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叶蚁
美国的细菌学家卡梅隆·柯里在《科学》杂志上发表了研究论文,声称从5000万年前开始,以真菌为生的蚂蚁就有了自己的抗生素。
研究者对一种名叫“真菌蚂蚁”的蚂蚁身上的白色斑点进行研究,发现不同的“真菌蚂蚁”依靠种植不同的真菌类蘑菇来作为惟一的食物来源。这些蚂蚁的嘴巴和前肢上隐藏着许多细小的腺窝,里面寄生着一种能产生抗生素的细菌。这些腺窝有一些细小的孔通向蚂蚁身体外部,这样它们就可以将抗生素传播给作物。抗生素可以杀死会使作物生病的寄生虫,从而确保它们主人的食物来源不受破坏。
这种蚂蚁腺窝的特殊结构使得蚂蚁与作物的这种共生关系非常和谐。研究者发现,一些近缘的不种植真菌的蚂蚁身上则没有腺窝,也没有寄生菌。
科学家们研究了中美洲热带丛林中的切叶蚁的生活习性。切叶蚁只种一种蘑菇,这相当于人类的单一作物制,虽然开始时产量高,但重复种几季以后很容易遭受虫害侵袭,人类是采用轮作不同作物来解决问题的。生物学家们采用基因分析,确定了切叶蚁所种的菌种是源于2300万年前的单一菌株,从未换过品种,却能延续至今。
这个谜被多伦多大学的C·R·居里解开了。居里对包括切叶蚁在内的22种蚂蚁进行了仔细观察。他首先发现蚂蚁的蘑菇农场偶尔也会受到一种名为Escovopsis的霉菌感染,使蘑菇在几天内全部死光,结果是整穴蚂蚁全部饿死。但尽管如此,切叶蚁还是有办法控制这种灾难。其奥秘在于,雌蚁会排出寄生在身上的活细菌分泌出的链霉素。切叶蚁蘑菇园中那些忠于职守的蚂蚁勤于察看,一发出Escovopsis霉菌就用随身携带的链霉素就地将之消灭,以防止其蔓延。而且这种链霉素还能刺激蘑菇的生长,真是一举两得。切叶蚁分群时,蚁后将蘑菇菌种含在口中,连同随身的会分泌链霉素的细菌带到新穴传种,所以切叶蚁的单一品种的蘑菇农场能延续至今,历经千万年而不衰。
人类所用的抗生素多次使用后会使病菌产生抗药性而导致药效减弱,但蚂蚁所用的抗生素却并未使病菌产生抗药性。卡梅隆·柯里研究小组发现,蚂蚁身上的抗生素不但是蚂蚁赖以战胜自然环境的法宝,亦是人体必需的抗生素,今后应可仿此研发新一代的抗生素,更有效地治愈人类的疾病。下列对“真菌蚂蚁腺窝”的特殊结构或功能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蚂蚁的嘴巴和前肢上隐藏着许多腺窝,这些腺窝非常细小。 |
B.蚂蚁的腺窝里寄生着一种细菌,这些细菌能产生抗生素。 |
C.为将抗生素传播给作物,蚂蚁的每一个腺窝上都有一个小孔通向身体外部。 |
D.传播出的抗生素可杀死使作物生病的寄生虫,确保蚂蚁的食物来源不受破坏。 |
对“切叶蚁的单一品种的蘑菇农场能延续至今的原因”的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尽管Escovopsis霉菌会危害蚂蚁的蘑菇农场,但切叶蚁有办法控制这种灾难。 |
B.雌蚁分泌出的链霉活细菌除能消灭Escovopsis霉菌外,还能刺激蘑菇的生长。 |
C.忠于职守的蚂蚁勤于察看,发现Escovopsis霉菌就用随身携带的链霉素将之消灭。 |
D.切叶蚁分群时,蚁后会将蘑菇菌种连同随身的会分泌链霉素的细菌带到新穴传种。 |
下列说法,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研究人员发现,各种“真菌蚂蚁”的食物是一样的,都是靠种植同一种真菌类蘑菇来生存。 |
B.切叶蚁不换品种,是因为单一作物的种植方法产量高,轮作的不同作物很容易遭受虫害侵袭。 |
C.卡梅隆·柯里研究小组根据蚂蚁身上细菌产生的抗生素特征,正准备着手研发新一代的抗生素。 |
D.人类现在使用的抗生素同蚂蚁所用的抗生素不同在于,长期使用,前者会使病菌产生抗药性,后者却不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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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人”龚自珍
陈 益
正当万马齐喑、异常烦闷的暴风雨来临前夕,晚年龚自珍自京城南下,居住在昆山羽琌山馆。好友魏源在扬州仓巷有一座絜园,每次经过扬州,便寓居于絜园秋实轩。龚自珍为絜园题写过一副对联:“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总一代典,成一家言。”从中可以读出很多含义。有一次,龚自珍与客人在秋实轩高谈阔论,手舞足蹈间,竟然将靴子踢飞了。送客时到处寻找靴子,怎么也找不到。几天后,才发现靴子在帐子顶上。
魏源的孙子魏季子,写有《羽琌山民逸事》,记载了龚自珍许多奇闻逸事,“飞靴”就是其中一则。
龚自珍一直渴望能有经世济民、安邦定国的机会。他投身于科举,固然这是读书人的唯一途径,但更为了藉此进入国家权力的核心,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清道光三年,叔父龚守正任会试同考官,龚自珍照例回避,不能参加会试,母亲段训还专门写诗,以“会见天街汝遍看”(《珍儿不予会试,试以慰之》)来劝慰他。己丑年四月二十八日,龚自珍应廷试,第一个交卷出场,友人恭维他“君定大魁”。他却嗤鼻说道:“看伊家国运何如。”自己能否夺魁,却是关乎清王朝国运的事。可见龚自珍抱负之大、自视之高。
对于科举,龚自珍有自己的看法。有一次,他去拜访身为礼部尚书的叔父龚守正。叔侄尚未寒暄几句,就有人通报,有一位门生求见。来人新近点了翰林,正春风得意呢。龚自珍只好暂去耳房回避,外间的交谈倒是听得很清楚。尚书问门生最近忙些什么,门生回答,也没啥要紧的事,平日只是临摹字帖,在书法上用点工夫。尚书夸奖道:“朝考无论大小,首要的是字体端庄,墨迹浓厚,点画工稳。若是书法一流,博得功名直如探囊取物!”门生正恭聆教诲,龚自珍却忍不住在隔壁哂笑道:“翰林学问,不过如此!”听到这话,那位门生很是窘迫,慌忙告辞。尚书勃然大怒,将龚自珍训斥了一番,叔侄间闹翻了脸。
龚自珍未入翰苑,抑郁不平,他干脆让女儿、媳妇、小妾、婢女都每天临池,专练馆阁体。若是有人说翰林如何了不起,他便嗤之以鼻:“如今的翰林还值得一提吗?我家的女流之辈,没有一人不可入翰林。不凭别的,单凭那手馆阁体的毛笔字,就绝对够格!”
从青少年时代起,龚自珍就随从父亲奔走南北,与硕学名士、潦倒文人、草野侠客、山林隐士、市井小民、勾栏歌妓都有往来。他挥金如土,待等囊中羞涩,又向友人告贷。在扬州,不但吃喝都在好友魏源的絜园,甚至连身上的衣服,脚上的靴子,也是魏源的。有一次,他从金陵回扬州,身上的白狐裘上半部挺新,下半截却都是泥污。原来,这两天雪雨交加,寒风彻骨,朋友送给他白狐裘御寒。他身材短小,又不知裁改,拖在泥水中竟浑然不觉。
魏季子还记述了这样一则故事,羽琌山民龚自珍“有异表,四顶中凹,额罄下而颏上卬,短矮精悍,两目炯炯,语言多滑稽,面常数日弗盥沐”。这位思想家、大诗人是不喜欢盥洗的,甚至一连几天都不洗脸。魏源让仆人端了脸盆恭伺,他竟大发雷霆,说我一向不喜欢盥洗,你让仆人这样做,不是轻侮我吗?魏源只好赔着笑脸道歉。
龚自珍爱读书。每天早晨,“仆人置槃香一,淡巴姑一,巨罂旁置一烟筒而计甚巨,山民日坐其间,无他事焉”。看书看得倦了,即沉沉睡去。虽穿衣戴帽,仍不管不顾。仆人如果要为他解脱,反而被他呵斥驱赶。这才真正是手不释卷。
龚自珍作文写诗时嬉笑怒骂,纵横恣肆,字里行间洋溢激情,在生活中也是“性不喜修饰,故衣残履,十年不更”,被称为龚呆子,更有人说他是狂士、怪物。然而他怪得有理而有节。众所周知,“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是龚自珍的名句。假如他始终拘拘谨谨,能在近代中国“大变忽开”之际,写出如此振聋发聩的诗句吗?
(选自2014年11月14日《北京青年报》,有删改)请结合全文内容,概括“怪人”龚自珍之“怪”的具体表现。
文中说,龚自珍为絜园题写的对联“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总一代典,成一家言”,可以读出很多含义。请说说你从中读出了哪些含义。
文章标题中的引号可否去掉?为什么?请结合文本内容分析。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
为什么要流走
鲍尔吉·原野
① 布尔津河像长方形的餐桌,碧绿色的台面等待摆上水果和面包的篮子。河水在岸边有一点小小的波纹,好像桌布的褶皱。
② 我坐在山坡上看这只餐桌,它陷在青草里,因此看不见桌子腿。这么长的餐桌,应该安装几百条腿,结实的橡木和花楸木腿。小鸟从餐桌上直着飞过去,检查餐桌摆没摆酒杯和筷子。其实不用摆筷子,折一段岸边的红柳就是筷子。红柳开满密密的小红花,花瓣比蚊子的翅膀还要小。这么小的花瓣好像没打算凋落,像不愿出嫁的女儿赖在家里。红柳的花瓣真的可以在枝上待很久,没有古人所说的飘零景象。
③ 来会餐的鸟儿飞过了许多拨儿,它们什么也没吃到,失望地飞走了。有的鸟干脆一头扎进“桌子”里面,冒出头时,尖尖的喙已叼着一条银鱼。这就是河流的秘密,吃的东西藏在桌子底下。
④ 青草和红柳合伙把布尔津河藏在自己怀里,从外表看,它不过是一只没摆食物的餐桌。为了防止人或动物偷走这条河,红柳背后还站着白桦树。白桦树的作用是遮挡窥视者的视线。青草、红柳和白桦树,每次看到藏在这里的布尔津河干净又丰满,心里就高兴,它们竟可以藏起一条河。但它们没想到,布尔津河一直偷偷往西流。表面看,河水一点没减少,仍像青玉台面的长餐桌,但水流早从河床里面跑了。假如有一天青草知道了布尔津河竟然一直在偷偷流,它一定不明白河水要流到什么地方去,还有比喀纳斯更好的地方吗?
⑤ 青草喜欢这里,它不愿意迁徙的理由是河谷的风湿润,青草在风中就可以洗脸。青草身上的条纹每天都洗得比花格衬衣还好看。这里花多,金莲花开起来像蒺藜一样密集。这一拨花开尽,有另一拨儿花开。到六月,野芍药开花,拳头大的鲜艳的野芍药花开遍大地,青草天天生活在花园里。可是,布尔津河你为什么要流走呢?
⑥ 现在野芍药打骨朵了。我用手捏了捏,一颗手指肚大的花蕾能开出碗大的花。我想把山坡的野芍药的花骨朵全都捏一遍,好像手里捧过百万玫瑰,但我怎么捏得过来呢?把花捏得不开放怎么办?草地、悬崖上都有野芍药花。开在白桦树脚下的野芍药花一定最动人,它像一个人从泥土里为白桦树献花。白桦的小碎叶子如一簇簇黄花,仔细看,这些黄花原来是带明黄色调的小绿叶子。能想象,它在阿勒泰的蓝天下有多么美,而它的树身如少女身上的白纱。当晨雾包裹大地又散开后,你觉得白桦树收留了白雾。我甚至愚蠢地摸了摸树干,看了看自己的手指肚,又用舌头舔了舔——没沾雾,白桦树就这么白。既然这样,布尔津河你为什么还要流走呢?
⑦ 有一天,我爬上了对面的山。草和石头上都是露水,非常滑,但我没摔倒。登上山顶,看到了我住的地方的真实样子。黑黑的云杉树如披斗篷的剑客,从山上三三两两走下来。更黑的那块草地并不是一片云杉长在了一起,那是云朵落在草地上的影子。
⑧ 布尔津河在视野里窄了,像一条白毛巾铺在山脚下,毛巾上摆着圆圆的小奶球,有一些奶球连在了一起。它们是云朵,这是蒙古山神的早餐。云,原来还可以吃的,这事第一次听说。山神那么大的食量,不吃云就要吃牛羊了,一早晨吃一群羊,还是吃云吧。雾从河上散开,一朵一朵的云摆在河上,山从雾里露出半个身子,准备伸手抓云吃。昨晚下过雨,木制的牛栏和房子像柠檬一样黄。不一会儿,天空有鹰飞过,合拢翅膀落在草地上,想要抓自己的影子。野芍药开花了,山神早上在吃云朵,偷偷流走的布尔津河,把这些事情告诉给了远方的湖泊。
(选自《北方河流笔记》)从前三段看,文章把布尔津河比成餐桌,有何妙处?
第⑥段写景富有特色,试作分析。
“你为什么要流走”在文中反复出现,有哪些作用?
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作者给我们哪些启示?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问题。
箓竹山房吴组缃
阴历五月初十和阿圆到家。母亲说,前些日子二姑姑托人传了口信来,要我和阿圆到她老人家那里去住些时候。
二姑姑的故事好似一个旧传奇的仿本。多年以前,叔祖的学塾中有个聪明年少的门生,因为看见叔祖房里的帐幔,笔套,与一幅大云锦上的刺绣,绣的都是各种姿态的美丽蝴蝶,对绣蝴蝶的人起了羡慕之情:而这绣蝴蝶的姑娘因为听叔祖常常夸说这人,心里自然也早就有了这人。这幕才子佳人的喜剧闹了出来,人人夸说的绣蝴蝶的小姐一时连丫头也要加以鄙夷。放佚风流①的叔祖虽从中尽力撮合周旋,但当时究未成功。
若干年后,少年赴南京应考,船翻身亡。绣蝴蝶的小姐那时才十九岁,闻耗后,在桂花树下自缢,为园丁所见,救活了。少年家觉得这小姐尚有稍些可教化之处,商得了女家同意,大吹大擂接小姐过去迎了灵柩;麻衣红绣鞋,抱着灵牌参拜家堂祖庙,做了新娘。
响潭的两岸,槐树柳树榆树更多更老更葱茏,两面缝合,荫罩着乱喷白色水沫的河面,一缕太阳光也洒不下来。沿着响潭两岸的树林中,疏疏落落点缀着二十多座白垩瓦屋②;西岸上,紧临着响潭,那座白屋分外大;梅花窗的围墙上面探露着一丛竹子,一半是绿色的,一半已开花,变成槁色。——这座村子便是二姑姑的村庄金燕村,这座大屋便是二姑姑的家宅箓竹山房。
二姑姑多年不见,显见得老迈了。
那张苍白皱褶的脸没多少表情。说话的语气,走路的步法,和她老人家的脸庞同一调子:阴暗,凄苦,迟钝。她引我们进到内屋里,自己跚跚颤颤地到房里去张罗果盘,吩咐丫头为我们打脸水——这丫头叫兰花,三十多岁了。她陪姑姑住守这所大屋子已二十多年,跟姑姑念诗念经,学姑姑绣蝴蝶,她自己说不要成家的。
二姑姑说没指望我们来得如此快,房子都没打扫。领我们参观全宅,顺便叫我们自己拣一间合意的住。
邻着花园有座雅致的房,门额上写着“邀月”两个八分字。和姑姑说,我们就住这间房。姑姑叫兰花开了锁,两扇门一推开,就噗噗落下三只东西来:两只是壁虎,一只是蝙蝠。我们都怔了一怔。壁虎是悠悠地爬走了;兰花拾起那只大蝙蝠,轻轻放到墙隅里,呓语着似地念了一套怪话:
“福公公,你让让房,有贵客要在这里住。”
阿圆惊惶不安的样子,牵一牵我的衣角,意思大约是对着这些情景,不敢在这间屋里住。二姑姑年老还不失其敏感,不知怎样她老人家就窥知了阿圆的心事:
“不要紧,——这些房子,每年你姑爹回来时都打扫一次。停会,叫兰花再好好来收拾,福公公虎爷爷都会让出去的。”
阿圆用一个小孩子的神秘惊奇的表情问我说:
“怎么说姑爹?……”
兰花瞪着两只阴沉的眼睛低幽地告诉阿圆说:
“爷爷灵验得很啦!三朝两天来给奶奶托梦。我也常看见的,公子帽,宝蓝衫,常在这园子里走。”
阿圆扭着我的袖口,只是向着兰花的两只眼睛瞪看。
不久吃晚饭,我们都默然无话。我和阿圆是不知在姑姑面前该说些什么好;姑姑自己呢,是不肯多说话的。偌大的屋子如一大座古墓,没一丝人声;只有堂厅里的燕子啾啾地叫。兰花向天井檐上张一张,自言自语地说:
“青姑娘,还不回来呢!”
二姑姑也不答话,点点头。阿圆偷眼看看我,——其实我自己也正在纳罕着的。吃了饭,正洗脸,一只燕子由天井飞来,在屋里绕了一道,就钻进檐下的窝里去了。兰花停了碗,把筷子放在口沿上,低低地说:
“青姑娘,你到这时才回来。”悠悠地长叹一口气。
我释然,向阿圆笑笑;阿圆却不曾笑,只瞪着眼看兰花。
邀月庐日间还算是清新明朗,谁知这天晚上,大雨复作;一盏三支灯草的豆油檠摇晃不定;远远正屋里二姑姑和兰花低幽地念着晚经,听来简直是“秋坟鬼唱鲍家诗”;加以外面雨声虫声风弄竹声合奏起一支凄戾的交响曲,显得这周遭的确鬼趣殊多。一阵飒飒的风摇竹声后,忽然听得窗外有脚步之声。声音虽然轻微,但是入耳十分清楚。
“你……听见了……没有?”阿圆把头钻在我的腋下,喘息地低声问。
“……”我也不寒而栗。
她突然尖起嗓子大叫一声,搂住我,嚎啕,震抖,泣不成声:
“你……看……门上!……”
我看门上,——门上那个册叶小窗露着一个鬼脸,向我们张望;月光斜映,隔着玻璃纱帐看得分外明晰。说时迟,那时快。那个鬼脸一晃,就沉下去不见了。我不知从哪里涌上一股勇气,推开阿圆,三步跳去,拉开门。
门外是两个女鬼!
一个由通正屋的小巷窜远了;一个则因逃避不及,正在我的面前蹲着。
“是姑姑吗?”
“唔——”幽沉的一口气。
我抹着额上的冷汗,不禁轻松地笑了。我说:
“阿圆,别怕了,是姑姑。”(选自语文读本必修四《箓竹山房》,有删改)
【注】①放佚风流:有才气而不受礼法拘束,品格清高,举止潇洒。②白垩瓦屋:用白土涂饰墙面的瓦屋。垩(è):用白土涂饰。第2.3两节插叙了二姑姑年轻时的故事,这对刻画人物和展开情节有何作用?
第4节所描写的环境景物有什么特点?这样写的目的是什么?
小说中的二姑姑和兰花主仆二人有哪些悖于常人的怪异言行?导致这种“怪异言行”的原因是什么?请根据文意作简要的概括与分析。
请探究作者在结尾设计了主仆二人“偷窥”这一情节的意图。
阅读下面作品,完成文后题目
文章出苦心
寻思是作文的第一步重要工作,思有思路,思路有畅通时也有蔽塞时。大约要思路畅通,须是精力弥满,脑筋清醒,再加上风日清和,窗明几净,临时没有外扰败兴,杂念萦怀。这时候静坐凝思,新意自会像泉水涌现,一新意酿成另一新意,如是辗转生发,写作便成了人生一件最大的乐事。一般“意兴淋漓”的文章大半都是如此做成。提笔作文时最好能选择这种境界。
不过这是理想,有时这种境界不容易得到,有时虽然条件具备,文思仍然蔽塞。在蔽塞时,我们是否就应放下呢?抽象的理论姑且丢开,只就许多著名的作家的经验来看,苦思也有苦思的收获。唐人有“吟成一个字,拈断数茎须”的传说。李白讥诮杜甫说:“借问近来太瘦生,总为从前作诗苦”,李长吉的母亲说:“呕心肝乃尔”。佛洛伯有一封信札,写他著书的艰难说:“我今天弄得头昏脑晕,灰心丧气,我做了四个钟头,没有做出一句来,今天整天没有写成一行,虽然涂去了一百行,这工作真难!艺术啊,你是什么恶魔?为什么要这样咀嚼我们的心血?”但是他们的成就未始不是从这种艰苦奋斗中得来。元进山《与张仲杰论文诗》说:“文章出苦心,谁以苦心为?”大家看重“苦心”,于此可见。就我个所能看到的来说,苦心是从不会白费的。思路太畅时,我们信笔直书,少控制,常易流于浮滑;苦思才能拔茧抽丝,鞭辟入里,处处从深一层着想,才能沉着委婉。苦思在当时或许无所得,但在潜意识中,它的工作仍在酝酿,到成熟时可以“一旦霍然贯通”。普遍所谓“灵感”大半都是先经苦思的准备,到了适当的时机便突然涌现。难关可能打通,平路便可驰骋自如。苦思是打破难关的努力,经过一番苦思的训练之后,手腕便逐渐娴熟,思路便不易落平凡。纵遇极难驾驭的情境也可以手挥目送,行所无事。
大抵文章的畅适境界有两种,有生来即畅适者,有经过艰苦经营而后畅适者。就已成功的作品看,好像都很平易,其实这中间分别很大。入手即平易者难免浮浅,由困难获得平易者大半深刻耐人寻味。这是铅锡与百炼精钢的分别,也是袁简斋与陶渊明的分别。王介甫所说的“看似寻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是文章的胜境。写文章要达到“思路畅达”的境界,需具备哪些条件?
文中说“苦思也有苦思的收获”,根据文中意思,所谈到的“收获”有三点。请分别指出作者从什么角度谈?各点“收获”的内容分别又是什么?
第一点:
第二点:
第三点:“不易落平凡”和“好像都很平易”,“平凡”和“平易”在文中有什么不同含义。
“平凡”含义:
“平易”含义: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文后题目。
福嫂
福嫂是整条街上最有福的女人,很多人都这么说。
那时她30出头,白白净净。她很讲究,包的包子小巧又好看个个十八个摺。她儿子小文有8岁的样子,漂亮又懂事。她喜欢带儿子串门,喜欢听街坊夸小文的样子。
街上的女人都会在农闲时找些活干贴补家用。福嫂从来没工作过,她总说不识字啥也干不了。但是她说这些话的时候,眼里没有一点害羞的样子,明明是在向其他女人们挑衅。都知道福嫂的日子太舒服了,伺候孩子大人出门以后她可以补个回笼觉,闲了跟街坊唠一上午。金福开的厂子很红火,福嫂是不需要出门工作的,她只要伺候好他们爷俩就行了。
从没人见金福下过地,更不见小文干过活。福嫂说了,男人不用干这些事。她家金福是干大事的人,小文更是不能干这个。
日子从小文考大学后不一样了。厂子越来越火,金福开始全国各地地跑,小文一年就回来两次,福嫂突然无事可做了。她就变着花样伺候婆婆,天天琢磨着做菜,给婆婆裁衣裳。街上的人常看到福嫂乐呵呵地今天端一碗饺子给婆婆送去,明天又炸一盘鱼送婆婆。
不几年,小文带女朋友回来见福嫂,那些天福嫂步子轻快又优美,连脚后跟都带着喜气。福嫂已不在乎旁人夸赞,好日子是谁都看得到的就不必再宣扬。在对幸福巨大的憧憬中,日子一天天过去。福嫂没有在意金福多久回一次家,甚至没有在意小文多久没有打电话了。福嫂好像已经习惯了生活中没有这爷俩的日子。
因生意忙,金福在县城租了套房子,福嫂就隔一段时间带些好吃的去给金福收拾屋子。像大多数俗气的故事一样,她看见了不该看见的事。她忍了,因为她还有小文。她不识字不知道爱情两个字怎么写,在她心里最重要的还有儿子。
小文结婚留在了省城,不久小文媳妇怀孕了,福嫂兴冲冲拿出伺候婆婆的劲赶到省城伺候儿媳。不到3个月福嫂就回家来,人老了许多,她说小文让她歇歇。她低沉的声音没有了当年在街上喊小文回家吃饭的清脆和响亮。媳妇快生了,福嫂天天忙着做东做西的,家里处处都是小被子小衣服,看起来孩子都能穿到3岁了。
邻居们记不清福嫂什么时候回来的了,可能孙子满百天,也有人说孙子还不到百天。不过大家从那以后看不见福嫂出来逛了,大门天天关着,偶尔到集上买几把菜。见过的都说人挺瘦,瘦得有些不成样。
最早发现不对劲的是五婶,那几天大门都没关她就进去看看了。福嫂就躺在沙发上,一滩发黑的血迹把五婶吓个半死,她甚至没看清血从哪流出来的。后来她才想起来,屋里还有一股挺大的农药味。五婶掉了眼泪,她这是不留一点活路啊。
葬礼上,大家才看到她的名字叫赵喜娟,终年49岁。请简要概括福嫂的形象。
请分析第11段的作用。
请解释文中划线句子的含义。
(1)但是她说这些话的时候,眼里没有一点害羞的样子,明明是在向其他女人们挑衅。
(2)她低沉的声音没有了当年在街上喊小文回家吃饭的清脆和响亮。本文写了福嫂的故事,请探究其中的深刻意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