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一)阅读下面的散文,完成17-20题。
背着灵魂上路
郭翠华
人在一个环境呆久了,就想出去走走,走出家门的刹那,仿佛丢了什么,就会有一丝的犹豫,但脚还是把人带出了家门。
外面的世界很大,人很容易迷失方向。曾经一个人去一个城市出差,走在黄昏里,看见如流的人群头也不回地往前赶,只有我像一只掉队的孤雁,找不到可以栖息的枝头,那种迷茫的感觉很像一滴水落在了沙漠里,顿失了自己的踪影,自己的踪影是什么,我一直想不清楚。如果落在水里,应该像月亮泊在水面,是可以看得见的;如果落在地上,就是自己的影子,会踩着自己的脚后跟;如果和家人在一起,就是一种可以触摸到的温度;如果和朋友在一起,应该是一种可以呼应的声音;如果落在自己的心里,那是一种踏实的感觉。外面的世界不论多好,但我们首先失去的就是踏实的感觉。
曾经看过一个外国影片,一个挑夫挑了一个担子,走着走着,他突然停了下来,别人问他不走的原因,他说我的灵魂跟不上了,我要等等我的灵魂。那时我突然明白了,出门在外,匆匆忙忙的,如果我们把什么落在家里了,那一定是我们的灵魂。
出了家门,我们就会发现,人走了,心却没有走。人的身躯在偌大的世界里晃悠着,多少美景尽收眼底了,但心却像一只空匣子,什么也没装进去。孤寂悄然而至,潮水般地席卷而来,心却在远处,不知道自己的心还在眷恋着什么。不出门的时候,人就会盼着出门的机会,出了门,人又会多了许多牵挂,人性的两难由此可见。
我最怕一个人出门,多半是承受不了那分孤寂,因为灵魂总是跟不上趟。
不愿意一个人出门,决不是我一个,我认识的几个男人,也怕出门,但只要有朋友一道,去再远的地方也在所不辞。满世界的景物在他们眼里和自家院子里的花草没什么两样,但有朋友在身边却是另番感觉,借助出门,些许心智的火花就有了一个可以碰撞的机遇,他们要的是精神的享受。前些日子,带了一些作者出去采风,当别人用不可思议的目光看着那几个70年代出生的人半夜出去找酒喝时,他们的目光已经在酒的作用下风起云涌、花开叶绿,不知出现了多少景致。把自己关在酒里,把人生关在酒里,把陌生的世界也融化在酒里,恍惚之间,他们说马路上来来往往的人都变得十分温暖。
做一个出门人,我喜欢静静地看左来右往的人群,喜欢看人像蚁一样地把自己搬来搬去的,我知道那也是我,只不过当我如蚁般忙忙碌碌的时候,我看不见自己。忽然间,我看见自己的灵魂就站在自己走过的日子里,而我却站在生活的门外。
做一个出门人,我喜欢背上几本自己喜欢的书,打开书本,熟悉的气息迎面而来,阅读的时候,我看见自己的灵魂游动在书的字里行间,心一下就踏实了,时空就定格在书页之间。
做一个出门人,最好是能在另一个城市找到自己的朋友。那天晚上,几个久未谋面的朋友坐在一家茶馆里,茶的清香弥漫在异乡的空气里,我们闲闲地聊着,我们仿佛从没有分离过,也不曾生活在彼此不同的城市,那种突然涌动的温馨十分的奢侈,就像一片片舒展着的茶尖,碧绿了我们的心情。朋友突然提到灵魂,他说现在的人天天都在忙,忙来忙去,已经顾不着灵魂了。心角有盏灯跟着忽闪了一下,灵魂原来和物质是无关的,灵魂在哪里,心就在哪里。那天晚上,背着自己的灵魂走在异乡的路上,我的内心感到了从没有的踏实。
(《雨花》2006年2月)
17.选文开头说“走出家门的刹那,仿佛丢了什么,就会有一丝的犹豫”,请结合阅读全文说说句中的“什么”指的是什么?
18.简析下列句子的含义。
(1)人的身躯在偌大的世界里晃悠着,多少美景尽收眼底了,但心却像一只空匣子,什么也没装进去。
(2)忽然间,我看见自己的灵魂就站在自己走过的日子里,而我却站在生活的门外。
19.从下列的两个细节任选其一,分析其作用。
(1)一个挑夫挑了一个担子,走着走着,他突然停了下来,别人问他不走的原因,他说我的灵魂跟不上了,我要等等我的灵魂。
(2)前些日子,带了一些作者出去采风,当别人用不可思议的目光看着那几个70年代出生的人半夜出去找酒喝时,他们的目光已经在酒的作用下风起云涌、花开叶绿,不知出现了多少景致。把自己关在酒里,把人生关在酒里,把陌生的世界也融化在酒里,恍惚之间,他们说马路上来来往往的人都变得十分温暖。
20.有人从选文解读出浓浓的思乡恋家情结,有人从选文中解读出现代都市人生活工作节奏太快无遐顾及品味生活的无奈,也有人从选文中解读出一种对普通人生命意义的严肃思考……请谈谈你对选文表达主题的解读。需观点明晰,言之有据,适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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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国人对梅花的认识,有一个从实用到审美的发展过程。《尚书•说命》记载:“若作和羹,尔惟盐梅。”可知盐和梅是当时饮食中的主要调味品:盐主咸,梅主酸。梅的果实不仅能食用,还可以制酱、酿酒,甚至还可以入药,有收敛止痢、解热、镇咳和驱蚊虫的功效。
从魏晋南北朝开始,人们才改变了写梅咏其“实”的传统,将梅作为一种“花”来欣赏。到南朝刘宋,一种独立的诗歌品种──咏梅(花)诗正式出现。后来沿唐及宋,咏梅花的诗不止千首。南宋彭克一人竟写了300首梅花诗,南宋刘克庄也一人创作了123首咏梅诗和8首咏梅词,可见当时咏梅花诗之盛行,以至于有人埋怨诗人“弃实求花”是失了“梅真”。
那么,什么才是咏梅诗中的“梅真”呢?诗人往往通过梅花形象的四大亮点──色、香、姿、韵,展现梅的多方面特征。
梅花色淡,不以艳胜。宋卢梅坡《雪梅》曰:“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诗人常常将雪与梅一并书写,以突出它的色淡。梁简文帝《雪里不见梅花》:“绝讶梅花晚,争来雪里窥。”南宋杨万里更是将梅、雪浑融来写,创造了亦梅亦雪的绝妙诗境。以雪衬梅,更显其清、洁、寒的特色。宋张道洽《梅花》“质淡全身白,香寒到骨清”,正是此意。骨清,香寒,质淡,是为梅色的内涵。
其次是梅花的香。张道洽说:“根老香全古,花疏格转清。”梅花的香是“古香”,而“古”即是“雅”,不是贵妇人的艳抹浓妆,脂粉味太足令人生厌,而是在夜色中轻轻“浮动”的“清香”。吕居仁《蜡梅》说:“不将供俗鼻,愈更觉清香。”这种清、淡之香,只有雅士方可共赏,那些俗客是没有资格享受的。
第三是梅花的姿。北宋林逋可谓写梅姿的第一能手,他的“疏影横斜”几乎成了梅的代名词。他还有两联诗写梅花的姿也同样有名,一联是“雪后园林才半树,水边篱落忽横枝”,另一联是“湖水倒窥疏影动,屋檐斜入一枝低”,均将梅树特有的姿态──老干、疏影、横枝写得入木三分。树枝横斜自如,花期没有树叶,花朵干瘦色淡,这是上苍赋予梅的“天姿”,其他任何植物都无法相比。
有人认为“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两句“杏与桃李皆可用也”。混淆了桃李与梅花的界限。对此,苏东坡给予严厉的驳斥,认为“彼杏桃李者,影能疏乎?香能暗乎?繁秾之花又与月黄昏、水清浅有何交涉?”结论是“但恐杏桃李不敢承担耳”,从而维护了梅花的崇高地位。
第四是梅花的韵。范成大在《梅谱》中说“梅以韵胜,以格高”,从韵到格,就是陆游笔下梅花的形象特征所折射的高尚人格:“人中商略谁堪比,千载夷齐伯仲间。”(《梅》)陆游将梅花化为封建社会士人尊奉的清高守节的典型,作为物的梅花被彻底地虚化了,它完全变成了诗人申诉理想人格的一种符号和载体,因此清人潘德舆盛赞陆游的梅花诗“实能为此花写出性情气魄者”,挖掘到了梅花诗的神韵。(节选自《梅花诗话》,有删改)
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国人对“梅”的认识经历了从注重其实用价值到注重其审美价值的发展过程。
B.“梅”在魏晋以前的功用主要是取其果实,供食用、调味、制酱、酿酒、入药,而不用于供人们欣赏花形。
C.魏晋南北朝时期,人们开始注重梅花的审美价值,进而创造了新的诗歌种类——咏梅诗。
D.即使在南宋咏梅花诗盛行之时,文人们依然注重梅花的实用价值,认为“弃实求花”是失了“梅真”。

下列理解和分析,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梅花色淡,“雪”有清、白、寒的特色,因而诗人们在咏梅诗中将“梅”与“雪”结合吟咏,构成梅花“骨清”“香寒”“质淡”的特质。
B.梅花的香气以“清香”“冷淡”见长,与文人雅士的志趣暗合,俗客是欣赏不到的。
C.梅花的姿,在咏梅诗中除了写干瘦色淡的花朵,主要是描绘梅树的枝干,且以横斜疏瘦、老枝怪奇者为贵。
D.陆游的《梅》将梅花与伯夷、叔齐相联系,赋予梅花封建社会士人清高守节的特征,从而将梅花的品性上升为一种理想人格。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在魏晋南北朝以前,写梅的诗重在写梅的果实而不专门歌咏其形;咏梅诗盛行后,为了避免落入“俗客”之流,文人们纷纷展现梅花“清香”“冷淡”的香气特征。
B.针对某些混淆桃李与梅花界限的观点,苏轼给予了严厉的批评,由此可见在苏轼的审美观中桃李是无法与梅花相比的。
C.中国文人普遍推崇梅花的清淡雅致,为了突出其淡雅疏朗的特征,常常用“月黄昏”“水清浅”等意境来烘托强化。
D.梅以韵胜,以格高。相比之下,林逋所重,在其韵,通过描画梅的外在特征写出梅的清神逸韵;陆游所重,在其格,突出梅花的清风亮节。

阅读下面的小说,然后回答问题。
自行车后座上的婚礼
邱长海
三叔从老家来省城帮儿子筹备国庆节举行的婚礼,看着儿子为找不到加长林肯或凯迪拉克作婚车而唉声叹气,他一次次欲言又止。这一晚,皓月当空,父子对饮。
1981年,鲁南山区,大豆高粱在田野里飘香。三叔的爹,我的爷爷忙着张罗第三个儿子的婚事。那时候,爷爷当了村主任,最后一个儿子的婚礼当然要办得风风光光。这天一擦黑儿,爷爷就提着两瓶兰陵大曲,揣着两盒孔府烟跑了十多里的山路,摸到前进村村主任何大把式家里。前进村原来叫水洼洼庄,改革开放后靠养鱼致了富,改名前进村,去年买了台手扶拖拉机,更是闻名方圆几十里。爷爷刚开口,就被对方堵了回来。国庆节日子旺,拖拉机早被乡长的公子结婚定下了。“要不,你把它推走?”何大把式指着墙根的一辆独轮车说,“咱也就配这档次。”爷爷脸一红,二话没说,拎起桌上的两瓶酒抬腿就走。
爷爷到家时,两瓶酒只剩下半瓶。老人家把三儿子招呼过来父子对饮,那晚,皓月当空。
1953年秋天,爷爷娶奶奶的时候,换了身干净衣服空着手就进了岳母家的门,回来时,他手里就多了新媳妇的一只手。三十多里山路,奶奶的小脚实在走不动了,爷爷就向路边收庄稼的老乡借了辆独轮车,一边是黄澄澄的玉米,一边是腮上红扑扑的奶奶。车子“吱呀吱呀”唱了一路,像是最浪漫的婚礼进行曲,引着他们踏上了幸福生活之旅。
爷爷说这些时,一脸的甜蜜,听得三叔眼里潮潮的。
第二天的正午时分,爷爷满身大汗进了家门。院子里多了一辆崭新的大金鹿自行车。那时候,大金鹿还是个稀罕东西,不亚于今天谁家买了辆小轿车。全村人都羡慕得不行,就连母亲、二婶也看得眼睛放光,据说回家后闹了好几天。
眼看婚期将近,三叔抓紧时间练车。于是,早晨下地前或者傍晚回家后,村里人就看见三叔在村西的麦场里卖力地演练——对他来说,将要驮回的岂止是新媳妇,更是自己一辈子的幸福啊!
有了这辆自行车,就好像一桌酒席上有了鲍鱼,一家人顿时多了底气;有了这辆自行车,就好似一场演出来了名角儿,全村的人们都盼着好戏开演。
万众瞩目的日子终于来了。大金鹿前把上的大红花与三叔年轻的笑脸相映生辉。
三叔潇洒地跨上自行车,昂首挺胸上了路。身后是一支吹吹打打的迎亲队伍。三叔第一次看到属于自己的新媳妇——他们是媒妁之言,这之前,两人只在邻村的露天电影场见过一面,却从来没有说过话。
三婶在村里小姐妹们羡慕的目光中坐上三叔的自行车后座,一时间,唢呐叫得欢。在我们鲁南老家,新郎接新娘有很多规矩,其中一务就是:新娘不说话,新郎不回头。人逢喜事精神爽,秋风得意车轮急,三叔脚底生风,很快就把送亲的队伍甩在后边,三婶也不能说话。
三婶娘家到三叔家的路上有一段上坡路,三婶心疼累得满头大汗的三叔,就跳下了自行车,帮忙推了一把。上了坡,三叔不能回头看,根本不知道三婶下了车,也不知道她还没坐上来,就骑着空车走了。直到进了村,才发现坏了,在众人的哄笑声中掉头回去找新媳妇。
新媳妇根本没有回娘家——她哪里丢得起这个人哪!大家找来找去,终于在那段上坡路边还没收割的玉米地里找到了正生闷气的三婶。
当然,婚礼照常举行,乡亲们喜酒照喝,只不过留下了一段有趣的佳话。
三叔说这些时,一脸的幸福,听得儿子心里酸酸的。
三叔的儿子把父母的故事说给未婚妻听,她听得泪光闪烁,一脸的神往。恰好他们看到报纸上登着一家婚庆公司推出了自行车婚礼的消息。两人眼前一亮,手牵手走进那家婚庆公司,就像父辈一样,他们打算在这座城市里,举行一个万众瞩目的自行车后座上的婚礼。
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里,独轮车、自行车上的婚礼带给我们的幸福感,是林肯、凯迪拉克带不来的。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题目“自行车后座上的婚礼”指的是两场婚礼,含蓄地概括了小说的主要事件,又暗示这两场不同的婚礼同样万众瞩目。
B.“听得三叔眼里潮潮的”和“听得儿子心里酸酸的”前后照应,前者写出“三叔”的感动,后者暗示了“儿子”情感和想法的变化。
C.末段的议论不仅呼应了首段的议论,使小说结构显得紧凑自然,而且包含了小说主旨,既含启发性的生活哲理,又引人深思。
D.在“三叔”的叙述中巧妙插入“我的爷爷”的故事,使小说的情节新颖独特,不仅增强了小说的感染力,而且深化了主旨。

E.这篇小说的语言朴实而生动,极具鲁南山区的地方生活色彩,让读者备感自然和亲切,并使读者如身临其境般产生情感共鸣。
(2)小说两次写到“皓月当空”,分别有什么作用?请简要概括。
(3)小说讲述了三代人的三个婚礼的故事,每个故事都与当时的物质生活条件有关。你认为物质生活条件和“幸福感”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请结合小说和现实生活,陈述你的观点并作分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回想铁生
陈村
2010年的最后一天,早上八点半,我被手机短信闹醒,去看,才知道史铁生去世的消息。接着的几天有几十家媒体要求采访,我一一谢绝。我自己写文章比记者写更真实。
他跟我投缘,也许是因为我们有相似的经历,都曾当过知青,都是病退回城,都曾在里弄加工组“午餐半小时”,都属残疾人,都写作。但他站不起来了,我还能弯曲地站立和难看地短程行走。我曾跟他说,我在走向他。他的困厄比我多十倍,他的思想也比我深入十倍。在我眼里,史铁生是当代中国最好的作家。
这些年,我到北京必去探望史铁生。在他那里坐两三个小时,吃顿饭。他们夫妇邀我住他们家,我总推辞了。我来去匆匆,住下本可以多说话,可是他的身体禁不住客人的打扰。他的截瘫,他的肾脏萎缩,用他的话说,发动机和轮子都坏了,维持身体的运行很累。每周两到三次的肾脏透析,不由分说地打断他的生活和思维。
史铁生通常并不抱怨,他知道感恩,知道在生的命题下的诸多奥义。别人用腿走路,丈量大地。他从腿开始思想,体察心灵。他常常纠缠在那些排遣不开的命题中,时间长了,成为习惯和乐趣。他的想法都是经过推理论证的,有明晰的线索可寻。可是,听他说话的人,因为自己的好腿好肾,常常哼哼哈哈的,懒得跟从他的思维。他的书被更多阅读的是《我的遥远的清平湾》《我与地坛》《命若琴弦》。
读史铁生的文章,和他谈话,都不会越读越狭隘。他很艰难地从生存的窄缝里走出来,带着豁然开朗的喜悦。我常常是站到自己之外,有一种嘲弄自己之流的快乐。他不是,他完整地保存自己,依然快乐。他是用喜悦平衡困苦的人。史铁生坦然写他自己,他的一生透明坦荡,读过他作品的人知道他的许多往事,也看见他的许多思索。那些困苦,经过血的洗礼后成了他的资源,以此走向内心,走向命定之路,去看他人和世界。他追问,但不控诉,不失态。
1998年1月,我带女儿去看铁生。铁生打开电脑教她玩著名的吃豆子游戏。他说自己有时也玩两盘。这也是他的生存状态,在死神的追逐下,他飞快行走,一路蹦蹦跳跳吃下许多豆子。这个轮椅上的人是最勇敢的人,敢面对真实的人生,不退缩到无知和曲解,不麻痹麻醉自己。他对许多事情都兴致盎然,关心新旧科学和新旧哲学,关心今天。他是无法站立的人,也是最挺拔正直的人。
2011年1月6日,复旦大学的“史铁生追思会”,屏幕上打出他的肖像。照片上的他那么神采奕奕,宽厚地笑着。史铁生如同他的作品一样真诚、温暖、厚重。这样的作家是不会死的。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陈村得知史铁生去世的消息之后,谢绝了几十家媒体的采访要求,决定自己写文章来纪念史铁生,是因为他觉得只接受媒体采访,让记者写文章不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史铁生的伟大。
B.史铁生的身体状况很差,除了截瘫不能行走外,他还患上了肾脏萎缩,但是史铁生的喜悦和乐趣却正来自于对生命意义的思索和探寻,他追问,但不控诉命运的不公。
C.作者在文中用了较多的笔墨来写自己对史铁生作品的理解和思索,是为了突出史铁生是当代中国最好的作家。
D.陈村在阅读史铁生的作品时,经常能够感受到史铁生从生存的窄缝里走出来,带着豁然开朗的喜悦。他也对比了自己和史铁生的差距,感到自己的写作有一种嘲弄自己之流的快乐,但并不快乐也并不坦然。

E.史铁生的手总是温暖的、宽厚的、照片上的他那么神采奕奕,宽厚地笑着,如同他的作品一样真诚、温暖、厚重,作者这样写是为了说明史铁生超越了生命的苦难。
根据作者的回想,史铁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请简要分析。
文中特别写到了史铁生打开电脑教作者的女儿玩吃豆子的游戏,史铁生自己有时也玩两盘的细节。请简要分析作者这样写的作用。
史铁生说残疾有可能是这个世界的本质,他将自己拆开,思索许多有关精神方面的命题。请你就对“残疾”、“生命”、“有无”三个方面的理解,任选一个方面,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提笔忘字:科技进步导致文化衰退?
日前美国《洛杉矶时报》的一则报道一石激起千层浪:“由于使用拼音发手机短信及电脑打字正在取代拥有数千年传统的一笔一画汉字书写,越来越多的中国人不记得如何用笔书写汉字。”
显然“提笔忘字”不是个别现象,否则也不会吸引国内诸多媒体纷纷发表报道和评论。虽然现在用得着手写的地方越来越少,但在偶尔出现需要的时候,如写个便条,填个表格,答个试卷等等,“提笔忘字”却并非偶尔。此时,人们的解决之道颇为典型:不再去翻新华字典,而是掏出手机按几个按键,用拼音打出忘了的字。“键盘依赖症”,就是这样活灵活现。
其实自从选择了现代化发展之路,汉字手写被更为高效和标准的键盘输入所替代就是必然结果。御牛耕地,烧火做饭,这些中国人千百年来赖以糊口吃饭的基本技能,都在逐渐退出历史舞台。生存和生活技能的更新换代,是人类文明逐渐进步的伴随现象,这是生产力不断上升的结果,是历史的必然。然而,对于汉字书写的淡忘,却绝对是中华文化──至少是传统文化的衰退。
相对于其他生存和生活技能,汉字书写还担负着重要的文化传承作用,因为中国文化之精髓所在就寄托在汉字字形和书写汉字的手脑配合之中。这是汉字区别于其他字母类文字的地方,也是台湾地区力主要把繁体汉字申报为世界遗产的原因之一。倘若大部分中国人都不再会手书汉字,将是以汉字为基础的中国文化的重大缺失。作家王蒙曾言:“遗失了中国的传统文化之精髓与汉字原形,我们成了数典忘祖的新文盲。”
可是,避免成为“新文盲”的目标绝不是一纸政令或者法律法规所能达成的。今天的人们虽然偶尔还会发出“原来你写的一手好字啊”这样的惊叹,但基本上人们已经淡忘隽秀字体所带来的荣光。因为,写一手好字已经失去了当年的实际作用,比如找到更好的工作甚至找到更好的对象;因为,写一手好字并不能与现在的办公自动化“无缝衔接”,这是实用主义的选择。所以政府不能要求人们从高效低碳的无纸化自动办公环境中返回,也不可能要求人们在打字更高效的场合必须使用手写。就像曾经的清朝,每年的木兰秋闱可以保证八旗子弟不忘骑射,但是却并不能提升哪怕是保持军队战斗力。
所以,要想阻止“提笔忘字”现象的继续恶化,仅仅依靠感慨和呼吁或是一两条无法施行的法令是不够的,必须让能写一手好字重新成为实用追求,甚至让手书汉字不仅成为一项技能,更加成为一种普遍认同的美的享受──就如同现代社会节奏再快,也挡不住大家停下来喝杯茶的兴致。而我们知道,咖啡和可乐的入侵并没有让中国人遗忘飘荡千年的茶香。
也许,拿起笔享受书写,比将其看作宏图重任更加轻松,更加实际。
选自《科技日报》(2010年8月5日)
下列对“提笔忘字”的相关叙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提笔忘字”反映的是越来越多的中国人不再一笔一划书写汉字,而是在使用手机或电脑时用拼音进行交流的现象。
B.“提笔忘字”时不去翻字典,而是拿出手机用拼音打出忘记的字,这种解决问题的办法,在人们生活中普遍存在。
C.“提笔忘字”如果成为在大部分中国人中都普遍存在的现象,将给以汉字为基础的中华文化带来一定程度的损失。
D.“提笔忘字”现象可以不再恶化,但必须让能够写一手好字重新成为实用追求,更加成为一种对美的享受。

下列对汉字书写的表述,不准确的一项是()

A.汉字书写不仅是生存和生活技能,而且还寄托着中国文化之精髓,担负着重要的文化传承作用。
B.如今写一手好字已经不再令人惊叹,也失去了以此能够找到更好的工作和找更好的对象的功用。
C.无纸化自动办公比手写汉字更加高效,也更低碳,所以政府不能要求人们在一切场合使用手写。
D.“提笔忘字”的最实际解决方案是拿起笔来享受书写,正如中国人停下来喝茶,并享受茶香一样。

下列表述与原文意思不符的一项是()

A.美国媒体率先发现了中国存在“提笔忘字”的现象,这一报道引起了国内媒体的纷纷报道和评论。
B.用键盘输入替代汉字手写是现代化发展的必然选择,但淡忘了汉字书写却表现出传统文化的衰退。
C.台湾地区力主要把繁体汉字申报为世界遗产,其原因之一是汉字字形和书写汉字中寄托了中国文化精髓。
D.行政指令或法律无法避免出现数典忘祖的新文盲,正如木兰秋闱无法提升哪怕是保持军队战斗力.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下题。
屠呦呦与青蒿素
2015年10月5日,从瑞典斯德哥尔摩传来令人振奋的消息:中国女科学家屠呦呦获得2015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理由是她发现了青蒿素,这种药品可以有效降低疟疾患者的死亡率。屠呦呦是第一位获得诺贝尔科学奖项的中国本土科学家、第一位获得诺贝尔生理医学奖的华人科学家。10月6日上午,一直不愿意接受采访的屠呦呦终于把记者请进家门,一再强调“也没什么好讲的”,她还通过央视发表自己获奖感言,她说,作为一名科技工作者,获得诺贝尔奖是一项很大的荣誉,青蒿素这项生物研究成功是多年研究集体攻关的成绩,青蒿素获奖是中国科学家集体的荣誉。
在诺贝尔奖之前,大部分人或许都不知道屠哟哟是何许人,一夜之间她蜚声国内外,而以她为领导的研发小组研制的新型抗疟疾药青蒿素也被大家所熟知。
屠呦呦1930年12月30日出生于浙江省宁波市。“呦呦鹿鸣,食野之苹”,《诗经·小雅》的名句寄托了屠呦呦父母对她的美好期待。她自幼耳闻目睹中药治病的奇特疗效,立志探索它的奥秘。1951年,屠呦呦如愿考入北京大学医学院药学系,选择了当时一般人缺乏兴趣的生药学专业。在专业课程中,她对植物化学、本草学和植物分类学最感兴趣。大学毕业后,屠呦呦就职于中国中医研究院。那时该院初创,条件艰苦。屠呦呦在设备简陋连基本通风设施都没有的工作环境中,经常和各种化学溶液打交道,一度患上中毒性肝炎,但她心无旁骛,埋头从事中药研究,取得了许多骄人的成果。其中,研制用于治疗疟疾的药物——青蒿素,是她最杰出的成就。当年轻的屠呦呦开始这项研究的时候,她当然不会意识到,在漫长而曲折的研究“抗疟”的道路上,有一顶金光闪闪的王冠正在等待她来摘取。
疟疾是一种严重危害人类生命健康的世界性流行病。世界卫生组织报告,全世界约数10亿人口生活在疟疾流行区,每年约2亿人患疟疾,百余万人被夺去生命。特别是上世纪60年代初,全球疟疾疫情难以控制。当时正值美越交战,在越美军因疟疾减员80多万人。美国不惜投入,筛选出20多万种化合物,却未找到理想的抗疟新药。因疟原虫对喹啉类药物已产生抗药性,所以,防治疟疾重新成为各国医药界攻克的目标。继美国之后,英、法、德等国也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寻找有效的新结构类型化合物,但一直未能如愿。我国从1964年重新开始对抗疟新药的研究,从中草药中寻求突破是整个工作的主流,但是,通过对数千种中草药的筛选,却没有任何重要发现。在国内外都处于困境的情况下,1969年,39岁的屠呦呦临危受命,出任该项目的科研组长。她从整理历代医籍着手,四处走访老中医,搜集建院以来的有关群众来信,编辑了以640方中药为主的《抗疟单验方集》。然而筛选的大量样品,对抗疟均无好的苗头。她并不气馁,经过对200多种中药的380多个提取物进行筛选,最后将焦点锁定在青蒿上。但大量实验发现,青蒿的抗疟效果并不理想。她又系统查阅文献,特别注意在历代用药经验中提取药物的方法。当她再一次转向古老中国智慧时,东晋名医葛洪《肘后备急方》中称:“青蒿一握,以水二升渍,绞取汁,尽服之”可治“久疟”。琢磨这段记载,她认为很有可能在高温的情况下,青蒿的有效成分被破坏了。于是她改用乙醇冷浸法,所得青蒿提取物对鼠疟的效价显著提高;接着,用低沸点溶剂提取,效价更高,而且趋于稳定。终于,在经历了190次失败后,青蒿素诞生了。这剂新药对鼠疟、猴疟疟原虫的抑制率达到100%。疟疾,一个肆意摧残人类生命健康的恶魔,被一位中国的女性科学家制服了。
屠呦呦,以百折不挠的拼搏精神在中华科技史上谱写了一部精彩的人生传奇。 “这一医学发展史上的重大发现,每年在全世界,尤其在发展中国家,挽救了数以百万计疟疾患者的生命。在基础生物医学领域,许多重大发现的价值和效益并不在短期内显而易见。但也有少数,它们的诞生对人类健康的改善所起的作用和意义是立竿见影的。由屠呦呦和她的同事们一起研发的抗疟药物青蒿素就是这样一个例子。”这是2011年度拉斯克奖的颁奖词。
2015年的诺贝尔奖虽然有些姗姗来迟,但毕竟是令人庆幸的。当颁奖词的庄严声韵回响在地球上空的时候,各种肤色的人都在向这位耄耋老人表达深深的敬意。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屠呦呦的名字寄托了父母对她的美好期待。这美好的期待既是小鹿在原野上呦呦地叫着,吃着青草,象征和谐之意,又有小鹿象征人才,父母希望女儿成为国家的有用之才之意。
B.疟疾是摧残人类生命健康的恶魔,世界上每年有百余万人被它夺去生命。许多国家的科学家都在努力研发制服它的新药物,我国的科学家率先完成了这个任务。
C.在基础生物医学领域,许多重大的发现,不可能在短期内让人们看见它们显著的价值和效益。例如,屠呦呦和她的同事们一起研发的抗疟药物青蒿素就是这样。
D.本文在平实的叙述中穿插一些富有文学色彩的描写,增强了文章的生动性和感染力;作者重点记叙屠呦呦研发青蒿素的艰难历程,描写细腻,有很强的说服力。

E.拉斯克奖是美国最有影响的生物医学奖,正因为屠呦呦获得的拉斯克临床医学这个世界上最有声望的大奖之一,为她如今获得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屠呦呦获得突破性进展,最关键的步骤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屠呦呦获得成功的因素有哪些,结合文章进行概括分析。
文中说“各种肤色的人都在向这位耄耋老人表达深深的敬意”,结合全文,联系现实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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