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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口下的人格
徐树建
这是1944年的8月,德国人占领下的巴黎。在一家咖啡馆里,一名叫霍夫曼的德国少校脑后忽然被顶上一件冰凉的东西,随即有人大声命令追:“霍夫曼少校,举起你的手来。”
霍夫曼大吃一惊,只得举起双手,一任挎在腰间的手枪被抽走,等转头一看顿时又气又羞,原来,刚才顶着自己的并不是枪,仅仅是一柄铲子,而俘虏他的人竟是贝尔蒂——他的房东。
德国军队占领巴黎后,霍夫曼就住在贝尔蒂家。他对贝尔蒂一家还算客气,不过,那更是一种骨子里的轻蔑。此刻,望着霍夫曼疑惑不解的样子,贝尔蒂自豪地说:“我们起义了,全城都解放了,现在,我要把你押送到战俘营里。”
于是霍夫曼不得不在前面走。这时贝尔蒂的邻居迈尔迎面过来,冲上前对着霍夫曼就是一口黏痰。霍夫曼不动声色地擦掉脸上的黏痰,然后傲慢地说:“先生,你太没有风度了。作为一名有尊严的帝国军人,我鄙视你。”迈尔听了暴跳如雷,挥舞着拳头要上前揍他,更有几个围观的人大叫起来:“扒了他的衣裳,用石块砸死这个德国佬。”
贝尔蒂死命拉住迈尔,又对众人说:“他是一个俘虏,理应得到应有的尊重,还是让法律来审判他吧。” 霍夫曼听了,对贝尔蒂微微弯腰,说:“谢谢。”
贝尔蒂呵斥道:“收起你那一套吧。你一个双手沾满无辜者鲜血的刽子手,有何风度、尊严可言?”
霍夫曼被关进了战俘营。谁知刚过去几个小时,这座城市又被德军重新占领,然后,大伙像猪羊一样全被赶到广场上。
霍夫曼和其他俘虏自然得到了解救,他们趾高气扬地走到大伙面前,挨个指认几个小时前俘
虏他们的人。
只要他们一指认出谁,那人就会被粗暴地强拉出来当众杀死。
一会儿轮到霍夫曼指认了,他一双狼似的眼睛从一张张惊慌失措的脸上扫过。没有人能忍受他的目光,大家不得不低下头,只有一双眼睛避也不避,那人正是贝尔蒂。
只见霍夫曼盯着贝尔蒂,轻声说:“你维护了我的尊严,现在,该是我回报的时候了。”说着,径直走过贝尔蒂的面前。
贝尔蒂得救了。虽然他不怕死,但活着毕竟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他从心底里暗暗感谢霍夫曼。
就在这时,听到霍夫曼锐声叫了起来:“俘虏我的人就是他,给我毙了他。”随着一声惊恐的叫声,早有两个如狼似虎的德国军人冲过去,揪出迈尔。
德国人的手指不由分说地搭上了扳机,迈尔早就吓瘫了,面无人色,连裤子都湿了一大片。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有人大叫起来:“霍夫曼,你认错人了,俘虏你的人不是他,而是我。”所有人全惊呆了,霍夫曼更是大吃一惊,大叫的人是贝尔蒂。
霍夫曼一下子语无伦次起来:“贝尔蒂先生,你这是怎么了?你头昏了吗?”
贝尔蒂从队列中笔直地走出来,一脸平静地说:“霍夫曼先生,你怎么可以泄私情呢?你所谓的风度呢?”
霍夫曼大脑里一片糨糊,摇着头呻吟着说:“贝尔蒂先生,你这是开玩笑吧?明明是这个可恶的人俘虏我的嘛……”
贝尔蒂口齿分外清晰、分外响亮地说:“霍夫曼先生,请以你一向引以为豪的尊严起誓,俘虏你的人到底是谁?”
霍夫曼一下子脸如死灰,无力地问道:“为什么?你这是为什么?”贝尔蒂微笑着说:“在我们心目中,尊严和风度的重量绝不比你们轻,甚至比生命还要重。”
枪响了,贝尔蒂倒了下去。对着这个伟大的灵魂,霍夫曼缓缓地把腰弯了下去。怎样理解文章的最后一句“对着这个伟大的灵魂,霍夫曼缓缓地把腰弯了下去”的含意?
作者主要用了哪种艺术手法塑造贝尔蒂这一形象?请简要分析。
作者对贝尔蒂和霍夫曼持何态度?你怎样看待文中所涉及的风度与尊严?
贝尔蒂对俘虏霍夫曼的态度是否值得肯定?他该不该舍命去救胆小怕死的迈尔?请谈谈你的看法并说明理由。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①伦敦、巴黎、罗马与堪司坦丁堡,曾被称为欧洲的四大“历史的都城”。我知道一些伦敦的情形,巴黎与罗马只是到过而已,堪司坦丁堡根本没有去过。就伦敦、巴黎、罗马来说,巴黎更近似北平,不过,假使让我“家住巴黎”,我一定会和没有家一样地感到寂苦。巴黎,据我看,还太热闹。虽然那里也有空旷静寂的地方,可是又未免太旷,不像北平那样既复杂而又有个边际,使我能摸着——那长着红酸枣的老城墙!面向着积水滩,背后是城墙,坐在石上看水中的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蜻蜓,我可以快乐的坐一天,心中完全安适,无所求也无可怕,像小儿安睡在摇篮里。是的,北平也有热闹的地方,但是它和太极拳相似,动中有静。巴黎有许多地方使人疲乏,所以咖啡与酒是必要的,以便刺激;在北平,有温和的香片茶就够了。
②虽说巴黎的布置比伦敦、罗马匀调的多了,可是比起北平还差点儿。北平在人为之中显出自然,既不挤得慌,又不太僻静:最小的胡同里的房子也有院子与树,最空旷的地方也离买卖街与住宅区不远。北平的好处不在处处设备得完全,而在它处处有空儿,可以使人自由的喘气;不在有许多美丽的建筑,而在建筑的四周都有空闲的地方,使它们成为美景。每一个城楼,每一个牌楼,都可以从老远就看见。况且在街上还可以看见北山与西山呢!分析第①段中“我能摸着——那长着红酸枣的老城墙”一语在文中的作用。
作者写的是“想北平”,可用了大量的笔墨写欧洲的四大“历史的都城”。你认为有必要吗?请谈谈你的理解。
现代文阅读(12分)
我们在十七岁时干些什么
舒婷
17岁,有个共同点,就是每天在镜子前,龇牙咧嘴挤压青春痘。
儿子现在的班级成立文学社,众同仁在冥思苦想给班刊命名时,盯着社长硕果累累的苞谷脸,豁然贯通,遂一致同意叫《青春痘》。社长即儿子,一任而已,其伟大使命莫非就是贡献脸上那张“横看成岭侧成峰”的样板?
他老爸17岁时,引为己任的是作家使命感,社长交椅一坐好几年,几至坐穿。文学自是圣殿一般,班刊非“采贝”即“鼓浪”,满纸豪言壮语。脸上火力更足,未有“珊拉娜”洗痘水、敷痘霜之类济世良方,常常这瘤那瘤叠罗汉,冒冒尖尖,岌岌可危。至今太阳穴两旁还赫然留有遗迹,雨天可存好几盅水哩。
我17岁时下了乡,水清风净滋润,缺鱼少肉没有油脂浪费在脸上。偶尔鼻尖眉头爆出一两颗信号弹,便忧心如焚,有男知青来串门,将刘海儿拉来拨去设法遮丑。就着油灯读名著,唱“外国民歌两首”,抄古今中外格言,写华丽动情的信。技痒时诌几行诗,随着手抄本四处乱飞,没有刊名,捞不到社长当,时时提心吊胆。
17岁,儿子不叠被不整理书桌,更不洗衣服和臭袜子,喊泡茶来饭盛好,鞋要自选衣要名牌,每月上一次发廊,整天问有什么好吃的,惟一自己动手的只有开冰箱和打电脑游戏。不过,长途旅行时他是家中的全劳力,因为老爹老妈的颈椎、腰椎、肩周关节遭岁月风化,儿子便手提肩扛,嘴里咬着自己的机票和身份证。同学中有“月薪、周薪”的,儿子领“日薪”,从未超支略有节余。压岁钱、奖金(提琴或作文比赛所得)或生日红包统统自觉上缴,尚无经济头脑不懂回扣。
他老爸17的上半岁紧锣密鼓地打拼,准备上中文系。屁股和膝头的补丁厚如烙饼,而且颜色迥异。海外频频寄来的进口布料、纯毛衣服,窝赃般地压在箱底发霉生蛀。他身任学生会副主席、团委书记、对敌斗争积极分子兼足球队长,该足球队转战全省没有失过一个球,遂去大连参加全国少年足球比赛度过17岁生日。下半岁碰上“文化大革命”,忙着写大字报、贴标语,早请示晚汇报,被抄家和去串联。绘画学三个月,小提琴练半年,饭不会做衣服不会洗,直到两年后去插队。
我17岁体重只有42公斤,要挑50公斤的谷担,摸田、育秧、割稻,学一样哭一场。自留地里栽菜秧子,不长叶子只生虫,幸亏种番薯倒是光长叶子,便不绝采来炒着吃。跟着新华字典每天学5个生字,翻英汉读物,背唐宋诗词,做大学梦。腋下夹一本禁书,到各知青点去投桃报李,换来各种意外的惊喜。衣裳、头发每日一洗,抽屉、衣箱纹丝不乱,学会用二两肉、一板豆腐、几棵芥菜做一桌佳肴。和伙伴过中秋节,然后佯醉,为了不必到结霜的小河边刷碗。
17岁的儿子崇拜贝克汉姆、谢霆锋和麦当劳。小时候口必称郑渊洁,从未仰视过老爸老妈,称班主任“凡姐”,直呼物理老师“阿弟”,说班上男生都叫女朋友“老婆”。趁机追问儿子有没有拍拖?答:还没有那么畅销。上网聊天,打又臭又长的电话,时而卷着舌头说两句英语。从幼儿园开始,音乐小学、音乐中学、小提琴专业浸泡10年,一打开私房音响,还是张信哲和王菲。功课百忙之中,不忘见缝插针频频跟电视机接吻,因近视已达750度,不肯戴眼镜。
17岁时,他老爸开始写小说,至今没得发表;再写诗,发表以后除了他的老娘将《诗刊》放在菜篮里向左邻右舍显宝外,似无追星女青年;改写寓言、随笔、科幻小说,书出得薄薄的,反响也是小小的。喜欢马雅可夫斯基、雷锋、贝多芬、郭小川,其中没有我。有心栽花无心插柳,而今所出版的书大多是数十万字一本的诗歌理论,这是后话。
17岁时我梦想的是一斤膨体纱毛线,可以打件时髦的套衫;一柜满满大部头小说,最后是卷了边,发了黄,略有破损,这样的书才好看;梦想不用向队长赔笑脸,不必上大队部去送礼,也无需走县城“四个面向办公室”找关系,忽然一纸通知书便腾云驾雾进了大学。猛听一声吆喝:“翻谷咯!”被震醒过来,原来自己还在晒场边打盹。
从未想过成为一名作家或诗人,更不懂得梦想当母亲。
咳,17岁!赏析下面加点词语在文中的表达效果。(4分)
①社长即儿子,一任而已,其伟大使命莫非就是贡献脸上的那张“横看成岭侧成峰”的样板?
②功课百忙之中,不忘见缝插针频频跟电视机接吻,因近视已达750度,不肯戴眼镜。试概括两代人17岁时各自的特点。
请指出本文最主要的表现手法是什么?结合文章内容说说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试分析作者对儿子17岁时的表现持什么态度。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庄子的草帽
陈所巨
庄子在濠上观鱼,正是初夏,阳光强烈,他戴着一顶宽边的草帽。他那顶草帽与众不同的地方,在于不是两淮平原上农人们惯常戴的那种金黄色的麦秸草帽,而是青色的,由蒲草编成的,显得格外的招眼和时髦。他的朋友惠子也戴着草帽,是很平常的那种。他们俩相互看了一眼,都笑了笑,相互也都明白对方笑的含义:庄子想说他的朋友像个稻草人,惠子觉得庄子像只刚从草丛中钻出来的绿冠草鸡。接着他们就看那濠中的鱼,看得很投入,庄子情不自禁地说:哎呀,鱼真的快乐啊!惠子说:你又不是鱼,怎么知道鱼快乐呢?庄子看了惠子一眼,说道:你不是我,你怎么知道我不知道鱼快乐呢?
庄子和他的朋友都是极为散淡的人,他们压根儿没想到,就是那几句简单的对话,竟然在几千年后,还被人们背诵,作为构筑他们思想框架的主要材料。要是他们知道了,肯定会大笑不止。就庄子这个人而言,应该留下来的倒不是只言片语的对话和杂感,而是那顶青青的蒲草编的草帽。因为他真正的思想在那上面,在每一根蒲草的纤维上面。
庄子喜欢躺在草地上睡觉,尤其是在容易惹人困倦的夏天。他放松自己,仰面向天地躺着,将草帽罩在脸上,舒坦而惬意。他听得见泥土的声音,草的声音,炊烟的声音,狗和女人的声音,以及他自己的肉体和灵魂发出的微弱的声音。他闻得见天的气味,云的气味,泥土和草丛中看不见的虫子的气味和南风从淮河带来的水的气味。这些声音和气味缓缓地带着他进入梦乡。他的梦很茂盛,像那些茂盛的野草。庄周梦蝶就是这时候的产物,野草一样的产物。一个象征的童话,一片错乱的思想的树林,一只真正的比车轮还大的蝴蝶,让人们吃惊,也把庄子弄糊涂了。但他这个人的特点就是沉得住气,糊涂就糊涂吧,糊涂总比不糊涂好。正是那个糊涂的梦让他名声大震,成为贯穿历史的思想界的明星。而历史和人们并不知道,那个梦正是随着他的鼾声,留在那顶蒲草帽上的。睡醒之后,庄子什么都不记得,回到家里,才发现有个梦粘在草帽上,他便将那梦收拾,刻写在竹简上。
这当然是几千年前的事,现在庄子还在那地方,就是他曾经观鱼、做梦的后来叫蒙城的地方。庄子祠与其说是他的香火祭祠,不如说是他精神和思想的庄园。鱼和蝴蝶好像还在各自的状态之中,但此鱼非彼鱼,此蝶亦非彼蝶,都是些后来的变种!庄子还是那样,悠闲散淡,梦幻而多思。他当然是以雕塑的方式出现的,一张稍稍苍白而修长的脸,手臂和腿较长,服装似乎有点儿不伦不类。但他确实是庄子,是那个用绿色的蒲草帽遮着脸,躺在草地上睡觉和做梦的人。他的悠闲散淡的人生方式,甚至让女人也不敢走得太近。
庄子端坐着,膝盖齐齐地并拢,双手搁在上面,旁边好像还有一柄葵扇。我发现少了件东西,是草帽。草帽是乡野里的东西,民间的东西,也就是说是庄子那时候作为散淡文人的东西。后来他成为圣哲,人们便顺理成章地认为应该与那顶粗糙的蒲草帽无缘了。人们往往爱犯这类错误,往往以想当然代替本质。其实,就在淮河两岸,以及更多的地方,那种蒲草帽已经很多了,庄子因此有些高兴,因为蒲草帽罩着的那些头脑里,多多少少都有些活着的鱼和蝴蝶。时间改变了许多东西,而草帽的功能没有改变,有些人戴在头上遮太阳,有些人拿在手里扇风,有些人垫在屁股下面坐在土坎上……
蒲草帽依然是青色的,像大平原上青青碧碧的草,也像一只只孵化原始思想的青色鸟窝。
(选自《华人优秀散文精选》,有删改)钱钟书先生说:“史家追述真人真事,每须遥体人情,悬想时势,设身局中,潜心腔内,忖之度之,以揣以摩,庶几入情合理。”本文开篇以目击现场的方式再现了濠上观鱼的情景,说说这种写法的好处。(2分)
本文多次提到庄子悠闲散淡的人生方式,阅读全文,说说文中有哪些具体表现?(3分)
结合原文内容,理解主旨,揣摩句意。(5分)
(1)“蒲草帽”在本文中有什么象征意义?(2分)
(2)“蒲草帽依然是青色的,像大平原上青青碧碧的草,也像一只只孵化原始思想的青色鸟窝。”本句用了什么修辞手法?如何理解这句话的含意?(3分)时下,很多人在忙碌之余投身自然,亲近自然,放松心情。你认为他们与庄子的悠闲散淡是否相同?结合作者对庄子的理解,作简要分析。(6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好学的、爱古物的人们自然喜欢北平,因为这里书多古物多。我不好学,也没钱买古物。但我却喜爱北平的花多菜多果子多。花草是种费钱的玩艺,可是北平的“() ”很便宜,而且家家有院子,可以花不多的钱而种一院子花。墙上的牵牛,墙根的靠山竹与草茉莉,省钱省事而且会招来翩翩的蝴蝶。至于青菜、白菜、扁豆、毛豆角、黄瓜、菠菜等等,大多数是直接由城外担来而送到家门口的。雨后,韭菜叶上还往往带着雨时溅起的泥点。青菜摊上的红红绿绿几乎有诗一般的美丽。果子有不少是从西山与北山来的,西山的沙果、海棠,北山的黑枣、柿子,进了城还带着一层白霜儿,美国包着纸的橘子遇到北平的带霜儿的玉李,还不愧杀!
是的,北平是个都城,而能有好多自己产生的花、菜、水果,这就使人更接近了自然。从它里面说,没有像伦敦的那些成天冒烟的工厂;从外面说,它紧连着园林、菜圃与农村。采菊东篱下,在这里,确是可以悠然见南山的。像我这样的一个贫寒的人,或许只有在北平才能享受一点清福吧。第一段文字写了北平哪两个特点,重点是哪个?
第一段括号内应填“花草儿”还是“草花儿”?至少说出两个理由。
第一段文字用了什么修辞手法来描写花菜果子?至少写出两种并举例说明。
作者笔下的花菜果子寄托了怎样的审美趣味及情感?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后面题目。
木屐
老夫子
(1)沉重的木屐扎在江南惆怅的雨地里。爸爸的背上,不是背着我,就是驮着犁。
(2)木屐被爸爸疲惫的双脚拖着,弯弯的田埂上便留下一行行清晰的屐齿。我在爸爸背上的蓑衣和斗笠下,与江南雨伴着他的木屐,随着池塘边上的水翻车,一圈圈地碾动了岁月的车轮。
(3)有一天,我爬上了老黄牛的背,而犁却驮上爸爸的肩膀。雨声中,我反复聆听木屐敲击土地的声音,那是爸爸沉重的步履。就在这颤抖的敲击中,我长大了。
(4) 转眼,我到了上学的年纪。爸爸送我上学那天又下雨,我骑坐在爸爸的肩上。然而,一条淹没小木桥的河水阻住了我们的去路。爸爸卷起裤管,咬着牙涉过冰寒砭骨的春水,我分明听见他牙关的磕碰并体会到他身体的颤抖。第一次,我感觉江南的雨天是惆怅的。
(5)放学时,我冲出教室,却发觉雨地里微笑着的爸爸,他执意要让我骑“高马”,我拗不过,便再次爬上爸爸的肩膀。路上,他喘着粗气将我放下休息,我回头时却见一行零乱、不规则的屐齿印。看着爸爸苍白的脸,我眼泪夺眶而出,便再也不肯让他背了。
(6)于是,我拥有了自己的木屐。
(7)一天,有位同学穿着一双半旧的雨靴来上学,引起全校学生的羡慕。回到家,我嚷着要一双雨靴。为了达到目的,几天后我将我的木屐藏在一个山洞里,谎称丢了。从不打骂我的爸爸恼怒了,扬起手打我,落下却轻轻的。在他的天平上,一头是祖辈财物,一头是儿子。
(8) 当晚,堂屋响着不断的咳嗽声和斧头声,我失眠了,发誓再也不让爸爸生气,准备第二天取回木屐。然而,当我从黎明的迷糊中醒来,却见一双新的,但做工粗糙的木屐摆在床前。
(9) 我看到套上牛准备去春耕的爸爸通红的双眼,我的眼泪悄悄地流了下来。爸爸忽然返身,抚摸着我的头说:“孩子,珍惜东西要像爱惜牲口一样。”
(10)我呆呆地点点头,看着晨曦中爸爸远去的身影和他身后的一个个屐齿印……
(11)终于,我接到了那张从我梦想的地方寄来的录取通知书。走的前夜,乡亲们来送我,屋檐下摆放着一排木屐。我在送乡亲们回家时,望着漫天的雨,忽然想:“斗笠划下了一个木屐永远走不出的圆。”回过头来,却发现爸爸坐在堂前,神色黯然,眼睛停留在门角摆放的没有继承人的铁犁和木屐上。见我望着他,爸爸忙挤出一丝笑,自我安慰地说:“放心去吧!孩子,我有乡亲们照顾。”
(12)看着爸爸斑白的头发,我才猛然意识到他老了。
(13)坐在行将远去的汽车上,我脱下了那双木屐,这时,几次劝不回去,坚持再送送我的爸爸忽然塞给我一样东西,就转身走了。我知道爸爸不忍分离的痛苦,拼命擦亮雨窗看着他那微驼的背消失在江南惆怅的雨地里。
(14) 我心里像堵着什么,不觉触到爸爸送我的东西,打开一看,竟是一双新雨靴……下列对文章的赏析,正确的两项是 () ()
A.本文以饱满的情感、精巧的构思、朴实的语言,刻画了父子之间的真挚感情以及他们各自对生活的追求,表现了“我”对父辈生活的深深思索。 |
B.本文选材上都是选取了生活中的小事,但却以小见大,表现了父辈深深扎根于土地,追求幸福生活的强烈愿望。 |
C.(11)段中写到爸爸“神色黯然”、“挤出一丝笑”,刻画了爸爸内心复杂的情感,包含了不忍分离的父子情深,也包含了父亲对祖业无人继承的失落。 |
D.文章最后,爸爸送“我”的一双“新雨靴”,蕴涵着爸爸希望“我”学成归来,改变家乡面貌的深沉嘱托。 |
E、本文与朱自清的《背影》一样,都以深沉的笔调,表现了无私的父爱和父子情深;同时也表达了曾经对父亲不理解的悔恨。文中反复写到“屐齿印”和“江南雨的惆怅”,这样写分别有什么作用?(8分,各4分)
屐齿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江南雨的惆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中父亲这一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