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问题。
作为生物的社会
刘易斯·托马斯
蚂蚁的确太像人了,这真够让人为难。它们培植真菌,喂养蚜虫作家畜,把军队投入战争,动用化学喷剂来惊扰和迷惑敌人,捕捉奴隶。织巢蚁属使用童工,抱着幼体像梭子一样往返窜动,纺出线来把树叶缝合在一起,供它们的真菌园使用。它们不停地交换信息。它们什么都干,就差看电视了。
最让我们不安的是,蚂蚁,还有蜜蜂、白蚁和群居性黄蜂,它们似乎都过着两种生活。它们既是一些个体,做着今天的事而看不出是不是还想着明天,同时又是蚁冢、蚁穴、蜂窠这些扭动着、思考着的庞大动物体中细胞样的成分。
不管怎么说,这些东西还是存在。野地里一只独行的蚂蚁,不能设想它头脑里想着很多。当然,就那么几个神经元,让几根纤维串在一块儿,想来连有什么头脑也谈不上,更不会有什么思想了。它不过是一段长着腿的神经节而已。四只或十只蚂蚁凑到一起,围绕着路上的一头死蛾,看起来就有点意思了。它们这儿触触,那儿推推,慢慢地把这块食物向蚁丘移去。但这似乎还是瞎猫撞着死老鼠的事。只有当你观看聚在蚁丘边的、黑压压盖过地皮的数千蚂蚁的密集群体时,你才看见那整个活物。
建造蚁丘的时候,有时需要一批一定规格的细枝,这时,所有成员立刻都着魔般搜寻起正合规格的细枝;后来,外墙的建筑就要完成,要盖顶,细枝的规格要改变,于是,好像从电话里接到了新的命令,所有的工蚁又转而寻找新型号的细枝。如果你破坏了蚁丘某一部分的结构,数百只蚂蚁会过来掀动那一部分,移动它,直到恢复原来的样子。当它们觉察到远方的食物时,于是,长长的队伍像触角一样伸出来,越过平地,翻过高墙,绕过巨石,去把食物搬回来。
白蚁在有一个方面更为奇特:群体变大时,其智慧似乎也随之增加。小室里有两三只白蚁,就会衔起一块块土粒木屑搬来搬去,但并没有什么结果,什么也没有建造起来。随着越来越多的白蚁加入,似乎达到了某种临界质量或法定数,于是思维开始了。它们开始把小粒叠放起来,霎时间竖起一根根柱子,造成一个个弯度对称的美丽拱券(xuàn)。一个个穹顶小室组成的晶状建筑出现了。迄今还不知道它们是怎样交流信息的,也无人明白,正在建造一根柱子的白蚁们怎样知道停止工作,全队转移到一根毗邻的柱子,而时候一到,它们又怎样知道把两根柱子合龙,做成天衣无缝的拱券。一开始使它们不再把材料搬来搬去,而是着手集体建筑的刺激物,也许是在它们的数目达到特定阈值时释放的外激素。它们像受了惊一样作出反应,它们开始骚动、激奋,然后就像艺术家一样开始工作。
多个单独的动物合并成一个生物的现象并不是昆虫所独有。粘菌的细胞在每一个生命周期都在作着这样的事。起初,它们是一个个阿米巴状细胞在到处游动,吞吃着细菌,彼此疏远,互不接触,选举着清一色的保守党。然后,一阵铃声,一些特殊的细胞放出聚集素,其他细胞闻声立即聚集一起,排成星状,互相接触、融合,构成动作迟缓的小虫子,象鳟鱼一样结实,生出一个富丽堂皇的梗节,顶端带一个子实体,从这个子实体又生出下一代阿米巴状细胞,又要在同一块湿地上游来游去,一个个独往独来,雄心勃勃。
鲱鱼和其他鱼类的群体有时紧紧挤在一起,动作如此协调,以至于整个群体从功能上似乎是一个多头鱼组成的巨大生物。成群的飞鸟,特别是那些在纽芬兰近海岛屿的山坡上作窝的海鸟,同样是互相依存、互相联系、同步活动。 蜜蜂同时过着几种生活:既是动物,又是动物的组织、细胞或细胞器。离窠外出寻找花蜜的单个蜜蜂(根据一个跳舞的小蜂给它的指令:“去南偏东南七百米,有苜蓿——注意根据太阳偏转调整方向”)仍然是如同有细丝系住一样属于蜂窠的一部分。工蜂在营建蜂窠的时候,看上去就像胚细胞在构成一片发育中的组织;离远一点看,它们像是一个细胞内的病毒制造出一排排对称多边形晶体。分群的时刻来到,老蜂王打算带着它的一半家口离窠而去,这时的景象就像蜂窠在进行有丝分裂。群蜂一时来回骚动,就像细胞液里游动的颗粒。它们自动分成几乎一点不差的两部分,一半跟着要离去的老蜂王,另一半跟着新的蜂王,于是,像一个卵子分裂一样,这个毛茸茸晶黑金黄的庞然大物分裂成两个,每一个都拥有相同的蜜蜂基因组。
虽然我们无论如何也是所有群居性动物中最具社会性的——比蜜蜂更互相依赖,联系更密切,行为上更不可分,我们却并不经常感到我们的联合智慧。然而,我们也许是被联在一些电路里,以便贮存、处理、取出信息,因为这似乎是所有人类事务中最基本、最普遍的活动。我们的生物功能,或许就是建筑某种丘。我们能够得到整个生物圈中所有的信息,那是以太阳光子流作为基本单位来到我们这儿的。当我们知道这些东西是怎样克服了随机性而重新安排成各种东西,比如,弹器、量子力学、后期四重唱,我们或许对于如何前进会有个更清楚的概念。电路好像还在,即使并不总是通着电。根据文意,下列说法有误的两项是( )
A.“粘菌的细胞在每一个生命周期都在做着这样的事。”“这样的事”指粘菌的细胞到处游动,吞吃着细菌,彼此疏远,互不接触,选举着清一色的保守党。 |
B.作者看到人类“不经常感到我们的联合智慧”,从而对于人类的前进抱着悲观的态度。 |
C.从选文中,我们可以推断:作者不赞成传统生物学过分强调个体行为的观点。 |
D.作者列举了粘菌的群体性生活以及大海中的鲱鱼和天空中的成群飞鸟,说明了集群在种群生存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它们相互依存,互相联系,同步活动。 |
E.蜜蜂同时过着几种生活:既是动物,又是动物的组织、细胞或细胞器。分群的具体情况介绍,说明了蜜蜂生活中具有“细胞或细胞器”的特征。下列各句不能说明“蚂蚁的确太像人”的一项是( )
A.蚂蚁培植真菌,喂养蚜虫作家畜,把军队投入战争,动用化学喷剂来惊扰和迷惑敌人。 |
B.织巢蚁属使用童工,抱着幼体像梭子一样往返窜动,纺出线来把树叶缝合在一起,供它们的真菌园使用。 |
C.蚂蚁一些个体,做着今天的事而看不出是不是还想着明天,如果小室里有两三只白蚁,就会衔起一块块土粒木屑搬来搬去。 |
D.蚂蚁们会不停地交换信息,比如建蚁丘时,外墙的建筑就要完成,要盖顶,细枝的规格要改变,所有的工蚁又转而寻找新型号的细枝。 |
本文所描述的一些群体的动物组织与人类社会相比有哪些相似之处?( )
在论述多个单独的动物合并成一个生物的现象并不是昆虫所独有时,作者的依据是什么?
阅读下面一则材料,根据要求作文。
2011年10月13日下午5时30分许,一出惨剧发生在佛山南海黄岐广佛五金城:年仅两岁的女童小悦悦走在巷子里,被一辆面包车两次碾压,几分钟后又被一小型货柜车碾过。而让人难以理解的是,七分钟内在女童身边经过的十八个路人,竟然对此不闻不问。最后,一位捡垃圾的阿姨陈贤妹把小悦悦抱到路边并找到她的妈妈。小悦悦在广州军区陆军总医院重症监护室,脑干反射消失,已接近脑死亡。2011年10月21日,小悦悦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在零时32分离世。
这一事件引发网友广泛热议:
潘旋88:良心的泯灭,就算不出手相助,担心祸及自己,打个电话报警或者打给120总可以吧。最基本的道德底线都没有了,这些还敢配做人吗?
大贺天宫一号:我也每天开车,我也有孩子。我们在开车时多加一分小心,启动马达前想想自己的亲人,也许就能避免事故的发生。如果人心不再冷漠,也许孩子的命就能保住。
西部儿童猫妈:为什么没人指责过父母的疏于照管?监护人没有监护好孩子,要不要负责?
广东lirong:反思现时社会,虽然改革开放给中国带来了巨大的变化,GDP跃升世界第二位,但我们的社会价值观已经退步了,我们放弃了太多....
上述材料引发了你怎样的思考或联想?请根据你的思考或联想写一篇文章,不少于800字。
【注意】
①立意自定,题目自拟;除诗歌外,文体不限。
②不得套作,不得抄袭。
③不得透露个人相关信息。
④书写规范,正确使用标点符号。
精神
终于,她答应陪儿子去吃肯德基了,不过,她说:“一言为定,只买一份鸡腿、一杯饮料。”儿子不止一次想光顾这个环境了。他远远地指着豪华的门面一侧站立着的穿着奶白色西服的模特儿,说:“那就是山德士上校。”她觉得那位老人显得富态而慈祥。
厅内,宽敞、宁静,只有三对青年分布在不同的角落。母子俩选了张离服务台不远的桌子,桌面摊着一张报纸,他掀起说:“妈妈,你看。”
一张10元面额的纸币和8个1元面额的硬币。她惊讶了,脱口说:“怎么办?”
他说:“交给老师。”
她笑着说:“也好,这个店收了恐怕吞没了。”
他收起钱。她禁不住四下望了望,像是在做一桩丢人现眼的事儿。她的心“怦怦”地跳。其实她真想白捡了这钱,只是儿子在场,他还小。
服务小姐端来了一份鸡腿,一杯可乐。她当即付了款。她奇怪地想:竟不能将18元用来支付这个诺言,那样的话,她也能点个便宜的点心,毕竟首次坐进这个幽雅的环境呀。
他说:“妈妈,你呢?”
她说:“你慢慢吃,到时我可要问你什么滋味呢!”
他递过来说:“妈妈,你尝尝。”
她摆摆手说:“我不喜欢吃鸡,你慢慢吃,妈妈陪你。”
他埋头啃那鸡,显得仓促。
她喜欢注视着儿子,说:“又没人抢,你慢慢吃,你这吃像难看。”
他放慢了速度,却已经只剩根细骨了。他仰脖喝进可乐,说:“妈妈,真的很好吃呢。”
她说:“再好吃还不是鸡?好了,这下算是如愿了吧。”
他站起,精神抖擞的样子,说:“味道真的很好呀。”
翌日,他临上学校,说:“妈妈,早餐钱你还没有给我呢?”
她刚醒来,说:“我这儿没零钱,你先垫着吧。”
他说:“我口袋里的钱不够吃早餐。那钱我要交给老师呢。”
她打开皮夹,抽出一张10元面额的纸币,说:“晚上再结算。”
傍晚,她一进门,看见正在做作业的儿子,首先想到那笔钱,似乎那18元钱关系着儿子今后的成长、发展,她期待儿子单纯、美好——在儿子面前,她仍是一个正面的形象,恐怕今生今世儿子都不知道她打过那笔钱的歪主意。她说:“18元钱你上缴了吗?”
他放下笔,迎上来,说:“妈妈,上课前,我已经交给赵老师了。”
她说;“老师说啥了?”
他说:“也没说啥,赵老师要上课呢。”
她说:“唔,捡了东西是该上缴。”
再一天,上班,她接到一个电话,是赵老师的电话。赵老师请她赶快到学校一趟。
她说:“出了什么事了?”
赵老师说:“肯德鸡快餐店老板赶到学校说要见见你们母子俩。”
老板是一个操着外地口音的中年人,没有店门口的永远站着的“山德士上校”那么有风度,却也显的精明。他说,那18元钱是他特意摆在桌子上的,他决定谁拾金不昧,他就奖励188元,他料不到校方转告了他,他就在学校颁发这笔奖金。我奖励这种感人的精神。
儿子一个劲儿地瞅她。她觉得受了“山德士上校”作弄了一样,说:“我不要这笔奖金,我不要,我和儿子只不过偶然去了店里,我不过不想叫儿子失望,他父亲两个月前出外打工……好了,我现在要去上班了。”
周围响起了热烈的掌声,都看着母子俩。她觉得浑身发热,抚摩着儿子的头,说:“妈妈上班去了。”
下班回家,儿子欢喜地迎上来说:“妈妈,赵老师通知我,明天我当光荣升旗手。”
她拍拍儿子嫩稚的肩膀,说:“妈妈替你高兴。”
(选自《小小说选刊》,有删改)文中画线句说“在儿子面前,她仍是一个正面的形象,恐怕今生今世儿子都不知道她打过那笔钱的歪主意”,表现了女主人公什么样的心理?小说中有哪些情节表现了女主人公的这种心理?
小说中的母亲原先盘算着那18元钱,最后又拒领那笔奖金,母亲前后表现的性格是矛盾的吗?
小说以“精神”为题,包含了哪些丰富的内涵?
提笔忘字:科技进步导致文化衰退?
日前美国《洛杉矶时报》的一则报道一石激起千层浪:“由于使用拼音发手机短信及电脑打字正在取代拥有数千年传统的一笔一画汉字书写,越来越多的中国人不记得如何用笔写汉字。”
显然“提笔忘字”不是个别现象,否则也不会吸引国内诸多媒体纷纷发表报道和评论。虽然现在用得着手写的地方越来越少,但在偶尔出现需要的时候,如写个便条,填个表格,答个试卷等,“提笔忘字”却并非偶尔。此时,人们的解决之道颇为典型:不再去翻新华字典,而是掏出手机按几个按键,用拼音打出忘了的字。“键盘依赖症”,就是这样活灵活现。
其实自从选择了现代化发展之路,汉字手写被更为高效和标准的键盘输入所替代就是必然结果。御牛耕地,烧火做饭,这些中国人千百年来赖以糊口吃饭的基本技能,都在逐渐退出历史舞台。生存和生活技能的更新换代,是人类文明逐渐进步的伴随现象,这是生产力不断上升的结果,是历史的必然。然而,对于汉字书写的淡忘,却绝对是中华文化——至少是传统文化的衰退。
相对于其他生存和生活技能,汉字书写还担负着重要的文化传承作用,因为中国文化之精髓所在就寄托在汉字字形和书写汉字的手脑配合之中。这是汉字区别于其他字母类文字的地方,也是台湾地区力主要把繁体汉字申报为世界遗产的原因之一。倘若大部分中国人都不再会手书汉字,将是以汉字为基础的中国文化的重大缺失。作家王蒙曾言:“遗失了中国的传统文化之精髓与汉字原形,我们成了数典忘祖的新文盲。”
可是,避免成为“新文盲”的目标绝不是一纸政令或者法律法规所能达成的。今天的人们虽然偶尔还会发出“原来你写的一手好字啊”这样的惊叹,但基本上人们已经淡忘隽秀字体所带来的荣光。因为,写一手好字已经失去了当年的实际作用,比如找到更好的工作甚至找到更好的对象;因为,写一手好字并不能与现在的办公自动化“无缝衔接”,这是实用主义的选择。所以政府不能要求人们从高效低碳的无纸化自动办公环境中返回,也不可能要求人们在打字更高效的场合必须使用手写。就像曾经的清朝,每年的木兰秋闱可以保证八旗子弟不忘骑射,但是却并不能提升哪怕是保持军队战斗力。
所以,要想阻止“提笔忘字”现象的继续恶化,仅仅依靠感慨和呼吁或是一两条无法施行的法令是不够的,必须让能写一手好字重新成为实用追求,甚至让手书汉字不仅成为一项技能,更加成为一种普遍认同的美的享受——就如同现代社会节奏再快,也挡不住大家停下来喝杯茶的兴致。而我们知道,咖啡和可乐的入侵并没有让中国人遗忘飘荡千年的茶香。也许,拿起笔享受书写,比将其看作宏图重任更加轻松,更加实际。下列对“提笔忘字”的相关叙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提笔忘字”反映的是越来越多的中国人不再一笔一画书写汉字,而是在使用手机或电脑时用拼音进行交流的现象。 |
B.“提笔忘字”时不去翻字典,而是拿出手机用拼音打出忘记的字,这种解决问题的办法,在人们生活中普遍存在。 |
C.“提笔忘字”如果成为在大部分中国人中都普遍存在的现象,将给以汉字为基础的中华文化带来一定程度的损失。 |
D.要想让“提笔忘字”现象不再恶化,必须让能够写一手好字重新成为实用追求,更加成为一种对美的享受。 |
下列对汉字书写的表述,不准确的一项是
A.汉字书写不仅是生存和生活技能,而且还寄托着中国文化之精髓,担负着重要的文化传承作用。 |
B.如今写一手好字再也不会令人惊叹了,也失去了以此能够找到更好的工作和找到更好的对象的功用。 |
C.无纸化自动办公比手写汉字更加高效,也更低碳,所以政府不可能要求人们在一切场合必须使用手写。 |
D.“提笔忘字”的最实际解决方案是拿起笔来享受书写,正如中国人停下来喝茶,并享受茶香一样。 |
下列表述,与原文意思不符的一项是
A.美国媒体率先报道了中国存在的“提笔忘字”现象,这一现象吸引了国内媒体的纷纷报道和评论。 |
B.用键盘输入替代汉字手写是现代化发展的必然结果,但淡忘了汉字书写表现出传统文化的衰退。 |
C.台湾地区力主把繁体汉字申报为世界遗产,其原因之一是汉字字形和书写汉字中寄托了中国文化之精髓。 |
D.只要完善行政指令或法律法规就可以避免出现数典忘祖的新文盲,从而保存中国传统文化之精髓 |
因为水稻是自花授粉作物,“自花授粉作物自交不衰退,因而杂交无优势”的论断明白无误地写在美国著名遗传学家辛诺特和邓恩的经典著作、五六十年代美国大学教科书《遗传学原理》中,由此有人嘲笑“提出杂交水稻课题是对遗传学的无知”。
在理论与事实发生矛盾时,袁隆平的态度是尊重权威但不崇拜权威,不能跟在权威后面亦步亦趋,不敢越雷池一步。他不迷信权威的每一个观点。他知道,根据自己直接观察到的一些事实表明水稻具有杂交优势,“无优势”论是没有试验依据的推论,这一推论与自交系的杂交优势现象相矛盾:玉米自交系继续自交不再引起衰退现象,但杂交能产生强大的优势。而天然的自花授粉植物品系(天然自交系)自交也不退化,为什么杂交却不能产生杂种优势呢?袁隆平坚信搞杂交水稻研究有前途,勇敢地向“无优势”论这一传统观念挑战,从而拉开了我国水稻杂种优势利用的序幕。
袁隆平认为,水稻的杂交优势利用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条是进行人工去雄,如果用人工去雄杂交,就得一朵花一朵花进行,产生的种子数量极为有限,不可能在生产上推广应用。再一条路就是培育出一个雄花不育的“母稻”,即雄性不育系,然后用其他品种的花粉去给它授粉杂交,产生出用于生产的杂交种子。然而国内外都没有这一先例,国际上有著名学者断言:不可能。还有学者认为,像水稻这样一朵花只结一粒种子的“单颖果作物”,利用杂种优势必然制种困难,无法应用于生产。在独立开展杂交水稻研究很长时间之后,袁隆平才从国外资料中了解到,早在1926年,美国的琼斯就发现了水稻雄性不育现象。最早开展这项研究的是日本的科学家,当时是50年代。此外美国、菲律宾的科学家也相继开始了这项研究。尽管实验手段先进,但都因这项研究难度确实太大,无法在生产中得到应用。
袁隆平不打算退却,他很清楚他拥有的有利条件是其他国家科学家少有的:进行这项研究,中国有中国的有利条件,中国是古老的农业国,又是最早种植水稻的国家之一,有众多的野生稻和栽培稻品种,蕴藏着丰富的种质资源;有辽阔的国土和充足的光温条件,海南岛是理想的天然温室,育种者的乐园;更重要的是我们有优越的社会主义制度,可以组织科研协作攻关;有党的正确领导,任何困难都可以组织力量克服。直到今天,袁隆平都对为攻克杂交水稻难关在全国13个省区的18个科研单位进行的科研大协作感慨不已,认为没有这样的大协作,杂交水稻研究决不会取得今天这样世界瞩目的成果。
1964年7月5日,“泥腿子专家”袁隆平又走进了安江农校的稻田,去寻找水稻的天然雄性不育株。他头顶烈日脚踩淤泥弯腰驼背去寻找这种天然雄性不育株,已是第16天了。突然他的目光停留在一棵雄花花药不开裂,性状奇特的植株上,这正是退化了的雄蕊。他马上把这株洞庭早籼天然雄性不育株用布条标记。袁隆平欣喜异常,水稻雄性不育植株,终于找到了。
两年后,袁隆平的一篇论文《水稻雄性不孕性》发表,它证明了袁隆平培育杂交水稻的理论设想是科学的,是切实可行的。袁隆平的发现,开创了世界水稻研究的新纪元。选文首段提出美国著名遗传学家的经典著作和有人对袁隆平的嘲笑有什么意义?
怎样理解袁隆平“开创了世界水稻研究的新纪元”。
通讯是侧重于写人物的新闻体裁,在选材上注重突出多角度表现和刻画人物形象,你认为本选段主要是从什么方面来表现“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的?
送行
梁实秋
“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矣。”遥想古人送别,也是一种雅人深致。古时交通不便,一去不知多久,再见不知何年,所以南浦唱支骊歌,灞桥折条杨柳,甚至在阳关敬一杯酒,都有意味。李白的船刚要启碇,汪伦老远的在岸上踏歌而来,那幅情景真是历历如在眼前。其妙处在于纯朴真挚,出之以潇洒自然。平夙莫逆于心,临别难分难舍。如果平常我看着你面目可憎,你觉着我语言无味,一旦远离,那是最好不过,只恨世界太小,唯恐将来又要碰头,何必送行!
在现代人的生活里,送行是和拜寿送殡等等一样的成为应酬的礼节之一。“揪着公鸡尾巴”起个大早,迷迷糊糊的赶到车站码头,挤在乱哄哄人群里面,找到你的对象,扯几句淡话,好容易耗到汽笛一叫,然后鸟兽散,吐一口轻松气,撅着大嘴回家。这叫做周到。在被送的那一方面,觉得热闹,人缘好,没白混,而且体面,有这么多人舍不得我走,斜眼看着旁边的没人送的旅客,相形之下,尤其容易起一种优越之感,不禁精神抖擞,恨不得对每一个送行的人要握八次手,道十回谢。死人出殡,都讲究要有多少亲友执绋,表示恋恋不舍,何况活人!行色不可不壮。
悄然而行似是不大舒服,如果别的旅客在你身旁耀武扬威地与送行的话别,那会增加旅中的寂寞。这种情形,中外皆然。Max Beerbohm写过一篇《谈送行》,他说他在车站上见一位以演剧为业的老朋友在送一位女客,始而喁喁情话,俄而泪湿双颊,终乃汽笛一声,勉强抑止哽咽,向女郎频频挥手,目送良久而别。原来这位演员是在作戏,他并不认识那位女郎,他是属于“送行会”的一个职员,凡是旅客孤身在外而愿有人到站相送的,都可以到“送行会”去雇人来送。这位演员出身的人当然是送行的高手,他能放进感情,表演逼真。客人纳费无多,在精神上受惠不浅。尤其是美国旅客,用金钱在国外可以购买一切,如果“送行会”真的普遍设立起来,送行的人也不虞缺乏了。
送行既是人生中所不可少的一件事,送行的技术也便不可不注意到。如果送行只限于到车站码头报到,握手而别,那么问题就简单,但是我们中国的一切礼节都把“吃”列为最重要的一个项目。一个朋友远别,生怕他饿着走,饯行是不可少的,恨不得把若干天的营养都一次囤积在他肚里。我想任何人都有这种经验,如有远行而消息外露(多半还是自已宣扬),他有理由期望着饯行的贴子纷至沓来,短期间家里可以不必开伙。还有些思虑更周到的人,把食物携在手上,亲自送到车上船上,好像是你在半路上会挨饿的样子。
我不愿送人,亦不愿人送我。对于自己真正舍不得离开的人,离别的那一刹那像是开刀,凡是开刀的场合照例是应该先用麻醉剂,使病人在迷蒙中度过那场痛苦,所以离别的苦痛最好避免。一个朋友说,“你走,我不送你;你来,无论多大风多大雨,我要去接你。”我最赏识那种心情。结合全文,谈谈送行为什么会成为“人生中所不可少的一件事”?
在作者笔下古人送别和现代人有什么区别?
“你走,我不送你;你来,无论多大风多大雨,我要去接你。”作者称“我最赏识那种心情”,这是一种怎样的心情?结合你的体验或所知,谈谈你对这种心情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