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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悔堂前独徘徊
阚则思
11月初的归德府商丘,已是落叶飘零的深秋了。青砖勾勒的城墙、褐瓦漫顶的城楼和斑驳古旧的牌楼,无不进出一股遥远而又苍凉的味道;塞面朝天的千年古城,像一幅褪了色墙,思古之情油然而生。
千年归德府,百代风流人,侯方域也许并不是最出名,但肯定是最落寞的,就连那座落在古城小巷里的壮悔堂也显得格外残破、孤寂。正赶上商丘有关部门开始对壮悔堂进行整修,秋风、落叶伴着零落的残砖废瓦,更添感份怀远之幽情。那是座两层砖未结构的古楼,曾经的雕梁画栋,如今已是物是人非。走进去,一张黑色的书案后,一男子挥毫欲书,旁边一佳人正为其研墨。这便是《桃花扇》中的两位主人公——侯方域和李香君。而今这两座粗糙的泥塑人物神情竞显得那么呆滞,身上早已落满了厚厚的灰尘,一如那段早已尘封的往事。从那一扇扇半开半闭的门窗望去,里面空荡荡的,充满了遗憾和神秘的气息,一如壮悔堂主人那落寞悔恨的神情。壮悔堂右侧重修的翡翠楼(人称香君搂),如今也是大门紧锁,李香君那一缕香魂早巳渐行渐远清传奇戏曲的压卷之作,更展现了晚明那个风雨飘摇、日渐式微的朝代的背影。
“时穷节乃见”,在“烂若桃花”的晚明,挺身而出坚守气节的不是以道德文章为标榜的知识分子侯方域、钱谦益之流,而恰恰是那些传统社会最底层的青楼女子李香君、柳如是们。她们将个人的悲剧命运与国家民族的命运一起放到了历史的天平上,体现出了一种完美的民族气节与追求独立人格的精神。在异族入侵、国破家亡的严酷现实面前,“妙龄绝色,平康第一”的秦淮名妓李香君尚能保持民族气节,与侯方域相约归隐不成后,抱憾而终,而晚明“四人公子”之一的侯方域,被誉为“文学韩愈,诗追杜甫”,却放弃了先前积极抗清的志向,随风而转,在人清顺治八年“出乡应试”。
过去的知识分子缺乏自己独立的经济力量,大多走仕的道路来实现自己的价值和理想,因而才会出现怀才不遇、忧郁愤世的文人,一旦国破家亡,他们便无所依托。从大的历史进程来看,对这种做法并不能过多责怪,但对于知识分子来说,不能坚持白己的操守终究令人悲哀,这表现了中国文人孤傲而脆弱的一面。
抚读侯方城的《壮悔堂记》,令人唏嘘不已。我分明从这里听到这位“雪苑侯生”发自肺腑的悔悟和叹息。那个刻骨铭心的“悔”宇,写出了明末清初那一代文人的心路历程:欲进不能欲退不甘的苦闷和彷徨。其沉痛的兴亡之感,已经超越了对旧日裙屐笙歌、繁华往事的缠绵追忆。而“悔”的另一个缘由,便是愧对“血溅桃花扇”的李香君了。正是这位明辨是非的青楼奇女子,为那个时代的女性写下了壮美的一页。难怪林语堂会感慨地说:“她的政治志节与勇教愧煞须眉男子。”然而可叹的是,如今人们更多怀念的是她们美丽的身影,而那富贵不能淫、权势不能屈的人格操守还有多少人在怀想?
[注]侯方域三十五岁时,李香君去世,侯将书斋改名为“壮悔堂”,两年后侯亦去世。
下列对作品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  )

A.侯方域将书斋改名为“壮悔堂”,既表达了他对香君之死的愧疚之情,又显示了明末清初一代文人“出乡应试”复杂的心路历程。
B.第二段花了不少笔墨写侯方域和李香君的泥塑像,既是对他们忠贞不渝爱情的赞美;也是为了衬托侯方域卑微的人格。
C.作者认为。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弱女子李香君在人是大非面前能保持民族气节,“愧煞须眉男子”,不能不令人心生敬佩之情。
D.本文以怀古为切入点,谈古论今,纵横开阖,内蕴丰富,且句式灵活多变;语言典雅流畅,文章气韵生动,可读性强。

E.本文两次涉及孔尚任的《桃花扇》,历史人物和文学形象叠合在一起,拓展了文章的内容,突出了思古感怀的主旨,使文章更加真实可信。
仔细品味第一段画线句“素面朝天的千年古城,像一幅褪了色的画卷,演绎着哀婉凄美的爱情故事,见证了那远逝的风雨飘摇的时代”,指出这一句话运用了哪些修辞手法,并简析其表达效果。(4分)
答:                                                                          
本文记游,却有大量的议论,请结合文本探究作者的创作意图。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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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东方科学采取粗暴态度的人,对于西方文明言过其实的人,大概不是科学家。他们大多数既无知识又不懂科学。
我们有理由为我们的美国文明而骄傲,但是它的历史记载至今还是很短的。只有300年!和人类经验的整体相比是何等渺小,简直就是一瞬间。它会持久吗?它将进步,将衰退,抑或灭亡?我们的文明中有许多不健康的因素,如果们想在疾病蔓延起来以前根除它们,必须毫不留情地揭露它们;如果我们希望我们的文明能为自己辩护,我们必须尽最大力量去净化它。实现这项任务的最好的办法之一是发展不谋私利的科学;热爱真理——像科学家那样热爱真理的全部,包括愉快的和不愉快的、有实际用途的和没有实际用途的;热爱真理而不是害怕真理;憎恨迷信,不管迷信的伪装是多么美丽。我们文明的寿命至少还没有得到证明,其延续与否,还不一定。因此,我们必须谦虚。归根结底,文明要经过历史的考验而存活下来,这一点我们还没有经历过。
新的鼓舞可能仍然,而且确确实实仍然来自东方,如果我们觉察到了这一点,我们会聪明一些。尽管科学方法取得了巨大的胜利,但它也还不是十全十美的。当科学方法能够被利用,并且是很好地被利用的时候,它是至高无上的。但是,不能不承认这种利用也会产生两种局限。第一,这种方法不能永远使用。有许多思想领域(艺术、宗教、道德)不能使用它,也许永远不能应用于这些领域。第二,这种方法很容易被错误地应用,而滥用这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的可能性是骇人听闻的。
十分清楚,科学不能控制它本身的应用。首先,科学的应用常常掌握在那些没有任何科学知识的人手中,犹如不经过教育和训练而去驾驶一辆能导致各种破坏的大马力汽车。而即使是科学家,在一种强烈的感情影响下,也可能滥用他们的知识。科学应该以各方面不同的力量,如宗教和道德的力量来帮助自己。无论如何,科学不应傲慢,不应气势汹汹,因为和其他人间事物一样,科学本质上也是不完美的。
东方和西方正像一个人的不同神态,代表着人类经验的基本和互补的两个方面。东方和西方的科学真理是一样的。
东方和西方,谁说二者永不碰头?我们怀着感激之情回忆起我们得益于东方的全部东西——道德热忱,黄金规则,我们引以为荣的科学的基础——这是巨大的恩惠。没有什么理由说它在将来不该无限增加。我们不应该太自信,我们的科学是伟大的,但是我们的无知之处更多。总之,让我们发展我们的方法,改进我们的智力训练,继续我们的科学工作,慢慢地、坚定地、以谦虚的态度从事这一切。
作者为什么认为有人对西方文明“言过其实”?


“东方和西方正像一个人的不同神态,代表着人类经验的基本和互补的两个方面。东方和西方的科学真理是一样的。”这句话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作为新人文主义的科学史家,作者在文中提出了哪些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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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口下的人格
徐树建
这是1944年的8月,德国人占领下的巴黎。在一家咖啡馆里,一名叫霍夫曼的德国少校脑后忽然被顶上一件冰凉的东西,随即有人大声命令追:“霍夫曼少校,举起你的手来。”
霍夫曼大吃一惊,只得举起双手,一任挎在腰间的手枪被抽走,等转头一看顿时又气又羞,原来,刚才顶着自己的并不是枪,仅仅是一柄铲子,而俘虏他的人竟是贝尔蒂——他的房东。
德国军队占领巴黎后,霍夫曼就住在贝尔蒂家。他对贝尔蒂一家还算客气,不过,那更是一种骨子里的轻蔑。此刻,望着霍夫曼疑惑不解的样子,贝尔蒂自豪地说:“我们起义了,全城都解放了,现在,我要把你押送到战俘营里。”
于是霍夫曼不得不在前面走。这时贝尔蒂的邻居迈尔迎面过来,冲上前对着霍夫曼就是一口黏痰。霍夫曼不动声色地擦掉脸上的黏痰,然后傲慢地说:“先生,你太没有风度了。作为一名有尊严的帝国军人,我鄙视你。”迈尔听了暴跳如雷,挥舞着拳头要上前揍他,更有几个围观的人大叫起来:“扒了他的衣裳,用石块砸死这个德国佬。”
贝尔蒂死命拉住迈尔,又对众人说:“他是一个俘虏,理应得到应有的尊重,还是让法律来审判他吧。” 霍夫曼听了,对贝尔蒂微微弯腰,说:“谢谢。”
贝尔蒂呵斥道:“收起你那一套吧。你一个双手沾满无辜者鲜血的刽子手,有何风度、尊严可言?”
霍夫曼被关进了战俘营。谁知刚过去几个小时,这座城市又被德军重新占领,然后,大伙像猪羊一样全被赶到广场上。
霍夫曼和其他俘虏自然得到了解救,他们趾高气扬地走到大伙面前,挨个指认几个小时前俘
虏他们的人。
只要他们一指认出谁,那人就会被粗暴地强拉出来当众杀死。
一会儿轮到霍夫曼指认了,他一双狼似的眼睛从一张张惊慌失措的脸上扫过。没有人能忍受他的目光,大家不得不低下头,只有一双眼睛避也不避,那人正是贝尔蒂。
只见霍夫曼盯着贝尔蒂,轻声说:“你维护了我的尊严,现在,该是我回报的时候了。”说着,径直走过贝尔蒂的面前。
贝尔蒂得救了。虽然他不怕死,但活着毕竟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他从心底里暗暗感谢霍夫曼。
就在这时,听到霍夫曼锐声叫了起来:“俘虏我的人就是他,给我毙了他。”随着一声惊恐的叫声,早有两个如狼似虎的德国军人冲过去,揪出迈尔。
德国人的手指不由分说地搭上了扳机,迈尔早就吓瘫了,面无人色,连裤子都湿了一大片。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有人大叫起来:“霍夫曼,你认错人了,俘虏你的人不是他,而是我。”所有人全惊呆了,霍夫曼更是大吃一惊,大叫的人是贝尔蒂。
霍夫曼一下子语无伦次起来:“贝尔蒂先生,你这是怎么了?你头昏了吗?”
贝尔蒂从队列中笔直地走出来,一脸平静地说:“霍夫曼先生,你怎么可以泄私情呢?你所谓的风度呢?”
霍夫曼大脑里一片糨糊,摇着头呻吟着说:“贝尔蒂先生,你这是开玩笑吧?明明是这个可恶的人俘虏我的嘛……”
贝尔蒂口齿分外清晰、分外响亮地说:“霍夫曼先生,请以你一向引以为豪的尊严起誓,俘虏你的人到底是谁?”
霍夫曼一下子脸如死灰,无力地问道:“为什么?你这是为什么?”贝尔蒂微笑着说:“在我们心目中,尊严和风度的重量绝不比你们轻,甚至比生命还要重。”
枪响了,贝尔蒂倒了下去。对着这个伟大的灵魂,霍夫曼缓缓地把腰弯了下去。
怎样理解文章的最后一句“对着这个伟大的灵魂,霍夫曼缓缓地把腰弯了下去”的含意?


作者主要用了哪种艺术手法塑造贝尔蒂这一形象?请简要分析。


作者对贝尔蒂和霍夫曼持何态度?你怎样看待文中所涉及的风度与尊严?


贝尔蒂对俘虏霍夫曼的态度是否值得肯定?他该不该舍命去救胆小怕死的迈尔?请谈谈你的看法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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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文化热
王小波
我们已经有了好几次文化热:第一次好像是在八五年,我正在海外留学,有朋友告诉我说,国内正在热着。到八八年我回国时,又赶上了第二次热。这两年又来了一次文化批评热,又名“人文精神的讨论”。看来文化热这种现象,和流行性感冒有某种近似之处。前两次热还有点正经,起码介绍了些国外社会科学的成果,最近这次很不行,主要是在发些牢骚:说社会对人文知识分子的态度不端正,知识分子自己也不端正;夫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我们要向君子看齐——可能还说了些别的。但我以为,以上所述,就是文化批评热中多数议论的要点。在文化批评热里王朔被人臭骂,正如《水浒传》里郓城县都头插翅虎雷横在勾栏里遭人奚落:你这厮若识得子弟门庭时,狗头上生角!文化就是这种子弟门庭,决不容痞子插足。如此看来,文化是一种以自我为中心的价值观,还有点党同伐异的意思;但我不愿把别人想得太坏,所以就说,这次热的文化,乃是一种操守,要求大家洁身自好,不要受物欲的玷污。我们文化人就如唐僧,俗世的物欲就如一个母蝎子精,我们可不要受她的勾引——像这样热下去,我就要不知道文化是什么了。
我知道一种文化的定义是这样的:文化是一个社会里精神财富的积累,通过物质媒介(书籍、艺术品等等)传诸后世或向周围传播。根据这种观点,文化是创造性劳动的成果。现在正热着的观点却说,文化是种操守,是端正的态度,属伦理学范畴。我也不便说哪种观点更对。但就现在人们呼吁的“人文精神的回归”,我倒知道一个例子:文艺复兴。这虽是个历史时期,但现在还看得见、摸得着。为此我们可以前往佛罗伦萨,那里满街都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建筑,这种建筑是种人文的成果。佛罗伦萨还有无数的画廊、博物馆,走进去就可以看见当时的作品——精妙绝伦,前无古人。由于这些人文的成果,才可以说有人文精神。倘若没有这些成果,佛罗伦萨的人空口说白话道:“我们这里有过一种人文精神”,别人不但不信,还要说他们是骗子。总而言之,所谓人文精神,应当是对某个时期全部人文成果的概括。
现在可以回过头去看看,为什么在中国,一说到文化,人们就往伦理道德方面去理解。我以为这是种历史的误会。众所周知,中国文化的最大成就,乃是孔孟开创的伦理学、道德哲学。这当然是种了不得的大成果,如其不然,别人也不会承认有我们这种文化。很不幸的是,这又造成了一种误会,以为文化即伦理道德,根本就忘了文化应该是多方面的成果——这是个很大的错误。不管怎么说,只有这么一种成果,文化显得单薄乏味。打个比方来说,文化好比是蔬菜,伦理道德是胡萝卜。说胡萝卜是蔬菜没错,说蔬菜是胡萝卜就有点不对头——这次文化热正说到这个地步,下一次就要说蔬菜是胡萝卜缨子,让我们彻底没菜吃。所以,我希望别再热了。(选自《沉默的大多数》,有删节)
作者批判的观点是什么?他针锋相对提出的观点又是什么?
请简要概括本文的论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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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荒第一天
韩少功
(1)手掌皮肤撕裂的那一刻,过去的一切都在裂痛中轰的一下闪回。我想起了三十多年前的垦荒,把钯头齿和锄头口磨钝了,磨短了,于是不但铁匠们叮叮当当忙个不停,大家也都抓住入睡前的一时半刻,在石阶上磨利各自的工具。
(2)那是连钢铁都在迅速消溶的一段岁月,但皮肉比钢铁更经久耐用。钯头挖伤的,锄头扎伤的,茅草割伤的,石片划伤的,毒虫咬伤的……每个人的腿上都有各种血痂,老伤叠上新伤。但衣着褴褛的青年早已习惯。我们的心身还可一分为二:夜色中挑担回家的时候,一边是大脑已经呼呼入睡,一边是身子还在自动前行,靠着脚趾碰触路边的青草,双脚能自动找回青草之间的路面,如同一具无魂的游尸。只有一不小心踩到水沟里去的时候,一声大叫,意识才会在水沟里猛醒。
(3)有一天我早上起床,发现自己两腿全是泥巴,不知道前——个晚上是怎么入睡的,不知道蚊帐忘了放下,蚊群怎么就没有把自己咬醒。还有一天,我吃着吃着饭,突然发现面前的饭钵已经空了四个,可裤带以下的那个位置还是空空,两斤米不知填塞了哪个角落……
(4)我也差点忘记了自己对劳动的恐惧:从那以后,我不论到了哪里,最大的恶梦还是听到—声尖锐的哨响,然后听到走道上的脚步声和低哑的吆喝:“一分队!钯头!箢箕!”这是我以前的队长哈佬吆喝开始劳动的声音。
(5)三十多年过去了,哈佬应该已经年迈,甚至已经不在人世,但他的吆喝再一次在我手心裂痛的那一刻闪回,声音宏亮震耳。不知为什么,我现在听到这种声音不再有恐惧。就像太强的光亮曾经令人目盲,但只要有一段足够的黑暗,光明会重新让人怀念。当过去的强制与绝望逐渐消解,当我身边的幸福正在消退,对不起,劳动就成了一个火热的词,重新放射出的光芒,唤醒我沉睡的肌肉。
(6)坦白地说:我怀念劳动。
(7)坦白地说:我看不起不劳动的人。一个脱离了体力劳动的人,会不会有一种被连根拔起没着没落的心慌?会不会在物产供养链条的最末端一不小心就枯萎?会不会成为生命实践的局外人和游离者?连海德格尔也承认:“静观”只能产生较为可疑的知识,“操劳”才是了解事物最恰当的方式,才能进入存在之谜——这几乎是一种劳动者的哲学。我在《暗示》一书里还提到过“体会”、“体验”、“体察”、“体认”等中国词语。它们都意指认知,但无一不强调“体”的重要,无一不暗示四“体”之劳在求知过程中的核心地位。然而古往今来的流行理论,总是把劳力者权当失败者和卑贱者的别号,一再翻版着劳心者们的一类自夸。
(8)一位科学院院士,带着两个博士生,在投影机前曾以一只光盘为例,说光盘本身的成本不足一元,录上信息以后就可能是一百元。女士们先生们,这就是一般劳动和知识劳动的价值区别,就是知识经济的意义呵。
(9)我听出了他的言下之义:他的身价应比一个劳工昂贵百倍乃至千万倍。
(10)问题不在于知识是否重要,而在于1:99的比价之说是出于何种心机,我差一点要冲着掌声质问。我当时没有提问,是被热烈的掌声惊呆了:我没想到鼓掌者都是自以为能赚来99%的时代中坚。
(11)一个科学幻想作品曾经预言:将来的人类都形如章鱼,一个过分发达的大脑以外,无用的肢体将退化成一些细弱的游须,只要能按按键盘就行。我暂不怀疑键盘能否直接生产出粮食和衣服,但章鱼的形象至少让我鄙薄,一台形似章鱼的多管吸血机器更让我厌恶。这种念头使我立即买来了锄头和钯头。买来了草帽和胶鞋,选定了一块寂静荒坡,向想象中的满地庄稼走过去。阳光如此温暖,土地如此洁净,一口潮湿清洌的空气足以洗净我体内的每一颗细胞。从这一天起,我要劳动在从地图上看不见的这一个山谷里。我们要恢复手足的强壮和灵巧,恢复手心中的茧皮和面颊上的盐粉,恢复自己大口喘气浑身酸痛以及在阳光下目光迷离的能力。我们要亲手创造出植物、动物以及微生物,在生命之链最原初的地方接管我们的生活,收回自己这一辈子该出力时就出力的权利。这决不意味着我蔑视智能,恰恰相反——这正是我充分运用智能后的开心一刻。(选自《山川入梦》,有删改)
作者写三十多年前垦荒时对劳动满含“恐惧”,作者写这些内容有何作用?
第六段“坦白地说:我怀念劳动”,作者为什么现在要“怀念劳动”?
文中说“而在于1:99的比价之说是出于何种心机”,依据原文,指出作这种“比价”的人的“心机”是什么?
文末作者描写了自己“充分运用智能后的开心一刻”,作者是如何表现这种“开心”的?试作简要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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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学泰斗”周汝昌
2012年5月31日凌晨,95岁高龄的著名红学家周汝昌先生悄然离世。他的女儿对外表示,按照父亲遗愿,不开追悼会,不设灵堂,让他安安静静地走。
1918年,周汝昌降生。先生自幼聪慧,少年时常听母亲讲《红楼梦》的故事。然而,真正使他步上“研红”之路的,是著名学者胡适先生。
那是1947年,在燕京大学读书的周汝昌收到兄长的信函,说他看到亚东版《红楼梦》卷首有胡适的一篇考证文章,其中有敦诚与敦敏皆系曹雪芹生前挚友的新论说,他嘱周汝昌查证。周汝昌遍查燕大图书馆,终于在敦敏诗集中发现了那首《咏芹诗》。周汝昌将这一发现撰写成文,在《民国日报》发表。看到文章的胡适当即复信周汝昌,自此,胡、周书信往来,切磋讨论《红楼梦》,成为现代红学史上的一段佳话。
从那时起,周汝昌开始了长达60来年的“红楼”之旅,因痴迷《红楼梦》,他的书斋就叫脂雪轩。痴迷到什么程度?痴到不记得自己和家人的生日,却对曹雪芹的生日、忌日记得一清二楚。痴方能执著,方能锲而不舍。曹雪芹当年创作用了10年,“十年辛苦不寻常”;周汝昌先生则用了近60年。有两句诗为证:“五十六年一愿偿,为芹辛苦亦荣光。”几十年下来,研究硕果累累,著述等身:1953年出版代表作《红楼梦新证》,以丰富翔实的内容,将《红楼梦》实证研究体系化、专门化,此书被誉为“红学史上一部划时代的著作”;另一部代表作《石头记会真》是他历经50余载潜心努力、对11种《红楼梦》古钞本的汇校勘本,堪称当今红学版本研究之最。另出版有《曹雪芹》、《红楼梦与中华文化》、《献芹集》等数十部专著,涉及红学领域各个层面。尤其是晚年,研究成果呈现井喷的态势,令不少后学钦佩不止。要知道,周汝昌先生继1954年双耳失聪之后,1974年又因用眼过度,两眼近乎失明。可以想见,能取得如此丰硕的学术成果,先生要付出怎样的艰辛!
周汝昌是继胡适等诸先生之后,新中国研究《红楼梦》的第一人,享誉海内外的考证派主力和集大成者。他把胡适、顾颉刚、俞平伯的“曹、贾互证”方法最大限度地、最完整地发挥出来。由于崇尚实证,他的每一个论点的提出都以充分丰富的文献资料为基础。又因为崇奉实录,他把全部实证工作都作为论证实录的手段。周汝昌的《红楼梦新证》乃至后来的“曹学”,其基本的方法论就是以历史上的曹家与小说中的贾府双向互证,在以历史材料推证小说本事的同时,又以小说情节反推历史,史学与文学合而为一。正是从《红楼梦新证》开始,“红学”实证研究开始体系化、专门化,后来它被称作“红学史上一部划时代的著作”,这年周汝昌35岁。
红学家梁归智认为周先生是一个“解味道人”,是解曹雪芹味道的人。梁归智用“痴人”和“赤子”这两个词语形容周汝昌,他说周先生的一生全部投入到红学研究中,为红学发痴,为人单纯。
周汝昌不仅是红学家,还是中华文化学家。他对中华文化、对学术真理,坚守不渝,穷追不弃。“我喜欢‘国货’,喜欢民族风俗。我喜欢民族建筑、民族音乐……对这些方面,也许有些人看我很保守、落后,甚至冥顽不化。不了解这一切,很难理解我为何后来走上了红学道路,为何又如此地执著痴迷,甘受百般挫辱而无悔意,也不怨尤。”周汝昌在其自传体色彩的著作《天地人我》中这样写道。
先生一生淡泊名利,一直蛰居在一幢小楼内,过着俭朴至极的晚年生活。脂雪轩内陈设简单,唯一现代化的设备就是一台电脑,是他的女儿兼助手周伦苓帮他打印文稿用的。先生快乐地沉浸在他的研究中。
“百读红楼百动心,哪知春夜尚寒侵。每从细笔惊新悟,重向高山愧旧琴。只有英雄能大勇,恨无才子效微忱。寻常言语终何济,不把真书换万金。”这便是这位泰斗级学者——一位真正意义上的中国传统知识分子最值得骄傲的精神写照。
【相关链接】
① 周汝昌读中学时研习宋词。在燕大读书时,与顾随、张伯驹、钱锺书等都有唱和,其诗词功底颇得各位先生赏识。他为刘旦宅先生《石头记人物画》中的40位人物每人配写了一首诗,令画册生色不少。他在诗词上的造诣,使他选注的《范成大诗选》、《杨万里选集》一直为学林推重。幼年时醉心欧楷笔法,20岁后又致力于唐人写经,深研《兰亭》后,得右军真脉,其“横逸飞动、作草如真”的周体书法,在众多书家中神采焕然。
② 周汝昌大学毕业时,他的论文英译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著作《文赋》。后来,他成为被燕大中文系研究院录取的第一名研究生,把《二十四诗品》译成英文介绍到欧洲,也把英国诗人雪莱的《西风颂》以《离骚》的文体翻译成中文。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因为年轻时支持著名学者胡适的观点,并得到胡适的赏识,所以周汝昌走上了研究《红楼梦》的路。当然兄长周祜昌的指点也很重要。
B.周汝昌研究“红楼”和“曹学”时, 崇尚实证和实录,以历史上的曹家与小说中的贾府双向互证,在以历史材料推证小说本事的同时,又以小说情节反推历史,史学与文学合而为一。
C.作为中华文化学家,作为红学家,周汝昌喜欢民族风俗、民族建筑,喜好作诗和书法,因而有些人认为他保守落后,甚至冥顽不化。
D.周汝昌生长于乱世,身体多病,晚年双耳失聪,两眼近乎失明,生活简朴不富裕,但他不以为苦,因为他有追求,有目标。

E.《石头记会真》是周汝昌历经50多年的研究而完成的《红楼梦》古钞本的汇校勘本,堪称当今红学版本研究之最。他也凭借众多的研究成果成为中国的“红学泰斗”。
红学家梁归智用“痴人”形容周汝昌,他对红学研究的“痴迷”体现在哪些方面呢?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周汝昌一生硕果累累,被誉为“泰斗”的他在学术研究方面上取得了那些成就呢?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周汝昌先生是“一位真正意义上的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纵观他的一生,这位大家的身上体现了哪些“最值得骄傲的精神”?请结合材料简要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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