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37—40题。
分而食之(节选)
聚而食之的场合,大概有三种,一种是家庭之聚,一种伙食团之聚,一种是宴会之聚。不论哪一种,都同样地不卫生。岂止不卫生而已,而且成了专门制造疾病的细菌传染工厂。有些卫道的酱瓜之士,一听说不卫生,马上热血沸腾,号曰:“洋大人抱着接吻就卫生啦?他们火车站也抱,飞机场也抱,马路上也抱,怎么不传染呀!偏偏中国人骨肉团聚在一个饭桌上,不过共喝一碗汤,共吃一盘菜,就不卫生啦?”呜呼,接吻有它特定的对象,。而且往往只不过一阵子,过了那股热乎劲,也就自动收山。聚而食之,却是每天三顿,病河永浴,白头偕老者也。夫家庭之聚,吃吃亲人的口水,或许没啥了不起。但是伙食团之取,或宴会之聚,去吃那些毫不相关、甚至陌生人的口水,就实在有些于心不甘。如果有病菌的话,顺着口水,倒灌入汤菜,然后再倒灌入自己尊肚,一旦躺到床上哼哼唧唧,小鬼敲门捉拿,还不知道该病是怎么弄到身上的,见了阎王报到填表时,连笔都难下。
四十年代,中国跟大日本帝国作战时期,很多学堂迁到后方,家在沦陷区的学生老爷,*着教育部的贷金,维持残生。举重庆沙坪坝的中央大学堂为例吧,八人一桌,四菜一汤,几乎用最精密的食油探测器都探测不出啥油水来。偶尔有盘花生米,立刻天下轰动,便约法二章:“只准骑马,不准坐轿。”骑马者,只能夹一粒;坐轿者,筷子平放,划地而起,一下子就是三五粒。嗟夫,一盘能有几个三五粒耶。这种往事,现在回忆起来,固余味无穷,但当时却是高级知识分子,在聚而食之压力不被逼出来的嘉言懿行。
柏杨先生不幸或有幸,曾参加过一个大伙食团,跟抗战时的学生老爷一样,见饭愁的镜头,再度重演——不过经常却是都有几块肉的,而奋斗的目标也就那几块肉。嗟夫,在聚而食之的战场上,最可怕的有三种人物,一日“菜狼”,一日“菜虎”,一日“菜端”——菜端最最高竿,英雄好汉把菜盘索性端到自己御而之前,别人多看一眼,他的鼻子都能冒出烈火。幸好“菜端”动物,属于稀世之宝,不容易碰见。最常碰见的是“菜狼”、“菜虎”。这类朋友的精彩表演,跟知识程度无关。柏老曾一度跟一位大学堂教习一桌,从第一顿开始,菜刚拿到台面上,他阁下就两眼发直,筷子在其尊手中转动如飞,抽冷子就把埋伏在萝卜深处的一块肉丁发掘出来。大家刚要惊呼,第一块“咕噜”一声,早下了肚,第二块已祭到半空中矣。三下五除二,饭才吃了几口,菜已全光。大家这才发现,大势不好,正跟虎狼之辈,面面相对。
呜呼,害不害臊?当然不害臊。一个人的热量如果低过于两千三百卡路里。就不会害臊;如果低过于一千五百卡路里,连羞耻之心都没有啦;如果低过八百卡路里,那就要杀人放火,社会秩序都无法维持。我们似乎还没有低到连羞耻之心都没有的程度,所以最后协议,改为分而食之,逐块分开肉,再逐个分开萝卜。于是圣玛利亚的奇迹出现,该大学堂教习忽然间文明万状,也不瞪眼啦,也不猛抢啦,平常菜都不够吃的,也够吃啦,而且还有剩的,总是留一块肉或半块肉到下顿没有肉的晚饭时吃。
不仅伙食团的聚而食之有这种奇观,纵然家庭中的聚而食之,也有这种奇观。兵强马壮的大哥大姐,往往先下手为强,对准一道好菜,立刻风卷残云,有些还身怀绝技,只要往火锅里一搅,就能把精华全部夹住,弱小民族的小弟小妹,抗议的抗议,嚎叫的嚎叫,气壮山河,声震屋瓦。老爹老娘则拉着嗓门吆喝,一会教训小子不准在盘子里连夹两次,一会告诫丫头不要在锅子里翻江倒海找虾仁,一会安抚小弟小妹要学“孔三岁,能让梨”——可是孔融先生让了大梨,还有小梨,小弟小妹让了那个鱼头,就再没有鱼头矣。于是大的喊,小的跳,老的擂桌子。
聚而食之完全*礼让来维持,只能律己,不能律人,律人就必然发生冷战热战各种混战,不但伤感情,简直伤理智。而单方面的律己,也不能持久。必须把礼让变为有形式可遵循的条规,才算秩序,不能全*内省工夫。聚分虽是小事,便它每天三次再现,长年累月,影响中国人的性格行为却太大啦。只有改弦易辙才能帮助我们逐渐恢复坦荡的胸襟,至少可以使具有五千年传统文化的中国,先行在吃相上,成为真正的礼义之邦。
37.根据文意解释最后一段加点的两个词语的含义。
①内省指什么?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怎样做才算改弦易辙?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8.作者反对将“洋人的接吻”和“中国人的聚而食之”相提并论的理由有哪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9.结合全文分析“聚而食之”的害处有哪几点?分别举出哪些事例?论证方法有哪些?
答:①“聚而食之”的害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所举事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论证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0.下列对这篇杂文的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本文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尤其是在预防“非典”的今天,它的论述确实值得恪守传统就餐习惯的人们深思;但真正付诸实践尚有很大难度。
B.第三段对“菜狼”“菜虎”和“菜端”的描绘十分精采,所采用的笔法也不尽相同。“菜狼”和“菜虎”采用了繁笔,相对而言,“菜端”采用的是简笔。
C.文章的语言生动形象且说理深刻,主要是作者采用了反语、夸张、排比、对比等修辞手法。
D.文章对孔融三岁让梨的事例作了独到分析:让梨是建立在物质基础上的让,一旦让完无梨可吃,恐怕也不会有这千古佳话的流传,其见解确实让人耳目一新。

E.作者集中“火力”猛烈抨击“聚而食之”;“分而食之”的主张因此呼之欲出,其好处列需再费笔墨论证,这一点确实值得我们作文时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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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内容,完成下面4题
陈景润哭了
男儿有泪不轻弹。陈景润轻易不掉眼泪。
少年时,他内向而倔强,身体弱小,每逢在学校中受人欺侮,甚至,被打得鼻青脸肿,他从不掉泪,更不卑膝地向人讨饶。
青年就读厦大,生活拮据,患了肺结核,面对繁重的功课,他自尊自强,坚韧地挺了过来。
饱经忧患的岁月里,他被错误地拔了“白旗”,无端地下放到外地去洗瓶子,受尽冷眼,他没有掉泪;“文革”中惨遭迫害、侮辱、批斗,甚至被逼跳楼,他也没掉泪。
人,贵在有一点精神,陈景润的血液里,流淌的是中华民族炎黄子孙不甘屈服铁骨铮铮的气质。他没有丝毫奴颜和媚骨。
有了盛名的陈景润,却在一个特殊的场合哭了,而且哭得那么伤心。
从70年代初期开始,陈景润就横下一条心,要尽全力拼搏,争取为这场攻克哥德巴赫猜想的跨世纪之战,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转眼十年过去了,三千多个日日夜夜,无声地消融在杳无踪迹的跋涉之中。路,在何方?“梯子”在哪里?回首往昔,莫名的惆怅和感伤,情不自禁地浮上心头。
播种,耕耘,收获,遵循劳作的常规法则,能够在付出艰辛之后,得到应有的成果,自然是一种幸运和安慰。这场攻克(1+1)的世纪之战,其深刻和悲壮之处在于,它超越了一般劳作的常规法则,并不以艰难竭蹶的付出,作为衡量收获的标准。科学的严酷在这里表现得如此的冷峻无情,百分之百的付出,而收获往往是苍白无奈的零。
能出现“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奇迹么?陈景润曾无数次期盼过,从冬盼到春,从黑夜盼到天明,当失望如日复一日的平庸,几乎把心灵磨出老茧的时候,最刚强的汉子也会为蹉跎岁月而感到深深的忧伤。
陈景润十分清楚自己所处的环境和地位。他不是那种急流勇退的人,他在取得辉煌之后,不像那些在体坛上荣获世界冠军奖牌的选手,有资格从容而体面地举行告别体坛的盛宴,然后去开拓另一片崭新的天地。他给自己定的人生座标,是攻克哥德巴赫猜想(1+1),这才是真正的“世界冠军”,为此,他自觉地破釜沉舟,断了退路。只要生命还存在一天,他就要不懈地走下去。这种“傻”劲,与生俱来,不可移易。
1984年的夏天,一位德国的数学家访问中国,他慕名找到陈景润。皆是行家里手,他们谈得很投机。陈景润的英语水平不错,不必借助翻译,双方可以坦然相谈,他们一起讨论攻克哥德巴赫猜想问题,说着说着,陈景润哭了,而且哭得很伤心。来访的外国朋友并不感到突然和意外,只是静静地坐在一旁,仿佛,在细细体味这位东方数学奇人的心境;仿佛,在默默分担这位数学同行的焦急和忧虑。陈景润的助手李小凝也端坐一旁,他没有劝解,也不知道怎样劝解这位老师辈的数学巨匠。这是他第一次看到陈景润流眼泪,听到陈景润那令人心碎的哭声。是痛感自己经过十年苦斗,毫无进展而悲伤,还是有愧于祖国和人民的厚望,而心存愧疚呢?事后,人们没有去问陈景润,也觉得没有必要去探问这一事情。
人们只是发现,陈景润仍是一如既往,匆匆地走进数学所那被称为“二层半”的资料室,他坐的位置是固定的,靠窗桌子前的第一个位子,即使他没有来,人们也很少去坐它。
长期苦战,他已经在疲惫之余,感到身体的不适。一到冬天,特别怕冷,从脊梁骨中感到透心的冰凉,视力也开始下降,只有那颗不泯的心,还是炽热的。
人们万万没有预料到1984年4月27日,陈景润在横过马路时,被一辆急驶而来的自行车撞倒,后脑着地,酿成意外的重伤。他从医院里出来,苍白的脸上,有时泛着让人忧郁的青灰色,不久,终于诱发了帕金森氏综合症。令人惊叹的是,得了绝症之后的陈景润,却极少流眼泪,也没有听到他痛哭过。男儿的眼泪是金,偶尔夺眶而出,才让人惊心动魄。
“发事牵情不自由,偶然惆怅即难收。”泪洒战地,一倾真情。科学攻关的征途,悲壮而苍凉。
文中写道,陈景润“却在一个特殊的场合哭了,而且哭得那么伤心”。请问陈景润为什么“哭得那么伤心”?
文章只有一段文字写到“陈景润哭了”的情节,从全文看,这样写是否文不对题?为什么?
在攀登科学高峰过程中陈景润表现出了哪些优秀品质?结合文中具体信息,分条表述。
文中记述的陈景润的生活细节哪一处打动了你?联系当今的现实,对比陈景润的精神,作一简短评说。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3题
暗记
聂鑫森
宽敞的画室里,静悄悄的。
初夏的阳光从窗口射进来,洒满了摆在窗前的一张宽大的画案。画案上,平展着一幅装裱好并上了轴的山水中堂。右上角上,写着五个篆字作画题:南岳风雨图。
年届六十的知名画家石丁,手持一柄放大镜,极为细致地检查着画的每个细部。他不能不认真,这幅得意之作是要寄往北京去参展的。何况装裱这幅画的胡笛,是经友人介绍,第一次和他发生业务上的联系。
画是几天前交给胡笛的。胡笛今年四十出头,是美院毕业的,原在一家幻灯厂当美术师,能画能写。后来下海了,在湘潭城开了一爿小小的裱画店,既是老板又是装裱工。同事们都说胡笛的装裱技艺比一些老辈子强,且人品不错,何必舍近求远,送到省城的老店去装裱呢?
画是胡笛刚才亲自送来的,石丁热情地把他让进画室,并沏上了一杯好茶。石丁是素来不让人进画室的,之所以破例,是要当面检查这幅画的装裱质量,如有不妥的地方,他好向胡笛提出来,甚至要求返工重裱。
胡笛安闲地坐在画案一侧,眼睛微闭,也不喝茶,也不说话。
石丁对于衬绫的色调、画心的托裱、木轴的装置,平心而论,极为满意。更重要的是这幅画没被人仿造——有的装裱师可以对原作重新临摹一幅,笔墨技法几可乱真,然后把假的装裱出来,留下真的转手出卖。石丁的画已卖到每平方尺一万元,眼红的人多着哩。眼下,画、题款、印章,都真真切切出自他的手,他轻舒了一口气。且慢!因为他是第一次和胡笛打交道,对其人了解甚少,不得不防患于未然,故在交画之前,特地在右下角一大丛杂树交错的根下做了暗记,用篆体写了“石丁”两个字,极小,不经意是看不出来的。石丁把放大镜移到了这一块地方,在杂树根部处细细寻找,“石丁”两个字不翼而飞。又来来回回瞄了好几遍,依旧没有!
石丁的脖子上,暴起一根一根的青筋,他万万没有想到这居然不是他的原作,而是胡笛的仿作。这样说来,胡笛的笔墨功夫就太好了!他从十几岁就下气力学石涛,尔后走山访水,参悟出自家的一翻面目,自谓入乎石涛又能出乎石涛,却能轻易被人仿造,那么,真该焚笔毁砚、金盆洗手了。
就在这时,胡笛猛地睁开了眼睛,笑着说:“石先生,可在寻那暗记?”
石丁的脸忽地红了,然后又渐渐变紫,说:“是!这世间小人太多,不能不防!”
胡笛端起茶杯,细细啜了一口茶,平和地说:“您设在杂树根部处的暗记,实为暗伤,是有意设上去的。北京城高手如林,若有细心人看出,则有污这一幅扛鼎之作。您说呢?”
石丁惊愕地跌坐在椅子上,问:“那……那暗记呢?”
胡笛说:“在右下部第五重石壁的皴纹里!令‘石丁’两个字很有骷髅皴的味道,我把它挖补在那里,居然浑然一体。树根部处空了一块,我补接了相同的宣纸,再冒昧地涂成几团苔点。宣纸的接缝应无痕迹,补上的几笔也应不会丢先生的脸。”
石丁又一次站起来,拿起放大镜认真地审看这两个地方。接缝处平整如原纸,这需要理出边沿上的纤维,彼此交错而“织”,既费时费力,又需要有精道的技艺。而补画的苔点,活活有灵气,更是与他的笔墨如出一途。他不能不佩服胡笛的好手段!
石丁颓然地搁下了放大镜。
胡笛站起来,说:“石先生,裱画界虽有个别心术不正的人,但毕竟不能以偏概全。暗记者,因对人不信任而设,我着力去之,一是为了不玷污先生的艺术,二是为了我们彼此坦诚相待。谢谢。我走了。”
胡笛说完,很从容地走出了画室。
石丁发了好一阵呆,才记起还没有付装裱费给胡笛。正要追出去,又停住了脚步,家里还有好些画需要装裱,明日一起送到胡笛的店里去吧!
他决定不将《南岳风雨图》寄去北京参展,他要把它挂在画室的墙上,永远铭记那个让他羞愧万分的暗记……
(选自《百花园》2006年第9期)
“胡笛安闲地坐在画案一侧,眼睛微闭,也不喝茶,也不说话。”作者为什么要用“安闲”这个词?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他决定不将《南岳风雨图》寄去北京参展,他要把它挂在画室的墙上,永远铭记那个让他羞愧万分的暗记……”,试分析句子中“暗记”的含义。
联系全文,请你探究一下本文写作的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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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救命的一氧化碳
上世纪60年代,人们就知道身体组织在受到毒素、紫外线、激素和药物等侵害时,血红素加氧-1(简称HO-1)会及时对抗相应的受伤和感染,此时体内会自然地产生少量的一氧化碳.不过,当时的人们都认为一氧化碳是组织代谢的副产品。
然而,美国科学家所罗门•辛德在1993年提出,一氧化碳在人体内扮演了一个有意义的角色.它有协助一氧化氮管理人体内部器官的功能,例如大肠的收缩、胃的排空等.但是,研究人员作了很多的努力之后,还是没有检查出一氧化碳在人体中的准确作用。
由于一氧化碳对人体有益,一些科学家想把它用于临床治疗。然而,一氧化碳是有毒气体,使用稍有不当,就会对人类造成危害。一氧化碳能紧紧结合红细胞中的血红蛋白,形成羧化血红蛋白,使氧气无法载运到全身。当人体内20%左右的血红蛋白转变成羧化血红蛋白时,就会出现恶心、呕吐和晕倒的情况;当人体内40%左右的血红蛋白转变成羧化血红蛋白时,就会夺人性命。因此,有科学家反对把一氧化碳引入对人类的临床治疗。但美国的奥古斯丁•乔和弗里茨•贝奇称,医药界不该这么快拒绝一氧化碳的治疗潜力,一氧化碳疗法是紧急情况下最好的方法。
2001年上半年,乔和贝奇领导的小组指出,患者吸入微量一氧化碳有助于防止器官的排斥反应。他们在进行老鼠心脏移植时,用一种叫“卟啉”的化学药品将 HO-1封闭,一星期内老鼠有排斥移植的反应产生。但如果将老鼠置于含微量一氧化碳的空气中,则可以幸存。也就是说,吸入动物体内的微量一氧化碳可以完成HO-1所能完成的任务。这个实验也说明,20世纪60年代人们在研究HO-1时发现的一氧化碳不是代谢废物,而是在HO-1的作用下,人体为生理防御反应所产生的气体。
2001年年底,美国的大卫•平斯基的实验表明,一氧化碳对肺移植手术也大有帮助。平斯基改变了一些老鼠的遗传特性,使它们缺少制造HO-1的基因,然后让它们和正常的老鼠一起进行模拟的肺移植手术。平斯基用夹子截断供应到老鼠左肺的血流,一小时后让它们重新恢复流动。结果正常老鼠的生存率为90%,而所有改变过基因的老鼠皆死于产生在肺中的血块。在进一步的实验中,当平斯基给改变过基因的老鼠呼吸微量的一氧化碳后,只有一半老鼠死于非命。目前,每年有数千人进行肺移植手术,失败率为30%,比其他器官移植的失败率要高,比如,肾移植的失败率只有10%。因此,医药学家希望把一氧化碳的治疗作用引入到肺移植手术中。目前也有一些医生把一氧化碳用于临床手术中,取得了一定效果。
下列不能说明一氧化碳对人体有益的一项是()

A.让改变过基因的老鼠呼吸微量的一氧化碳后进行模拟的肺移植手术,只有一半老鼠死于非命。
B.一氧化碳能紧紧结合红细胞中的血红蛋白,形成羧化血红蛋白。
C.将老鼠置于含微量一氧化碳的空气中,在一星期之内可以幸存。
D.对缺少制造HO-1基因的老鼠进行模拟的肺移植手术,都死于产生在肺中的血块。

下列对一氧化碳可以救命的原因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一氧化碳对大肠的收缩和胃的排空有帮助作用。
B.吸入动物体内的微量一氧化碳可以完成HO-1所能完成的任务。
C.一氧化碳疗法是紧急情况下最好的方法,医药界不应该拒绝它的治疗潜力。
D.人体在及时对抗相应的受伤和感染时会自然地产生少量的一氧化碳。

根据原文所提供的信息,以下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A.一氧化碳如果使用不当,对人类的危害一般不明显。
B.美国一些著名的医生把一氧化碳用于临床手术中,取得了特别理想的效果。
C.一氧化碳在人类器官移植手术中作用明显,不再需要专门的机构对其进行评估。
D.科学家们相信,不久的将来使用一氧化碳有可能提高人类肺移植手术的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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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冷的夜雨
铁枫
仿佛是刹那间的事,一直狂躁地奔突于高楼广厦之间的狂风突然声势大减,变得气若游丝了,紧接着细密的雨丝就从幽邃、混沌的夜空里无声地飘落下来。冰凉的雨滴划过脸颊、锐利的寒意透过肌肤在心底迅速扩散开来,然而这浓浓的寒意却无法驱退心中焦躁的火焰——那辆每日载我回到栖身之处的夜班巴士今晚不知何故久等不至。我不知道自己究竟还要在这个飘着冷雨的初冬深夜等待多久。
我孤零零地伫立在狭窄的、勉强可以遮雨的候车亭里,头顶一盏昏黄的路灯下,晶亮的雨滴急速飞旋成一道道凌乱交织的线条,如同在表达一种浮躁而又无奈的情绪……此时的马路上冷冷清清,偶尔有行人经过,大都是低着头、行色匆匆。
在马路的另一边,一间餐厅明亮辉煌的灯光无遮拦地倾泻出来,以其温暖柔媚的色调引诱每一个在寒冷中穿行的行人。我远远地注视着那些坐在灯光里细斟慢酌、谈笑风生的男男女女,心中隐隐掠过一缕失落和酸楚,说不清是为了什么。后来我注意到,在餐厅内一个灯光昏暗的角落里,一个中年男人独自坐着,目光总是在腕上的手表与窗外之间游移不定。看上去他是在等什么人,或者是这场突降的冷雨阻挡了他回家的行程。餐厅内再温暖再明亮,也终究无法取替家中妻儿的欢笑……在所有的词汇中,家是最为温暖的一个词儿,洋溢着关爱的馨香。没有家的人生是不完整的人生,没有家的人是无根的浮萍,值得悲哀。在许多真正的漂泊者眼里,“浪迹天涯、四海为家”这八个字中所包含的无奈与悲哀远远多过浪漫和洒脱。一个真正的漂泊者是不会崇拜漂泊的。
这样想着的时候,那辆巴士终于姗姗而至了。在登上巴士的一瞬间,我稍稍犹疑了一下,下意识地觉着似乎有什么东西被我遗忘在站台上了,但是回头看看刚才站过的地方,什么也没有。车门咣地一声关上了,把细锐的寒风、绵密的冷雨和一些或焦躁或怅惘的心情关在了车外。
车内空荡荡的,零星地坐着几个乘客。除了沉闷的马达声之外,听不见别的声音。忽然从邻座传来一阵压抑的咳嗽声。循声望去,那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膝上躺着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看情形是他的女儿了。小女孩已经睡着了,她的父亲咳嗽的时候努力向一边偏着头,并用手捂着嘴,生怕吵醒她。路灯的光芒透过车窗,一束一束扫过女孩的脸庞:她微闭着双眼,脸上漾着幸福的微笑、腮边闪烁着快乐的红潮……恍惚间,我仿若回到十年前那个初冬的雨夜,父亲挽着我的手走在一段泥泞的路上,我几次险些滑倒都是父亲那只厚实有力的大手牢牢把我抓住。黑暗中,温煦的父爱从父亲坚实的掌心传过来,令我为之深深陶醉,忘却了寒冷和恐惧……
下车的时候雨已经小了,只是风更紧了,寒气沁骨。耳边的雨声淅淅沥沥,犹如肖邦奏响的《雨滴》。多年以前,当我第一次沉醉于这支绝美的钢琴曲中时,内心随之生发的是对生途艰辛世事跌宕的嗟叹,而此刻,这支熟悉的旋律再度从心底奏响的时候,我已经走近被自己称之为“家”的狭小居所,和着那旋律的是一种安然恬淡的归属感。
假如说人生就是一场突降的冷雨,那么谁能够拥有一个可以栖息和回归的地方、保证自己一颗干燥而又从容的心不被淋湿,谁就注定能够坦然地接近幸福。这场冬夜的冷雨也许很快就会过去,但愿一切长养于这场雨中的幸福感觉能够永恒。
如何理解文章第3段所说,“一个真正的漂泊者是不会崇拜漂泊的”?
第6段运用什么表现手法写对肖邦的钢琴曲《雨滴》的感受?这样写有何作用?
第4段说,“我”上车时,“觉着似乎有什么东西被我遗忘在站台上了”。遗忘的是什么东西?为什么会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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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日的灯盏
朱以撒
①秋天来了,山里闪动着风吹过的暗影。叶片开始有秩序地脱离枝条,原先紧挨在一起的两片树叶,一片先下来了,另一片落下来的时候,再也见不到它旧日的邻居。交接的日子来临,一些矮小的灌木丛里,浆果外表抹上了一层紫黑,一只翠绿的螳螂举着带锯的刀,轻轻划了一下,浆水霎时奔涌而出,紫透了枝下的土皮。
②稻子已经进仓,秋风下瑟瑟摇曳的是从农夫指缝里漏下的一枝金黄。农夫已经走远,不会回头,注定这一穗金黄要坚持到秋日的最后,被人遗漏、忘却,不能和亿万弟兄一道进入温暖的谷仓,此时它的美超过一切。在我看来,缘于遗忘而独立存在,虚构出岑寂田野的动人一幕。浆果、稻穗这样兀立风寒中的灯盏,秋日的过去就是它们生命的过去,许多美艳走到这里,自然变得素洁起来,像戏台上的名角戏装卸下,铅华洗去,走在街市上,纯乎一个普通的中年妇女。
③暗夜里,车驶过同样岑寂的山村,简陋的土墙开设的小窗口透出昏黄的光,一家人聚在严实的屋内,守着炉火,内心踏实起来,谷仓是照耀一家人美好心情的不灭灯盏,隔着芳香的木板,里边躺着一家人的生存希望——从春日开始萌发,夏阳曝晒,现在终于落实下来。当时是那么漫长,好像一盏秦时的灯,要擎到汉时才被真实地点亮,中间这么多的交替、衔接、奔跑——的确,我看过那些最终不能点亮灯盏的农耕人家,秋日远去,寒冬到来,是那么黯然神伤地蹲着,敲打着春日吃进泥层中的犁耙,要问个究竟。丰稔的人家如实地享受着秋日的馈赠,闲聊时记起春夏那些有趣的细枝末节,唇齿开合中带着舒适的滋润。看来,只有希望不落虚空,眉宇间才笑得起来。
④一本书在经过春风、夏雨的重叠,终于在深秋的最后几日结束了文字的蔓延。这个文人松了一口气,好几次他像一个持灯者,火舌飘忽不定,他的心时浮时沉,晴明阴晦在瘦削的脸庞上隐现。夜半推开窗门,所有家庭的灯盏都熄灭了,自己却还在夜色里跋涉——这大半年的灯火费得太多了。在乡村写作,笔下的蔬笋气明显与上一个章节慢了一个节奏。似乎都有这样的感觉,在乡村里完成的这一部分,像是夕阳余晖下归栏的牲口,脚步细碎,神色安然,被深浓起来的薄纱笼罩。也应该有一个相近的阅读环境——村头老樟树下,寂静萧然的风雨亭里,简约朴素的廊桥上。选择环境阅读是一种智慧,删去书写者身上的种种附加,也放弃了自己种种目的性,此时,书页打开,字句联袂而起,人融了进去。有几次我读到一些残本,残本毁弃了创作者的背景材料,如在异地骤遇了陌生人,没有既往的历史记录,没有阴影和光圈,使阅读时每一字句都像秋风里吹过的干果,水分滤去,肉质干脆。秋风残照下的人、文要比湿润阳春时可靠,它的冷峻是此前未有的情节,浓缩着艳丽的汁水,到了这个节气的文人笔下,我们说韵味,其中一部分就是由朴实无华来承担的。
⑤渐渐形成一个晚秋爱好者。尚在砚边的余墨被风吹干,兑点水,作一幅草草小品,透视着笔底漫不经心的挥洒状态,万木萧疏,百草枯黄,一个在秋风中穿行的漫游者,心事清癯。一些被春日枝繁叶茂遮蔽的疤痕,一些少年时代持抱不放的爱恋,不是展现了,就是放弃了。季节使人、物发生了多大的变化啊,幻想的春日和无比实在的秋日――有理由说,春日秋日的笔下文辞一定是不同色泽的,尽管出自一人之手。我仍然记得秋日里修订春日写下的一叠文稿,落笔如刀斧,删尽繁枝缛叶——这就是文字的命运,像许多果实那样,春夏的花枝招展,只有到了秋日,是否存在才能确认。
⑥有一些灯盏没能亮到秋日,与生俱来的命数,使它们止步于初秋。刘安说,不与夏虫语寒,不与曲人语道。因为生命中缺乏言说的条件,回放曾经在春日里生机无限的花朵,不禁追问起空间的历程,究竟隐伏着多少玄机:在时光携带着无数浮沉不定的生物匆匆行进时,伤逝之美也在同时上演——使一个走到秋日下的人,那些郁积着浓艳和空洞的春愁,此时一笔勾销。
(选自《经典美文》2007年8月,有删节)
作者笔下的“秋日”有哪些特点?(限用文章中词语)
“秋日的灯盏”在文中指什么?为何称之为“灯盏”?
本文隐含作者对生命追求过程的思考,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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