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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杯烧开水里盛放的历史
赵瑜
①不知从哪一年始,中国阅读市场突然被一群游戏历史的水煮派作家占领,历史读物的泛滥已经达到了让人不太愉悦的地步。历史的竹简被熬成了一锅粥,大众文化的传播像《三国演义》的流传一样,具有清洗底牌的功效。历史在被消费的同时,也被破坏,真正历史学者的文字被这些花哨的文字淹没。
②我一直渴望读到一份具有人文意味的读史作品。这册毛边的《重现——韩少功读史笔记》就让我大开眼界,它虽然片断、拼凑,但却充满着韩少功印记的智慧。他不是在翻译历史趣事和后宫秘史,而是在解释历史是如何在时间的河流里一点点风化,成为今天的固态。
③历史不仅仅是朝代更替和血雨腥风的战争,也是文字的成长史,礼仪习俗的渐变史,更是大众如何在时间的河流里找到自己位置的具体罗列史。
④在《夷俗》一文中,韩少功淘洗了通俗历史中的一些琐碎列举,归纳出我们阅读时时常忽略的理路:文字的成长与历史习俗和地缘关系密切。远离了印刷术和造纸术的时代,人们用音乐符号,用舞蹈,用肩膀和臀胯的肢体动作来表达内里的想法。然而,随着印刷术和造纸术的出现,这种习俗长期延续下来的结果是,中原地区的人们习惯用诗书来表达喜乐,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而边远地区的少数民族则用歌舞来庆祝自己的丰沛和收获。
⑤《楚辞》是中国传统文化继《诗三百》之后又一个高峰,然而它的古奥难懂难倒了后世一代又一代的儒生。直到后来有一个叫林河的学者在研究的过程中发现,《楚辞》中的《九歌》竟然脱胎于侗族的民歌《歌(嘎)九》,于是,《楚辞》中那些深奥的含义一一找到了巫辞的对应。历史在延续中丢失了直接的注释,却又在另外的习俗和风物里有暗道相通。
⑥除了屈原的《楚辞》是历史,在韩少功的解读中,即使是一个地方的人走路的姿势也是历史。直到现在,在楚地生活人们走路仍然喜欢背着手弯腰走路,有上年纪的人说,这是他们的先人被捆绑惯了的动作,直接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人。背着手走路的楚地现代人自己也不明白,自己的这些个无意识的动作,竟得益于祖先的传递,哪怕是在日常走路的时候,也提醒自己,不要忘记祖先所受过的奴役的苦难。在日常用语中,“解手”也是一个有历史内涵的词语,解开被捆绑的手,才能解决生理上的排泄,然而,一直到多年以后,子子孙孙无数代过去了,我们依然用着祖先们在被捆绑的路上所使用的词语。
⑦造纸术是历史,唐诗宋词是历史,礼仪习俗是历史,就连喝开水也是历史。阅读韩少功的文字,你会在他从意象到具象的旅游路线里陶醉。
⑧喝开水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日常不过的事情,但是这件事的源起却是历史的多个补丁拼凑的结果。和外国人相比,中国人的确热爱生火烧开水,客人来了,必须倒一杯热茶以示热情。即使是暗示想要赶客人走,也会在茶上做文章,借口说续茶以提示时间。
⑨韩少功在《喝水与历史》一文中趣味地写到这一点。“中国人热爱开水,这一传统很可能与茶有关。中国是茶的原生地。全世界关于‘茶’的发音,包括老英语中的chaa,以及新英语中的tea,分别源于中国的北方语和闽南语。”茶自然需要用开水泡才会有色与味,在我国的历史文献中,《诗经》有载,《汉书》中也有。但是韩少功又将中国科技史上铁锅的出现归纳出来,《史记》中有汤鼎的记载,而《孟子》中也早有“釜瓯”一词。而技术条件(铁锅)与资源条件(茶)都具备了以后,中国传统农耕过程中又衍生出草木知识、中医知识,于是茶水便应运而生了。
⑩历史就像一杯开水一样,我们端起来,才发现,每一杯开水里虽然煮满了平淡的日常生活,却也经过了唐诗宋词的润泽,经历了战争和灾难的烟尘。所有的平静都得益于历史的坎坷。
11历史是生活的演变和重现,阅读历史,其实就是阅读我们的现实。只贪图在历史缝隙里找到一些耸人听闻的演义是浅薄的,所以,读史的时候,一定要从个案和例举中读出另外的况味来。
第①段画线句中“清洗底牌”的意思是                                  。
中国人爱喝开水源起于“历史的多个补丁拼凑”,按韩少功的说法,这几个“补丁”分别是                                  。
简要分析本文作者对读史作品持有的态度,你赞同他的态度吗?请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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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
萨特
诺尔曼·葛尔特茨比坐在海德公园的长凳上。这是三月初的一个傍晚,暮色苍茫,笼罩大地,只有那微弱的月光和点点星星的亮光冲淡着昏暗的夜幕。马路和人行道都空落落的。然而,就在这样的夜色中仍有不少被人们遗忘的小人物在活动着。他们有的荡来荡去,无声无息;有的把自己点缀在长凳和木椅上,毫不显眼,在昏暗中,他们的身影已无法辨认清楚
葛尔特茨比此时觉得眼前的景色与他的心情完全和谐。黄昏,在他看来,是失败者的时刻。经过奋斗仍不免遭到惨败的男男女女,在这日薄西山的时候纷纷出来活动,躲避着好奇者的寻根问底。
长凳另一端,就在他身旁,坐着一位老先生。从他的神态里,可以看出他正在和社会抗衡,但是他的气概已趋衰退。坐了一会儿,老人起身离去,慢慢消失在黑暗中。
空出来的位子几乎立刻就被一个年轻人占据了。但是他面部的神情并不比那位老人开朗,嘴里还狠狠地骂了一声,好像是要强调: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件事能使他称心如意。
“看来您心情不好啊。”葛尔特茨比说道,心想他这番表演准是为了引起自己的注意。
年轻人转过身来,脸上的神情非常坦然。但是葛尔特茨比反而因此一下子警觉了起来。
“要是陷入我的困境,您的心情也好不了,”他回答说,“我干了一件有生以来最傻的事。”
“是吗?”葛尔特茨比不动声色地问道。
“我今天下午到的伦敦,本打算在伯塔刚尼安饭店落脚,”年轻人接着说道,“可是到了那儿我才发现,饭店已经被拆掉了,我只好去了另一家旅店。到了我的住处,就出去买香皂了——我讨厌旅店里的香皂,可自己又忘记准备了。我在街上溜达一会儿,在酒吧喝了杯酒,又逛了逛商店,然后转身回旅馆。就在这时候,忽然意识到,我根本没记住旅馆叫什么,更不知道它在哪条街上。这多么尴尬!我在伦敦又举目无亲。我出来的时候,身上只带一先令。买了块香皂,喝了杯酒,也就花得差不多了,只怕要落得个流浪街头,无处栖身了。”
年轻人讲完这段故事后,出现了片刻沉寂。这种沉寂是意味深长。“您大概想,我讲的这段遭遇荒诞无稽吧。”年轻人随后委屈地说道。
“这事也并非不可能。”葛尔特茨比像法官审理案件似的说。
听完,年轻人精神为之一振,“我大概得到河堤上过夜了,除非能找到个够朋友的人,他能相信这是确有其事。不管怎么说,我很高兴,因为您并没有认为我这段遭遇过于荒唐。”
年轻人往这最后一句话里倾注了不少热情,就好像有意向葛尔特茨比表示,他基本上已经具备了够朋友的人的必要条件。
“然而,”葛尔特茨比慢吞吞地说,“这段故事里的破绽就在于您拿不出那块香皂来。”
年轻人连忙向前探身,在大衣口袋里忙乱地摸了起来。他一下子跳了起来。
“准把它丢了。”他怒气冲冲地嘟囔了一声。
“一个下午就丢了家旅馆,又丢了块香皂,这只能说明您存心粗枝大叶。”葛尔特茨比接着说道,可是年轻人没等他话音落地就走了。他顺小路溜掉了,头昂得高高的,表情高傲
“说来怪可惜,”葛尔特茨比想道,“整个故事中只有出去买香皂有说服力,然而在这细节上露了马脚。他要有一点先见之明,就应该事先准备下一块新的香皂。”
想到这里,葛尔特茨比站了起来,准备离去。就在这时候,他惊讶地喊了一声。只见地上,在长凳边上,躺着一个崭新的椭圆形小纸包。除了是块香皂,还能是什么!准是那年轻人一屁股坐下来的时候从衣兜里掉出来的。
说时迟,那时快,葛尔特茨比立刻去寻找这位年轻人的踪影。就在他感到无望的时候,忽然发现那个人正站在马车道的路边上,神态犹豫地站着。当他听到葛尔特茨比呼喊他的时候,他带着几分敌意,好像准备自卫似的猛然转过身来。
“能证明您那段遭遇真实性的重要证人找到了,”葛尔特茨比说道,伸出手来把香皂递了过去。“您走后,我在地上发现的。我曾经对您不信任,您一定要原谅。您如不嫌弃,我可以借给您一枚二十先令的金币……”
年轻人连忙接过金币,放进兜里。
“幸好给你找着了。”年轻人感激地说道,声音还有点呜咽。他急忙跑开了。
“这孩子真可怜,差点哭出声来。这对我也是个教训,不能自作聪明,不能仅仅凭一时的情况就给一个人下判断。”
葛尔特茨比顺着原路往回走去。经过那条长凳时——他看到一位老先生在长凳下面和四周望来望去,捅来捅去。葛尔特茨比认出这就是刚才同他坐在一起的那位老人。
“您丢什么东西了,先生?”他问道。
“对了,丢了一块香皂。”
小说中的诺尔曼·葛尔特茨比有哪些形象特征?请简要概括。
对于“葛尔特茨比”的刻画,小说采用第三人称的视角来叙事,请结合文本谈谈这样写的好处。
分析文中画线的两个句子的表现手法与表达效果。
(1)有的把自己点缀在长凳和木椅上,毫不显眼,在昏暗中,他们的身影已无法辨认清楚。
(2)他顺小路溜掉了,头昂得高高的,表情高傲。
请结合文本,谈谈本文以“黄昏”为题的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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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崖
【日】广津和郎
这是去年的事。父亲住进知多半岛师崎的医院,一个月后父亲的病几乎己经好了,于是和母亲一起租了一个房间,过着自炊生活。我在距医院300米远的地方租了间安静的房间,只有三餐到父母那边去吃。
这市镇是名古屋附近的人避暑避寒的度假区,但不像东京附近的海岸那样华美庸俗,显得质朴平和,我很喜欢。我当时身体不好,并不觉得什么地方特别不适,只是非常虚弱,容易疲倦。医院病人在海风吹拂下,多半肤色黝黑,我苍白的脸色显得特别醒目,看起来我比他们更像病人。
一天午后,我从岬角俯视师崎港良久,小港中渔船猬集。天气晴朗,海面闪耀着明亮的碧蓝,回映初秋的阳光。我认出了曲折的海岸线和大海的色调,以及海岸线边小小的家屋和家屋后面的绿色丘陵,还看到倾注在这一切之上的阳光,更在这一切之中看出一种难以言述的和谐。我真想画一幅很久没画的图画,便在心中构思起鸟瞰图。
我看见一个人从相距五六百米的医院走廊走到海岸的沙丘上,我立刻知道那是我父亲。父亲站在岸上,一面手挡额前,以防眩目的阳光直射双眼,一面望着这边。我以童稚的喜悦遥望着父亲的行动。父亲伫立一会儿,挥了挥手。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我也挥手回应父亲,然后走下丘陵,沿着海岸回去。
突然看见一块崖崩滚滚的巨石落在路边,我停下了脚步,仔细观看。这时,父亲突然从我背后发出声音。我起身拂去手上沙子,回过头来,父亲快步走到我身边。
“喂,有什么事吗?”父亲疾步走来,喘着气,很担心地问。
“没有。”我对父亲的问话讶异得睁大了眼睛。
“那就好……刚才我很担心,生怕你站在悬崖上,晕眩掉下来……你本来就常常会发晕……”
呵,刚才父亲从医院前的海岸向我挥手,原来是为了这个。我笑着说:“不要紧,我站立的地方距悬崖边还有6尺远呢!”
“真的?从医院那边看去,你仿佛就站在崖边上……以为你已经从那里下来,想不到却蹲在这里,我想你一定又发晕了……”
父亲和我相视而笑,然后一道向医院行去。
第三天清晨,我到医院吃早餐,平时这时候父亲已起床,这天却还沉睡未起。我颇感意外,不安地问道:“有什么不对劲吗?”
“嗯,今早吐血了。”父亲低声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本以为不会再有这种事了……”
我非常惊讶,打开父亲床边的痰盂盖看,里面有许多乌黑的血。
父亲不时咳嗽,每次都有少量的血杂在痰中咳出。
不久,院长来诊察。父亲的病是不是又回到以前的样子了?我盯着院长的脸孔不放。他是刚从大学毕业的年轻医学士,看起来颇沉稳。
“胸部没有什么异样,听不见一点空洞音。呼气听来虽然拖长了一点,不过这一般人也会有。”说着,院长又看了看痰盂,“哦,”他颔首说,“血色很黑,是旧血,不是刚刚咳出来的。一定是以前咳出的血淤积在什么地方,如今又咳出来了。”
“最近有没有做过激烈的运动?”
“这个,”父亲想了想,“也没有特别激烈的,两星期前曾跟M大夫一起爬山……”
“不,不是那么久以前……总之,不要担心,今明两天,好好躺一躺,很快就会复原。”
院长回去了。
母亲和我稍微放下心。父亲遵从院长的嘱咐,静静躺了两天。第三天,已完全复原,又像以前那样早早起床,到外头散步。这次吐血,原因始终没有查明,不知不觉间我们也就遗忘了。
父亲现在跟我们一起住在镰仓,已完全恢复健康,比生病前胖,体重甚至比年轻时更重。
距那次住院已过了一年,我突然想起,父亲那次吐血可能是因为看见我站在那悬崖边上,忧惧得刺痛了心。院长说,是由于激烈的运动,然而纵使不是激烈的运动,过度的忧心一定也会产生同样的结果。尤其像我父亲这样神经极度敏感的人,这种事更有可能发生。这么一想,更觉难过。“哦,好危险!”不安感随之而起。我开始想到这件事的时候,自己身边的事情似乎都骤然涌现在脑海中。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开篇写父亲住进知多半岛师崎的医院,一个月后痊愈出院,这既交代了事情的起因,也为后文父亲咳血作了铺垫。
B.“父亲疾步走来,喘着气,很担心地问”,这里通过动作描写,突出了父亲看到“我”站在悬崖边而焦急的心理。
C.小说情节曲折,注重细节,“打开父亲床边的痰盂盖看,里面有许多乌黑的血”,既让人为即将出院的父亲感到担忧,也为揭示真相埋下伏笔。
D.小说以“悬崖”为线索组织材料,先写“我”欣赏景致来到悬崖边,然后写父亲看到后向“我”挥手因“我”没能理解而向“我”快速走来,最后写“我”回想父亲事后的咳血可能与他当日对“我”站在悬崖边而忧心有关。

E.父亲咳血的原因始终没有查明,可是一年后“我”才意识到那次咳血可能是父亲因为看见“我”站在悬崖边上,忧惧刺痛了心,真实反映了父爱伟大的主题。
小说为什么以“悬崖”为题?请简要分析。
小说中“父亲”这一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说的主要人物是“父亲”,但几乎一半篇幅在写“我”,作者为什么这样处理?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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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的门
江南古镇。普通的有一口古井的小杂院。院里住了八九户普通人家。一式古老的平屋,格局多年未变,尽管人们房内的现代化摆设是愈来愈多了。
这八九户人家中,有两户是一人独居——单身汉郑若奎和老姑娘潘雪娥。
郑若奎就在住在潘雪娥隔壁。
“你早。”他向她致意。
“出去啊?”她回话,随即擦身而过。
多少次了,只要有人幸运地看到他和她在院子里相遇,听到的总是这么几句。这种简单的缺乏温情的重复,真使邻居们泄气。
潘雪娥大概过了四十吧。苗条得有点单薄,瓜子脸,肤色白皙,五官端庄。衣饰虽时髦又很素雅。她在西街那家花店工作。邻居们很不理解,这位端丽的女人为什么要独居,只知道她有权利得到爱情却确确实实没有结过婚。
郑若奎在五年前步潘雪娥之后,迁居于此。他是一家电影院的美工,据说是一个缺乏天才的工作负责而又拘谨的画师。四十五六的人,倒像个老头儿了。头发黄焦焦、乱蓬蓬的,背有点驼。瘦削的脸庞,瘦削的身躯,只有那双眼睛大大的,总烁着年轻的光,烁着他的渴望。
回家的时候,他常常带回来一束鲜花,玫瑰、蔷薇、海棠、腊梅,应有尽有,四季不断。
他总是把鲜花插在一只蓝得透明的高脚花瓶里。
他没有串门的习惯,经常久久地呆在屋内。有时他也到井边,洗衣服,洗碗,洗那只透明的蓝色高脚花瓶。洗罢花瓶,他总是斟上明净的井水,噘着嘴,极小心地捧回屋子里。
一道厚厚的墙把他和潘雪娥的卧室隔开了。
一只陈旧的一人高的花竹书架贴紧墙壁置在床旁。这只书架的右上端,便是那只花瓶永久性的所在。
除此之外,室内或是悬挂,或是旁靠着一些中国的、外国的,别人的和他自己的画作。
从家具的布局和蒙受灰尘的程度可以看得出,这屋里缺少女人,缺少只有女人才能制造得出的那种温馨的气息。可是,那只花瓶总是被主人擦拭得一尘不染,瓶里的水总是清清洌洌,瓶上的花总是鲜艳的、盛开着的。
同院的邻居们,曾经那么热切地盼望着,他捧回来的鲜花,能够有一天在他的隔壁——潘雪娥的房里出现。当然,这个奇迹就从来没有出现过。
于是,人们自然对郑若奎产生深深的遗憾和绵绵的同情。
秋季的一个微雨的清晨。
郑若奎撑着伞依旧向她致意:“你早。”
潘雪娥撑着伞依旧回答他:“出去啊?”
傍晚,雨止了,她下班回来了。却不见他回家来。
即刻有消息传来:郑若奎在单位的工作室作画时,心脏跳搏异常,猝然倒地,刚送进医院,就永远地睡去了。
这普通的院子里就有了哭泣。
那位潘雪娥没有哭,眼睛委实是红红的。
花圈。一只又一只。
那只大大的缀满各式鲜花的没有挽联的花圈,是她献给他的。
这个普通的院子里,一下子少了一个普通的生活里没有爱情的单身汉,真是莫大的缺憾。
没几天,潘雪娥搬走了,走得匆忙又唐突。
人们在整理画师遗物的时候,不得不表示惊讶了。打开锁着的房门,他的屋子里尽管到处灰蒙蒙的,但那只花瓶却像不久前被人擦拭地空心似的,明晃晃,蓝晶晶,并且,那瓶里的一束白菊花,没有枯萎。
当搬开那只老式花竹书架的时候,在场者的眼睛都瞪圆了。
门!墙上分明有一扇紫红色的精巧的门,门拉手是黄铜的。
人们的心悬了起来又沉了下去。原来如此!
邻居们闹闹嚷嚷起来。几天前对这位单身汉的哀情和敬意,顿时化为乌有,变成了一种不能言状的甚至不能言明的愤懑。
不过,当有人伸手想去拉开这扇门的时候,“哇”地喊出声来——黄铜位手是平面的,门和门框平滑如壁。
一扇画在墙上的门!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1995年7期,有改动。)
请结合文章事例,分析美工郑若奎是一个怎样的人?
结合全文,简要分析小说开篇的环境描写有何作用。
文章的最后“一扇画在墙上的门”揭示了郑潘二人的感情,你觉得意外吗?为什么?结合全文,谈谈你对这种结尾设计的理解。
谈谈你对题目“永远的门”的理解。
对于郑、潘二人感情,小院的人们前后态度有什么变化?
从小说的标题“永远的门”来看,作者创作这篇小说的意图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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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叔同的传奇人生
张露
如果说有一种人生华丽而不刺眼,铅华洗尽,返璞归真,历尽世间的奢华百态仍清澈如水,那么这种人生非李叔同大师莫属。少年时,他是上海滩有名的翩翩公子,风流儒雅,气度不凡,“二十文章惊海内”;留学日本,李叔同以敏锐的艺术灵感创造了很多中国艺术史上的第一;学成归,先后在天津、上海、浙江教书。在浙江省立第一师范学校教授图画音乐课期间,他以其高尚的品格、精湛的艺术、渊博的学识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开启了中国近代艺术教育的新局面。
他的学生,著名画家丰子恺,曾形象地称“文艺的园地,差不多被他走遍了”。大师在留学日本期间创办了我国第一部音乐刊物《音乐小杂志》。他竭力提倡音乐“琢磨道德,促社会之健全;陶冶性情,感精神之粹美”的社会教育功能。一首《送别》意蕴无限,最后传唱于大江南北,家喻户晓,那含意深邃、意境悠远的歌词,那恬静典雅、抒情流畅的曲调,传唱了一个世纪,润泽了几代人的心灵。淡雅的笛音吹出了离愁,凄美的歌词写出了别绪。
在近现代美术史上,大师也是一个举足轻重的人。执教一师期间,为了改革中国美术课历只授临摹画帖的状况,他开设了室内室外写生课,以训练学生绘画基本功。1914年他在教课时采用了男性裸体模特写生,具有历史性的开创意义。
提到中国近代戏剧史的发展,人们也不会忘记这位才华横溢的艺术家。留学日本期间,他在东京组织成立了艺术团体“春柳社”。1907年该剧社演出了法国小仲马编剧的《茶花女》第三幕,李叔同饰演女主人公。日本有一位老戏剧家松居,他对李叔同的演技极为欣赏。他说看了这个戏,他想起在法国蒙马得尔小剧场那个女优杜菲列所演的茶花女……
李叔同年轻时,即以才华横溢而瞩目文坛。出家前夕,他将清光绪二十六至三十三年(1900~1907)间的20多首诗词编成书卷。其中就有《留别祖国并呈同学诸子》《哀国民之心死》等不少值得称道的佳作,表现了他对国家命运和民生疾苦的深切关注。出家前的五六年间,他还有30余首歌词问世。词家寇梦碧在《读李叔同先生诗词》中说:“叔同先生词,则兼婉约豪放之长,而题材之博大,内容之深广,实为突起异军,超越乡贤。”
李先生严谨而不拘束,夏丏尊先生曾经指出李叔同先生做人的一个特点,他说:“做一样,像一样。”执教一师,他脱下西装,穿上黑马褂、布鞋,戴上金丝边框眼镜,为人师表,他一丝不苟。
他的艺术成就为古老而禁锢的中国艺术注入了新鲜的血液,从此中国艺术融入了世界文化,他严谨而美学化的教育精神为这个浮华的社会注入了一股清新的空气。先生的一生充满了传奇色彩,他是中国绚丽至极归于平淡的典型人物。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李叔同少年时,是上海滩有名的风流公子,因此在之后的岁月里,他努力追求铅华洗尽、返璞归真的人生,事实证明他做到了。
B.在中国音乐史上,李叔同是个举足轻重的人物。他的《送别》意蕴无限,充分体现出他的“陶冶性情,感精神之粹美”的音乐主张。
C.李叔同为古老而禁锢的中国艺术注入了新鲜的血液。为了改革中国美术课历只授临摹画帖的状况,他在教课时采用了男性裸体模特写生,具有历史性的开创意义。
D.由于对国家命运和民生疾苦的深切关注,加上自身无力改变这样的现实,李叔同终于选择了出家,这种思想在他后的诗词创作中可以看出。

E.在作者看,李叔同是个多才多艺,在许多艺术领域都有建树的艺术家。他严谨但并不拘泥,对此,作者的评价是“做一样,像一样”。
文中夏丏尊先生说李叔同“做一样,像一样”。哪些地方能体现出这个特点?请简要概括。
文末说:“先生的一生充满了传奇色彩,他是中国绚丽至极归于平淡的典型人物”,作者这样说的原因是什么?这句话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
作者认为“李先生严谨而不拘束”,你是否赞同这一观点?请联系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通俗史学家蔡东藩
来新夏
蔡东藩(1877—1945)的一生正处在中国近代历史发生巨变的时代。他经历了甲午战争的中国失败到中国人民的八年抗日等等惊天动地的事件。世事纷扰,山河破碎,不能不使这个长期接受传统文化教育的知识分子,日益加深其忧患意识,而不自觉地熔铸了他具有儒家学者三项标准的优秀品格。
他出身贫寒,过着箪食瓢饮的日子,住着以教读抵租金的居室,如果他能降志辱身混迹官场,也许能搏取富贵,但一则他家境贫寒,无力应酬;再则他看到官场各种蝇营狗苟的无耻恶习,实为腐败官场所罕见。从此,他决意敝屣荣华,告病归里,重回“君子固穷”的旧日生活。他手无缚鸡之力,不过一介书生,但能临危不惧,铁骨铮铮,当他所写《民国演义》问世后,因秉笔直书,有触犯军阀劣迹数处,遂遭武夫恐吓,弹头威胁,有人亦劝其曲笔,“隐恶扬善”,但他决不为动,宁愿搁笔,决不曲笔。蔡东藩的种种立身行事,称得起是一位善于继承优秀文化传统的真正儒者。
蔡东藩自绝望于官场,即倾其毕生精力于著述。蔡东藩著述很多,但能享盛名而传之久远的,则是《历朝通俗演义》。蔡东藩之所以能以极大的毅力完成这套通俗历史著述。绝非一时冲动的偶然行为,而是有其一定的思想基础。他身经国运艰危,目击风雨飘摇,不可避免地会像同时代有些知识分子那样,受到“救亡图存”时代潮流的冲击。当时,“实业救国”、“教育救国”、“富国强兵”等等课题,流传于社会。蔡东藩也必然会结合自己的条件作自己的选择。他深明亡史亡国的教训,而要用自己的文史知识和秃笔凹砚写出两千多年中国历史的兴衰治乱,用以警觉民众,振奋精神,以实现其“演义救国”的素志。就在他思考酝酿过程中,辛亥革命爆发,给他带来了希望的曙光,但迎来的却是北洋军阀集团的统治和袁世凯的帝制自为,蔡东藩在这种政治恶行的刺激下,决定先从《清史通俗演义》开始,其主要目的是以这个被推翻的专制政权为靶的,笔伐“洪宪帝制”。他在《清史演义》自序中说:“至关于帝王专制之魔力,尤再三致意,悬为炯戒。”《清史演义》着手于民国四年秋,正是袁世凯筹办帝制甚嚣尘上的时候,而成书的次年秋,又是袁世凯自毙之时。这不是巧合,而是作者有意识的行为。从中也能约略窥知撰者为什么把《清史演义》的写作提到第一位的奥秘所在。而自序中的词语也正是作者对“洪宪帝制”的历史鞭挞。民国十年正是“直皖战争”给民众带来兵燹灾祸之际,蔡东藩更运其如椽之笔,进一步地投枪于军阀统治的黑暗现状。他历数民元以来的动乱不宁,更明确表达其正直的史德说:“窃不自揣,谨据民国纪元以来之事实,依次演述,分回编纂,借说部之体裁,写当代之状况。语皆有本,不敢虚诬。”史家应有风骨,于此可见,亦无怪乎军阀武夫为之惧,而出以威胁之劣行!
蔡东藩在历史编纂法方面,也做出了重要贡献。他的著述虽以“演义”为名,但并不是相沿所谓的“演义体”如《东西汉演义》《三国演义》等等。他不满意《三国演义》之类的演义书,他在《后汉演义》自序中,曾有所评论说:“若罗氏所著之《三国志演义》则脍炙人口,加以二三通人之评定,而价值益增。然与陈寿《三国志》相勘证,则粉饰者十居五六。寿虽晋臣,于蜀魏事不无曲笔,但谓其穿凿失真,则必无此弊。罗氏第巧为烘染,悦人耳目,而不知以伪乱真,愈传愈讹,其误人亦不少也。”蔡氏就以此观点指导整套通俗演义的写作而自成一“新演义”体,“新演义”体的特色是,博览群籍,广搜史料,文笔力求通俗,叙事端在真实,间入稗史遗闻,不过修饰文字,敷衍情节,要不得脱离历史正轨。他还采用夹批、后批和注释等手段,以发挥自己的史观、史识。这一“新演义”体裁,很适于普及历史知识,供社会教化之助。顾便于以国史回归国人,鼓呼民气,尽史家之职责,所以,对“新演义”体固不得以小道视之。而当誉之为通俗史学,并堂皇列位于史部之一目。后之以历史为题材而着笔为历史小说者,何不取法乎此?等而下之,其戏说历史,亵渎历史者流,亦当自愧于先贤!
蔡东藩以十年寒窗之功,囊括两千余年史事,成《历朝通俗演义》11部600余万字。其有功史学,自不待言!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蔡东藩一生正处在中国近代历史发生巨变的时代,他经历丰富,对一些惊天动地的事件目见耳闻,这使《历朝通俗演义》更具真实性。
B.由于蔡东藩在写《民国演义》时坚持其正直的史德秉笔直书,“写当代之状况”。“语皆有本”,使“军阀武夫为之惧”,而遭到军阀的恐吓。
C.蔡东藩的‘新演义”体与传统的《东西汉演义》,《三国演义》等“演义体”历史小说不同,他完全采自正史,力求通俗,不修饰文字。
D.蔡东藩认为罗贯中的《三国志演义》“巧为烘染,悦人耳目,而不知以伪乱真,愈传愈讹,其误人亦不少’也”,不适合“供社会教化之助”。

E.作者认为《历朝通俗演义》应列入史学著作之中,作为历史小说的范例,应该效法,而那些戏说历史、亵渎历史的人相比之下应当惭愧。
作者认为蔡东藩“具有儒家学者三项标准的优秀品格”,请结合文章作简要概括。
蔡东藩将《清史演义》提到第一,并在写书的时间上有意安排,其用意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蔡东藩以十年寒窗之功,囊括两千余年史事,成《历朝通俗演义》11部600余万字。你认为影响他写作的最重要的因素是什么?请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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