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2—16题。
光荣的事情 〔美国〕马克·吐温
我记得有一次,身边分文不剩了,但在天黑前又急需三美元。我茫然不知所措,到哪里去弄钱呢?
我沿着街道徘回了整整一小时,也想不出一点办法来。后来,我走进爱伯特旅馆,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这时一只狗朝我走来,停在我身边,打量着我,好像是在说:“你想交朋友吗?”我好奇地注视着这只可爱的畜牲,它快乐地摆动着尾巴,围着我团团转,用头在我身上摩挲,一再地仰起头,用棕色的眼睛看着我。这真是一只逗人喜爱的小东西,我抚摸着它那缎子般光滑的脑袋,就象久别重逢的老朋友一样。
过了一会儿,密尔将军——一位民族英雄穿着蓝色和金色相间的制服走了过来,人们都羡慕地望着它那身显眼的制服。这时他突然看见了这只狗,停了下来,眼睛里流露出喜爱的神情,看得出他也迷上了这只漂亮的畜牲。将军不自禁地走上前,轻轻地摸着这只狗,说:“这是一只很好的狗,多逗人喜爱呀!你愿意买吗?”
我爽快地说:“可以。”
“卖多少钱?”
“三美元。”我回答。
将军大吃一惊说:“三美元?只卖三美元?这可不是一只平常的狗啊,它至少值五十美元。你大概不懂行情,我不想占你的便宜。”
我还是回答:“不错,三美元,只卖三美元。”
“那么好吧,既然你坚持这个价钱。”将军说着,高兴地递给我三美元,然后带着狗一直向楼上走去。
约摸十来分钟光景,一位相貌温和的中年绅士走了过来,四下里东张西望。我对他说:“你是在找狗吗?”
他焦急的脸上露出一线希望,顿时松了口气,连忙回答:“对、对!你看见啦?”
“是的,一分钟前它还在这里。”我说,“我看见它跟着一位将军走了,如果你需要我试试的话,我愿意帮你找回来。”
我很少看见一个人如此感谢我,他连连表示愿意让我试试。毫无疑问,我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把它找回来。我暗示他不要舍不得一点钱作为酬谢,他明白了我的意思,满脸笑容地说:“没问题,没问题。”一边问我要多少。
我说:“三美元”。
他惊讶地望着我说:“啊!这算不了什么,即使给你十美元,我也心甘情愿。”
但我说:“不,我只要这些就够了。”我二话没说就上了楼。人们一定会说我傻吧,怎么多一分钱也不想要。
我向旅馆服务台打听到了将军房间的号码。当我走进房间时,将军正在非常高兴地给狗梳理着。我说:“将军,真对不起,我要把这狗带回去。”
他吃了一惊说:“什么?带回去!这是我的狗了,你已经卖给了我,价钱是你出的。”
“是的,”我说,“一点不错,但我必须带他回去,因为有个人在找它。”
“什么人?”
“这只狗的主人,这不是我的狗。”
将军更惊奇了,不知说什么才好,半晌才说:“你的意思是你把别人的狗卖了?”
“是的,我知道这不是我的狗。”
“那么你为什么要卖呢?”
我说:“哎呀!你真问得稀奇,是因为你要买它,我才卖给你,是你自己出价买这只狗,这你不能否认吧。我既没有要卖它的意思,也没有说要卖它,我甚至连想也没想过要卖它呢……”
将军打断我的话,说:“这正是我生平遇到最稀罕的事,你是说你出卖的这只狗不属于你……”
我不等他说下去,便说道:“你自己说这只狗可以值五十美元,我只要了三美元,还有什么不公平吗?你提出多付些钱,事实上我只要了三美元,这你不否认吧。”
“哎呀,我并不是非要这只狗不可,事实上是你自己没有狗。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说:“请别再费口舌了,你不能回避这个事实:买卖是公平的,非常合理。但因为这不是我自己的狗,因此,争论下去也是白搭。我必须把它带走,是因为有个人要它。我在这个问题上没有选择的余地,你懂了吗?如果你处在我这个位置,假如你卖了一只不属于你的狗,假如……”
将军连连挥手:“好啦,好啦,不要说这一大堆令人迷惑的辞令了,你把它带走,让我休息一下吧!”
我还给了他三美元,把狗带到楼下,交给了狗的主人,得到了三美元作为酬谢。
我心满意足地走出去,因为 。我决不会用那卖狗的三美元,因为狗不是我的。但我从狗主人那里得到的三美元,那才真正是我的,因为那是我赚来的,那位狗主人如果没有我,一定不能找到狗。我这种认识,至今不变,我永远是光荣的。大家知道,在那种情况下,我非那样做不可。正因为这样,我可以永远说这样的话:“我决不会用那种来路不明的钱。”
12.“就象久别重逢的老朋友一样”一句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13.联系上下文,在横线上填写一句话,要求连贯、生动,有益于主旨的表达。
14. 小说为什么以“光荣的事情”为题?
15.请赏析文中“我”的形象与作用。
16. 透过这个以小见大的故事,我们不难感受到作者睿智,小说不但诙谐幽默,而且耐人寻味。小说所揭示的社会现象在我们现在的社会中,也同样存在着。请联系现实加以说明。
(二)
譬如罢,我们之中的一个穷青年,因为祖上的阴功(姑且让我这么说说罢),得了一所大宅子,且不问他是骗来的,抢来的,或合法继承的,或是做了女婿换来的。那么,怎么办呢?我想,首先是不管三七二十一,“拿来”!但是,如果反对这宅子的旧主人,怕给他的东西染污了,徘徊不敢走进门,是孱头;勃然大怒,放一把火烧光,算是保存自己的清白,则是昏蛋。不过因为原是羡慕这宅子的旧主人的,而这回接受一切,欣欣然的蹩进卧室,大吸剩下的鸦片,那当然更是废物。“拿来主义”者是全不这样的。
他占有,挑选。看见鱼翅,并不就抛在路上以显示其“平民化”,只要有养料,也和朋友们像萝卜白菜一样吃掉,只是不用它来宴大宾;看见鸦片,也不当众摔在毛厕里,以见其彻底革命,只送到药房里去,以供治病之用,却不弄“出售存膏,售完即止”的玄虚。炮枪和烟灯,形式和印度、波斯、阿剌伯的烟具都不同,确可以算是一种国粹,背着周游世界,一定会有人看,我想,除了送一点进博物馆之外,其余的是大可以毁掉的了。还有一群姨太太,也大可以请她们各自走散为是,要不然,“拿来主义”怕未免有些危机。 依次填入上段中划横线处的关联词语正确的一项是:
A.因为 虽然 但是 所以 | B.只有 虽然 倘使 但 |
C.虽然 但是 只要 但 | D.只有 因为 所以 因此 |
“只不用它来宴大宾”的意思是
“大宅子”比喻“鱼翅”比喻
“烟枪和烟灯”比喻“姨太太”比喻对于“鸦片”,采用不同于“鱼翅”“烟枪和烟灯”的态度,是因为“鸦片”
。
阅读理解
(一)
当然,能够只是送出去,也不算坏事情,一者见得丰富,二者见得大度。尼采就自诩过他是太阳,光热无穷,只是给与,不想取得。然而尼采究竟不是太阳,他发了疯。中国也不是,虽然有人说,掘起地下的煤来,就足够全世界几百年之用。但是,几百年之后呢?①几百年之后,②我们当然是化为魂灵,③或上天堂,④或落了地狱,⑤但我们的子孙是在的,⑥所以还应该给他们留下一点礼品。要不然,则当佳节大典之际,他们拿不出东西来,只好磕头贺喜,讨一点残羹冷炙做奖赏。鲁迅先生为什么说“送出去”也不算坏事情?
答:。作者将“尼采”“发了疯”和“中国也不是”放在一起,批判“送去主义”,“尼采”和“中国”之间是怎样的关系?
答:。对划线复句的第一层次的划分正确的一项是()。
A.①②③④/⑤⑥ | B.①②③④⑤/⑥ |
C.①②③/④⑤⑥ | D.①②/③④⑤⑥ |
对“只好磕头贺喜,讨一点残羹冷炙做奖赏”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形象的议论,不属于比喻的范畴。 |
B.用比喻来描述亡国奴之悲惨和可怜,不构成比喻论证。 |
C.用比喻来说明沦为亡国奴之悲惨和可怜。 |
D.既有形象的议论,又有比喻的成分,属比喻论证 |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合欢树
十岁那年,我在一次作文比赛中得了第一。母亲那时候还年轻,急着跟我说她自己,
说她小时候的作文作得还要好。老师甚至不相信那么好的文章会是她写的。\'我那时可能
还不到十岁呢。\'我听得很扫兴,故意笑:\'可能?什么叫可能还不到?\'她就解释,我装作
根本不再注意她,把她气得够呛。不过我承认她聪明,承认她是世界上长得最好看的女的。
她正给自己做一条蓝地白花的裙子。
二十岁,我的两条腿残废了。为了我的腿,母亲的头上开始有了白发。尽管医院已明
说我的病目前没办法治,但母亲不死心,她到处找大夫,打听偏方,花钱买来些稀奇古怪
的药,让我服用,让我洗、敷、熏、炙。\'别浪费时间啦!根本没用!\'我说。我一心只想
着写小说,仿佛那东西能把残疾人救出困境。可母亲仍不放弃,直到最后一回我的胯上被
熏成烫伤,这对于瘫痪病人实在太悬了。后来母亲发现我在写小说,她跟我说:\'那就好
好写吧。\'我听出来,她对治好我的腿也终于绝望,但又抱了新的希望。\'你小时候的作文
不是得过第一?\'她提醒我说。她到处去给我借书。顶着雨或冒了雪推我去看电影,像过
去给我找大夫、打听偏方一样锲而不舍。
三十岁时,我发表了第一篇小说,母亲却已不在人世。过了几年,我的另一篇小说又
侥幸获奖,母亲已经离开我整整七年。
获奖之后,登门采访的记者就多,大家都好心好意,认为我不容易。但是我只准备了
一套话,说来说去就觉得心烦。我摇着车躲出去,坐在小公园安静的树林里,想;母亲为
什么早早地走了呢?迷迷糊糊中,我似乎听见回答:\'她心里太苦了,老天爷可怜她,就
召她回去了。\'这让我心里得到一点安慰、睁开眼睛,风正在树林里吹过。
几年前,老街坊们就提醒过我:\'到小院儿去看看吧,你妈妈种的那棵合欢树今年开
花了!\'我听了心里一阵抖。还说,我家原来住的房子里现在住了小两口,刚生了个儿子,
孩子不哭不闹,光是瞪着眼睛看窗户上的树影儿。
我没料到那棵树还活着。那年,母亲到劳动局去给我找工作,回来时在路边挖了一棵
刚出土的小苗,以为是含羞草,种在花盆里长起来,竟是一棵合欢树。母亲从来喜欢那些
东西,但当时心思全在别处。第二年合欢树没有发芽,母亲叹息了一回,还不舍得扔掉,依然让它长在花盆里。第三年,合欢树却又长出叶子,而且茂盛了。母亲高兴了很多天,
以为那是个好兆头,常去侍弄它,不敢再大意。又过一年,她把合欢树移出盆,栽在窗前
的地上。再过一年,母亲去世,我们搬离了同母亲住过的那个小院儿,悲痛弄得把那棵小
树忘记了。
与其在外边瞎逛,我想,不如就去看着那棵树吧。来到老院子,老街坊们还是那么欢
迎我,东屋倒茶,西屋点烟,送到我眼前。大伙都不知道我获奖的事,也许知道,但不觉
得那很重要;还是都问我的腿,问我是否有了正式工作。我问起那棵合欢树。大伙说,年年都开花,长到房高了。但我再难看见它了,因为老院里扩建了小厨房什么的,过道窄,摇车进不到里面的小院儿。我挺后悔前两年没有自己摇车进去看看。
我告别了老街坊,摇着车在街上慢慢走,不急着回家。人有时候只想独自静静地呆一
会。悲伤也成享受。
有一天那个孩子长大了,会想起童年的事,会想起那些晃动的树影儿,会想起他自己
的妈妈。他会跑去看看那棵树。但他不会知道那棵树是谁种的,是怎么种的。
(取材于《史铁生作品集》)下列对原文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A.儿子作文比赛得了第一,母亲却说她小时候作文写得还要好。她这样说是为了激励孩子成为作家。 |
B.母亲本来喜欢花木,\'但当时心思全在别处\'。这\'别处\'指的是为儿子治病和找工作。 |
C.母亲以为合欢树第三年的复生是个好兆头。作者写这一点是暗示,母亲因为操心儿子的病以致有点迷信了。 |
D.在质朴的老街坊眼中,生活、健康与工作显然比文章,比获奖更重要。 |
E.\'悲伤也成享受\',是说人在独自静静地怀念逝去的亲人时,即使悲伤,也会有某种温馨的感觉。本文一开头就写了儿子小时候与母亲的一场小冲突。你认为这样写有什么特别的作用?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者在文章中三次提到自己的年龄。你认为他在二十岁以后和三十岁以后对母爱各有怎样的体会?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文章在对那个看树影儿的孩子的拟想中结束。作者这样写想要表现什么?这种写法的特点和效果是什么?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泪为谁流
夜,黑得出奇,静得怕人。
一个佝偻的身躯,迈着蹒跚的步伐,走向那片既熟悉又陌生的玉米地。是父亲。
一副挺拔的腰板,眨着智慧的眼睛,藏在那片既陌生又熟悉的玉米地。是儿子。
父亲是慈爱的父亲,为了儿子有出息,他起早贪黑,辛苦劳作,供儿子上学。
儿子是懂事的儿子,为了父亲的期望,他废寝忘食,刻苦学习,来报答父亲。
听到儿子考上大学的消息,父亲布满绉纹的老脸放出了光彩,似乎突然间高大了许多。
看着父亲欣喜若狂的样子,儿子充满朝气的脸上笑得更加甜了,仿佛幸福的大道已铺
好。
然而,大笔的学费怎么办?多年来,父亲一直东挪西借,几亩薄田根本不够儿子那已
经很节约的花销。父亲双眉紧锁。
儿子不忍让父亲陪笑、求人,故作镇静地说:“我不念了,没用!”
“啥?”父亲跳起来,双眼瞪得大大的,身子微微发抖,齿缝间蹦出一个字:“念!”
“啊!”儿子清醒了。父亲辛辛苦苦,为的就是今天,如果不念,父亲会更加伤心。
佝偻的身躯移进了玉米地,布满老茧的手慢慢地伸向那熟悉的玉米棒子。那是他的希
望。
挺拔的腰板深吸了一口气,握惯笔管的手抖动着抓紧落尽叶子的枯树棒子。那是他的
怒气。
一声闷哼,长老茧的手从玉米棒子上滑了下来,父亲的头在流血!
一声惊呼,握笔管的手已不能再抓住枯树棒子,儿子两眼直直的。
来不及弄清这一切,佝偻的身躯缓缓倒下。
想不到失手铸成大错,挺拔的腰板“扑通”坐地……
夜,静得怕人,黑得出奇。猛然间,电闪雷鸣。黑得出奇的夜异常恐怖。
片刻间,风雨大作。……
父亲是为了儿子:在农闲时节外出打工。活虽累,钱却少,至少能给儿子买点好吃的,
来补养一下儿子虽高大却瘦弱的身子。父亲攥了攥枯瘦的手。
儿子是为了父亲:在放假期间看护田地。夜虽黑,胆虽小,为了能让他日归家的父亲
看到自己的庄稼没受损害而露出笑容。儿子咬了咬雪白的牙。
父亲是合格的父亲。精心的他舍不得化车费,步行三十里,摸黑到家的情况下也不忘
到自家的玉米地看看。
儿子是称职的儿子。眼尖的他在发现有人闪入玉米地后,顾不得害怕,抡起木棒,他
不能让父亲苦心经营的成果被人偷走。
于是,独生子的满腔怒气化作对父亲的当头一棒。
夜,更静了,有的只是那雨声:嘀嗒,嘀嗒……
不,这不是雨!这是老天在流泪!整个故事以“黑夜”为背景,文中多次描写黑夜的景象,其用意有哪些?
“父亲是合格的父亲。”纵观全文,父亲的“合格”体现在哪些方面?
小说以“泪为谁流”作标题,其含义是什么?
为了更好的塑造人物,小说运用了多种表现手法。你最欣赏小说中哪一种表现手法?请简要分析,写一段鉴赏文字。
阅读下面一段文字,完成小题。
我尽一切可能向他说明我买这双倒霉靴子时的情况。但是他的面孔和声调使我获得很深刻的印象,结果在以后几分钟里,我定了许多靴子。这下可糟了!这些靴子比以前的格外经穿,差不多多穿了两年,我也没想到要到他那里去一趟。“我”为什么要尽一切可能向格拉斯说明买这双倒霉靴子时的情况?
靴子比以前的经穿,“我”为什么说“这下可糟了”?这反映了“我”怎样的思想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