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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吃少长肉
阿曼达•斯帕克
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人类进食习惯研究实验室,是世界上最先进的人类进食行为研究中心之一。这个非同寻常的烹饪帝国的女王是这个大学的营养学家芭芭拉•罗尔斯教授。该实验室最近研究的课题是热量密度,即一定量的食物中所含的热量,对饱觉和体重控制的影响。芭芭拉在她的新书《食量测定进餐计划》中称这项研究为 “食量测定法”。
罗尔斯发现,饱觉,即吃饱的感觉,是针对某一种食物而言的。也就是说,人们吃饱一种食物之后,他们还吃得下另一种食物。罗尔斯说,这可以用来解释“为什么人们吃饱饭后总还有肚子吃甜食”。人类每天的饭量基本上是一样的,然而热量不一样,这个看法现在已为营养学家所接受,罗尔斯是最先提出这个看法的人之一。
然而,她还发现一个明显的矛盾:当食物分量“超大”时,人们吃得更多。她的实验室给成年人提供四种分量不同的通心面和干酪,吃最大一份的人比吃最小一份的人多吃进去30%的热量,而受试者中只有不到一半的人发觉饭菜分量不同。同样,罗尔斯用三明治搞了一次实验,让男人和女人吃6英寸、8英寸、10英寸和 12英寸等大小不同的三明治。与吃6英寸三明冶的人相比,吃12英寸三明冶的女人多摄取31%的热量,而男人则多摄取了56%的热量。饭后问他们有几成饱,不管吃的三明治大小如何,食客们的回答没有多少区别。罗尔斯说:“至于人们为何作出这样的回答,我不知道,这也是我们正研究的问题。不过,显然视觉和人的暗示很重要。”
食量测定研究中显而易见的是,体重控制的关键在于“食物的选取,可以使你在吃饱的同时降低热量的摄取”。感觉吃不饱是多数“节食计划”实施不顺或长久不了的一个原因。罗尔斯在书中写道:“体重控制中缺少了饱觉这个因素。”有人说让人们少吃就可以扭转美国肥胖人增多的局面,罗尔斯对这种说法很不赞成。她说: “人们需要多吃热量密度低的食物,比如水果和蔬菜,这样他们不仅能吃饱而且可以得到足够的热量。”《2005年美国人节食指南》对这个观点表示赞同。研究表明,鼓励身体超重的家庭多吃水果和蔬菜,这样减肥的效果比不让他们吃高脂肪和高糖的食物要好得多。罗尔斯说:“看来强调人们能吃什么比强调他们不应该吃什么更具有可持续性。”
根据食物包装标签,热量密度很容易计算出来。将一份食物的热量除以重量(克)就可以得出这份食物的热量密度。利用食量测定法控制体重,罗尔斯建议食用热量小于重量(克)的食物,这样热量密度就会低于1(多数水果、蔬菜和低脂肪奶制品都可以)。热量等于或略高于重量的食物也可以,热量密度在l和2之间的食物 (豆类、鱼、没有脂肪或皮的鸡肉、土豆、大米等)也行。热量为其重量两倍以上的食物(冰淇淋、牛肉、炸薯条、干酪、炸薯片、脆饼干、曲奇饼、咸肉)则需要控制。
在一系列的实验中,罗尔斯还研究了食物多样性对人的饭量的影响。如果一餐四道菜,学生们的饭量将比一餐一道菜多吃60%。吃四种不同馅的三明冶,护士学校的学生们饭量将比只吃一种馅的三明冶增加33%。就连食物的样子也会影响人们的饭量:如果供应三种不同的意大利面食,志愿者的饭量将比只供应一种增加 15%。
(节选自《参考消息》2005年3月20日)
对“热量密度”这一概念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食物分量越大,热量密度越高,反之,热量密度越低。
B.计算热量密度的方法是用一份食物的热量除重量(克),就可以得出这份食物的热量密度。
C.热量密度,是一定量的食物中所含的热量,它对饱觉和体重的控制有影响。
D.人们在进餐时,热量密度为其重量两倍以上的食物(冰淇淋、牛肉、炸薯条、干酪、炸薯片、脆饼干、曲奇饼、咸肉)需要控制。

下列说话,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    )

A.罗尔斯最先提出了现在已为营养学家所接受的一个看法——人类每天的饭量基本上是一样的,然而热量不一样。
B.人们吃饱一种食物之后,他们还吃得下另一种食物,是因为人的饱觉(吃饱的感觉)是针对某一种食物而言的。
C.罗尔斯不大赞成有人说的让人们少吃就可以扭转美国肥胖人增多的局面这种说法。
D.食物多样性和食物的样子对人的饭量有影响,因此,只要注意了食物多样性和食物的样子就能少长肉,不会长胖。

根据原文所提供的信息,以下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罗尔斯已经找到了“饭后问他们有几成饱,不管吃的三明治大小如何,食客们的回答没有多少区别”的原因。
B.根据罗尔斯的研究成果,体重控制的关键在于食物的选取,即使吃热量密度在2以上的食物,对体重控制也没有多大关系。
C.如果食物包装标签上标明该食物的热量密度,人们在选取食品时便可以比较每份食品所含的热量,这样,人们控制体重就较容易了。
D.根据罗尔斯的研究成果,今后的食品企业要注意多生产品种多样、样子新奇的食品,这样人们才会多吃,才有助于控制体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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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猴儿 (马步升)
①长鞭一甩,一道劲风割破空气的网,“啪”地上腾起一团黄尘,一只猴儿满地迅跑,刚挨了鞭子,猴儿转得快,在人的眼里,猴儿的两只眼睛叠成了一只。猴眼向着高天,匆遽地,一瞥,一瞥,又一瞥。如此快的转速,能瞥清楚个什么,眼里的乾坤一定是混沌的。那时候,我写作文时,常用天旋地转这个成语,实际上,至多是跌了一跤,或饿了一会儿肚子,目光有些恍惚,脚板有些虚飘,天哪里就旋了,地哪里就转了。我看见挨了鞭子的猴儿,转得快得一只眼睛赶上了另一只,我想只有当一只眼睛赶上另一只时,才算是天旋地转。
②两只猴眼渐分渐离,终于各是各时,又一记重鞭,又一团黄尘,猴儿又转快了,两只眼睛又叠在一起。
③鞭子在我手中,我抽,猴儿转。抽不抽,抽轻抽重,在我;转不转,转快转慢,由不得猴儿。
④这要看我的兴致。主动权在我手中,谁要我是手掌鞭子的人,而它是不由自主的猴儿呢。
⑤猴儿是木头刻的,头面平整,肚儿凸圆,腿脚尖短,通常用枣木或杏木作料,这两种木头坚硬光滑,有重量,材料家家都有。猴儿的两只眼是涂上的蓝黑墨水。墨水瓶上印着八个字:由蓝变黑,不会褪色。真的,一只猴儿挨了多年重鞭,用墨水画一次眼圈,仍是那般蓝黑蓝黑的,那种颜色是渗入木头里面的,好比人的眼睛,落地时是什么颜色,入土时也变不了多少。猴儿有些地方叫陀螺,我们叫猴儿。猴子身形矫健,好动,手脚没有闲的时候,挨了打,又奔跳不休。把陀螺叫猴儿,为没有生命的东西赋予了生命,颇有些隐喻成分。
⑥抽猴儿的鞭子也是就地取材。鞭杆是用红柳枝做的,颜色暗红,木质坚韧而圆润,很有手感,抓在手里就有攻击的欲望,如同手里有一副弓箭,一支枪,不瞄准个什么,不击落个什么,由不得人。鞭梢是用麻坯搓的,搓成三棱棒,抽在猴儿身上,能听见碎裂声,可以让人获得热血沸腾的快感。一只猴儿从刻成到交付使用,到老迈转而不灵,身上到处都是森森鞭痕。一鞭一痕,直到身体失去平衡,被主人随便遗弃在哪个荒凉的角落。碰到会过日子的主人,还会将它扔进火塘,发挥余热。
⑦而猴儿的主人大抵都是不谙世事的孩童。
⑧我从小学打猴儿,一直打到当生产队社员,不知抽断过多少鞭梢,不知抽烂过多少只猴儿。长大了,有力气挥鞭抽猴儿了,却不能再玩这种游戏。农村孩子长到虚岁十五,就算是大人了,就该独当一面为家分忧了。
⑨确实,长大了有长大了的事情,打猴儿的权利只属于孩童。
⑩过了多少年,蓦然回首,却发觉打猴儿的游戏从未中断过,与先前有别的是,我仿佛也是一只猴儿,鞭子却不知抓在谁手中。虽是无形之鞭,抽在身上却内外都痛。我不停地旋转、奔跑,稍作喘息,鞭子就来了。终于到了连挨鞭子的资格都没有时,缩在随便哪个角落,抚摸着身上森森鞭痕,举头向天,正感叹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时,猛然瞥见被扔进火塘婉转叫号的同类,心里倒涌上被饶恕的庆幸和感恩。
第九段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文章从哪两个方面描写了猴儿不由自主,请加以概括。
请简要分析文中画线句子的表达特色。
请探究“打猴儿”的深刻寓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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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述历史与城市记忆
金光耀
①口述历史在保存历史记忆方面具有其他形式的文献资料无可替代的价值,成为历史记忆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来源。人类在发明文字前以“口口相传”的方式讲述自己的故事,就是通过口述保存历史记忆的最早形式。
②在很大程度上,历史记忆是由于人们接受了对历史事件的叙述而形成的。在当代中国,主流意识形态在对历史事件的叙述中起着决定的关键性的作用,从而出现了对历史的宏大叙事的传统。但在这样背景下形成的历史记忆显然是不够全面的。
③我们知道,文献、档案等文字资料主要集中于政府层面和社会精英的政治活动,通常成为宏大叙事的资料来源。而即使对这些政治活动尤其是其细节,光靠档案或文字资料有时也是无法了解其详的。而丰富的历史细节不仅有助于深化对历史真相和本质的认识,有时甚至还会改变对历史本身的看法。至于社会生活尤其是底层民众的日常生活,传统意义的档案资料则记录更少。市民的日常生活、社会习俗、行为方式、价值观念是城市记忆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这就需要通过口述历史的方式予以记录和保存。因此,口述历史在保存城市记忆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④当然,口述历史提供的信息也会有误差或失真。这种情况的发生有客观和主观两方面的原因。就客观而言,人脑不是电脑,人的记忆因时间久远发生误忆甚至失忆,可说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主观方面的原因可分为两类。一类或是受个人经历、情感等因素影响,或是因时代变动导致后来的认识覆盖了先前的认识,这两种情况都会使口述者提供的信息失真,但作为当事人而言,是无意识的。另一类则是为了“隐恶扬善”,刻意遮蔽个人的不光彩一面,而着意提升个人的光辉形象。上述因素提醒我们对个别的口述历史应该谨慎对待。但当我们就同一个话题访谈一个群体,尽管这个群体中的个体间的口述存在差异、矛盾甚至冲突,这些不同的叙述却会产生抵消效应,从而可以提供较为接近历史真相的叙述。这有点像“盲人摸象”,摸象者提供的信息是相互矛盾的,但综合起来却是关于大象的较为完整的信息。
⑤不过,需要提醒的是,即便集体记忆也有发生偏差和失误的时候。“文革”期间因为存在过各种票证,许多东西需凭票供应,因此在绝大多数城市人中便有猪肉凭票供应的记忆。而事实上,在文革期间有些城市的猪肉是不凭票敞开供应的。之所以会产生凭票供应的记忆,是因为人们将“票证时代”的记忆与对“文革”的苦难记忆、创伤记忆、灾害记忆混同起来,从政治价值判断出发形成了失真的记忆。这告诉我们,历史学家在口述历史积淀为历史记忆的过程中应该主动地发挥积极作用,使口述历史能够真正承担起传承城市记忆的重任。
⑥成千上万的老年人是传承城市历史记忆的重要群体。有组织、有计划地对老年人开展专题性的口述历史采访,主动保存历史记忆,这也是让老年人“老有所为”的一种很好的形式。有组织的大规模口述项目可以做单兵作战无法做到的事情,可以对具有相同背景的老年人群体就同一个题目开展口述采访,这样一个访谈不是能很好地保存起我们的城市记忆吗?
作者认为口述历史在保存城市记忆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什么?
第四段中作者以“盲人摸象”为喻在表达什么意思?
请简要概括本文的论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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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的黄豆
爷爷是染布的。他爱吃黄豆出了名。
这吃饭的手艺是“偷”来的。爷爷从小喜欢跑进大染坊找老板的儿子斗蛐蛐。有时老板的儿子跟私塾先生念书,爷爷便蹲在一旁,直愣愣地盯着热气腾腾的大染锅。爷爷蹲着看染布时,就从兜里摸出几粒炒熟的黄豆塞到嘴里嚼,这样一蹲就是一两个时辰。“呆瓜!”染布师傅往往这么笑话爷爷。当爷爷染出第一锅布时,大家才知道爷爷不呆。
那年,家里遭了大灾,爷爷架几口大锅开始染布。爷爷把麻绳往肚子上一勒,一把黄豆往嘴巴里一塞,一边香甜地嚼着,一边搅动大染锅。当爷爷嚼完三四把黄豆时,青布便染成了。后来,那家大染坊被爷爷挤垮了。没过半月,爷爷快乐的嚼着黄豆把那几口锅搬进了大染坊。于是,镇子里又了有大染坊。
有了钱,除了每天有滋有味的多嚼几把黄豆,还娶了奶奶。迎亲那天,爷爷喝了好多酒,醉了,进洞房时还绊了一脚,兜里的黄豆全撒在地上,他捡了好一阵子。后来跟我讲这事时,爷爷还叹气,这一绊,不是什么好兆头,要不,后半辈子也不会活得这样磕磕绊绊。说这事时,爷爷喘着粗气,我帮着捶了半天背,他还是喘得满脸猪肝紫。
其实,爷爷在生父亲的气。父亲是爷爷的独苗,奶奶宠着他,惯着他。听爷爷说,父亲才十岁,就开始进大烟馆。没钱,就赊账。烟馆老板拿着赊账本来讨钱时,爷爷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
父亲就像一颗荒野的树那样疯长。
我十岁那年,三天三夜,父亲跟人赌输了。大染坊被抵了赌债。那一天爷爷没有嚼他的黄豆,唉声叹气,一脸乌云。
搬出大染坊时,爷爷习惯性掏出黄豆,迟疑了一下,爷爷这回没有把黄豆塞进嘴巴,而是把黄豆一路撒在地上。
没几年,爷爷病得不行了。父亲依然整天不着家,爷爷的安危只是他耳边刮过的一阵风。
临终前的那个晚上,爷爷示意我到他跟前。他手中攥着一个小布袋,打开来,是些黄豆。昏暗的灯光下,豆子炒得金灿灿的,爷爷说,这辈子只剩下这点黄豆了。他颤巍巍拈出一颗豆子,习惯性地放入口中,又想嚼它。不知是黄豆太硬还是爷爷老了,牙口不行,他没嚼动,又把豆子放入袋中。
他叹叹气,说这辈子就爱这黄豆,人走了带上它,也算来这世上留个念想。他慈爱地对我说,如果你长大了真活不下去,可以再到爷爷这里来拿这黄豆吃。不过,你要是争气,最好就别来扰我了。他语气中满是沮丧。
我愣愣的,不太明白,点了点头。
第二天早晨,爷爷走了,手里紧紧攥着那小袋嚼不动的黄豆。邻居帮忙葬了爷爷后,父亲才回来。没人怪他,他在邻里眼中只是一个能够看得见的影子。
父亲长号着,声音凄厉,如同塌了脊梁。整整两天两夜,他雇了好几个人把小院子掏了一遍又一遍,最后连瓦背也全掀掉了,还是没有找到传说中爷爷那几坨金子。他疯了。
后来,一个金匠跟我说爷爷确实有几坨金子。不过,爷爷临终前偷偷让他把它们打成了一颗颗金珠子。
我蓦然明白,爷爷那一小袋黄豆是什么了。
有人曾问我,金子最终找到了吗?
当然没有。爷爷的坟头早被我平了。当时还有人说,我跟我那疯了死掉的父亲一样,也是忤逆不孝。
现在我有了自己的企业,人们称我是什么“著名企业家”。不久前,一次慈善会上,我说了,死后捐出全部财产,我那个儿子和老婆都不跟我说话了。
为什么这么做?有记者问我,我一时语塞,眼前浮现出爷爷那一小袋最后的黄豆。
文中画线的句子表现了爷爷什么样的心态?
小说中哪些情节体现了爷爷的精明?
请简要概括小说中多次写到爷爷嚼黄豆在全文中的作用。
小说结尾部分写“我”宣布死后捐出全部财产,请探究其对于情节和主题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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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胡杨林
周涛
进入到这一大片原始胡杨林里——哪怕是仅只涉足于它的边缘,也是相当费力的一件事。它具有所有的原始事物共有的那种远避、拒绝的特性。它不想见谁,更不想被人探访和宣传,结果,这些特性反而加强了它的神秘感和诱惑力。
有四台经过长距离奔波的汽车已经出现在它的一侧。那些汽车风尘仆仆,披满了大戈壁的干燥的沙尘。车上的人已经看见了这一片胡杨林,而且感到很近。
沿着汽车行来的方向,整片胡杨林的形势和布局可以看得很清楚——这片坐落于北塔山一侧戈壁深处的原始自然林,呈现出大面积的深褐、暗红、灰黄、浅绿的颜色。它的生态形势正与北塔山每年春夏雪水漫流而成的沟道相呼应,原因和结果就这样清晰地写在北塔山下,证明着世间没有什么奇迹会无缘无故地发生。
在戈壁上,孤立的胡杨往往会成为一种景观,似乎隐藏着某种含意、寓意或天意。百里空旷的大戈壁上,突兀地出现这样一个存在,而且往往特别高大,周围连一棵矮树都不长,这很容易引起人的敬畏,仿佛它不是一棵树,而是伟大和孤独。
但是要是不只是一棵树,而是片林子;不只是一片一般的林子,而是漫进戈壁深处、接连远处地平线的大片原始胡杨林生长区域的话,它给人带来的就不仅仅是敬畏了。
那是宇宙洪荒的感觉,或许还应该是太空人初次踏上月球的感觉。
非常陌生,十分寂静.仿佛进入了一个你不应该进入的领域,你觉得你在冒犯什么,随时都可能会有意料不到的奇怪事物发生。你将怯怯地不敢放下第二步,当你听见了第一步空寥的回声。
然后,你会很快发现“感到很近”是一种错觉。汽车在接近这片胡杨林的时候,并不如想象得那么容易。它看起来的确很近,近在眼前,但是走过去很费力。汽车从几十公分厚的浮土之上开过去,浮土虚尘里掺杂了枯枝败叶。灌木根系在下面纵横交错,汽车轮下不断发出压断枯树的脆响.秋黄的茅草凄然摇曳,芦苇丛丛或片片出现,红柳茂盛,有时拥簇成阵,显示着荒原上独有的明艳和旺盛。
终于,四辆汽车进入了胡杨林边缘。要想进入它的腹地似乎是不可能了,不过它的边缘已经足够让人领略。巨大的、苍迈的、奇形怪状的各种形态,使无语的胡杨仿佛有形有灵,仿佛这些千年、百年的原始胡杨除了不能移动、不能开口说话之外,一切都了然于心。
千年的修炼果然能使树木成精怪么?不然为什么分明在树身之外已然具有了别的生灵的样子?像龙蛇盘踞的,似鹰鹤独立的;还有的像狗熊的背影,有的像骏马的惊立,有的干脆就是一只恐龙、一只海龟、一只鳄鱼、一只巨蜥……当然,还像人,像僧侣入定,像剑客远行,像几个人在一处密谋。
它给我们提供了想象的空间,给了我们相当广泛的猜测可能性,实际上它仍然是胡杨,只不过是“巨大的、苍迈的,奇形怪状的”胡杨。是流水无形也无心造就的生命。是漠风有声也有意雕镂的塑像。这些巨大的胡杨正在这片无人问津的荒原上空度岁月,纵有千姿百态,无人观赏。时光的足迹留在它们身上,是树皮上的皱褶翘起来,有人的一掌厚;树皮还是尘土已分辨不清,酥松如泥土了。不少高大的胡杨中心已成空洞,但伸展向四方的枝叶依然绿意蓬勃。
它死了,它活着。
在它一身之上也许叠合了祖孙数十代,它这样延续,它这样存在,它这样与漫长的时间对抗,以求不朽。
在处处衰朽的外貌下顽强地活着,在种种艰苦的压迫下扭曲地活着,在时时寂寞的荒凉下勇敢地活着,最终,获得不朽,获得奇迹般的伟大群体。
这,就是原始胡杨林。按《水浒传》里的话说,就是“前面兀地现出一片猛恶林子”。
——选自《十月》1999年第4期
文中的“原始胡杨林”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
文中画曲线的自然段运用了哪些表现手法来描写胡杨的?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请说说文中的“原始胡杨林”包含了作者怎样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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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是大众化还是小众化,从新诗诞生起,就一直在争论中。其中,争论的一个焦点是平民化还是贵族化。
对同一位诗人来说,大众化倾向和小众化倾向也常常是“并存”的。李白有《静夜思》,也有《蜀道难》;老杜有三吏三别,也有《北征》。推出大众化的《死水》的闻一多,也出版过小众化的《红烛》;写过小众化的《雨巷》的戴望舒,也写过大众化的《元日祝福》。朦胧诗似乎是小众的,但是诸如“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之类的名句却得到广泛流传。当然,一位诗人总有他的主要审美倾向。李金发基本是小众化诗人,田间基本是大众化诗人。在一些诗人那里,主要审美倾向还会发生变化,殷夫、穆木天、艾青、何其芳等都是由小众化转向大众化的诗人。
诗终究是一种社会现象。因此大众化和小众化倾向还与诗的外在环境密切相关。当生存关怀成为诗的基本关怀的时候,例如发生战争、革命、灾难的年代,大众化的诗就会多一些。当生命关怀成为诗的基本关怀的时候,例如和平、和谐、安定的年代,小众化的诗就会多一些。
大众化和小众化的诗都各有其美学价值,不必也不可能取消它们中的任何一个。但是,艺术总是有媒介化倾向,诗终究以广泛传播为旨归。大众传播有两个向度:空间与时间。不仅“传之四海”的空间普及,“流芳千古”的时间普及也是大众化的表现。李贺、李商隐生前少知音,但他们的诗歌几千年持续流传,成为文化传统的一部分。诗歌的这种隔世效应也是一种常见的大众化现象。唐诗宋词是中国古典诗歌的高峰,也是大众化程度最高的诗歌时代,只要是中国人,大多能背出几首佳作。唐诗宋词成了中国人文化身份之一。白居易和柳永是很值得后世研究的代表。
胡适倡导新诗时,就很推崇白居易和他领军的新乐府。“但伤民病痛”的白居易推进了杜甫开辟的现实主义,“始得名于文章,终得罪于文章”。从《赋得古原草送别》到《长恨歌》,再到贬居江州的《琵琶行》,白居易有明确的大众化艺术追求,他的不少诗篇也最大限度地产生了大众化效应。白居易的诗广布民间,传入深宫,当时凡乡校、佛寺、通旅、行舟之中,到处题有白诗,有些歌妓因能诵《长恨歌》而“增价”。元稹为《白氏长庆集》写的序言里有这样的叙述:“禁省、观寺、邮候墙壁之上无不书;王公、妾妇、牛童马走之口无不道。”新乐府用口语,但徒有乐府之名,实际和音乐没有多少干系,而柳永的词却充分运用音乐作为传播手段。他熟悉坊曲,和歌伶乐伎合作,使词插上音乐的翅膀。叶梦得说:“凡有井水饮处,即能歌柳词。”
新诗拥有唐诗宋词时代没有的现代传播手段,像诗的网络生存,就是古人远远不具备的条件。但是,新诗实际上很小众。和唐诗宋词相比,新诗的大众化存在诸多困难。年轻的新诗不成熟,甚至迄今没有形成公认的审美标准,诗人难写,读者难记,没有像唐诗宋词那样化为民族文化传统,至今游离于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及社会文化生活之外;新诗的发生更多地取法外国,不来自民间,不来自传统,也不来自音乐,主要借助默读,与朗诵尤其与音乐的脱节成为传播的大难题,把声音还给诗歌乃当务之急;和白居易的“为时而著”、“为事而作”不一样,当下有些诗人信服“私语化”倾向,使得公众远离诗歌。高尔基有句话还是有道理的:“诗人是世界的回声,而不仅仅是自己灵魂的保姆”。[学优高考网]
无论是小众还是大众,新诗都需不断继承创新,在多样化格局中努力争取传播的大众化效应。
(改编自吕进《诗歌的大众与小众》)
下列说法,不符合文意的两项是()()
A 当生命关怀成为诗的基本关怀的时候,大众化的诗就会多一些;当生存关怀成为诗的基本关怀的时候,小众化的诗就会多一些。
B 李贺、李商隐生前少知音,但他们的诗歌几千年持续流传,虽然产生了隔世效应,但并不影响他们的诗歌是大众化的诗。
C 胡适倡导新诗时推崇白居易,是因为白居易有明确的大众化艺术追求,他的不少诗篇也最大限度地产生了大众化效应。
D 白居易领军的新乐府虽用口语,但徒有乐府之名,而柳永的词却充分运用音乐作为传播手段,因而更具有大众化诗歌的特点。
E 高尔基说:“诗人是世界的回声,而不仅仅是自己灵魂的保姆。”意思是说诗歌不只是抒发个人情感,更要反映大众的呼声。
下列不能构成“新诗实际上很小众”判断依据的一项是()

A.年轻的新诗不成熟,甚至迄今没有形成公认的审美标准。
B.新诗的发生更多地取法外国,与朗诵尤其与音乐相脱节。
C.当下有些诗人信服“私语化”倾向,使得公众远离诗歌。
D.无论是小众化还是大众化,新诗都需要不断地继承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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