只剩下“批红楼”“批水浒”“批克己复礼”。我们的文化已经成了一个空架子。
当上世纪八十年代改革开放迅猛而来,我们就是以这样一种文化状态与外来文化相撞。自然就成了一片“文明的碎片”。
一个民族不管有多么博大精深的文化,关键是你现在手里还剩下多少,你对自己的文化知道多少,还有你心怀多少文化的自尊与自豪?否则,你辉煌的过去与你的关系并不大。有时,看上去甚至还有点像埃及人那种“失落的文明”呢!
一个民族文化的粗鄙带来的问题,不仅是对自身文化的损害,而且影响民族素质的提高同时致使人们丧失文化的自尊与自信。而失去这种文化的自尊和自信才是最危险的。从全文看,文化粗鄙化表现在哪些方面?
请简要概括本文的论述思路。
作者认为中国传统文化粗鄙化的原因有哪些?
阅读下面的怍品,完成后面的题目。
成名作家
[加]乔治·J·康登
霍华德醉心于小说创作,自诩为作家。这些年来,他靠打零工维持生计,主要精力用来创作。霍华德写出五部作品,可都被出版商退了回来,这让他受到巨大打击。
霍华德决定自杀。这天清晨,他带了把手枪只身走进公园。
在准备自杀之前,他做了精心的安排。他在衬衫的胸前口袋里塞了一张纸条,纸条上写着自杀原因。
霍华德从口袋里拔出枪,慢慢地将枪举起,对准了自己的头部。就在这时,他听到一声响,就像飞蛾撞上了电蚊拍时发出的那种声音。只见一个光球出现在他前面三米处.这团光球闪烁着,越变越大,最后变成了一个胡子拉碴的胖男人站在那里。霍华德慌忙把手枪放回口袋里。这个胖男人四处张望着,看见了霍华德,便对他笑了笑,说:“我来自未来,是通过时问机器来到你所在的时代。我叫麦克。你呢?”
霍华德说:“我……我叫霍华德,是一个作家。”
这个胡子拉碴的胖男人盯着霍华德看,用力地拉着自己的右耳垂,似乎在回想着什么事情。突然,胖男人惊呼:“是那个大作家霍华德吗?怎么可能?哇,我真是太荣幸了,先生,我从没想到过我居然会有幸遇见您。”
霍华德有点兴奋了,他急切地问:“你的意思是说,你听说过我?”
胖男人十分激动,语无伦次地比划着说:“在我们那个时代里。学校里的每个学生都要背诵您的作品,还有许多以您的名字命名的城市广场,你对人类文学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霍华德有点疑惑地说:“可是我的作品还从来没有正式出版过呢。”
胖男人说:“还没出版?怎么可能?不,等等,我明白了,我一定是走过头了。是这样的,到目前为止,你的天才还没有被发现。历史上很多天才,在一开始都不顺利,直到后来……”
霍华德激动得全身颤抖,热泪盈眶。渐渐地,他终于镇定下来,说:“经过这些年的努力尝试,我已经放弃希望了,如果不是你今天出现在这里,我现在已经自杀了。现在我知道了,一切都会有转机。我的天哪!我将会天下闻名!谢谢你,麦克先生,太感谢了!”
突然,又响起了和刚才一样的声音,又有两个光球出现在面前,然后光球变成两个男人。其中一个一把抓住胖男人,胖男人推开他的手,恼怒地看着他道:“别碰我!我是麦克,宇宙的统治者。”
第二个人将手伸到腰部,握着一个像武器一样东西的柄部,他的同伴阻止了他,然后转身对着胖男人弯腰鞠躬,谦卑地说:“请原谅,大人阁下,您在精神病院里的臣民们已经为您准备好了盛宴,我们都发誓效忠于您,敬请您大驾光临。”
“为什么你不早说呢?”胖男人说,“那好吧,我们走。”他转过身来和霍华德挥手道别:“再见,亨利。”
一阵声响,这三个人的身上微光闪闪,然后就都消失了,只留下霍华德一个人呆立在那里。霍华德这才反应过来,那个胖男人是从未来的精神病院逃到霍华德的时代,现在,他被精神病院的人带回去了。怎么能相信一个精神病人的胡话呢?霍华德心灰意冷。
突然,一声枪响,惊起了一群鸽子。霍华德还是自杀了。
后来,警方根据霍华德衬衫里的遗嘱找到了他自杀的真相,在整理霍华德遗物时发现了他的五部小说。这事不胫而走,记者们纷纷涌向警局,这事情成了这个城市的头条新闻。霍华德的作品因此被出版商当成噱头,奉为至宝。令每个人都大吃一惊的是,此书出版后很快就销售一空,大伙儿评价很好,成了非常火的畅销书,霍华德真的成了一个知名的作家。
(选自2013年第2期《微型小说选刊》,有删改)从首尾两段文字看,小说主人公生活在怎样的社会环境中?
结合小说内容,简析主人公霍华德性格的主要特征。
小说中主人公的命运有哪几次转折?这样安排有什么好处?
结合小说全文,请探究文题“成名作家”中蕴含了哪些深意。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后面题目。
听蟋蟀歌唱
钱续坤
①听惯了夏夜此起彼伏的蛙鸣,一不留意,蟋蟀的瞿瞿声带着特有的金属质感,在耳边悠然地响起。古来有“以虫鸣秋”之说,这鸣秋之虫远远不止一种,但是屈指数数,恐怕要算蟋蟀最为积极。
②大雁南飞,黄叶遍地,在刈割后的田野里,小伙伴们三五成群地比赛捉蟋蟀,小心地装在用竹篾做成的笼子里,听它们唱歌,看它们打斗,那份愉悦,至今都享用不尽。到了晚上,草丛下,瓦砾间,墙缝中,厨房里,这些夜游的民间歌手,不知疲倦地奉献着清纯朴素的鸣唱,给肃杀的秋天增添了些许生机,使得我们的童年始终充满了欢乐、幸福和憧憬。我那时非常欣赏蟋蟀的“歌喉”,固执地认为那种歌唱比油蛉子要悦耳得多,比纺织婆要动听得多。事实上,那是彻底的谬误,蟋蟀优美动听的歌声,并不是出自它的嗓子,而是在于它的翅膀。在蟋蟀右边的翅膀上,有个像锉一样的短刺,左边的翅膀上长有像刀一样的硬棘,左右两翅一张一合,相互摩擦,就能够咿咿呀呀地唱个不停了。
③大自然的造化真是神奇。秋夜的蟋蟀,在线装的中国里独具魅力。《诗经·豳风》里记载:“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对蟋蟀的描写完全遵循着它的活动时序。宋朝词人周邦彦云:“暮雨生寒,鸣蛩劝织,深阁时闻裁剪。”蛩即蟋蟀,古人听蟋蟀鸣叫,好像是劝人机织一般,因此蟋蟀又称促织。乡下的孩子解释蟋蟀鸣唱的歌词为“浆浆洗洗,预备寒衣”,这样的儿歌与“促织”的意思相距不远,只不过不是织布做新衣,而是浆洗旧衣裳,做好过冬御寒的准备罢了。加之秋天总会使人伤怀悲悯,愁肠百结,蟋蟀还往往作为悲秋的载体,宋朝姜夔《齐天乐·咏蟋蟀》词云:“瘐郎先自吟愁赋,凄凄更闻私语。露湿铜铺,苔侵石井,都是曾听伊处……”此词从“愁赋”起,到“更苦”终,满纸尽是凄凉之音,哀婉之语,读来令人怅然万千,慨然万千。
④尽管蟋蟀的鸣叫会引来悲怨愁苦,但还是有人愿意去听它的“哀音似诉”。《开元天宝遗事》记载:“每至秋时,宫中妃妾辈,皆以小金笼捉蟋蟀闭于笼中,置之枕函畔,夜听其声。”这些深宫佳丽夜夜与蟋蟀为伴,是同病相怜,互诉悲怨,还是排遣寂寞,聊胜于无,可能是二者兼而有之吧。这些宫女与被她们关在小金笼中的蟋蟀,其实根本没有什么两样。
⑤蟋蟀不仅仅是悲秋的载体,同时也是乡愁的化身,它在游子的窗前和床下歌唱,在月亏月盈的夜晚歌唱,唱得多少人牵肠挂肚,唱得多少人潸然泪下。台湾著名诗人余光中说:“在海外,夜间听到蟋蟀叫,就会以为那是四川乡下听到的那只。”浓浓的思乡之情,也深深触动了作家流沙河的灵感:“就是那一只蟋蟀/在海峡那边唱歌/在台北的一条巷子里唱歌/在四川的一个乡村里唱歌/在每个中国人脚迹所到之处/处处唱歌。”
⑥我是不会徒生故园之叹的,这也许是因为我没有长时间离开家乡,缺乏那种离愁别恨的故土情结吧。但我生活的地方是个新兴的县城,与生我养我的乡村只有百里距离,我常常有机会回到母亲身边撒娇,或者蹲在村头,东家长西家短地闲聊。今夜,我与无数只蟋蟀相聚在乡村的一隅,先是轻轻地敲打墙根,尔后屋顶,尔后窗棂,远远近近,高高低低,那声音就像木兰家的织机,细细密密的节奏里,有一种亲切与柔婉,唧唧复唧唧;那声音又像摇着摇篮的母亲在那哼吟,清雅自然,充满磁性,唱得人心里服服帖帖的,似用熨斗熨过,瞿瞿又瞿瞿……
⑦枕着蟋蟀的和鸣入眠,今夜,我一定会做一个甜美的梦。梦中,我也变成了一只鼓噪着翅膀的蟋蟀,在那荡气回肠地歌,在那自我陶醉地唱!
(选自《钱续坤散文选》,有删改)简要概括本文的行文思路。
作者在第⑤节引用台湾著名诗人余光中的话有什么作用?
理解第③节中画线句在文中的含义。
赏析文章第⑥小节中画线句子表达上的特点及效果。
文章的标题是“听蟋蟀歌唱”,请结合全文探究其蕴含的丰富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