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1~3
目前,我国"煤变石油"的产业化进程正在有序进行之中。也许有人会问,煤和石油,一个是黑乎乎的固体,一个是油亮亮的液体,两者从形态上看似乎并无相同之处,为什么要将煤转化为石油?转化又是怎样实现的?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内能源消费需求量越来越大。由于我国对石油进口的依存度较大,所以国际油价上涨、中东政局变化等因素,都会对我国石油能源安全构成潜在危险。同时由于石油具有流动性好,便于开采、输送和使用的特点,近年来国内石油消费量的增幅大大超过了石油产量的增幅。而煤作为能源,与石油同属化石能源,只是由于古植物和地质条件的不同,最后生成的形态才与石油大不相同。从现有数据看,煤在我国的可开采量及供应年限远远大于石油。于是有人考虑将煤转化为石油,以满足国内市场对石油的需求。虽然"煤变石油"需要有足够的投入,但是从经济效益来看,这种考虑还是可行的。基于这样一些认识,人们开始研究各种转化方式,间接液化技术就是其中较为有效的方法之一。
煤的间接液化过程可以分三步进行。第一步制取原料气。把经过适当处理的煤送入反应器,在一定温度和压力下通过气化剂使煤不完全燃烧,这样就能以一定的流动方式将煤转化成一氧化碳和氢气混合的原料气,灰分形成残渣排出。第二步进行催化反应。将制取的原料气净化,在催化剂作用下,让其发生化合反应,合成类似石油的碳氢化合物。在这个过程中,催化剂起着关键的作用。早些时候,国外有一家公司曾经研制出一种成分为铁、硅、钾、铜的产效比较高的催化剂,其所得化合物的组成为:汽油32%、柴油21%、石蜡烃47%。第三步对催化反应的产物进行进一步的提质加工。就如刚开采出来的石油一样,经过催化反应出来的油也有很多指标不合格,如十六烷值含量、硫含量、水分以及黏度、酸度等,所以还需要对它进行处理,使它达到合格标准,满足市场需要。目前,我国的这种"煤变石油"技术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大约每四吨煤可产出一吨油。
(摘编自周清春《煤是怎样变成油的?》)

1.

下列关于我国"煤变石油"工程实施原因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我国石油消费依赖进口,需求量不断增大,导致石油能源供给出现危机。
B. 煤与石油一样,都属于化石能源,但在我国煤的储量要比石油丰富得多。
C. 尽管成本相对比较高,但是从经济效益的角度看,煤变石油还是可行的。
D. "间接液化"等技术的出现,为实现"煤变石油"的目标提供了技术保证。
2.

下列对煤的"间接液化技术"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A. 经过适当处理的煤、具有一定温度和压力的反应器,以及气化剂,是制成原料气的几大条件。
B. 催化反应中的化合过程,能够使原料气实现液化,是间接液化技术实施中的一个重要步骤。
C. 使用国外某公司研制的催化剂,那么可以得到32%的汽油、21%的柴油和47%的石蜡烃。
D. "间接液化"是一个将煤加以气化,经净化后再借催化剂进行化合反应,最终生成油的过程。
3.

根据原文信息,下列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A. 国内石油能源消费存在着潜在的危险,应用煤的"间接液化技术"就是要彻底改变石油进口的局面。
B. 人们更加偏好使用石油,所以国内能源消费中煤炭消费量的增幅,远远小于国内煤炭生产量的增幅。
C. 那些刚从地底下开采出来的石油,要达到合格标准,还有一些成分需要进行必要的提质加工处理。
D. 在目前我国的技术条件下,煤在变成石油的过程中,其自身的损耗实际上大约有四分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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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一堆茶渣
邢 晔
在中国文化中,茶是一个异数。一个纵横雅俗、亦雅亦俗、大雅大俗的异数。
阳春白雪者,是文人雅士高门大族每日不可稍离的琴棋书画诗酒茶。品茗论道、煮茶听琴,于袅袅幽香中揣摩炎凉情境、体味苦乐人生。缺了茗香,便低了品位,就如同神仙丢了飞升的祥云,灵感殆尽。
下里巴人者,是引车卖浆贩夫走卒开门七件要事的柴米油盐酱醋茶。泡茶待客、请茶谈事,于漫漫水汽中滋润焦渴咽喉、谈论生活关节。少了茶水,便跌了架子,无异于面孔失了微笑的内涵,干巴无力。
但今天,关于茶,文化传承自中国的日本尚有精致到了艺术境界的茶道,中国,有着数千年饮茶传统的中国,却只剩下那一堆被榨取、流失尽精华的茶渣。
虽然,茶依旧饱满在高人雅人贵人们古雅的紫砂壶或晶莹的玻璃杯里,可从什么时候开始,茶开始淡出一般家庭主夫、主妇们的视野了呢?
也许是因为喝茶太复杂——找茶叶、烧开水、洗杯子、寻杯垫……喝到的,无非是一杯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茶。用一次性水杯倒可乐,不是方便得多吗?在锅台碗碟边跳够了舞的主妇们实在没有精神再去操持高情雅趣的茶水了。奔波了一天的主夫们也更愿意喝简易方便的袋泡红茶或绿茶——只是,那能算是真正的茶么?于是,他们索性喝酒、喝咖啡。那费心劳神的茶,不喝也罢。
也许是因为茶味太平淡——尽管茶也有苦、恬、淡、无四道滋味,但哪及得上可乐、咖啡、罐装乌龙茶的一步到“味”?扮帅耍酷的青少年只要“IN”,只要自由与刺激,哪受得了茶经的唠叨、茶道的繁琐、茶味的清淡?麦氏咖啡“滴滴香浓,意犹未尽”,茶能有什么?对于一些青少年来说,可口可乐是“永远的可口可乐,独一无二好味道”,百事可乐则如其广告语所宣示的,确是“新一代的选择”。在他们心目中,茶只能算是“老掉牙”的古董级食品,过去的传统算得了什么呢?茶既然什么也不是,什么时尚也搭不上边,那就请离得远远儿的吧。
事实就是如此。古人的血液里高山流水着醇浓的茶香,今人的器官间则山重水复着两种可乐的战争。
无论如何,那份泛舟江湖、啸歌山林的从容、淡泊,那份举杯临风、笑望同好的高远情怀,在城市纵情纵欲狩猎的人们,怕是再也无法领略与消受的了。
是由于时空被科技、工商骤然压缩得容不下自然的神韵,还是由于心灵被生存、社会逐步挤迫得趋向于精美的复制?
也许,在工业化、信息化了的今天,只有静谧时间与清洁灵魂才能品味的茶未免太奢侈、太固执、太落伍了,在水泥森林、物质天堂、铜臭与锅碗间操心、操劳的现代人干嘛不投身工商业的流水线上一统天下的口味呢?那些袋装、罐装红茶绿茶、果珍乳品,自会填充现代人因忙碌而空虚的灵魂。
如今的年轻人往往把乐趣停留在可乐与咖啡的杯口上,香甜迷醉之际神飞巴黎、纽约、维也纳,他们的口味是舶来的口味,一次性消费,无须铺垫与延续,也不谈结局与余音。一如群鸥掠水过,春梦了无痕。
只有少数爱喝袋装红茶、绿茶,却也往往只为那一瞬间的爽口。喝完了,便将茶叶袋从杯子里拈出来,将那堆散尽了滋味的茶渣连纸袋一扔了事,仿佛不曾有过。唯有杯口那圈黄黑的茶垢,在清洗之前,若有若无地流露着曾经的痕迹。
一些中年人则多爱喝酒,解酒者何?茶。但半醉半醒之间,他们在鸡毛蒜皮、勾心斗角的人际战争中,也往往成了一堆行将被抛弃的茶渣,那是时光与社会共谋的。
老年人则只能在陆羽与天水的氤氲中,慨叹风光雨韵的时光春水流逝、昔日难来。
还有多少人肯静下心来、能静下心来拾掇那些终于失去味道的往事?
只有那些衙门里的大小老爷们能够悠闲地一杯茶、一支烟,一张报纸看半天,但他们从茶里得到的,无非是类似茶锈溶液的黄水或绿水,他们给社会留下的,也只是一堆寡淡无味的茶渣。
那确实是要抛掉的。
前两题为选择题,请在答题卡“选择题答题区”作答。(12题选对一项给2分,选对两项给5分,多选不给分)
以下不是证明茶为什么会“淡出一般人的视野”的两项是?()()

A.在中国文化中,茶是一个异数。一个纵横雅俗、亦雅亦俗、大雅大俗的异数
B.年轻人往往把乐趣停留在可乐与咖啡的杯口上,他们的口味是舶来的口味,一次性消费,无须铺垫与延续,也不谈结局与余音。
C.找茶叶、烧开水、洗杯子、寻杯垫……喝到的,无非是一杯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茶。
D.工业化提供了一统天下的口味。

E.时空被科技、工商骤然压缩得容不下自然的神韵。
F.茶开始淡出一般家庭主夫、主妇们的视野。
文章以“一堆茶渣”为题,下列不是“茶渣”寓意的项是?()

A.丢掉了高远情怀的现代人。
B.失去传统文化内涵的饮茶方式
C.茶味太平淡,青少年追逐时尚、自由和刺激。
D.无所事事、无所作为的官僚作风

“古人的血液里高山流水着醇浓的茶香,今人的器官间则山重水复着两种可乐的战争。”这句话里的“高山流水”“山重水复”两个词的表达效果如何?请谈谈你的看法。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章前三段谈论茶的雅和俗,有哪些作用?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阅读下面的文章,回答后面的问题。本大题3小题,共15分。
布谷啼
从维熙
夏至刚过,深夜我听到了布谷啼鸣。妻子是在城市中长大的,因而不无惊异地询问我说:“快到凌晨两点了,这是什么鸟在叫?”我告诉她这是布谷鸟。布谷鸟学名叫杜鹃,古人称它为子规。古语中有“子规啼血”之说。其含意是说,这种鸟儿喜欢不停顿地高歌长鸣,直到耗尽它最后一滴血为止。该怎么说呢,听见这种鸟鸣——特别是在午夜之后,常常勾起人的悲壮思绪,让人联想翩跹。妻子比较务实,没有文人的孟浪心态。她说那一定是养鸟的人,把鸟笼挂在了阳台上,又忘了喂食,所以它深夜叫个不停。
“我是在农村长大的,知道这种鸟儿是无法豢养的。”中枢神经被这只布谷鸟的歌声激活之后,我的困倦一扫而光。在子夜更深,我兴致勃勃地对她讲开了布谷鸟的习性,“由于这种鸟儿生性太野,养鸟人能养活八哥、鹦鹉、红靛、蓝靛、百灵、画眉……却没有一只鸟笼,能养活布谷鸟的。”
“那就是它在咱们附近树上搭窝筑巢了。”她说,“不然的话,怎么会没完没了地叫呢?”
“这种鸟儿没有自己的家园,它飞累了,总是靠别的鸟巢临时歇脚栖身。”我再次纠正她对大自然鸟类世界的无知,“它也有情欲,它也求爱,它也生儿育女;可是它把鸟蛋,生在别的鸟巢之中,是靠其他鸟类为它孵化后代的。可是它有一个任何鸟儿不能顶替的作用,它及时催农家夏播夏种……”我说得挺带劲,扭头一看,她已进入梦乡了。我则再也无法入睡了。因为在童年时日,我听惯了它的歌声。对于它永不更改的四声旋律,有的农家将其听成“赶快布谷”;但也有农家将其歌声人性化了,说它唱的是“光棍好苦”。我童年的家乡在燕山脚下,北边靠山,南边临水;山与水之间,长着的是人类赖以生存的五谷杂粮。大自然娇美多姿,各种鸟儿便飞临这片山水之间,搭窝筑巢引颈高歌。布谷鸟是鸟类家族之一,它以永不变调的四声组合,反复地吟唱草木萌生、万物争荣的春天夏天。在我的记忆里,布谷是一种黑灰色的鸟儿,尾部镶嵌着雪白的斑点,每当它飞掠过绿色的田野时,我的两只童眸一直追随着它,并模仿它的歌儿,高唱几声:“赶——快——布——谷——”“光——棍——
好——苦——”
这只属于绿色田野的鸟儿,何以会飞到北京城里来了,却一连几个夜晚反复吟唱不止呢?我走出屋子,站在阳台上寻觅这只布谷鸟的踪影。但它就像有意与我捉迷藏似的,目光所及之处的树丛,不但难以发现它的身影,连它的歌声也停止了;但是当我失意地回到床上,它便又放开它的歌喉,让我欲睡而不能。
第二天我特意到邻居家里,去请教一位养鸟老人。我说:“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更迭,地球上多少野生动物都失去了原有的野性,而变成了铁笼中玩偶;布谷也是飞禽家族中的一员,会不会也退化掉了它生命中的野性,在21世纪向时代举手投降了呢?”那位养鸟的邻居,听完我的这番话后,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一般,然后为我指点迷津道:“你呀,天天坐在家里笔耕,大概不知道身外的天下事了。我建议你围着咱们楼群转转,看看增加了多少绿地,又种上了多少花草树木,那布谷鸟哪儿是因为迷路,是把咱们这块地方错当成农家田园,飞到这儿催咱们夏耕夏播来了!”
在养鸟人老马的启迪下,我开始了环绕生活小区散步。首先映入我眼帘的是身穿黄色背心的环卫工人,在小区的马路两边栽种花草;沿团结湖路北行,朝阳公园的水波上,昔日常漂浮着脏兮兮的杂物,不知在哪个时辰已然变成一泓清波,特别刺激我眼球的是,还有几只野鸭在湖水中游弋。
之后,我像寻找失去的童年那般,寻找这个田园使者,但依然不见“伊人倩影”。我好像明白了一点,尽管楼群周围草木葱茏,毕竟这儿不是乡野,那街市上闪亮的灯火,那偶然鸣笛的警车,都能让这娇小的鸟儿惊魂。京城的白天,街上车水马龙人流如织,那小小的生命就更望而生畏了。也许有一天,当北京覆盖在浓浓绿色的怀抱时,我会看见它穿梭于京城上空的身影。那时它的歌声,可以解读为:“绿——色——京——都——”“我——来——落——户——”
(选自《北京晚报》2010年6月21日,有删改)
结合全文看,作者开头写妻子对布谷鸟的无知,有什么作用?
第四段,作者为什么要写自己童年时代对布谷鸟的“记忆”?请从手法和内容的角度加以赏析。
作者为什么说“那时它的歌声,可以解读为:‘绿——色——京——都——’‘我——来——落——户——’”?请联系全文作简要分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问题。
作为生物的社会
刘易斯·托马斯
蚂蚁的确太像人了,这真够让人为难。它们培植真菌,喂养蚜虫作家畜,把军队投入战争,动用化学喷剂来惊扰和迷惑敌人,捕捉奴隶。织巢蚁属使用童工,抱着幼体像梭子一样往返窜动,纺出线来把树叶缝合在一起,供它们的真菌园使用。它们不停地交换信息。它们什么都干,就差看电视了。
最让我们不安的是,蚂蚁,还有蜜蜂、白蚁和群居性黄蜂,它们似乎都过着两种生活。它们既是一些个体,做着今天的事而看不出是不是还想着明天,同时又是蚁冢、蚁穴、蜂窠这些扭动着、思考着的庞大动物体中细胞样的成分。
不管怎么说,这些东西还是存在。野地里一只独行的蚂蚁,不能设想它头脑里想着很多。当然,就那么几个神经元,让几根纤维串在一块儿,想来连有什么头脑也谈不上,更不会有什么思想了。它不过是一段长着腿的神经节而已。四只或十只蚂蚁凑到一起,围绕着路上的一头死蛾,看起来就有点意思了。它们这儿触触,那儿推推,慢慢地把这块食物向蚁丘移去。但这似乎还是瞎猫撞着死老鼠的事。只有当你观看聚在蚁丘边的、黑压压盖过地皮的数千蚂蚁的密集群体时,你才看见那整个活物。
建造蚁丘的时候,有时需要一批一定规格的细枝,这时,所有成员立刻都着魔般搜寻起正合规格的细枝;后来,外墙的建筑就要完成,要盖顶,细枝的规格要改变,于是,好像从电话里接到了新的命令,所有的工蚁又转而寻找新型号的细枝。如果你破坏了蚁丘某一部分的结构,数百只蚂蚁会过来掀动那一部分,移动它,直到恢复原来的样子。当它们觉察到远方的食物时,于是,长长的队伍像触角一样伸出来,越过平地,翻过高墙,绕过巨石,去把食物搬回来。
白蚁在有一个方面更为奇特:群体变大时,其智慧似乎也随之增加。小室里有两三只白蚁,就会衔起一块块土粒木屑搬来搬去,但并没有什么结果,什么也没有建造起来。随着越来越多的白蚁加入,似乎达到了某种临界质量或法定数,于是思维开始了。它们开始把小粒叠放起来,霎时间竖起一根根柱子,造成一个个弯度对称的美丽拱券(xuàn)。一个个穹顶小室组成的晶状建筑出现了。迄今还不知道它们是怎样交流信息的,也无人明白,正在建造一根柱子的白蚁们怎样知道停止工作,全队转移到一根毗邻的柱子,而时候一到,它们又怎样知道把两根柱子合龙,做成天衣无缝的拱券。一开始使它们不再把材料搬来搬去,而是着手集体建筑的刺激物,也许是在它们的数目达到特定阈值时释放的外激素。它们像受了惊一样作出反应,它们开始骚动、激奋,然后就像艺术家一样开始工作。
多个单独的动物合并成一个生物的现象并不是昆虫所独有。粘菌的细胞在每一个生命周期都在作着这样的事。起初,它们是一个个阿米巴状细胞在到处游动,吞吃着细菌,彼此疏远,互不接触,选举着清一色的保守党。然后,一阵铃声,一些特殊的细胞放出聚集素,其他细胞闻声立即聚集一起,排成星状,互相接触、融合,构成动作迟缓的小虫子,象鳟鱼一样结实,生出一个富丽堂皇的梗节,顶端带一个子实体,从这个子实体又生出下一代阿米巴状细胞,又要在同一块湿地上游来游去,一个个独往独来,雄心勃勃。
鲱鱼和其他鱼类的群体有时紧紧挤在一起,动作如此协调,以至于整个群体从功能上似乎是一个多头鱼组成的巨大生物。成群的飞鸟,特别是那些在纽芬兰近海岛屿的山坡上作窝的海鸟,同样是互相依存、互相联系、同步活动。 蜜蜂同时过着几种生活:既是动物,又是动物的组织、细胞或细胞器。离窠外出寻找花蜜的单个蜜蜂(根据一个跳舞的小蜂给它的指令:“去南偏东南七百米,有苜蓿——注意根据太阳偏转调整方向”)仍然是如同有细丝系住一样属于蜂窠的一部分。工蜂在营建蜂窠的时候,看上去就像胚细胞在构成一片发育中的组织;离远一点看,它们像是一个细胞内的病毒制造出一排排对称多边形晶体。分群的时刻来到,老蜂王打算带着它的一半家口离窠而去,这时的景象就像蜂窠在进行有丝分裂。群蜂一时来回骚动,就像细胞液里游动的颗粒。它们自动分成几乎一点不差的两部分,一半跟着要离去的老蜂王,另一半跟着新的蜂王,于是,像一个卵子分裂一样,这个毛茸茸晶黑金黄的庞然大物分裂成两个,每一个都拥有相同的蜜蜂基因组。
虽然我们无论如何也是所有群居性动物中最具社会性的——比蜜蜂更互相依赖,联系更密切,行为上更不可分,我们却并不经常感到我们的联合智慧。然而,我们也许是被联在一些电路里,以便贮存、处理、取出信息,因为这似乎是所有人类事务中最基本、最普遍的活动。我们的生物功能,或许就是建筑某种丘。我们能够得到整个生物圈中所有的信息,那是以太阳光子流作为基本单位来到我们这儿的。当我们知道这些东西是怎样克服了随机性而重新安排成各种东西,比如,弹器、量子力学、后期四重唱,我们或许对于如何前进会有个更清楚的概念。电路好像还在,即使并不总是通着电。
根据文意,下列说法有误的两项是()

A.“粘菌的细胞在每一个生命周期都在做着这样的事。”“这样的事”指粘菌的细胞到处游动,吞吃着细菌,彼此疏远,互不接触,选举着清一色的保守党。
B.作者看到人类“不经常感到我们的联合智慧”,从而对于人类的前进抱着悲观的态度。
C.从选文中,我们可以推断:作者不赞成传统生物学过分强调个体行为的观点。
D.作者列举了粘菌的群体性生活以及大海中的鲱鱼和天空中的成群飞鸟,说明了集群在种群生存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它们相互依存,互相联系,同步活动。

E.蜜蜂同时过着几种生活:既是动物,又是动物的组织、细胞或细胞器。分群的具体情况介绍,说明了蜜蜂生活中具有“细胞或细胞器”的特征。
下列各句不能说明“蚂蚁的确太像人”的一项是()

A.蚂蚁培植真菌,喂养蚜虫作家畜,把军队投入战争,动用化学喷剂来惊扰和迷惑敌人。
B.织巢蚁属使用童工,抱着幼体像梭子一样往返窜动,纺出线来把树叶缝合在一起,供它们的真菌园使用。
C.蚂蚁一些个体,做着今天的事而看不出是不是还想着明天,如果小室里有两三只白蚁,就会衔起一块块土粒木屑搬来搬去。
D.蚂蚁们会不停地交换信息,比如建蚁丘时,外墙的建筑就要完成,要盖顶,细枝的规格要改变,所有的工蚁又转而寻找新型号的细枝。

本文所描述的一些群体的动物组织与人类社会相比有哪些相似之处?()
在论述多个单独的动物合并成一个生物的现象并不是昆虫所独有时,作者的依据是什么?

文学类文本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的题目。
神秘的玫瑰
[美]艾尔·科丹
有一段时间,每星期六的晚上詹姆斯都要给卡洛琳·威尔弗小姐送去一朵玫瑰。无论刮风下雨,都会送达。
那朵玫瑰总是花店里最好的一朵。每个周六晚上,詹姆斯从店主奥森老爹的手里接过包装好的玫瑰,就跳上自行车,然后以最快的速度把它送到卡洛琳小姐的手上。
詹姆斯是一个13岁的男孩,每天放学后和节假日都会到奥森老爹的花店替他送花。然而,从第一次给卡洛琳小姐送玫瑰花开始,他就觉得这事儿有点奇怪。“老爹,我想您忘记放送花人的名片了。”当时,他这样说道。
奥森老爹盯着詹姆斯说道:“没有名片,小伙子。而且,送花人要求保密。所以,你不要对任何人说起这事。”
詹姆斯对奥森老爹的话虽然感到很纳闷,但有人给卡洛琳小姐送花,他还是感到很高兴,因为全镇的人都可怜她。大家都知道她被人抛弃了。
卡洛琳小姐与杰弗里·班尼已订婚多年。杰弗里在大城市某医学院读书很多年,她在家一心一意等着他。然而,杰弗里毕业后,却和他的同学克里斯汀·马洛结了婚。詹姆斯见过克里斯汀,的确很漂亮。
其实,卡洛琳小姐长得也不丑。然而被杰弗里抛弃后,她就足不出户。她不再参加那些她喜欢的活动,甚至也不到教堂弹风琴了。
詹姆斯也很可怜卡洛琳小姐,他希望这神秘的玫瑰能带给她新的希望。然而,当詹姆斯把第一朵玫瑰送到她家时,除了有点惊讶,她没有任何的反应。她的样子也让詹姆斯吓了一跳:脸色苍白,头发凌乱。
不过,詹姆斯相信玫瑰花能重新给卡洛琳小姐生活的勇气。果然,在第四次送去玫瑰花时,卡洛琳小姐很快就开门了。詹姆斯知道她一定在等着他。她的脸颊已经恢复往日的红润,头发也不那么乱了。
在送去第五朵玫瑰花后,卡洛琳小姐又回到教堂弹风琴了。她的衣襟上别着那朵玫瑰。她昂首挺胸,对坐在前排的杰弗里和他的妻子连看都不看一眼。“真是一位勇敢、有骨气的姑娘。”在场的家庭主妇们轻声慨叹。
詹姆斯仍然在每个周末的晚上送去那朵最好的玫瑰花,卡洛琳小姐也逐渐恢复了正常的生活。詹姆斯明白,是这朵神秘的玫瑰给了她自豪,让她觉得仍然有人珍惜她,爱怜她。
然而,詹姆斯要跟随家人搬到别的地方去了。他有些不舍。他还想继续给卡洛琳小姐送玫瑰。奥森老爹告诉他,他会找人代替他给卡洛琳小姐送花的。在最后一个送玫瑰花给卡洛琳小姐的晚上,卡洛琳小姐领着詹姆斯来到客厅,从壁炉架上拿下一个精美的帆船模型。“这是我爷爷的。”她说,“我送给你。詹姆斯,感谢你给我带来了那些玫瑰,带来了快乐。”顿了一会儿,她拿起玫瑰花,继续说:“这朵花让我期待星期六的晚上,快乐的星期六晚上,它告诉我有一个人跟我一样寂寞……”
詹姆斯骑车回到花店,做了一件他以前不敢做的事情。他打开奥森老爹的抽屉,找到了一个文件夹。文件里有他想要找的东西。那是一张奥森老爹记录顾客的信息的清单:杰弗里·班尼,52朵红玫瑰,每朵1美元,共计52美元。已全部预付。
原来如此!詹姆斯暗忖道。
10年后,詹姆斯再次回到奥森老爹的花店。一切都没变。詹姆斯跟奥森老爹聊了一会儿,随后问:“卡洛琳小姐现在怎样了?”
“卡洛琳小姐?”老爹点点头,“哦,她嫁给了一个药店老板。那人心地很好。他们生了对龙凤胎。”
“我真为卡洛琳小姐感到高兴。不过,我想那些玫瑰花不是他丈夫送的吧。”詹姆斯笑着说道。老爹看着詹姆斯。詹姆斯想让老爹知道其实他很精明,继续说:“你猜,如果班尼太太知道她丈夫送花给他的老情人,会不会跟他大闹一场呢?”
奥森老爹叹了口气,说:“詹姆斯,看来你并不聪明。送花的不是杰弗里·班尼。他根本就不知道这事。”
“那会是谁?”詹姆斯瞪大了眼睛。
奥森老爹拿起一朵红玫瑰闻了闻,说:“一位太太。她说她不能坐视卡洛琳小姐因为她而毁了自己。是的,送花的人是杰弗里·班尼的太太克里斯汀·马洛。”
(选自《小小说选刊》2012年第17期)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因为送花人对奥森老爹保密,所以他无法告知詹姆斯送花人是谁。这样写制造悬念,激起读者的兴趣,吸引读者读下去,一探究竟。
B.插叙卡洛琳的婚恋往事,巧妙地交代了卡洛琳、杰弗里·班尼和克里斯汀·马洛三人的关系,并为下文故事情节的展开作了铺垫。
C.卡洛琳有一段时间每周六都收到了玫瑰,她知道送花的詹姆斯跟她一样寂寞,她期待星期六能收到玫瑰,在期待中感受到了快乐。
D.詹姆斯是线索人物,将故事内容串连起来,见证了玫瑰的神奇作用;他的好奇和追问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揭开了事情的真相。

E.小说采用第三人称叙述,詹姆斯一直不知道送玫瑰事情的真相,也不知道他离开10年以来卡洛琳的情况,所以叙述属于有限视角
“詹姆斯骑车回到花店”一段在小说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说中的克里斯汀·马洛具有什么样的性格?作者采用了什么表现手法刻画这个人物?请简要分析。
小说从多个方面展示了人性之美,请结合小说中的卡洛琳小姐、詹姆斯和奥森老爹,谈谈你的看法。

现代文阅读(9分,每小题3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雄浑之美
俞汝捷
在昔人眼中,“雄浑”作为一种风格,或一种美的表现形态,几乎是高不可攀的。《诗品皋解》曾说:“文中惟庄马,诗中惟李杜,足以当之。”范围小得可怜。西方美学中有个与“雄浑”比较相近的范畴,叫做“崇高”,按照康德的见解,艺术领域并不存在“崇高”;它,仅仅表现在自然界。然而,前一种至少遗漏了词中的苏辛,忘却了屈原、陆游;就后一种而论,既然艺术是生活(包括自然界)的再现,生活中可以有崇高,艺术何以独无?不过,康德对崇高现象的分析仍有精到之处。根据他的分析,崇高引起的感觉和通常所说的美感很不一样。它不是那种直接的单纯的快感,而是一种生命力暂时受到阻遏而后洋溢迸发的振奋感。崇高的事物以其巨大的威力常常显得很可怕,但又并不是加害于人,所以结果在我们心中唤起的就不是恐惧,而是勇气和自豪。雄浑之美怕也就是这么回事。
小说的雄浑,在内容上总是与一种严重的社会冲突或人与自然的冲突联结在一起;而在形式上往往与宏伟的结构密切相关。前者,使人在惊心动魄的斗争面前对正义的力量、高尚的精神肃然起敬;后者,则使人好像面临巍峨的大厦而慨然兴叹。
雨果的《九三年》很雄浑,这是因为它以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革命与反革命两种力量的生死决战为题材,既写了人与自然的搏斗,更写了人与人的较量,其中更表现出了强烈的人道色彩。罗曼·罗兰的《约翰·克里斯朵夫》则不然,它没有什么扣人心弦的场面,而以音乐般的气氛和情绪取胜。它也写冲突,却并非战争中你死我活的搏斗,而是一个具有崇高心灵的音乐家与庸俗环境的对抗以及他自己内心经历的斗争。作者崇拜贝多芬,他的作品也同贝多芬的英雄性乐曲一样,表现着这样一种进程:从黑暗到光明,通过斗争走向胜利!小说描写克里斯朵夫艰难奋斗的一生,一步一步将读者引向雄浑高远之境。
康德把崇高分为“数量的”和“力量的”两种。“数量的崇高”系指体积的无限大。虽然他把崇高局限于自然界,但艺术中同样存在一个“体积”问题。宏伟的结构本身就使人感到壮美和雄浑。譬如,西欧美术史上,没有哪个画家能比米开朗琪罗更雄浑,而米氏的壁画名作《创世纪》之所以令人起庄严雄伟之感,显然与其巨大而辉煌的结构分不开。
对于大部头长篇小说来说,宏伟的结构更是通向雄浑的必由之路。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以法俄战争为背景,它的结构宏大而又严密,反映的社会生活极其广阔,而且布下好几条爱情线索。但所有这一切都直接间接地与战事交织在一起,人生的悲欢离合无不与战场的风云变幻息息相关。
历来人们对雄浑或崇高的具体解释也许纷纭有别,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都认为它是一种高格调、高境界。
(节选自《小说24美》)
下列关于小说的雄浑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小说的雄浑在内容上总是要借助严重的社会冲突或人与自然的冲突来实现,正义的力量和高尚的精神在惊心动魄的斗争中突显,激起人们的敬意。
B.小说的雄浑在形式上往往与小说宏伟的结构密切相关,宏伟的结构本身就使人感到壮美和雄浑,宏伟的结构是大部头长篇小说通向雄浑的必由之路。
C.小说的雄浑通过宏大的创作体现出来,《九三年》,主要以宏阔的题材取胜,《战争与和平》,则不但有宏阔的题材,而且有宏伟的结构。
D.小说的雄浑是雄浑的一种具体表现,现在人们对雄浑和崇高的解释趋于一致,即人们都认为雄浑和崇高都是艺术上的高格调、高境界。

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昔时人们认为“雄浑”是一种极高的风格或一种极高的美的表现形态,因此,他们认同的达到雄浑境界者寥寥无几。
B.西方美学中与“雄浑”比较相近的范畴是“崇高”,只是康德认为“崇高”只表现在自然界,而不存在于艺术领域。
C.美感会带给人一种直接的单纯的快感,而“崇高”带给人的却是一种生命力暂时受到阻遏后洋溢迸发的振奋感。
D.“崇高”的事物显示出巨大的威力,能在人们心中唤起勇气和自豪,人们感受到的这种美,其实就是“雄浑”之美。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理解西方美学中的“崇高”有助于解读“雄浑”,“雄浑”境界甚高,它存在于艺术领域,但是这一点正是“崇高”不具备的。
B.《约翰·克里斯朵夫》是雄浑的,作品以贝多芬及贝多芬的英雄性乐曲为主要表现对象,一步一步将读者引向雄浑高远之境。
C.雄浑可以体现在美术作品中,西欧最雄浑的画家米开朗琪罗创作的壁画《创世纪》,结构巨大而辉煌,给人以庄严雄伟之感。
D.作家创作的大部头长篇小说,只要结构宏大,触及广阔的社会生活,描绘人生万象,展现人生悲欢离合,就能达到雄浑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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