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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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胜于鱼
陈之藩(台湾)
每天早晨我在湖边整理小艇,常有银发的老教授蹒跚的走来。
   “早安!”他老远的打招呼。
  “今天还出去划船吗?”我问。
  “当然,天气真好啊,我太喜欢钓鱼,可惜这湖中的鱼不太。”
  “反正你是为钓,并非为鱼。”
  “对极了,对极了,我是为钓,不是为鱼。”他一边说着,一边登上小船,带着他的钓具与几本书,马达照例不开,双桨轻轻划破水面,悠然远去。
  我抬头目送他远去,眼前的景色,令人欲醉。好像只有华兹华斯的歌声足以形容:
这一幅风光,如梦
山这样清秀
水这样澄清
山与水之间相接了
这山啊
有多高耸入云端
就有多深映入水中
  日光直射的水面,是一条银河,其余的湖面是一片澄碧。小舟的影子越来越远,桨声的起落越来越轻,这一叶扁舟终于消失在一片黎明的眩光中,我的思潮好像也冲入——静谧的山谷里。
  这位老教授在哥伦比亚教书,他是宾夕法尼亚大学毕业的。因为我也在宾大上学,所以他每天总好奇的与我谈几句,好像在与我谈话中,还可以寻觅到他的青春。他在哥大已教书30年了,这几年的暑假常到这湖边来。每天扁舟垂钓,竟日方归,最多能钓两条二三英寸长的小鱼,而他的享受却是在钓。
  能够欣赏钓,而不计较鱼,是会使一个人快乐,使一个团体健康,使一个社会成功的。美国有许多学者,在一个学校工作,一工作就是一生,真是数十年如一日。以宾大而论,今年就养着108个退休的老教授;这些教授服务于宾大,最少的已有四分之一世纪,长些的有服务40年的。并不是美国人的耐性特别长,实是他们从工作本身发现无限的趣味,感觉自己沉醉于鸟语花香和山清水媚之中。至于鱼竿之下是否有鱼,他们反而忘了。
  普渡大学校长郝德说:“科学的无限疆界,展开在人类面前。”每个知识的先驱者所面对的,由外人看来,好像是山穷水尽的泥穴,其实在他自己看来,却是花繁叶满的桃源,因而流连忘返,因而乐此不疲,都是理宜固然的。
  因为工作本身的兴趣,有时使一个人至于疯狂。宾大有位教授魏刚,是自动机械专家,因读书入了迷,工作时间的拼命努力自不待言,即是吃饭睡觉也常常失去正轨,脑筋依然在想,不得休息。最后他实在太疲倦,想出一个特别的办法,以休养脑筋,即锯木头。他家里堆一大堆木材,每天他要把木块锯成小块,把小块锯成更小,以资休息。偶然看来,很像疯人院撕纸的疯子,知识追求的本身,竟有如此魔力。
  当然,在这种境界中的人,是无法再生名利观念的。爱因斯坦刚到普林斯敦时,主事人问他一年要多少薪俸,他说五千差不多了。一年五千元是物理系刚毕业的学生的水准。主事人说:“给你年俸五千,给别人就不要给了,请你为我们着想一下,还是勉强订年俸一万五千元吧。”
  其实,爱因斯坦常忘了兑取支票,正如钓鱼者钓上鱼来,又抛入水中一样。他们从来就未考虑到这些琐事。
  科学家不仅忘了薪俸的多寡,有时即使厚禄巨利的机会到来,在他们眼中,也淡如云烟。发明那个原子冲击器的劳伦斯,刚一发明时,有人说,他要请求专利,要比瓦特发的财大,但他只笑了笑,好像是说有那个申请专利的工夫,还不如多冲击几种原子呢。
  正因为有钓胜于鱼的观念作基础,所以不会产生向上爬的习惯,也不会产生学而优则仕的风气。每一个学者一旦发现了自己的兴趣所在,一直将此兴趣带到坟墓里,发明小儿麻痹症预防针的沙克,最近对人说:“我所确知的是:科学家不是政治家。我不是明星,让我回到实验室去。”
  然而,不是为鱼的钓者却常常钓上大的鱼来,因为他终身在水滨,常有机会到来,非如缘木求鱼的“智者”,徒劳心力而已。
  日已正午,老者的扁舟又悠然划回来了,照例的提着他的两条小鱼,登上岸来向我笑了笑,并且说:“我是为钓,不是为鱼。”
  老者的背影消失在山坡的绿丛里,惟日光照去,他的发色与鱼的鳞色俱闪银光。
我在想:其实人生不过是在并不幽静的水边空钓一场的玩笑,又哪儿来的鱼?
11.分析下列句子的特点和含义。
(1)钓胜于鱼
(2)其实人生不过是在并不幽静的水边空钓一场的玩笑,又哪儿来的鱼?
12.联系全文,分析作者为什么认为“能够欣赏钓,而不计较鱼,是会使一个人快乐,使一个团体健康,使一个社会成功的。”
13.简要分析华兹华斯的诗在文中的作用。
14.有人认为该文有柳宗元“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中超脱名利的一面,但两者之间有本质的区别。对此你是否赞同,结合文章说说你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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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3题
冷冷的夜雨
铁枫
仿佛是刹那间的事,一直狂躁地奔突于高楼广厦之间的狂风突然声势大减,变得气若游丝了,紧接着细密的雨丝就从幽邃、混沌的夜空里无声地飘落下来。冰凉的雨滴划过脸颊、锐利的寒意透过肌肤在心底迅速扩散开来,然而这浓浓的寒意却无法驱退心中焦躁的火焰——那辆每日载我回到栖身之处的夜班巴士今晚不知何故久等不至。我不知道自己究竟还要在这个飘着冷雨的初冬深夜等待多久。
我孤零零地伫立在狭窄的、勉强可以遮雨的候车亭里,头顶一盏昏黄的路灯下,晶亮的雨滴急速飞旋成一道道凌乱交织的线条,如同在表达一种浮躁而又无奈的情绪……此时的马路上冷冷清清,偶尔有行人经过,大都是低着头、行色匆匆。
在马路的另一边,一间餐厅明亮辉煌的灯光无遮拦地倾泻出来,以其温暖柔媚的色调引诱每一个在寒冷中穿行的行人。我远远地注视着那些坐在灯光里细斟慢酌、谈笑风生的男男女女,心中隐隐掠过一缕失落和酸楚,说不清是为了什么。后来我注意到,在餐厅内一个灯光昏暗的角落里,一个中年男人独自坐着,目光总是在腕上的手表与窗外之间游移不定。看上去他是在等什么人,或者是这场突降的冷雨阻挡了他回家的行程。餐厅内再温暖再明亮,也终究无法取替家中妻儿的欢笑……在所有的词汇中,家是最为温暖的一个词儿,洋溢着关爱的馨香。没有家的人生是不完整的人生,没有家的人是无根的浮萍,值得悲哀。在许多真正的漂泊者眼里,“浪迹天涯、四海为家”这八个字中所包含的无奈与悲哀远远多过浪漫和洒脱。一个真正的漂泊者是不会崇拜漂泊的。
这样想着的时候,那辆巴士终于姗姗而至了。在登上巴士的一瞬间,我稍稍犹疑了一下,下意识地觉着似乎有什么东西被我遗忘在站台上了,但是回头看看刚才站过的地方,什么也没有。车门咣地一声关上了,把细锐的寒风、绵密的冷雨和一些或焦躁或怅惘的心情关在了车外。
车内空荡荡的,零星地坐着几个乘客。除了沉闷的马达声之外,听不见别的声音。忽然从邻座传来一阵压抑的咳嗽声。循声望去,那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膝上躺着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看情形是他的女儿了。小女孩已经睡着了,她的父亲咳嗽的时候努力向一边偏着头,并用手捂着嘴,生怕吵醒她。路灯的光芒透过车窗,一束一束扫过女孩的脸庞:她微闭着双眼,脸上漾着幸福的微笑、腮边闪烁着快乐的红潮……恍惚间,我仿若回到十年前那个初冬的雨夜,父亲挽着我的手走在一段泥泞的路上,我几次险些滑倒都是父亲那只厚实有力的大手牢牢把我抓住。黑暗中,温煦的父爱从父亲坚实的掌心传过来,令我为之深深陶醉,忘却了寒冷和恐惧……
下车的时候雨已经小了,只是风更紧了,寒气沁骨。耳边的雨声淅淅沥沥,犹如肖邦奏响的《雨滴》。多年以前,当我第一次沉醉于这支绝美的钢琴曲中时,内心随之生发的是对生途艰辛世事跌宕的嗟叹,而此刻,这支熟悉的旋律再度从心底奏响的时候,我已经走近被自己称之为“家”的狭小居所,和着那旋律的是一种安然恬淡的归属感。
假如说人生就是一场突降的冷雨,那么谁能够拥有一个可以栖息和回归的地方、保证自己一颗干燥而又从容的心不被淋湿,谁就注定能够坦然地接近幸福。这场冬夜的冷雨也许很快就会过去,但愿一切长养于这场雨中的幸福感觉能够永恒。
如何理解文章第3段所说,“一个真正的漂泊者是不会崇拜漂泊的”?
第6段运用什么表现手法写对肖邦的钢琴曲《雨滴》的感受?这样写有何作用?
第4段说,“我”上车时,“觉着似乎有什么东西被我遗忘在站台上了”。遗忘的是什么东西?为什么会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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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日的灯盏
朱以撒
①秋天来了,山里闪动着风吹过的暗影。叶片开始有秩序地脱离枝条,原先紧挨在一起的两片树叶,一片先下来了,另一片落下来的时候,再也见不到它旧日的邻居。交接的日子来临,一些矮小的灌木丛里,浆果外表抹上了一层紫黑,一只翠绿的螳螂举着带锯的刀,轻轻划了一下,浆水霎时奔涌而出,紫透了枝下的土皮。
②稻子已经进仓,秋风下瑟瑟摇曳的是从农夫指缝里漏下的一枝金黄。农夫已经走远,不会回头,注定这一穗金黄要坚持到秋日的最后,被人遗漏、忘却,不能和亿万弟兄一道进入温暖的谷仓,此时它的美超过一切。在我看来,缘于遗忘而独立存在,虚构出岑寂田野的动人一幕。浆果、稻穗这样兀立风寒中的灯盏,秋日的过去就是它们生命的过去,许多美艳走到这里,自然变得素洁起来,像戏台上的名角戏装卸下,铅华洗去,走在街市上,纯乎一个普通的中年妇女。
③暗夜里,车驶过同样岑寂的山村,简陋的土墙开设的小窗口透出昏黄的光,一家人聚在严实的屋内,守着炉火,内心踏实起来,谷仓是照耀一家人美好心情的不灭灯盏,隔着芳香的木板,里边躺着一家人的生存希望——从春日开始萌发,夏阳曝晒,现在终于落实下来。当时是那么漫长,好像一盏秦时的灯,要擎到汉时才被真实地点亮,中间这么多的交替、衔接、奔跑——的确,我看过那些最终不能点亮灯盏的农耕人家,秋日远去,寒冬到来,是那么黯然神伤地蹲着,敲打着春日吃进泥层中的犁耙,要问个究竟。丰稔的人家如实地享受着秋日的馈赠,闲聊时记起春夏那些有趣的细枝末节,唇齿开合中带着舒适的滋润。看来,只有希望不落虚空,眉宇间才笑得起来。
④一本书在经过春风、夏雨的重叠,终于在深秋的最后几日结束了文字的蔓延。这个文人松了一口气,好几次他像一个持灯者,火舌飘忽不定,他的心时浮时沉,晴明阴晦在瘦削的脸庞上隐现。夜半推开窗门,所有家庭的灯盏都熄灭了,自己却还在夜色里跋涉——这大半年的灯火费得太多了。在乡村写作,笔下的蔬笋气明显与上一个章节慢了一个节奏。似乎都有这样的感觉,在乡村里完成的这一部分,像是夕阳余晖下归栏的牲口,脚步细碎,神色安然,被深浓起来的薄纱笼罩。也应该有一个相近的阅读环境——村头老樟树下,寂静萧然的风雨亭里,简约朴素的廊桥上。选择环境阅读是一种智慧,删去书写者身上的种种附加,也放弃了自己种种目的性,此时,书页打开,字句联袂而起,人融了进去。有几次我读到一些残本,残本毁弃了创作者的背景材料,如在异地骤遇了陌生人,没有既往的历史记录,没有阴影和光圈,使阅读时每一字句都像秋风里吹过的干果,水分滤去,肉质干脆。秋风残照下的人、文要比湿润阳春时可靠,它的冷峻是此前未有的情节,浓缩着艳丽的汁水,到了这个节气的文人笔下,我们说韵味,其中一部分就是由朴实无华来承担的。
⑤渐渐形成一个晚秋爱好者。尚在砚边的余墨被风吹干,兑点水,作一幅草草小品,透视着笔底漫不经心的挥洒状态,万木萧疏,百草枯黄,一个在秋风中穿行的漫游者,心事清癯。一些被春日枝繁叶茂遮蔽的疤痕,一些少年时代持抱不放的爱恋,不是展现了,就是放弃了。季节使人、物发生了多大的变化啊,幻想的春日和无比实在的秋日――有理由说,春日秋日的笔下文辞一定是不同色泽的,尽管出自一人之手。我仍然记得秋日里修订春日写下的一叠文稿,落笔如刀斧,删尽繁枝缛叶——这就是文字的命运,像许多果实那样,春夏的花枝招展,只有到了秋日,是否存在才能确认。
⑥有一些灯盏没能亮到秋日,与生俱来的命数,使它们止步于初秋。刘安说,不与夏虫语寒,不与曲人语道。因为生命中缺乏言说的条件,回放曾经在春日里生机无限的花朵,不禁追问起空间的历程,究竟隐伏着多少玄机:在时光携带着无数浮沉不定的生物匆匆行进时,伤逝之美也在同时上演——使一个走到秋日下的人,那些郁积着浓艳和空洞的春愁,此时一笔勾销。
(选自《经典美文》2007年8月,有删节)
作者笔下的“秋日”有哪些特点?(限用文章中词语)
“秋日的灯盏”在文中指什么?为何称之为“灯盏”?
本文隐含作者对生命追求过程的思考,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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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心 手 背
郭萍
当母亲跪在大嫂的面前时,我胸中的热血一下子冲到了脑门,心里像针扎一样难受。
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时候,母亲高兴了一阵子,然而昂贵的学费让母亲到处求爷爷、告奶奶,借遍了亲戚朋友,可还差三千元。母亲终于下了决心,向两个哥哥求助。两个哥哥老实木讷,不善言语,可因为两个嫂子,和母亲的关系很紧张。
我和母亲来到大哥家的时候,他们正在吃饭。见我们进来,小侄子蹦蹦跳跳迎了上来,亲热地叫着奶奶。大哥急忙收拾碗筷,大嫂对我们不理不睬,阴沉着脸,随手拿起了没有织好的毛衣,低头专注地织了起来。
好像是过了一个世纪,母亲才开了口,话里带着哭腔: “你小弟考上了大学,急用学费。你们……” 大哥小心地看了一眼大嫂,悄悄地躲在了屋角,点燃了一支烟。 大嫂暴跳如雷,突然放下手里的毛线,指着大哥的鼻子破口大骂: “你这个窝囊废,瞧瞧你挣的钱?自己家都养不起的,还想供人家读大学?凭什么你只读小学,他要读大学?” 大哥一声也不敢吭,低着头抽烟,烟圈一圈圈地在大哥眼前荡漾,像是无奈的灵魂跳舞。
母亲站在屋中央,脸上一阵红一阵白,我看出她在努力地控制自己的情绪。我的热血一下子冲到了头顶,愤怒地大声喊道:
“算了,不用你们了,我不上什么大学!不上了!”
我拉起母亲就往外走,可母亲挣脱了我,一下子跪在了大嫂的面前,泪流满面:
“不要这样!求求你,帮帮你弟弟吧!都是一家人,手心手背啊!”
大哥一下子跳了起来,把烟丢在地上,伸手拉起了母亲,转身一把抓过大嫂,一记耳光在屋子回响,屋里乱成了一锅粥。
我还是用两个哥哥的钱上了学。到学校报到的那天,阴雨绵绵。夜晚,躺在宿舍里,听着外面雨敲打窗户的声音,我的眼前又浮现母亲给嫂子跪下的情景,耳边回响着嫂子的哭声和骂声。我悄悄地饮下泪水,对亲情产生了怀疑。
毕业后,凭着教授对我的偏爱和自己的努力,我很快地在商海里成功。
春节来临,我衣锦还乡。哥哥很热情,两个嫂子见了我脸上讪讪的。大嫂小心翼翼地观察我的脸色,陪着小心,用极温和的语调: “你有出息了,可别忘了家里人。” 我什么也没有说,把眼睛扭到了一边,她灰溜溜地到厨房洗碗去了。大哥看了看大嫂,慢慢地劝我: “小弟,不要跟她计较,女人就是这样。” 哥哥们请我到他们的家做客,我不想去。母亲劝我:“还是去吧,都是一家人。” 在两个哥哥家桌子上,我见到了本地极为罕见的海鲜,那是我特地从大连买来孝敬母亲的。我的心里又被针刺了一下,食不下咽,我不敢相信母亲会忘记了那一跪。 母亲见我从哥哥家里回来闷闷不乐,心里明白了几分,她小心地观察我的脸色,什么也没说。夜晚躺在东北的火炕上,母亲轻轻地为我掖了掖被子,慢慢地对我说:“孩呀,都是娘的心头肉,手心手背都是肉,咬哪儿都疼。”
我在被窝里泪流满面,是为自己的小心眼还是为母亲的大度,我不知道,母亲为大嫂跪下的那一幕又清晰地浮现在眼前。
再回到家乡是为了大哥。严重的肾衰竭让他一步步走向坟墓。我和医生搜遍了互联网,可找不到能和大哥相匹配的肾。大哥躺在床上,呼吸渐渐微弱,大嫂只是哭泣。可怜大哥才四十出头!我至今还记得他拉起跪在地上母亲的那只手。我想把我的肾换给大哥。
大哥患病才仅仅一个月,母亲的头发再也找不到一根黑的,体重瘦了十多斤。听说我要给大哥一个肾,她找到了医生,决定将她的肾换给大哥。我震惊了,母亲已经是快六十的人,身体不好,如果把肾给大哥,那后果……
我坚决不同意,和母亲抢着把自己的肾换给大哥。母亲哭了:“手心手背,手心手背啊!”
大嫂跪在母亲的面前,痛哭流涕。母亲拉起了她:“孩呀,一家人,都是娘的儿呀,手心手背!”
我悄悄地看了看自己的手心,轻轻地咬了一口,那份疼痛让我清醒,又转过手背,也轻轻地咬了一口,伴着疼痛我泪沾衣襟,我懂得了母亲心痛的滋味,也理解了当年母亲那一跪的意义。
唉,手心手背,圣洁的母爱!
作者先写母亲下跪,再写母亲下跪的原委,试分析这样写的好处。
作者写“大嫂”对“母亲”的态度有什么变化?作者写这一变化对表现文章主题有什么作用?文章最后说:“唉,手心手背,圣洁的母爱!”请联系全文说说母爱“圣洁”的具体表现。
变化:
作用:
具体表现:
本文的线索非常明确,请结合文章具体内容,作简要的分析。

阅读下面的内容,完成下面3题
人脑在生命头几个月进程中的发育是生物学上自我构成的最为值得提及的形式之一。从诞生的那一刻起,人就来到了一个充满刺激的世界,猛烈的外界刺激潮水般涌入婴儿的睡—醒周期的时间节拍,他的睡—醒行为是受他的大脑神经元结构控制的。新生儿的大脑于是自己生成一个时间程序,让外界感官刺激依照这一时间程序而通过,避免过多的刺激涌入,对新的印象进行整理并在睡眠的相应阶段加以深化。在这里,各种各样、形形色色的具有超常周期与昼夜周期的内源节律共同出力编织睡—醒阶段的模式。随着时间一个月一个月地过去,大脑一天一天地发育,睡—醒行为的内在时间程序也不断变化。这个时间程序以此反映婴儿大脑的不断发育情况。但人类大脑的自我构成功能并非只从诞生时刻才开始。在诞生的这一时刻,自我构成功能已经在发育的道路上走过一大截路了。新生儿的那些令人惊奇的行为便是有力的证明。新生儿生命的寿命还在出生之前若干星期,亦即还在母腹中就已开始了。
母亲只要觉察到腹中胎儿在动,就每天念两遍童话《国王、老鼠和奶酪》。她大声地念,慢慢地念——从头到尾要3分钟。就这样,到了分娩的那一天,婴儿出生后竟然就知道这个童话!
新生儿的这种非凡的能耐不难加以证实。在橡皮奶头里装上一个压力传感器,用以记录吮吸动作。然后给婴儿戴上一个耳机,有选择地播放两则童话给他听。两则童话都由婴儿的母亲来念——而且念的速度、声音大小、语调全都一样。这两则童话分别用立体声磁带给录制下来。婴儿吮吸得较通常速度快时,让他听到一则童话;他吮吸得较慢时,让他听到另一则童话。在这种方式下,新生儿能够区分他喜欢听哪一则童话。两则童话中一则是本原的,另一则在形式上作了些改动——只是把所有角色的名字都作了改换。新生儿连细微的差别都发现了,在试验进行几分钟后就找到了他要改变自己吮吸频率的方向——他可以通过改变吮吸频率使耳机传来他想要听的那则童话。他所想要听到的始终是本原童话,亦即他在母腹中常常听到的那则童话。
上面所描述的方法以多种形式运行,目的在于弄清新生儿对说话声音和语言形式之间差别进行感知的能力到底有多大。如果让婴儿母亲与另一位女人读同一篇故事,小小的婴儿总是喜欢选自己亲生母亲的声音,而不选另一位女人的声音。会两种语言的母亲,她的新生儿能区分她的两种语言,又喜欢从中选择自己还在母腹中时听得最多的那种语言。但是,如果两则童话故事由新生儿的父亲与另一位陌生男子来念,那么,新生儿就不知道该怎么选择了。就是说,父亲的声音与另一位男子的声音在新生儿听来是同样陌生的。
这一检验结果证明了母亲声音对腹中胎儿的强烈影响。只有母亲的声音才能够让腹中胎儿从母腹内的背景噪声中鲜明地听出来,而外界的声音则“消逝”,听不见。胎儿的听觉器官在孕期的最后3个月完全形成,亦即具备完全的听觉功能。由此可知,还在这一时期,话音模式就已经传入胎儿的中枢神经系统了。显而易见,母亲的话音特征已留在了胎儿的大脑中——这是大脑留下的第一批记忆痕迹。正是这第一批记忆痕迹使新生儿能够重新识别曾经听到过的话音模式并与其他话音区别开来。
下面关于“时间程序”的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A.睡—醒行为的内在时间程序不断变化,并以此反映婴儿大脑的发育情况。
B.时间程序是由潮水般涌入新生儿大脑的强烈的外界刺激共同编制而成。
C.时间程序是通过大脑对新的印象进行整理并在睡眠的相应阶段加以深化。
D.恒定的内在时间程序主要表现在新生儿的睡—醒阶段这一固定的模式上。

下列说法与原文意思不相符的一项是()

A.大脑的自我构成功能在新生儿诞生前就已经在发育的道路上走过一大截路了。
B.新生儿听不见外界的声音,是因为只有母亲的声音才能够对他产生影响。
C.科学实验结果表明,新生儿具有对说话声音和语言形式差别进行感知的能力。
D.第一批记忆痕迹使新生儿能识别曾经听过的话音模式并与其他话音区别。

根据原文所提供的信息,以下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A.通过对人幼年生长期时间程序产生规律的研究,我们可以得知,新生儿的睡眠与清醒昼夜周期是不可能改变的。
B.实验清楚地表明.新生儿生命的寿命早在出生之前就已经开始了,因此我国现行对人寿命长短计算的方式是错误的。
C.胎儿的听觉器官在母亲怀孕的最后三个月完全形成.所以好的胎教模式对人脑自我构成功能的产生起到重要的作用。
D.实验表明,人类大脑的自我构成功能并非只从诞生时刻才开始,由此可见,人的早期智力开发可以提前到出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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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刺•胡杨树•红柳木
王祖远
①汽车窗外那一望无际的戈壁滩上,难觅生命的迹象,只有偶尔出现的一蓬蓬骆驼刺、一株株胡杨树和一丛丛红柳木。我心血来潮,给他们封了个绰号,叫抗旱防沙的“戈壁三杰”。
②为了揭开古丝绸之路上的重镇若羌县以东120公里的楼兰故城之谜。我从天山南麓的巴音郭楞蒙古族自治州首府库尔勒起身,沿一路沙尘:把自己交给了一辆全身散了架似的陈旧的老爷汽车。
③九月的南疆,天地间干焦欲灼,或许一根火柴足可以把大自然烧为灰烬。这里年降雨量不足三毫米,但蒸发量却超过三千毫米。在这样一种人类难以想像的环境里,我所敬慕的“戈壁三杰”却依然生存,是它们在我来回1200里的行程中,不时地在路边闪现,安慰和鼓励我这位初涉沙漠的远方人。
④“戈壁三杰”个个可称为大西北的英雄好汉,它们给了大西北一身豪气与阳刚,顽强地表现着高原上的力量和希望,世世代代向人类传递着大自然内心的激情与信息。
⑤别看那些骆驼刺矮趴趴的,但每枝每叶都坚挺地刺向天空,在飞沙走石的狂风之夜,也从不低头屈服。骆驼刺遍布大漠戈壁,若是没有这些小生命的存在,缺少了这一抹抹绿色的点缀,大西北会增加更多的一片片的和尚头和招来更多伤感的泪水。
⑥汽车在南疆一段死寂寂的沙地上行驶。车行的左方闪过了上千亩的胡杨林,但早已全部死亡而干枯。高矮错落,几乎望不透哪里是林子的尽头。其中一株高挺伟岸,顶尖微微后仰,两根一样粗细的枝桠分别向左右前方伸出,形成了历史的定格。它在仰天长啸,倾吐悲愤与不平。显而易见,数百千年以前,这里一定进行过一场自然界与历史岁月之间惨烈的旷日持久的大搏斗,最终,在“适者生存”的历史进行曲中,这片胡杨悲壮地倒下了,给大自然留下了一片珍贵的遗迹。站着的,仍然那么英武;即便倒下,依旧保留着自己的尊容。人类从这里看到的是“死亦为鬼雄”的豪迈。遥想若干年前,这片胡杨林曾给无边的沙漠戈壁带来多大一片绿荫,它们头上的枝叶呼唤着云雾,脚下的根系滋生出清泉,紧紧傍在古丝路的一侧。西行的驼队在此歇脚,东进的商旅树下炊饮,凡是跋涉丝路在此受过荫护的人谁能忘记那大漠中的绿荫之梦!
⑦然而,我的这次西行考察,印象最深的还数红柳木。
⑧这些红柳,有的一丛只有巴掌那么大,零散地趴伏在平坦的沙地上,如镶嵌在黄褐色古老大漠身上的绿斑,为干焦焦的大地带来一丝生气。稍大一点的,细枝底下便有一堆沙。我远近细看了一下,发现哪里有沙堆,那上面必有一丛红柳,二者之间有着这样一种不可分割的缘分。在有些区域,二者的关系得到了进一步的凝聚与表现。沙向红柳聚拢,红柳又依沙堆成长增高。路经一片望不到边际的沙包,个个圆溜溜的,高一二十米,周长三四十米,上面均有一丛挺直腰杆、成了气候的红柳木,二者都是日积月累、点点滴滴长大成型的。它们这种自然而默契的配合,也正是人类在艰苦的生存环境条件下挣扎奋斗的写照。为了生存,地球上还有许许多多令人感叹的奇妙现象。
⑨红柳能在沙漠里繁衍生存,当然也依靠自己的本能与特性。我特意留神了一下:若朝着西南方向望去,沙海里全是蓬蓬松松的绿堆;倘若再掉头向东北方看,而那些沙丘全是秃秃的半边光头。红柳避开了沙丘承受烈日的西南面,牢牢地占据着稍稍背阴的东北侧。向下,拼命地把根扎向深处,这是存活的根本;向上,勇敢地与烈日进行抗争,这是与生俱来的品德。日日夜夜,岁岁年年。红柳就是这样生活着。即便是在那倒下的千亩胡杨林的身旁,又有一丛丛柳木成长起来。
⑩红柳不是花,但每一丛的上半截,均呈紫红色,远望,如一顶顶紫红漂亮的花冠,点缀美化着这灼烤人肤的戈壁滩。
辗转大漠一个多月,红柳作为生物界的奇迹,偶像般地把一种巨大的力量注入了我的人生世界。人的生命不长,也就是那么一段外出的旅程。如果我们能像红柳那样,永不放弃,人生在艰苦的逆境中也能增添无限风光与意义。
文章第一自然段和第四自然段的自然环境有什么特征?这样描写有什么作用?
作者在文章最后一段说“辗转大漠一个多月,红柳作为生物界的奇迹,偶像般地把一种巨大的力量注入了我的人生世界”,“这种巨大的力量”指什么?结合文本,谈谈你对生命的认识。
下列对文章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A.一望无际的戈壁滩上,难觅生命的迹象,但却生长着骆驼刺、胡杨树和红柳,可见这三种植物生命力之顽强。
B.作者在第五段中综合运用了拟人、夸张、比喻的手法,写出了骆驼刺的坚挺、毫不屈服,表达自己对骆驼刺的敬仰、赞美之情。
C.骆驼刺、胡杨树、红柳木本是安静的植物,但作者却赋予它们以动态美,可见作者对它们的喜爱程度之深。
D.作者在文中重点描写了红柳木,因为红柳木与其他两种植物相比,生命力更顽强,更值得人类学习。

E.纵观全文,语言运用准确、生动,句式变化多样是本文一个重要特色,这反映出作者深厚的文字功底及对大自然观察之细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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