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文字,回答问题。
老歌
洁尘
(1)约翰·丹佛飞机失事丧生的消息登在初秋报纸的国际版上,短短的一条。那几天我经过好几家唱片行,里面都飘出丹佛的歌声。我站在门外裹着市声细细地听上一会儿,心情萧索难言。
(2)渐渐地,总会有一些对我们有过意义的人,从我们身边悄悄地走开。丹佛也走了。多少年没有人听老丹佛了?!如今人一走便大街小巷地传唱起来。这样的情景在邓丽君过世的时候也有。当代人对一个时代人物的纪念显得如此薄情而又如此深情。对于我来说,丹佛是重要的,他的歌声像一双温暖粗糙的大手抚慰了我十几年--“西弗吉尼亚啊,乡村路啊,我的妈妈……”阳光、蓝天、白云,一个乐观单纯的美国佬甩着叭哒叭哒的大脚板兴冲冲地往家赶。丹佛歌声中的这一形象猛不丁撞一满怀似地击中了全世界人民的乡情。他感动的是整整一代人。当他来到八十年代初的中国时,迎接他的恰是我们这批亟需快乐和伤感的少男少女,我们在阳光里眯缝着眼睛一起摇头晃脑没心没肺地哼唱着,“Country road, take me home……”
(3)这一切在今天看来,便有了它不同寻常的意义。
(4)我曾发誓要刻骨铭心地记住许多事情,如今,这些记忆和昨天的晚霞一起消逝净尽。但是,单纯的丹佛还是留了下来。在一溜烟似地听过席琳·狄翁、玛丽亚·凯利、迈克尔·波顿等当今巨星之后,我还是仅为丹佛感动。九十年代的人越来越会装模作样。看到波顿的音乐录影,他在群山峡谷间作激情豪放状,虽说是一样的阳光、大海、水洗似的天空,但常常有一种滑稽的感觉。当代歌星几皮箱的行头几卡车的音响灯光设备,却是不敌丹佛的那一把吉它。
(5)我酷爱的歌手,一个是丹佛,一个是卡蓬特,如今都是故去了的。我曾在一篇文章里称卡蓬特拥有一把让人听着听着就热泪盈眶的暗嗓--泪水来自心底的应和,而不是被煽动的结果。这是卡蓬特的高妙处。她的歌我也听了十几年,倘若她没有那种真诚且稳重的品质,我也不可能有这样的耐心和痴情。与丹佛一样,卡蓬特是那种其貌不扬的歌手,你闭着眼睛听得心醉神迷,睁眼一看,他们竟带着一种拘束的表情,在唱片封套或电视屏幕上涩涩地笑。看看他们,再想想当下艺人熟练且轻浮的笑容,你会觉得前辈们的青春是有趣的,温暖的。我在情绪低落的时候常常翻出这些前辈的音乐录影,看他们穿着过时的大喇叭裤,一脸灿烂的笑容,唱着经典的老歌。在暗处的我,总会被抚慰得十分熨贴。
(6)曾经想,我要是老了,在做一个慈祥的祖母的同时,能听听这些老歌,真是一幅美满的晚境。那时,再定神一想,有那么一位和我一起老过来的歌手,在某个地方也安详地老着,那也就可以算得上完美了。我的父亲已经老了,他常常很安详地坐在沙发上边抽烟边听邓丽君。每次到《海韵》这首歌时,他就要站起来把唱机的音量开得大一些。“女郎,你为什么独自在大海边徘徊?……”徐志摩的原词就是这样的煽情。邓丽君离世的时候,我回家告诉父亲,他说:“哎,可惜了,也是正常的。”父亲平时话极少,这次也是,但却让我把“可惜”和“正常”两个词琢磨了好久。
(7)是的,总是在老歌里,我才会充分意识到自己的温情。流金岁月,配上简单的老歌,也便配上了真实的悲欢。让我们将自己镶入其间,细数时光,触摸心灵,感悟生命吧。
(选自《私人版本》,有改动)
1. 下列对这篇文章的赏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A.用唱过的歌曲来纪念逝去的歌手,人们是深情的;而在一些歌手生前却长时间将其淡忘,人们又是薄情的:作者于字里行间流露出一些伤感的情绪。
B.第二段中提到了著名歌手邓丽君,也营造了“阳光、蓝天、白云”的歌曲意境,均与后文的内容相照应,使文章的写作思路自然、流畅,清晰可辨。
C.文中父亲所说的“可惜”与“正常”两个词,前者是对心爱的歌手离世的婉惜,后者是对人之生死的看破。这种积极与消极并存的情绪是作者不完全认同的。
D.本文多次采用对比手法,对老歌、老歌手形成再认识,抒写了它们带给自己的温暖与感动,同时也流露出作者对当下流行文化的某些不满。

E. 本文作者怀着崇敬之情回首往事,集中地表现了以约翰·丹佛为代表的经典歌手激起了几代人的思乡之情,使人们感悟生命本源、重寻回乡之路的主题思想。
2. 结合文意,解释第4段画线句子“当代歌星几皮箱的行头几卡车的音响灯光设备,却是不敌丹佛的那一把吉它”的含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第6段加点的两个词“美满”、“完美”在使用上能否互换?为什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在作者今天看来,“老歌”对自己有着怎样的意义?请结合文意作一简要概括。(不超过60字)

科目 语文   题型 现代文阅读   难度 中等
登录免费查看答案和解析
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佛手之香肖复兴
那个星期天,我在潘家园旧货市场外面的街上,买了一个佛手。那时,这条街和市场里面一样的热闹,摆满了小摊,其中一个小摊卖的就是佛手。卖货的是个山东妇女,十几个大小不一、有青有黄的佛手,浑身疙疙瘩瘩的,躺在她脚前的一个竹篮里,百无聊赖的样子,像伸出来长短不一粗细不均的枝杈来勾引人们的注意。很多人不认识这玩意儿,路过这里都问问这是什么呀,这么难看?扭头就走了,没有人买。我买了一个黄中带绿的大佛手,她很高兴,便宜了我两块钱,说我是大老远从山东带来的,谁知道你们北京人不认!
这东西好长时间没有在北京卖了。记得上一次见到它,起码是四十多年前了。那时,我还在读中学,是春节前,在街上买回一个,个头儿没有这个大,但小巧玲珑,长得比这个秀气。那时,父母都还健在,把它放在柜子上,像供奉小小的一尊佛,满屋飘香。
我不知道佛手能不能称之为水果?它可以吃,记得那时我偷偷掐下它的一小角,皮的味道像橘子皮,肉没有橘子好吃,发酸发苦,很涩。那时,我查过词典,说它是枸橼的变种,初夏时开上白下紫两种颜色的小花,冬天结果,但果实变形,像是过于饱满炸开了,裂成如今这般模样。它的用途很多,可以入药,可以泡酒,也可以做成蜜饯。那时我买的那个佛手没有摆到过年,就被父亲泡酒了,母亲一再埋怨父亲,说是摆到过年,多喜兴呀。
以后,我在唐花坞和植物园里看到过佛手,但都是盆栽的,很袖珍,只是看花一样赏景的。插队北大荒时,每次回北京探亲结束都要去六必居买咸菜带走,好度过北大荒没有青菜的漫长冬春两季。在六必居我见过腌制的佛手,不过,已经切成片,变成了酱黄色,看不出一点儿佛指如仙的样子了。
我们中国人很会给水果起名字,我以为起得最好的便是佛手了,它不仅最象形,而且最具有超尘拔俗的境界。它伸出的杈杈,确实像佛手,只有佛的手指才会这样如兰花瓣宛转修长,曲折中有这样的韵致。这在敦煌壁画中看那些端坐于莲花座上和飞天于彩云间的各式佛的手指,确实和它几分相似。前不久看到了残疾人艺术团表演的千手观音,那伸展自如风姿绰约的金色手指,确实能够让人把它们和佛手联系一起。我买的这个佛手,回家后我细细数了数,一共二十四只手指。我不知道一般佛手长多少佛指,我猜想,二十四只,除了和千手观音比,它应该不算少了。
我把它放在卧室里,没有想到它会如此的香。特别是它身上的绿色完全变黄的时候,香味扑满了整个卧室,甚至长上了翅膀似的,飞出我的卧室,每当我从外面回来,刚刚打开房间的门,香味就像家里有条宠物狗一样扑了过来,毛茸茸的感觉,萦绕在身旁。①我相信世界上所有的水果都没有它这种独特的香味。在水果里,只有菲律宾的菠萝才可以和它相比,但那种菠萝香味清新倒是清新,没有它的浓郁;有的水果,倒是很浓郁,比如榴莲,却有些浓郁得刺鼻。它的香味,真的是少一分则欠缺,多一分则过了界,拿捏得那样恰到好处,仿佛妙手天成,是上天的赐予,称它为佛手,确为得天独厚,别无二致,只有天国境界,才会有如此如梵乐清音一般的香味。西方是将亨德尔宗教色彩浓郁的清唱剧《弥赛亚》中那段清澈透明、高蹈如云的《哈利路亚》,视为天国的国歌的,我想我们东方可以把佛手之香,称之为天国之香的。这样说,也许并非没有道理,过去文字中常见珠玉成诗,兰露滋香,我想,香与花的供奉是佛教的一种虔诚的仪式,那种仪式中所供奉的香所散发的香味,大概就是这样的吧?金刚经里所说的处处花香散处的香味大概也就是这样的吧?
它的香味那样持久,也是我所料未及。一个多月过去了,房间里还是香飘不断,可以说没有一朵花的香味能够存留得如此长久,越是花香浓郁的花,凋零得越快,香味便也随之玉殒色残了。它却还像当初一样,依旧香如故。但看看它的皮,已经从青绿到鹅黄到柠檬黄到芥末黄到土黄,到如今黄中带黑的斑斑点点了,而且,它的皮已经发干发皱,萎缩了,像是瘦筋筋的,只剩下了皮包骨。想想刚买回它时那丰满妖娆的样子,但让我感到的却不是美人迟暮的感觉,而是和日子一起变老的沧桑。
它已经老了,却还是把香味散发给我,虽然没有最初那样浓郁了,依然那样的清新沁人。那一刻,我忽然觉得它老得像母亲。是的,我想起了母亲,四十多年前,我第一次见到佛手的时候,母亲还不老。
文章题目是《佛手之香》,却从佛手的形、色、滋味写起,这样写好在哪里?(2分)
品味文中加点词语,并简析不同的人面对佛手的不同情感。
①百无聊赖:
②丰满妖娆:
为什么把这种水果起名为佛手?请结合文章简述其理由。
文中两划线句子都是对“佛手之香”的描写,你更喜欢哪一句?请从写法与作用的角度阐明理由。
文章结尾,作者由佛手想到母亲,涵义隽永,情味深长。结合全文,这样联想的依据是什么?(4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愤怒出诗人”,这是西方流传的一句名言。它从创作的心理角度谈到了诗人往往诞生于愤怒,诗作往往是人的愤怒情绪的发泄。这句话在我国古代的《诗经》中也能找到,《诗经》中的无名氏已在吟唱:“心之忧矣,我歌且谣”,“君子作歌,维以告良”,心之忧,故歌且谣。尽管“忧”和“愤怒”在情感的强度上有区别,但如与欢愉、和平、宁静的心理相比,毕竟还是可以把它归为一类,即属于创作性的经历和情绪。这可以说是古文人“发愤著书”说的先声。
司马迁在他的《报任安书》中自道感叹:圣贤的写作“皆意有所郁结”的缘故,所以是“发愤之所为作”。于是,“发愤著书”就作为一个极有影响的创作心理不断地为世人所发挥、发展。后汉何休《春秋公羊传解诂·宣公十五年》中写道:“男女有所怨恨,相从而歌。饥者歌其食,老者歌其事。”怨恨是歌的原因,歌可以解除或至少可以减轻人们胸中的怨恨。在“相从而歌”的热闹场面中,我们仿佛可以感受到歌者心中的不平和怨恨随歌声消散了、飘逝了。
白居易曾说:“予历览古今歌诗,自《风》、《骚》之后,苏、李以还,须及鲍、谢之徒,迄于李、杜辈,其间词人,闻知者累百,诗章流传者巨万。观其所自,多困谗冤遣逐,征戍行旅,冻馁病老,存殁别离,情发于中,文形于外,故愤忧怨伤之作,通计古今,什八九焉。世所谓‘文士多数奇,诗人尤命薄’,于斯见矣。”“情发于中”,故“文形于外”,诗人又多是薄命之人,所以才有那么多的作品流传于世。陆游说:“盖人之情,悲愤积于中而无言,始发为诗,不然,无诗矣。”
“发愤著书”之说在《读唐人愁诗戏作》中也鲜明地体现了出来,其中有两句这样的诗:“清愁自是诗中料,向使无愁可得诗?”也就是说,无愁便无诗,因此,愁是诗的好材料,是诗的熔炉。明代的王慎中在他的《碧梧轩集序》中写道:“不得志于世,而寄于诗,以宣其怨忿而道其不平之思,盖多有其人矣”;清代的尤侗又在《叶九来乐府序》中写道:“古之人,不得志时,往往发为诗歌,以鸣其不平”。如此等等,把苦闷、忧愤的创伤体验表现于诗歌,也许这样他们已或明或暗地、或自觉或不自觉地判处了欢乐情感的死刑。
而“发愤著书”之说,则又是韩愈的“不平则鸣”之说,他在《送孟东野序》中写道:“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草木之无声,风挠之鸣;水之无声,风荡之鸣。其跃也或激之,其趋也或梗之,其沸也或炙之。金石之无声,或击之鸣。人之于言也亦然,有不得已者而后言,其歌也有思,其哭也有怀,凡出乎口而为声音,其皆有弗平者乎!”这里韩愈把不平的内心体验当作诸如草木、河水、金石之鸣要以风、以敲击作为激发媒介一样,诗作也要以痛苦不平作为激发媒介。
  “发愤著书”说在中国文论史上一直广为流传,为什么苦闷不平的创伤性经历比欢愉畅达等情感更能成为文人们的创作材料呢?原因是古代文人都是从社会学的角度,从个人仕途升沉的角度来表现自己的内在情感世界。所以,今天的我们要从中国古代文论中走出,作更深入的探研,也就是苦闷与创作的关系。
  (原载于《西部文化周报》)
对“发愤著书”的解说,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创作往往就是人的愤怒情感的发泄,《诗经》就是我国古人的“发愤著书”说的先声。
B.“发愤著书”是一种创作心理,往往跟怨愤情绪有一定联系,但作品不一定都要抒发怨愤之情。
C.“发愤著书”是因为可以解除或至少可以减轻作者胸中的怨恨,读者也可以从作品中感受出来。
D.中国古代文人大都从个人仕途升沉的角度来表现自己的内在情感世界,所以“发愤著书”能为世人所发挥、发展。

下面对“发愤著书”的原因,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其间词人,闻知者累百,诗章流传者巨万”,有那么多的作品流传于世,如果不是古代人“发愤著书”是不可想象的。
B.“清愁自是诗中料,向使无愁可得诗?”愁是诗的好材料,是诗的熔炉。
C.“不得志于世,而寄于诗”,就是当人有了苦闷、忧愤的创伤体验,就要借助诗歌表达出来。
D.“人之于言也亦然,有不得已者而后言,其歌也有思,其哭也有怀”,这里的“有思”、“有怀”就是激发创作的媒介。

2010年12月31日去世的著名作家史铁生,双腿残疾后用文学创作体现了自己的生命价值。结合本文观点,对此作简要评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橘子
(日本)芥川龙之介
冬天的一个夜晚,天色阴沉,我坐在二等客车的角落里,呆呆地等待开车的笛声。车厢里除我以外空无一人。昏暗的站台上,连个人影都不见,只有关在笼子里的一只小狗,不时地嗷嗷哀叫几声。我脑子里有说不出的疲劳和倦怠,就像这沉沉欲雪的天空那么阴郁。不久,发车的笛声响了。随着列车员的谩骂,车厢门咯嗒一声拉开了,一个十三四岁的姑娘慌里慌张地走了进来。同时,火车缓缓地开动了。我好容易松了口气,无精打采地抬起眼皮,瞥了一下坐在对面的姑娘。
那是个地道的乡下姑娘。没有油性的头发挽成银杏髻,红得刺目的双颊上横着一道道皲裂的痕迹。一条肮脏的淡绿色毛线围巾一直耷拉到膝头上,捧着包袱的满是冻疮的手里,小心翼翼地紧紧攥着一张红色的三等车票。我不喜欢姑娘那张俗气的脸,那身邋遢的服装也使我不快。更让我生气的是,她竟蠢到连二等车和三等车都分不清楚。
之后,也是有意要忘掉这个姑娘,我把大衣兜里的晚报随便摊在膝盖上,在灯光下,近乎机械地浏览着这一条条索然无味的消息。然而,这期间,我不得不始终意识到那姑娘正端坐在我面前,脸上的神气俨然是这卑俗的现实的人格化。正在隧道里穿行着的火车,以及这个乡下姑娘,还有这份满是平凡消息的晚报——这不是不可思议的、庸碌而无聊的人生的象征,又是什么呢?我对一切都感到心灰意懒,就将晚报撇在一边,把头靠在窗框上,像死人一般阖上眼睛,打起盹儿来。
过了几分钟,姑娘不知什么时候竟从对面的座位挪到我身边来了,并且一个劲儿地想打开车窗,但笨重的玻璃窗好像不大好开。她那皲裂的腮帮子就更红了,一阵阵吸鼻涕的声音,随着微微的喘息声,不停地传进我的耳际。
暮色苍茫中,只有两旁山脊上的枯草清晰可辨。我不明白这姑娘为什么要把车窗打开。我只能认为,她不过是一时心血来潮。因此,我依然怀着悻悻的情绪,冷眼望着姑娘用那双生着冻疮的手拼命要打开玻璃窗的情景。不久,火车发出凄厉的声响冲进隧道,与此同时,那扇窗终于咯嗒一声打开了。姑娘把头伸到窗外,目不转睛地盯着火车前进的方向,一任疾风吹拂她那挽着银杏譬的鬓发。
火车已经安然钻出隧道,正在经过夹在满是枯草的山岭当中那疲敝的镇郊的道岔。道岔附近,寒伧的茅草屋鳞次栉比。大概是扳道夫在打信号吧,一面颜色暗淡的白旗孤零零地在薄暮中懒洋洋地摇曳着。
这时,我看见在那寂寥的道岔的栅栏后边,三个红脸蛋的男孩子并肩站在一起。他们都很矮,仿佛是给阴沉的天空压的。穿的衣服,颜色跟镇郊那片景物一样凄惨。他们抬头望着火车经过,一齐举起手,扯起小小的喉咙拼命尖声喊着,听不懂喊的是什么。这一瞬间,从窗口探出半截身子的那个姑娘伸开生着冻疮的手,使劲地左右摆动,突然,五六只黄灿灿的惹人喜爱的桔子从空中朝孩子们头上落下去。我不由得屏住气,登时恍然大悟。姑娘大概是去城里当女佣,把揣在怀里的几个桔子从窗口扔出去,以犒劳特地到道岔来给她送行的弟弟们。
苍茫的暮色笼罩着镇郊的道岔,像小鸟般叫着的三个孩子,以及朝他们头上丢下来的桔子那鲜艳的颜色——这一切一切,转瞬间就从车窗外掠过去了。但是这情景却深深地铭刻在我心中,使我几乎透不过气来。我意识到自己由衷地产生了一股莫名其妙的喜悦心情。我昂起头,像看另一个人似地定睛望着那个姑娘。不知什么时候,姑娘已回到我对面的座位上,淡绿色的毛线围巾仍旧裹着她那满是皲裂的双颊,捧着大包袱的手里紧紧攥着那张三等车票。
直到这时我才聊以忘却那无法形容的疲劳和倦怠,以及那不可思议的、庸碌而无聊的人生。
第2段描写小姑娘上火车是“慌里慌张”的,这一细节表明了什么?

为什么“小姑娘”这一人物形象令人感动?

第7段的景物描写有什么作用?请概括说明。

简析小说中人物“我”的心理变化过程。

小说以《橘子》为题目,有哪些深刻含义?请结合文本加以分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20分)
结局 (阿根廷)博尔赫斯
雷卡巴伦躺在小床上半睁眼睛,看到倾斜的芦苇编的天花板。另一间屋子里传来吉他的弹拨声,仿佛是拙劣透顶的迷宫,音符无休止地纠缠在一起然后又解开……他点点滴滴地回想起现实,回想起再也不能改变的日常事物。他并不惋惜地瞅着自己大而无用的躯体和裹在腿上的粗羊毛斗篷。窗户栏杆外面延伸着下午的平原;他睡了一觉,但天空仍旧很亮。他伸出左臂摸索,拿到了小床脚旁的青铜铃铛。他摇了一两下;门那边仍旧传来平淡的吉他声。弹奏的是一个黑人,一晚以歌手的身份出现,同另一个外地人比赛对歌。败下后,他仍然常来杂货铺,仿佛在等人似的。他拨弄着吉他消磨时光,可是不再唱了;也许对歌失败使他泄了气。街坊上已经习惯于那个不招惹是非的人。雷卡巴伦是杂货铺老板,他忘不了那次对歌的事,因为第二天他搬动几大捆马黛茶时,身体右侧突然动弹不得,话也不会说了。我们往往为小说人物的不幸一掬同情之泪,结果我们自己的不幸更伤心;然而倒霉的雷卡巴伦却不自怨自艾,他像以前忍受美洲的严峻和孤寂那样忍受了半身不遂的事实。他像动物一样只顾目前,现在他瞅着天空,心想月亮的红晕预示着要下雨了。
一个带印第安人特征的小孩(也许是他的儿子)半推开门。雷卡巴伦的眼神问他有没有主顾。小孩心领神会,打手势告诉他没有:那个黑人不算数。躺在床上的人独自待着;他用左手抚弄着铃铛,仿佛在施什么法力。
夕阳下面的平原有点虚幻,像是梦中所见。地平线上有个黑点起伏波动,越来越大,原来是个骑手,朝杂货铺,或者像是朝杂货铺跑来。雷卡巴伦看到帽子、深色的长斗篷、白花黑马,但是看不清骑手的脸。他终于减慢速度,让马小跑着来近。在一百六七十公尺远的地方拐了弯。雷卡巴伦看不见他了,只听到他说话的声音,他下了马,把马拴在柱子上,稳步走进杂货铺。
黑人似乎在吉他上寻找什么,没有抬眼,从容不迫地说:
“先生,我早知道你靠得住会来的。”
对方却粗声粗气地回答:
“我知道你也靠得住,黑家伙。我让你等了几天,可是我现在来了。”
静默了片刻。黑人终于说:
“我等惯了。我等了七年。”
对方不慌不忙地解释说:
“我七年多没有见到我的孩子们。那天我找到他们,我不愿意显得像是整天玩刀子的人。”
“我能理解,”黑人说,“你离开他们时,他们都好吧。”
外地人坐在柜台前,快活地笑了。他要了一杯白酒,尝了一口,没有喝光。
“我给了他们一些好的劝告,”他说,“劝告永远不会是多余的,并且不用花钱。除了别的事情外,我对他们说,人不该互相残杀。”
黑人拨了一下吉他,然后回答:
“你做得对。这一来他们不会学我们的样了。”
“至少不会学我的样。”外地人回道。接着他仿佛是自言自语地补充说:“我的命运要我杀人,如今再一次把刀交到我手里。”
黑人似乎没有听到,自顾自说:
“秋天一到,白天越来越短了。”
“剩下的光线对我足够。”对方说着站了起来。
他在黑人面前站停,好像有点疲倦:
“让吉他安静一会,今天等着你的是另一种对歌。”
两人朝门口走去。黑人出门时喃喃说:
“这次我对歌也许和上次一样糟。”
对方认真地回道:
“上次你并不糟。问题是你急于参加第二次对歌。”
他们并排走着,离开房屋有一段距离了。平原上到处一样,月光皎洁。他们突然站住,对瞅着,外地人解下马刺。两人都把斗篷卷在前臂上,黑人说:
“我们交手之前,我有一个要求。希望你在这次格斗中拿出所有的勇气和奸计,正如七年前你杀我弟弟的那次一样。”
在他们的对话中,马丁·菲耶罗也许是第一次听到了仇恨的口气。他像挨了一鞭子似的,在血液里感到了。两人开始恶斗,锋利的刀刃闪电似的划去,在黑人脸上拉了一个口子。
傍晚有一个时刻,平原也许有话要说;它从没有说过,或许天老地荒一直在诉说而我们听不懂,或许我们听懂了,不过像音乐一样无法解释……雷卡巴伦躺在小床上看到了结局。一次冲击,黑人后退几步,没有站稳,佯装朝对方脸上剁去,手腕一转却直刺过去,捅进对方肚子。然后又是一下,杂货铺老板没有看清,菲耶罗没有起来。黑人一动不动,似乎守着他痛苦的垂死挣扎。他在草地上擦净那把染血的尖刀,缓缓向房屋走来,没有回头张望。他完成了报仇的任务,现在谁都不是了。说得更确切一些,他成了另一个人:他杀了一个人,世界上没有他容身之地。
第一段介绍了黑人的一些情况,请联系后文,说明这样写的效果。(4分)
写菲耶罗和黑人对话,作者用了加点的三个词,表现了菲耶罗怎样的心理?(3分)
粗声粗气: 不慌不忙:自言自语:
文章多次提到那把“吉他”,有什么作用?(3分)
比较开头和结尾画线的两个句子,说说其写法和作用上有哪些共同点?(4分)
小说最后写到“雷卡巴伦躺在小床上看到了结局”,有人说“结局”就是黑人杀死了菲耶罗,也有人说这个“结局”是雷卡巴伦想象出来的。结合小说谈谈你的看法。(6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9分)
日前,英国牛津大学的一项研究证实安慰剂与反安慰剂效应确可对大脑的某一特定区域产生作用,并对最终疗效产生积极或消极的影响。相关研究发表在最新一期的《科学·转化医学》杂志上。所谓“转化医学”是目前非常流行的一个术语,它指把医学基础科学和临床医学相联系的方法。基于生物学的医学基础科学日新月异,但这些成果到底和实际治疗有什么关系呢?如何让科技成果真正转化成患者的福祉呢?这正是转化医学这门边缘科学研究的对象,它涉及生物科学、社会学、心理学、政治学等多门学科,安慰剂这个话题正是它研究的绝好对象。
早在几百年前,人们就意识到安慰剂和反安慰剂的强大作用:当患者不知情并相信安慰剂的作用时,安慰剂效应能为患者带来和真药一样甚至更好的疗效;反安慰剂的作用恰恰相反,当病人对治疗或药物持怀疑态度时,即便他们服用了真正的药物,也会使这种药物失效甚至还会产生消极的影响。但一直以来,对其生理和心理机制却不甚明了。
为了破解这一谜题,来自英国和德国的一组研究人员通过核磁共振成像的方式对22位志愿者进行了实验。实验中使用了一种名为雷米芬太尼的阿片类止痛药,该药物止痛效果好、作用时间短、可静脉注射。
实验中,志愿者的头部被置入核磁共振扫描仪当中,并在腿部连接一种能引发疼痛的刺激装置。他们会在输液给药的同时对其感受到的疼痛程度做l一100以内的评价。在整个过程中,对志愿者的疼痛刺激强度保持恒定不变,但只在第二阶段才开始给药。
给药的这一过程又分为三个阶段。起初,研究人员会在志愿者不知情的情况下为他们输入药物,因此这时志愿者对缓解疼痛应不会有任何预期。结果发现,志愿者们对疼痛感受的平均评分从未给药时的66下降到了55。而后,在继续给药并保持剂量不变的情况下,研究人员才开始告诉志愿者被输入止痛药物。此时志愿者们的疼痛程度下降到了39。接着,研究人员开始告诉志愿者已经停止给药,并警告这可能会使疼痛感增强。而实际上药物的剂量仍然没有变化。但志愿者对疼痛的评分却增加到了64,这几乎相当于第一阶段时没有给药时他们的感受。
负责该研究的英国牛津大学研究人员艾琳·特雷西称,大脑成像显示患者确实是通过类似干预期的这种机制打开或关闭了大脑中的某个开关,并通过这个开关对实际疗效产生正面或负面的效果。这项研究表明,对大脑中某些区域内神经活动的检测,或可排除安慰剂与反安慰剂效应,客观地衡量出药物的真实效果。
特雷西说:“目前在对新药进行临床实验时往往会采用安慰剂作为对照组,来测试药物的作用能否超过安慰剂的作用。我们应该控制人们的预期对药物临床实验结果所产生的影响。如若不能,最起码应该尽可能地减少任何来自患者的消极预期,以确保药物的真实疗效不被掩盖。” (《科技日报》2011年2月22日)
下面说法符合“反安慰剂效应”的一项是

A.病人如果预期自己的疼痛会加剧,那么即使使用了强力止痛药也会减弱作用。
B.给健康人注射强力止痛剂,又告诉他们停止给药,药物就不会产生消极预期。
C.注入了止痛剂,带来痛感的刺激并没有加强,但受试者仍会感到强烈的疼痛。
D.医生可通过对大脑中某些区域内神经活动的控制,从而减少患者的消极预期。

下列说法不符合文本内容的一项是

A.安慰剂会给人以积极的心理和生理影响,反安慰剂效应给人以消极影响。
B.层出不穷的医学新成果,到底有多少实际疗效,是转化医学的研究对象。
C.医学基础是生物学,但与社会学、心理学、政治学等多门学科也有关系。
D.所谓核磁共振成像方式实验,就是对志愿者的头部和腿部进行扫描检测。

美国一名女教师上课后突然闻到一股汽油的味道,并很快出现了头疼、头晕、恶心等症状,紧接着她班级里的几名学生也出现了类似症状,并迅速蔓延到整个学校。警方迅速将校园查封,并请来有关专家对校园的空气、水和物体表面进行了采样,但化验结果均为阴性,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物质。请结合本文的基本观点,对这一现象作简单评述。

Copyright ©2020-2025 优题课 youtike.com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0248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