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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文后各题
拜谒人生(节选)
林 希
我们生于民族危亡的艰难时刻,“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过早地刺痛了我们幼小的心灵,那时我只有四五岁,在我陪哥哥到他们学校去的时候,哥哥就曾指着那时在校园上空随风抖动的旗帜,告诉我说,这不是我们中国的旗帜。中国,中国,我们是在沦陷的日子里,知道自己是中国人的。那时我们就已经知道,天赋我们是一个中国人,但要做一个中国人,却要我们为此付出一切。
堂堂正正地做一个中国人,使我们过早地建树起了最高的人生追求。每到黄昏时刻,我们早早地关上院门,这时我们一起立在老祖父长长的书案前,一笔一划地在他的指点下学习书法。横要平,竖要直,这就是我们对于中国字和对于中国人的全部知识。那时我很小,我是站在小凳儿上,才能把手臂抬到书案上握笔写字的,字写得不像个样子,但我心里非常骄傲,因为我知道,我在写中国字,我是一个中国人。
老祖父的书案很高,站在小板凳上,身子要立很得很直很直,初站到板凳上,还有一点骄傲,觉得自己能和哥哥一起读书写字,也是老祖父对自己的一种宠爱。但没过多久时间,小板凳就变得不那么可爱了,立直着的双腿开始发酸,挺直着的胸背也感到微微作疼。但老祖父还是在一旁看着,极是严格地指指点点,墨没有蘸满,笔没有握牢,身子没有立直,头没有抬正,而且只许服从,不允许争辩,就这样陪着哥哥一起作完功课。当我们离开书案时,虽然感到有点劳累,但心里感到极是充实。
当然,这不仅仅是一种家长的挑剔,这是一种对于人的尊严的启蒙,做人,就要时时挺直着胸背,做人就要高高地抬起头颅。中国孩子的启蒙教育,就是这样对于人生的敬仰。
就是从这时开始,我们怀着敬畏之心,走进了自己的人生。
做人,绝不仅仅是一种天赋的权利,而做一个中国人,绝不仅仅是黄皮肤的黑眼睛,最最重要的,还是中国人庄严的人生选择。
至今我记得那幕景象,一位近亲,于沦陷期间因一时的得意而不可一世。一天,在他到我家来的时候,我看到老祖父对他的鄙视和冷漠,老祖父甚至不让我们去和他打招呼,只一个人冷冷地和他对坐着,一言不发,一直坐到他无趣地走出我家的院门,老祖父也仍然没有和他说一句话。直到把这位不速之客送走,关上院门,老祖父才把我们招到他的书房里来,对我们讲,什么是中国人心中的荣华富贵。
我很小,我不懂得太深的道理,但那时家庭一时的贫穷,却使我心中有一种安全感,特殊的价值观念,中国人总是把财富和财富主人的品德连在一起评价。“肥马轻裘”四个字中,含有社会批判的内容在。中国人根深蒂固的财富观,从小就深深地印记在了我的心里。
历史因其公正,而对许多人就变得无情。当异族入侵者被中国人民赶出我们神圣的土地之后,那些背叛过父老乡亲的人,受到了社会的惩处,这种惩处不仅仅是法律的追究,更严厉的惩处,却是全社会的歧视和谴责。
仍然是那们曾经显赫一时的近亲,在他又到我们家来恳求宽恕的时候,老祖父把他拒在了门外,我看到了那凄切的景象,一个落魄的人,立在瑟瑟的秋风里,每一个人都向他投来岐视的目光。因为他把人生当作赌博,而这场赌博中,他输掉的是自己。荣华富贵是短暂的,尊严是永恒的。
(原载《新华文摘》总第224期)
开篇说“过早地刺痛了我们幼小的心灵”,联系文意,指的是什么?





 

 
 
 
 
 
 
 
 
 
 
 
 
 
 
 
 
 
 
 

 

 

   答:

(不超过20个字)
作者对“长书案”、“小板凳”怀有怎样的感情?细写它们的作用是什么?






 

 
 
 
 
 
 
 
 
 

 

 

   答:①                                                (不超过10个字)







 

 
 
 
 
 
 
 
 
 
 
 
 
 
 
 

 

 

       ②

(不超过16个字)
文章勾勒了“一位近亲”人生的两幕,这两幕人生各是什么?






 

 
 
 
 
 
 
 
 
 

 

 

   答:①







 

 
 
 
 
 
 
 
 
 

 

 

       ②                                         (每答不超过10个字)

从下列题目中任选一个,写一篇300字右左的赏析短文。
①话说“老祖父”——简析《拜谒人生》中“老祖父”的形象。
②也谈《拜谒人生》中的细节——试析文中的一个细节及其表达的思想情感。
(标题可只用主标)

科目 语文   题型 现代文阅读   难度 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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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今天,为什么还要阅读经典
刘梦溪
今天的国际与国内的现实环境、社会与经济与政治与文化的特殊景观,一句话,今天这样的时代,还需要读中国古代的经典吗?
我们今天所处的时代,的确是一个具有多重身份、多重性格的时代。你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侧面加以解读。比如你可以说,现在是一个大力推进现代化进程的时代,是一个全球一体化的时代;也可以说这是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是知识过剩的时代,当然也是一个文化垃圾充斥的时代;还可以说这是一个消解文字的时代,一个读图时代等等。
那么身处如此繁杂、令人眼花缭乱的时代,不用说中国古代的经典,宽泛些说,我们还需要读书吗?我是指文字的文本阅读,现在还有它的价值吗?
实际情况是,现在在我们中国,很多人已经不喜欢读书了。不读书的“理由”据说可以举出很多,可是我想说的是,文本阅读是不可缺少的。读书风气其实就是一个社会的文化风气,甚至也是一个社会的道德风气的反映。因为读书不仅使人获得知识,还可以使人变得安宁,减少浮躁气。而我们今天的社会,可以说充满了浮躁气。扎扎实实做事情的人少了,走捷径、取巧的人多了。此种情况下,培养文本阅读的兴趣、形成读书风气,尤为重要。如果说人们往往喜欢追求时尚的话,读书也应该成为今天的一种时尚。
那么我们应该读些什么样的书呢?肯定要读好本专业的书,所谓“术业有专攻”是也。那么是否也有一些共同的书需要大家都来读一读呢?有的,这就是那些属于一个民族文化系统的典范之作,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本民族的文化经典。世界上各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文化传统,也都有自己的文化经典,而凡是文化经典,就是人类的共同精神财富,不仅本民族的人应该阅读,其他国家的人也应该阅读。
至于今天为什么还要读中国的这些经典?我想主要是为了文化传承的需要。如果你不想完全抛弃自己的民族文化传统,那么阅读代表自己文化传统的典范性文本,是承继传统的一种必要的方式。其意义又不止于此。就个人的修养而言,阅读经典文本是使阅读者经历一番文化濡化的过程,它可以改变人的气质。朱熹就说过,读书的目的之一就是让人变化气质。读古人书、与古贤为伍,是一个人精神境界高尚的表现,可以提示人们不要堕入俗流。古人、古贤、古书,都是传统文化积淀的代称,接触多了,势必使一个人的气质发生潜移默化的变化。很多人都发生气质的变化,一个时代的社会风气就会随之发生变化。所以阅读本民族的文化经典,在个人,可以变化气质;对社会而言,可以转移风气。
当然现代社会是多元文化交错的社会,一个人不可能只接受单一的某一种文化,近百年来西方强势文化影响于东方、影响于中国,是不争的事实。我们也无须拒绝这种影响。只是当我们接受异质文化的时候,应该收拾好自己文化的主体,打点好自己的文化精神,把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溶解在一起,那才意味着新的文化的诞生。现在仍有很多人把现代化和“西化”完全等同起来,以为自己的文化传统无法和现代性相衔接,这是一种过时的看法,不应让这种看法成为我们的文化导向。我们正在进行的现代化进程,同时有一个提高全民族的文化素质的任务,我可以肯定地说,要完成这个任务,必须造成全民族的阅读风气,首先是造成阅读经久不衰的本民族文化经典的风气。
(选自2003年11月26日《中华读书报》有删改)
根据文意,以下说法错误的两项是

A.作者认为,虽然现在中国很多人不喜欢读书了,但是文本阅读还是不可缺少的。
B.培养文本阅读的兴趣、形成读书风气,对于今天这个充满浮躁气的社会,显得尤为重要。
C.作者认为我们读书肯定要读好本专业的书,也应该阅读本民族的文化经典,甚至还可涉猎外国文本经典。
*
D.人们往往喜欢追求时尚,阅读本民族的文化经典就是一种时尚。

*E.读书的过程就是使阅读者经历一番文化濡化的过程,可以改变人的气质。
F.倡导阅读本民族经久不衰的文化经典,是我们现代化进程中提高全民族文化素质的首要任务。
根据文意,联系现实,对文中加点的有关“文化”的名词阐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化垃圾”主要是指一些宣扬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粗制滥造的低俗文化。
B.“读图时代”指的是大量精美图片加文字的文本时代,它具有形象性、直观性和通俗性等特点,带来了阅读的简便和快捷,同时又加剧了阅读的表层化,培养了一批表层化的读者,使快餐文化走向泛滥和无度。
C.“文化经典”指的是能体现本民族文化精髓的和文化传统的典范性文本。
D.“异质文化”指的是在形式上与本民族传统文化截然不同的其他国家文化。

结合全文分析,作者认为今天为什么还要阅读经典?
文中“应该收拾好自己文化的主体,打点好自己的文化精神”体现了作者对传统文化经典的态度,“文化主体”“文化精神”指的是什么?我们该如何继承传统文化经典?就阅读中国古典名著的体会举一例加以说明。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宇宙之谜的探索者
吴超忠
⑴英国物理学家史蒂芬·霍金所著关于宇宙论科普著作《时间简史》,已经用33种文字发行了550万册,如今在西方,自称受过教育的人若没有读过这本书,会被人看不起。他的《时间简史》和《果壳中的宇宙》已成为风靡全球的科学经典。
⑵1979年冬,我在剑桥大学第一次参加霍金的广义相对论讨论班。教室的后门打开了,只见一个骨瘦如柴、全身瘫痪的人斜躺在电动轮椅上,自己驱动着轮椅的电开关,缓缓而进。尽管在此之前,我读过霍金的论文和他的传记,仍不禁为眼前的情景大大吃惊。霍金要很努力才能抬起头,他不能写字,只能用非常微弱的变形语言进行交谈。他看书必须依赖一种翻书页的机器,读文献时需要请人将每一页都摊在大桌子上,然后他驱动轮椅如蚕吃桑叶般地逐页阅读……他正是在这种一般人难以置信的艰难中,成为世界公认的引力物理科学巨人。
⑶面对这样的一个执着追求科学真理而意志坚强的灵魂,人们不能不从内心产生深深的敬意。
   ⑷史蒂芬·霍金1942年1月8日出生于英国的牛津,这是一个特殊的日子,近代科学的奠基人伽利略正是逝世于三百年前的同一天。霍金在牛津大学毕业后即到剑桥大学读研究生, 1962年被诊断得了卢伽雷病,不久,就完全瘫痪了。这种不治之症的患者平均只能活两年左右。1985年,霍金又因肺炎进行了穿气管手术,此后,他完全不能说话,依靠安装在轮椅上的一个计算机和语言合成器与人进行交谈。 身患绝症的霍金,却从未停止在量子引力和宇宙研究领域的攻关,思考着宇宙的起始,时间的开端。
  ⑸霍金是一个非常勤奋的学者,也是一个非常好的导师,我有幸在他的指导下于1984年初获得剑桥博士学位。与霍金教授相处的岁月非常令人留恋。医生曾诊断霍金只能活两年,他之所以能支持至今并取得卓越成就,皆因他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极其坚强的意志。霍金的一生,是人类意志力的记录,是科学精神创造的奇迹。
  ⑹霍金在剑桥大学担任卢卡斯数学教授一职,这是世界上最崇高的教席,因为他的前任包括伟大的牛顿和狄拉克。他的黑洞蒸发理论和量子宇宙论不仅震动了自然科学界,并且对哲学和宗教也影响深远。
  ⑺黑洞是一种奇异的天体,它的引力场极其强大,任何物体甚至光线都无法从它逃逸。霍金证明了在经典理论中黑洞的表面积不会减小。但是,霍金在考虑了量子效应之后,发现黑洞会像黑体那样辐射,并在一次极其猛烈的爆炸中终结。这一发现是引力物理在爱因斯坦之后的最重大进展。
  ⑻从宇宙大爆炸的奇点到无边界设想,霍金对宇宙学的发展作出了最基本的贡献。他的目标是解决从牛顿以来一直困扰人类的“第一推动”问题。他的宇宙模型是一个封闭的无边界的有限的四维时空——不需要上帝的第一推动,宇宙的演化完全取决于物理定律。
  ⑼耐人寻味的是,虽然霍金的宇宙论使上帝没有存身之处,梵蒂冈教廷仍对他表示了敬意。在承认了对伽利略审判的错误之后,教廷科学院又选举霍金为该院院士,教皇保罗二世两次会见他,为后世留下了佳话。世俗的偏见和神学的权威,都不能阻挡科学的力量。
⑽霍金相信,关于宇宙的起源和命运的基本思想可以不用数学来陈述,而且没有受过专业科学训练的人也能理解。他曾在通俗演讲里,生动地向听众解释“利用光速,从‘黑洞’进去,从‘白洞’到宇宙另一区域去作时空旅行”的设计,是有趣的科学幻想,而现实却是难以做到的简明道理。1982年,他决定针对没有科学背景的读者写一本有关宇宙之谜的通俗读物。经过数年的辛勤写作和修改,终于完成了《时间简史》,于1988年4月正式出版。霍金在《时间简史》中引导读者遨游外层空间奇异领域,对遥远星系、黑洞、夸克、大统一理论、“带味”粒子和“自旋”粒子、反物质、“时间箭头”等进行探索。
⑾人类,作为万物之灵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作为物质的形体,人类可以享受到生物所具有的任何乐趣,并且由于技术的发达,可以使用更多更有力的手段,本世纪人类能在月球表面上留下几个脚印即是明证。但是人类与一般生物最大的差别却在于人的精神世界可以囊括整个宇宙。宇宙的时间方向箭头给我们带来追求生活的刺激,而乐趣又在探索之中,宇宙对于我们总是具有“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美感。这就是为什么宇宙论这门既古老又年轻的学科能如此地牵动着历代思想家和哲学家的原因。宇宙学历来是孕育新观念和新思想的摇篮,它的每一个新成果都会对人类的传统产生震撼,这种现象将会贯穿于人类的整个历程。
《中华读书报》2007年4月18日
“霍金的宇宙论使上帝没有存身之处”,为什么“梵蒂冈教廷仍对他表示了敬意”? 联系全文回答。
第二段中画线的句子有哪些表达作用?
“英国物理学家史蒂芬·霍金所著关于宇宙论科普著作《时间简史》,已经用33种文字发行了550万册,如今在西方,自称受过教育的人若没有读过这本书,会被人看不起。”这一现象说明了什么?结合本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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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别林——夏尔洛
[法国]乔治·萨杜尔
我们今天还可以在电影博物馆里看到一部很旧的影片,它的名字叫《在阵雨之间》。在这部滑稽片里,一个流浪汉和一个纨绔子弟,为了争夺一把雨伞和一个美貌女郎的垂青而吵闹起来。流浪汉戴一顶圆顶帽,穿一件短上衣,一条过肥的裤子,奇特的背心,带着领结和硬领。他的衣服又脏又破,但这个穷汉子竭力想装得像个绅士。这个小人物耍了一些花招,终于把雨伞弄到手,又找到了那个女郎,两人孤独地出现在一个荒凉的公园里。他突然转过身去,把雨伞当作手杖,像鸭子一样蹒跚地走开了……
1914年2月28日第一批看到《在阵雨之间》这部滑稽片的观众们,可以说一句:“我看到夏尔洛的诞生……”
《在阵雨之间》是卓别林所演的第四部影片。卓别林是在1911年初乘船到美国的,在最初的两个月里,他还不能决定究竟以哪一种角色姿态在电影上出现才好。演了十部影片后,他才作出了最后的决定。自1914年春季开始,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为止,卓别林每次在银幕上出现时总是留着小胡子,带着手杖,穿着过大的短靴,走着像鸭子一样的步伐。卓别林选择了这样一个典型的英国人形象,一个想冒充绅士的穷汉子,但在启斯东时代,卓别林根本还没有完全了解——说得更正确些应该还没有完全创造出——我们今天称之为“夏尔洛”的这个人物。卓别林那时的外貌已经跟后来的“夏尔洛”完全一样,但这还是一个没有灵魂的外壳而已。
卓别林的风格和作品在1916年底产生了急剧的变化,不过这种艺术的变化被卖座的盛况遮盖得显不出来。直到《安乐街》这部完美的古典作品问世后,夏尔洛的形象才第一次显出了它的巨大光辉。艺术家完全放弃了投人所好的做法,他成了他自己和他的天地的主宰。
他之所以能在27岁时就获得这样高的成就,是因为他能够不被自己在孤星摄影场所获得的名声冲昏头脑。当他到孤星工作后不久——在1916年的某一天,一阵冷水使他清醒过来。他在谈到这点时说:“我那时只有一个愿望,就是讨好爱好我的观众。为了这,我只要把我知道准有把握成功的那一套,把那些准能引起他们哄堂大笑的效果供给他们就行了,纵使这些效果根本和真正应有的动作毫不相关,也没有关系……”
“就在这样自满的时候,在《夏尔洛当救火员》放映的第二天,我被泼了一盆冷水。那是一个我从没见过面的不相识的人泼的。他给我写了一封信,上面说:‘我很担心您会变成观众的奴隶。恰巧相反,观众是您的奴隶。夏尔洛,观众是喜欢做奴隶的。”’
“自从接到这一封信以后,我就竭力避免投一般观众之所好。我依照我自己的兴趣,它却更恰当地给予了观众们以他们真正期待于我的东西。”
卓别林并不认为群众必须成为他的个性的奴隶,他认为当演员的唯一原因就是要表达大众的情绪。
1935年夏天,卓别林的“第五号作品”《摩登时代》与观众见面。
在《摩登时代》中,夏尔洛挑选了一个相当摩登的职业,他是一家大工厂的工人。在这家工厂里,一切都是机械化,经理通过电视可以清楚地看到任何一个角落。工人在从事工作时像一些身在屠宰场上的羔羊,时刻都处在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工人夏尔洛常常一不经心就打乱了传送带的工作,他的那份工作是永远不停地拧紧一颗颗螺丝钉。
“吃饭机”证实行不通后,经理就下令加快机器的速度。传送带的加速和工作的单调使夏尔洛丧失了理智,他像白痴一般跳起舞,把女人的衣钮当作螺丝钉,他把机油倒在工长、警官和护士的身上。他被关进了疯人院……等他病愈出院,却失掉了职业。
他在街上流浪,却被误抓进了监狱。但他觉得在监狱里要比在工厂中干活舒服得多。出狱后,他进了一家造船厂,却把一条还没造好的船放下了海。夏尔洛又失业了,他设法使自己能被抓进监狱去,因为在那里倒是有吃有住的。
在危机或不景气的十年中,没有一部美国影片曾经敢像《摩登时代》那样大胆地直接接触失业问题或资本主义统治所造成的其他后果。我们可以把卓别林看作是另一个时代的人物,因为在好莱坞,戏剧片除了表现一些简直是下流的东西以外就没有其他什么了。
(节选自《卓别林的一生》,韩默、徐继曾译)
评传中的议论不可忽视,请分析文本最后一个自然段议论的作用。
文本既叙述了两部电影的梗概,又摘引了观众的来信,这样写的主要目的是什么?请分别说明。
在第44届奥斯卡颁奖典礼上,卓别林因成功塑造了夏尔洛形象而获得奥斯卡荣誉奖。请就夏尔洛形象塑造的过程,谈谈卓别林获得成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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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询天才的基因
科林•布莱克莫尔
据最新研究表明,科学、政治与艺术界的大量领袖人物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其原因是他们患有孤独症,内在理由是与该病症相关的特征恰好是同创造性天才素质相匹配的。研究认为诸如孤独症、亚斯柏格综合症等精神疾病也会有建设性的一面,患者在无法适应学校体制以及难以与人相处的同时,具有常人难以达到的很高的精神集中度。他们可以在一个问题上不受外界干扰地持续关注二三十年,而且能在一生中完成常人往往需要三四人共同完成的工作。
牛顿可以连续不断地工作三天。爱因斯坦由于在大学里难以与人合作,结果屈就于一家专利公司。英国作家威尔斯在学生年代由于过于腼腆和缺乏安全感,只结交了一位朋友。以上这些异常状况是应该接受治疗的精神方面的疾病呢,还是应该得到珍视的天才征象?爱尔兰精神病专家米歇尔·费兹杰拉德在其刚出版的新书《天才基因》里认为,创造力的一些特殊形式是与各种认知疾病相联系的。他专门研究了亚斯柏格综合症(一种较为轻微的孤独症),并在牛顿、奥威尔这些与众不同的人物身上看到了这种症状。他还把柯特·科本(美国摇滚乐巨星)的注意力缺失多动症与其音乐创造力联系在了一起。
费兹杰拉德的描述表明,戴高乐的亚斯柏格综合症对其作为一名政治家获得成功至关重要。他超然离群,记忆力惊人,缺乏对他人的同情心,而且还有极端的统揽一切的欲望。他也呈现了孤独症反复发作的症候,而且在许多方面与患有亚斯柏格综合症的其他政治家很相像。
现在,基因分析日益增强的力量正侵入人类最隐秘的部分,不仅仅是我们身体的机能,而且还有一些不能够归因于个体基因的复杂特性。许多情绪或思想的疾病,不仅是精神分裂症和抑郁症,还有像孤独症、亚斯柏格综合症、注意力缺失多动症和诵读困难症那样的较不易被察觉的状况,往往是家族遗传的。
创造力与精神疾病的相关性是精神病学的一个永恒的主题。对该主题分析得最透彻的是《触摸火》的作者凯·贾米森。她是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一位著名的临床心理学家,其本人曾是躁狂抑郁症患者。许多伟大作家的怪异行为在该书里均有详细记录,她尤其描述了所占比例非常大的诗人们显示出来的躁狂抑郁症症状。
如果我们确实做到了把那些与躁狂抑郁症、孤独症以及精神分裂症相关的基因辨认出来,并确认它们与创造力相关联,那么这会给我们什么启示呢?呈镰状的细胞贫血症这种身体疾病具有一种让人深思的并列结果。这种疾病是一种让人衰弱并常常致命的病症,在西部非洲非常常见。许多非洲语言里对它有奇怪的命名。这些命名重复的音节反映了这个病症的一大特点就是病人要经历一个极端疼痛的过程。然而,为什么这种病症未因达尔文所谓的“物竞天择”而绝种呢?答案是带有呈镰状基因的人具备对疟疾的免疫力。这是一个进入教材的例证,证明一种染病基因存活下来的原因是它同时具备与之相关的优越性。与呈镰状细胞疾病不同的是,我们对那些与“认知异常疾病”相关的基因尚缺乏真正的认识,同时对该疾病作用于大脑的变化,以及由此带来的奇特症状与特殊的创造力也不甚了了。
但是,这个推测提出了一个带普遍性的重要问题:什么是所谓的“正常”,什么才是疾病。在很大的程度上,人类的丰富性与文化的强大力量都对我们大脑的多样性产生影响。在这个世界里,与创造力相联系的那些处于正常状态边缘的怪异行为,难道我们仅仅因为它的怪异就要用药物将之消灭?
文章第六段说“如果我们确实做到了把那些与躁狂抑郁症……与创造力相关联,那么这会给我们什么启示呢?”请根据文章内容,简要回答这个启示是什么。
这篇文章的基本观点给你的人生有哪些启示?请联系实际作简要阐述。
请结合文章具体说明这篇科普文章的举例在写作上给我们什么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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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阴道上
徐蔚南
一条修长的石路,右面尽是田亩,左面是一条清澈的小河,隔河是个村庄,村庄底背景是一联青翠的山冈。这条石路,原来就是所谓“山阴道上,应接不暇”的山阴道。诚然,“青的山,绿的水,花花世界”,我们在路上行时,望了东又要望西,苦了一双眼睛。道上很少行人,有时除了农夫自城中归来,简直没有别个人影了。我们正爱那清冷,一月里总来这道上散步二三次,道上有个路亭,我们每次走到路亭里,必定坐下来休息一会。路亭底两壁墙上,常有人写着许多粗俗不通的文句,令人看了发笑。我们穿过路亭,再往前走,走到一座石桥边,才停步,不再往前走了,我们去坐在桥栏上望四周的野景。
桥下的河水,尤清洁可鉴。它那喃喃的流动声,似在低诉那宇宙底永久秘密。
下午,一片斜辉,映照河面,有如将河水镀了一层黄金。一群白鸭聚成三角形,最魁梧的一头做向导,最后的是一排瘦瘠的,在那镀金的水波上向前游去,向前游去。河水被鸭子分成二路,无数软弱的波纹向左右展开,展开,展开,展到河边的小草里,展到河边的石子上,展到河边的泥里……
我们在桥栏上这样注视着河水底流动,心中便充满了一种喜悦。但是这种喜悦只有唇上的微笑,轻匀的呼吸,和和善的目光能表现得出。我还记得那一天,当时我和他两人看了这幅天然的妙画,我们俩默然相视了一会,似乎我们底心灵已在一起,已互相了解,我们底友谊已毋须用言语解释,更何必用言语来解释呢?
远地里的山冈,不似早春时候尽被白漫漫的云雾罩着了,巍然接连着站在四周,青青地闪出一种很散漫的薄光来,山腰里的寥落松柏也似乎看得清楚了,桥左旁的山底形式,又自不同,独立在那边,黄色里泛出青绿来。不过山上没有一株树木,似乎太单调了;山麓下却有无数的竹林和丛薮。
离桥头右端三四丈处,也有一座小山,只有三四丈高,山巅上纵横都有四五丈,方方的有如一个露天的戏台,上面铺着短短的碧草。我们每登上了这山顶,便如到了自由国土一般,将镇日幽闭在胸间的游戏性质,尽情发泄出来。我们毫没有一点害羞,毫没有一点畏惧,我们尽我们底力量唱起歌来,做起戏来,我们大笑,我们高叫,呵!多么活泼,多么快乐!几日来积聚的烦闷完全消尽了。玩得疲乏了,我们便在地上坐下来,卧下来,观看那青空里的白云。白云确有使人欣赏的价值,一团一团地如棉花,一卷一卷地如波涛,连山一般地拥在那儿,野兽一般地站在这边:万千状态,无奇不有。这一幅最神秘最美丽最复杂的画片,只有睁开我们底心灵的眼睛来,才能看出其间的意义和幽妙。
太阳落山了。它底分外红的强光从树梢头喷射出来,将白云染成血色,将青山也染成血色。在这血色中,它渐渐向山后落下,忽而变成一个红球,浮在山腰里,这时它底光已不耀眼了,山也暗澹了,云也暗澹了,树也暗澹了。这红球原来是太阳底影子。
苍茫暮色里,有几点星火在那边闪动,这是城中电灯放光了,我们不得不匆匆回去。
作者本次游览对于景物的实际观察和描写分哪几个层次?请加以概括。
第三段中划线句子运用了什么修辞手法?这样写在表达上有什么好处?
本文作者在“山阴道上”情绪上有何变化?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情绪变化?联系实际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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