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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至大如年
作为二十四节气之一的冬至,在今天一般人看来,它似乎只是时令标记,由于生存条件的改善,以及全球气候的变暖,人们已很少有对隆冬的深刻体验,寒冬不能构成致命威胁,冬节自然也就很难引起常人的注意。但在中国传统社会里,人们不仅将其视为时气变化的坐标,将冬至所在的月份奉为“天正”,而且它在古代也曾长期被视为一个与新年媲美的人文节日,号称“亚岁”。冬至又称长至,冬至这天离北回归线的太阳到达了最远点,由于照射角度的关系,冬至北半球接受太阳照射的时间最短。因此,冬至成为一年中白昼最短,夜晚最长的一天。从冬至开始,太阳北归,北半球接受日照的时间愈来愈长,白昼也就越来越长,这就是湖北民谚所说的“冬至日头升,一天长一针”。
其实,冬至在上古就是新年,在历法时代之前,人们通过天象观测,很早就发现了冬至点,并以此作为年度时间循环的起点。冬至居于新旧更替的时节,在古人观念中它自然也就有了非同寻常的文化意义,冬至节俗中诸多年俗内容就来源于人们对这一时节的感受。人们常将冬至与大年对举,民间至今还流传着“冬至大如年”的俗语。
古代南北居民都很看重冬至。中古时期年节、寒食、冬至并称三大节。唐人又以“小岁”称冬至,照唐正例,官员休假七日,白居易在小岁日对酒吟出“一杯新岁酒,两句故人诗”的佳句。宋人最重冬至,民间有“肥冬瘦年”之谚。事实上,宋人也是将冬至作为年节来过,孟元老在追忆东京(今开封)节令生活时说:“冬至,京师最重此节。虽至贫者,一年之间,积累假借,至此日,更易新衣,备办饮食,享祀祖先,一如年节。”人们在冬至节间,互相馈赠节物,在冬至前一夜要守冬,如年节守岁。而且冬至很早就有了祈祷添岁的民俗,在原始的民俗观念中,人与自然同禀一气,在一阳复始的时节,人只要能与自然同步相应,人们就会获得新的生命力。老人是家庭的尊长,在小孩添岁的同时,尤其要为老人延寿。为老人祈祷的民俗之一是,妇女给家里的长辈奉献新作的鞋袜,古代称之为“履长至”。这种习俗乍看只是晚辈在向长辈表示孝心,如果我们稍加探究就不难明白蕴含其中的民俗意义。此俗兴起于阴阳观念浓厚的汉代,((中华古今注》载:“汉有鸳鸯履,昭帝令冬至日上舅姑。”在一阳新生、白昼渐长的时节,年轻后辈及时给老人奉上新鞋新袜,其显见的作用是帮助老人过冬,但其更重要的是民俗礼仪意义。通过这样的献履仪式,使他们在新岁之始,以新的步履与时俱进,健康长寿。唐代洛阳人冬至戴一阳巾,明冬至宫服绘绵羊图(以羊代阳)等,都与新鞋新袜一样是冬至应节的服饰。我们今天在春节拜年时还要换上一套新衣服,以新的打扮适应着新年。
(节选自《岁时——传统中国民众的时间生活》)
下列各项中有关“冬至”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在中国传统社会里,人们一直将冬至视为时气变化的坐标,作为一年的起点。
B.冬至昼最短,夜最长,因为太阳离北回归线最远,北半球受日照的时间最短。
C.冬至作为时节的新旧交替点,常常被古人赋予非同寻常的文化意义。
D.古代南北居民皆重视冬至,由此形成了丰富多彩的冬至民俗文化。

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冬至长期以来被视为一个与新年媲美的人文节日,至今还流传着“冬至大如年”的俗语。
B.宋朝有“肥冬瘦年”的说法,京师一代在冬至节举行隆重的仪式,宋人重视冬至远甚年节。
C.古人的献履仪式,主要在于其具有让老人以新的步履与时俱进、健康长寿的民俗意义。
D.唐代洛阳人冬至戴一阳巾和明冬至宫服绘绵羊图的习俗,起源于阴阳观念浓厚的汉代。

根据原文提供的信息,下列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A.在历法时代,冬至就不再是新年了,人们也不再像以前那样重视冬至。
B.在传统社会里,冬至能够成为一种习俗,其最主要的原因是冬至寒冷的天气会给人带来致命的威胁。
C.如今我们在春节换上新衣,实际上是对古代人在冬至以新的打扮来适应新年这一习俗的沿袭。
D.由于生活条件的改善和气候的变暖,冬至的习俗已完全从我们的生活中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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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的黄豆
爷爷是染布的。他爱吃黄豆出了名。
这吃饭的手艺是“偷”来的。爷爷从小喜欢跑进大染坊找老板的儿子斗蛐蛐。有时老板的儿子跟私塾先生念书,爷爷便蹲在一旁,直愣愣地盯着热气腾腾的大染锅。爷爷蹲着看染布时,就从兜里摸出几粒炒熟的黄豆塞到嘴里嚼,这样一蹲就是一两个时辰。“呆瓜!”染布师傅往往这么笑话爷爷。当爷爷染出第一锅布时,大家才知道爷爷不呆。
那年,家里遭了大灾,爷爷架几口大锅开始染布。爷爷把麻绳往肚子上一勒,一把黄豆往嘴巴里一塞,一边香甜地嚼着,一边搅动大染锅。当爷爷嚼完三四把黄豆时,青布便染成了。后来,那家大染坊被爷爷挤垮了。没过半月,爷爷快乐的嚼着黄豆把那几口锅搬进了大染坊。于是,镇子里又了有大染坊。
有了钱,除了每天有滋有味的多嚼几把黄豆,还娶了奶奶。迎亲那天,爷爷喝了好多酒,醉了,进洞房时还绊了一脚,兜里的黄豆全撒在地上,他捡了好一阵子。后来跟我讲这事时,爷爷还叹气,这一绊,不是什么好兆头,要不,后半辈子也不会活得这样磕磕绊绊。说这事时,爷爷喘着粗气,我帮着捶了半天背,他还是喘得满脸猪肝紫。
其实,爷爷在生父亲的气。父亲是爷爷的独苗,奶奶宠着他,惯着他。听爷爷说,父亲才十岁,就开始进大烟馆。没钱,就赊账。烟馆老板拿着赊账本来讨钱时,爷爷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
父亲就像一颗荒野的树那样疯长。
我十岁那年,三天三夜,父亲跟人赌输了。大染坊被抵了赌债。那一天爷爷没有嚼他的黄豆,唉声叹气,一脸乌云。
搬出大染坊时,爷爷习惯性掏出黄豆,迟疑了一下,爷爷这回没有把黄豆塞进嘴巴,而是把黄豆一路撒在地上。
没几年,爷爷病得不行了。父亲依然整天不着家,爷爷的安危只是他耳边刮过的一阵风。
临终前的那个晚上,爷爷示意我到他跟前。他手中攥着一个小布袋,打开来,是些黄豆。昏暗的灯光下,豆子炒得金灿灿的,爷爷说,这辈子只剩下这点黄豆了。他颤巍巍拈出一颗豆子,习惯性地放入口中,又想嚼它。不知是黄豆太硬还是爷爷老了,牙口不行,他没嚼动,又把豆子放入袋中。
他叹叹气,说这辈子就爱这黄豆,人走了带上它,也算来这世上留个念想。他慈爱地对我说,如果你长大了真活不下去,可以再到爷爷这里来拿这黄豆吃。不过,你要是争气,最好就别来扰我了。他语气中满是沮丧。
我愣愣的,不太明白,点了点头。
第二天早晨,爷爷走了,手里紧紧攥着那小袋嚼不动的黄豆。邻居帮忙葬了爷爷后,父亲才回来。没人怪他,他在邻里眼中只是一个能够看得见的影子。
父亲长号着,声音凄厉,如同塌了脊梁。整整两天两夜,他雇了好几个人把小院子掏了一遍又一遍,最后连瓦背也全掀掉了,还是没有找到传说中爷爷那几坨金子。他疯了。
后来,一个金匠跟我说爷爷确实有几坨金子。不过,爷爷临终前偷偷让他把它们打成了一颗颗金珠子。
我蓦然明白,爷爷那一小袋黄豆是什么了。
有人曾问我,金子最终找到了吗?
当然没有。爷爷的坟头早被我平了。当时还有人说,我跟我那疯了死掉的父亲一样,也是忤逆不孝。
现在我有了自己的企业,人们称我是什么“著名企业家”。不久前,一次慈善会上,我说了,死后捐出全部财产,我那个儿子和老婆都不跟我说话了。
为什么这么做?有记者问我,我一时语塞,眼前浮现出爷爷那一小袋最后的黄豆。
文中画线的句子表现了爷爷什么样的心态?
小说中哪些情节体现了爷爷的精明?
请简要概括小说中多次写到爷爷嚼黄豆在全文中的作用。
小说结尾部分写“我”宣布死后捐出全部财产,请探究其对于情节和主题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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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胡杨林
周涛
进入到这一大片原始胡杨林里——哪怕是仅只涉足于它的边缘,也是相当费力的一件事。它具有所有的原始事物共有的那种远避、拒绝的特性。它不想见谁,更不想被人探访和宣传,结果,这些特性反而加强了它的神秘感和诱惑力。
有四台经过长距离奔波的汽车已经出现在它的一侧。那些汽车风尘仆仆,披满了大戈壁的干燥的沙尘。车上的人已经看见了这一片胡杨林,而且感到很近。
沿着汽车行来的方向,整片胡杨林的形势和布局可以看得很清楚——这片坐落于北塔山一侧戈壁深处的原始自然林,呈现出大面积的深褐、暗红、灰黄、浅绿的颜色。它的生态形势正与北塔山每年春夏雪水漫流而成的沟道相呼应,原因和结果就这样清晰地写在北塔山下,证明着世间没有什么奇迹会无缘无故地发生。
在戈壁上,孤立的胡杨往往会成为一种景观,似乎隐藏着某种含意、寓意或天意。百里空旷的大戈壁上,突兀地出现这样一个存在,而且往往特别高大,周围连一棵矮树都不长,这很容易引起人的敬畏,仿佛它不是一棵树,而是伟大和孤独。
但是要是不只是一棵树,而是片林子;不只是一片一般的林子,而是漫进戈壁深处、接连远处地平线的大片原始胡杨林生长区域的话,它给人带来的就不仅仅是敬畏了。
那是宇宙洪荒的感觉,或许还应该是太空人初次踏上月球的感觉。
非常陌生,十分寂静.仿佛进入了一个你不应该进入的领域,你觉得你在冒犯什么,随时都可能会有意料不到的奇怪事物发生。你将怯怯地不敢放下第二步,当你听见了第一步空寥的回声。
然后,你会很快发现“感到很近”是一种错觉。汽车在接近这片胡杨林的时候,并不如想象得那么容易。它看起来的确很近,近在眼前,但是走过去很费力。汽车从几十公分厚的浮土之上开过去,浮土虚尘里掺杂了枯枝败叶。灌木根系在下面纵横交错,汽车轮下不断发出压断枯树的脆响.秋黄的茅草凄然摇曳,芦苇丛丛或片片出现,红柳茂盛,有时拥簇成阵,显示着荒原上独有的明艳和旺盛。
终于,四辆汽车进入了胡杨林边缘。要想进入它的腹地似乎是不可能了,不过它的边缘已经足够让人领略。巨大的、苍迈的、奇形怪状的各种形态,使无语的胡杨仿佛有形有灵,仿佛这些千年、百年的原始胡杨除了不能移动、不能开口说话之外,一切都了然于心。
千年的修炼果然能使树木成精怪么?不然为什么分明在树身之外已然具有了别的生灵的样子?像龙蛇盘踞的,似鹰鹤独立的;还有的像狗熊的背影,有的像骏马的惊立,有的干脆就是一只恐龙、一只海龟、一只鳄鱼、一只巨蜥……当然,还像人,像僧侣入定,像剑客远行,像几个人在一处密谋。
它给我们提供了想象的空间,给了我们相当广泛的猜测可能性,实际上它仍然是胡杨,只不过是“巨大的、苍迈的,奇形怪状的”胡杨。是流水无形也无心造就的生命。是漠风有声也有意雕镂的塑像。这些巨大的胡杨正在这片无人问津的荒原上空度岁月,纵有千姿百态,无人观赏。时光的足迹留在它们身上,是树皮上的皱褶翘起来,有人的一掌厚;树皮还是尘土已分辨不清,酥松如泥土了。不少高大的胡杨中心已成空洞,但伸展向四方的枝叶依然绿意蓬勃。
它死了,它活着。
在它一身之上也许叠合了祖孙数十代,它这样延续,它这样存在,它这样与漫长的时间对抗,以求不朽。
在处处衰朽的外貌下顽强地活着,在种种艰苦的压迫下扭曲地活着,在时时寂寞的荒凉下勇敢地活着,最终,获得不朽,获得奇迹般的伟大群体。
这,就是原始胡杨林。按《水浒传》里的话说,就是“前面兀地现出一片猛恶林子”。
——选自《十月》1999年第4期
文中的“原始胡杨林”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
文中画曲线的自然段运用了哪些表现手法来描写胡杨的?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请说说文中的“原始胡杨林”包含了作者怎样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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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是大众化还是小众化,从新诗诞生起,就一直在争论中。其中,争论的一个焦点是平民化还是贵族化。
对同一位诗人来说,大众化倾向和小众化倾向也常常是“并存”的。李白有《静夜思》,也有《蜀道难》;老杜有三吏三别,也有《北征》。推出大众化的《死水》的闻一多,也出版过小众化的《红烛》;写过小众化的《雨巷》的戴望舒,也写过大众化的《元日祝福》。朦胧诗似乎是小众的,但是诸如“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之类的名句却得到广泛流传。当然,一位诗人总有他的主要审美倾向。李金发基本是小众化诗人,田间基本是大众化诗人。在一些诗人那里,主要审美倾向还会发生变化,殷夫、穆木天、艾青、何其芳等都是由小众化转向大众化的诗人。
诗终究是一种社会现象。因此大众化和小众化倾向还与诗的外在环境密切相关。当生存关怀成为诗的基本关怀的时候,例如发生战争、革命、灾难的年代,大众化的诗就会多一些。当生命关怀成为诗的基本关怀的时候,例如和平、和谐、安定的年代,小众化的诗就会多一些。
大众化和小众化的诗都各有其美学价值,不必也不可能取消它们中的任何一个。但是,艺术总是有媒介化倾向,诗终究以广泛传播为旨归。大众传播有两个向度:空间与时间。不仅“传之四海”的空间普及,“流芳千古”的时间普及也是大众化的表现。李贺、李商隐生前少知音,但他们的诗歌几千年持续流传,成为文化传统的一部分。诗歌的这种隔世效应也是一种常见的大众化现象。唐诗宋词是中国古典诗歌的高峰,也是大众化程度最高的诗歌时代,只要是中国人,大多能背出几首佳作。唐诗宋词成了中国人文化身份之一。白居易和柳永是很值得后世研究的代表。
胡适倡导新诗时,就很推崇白居易和他领军的新乐府。“但伤民病痛”的白居易推进了杜甫开辟的现实主义,“始得名于文章,终得罪于文章”。从《赋得古原草送别》到《长恨歌》,再到贬居江州的《琵琶行》,白居易有明确的大众化艺术追求,他的不少诗篇也最大限度地产生了大众化效应。白居易的诗广布民间,传入深宫,当时凡乡校、佛寺、通旅、行舟之中,到处题有白诗,有些歌妓因能诵《长恨歌》而“增价”。元稹为《白氏长庆集》写的序言里有这样的叙述:“禁省、观寺、邮候墙壁之上无不书;王公、妾妇、牛童马走之口无不道。”新乐府用口语,但徒有乐府之名,实际和音乐没有多少干系,而柳永的词却充分运用音乐作为传播手段。他熟悉坊曲,和歌伶乐伎合作,使词插上音乐的翅膀。叶梦得说:“凡有井水饮处,即能歌柳词。”
新诗拥有唐诗宋词时代没有的现代传播手段,像诗的网络生存,就是古人远远不具备的条件。但是,新诗实际上很小众。和唐诗宋词相比,新诗的大众化存在诸多困难。年轻的新诗不成熟,甚至迄今没有形成公认的审美标准,诗人难写,读者难记,没有像唐诗宋词那样化为民族文化传统,至今游离于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及社会文化生活之外;新诗的发生更多地取法外国,不来自民间,不来自传统,也不来自音乐,主要借助默读,与朗诵尤其与音乐的脱节成为传播的大难题,把声音还给诗歌乃当务之急;和白居易的“为时而著”、“为事而作”不一样,当下有些诗人信服“私语化”倾向,使得公众远离诗歌。高尔基有句话还是有道理的:“诗人是世界的回声,而不仅仅是自己灵魂的保姆”。[学优高考网]
无论是小众还是大众,新诗都需不断继承创新,在多样化格局中努力争取传播的大众化效应。
(改编自吕进《诗歌的大众与小众》)
下列说法,不符合文意的两项是()()
A 当生命关怀成为诗的基本关怀的时候,大众化的诗就会多一些;当生存关怀成为诗的基本关怀的时候,小众化的诗就会多一些。
B 李贺、李商隐生前少知音,但他们的诗歌几千年持续流传,虽然产生了隔世效应,但并不影响他们的诗歌是大众化的诗。
C 胡适倡导新诗时推崇白居易,是因为白居易有明确的大众化艺术追求,他的不少诗篇也最大限度地产生了大众化效应。
D 白居易领军的新乐府虽用口语,但徒有乐府之名,而柳永的词却充分运用音乐作为传播手段,因而更具有大众化诗歌的特点。
E 高尔基说:“诗人是世界的回声,而不仅仅是自己灵魂的保姆。”意思是说诗歌不只是抒发个人情感,更要反映大众的呼声。
下列不能构成“新诗实际上很小众”判断依据的一项是()

A.年轻的新诗不成熟,甚至迄今没有形成公认的审美标准。
B.新诗的发生更多地取法外国,与朗诵尤其与音乐相脱节。
C.当下有些诗人信服“私语化”倾向,使得公众远离诗歌。
D.无论是小众化还是大众化,新诗都需要不断地继承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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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种呼唤
黄晓萍
两幅古人物画,在我心中激起的反响,竟比文字更强烈。它从形象到神韵,从志气到精神,无不是一种完整,说完美也是可以的。我所指的,是钟馗与屈原。
我们那地方,钟馗像常用来镇邪避妖打鬼,年三十往家门上贴,怪有人缘地同主人共享年夜饭,差不多同祖宗同一档次,敬祖宗的美酒,钟馗也饮一斛。画上的钟馗总丑得那么正气,短髯黑黑撑出扇面形状,立立的怒中带笑,就看你带着何种心情去凝望了。
屈原像民间不常见。他出于文字经典,是我爷爷乡土师爷身份的徽章,轻易不示人。画中的屈原是那么飘逸,《天问》中找不到头,那头是横的,山羊胡子与飘飘怒发和离体襟衫生出一股寒风,我总觉得他很冷。学业稍进之后读《离骚》,先读出大气磅礴文采飞扬,后悟出身世际遇情系苍生。这时再看那幅《天问》,很感同身受诗人的无可奈何。爷爷说这书我是读进去了。最近另见到一幅明朝陈洪缓作的《屈子行吟图》,大不是《天问》的情结,《天问》中的激荡没有了。在这幅行吟图中,广袖长袍翘头履上,原是悬宝剑的腰,悬了一根拐杖,怎么看怎么苍凉。我观他峨冠顶戴下,瘦长的脸凄苦而平和。他不再问天了,天已有病还问它何来?我想他这是去投江。他本是投江而去的,英雄气短并不影响他精神长存,文化人没有一个能如屈原集政治与文才于一身的。屈原的失误并不在谋略而是在宫帏,屈原遭了女祸,还有男人的舌箭。君臣恩断义绝,他被发配了,充军了。他言志的《离骚》,未必不是一曲有志不得伸展的牢骚。
文人迂腐而可爱。灵魂的屈原成为国宝,昭示着文化的不朽,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文人脆弱的心态。每当自身怯力之时,总是会从古人身上找出些说法来充实和鼓励自己。把气节化为一种文化内涵,他们请出屈原询问过去未来。刘勰、司马迁、李白……他们将“路曼曼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镂石成印悬于案头,撰成六书旌于中堂,曲成宫商荡涤五腑六根浊气。至于屈原投江之举,被颂为洗却尘世肮脏。皎洁永恒,使瀚海书林梅香荷香桔香千古。
那日走江,行至秭归,两千余年的古城仍是一座古城,不城不乡似城似乡,古墙豁口取民宅一堵风火墙,斑驳出悠悠岁月。剃头匠挑子横着量完小巷,不紧不慢的吆喝声古歌一样绵长。这出大思想家、大政治家、大诗人的秭归有庙有祠供奉屈原,有石牌坊旌帜屈原,一派苍朴古雅终未曾把它经营成旅游胜地文化名城。在这里,我听到另一种呼唤。
长江弯弯回浪,临北岸有一片软水,江中的激流冲南岸峭崖,使北岸的软水温柔而明净。软水叫屈原沱。传说屈原有位贤德的姐姐叫女媭,兄弟做大官时她是农妇,概无锦衣富贵。兄弟被流放她归来故里等待兄弟。流放人永远在流放,呼唤声天天在呼唤:“兄弟,屈子,归来兮!”汨罗江中一缕英魂托梦姐姐,他已愤怒地随水而去,他将留恋地随水而归。次日女媭翘首江边,一条大红鱼溯流而上,面对女媭,鱼头点三下鱼尾摇三下,巨口一张吐出个宛然生前的屈原,那鱼顿时失影。传说凄美而离奇,人民性极强,秭归人都能言说而且不走样。这故事的淳朴,还在于呼唤魂兮归来的是姐姐而不是恋人或者母亲。屈原在秭归,同于钟馗在我的家乡,又成了家家门上一幅画,概无官爵,一个巴东小老头,还原于民间,我想这当是屈原最好的归宿。(节选自《百年百篇经典美文》,有删改)
下列对文章内容的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文章题目命名为“另一种呼唤”,表明作者极力反对把屈原的形象神化的观点。
B.文中写到刘勰、司马迁等人把屈原的名句悬于案头,说明了屈原对后世影响深远。
C.文章对屈原故里秭归古城的描写,是为了批评现代人没有把它经营成旅游胜地。
D.作者认为屈原怀石投江和写《离骚》是文人的迂腐,但不影响屈原精神光照千古。

E.文章结尾一段的描写,是对家乡人把屈原像贴在门上、他魂归故里的形象化描写。
“他已愤怒地随水而去,他将留恋地随水而归”一句有什么含意?
文章主要是写屈原,为什么却从钟馗像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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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我想对你哭
北国骑士
①武汉大学某教授在一次讲演中曾不无感慨地说到,汉语现在已经成为了一种弱势语言、一种第二阶级的语言。在座的富有自由辩论精神的学子们一片哗然,纷纷以“语言是没有阶级性的”观点反驳。但在听了演讲者的“一个外国人晋职、升中学、上大学、考研究生、攻博,需要考我们汉语吗?”的反问之后,全场寂然
②我不否认,今天我们必须学习西方科技知识,掌握其语言、了解其文化。但是,如果我们普遍陷入对外国语言(这里主要是指英语)的畸形崇拜,那么这实际上就是一个关系到本民族文化生存前景的严重问题。
③大多听讲者也明白在那种狂热的气氛里,是难以学到什么新东西的,但他们认为,即便花费时间、金钱换来一种心理上的平衡也值得。因为,英语对于考研者来说,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它早巳成为考研游戏的前提。而且,随着竞争者日众,它的难度也不断水涨船高。具体地说,一个报考中国现当代文学甚至中国古代文学专业的考生,如果英语不达“国家线”的话,即便专业再优异也是白搭。相反,专业平庸,英语成绩突出的考生,却往往成了录取的亮点。
④然而,我们对英语的态度又是矛盾的。我们真的重视英语吗?2000年武汉大学博士生录取的英语线,划为:应届、往届的文科考生分别是55.50分,而理科应后、往后考生分别只需50.45分。也就是说大家同是博士生,在英语卷面分只有100分的情况下可以相差10分之巨。而且,更让人不解的是,一个研究空间物理的博士生与一个研究中国现当代文学的博士生究竟哪一个更需要英语?
⑤我们年轻一代对本民族传统文化态度的冷漠、了解的浅陋。我参加过湖南省的高考作文评阅工作,在所阅过的近2000篇文章中,很少能看到字句完全通顺的,更无以奢谈文采,而太多“准大学生们”在文字中所体现出的对题旨把握的模糊、表达的幼稚、取材的单一和价值观念的混乱真是让人惊叹!
⑥全球化已成为当今不可遏抑的世界趋势。面对强势文化的入侵,我们知道其他民族是怎样对待自己的语言和文化的吗?多数时间在美国教书的法国人德里达来北京大学作演讲的时候,开始打算应学生要求用英语,但法国领事馆坚持要他用法语,因为他是法国人。几十年前,美籍华人丁肇中先生在诺贝尔奖的颁奖台上致答词时,这位英语远比汉语讲得流利的科学家,却坚决要讲汉语,就因为那是母语。据说在德国的讲台上授课,政府规定一律都得用德语。而在许多最需要使用本民族语言的国际讲坛上,我们却听到了中国代表的满口洋话。最近惊闻武汉某著名大学也要实行双语教学,据说包括其中文专业也不能幸免。如果这消息确实,那么在中国大学的课堂上使用英语讲授汉语言文学,将成为世界教育传播史上的一大奇观……
⑦我们小时候都学过《最后一课》。我想这篇体验一种语言命运的著名短篇,小说之所以引起全世界的共鸣,是因为那位老师在最后一课上,表达了一个超越民族界限的感叹:法语是世界上最美丽的语言。这句话可以置换为:世界上任何一种语言都是最美丽的。遗憾的是,这种美丽往往只有在危及语言存亡的时候,才体会得出。我们非得要扮演一回那个不成器的小学生么?
⑧英语对于我们意味着什么?意味着“狼来了”。来了一匹我们不能赶走也无法赶走的“狼”。但我想,即使我们没有气度、勇气、胆识、能力与之共舞,也不至于要把我们的孩子以及我们身上的好肉都送到它的嘴里,任其撕咬吧?
⑨汉语,我只有对你哭!(选自《读者》2004年第2期,有改动)
下面对这篇散文的分析,错误的两项是( ) ()
A 作者认为,如果一个民族陷入了对英语的畸形崇拜,会危及本民族文化生存的前景。
B 文中谈到“我们对英语的态度是矛盾的”,意在说明对英语的学习、考试都要从应用的实际出发。
C 作者怀着极大的责任感呼吁:要加强对汉语的重视程度,使得汉语能够取代英语的现地位。
D 文中列举“准大学生们”在高考作文中反映出的问题,其原因便是英语的泛滥导致年轻一代对汉语的冷漠。
E 文中举丁肇中先生的例子意在说明对待本民族的语言和文化,也是衡量一个人是否热爱自己的国家和民族的重要方面。
第①自然段中,在听武汉大学某教授讲演时,为什么先是“学子们一片哗然”,然后又“全场寂然”?
答:

文章的题目是《汉语,我想对你哭》,而文章的最后一个自然段却说“汉语,我只有对你哭”,措辞的变化,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感情?请结合全文作答。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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