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现代文,完成文后各题
过滩谣
廖静仁
①我怎么也忘不了少年时那段拉纤的生活经历。
  ②那时,我还只有十三四岁,刚刚小学毕业。因为家父蒙难,家里唯一的生活来源被切断了,无可奈何,我只好离开学校,跟随一位堂伯走上了艰难的纤道。
  ③其实沿江是有一条较好的路的,但那是一条人行道。而纤道却是时断时续的,遇到崖嘴和较大的江湾子,拉纤人便只能攀藤抓草爬过山崖,或和衣过江湾。这种时候,一帮纤夫中,最艰辛的要数拉头纤的人了。拉头纤的人肩上还要负着沉重的一卷纤缆,那是拉远距离所必需的,所以拉头纤的人在攀崖嘴或和衣过江湾时,因纤缆拖累而摔倒,那是常有的事情。每见到这种情景,我真有些受不住了,然而我那拉头纤的伯父却一笑置之,说:“这算么子,你还根本就没尝到拉纤的苦味呢!”
  ④真正尝到拉纤的苦味,是在那个严寒的冬天。
  ⑤那是年关将近了。俗话说:有力好攒年关钱,一天硬要抵两天。一帮纤夫,在年关时包一两艘长途船,装货老板比起平常日子来是要慷慨得多。
  ⑥我们那回包的是一艘从洞庭湖区启碇的装粮船。那路程是相当远的:得转沅江,溯益阳、桃江等好几个县城才能到达目的地安化。沿途有八八六十四滩呐!而偏偏又碰上大雪纷飞的天气。沿江的行人道上,人迹已被白雪覆盖,就连平素弄潮戏水的啄鱼鸟也早已藏匿进崖巢里去了,那纤夫们用脚掌抠挖出来的纤道,就更难寻见了。而我们,就凭着过去对它的熟悉,一步一探地摸索着行走。
  ⑦起初,尽管我们怎样把脚踝严严实实地用棕片紧裹起来,再套上益阳板子草鞋,但那雪水还是渗进了皮肉,像是有千根万根针尖在猛扎。到后来,便渐渐地麻木了,双脚完全失去了知觉,只有耳朵听见脚掌“咔嚓咔嚓”地抠进雪地里去的声音。直到拼命拉滩了,才全身发起热来,于是那冻僵过的双脚便感到了痛楚,那是一种奇痒无比的痛楚啊!
  ⑧到得崩洪滩时,我被这条闻名整个资江的险滩吓得目瞪口呆,然而就此时,从我伯父的口中突然迸出了一声悲壮的《过滩谣》的号子声来:呃——纤夫过滩哪——嗬嘿!
⑨陡地,我发现纤夫们全都一震,抬起沉重地勾着的头颅,用异样的目光投向江心。我曾听伯父说过,纤夫号子是非常单调的:“呃哩喂哟——嗬!呃哩喂哟——嗬!”就这么反复咏叹。而象今天这种悲愤的《过滩谣》却是轻易不喊的,只有在纤帮中有同伙遇了难时,才会喊起这种号子来。究竟出了什么事?我定睛看那灰朦朦的江心,果然有一具尸体被寒流冲了下来,那一定是拉纤人没有辨清路线或者是过崖嘴没有攀住藤蔓而失足掉在江中的——他的肩膀上,还紧紧地系着纤绳呢。
  ⑩一声惊呼,我倒在了纤道上……应该感谢纤夫们那陡然同呼的悲壮的《过滩谣》——纤夫过滩哪——嗬嘿!
  不惜命哪——嗬嘿!
  前面有人坠下滩哪——嗬嘿!
  后面纤道脚板响哪——嗬嘿!
  11……凝重、深沉,越来越响,越来越响。朦胧中,我倏忽意识到那惊心动魄的呐喊是在呼唤着我。顿时,只觉得周身的骨骼、肌肉在膨胀,血管里的热血在流淌……我吃惊地睁大了眼睛。
  12伯父他们已经把我甩下一段路了。我不能看着船被拉上滩,不能等着伯父来把我抬上船。我的眼睛里迸着火焰,腾地爬了起来,不顾一切地拖着一双结冰的脚向前面滩涂赶去。
  13船仿佛被冰冻凝住在滩涂上了。
 14尽管北风呼呼地嚎叫,但所有的纤夫的躯体却在咝咝地冒着热气。他们的脊背都弓成桥拱状,在嘎吧嘎吧地作响;他们都把铁耙般的脚掌死死地抠进积雪,抠进地面;而那一双双粗手,都颤颤抖抖地向前伸着,企图抓到一点点能够牵引自己的东西——哪怕是一缕细藤,哪怕是一棵小草,那也是救星呀!
  15除了那凝重、深沉的《过滩谣》还在江峡中回荡,却听不到哪怕是一丝一缕的呻吟和唉叹。如果自己不是一名纤夫,我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出在这种冰天雪地的严冬,把一艘沉重的木船拉过资水第一险滩——崩洪滩的滋味是什么。
  16我发狂般地吼叫着:我来了!——我来了!——一个懦弱者的灵魂,在这苍凉、激越的《过滩谣》的号子的冲激下,毫无畏惧地重又迈进了这支负着人生苦痛,却又能征服激流险滩的队伍!
选自《新华文摘》(1987年第4期)(有改动)
从文中看,“我”真正尝到拉纤的“苦味”包含了哪些内容?请简要加以概括。
文中画线文字运用了哪些手法?有什么表达效果?请简要分析。
“我”伯父和纤夫们在过险滩时迸发出的《过滩谣》这层内容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从不同角度简要赏析。
作者为什么要写“怎么也忘不了少年时那段拉纤的生活经历”?试作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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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白痴
耿耕
这是小城的一道风景,一个少年站在十字路口中央,认真而坚定地指挥着车辆与行人。
所有的人都认识这个少年,但多数人叫不出少年的名字,只知道他是个白痴。除了上下班的高峰期,有警察站在路中间指挥外,其余的时间属于这个少年。他指挥的手势和那些真正的警察一样,谁也不知他是怎么学来的。
据说少年不会说话,所有路过十字路口的人都相信这点,因为他们从没有听那少年说过话,最多也就听见他嗓子里发出一个简单的音节。
对少年在路口指挥交通的事,小城人已习以为常,也没有将少年当回事,因为他只是个白痴。多数人会看着红绿灯,选择自己的停走;少部分人大概是色盲,并不遵守交通规则,在来来往往的车流中自由穿行。这让少年很是气愤,常常指着那几个不听指挥的人,从嗓子眼里发出响亮的声音,但那声音只是一个音节,那就是一个“啊”字。有些乡下来的或者从外地来的人,看着站在路中央的少年有些摸不着头脑,但还是老老实实地跟着少年的手势,选择穿越马路的时机。这时,少年的脸上带着笑意,手势热烈地挥舞着,嘴里轻声地发出那个单音节,指示着行人的脚步。其实少年站在路中央时,我们看不出他是个白痴,只会认为他是个认真的交通协管员。
少年什么时候迷上指挥交通这个游戏的,小城人说不清楚,只知道他站在十字路口上已经有好几年了,所以他指挥的手势才会那么娴熟,这说明少年是知道学习这个事的。
关于少年的传说有很多版本,有一个版本传得最广。说少年并不是天生的白痴,而是后天造成的。故事是他五岁的时候发生的。那是一个晚上,天上下着蒙蒙细雨,他坐在妈妈自行车的后座,横穿十字路口时,被一辆行驶的货车给撞飞了出去。因为晚上和下雨的原因,路上没有行人,所以他和妈妈在雨水中躺了很久,而那辆货车早已不知去向。等有人将他们送进医院抢救时,他妈妈没有再醒过来,而他醒过来后,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那天,少年站在十字路口像往常一样,认真指挥交通的时候,一个中年妇女推着自行车,车的后座上带着一个孩子,在亮红灯的时候,从人群中走了出来,推着自行车在人流中穿行。少年看着她大声地喊叫,脸涨得通红。可那中年妇女只是淡淡地看了他一眼,继续自己的行走。路口那些等着过马路的人,也漠然的看着,因为这种情况他们已经见了很多,每回都有那么几个人,会在车流中穿过马路,显得那么有个性与勇气。中年妇女已经穿行到了马路中央,少年还在那里“啊啊啊”的叫喊着,但他却不挪动一下自己的脚步,只是站在原地喊着。中年妇女转头看了一眼少年那焦急的脸,露出一丝微笑,然后准备穿行另一条车流。
这时,一辆轿车直直地开来,撞上了正在横穿马路的中年妇女,惊叫声与刹车声一起响起。绿灯也在这时亮起。路边那些要过马路的人,一下子围了上去。有好事的人掏出手机,拨打着报警与急救电话,使整个现场一片混乱。
少年呆呆地站在原来的位置上,脸色苍白,眼里含着一些泪水,大概这么站了几分钟后,他移动脚步,朝乱作一团的人群走去。他艰难的挤进人群,站在正躺在地上呻吟的中年妇女身边,看着躺在地上已没有声音的孩子,沉默了一会儿,突然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白痴。”
所有围观的人都听见了这两个字,便有些诧异地看着他。他没在意那些眼神,似乎为了图自己快乐一样,对着躺在地上的中年妇女,一连说了好几遍白痴,然后掉头走出人群。在这过程中,围观的人很自觉地给他让出一条道路,少年便默默地朝前走去,没有回头看一眼。
在后来的日子里,走过十字路口的人,没有看到少年站在路口指挥交通,但没有人知道他在什么地方。
(《小说界》2008年第4期)
结合全文分析,文章以“这是小城的一道风景”开篇有什么作用?
结合你对小说的理解,分析作者为什么以“白痴”作为小说的标题。
有人说这个白痴少年不是白痴,你认为呢?请结合本文谈谈你的理由。

躬身实践低头做事最为重要
人的一生离不开做事。只有通过做事,才能锻造出一个人的能力之剑。
低头做事,实为按规律做事。低头者,顺从、服从之谓也。顺从、服从什么?不是如《后汉书·马援传》所写:“今者归老,更欲低头与小儿曹共槽枥而食”,而是跳出个人生活的小圈子,面对现实,面向未来,顺从规律,服从大势,不做拔苗助长的蠢事,不干明天后天才有可能做的蠢事。扎扎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地走;循序渐进,一步一步登上事业的巅峰。
低头做事,更是体现一个人的心境、作风、品格和做派。古诗云:“垂杨低复举,新萍合且离。”可见,所谓低者,即垂垂向下也。
低头做事即用脑做事。当人“举头望明月”时,“低头”就会“思”故乡。思,是低头的一项重要工作、一个主要职能,也是发挥大脑功能的前奏曲和主旋律。而人的行为从来都是受思想支配的。用脑做事,就是凡事都去想一想:这件事该不该干?怎么干?干了,利弊得失是什么?是马上干、或是放上三五天等时机更成熟时再去干?除自己想外,还要广开言路借助“外脑”想,从而使该做之事不仅合乎规律,而且合乎程序。
低头做事也是调研做事。低头,就不是昂首望天,而是眼睛向下,走向基层,到群众之中,体民情,察民意,听民声,谋民利;就是要看一看已经出台的一些政策措施老百姓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即将出台的一些政策措施老百姓答应不答应、拥护不拥护;就是要以人为本,疏通上下道,变“上访”为“下访”,不责民之所不为,不强民之所不能;就是要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就是要不仅取得诚心做事能说真话的发言权,还要取得真正胸中有数的拍板决策权。
低头做事也是低调做事。低头之后,嘴的功能显然会有所减弱,手的功能相应会急速攀升。低调彰显出的是孜孜以求、敏行讷言的务实相,突出的是不事张扬、埋头苦干的硬作风。甚至在不经意间做出了惊天地、泣鬼神的事业,仍然是平平常常,笑看花开花落;自自然然,静观云卷云舒。我还是我,天地间一匆匆过客而已——是这种人心语的真实写照。如果有什么媒体的镜头聚光灯照将过来,这种人一般都会退避三舍,甚至“低头向暗壁,千唤不一回”。
低头做事更是专心做事。低头,就是专心致志,“俯首甘为孺子牛”;就是目不两视,耳不两听,精神专一,心无旁骛。无数事实都证明,无论干什么事儿,心不专一,不能专诚,即便是小数之弈,照样不得。大的方针确定之后,成功的秘诀全在专一。专一,就能做一件事,成一件事;就能使本事随着事业上,能力攀着事功升。
朱熹在论及“知”与“行”时说过这样一句富有哲理的话:“论先后,知为先;论轻重,行为重。”知其低头做事固然重要,躬身实践低头做事则更为重要。
(选自2006年9月19日《人民日报》
根据文意,下列对“低头做事”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A.“低头做事”就是按规律做事,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地走;循序渐进,一步一步登上事业的巅峰。
B.“低头做事”是指一个人做事,要发挥大脑功能认真的去想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同时还要广开言路使该做之事不仅合乎规律,而且合乎程序。
C.“低头做事”是指深入调查研究,急人民之所急,彰显出的是孜孜以求、敏行讷言的务实相,政策措施的出台由老百姓的满意度来决定。
D.“低头做事”就是做事不张扬,不追名逐利,不趋炎附势,保持一种“低头向暗壁,千唤不一回”的独善其身的心态。

E.“低头做事”是指做任何事情都要专心致志,心无旁骛,目不两视,耳不两听,只埋头拉车,不抬头看路,“俯首甘为孺子牛”。
F.“低头做事”能体现出一个人的心境、作风、品格和做派。
根据文意,下列选项不符合“低头做事”原则的做法是()

A.“举头望明月”时,“低头”就会“思”故乡
B.垂杨低复举,新萍合且离
C.低头向暗壁,千唤不一回
D.俯首甘为孺子牛

文章结尾引用朱熹的话:“论先后,知为先;论轻重,行为重。”结合文意回答,“知”指什么?“行”指什么?这句话在全文中起什么作用?
本文是按照怎样的结构展开论述的?请作具体分析。

攀登物理高峰——寻找J粒子的丁肇中
20世纪50年代,丁肇中就对探索新的基本粒子发生了兴趣。前辈科学家们的著作和思想,对丁肇中有巨大的吸引力,他在前人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本粒子的新世界。但是,正在这时,非议和疾病向他袭来。
l966年至l970年粒子研究的5年是他科学道路上最为艰苦的5年。他和研究小组的科学家们制定攻克新粒子的实验计划,忙着设计制造仪器设备,进行一次又一次的实验,但所得到的结果却是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始终找不到使人欣慰的新粒子。丁肇中陷入困境之中,然而科学研究的责任心鞭策着他不能停步。他和同事们不断地修改实验方案,反复进行实验,经常日夜奋战在仪器旁,实验室成了他们的卧室。就这样,他们艰苦奋战5个春秋,科学实验数据仍然不能令人满意。正当他们的实验处于困境的时刻,学术界对他们发出了种种议论。有的说,丁肇中所设想的寻找新粒子的实验是异想天开,已走到了死胡同啦!
1966年至l970年,丁肇中为了在高能物理最厚的地方钻孔,寻找新的基本粒子,弄得精疲力尽,全身无力,他虚脱了,不得不去医院治疗。医生在他的病历表上写着:“因经常劳累患神经衰弱症。”医生看看病历表,按一按他的脉搏,又看看丁肇中无力支撑自己身子的样子,耐心地说:“我劝你最好休息一年。”医生的话晴空霹雳似的向他击来,他顿时感到束手无策。丁肇中叹了一口气,用祈求的口吻说:“大夫,难道没有别的方法吗?”医生斩钉截铁地说:“这是唯一的办法!”
医生的决断,无疑对丁肇中是一个沉重的打击。5年的汗水将毁于旦夕,他只好在医院中痛苦地回忆过去,思索着未来。5年来,他领导美国和西德两个实验研究小组,夜以继日的埋头在实验室之中,希望能揭开高能物理的新天地。在这5年里,他受到不少同行的指责,他抛开家庭的天伦之乐,难道这条路走错了吗?他依然有一个信念:“在某一个能量阶层内,一定存在着未被发现的基本粒子。”
丁肇中回顾了5年来的物理实验工作,更加坚定地认为,5年的道路方向是正确的,在这条道路上,还需要扫除许多障碍。他下定决心,进一步总结过去5年来的得失,着手修改实验计划。一年来的休假,经过医生的治疗,妻子细心的照顾,丁肇中的体质逐渐恢复过来了。经过冬去春来的考验,他现在精力更加充沛。随着春天的到来,他对未来的事业充满了信心,比以往更加坚定不移,像一颗永恒的星在宇宙中闪光。他说:“我要寻找到宇宙的真相!”
丁肇中的研究是从揭示基本粒子的内部结构开始的。尽管在这以前,科学界曾对基本粒子结构提出种种设想,他们都坚持基本粒子是由3个更基本的粒子所组成的。但丁肇中并没有邯郸学步,而是另辟蹊径。他这样提出问题:难道基本粒子只有3个更基本的粒子组成吗?它为什么不会有更多的基本粒子组成呢?
研究小组经过长期的观测,l974年8月把能量控制在30~40亿电子伏特时,计数器开始显示出结果了。丁肇中的研究小组对所观测得到的数据进行分析。他们发现一个重大的事实:那就是,在31亿电子伏特附近反应数目急剧增加而形成了一个极端显著的尖锋。丁肇中对这一奇迹般的现象进行分析研究,认定在这个尖锋处有一个新粒子存在。为了慎重起见,丁肇中迟迟不向外公开他们的实验结果,而丁肇中的研究小组的同事一直坚持要尽快地发表他们的实验结果。研究组的陈先生曾对丁肇中博士说:“有一只鸟在手中总比在森林中的两只鸟好。”
经过l0年的艰苦奋战,丁肇中领导的研究小组终于在物理学这个皇冠上添加了一颗珍珠。在丁肇中发现新粒子的同时,美国西海岸的伯顿·里希特博士领导的研究组也发现了性能相同的新粒子。二人一同获得1976年诺贝尔物理奖。
下列对传记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1966年至l970年的5年中,丁肇中和研究小组的科学家们进行一次次实验,虽然一次次失败,始终没有找到使人欣慰的新粒子,但是却为后来获得成功打下了基础。
B.在学术界对他的研究发出的种种议论,以及不少同行的指责和谩骂中,丁肇中认为“在某一个能量阶层内,一定存在着未被发现的基本粒子”,是信念支撑他获得了成功。
C.由于前辈科学家们的著作和思想对丁肇中产生了巨大的吸引力,他在前人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基本粒子的新世界,所以他的研究是有继承性的。
D.科学界都坚持基本粒子是由3个更基本的粒子所组成的,但丁肇中认为基本粒子是由更多的基本粒子组成的,他率先发现J粒子的事实也证明了他的说法。

E.本文对丁肇中发现新的粒子的研究过程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尤其是对他因寻找新的基本粒子累病,不得不去医院治疗的描述,表现出了一位伟大的科学家的研究精神。
作为科学家,丁肇中具有怎样的研究精神?请概括说明。
丁肇中得病后休假一年,这对他发现新的粒子(J粒子)有怎样的作用?请简要分析。
在认定有新粒子存在的情况下,丁肇中和他的同事想法不同,丁肇中是“迟迟不向外公开他们的实验结果”,而同事“坚持要尽快地发表他们的实验结果”。请任选其中一个观点,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完美的猎物
〔加拿大〕莫洛迪·坎贝尔 著 张维 译
上年纪的老妇人可以说是最完美的猎物。
  萨莎按捺不住内心的窃喜,但表面上却装出十分尊敬的样子,欠着身子饶有兴趣地倾听着老妇人说话。
  “你喜欢猫吗?呃、呃……刚才你说你叫什么来着?”
  萨莎乐不可支,强忍着不动声色。“我喜欢猫,你养猫了吗?”她飞快地回答,同时扫了一眼这套公寓,屋内的高档家具登时映入了她的眼帘。
  “正打算养,”老妇人颤巍巍地说,“我找钟点工就是为了帮我照料猫咪。”
  萨莎朝老妇人笑了笑。她确信自己很有把握做这个活——她以前从未失过手。白发苍苍,不爱打扮,衣着朴素……这样的老家伙们最容易摆平。萨莎要的薪酬比那些中介机构开价低得多,只要给现金就行,有了现金干什么事情都方便。
  老妇人还在那里喋喋不休地唠叨着她的猫,萨莎的眼睛却一个劲地在房间里扫来扫去。昂贵的家具,高雅的雕塑,餐柜上摆放着银光闪闪的蜡烛台,那八成都是些纯银的。毫无疑问,主人的卧室里肯定还有许多珠宝和大量的现金,像她这样的老家伙一般都不大喜欢银行卡。萨拉沾沾自喜,想象着即将到手的果实。寻找贵重物品的藏匿之处对萨莎来说是小菜一碟。  
“亲爱的,再加点茶?”
  萨莎欣然应允,笑容可掬。老妇人拿茶壶的那双手青筋毕露,满是皱纹的手背上布满了深褐色的老年斑。萨莎灵巧地迎上茶杯,让茶壶里的茶水恰到好处地倒入她的杯中。
  “天哪!”老妇人失声咕哝了一句。
  “莫蒂菲夫人,没什么事吧?”
  “哦,没什么,”她显得很尴尬,“实在对不起,我需要去……”说着,她摇晃着身体从沙发上站起来,拖着沉重的步伐朝卧室奔去。
  去卫生间了,萨莎自言自语地嘀咕着。她一边品茶,一边微笑,即将来临的财运使她非常开心。这些老家伙们从来都懒得查看证明、介绍信什么的,这绝对有机可乘。呵呵,这些老人们都是些“菜鸟”。
  萨莎靠在长沙发上闭上眼睛,接下来的事情对她来说易如反掌。
  20分钟过后,穿着外套的埃尔维拉·莫蒂菲从卧室走出来,直接来到躺在沙发上的萨莎·萨罕斯卡身边,她仍然步履艰难,但脸上却带着古怪的笑容。
  老妇人从萨莎身上飞快地摘下三根金项链、一对厚实的金耳环,还有金手镯和金戒指,她动作如此熟练,令人瞠目结舌。她把这些战利品统统塞进外套里面装有拉链的那个贴身口袋里。
  那双枯枝般的手指紧接着又在萨莎的手袋里寻找,翻出了她的钱包。
  竟然有800美元!这足以让我过上一段好日子,老妇人喃喃自语。最近账单上的各种费用都涨得相当厉害。
  老妇人把沙发后面的一个包打开,从里面拿出一个长长的蓝色热水瓶,十分小心地把茶壶、茶杯、小奶壶里所有的东西都倒进瓶里,把每件茶具都用事前准备好的布袋套好。整理好这一切以后,她拉上包上的拉链,起身站了起来。
  老妇人的眼睛最后在房间里打量着。临时找一套这样的公寓十分方便,房主及其家人一般总是在这个时候离家外出度周末。
  沙发上的姑娘仍然沉睡不醒。挑选这样的目标就意味着机会和成功,因为她或他们绝不会去报警。这些年轻人总是自以为是,其实很愚蠢。即使她真的敢去报警,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因为这个年龄的老妇人看上去都差不多,年轻人绝对分辨不出谁的头发更白,谁的皱纹更多。
老妇人弯下腰来注视着自己的猎物,摇了摇头。这些年轻人真的都是一些菜鸟!
(选自《译林》2012年第2期 )
下列对有关小说内容的分析与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开头几段对室内摆设如家具、雕塑、烛台等的描写交代了故事发生地点的
特征,为下文情节中“萨莎”为自己的诈骗对象选择得当而沾沾自喜做铺垫。
B.小说故事情节紧凑,悬念层出不穷,萨莎想要诈骗的对象“老妇人”竟然
是个手段更加高明的反诈骗专家,真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C.“老妇人”的骗术十分高明,她和“萨莎”的一番对话就使“萨莎”放松警
惕,放心地在沙发上入睡,可谓是精于此道,深谙别人心理。
D.“老妇人”收拾好了所有的用具,并且都用事前准备好的布袋套好,而最后

眼睛还在房间里打量,这可能是在检查是否漏出马脚,可见她具有极高的
警惕性。
E.“老妇人”发现“萨莎”的钱包里居然有800美元,不禁喃喃自语,十分惊
喜,可见其偷盗的主要原因是物价飞涨,不得已而为之。
小说中“老妇人”是一个怎样的人物形象?概括并简要分析。
小说对“萨莎”进行描写时运用了哪些描写手法,其作用是什么?
文中“菜鸟”这个词的含义是什么?有人认为这篇小说以“菜鸟”为题更好,请联系文本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博客语文:性情展销会
黄集伟
“博客语文”一般只说私事儿,不说公事儿。
这也就是说,当博客恢复了全国人民写日记的优良传统后,老中少文青、愤青、白领间的交流又有了一个新渠道,而较之被好事者称为“博客元年”的2003,2004年的博客语文已渐次成为集时尚、写作、社会交际、信息分享的一个新舞台。它对一个都市年轻人的影响还不只是一夜之间忽然拥有了无数本公开的日记、公开的情书、公开的私生活细节展销会那么简单。形象地说,一个有博客的人已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语文LOGO”,自此,尽管每天星星还是那天星星,但那个越是上不去越想上、再困再累也要“更新”的夜晚却被完全“刷新”。
一般而言,“博客语文”大致由“正文语文”、“留言语文”、“链接语文”三部分组成。近五六年间,应对“读图时代”、“影像文化”冲击,报人出版人筋疲力尽,有关纯文字信息传播方式必将崩盘的危言耸听也日渐真切,在如此语境中,展示个人文字魅力的无穷高手忽以博客方式风起云涌,也真是一个结结实实的意外。个人博客是一个长于展示私密的空间、一个提供多向互动的平台不错,可其实,它更是一间个人语文写作实验室,一场引发鲜花或臭鸡蛋的语文写作研讨会……在这里,比内容表述更重要的,是博客主人的独唱以及由“留言语文”、“链接语文”所组成的语文大合唱。有一个网友在留言中写:“人在江湖飘,哪能不发骚”……这句肺腑之言刚好道出了博客语文中独唱、合唱交替混杂、混乱、混沌、混合的真实情景,生动莫名,真切莫名。
“博客语文”说到底最像一个以“语文”为底牌的个人性情展销会——在这个由“留言语文”、“链接语文”组成的合唱背景中,原本孤单的精神得以滋养、鼓励。它所仰仗的除了个人的语文修养及感觉外,语文的试验精神似乎更显重要。甚至哪怕即兴涂鸦、写流水账,也是考验作者语文的想象与天赋———说迷恋酗酒,某博客写“喝醉睡觉,喝死埋掉”;说减肥失败腰围扩张,某博客写“对不起,最近我的腰部缺乏表情”;说心情欠佳感慨人生无常,某博客写“只是生命不能另起一行”;说第一次下厨菜被做得一塌糊涂,某博客写“蚂蚁都死在路上,树都糊在锅底”(蚂蚁上树)……由此可见,在博客语文中,不仅老经验、新经验一概需要全新创意和表述,就算写吃喝拉撒,也需风情万种——而那种八股十足、俨然十足的博客恐怕连喝倒彩的人也没有。
从本质上说,“博客语文”是一种自恋的语文,炫技的语文,一种较少佩戴面具的语文,一种任性撒娇与率性直陈兼容杂糅的语文。一个自称“颓废”的博客说他已“颓废得露出骨头”,而另外一个博客说她的写小说的用意在于“用文字向文字脱帽”;一个阅读别人博客上瘾的博客说她自己坚持每日花大量时间阅读他人博客,无非是“我在偷看她在不在偷看”,而另一个读完“连载小说”的博客则留言说:“我对你的故事吐痰” ……在如此率性、个性、任性的表述中,海量新鲜的语文几乎每分每秒都在诞生。说实话,博客确是一个自恋集中营。但比这更值得嘉许的,是在这样一个语文实验室里,语文的推陈出新混杂于一派混乱喧嚣之中,它尤其考验我们筛选、甄别的耐心与包容。
根据文章,下列对“博客语文”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博客语文是集时尚、写作、社会交际、信息分离的一个舞台。
B.博客语文由正文语文、留言语文和链接语文三部分组成。
C.博客语文是一种自恋的语文,炫技的语文,不佩戴面具的语文,一种任性撒娇与率性直陈兼容杂糅的语文。
D.博客语文是一个以语文为底牌的个人性情展销会。

下列对原文信息的筛选,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博客语文所仰仗的是个人的语文修养、感觉与语文的实验精神。
B.在博客语文中新老经验一概需要全新创意和表述。
C.在博客这样一个语文实验室中,语文的推陈出新混杂于一些混乱喧嚣之中。
D.个人博客仅仅是一个能展示私密的空间,一个提供多向互动的平台。

根据原文内容和有关想象,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比起另两类电子媒体催生的语文来,博客语文更不易显露真性情,有更为完整的互动,语文程度更高。
B.作者像一个观察哨,时刻关注着,用一双“语文眼”,兴致勃勃地阅读、观察,从一些现象中看出和归纳语文发生和传播的“潜规则”。
C.作者关注博客这一种新事物,“性情展销会”,“一般只说私事儿,不说公事儿”,写出“博客语文”之与众不同。
D.作者意在提醒我们,在博客这样一个语文实验室里,语文的推陈出新混杂于一些混乱喧嚣之中,尤其考验我们筛选、甄别的耐心与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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