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文段,按要求做题
这是我知道的,凡我所编辑的期刊,大概是因为往往有始无终之故罢,销行一向就甚为寥落,然而在这样的生活艰难中,毅然预定了《莽原》全年的就有她。我也早觉得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这虽然于死者毫不相干,但在生者,却大抵只能如此而已。倘使我能够相信真有所谓“在天之灵”,那自然可以得到更大的安慰,——但是,现在,却只能如此而已。
可是我实在无话可说。我只觉得所住的并非人间。四十多个青年的血,洋溢在我的周围,使我艰于呼吸视听,那里还能有什么言语?长歌当哭,是必须在痛定之后的。而此后几个所谓学者文人的阴险的论调,尤使我觉得悲哀。我已经出离愤怒了。我将深味这非人间的浓黑的悲凉;以我的最大哀痛显示于非人间,使它们快意于我的苦痛,就将这作为后死者的菲薄的祭品,奉献于逝者的灵前。
……
我已经说过: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但这一回却很有几点出于我的意外。一是当局者竟会这样地凶残,一是流言家竟至如此之下劣,一是中国的女性临难竟能如是之从容。
我目睹中国女子的办事,是始于去年的,虽然是少数,但看那干练坚决,百折不回的气概,曾经屡次为之感叹。至于这一回在弹雨中互相救助,虽殒身不恤的事实,则更足为中国女子的勇毅,虽遭阴谋秘计,压抑至数千年,而终于没有消亡的明证了。倘要寻求这一次死伤者对于将来的意义,意义就在此罢。
1.选出对上文中加点的词语或短语理解错误的一项
A.“这样的生活艰难”指鲁迅编辑的期刊销行一向寥落的情况。
B.“这”指写这篇纪念死难烈士的文章;“非人间”指北洋军阀统治下的旧社会。
C.“后死者”指死于刘和珍之后的人;“中国人”指全体中国人。
D.“之”指中国女子办事的干练、坚决、百折不回的气概;“此“指中国女子勇毅没有消亡。
2.下列是对上文中画线句子的理解,选出理解错误的一项
A.“我也早觉得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鲁迅先生作为刘和珍的老师,为了寄托自己对刘和珍烈士的哀思,本来就有写文章纪念的愿望,只不过现在因为程君的“可曾为刘和珍写了一点什么没有?”的问话而勾起了对烈士的悲痛忆念,再次感到“有写一点东西的必要了”。
B.“我已经出离愤怒了”的具体原因是政府滥杀进步青年和反动文人阴险中伤。
C.“以我的最大哀痛显示于非人间……奉献于逝者的灵前”: 这是一段议论性文字,痛斥了黑暗的社会,表明鲁迅先生以“苦痛”来纪念死难烈士的心迹。
D.“至于这一回在弹雨中互相救助,……而终于没有消亡的明证了”:这是一个长单句,主干是“事实为明证”。主语点明刘和珍、杨德群、张静淑之间的友爱、情谊和她们的勇毅,反衬反动派的凶残;宾语的定语“中国女子的勇毅,虽遭阴谋秘计,压抑至数千年,而终于没有消亡”以一个转折复句的形式出现,表现了对中国女子的肯定和热情赞扬。整个句子雄浑奔放、感情充沛、内涵丰富,表现力极强。

科目 语文   题型 现代文阅读   难度 较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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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阅读:论述类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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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诗歌的繁荣
①孔孔子教导学生一定要学诗,因为诗是调理性情的工具、参与社会的素养、增广见闻的途径。这说明在孔子的时代,诗就是上流社会交往的话语,“不学诗,无以言”。这一传统一直延续下来,到唐代得到了发扬光大。在唐代,欣赏诗的人不再限于少数世袭贵族,而扩大到了广大士庶;吟诵的诗歌也不再是像《诗三百》那样的成品,而是出自于同时代人的当下创作。在唐人的生活中,诗歌活动占有特别重要的位置。
②在唐代,诗歌活动是高品质生活的重要构成元素。举凡庆典、饮宴、游览、欢会、送别等场合,都要有诗歌活动。如果没有诗歌的加入,这些活动就大为逊色,甚至不成其为某种活动。
③在唐代,人们习惯于用诗的语言来传达思想和情感。举凡言志、抒怀、问讯、陈情、干谒、请托、公告、谈艺等活动,都可以用诗来表达。在许多情况下,诗可以代替各种文体,人们可以用诗来表达任何想要表达的思想和情感。
④在唐代,能诗是一个人具有文化素养的标志,是参与上层社会活动的必备条件。读书人要想步入上层社会,就一定要熟悉上层社会的语境。在“不学诗,无以言”的生活氛围中,诗是最有效的资质证明。一个孤立无援的士子,完全可以凭借诗艺进入上层社会。杜甫在《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中向韦左丞陈情:“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赋料扬雄敌,诗看子建亲。……自谓颇挺出,立登要路津。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在杜甫看来,能诗是“立登要路津”的充分条件。
⑤中国诗歌传统在唐代得以高扬的关键是皇帝的提倡。皇帝在这一社会风气的形成当中起到了一个核心的作用:由皇帝到王公贵族,由官员到百姓,由宫廷到京城,由京城到州县,不断向外扩散,最终形成了全民尚诗的社会风气。早在贞观年间,太宗就开启了这一风气。当时君臣们就认识到,诗歌活动不仅是一种高雅的生活方式,而且是国家政治的组成部分,是理想社会的重要标志。此后历代君主相沿成习,并推出了一系列激励措施。立文馆,招翰林,取科士,从制度上保证了诗人们进入到社会生活的中心位置。这种激励作用是巨大的。宋杨万里《黄御史集序》亦云:“诗至唐而盛,至晚唐而工。盖当时以此设科取士,士皆争竭其心思而为之,故其工,后无及焉。”可见朝廷一系列激励政策为这种生活方式的推广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选自吴相洲《唐诗繁荣原因重述》,有删节)
诗歌活动在唐人的生活中占有怎样重要的位置?试分条概括。

认真阅读第⑤小节,说说诗歌到了唐代特别繁荣的原因有哪些。

根据全文,结合实际,请你就“怎样才能促进当代诗歌繁荣与发展”的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现代文阅读:文学类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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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东还是向西
连俊超
胡小兵停下车向后张望,他的女人拖着一捆竹板艰难地走着。胡小兵看到了那女人脸上的汗水,他朝女人喊着:“你等着!”
胡小兵跑到女人身边,说:“给我!”女人继续迈着沉重的脚步,那捆竹板在地上划得唰唰响。女人说:“我行!”胡小兵提高了嗓门:“给我!”女人停了下来。胡小兵抱过竹板就走,他说:“不让我拉,非得让你抱着走,这么沉你抱得动吗?”女人跟上,用毛巾在他脸上擦了一下。女人说:“竹板太长了,车上那么多水泥,不能再放东西了。”
胡小兵把那捆竹板拖到板车旁边,说:“歇两分钟。”然后他点了一支烟。他抬头看了看天,骂道:“他妈的,这老天爷太狠了,弄这么毒辣的太阳!”女人说;“还得往南走一里路,正顶着日头!”胡小兵扔掉烟头说;“走吧,把竹板放到车上,你扶着。”女人没照办。女人说:“这些水泥拉回去你就得喊得半夜腿疼,别逞能了!”女人知道,往南走一里路,就是东西大街,沿大街往东走两百米就是工地了。
女人跟在车后,歪着腰胯,用屁股顶着那捆竹板,像企鹅一样一走一摇摆。胡小兵不时回头看一眼女人,想喊一句什么,却什么也喊不出。他张大了嘴巴,仍感到像被人掐了脖子一样呼吸艰难。胡小兵脱了短袖,把深红色的上身毫无保留地展示给了太阳。太阳便在胡小兵的脸颊、臂膀、背上镶嵌了无数个小太阳。胡小兵伸长了脖子,像一头老牛似地蹬着地面,每一步都恨不得把水泥路踩出一个坑来
一阵凉风很及时地取代眼光充斥着大街小巷。胡小兵往天上一看,不好,要下雨!胡小兵回头对女人喊:“我得赶紧把水泥拉回去,淋了就完了!”汗水把女人几缕头发粘在脸上。她点了点头,说了句只有她自己听到的话。胡小兵顾不得腿酸痛了。要是一车水泥被大雨淋了,他的工钱也就得像汗水一样蒸发掉了。
东西路就是他的目标。胡小兵感到有雨水很不客气地落在脸上,他慌了,可身后的板车并没有慌张,它仍是慢悠悠地爬行,任凭胡小兵怎么用力它就是意识不到问题的严重性。更多的雨点飞身而下,像工地的碎块一样密集,它们挡住了胡小兵的视线。胡小兵把一小块塑料布盖在了水泥袋上。他恨不得抓起行人,把他们的衣服也脱下来盖在水泥袋上。
东西路口模糊的红绿灯出现了,胡小兵冲了过去。那时,一辆三轮车比胡小兵更加匆忙地往前冲,把正在拐弯的胡小兵给挂倒了。三轮车没给胡小兵叫喊的机会,它很快就把自己藏进了雨雾里。胡小兵向身后的女人叫了一声。女人丢下竹板飞奔过来,撩起胡小兵的裤管,女人看到了胡小兵左腿上像嘴巴一样的伤口。
女人说:“赶紧去医院,就在西边不远。”
胡小兵说:“扶我起来!”胡小兵抓住了板车的把手,说:“你在后边推着,赶紧把水泥弄到工地上,淋透就完了!快!”
雨水早已把他们身上的汗水冲刷得干干净净,并企图把这个世界也冲刷一遍。女人站着没动,她突然带着哭腔喊道:“快去医院吧,就在西边不远!”
胡小兵看了一眼自己的左腿,鲜红的血从裤管里流了出来。胡小兵吼道:“水泥快被淋着了!快给老子推车,往东两百米就是工地!”然后他拖着左腿拉起了板车。女人跑过来,在板车后面用足了力。
女人咬紧了嘴唇,这样一来,泪水再多,也无法流进她的嘴里了。
文中画线的句子分别运用了哪一种表现手法?请简述其作用。
①胡小兵伸长了脖子,像一头老牛似地蹬着地面,每一步都恨不得把水泥路踩出一个坑来。

②身后的板车并没有慌张,它仍是慢悠悠地爬行,任凭胡小兵怎么用力它就是意识不到问题的严重性。

小说以“向东还是向西”为题有哪些意蕴?试作简要阐述。

小说中多次出现对天气的交代或描写的文字,试简析其作用。

探究题:小说是怎样正面刻画人物性格的?请从多角度举例简要阐述。

阅读下面文章(共18分)
乱世中的美神(节选)
梁衡
李清照的悲剧就在于她是生在封建时代的一个有文化的女人。作为女人,她处在封建社会的底层。作为一个知识分子,她又处在社会思想的制高点,她看到了许多别人看不到的事情,追求着许多人不追求的境界,这就难免有孤独的悲哀。本来,三千年封建社会,来来往往有多少人都在心安理得、随波逐流地生活。你看,北宋仓皇南渡后不是又夹风夹雨,称臣称儿地苟延了152年吗?尽管与李清照同时代的陆游愤怒地喊道:“公卿有党排宗泽,帷幄无人用岳飞。”但朝中的大人们不是照样做官,照样花天酒地吗?你看,虽生乱世,有多少文人不是照样手摇折扇,歌咏风月,琴棋书画了一生吗?你看,有多少女性,不学什么辞藻,不追求什么爱情,不是照样生活吗?但是李清照却不,她以平民之身,思公卿之责,念国家大事;以女人之身,求人格平等、爱情之尊。无论对待政事、学业还是爱情、婚姻,她决不随波,决不凑合,这就难免有了超越时空的孤独和无法解脱的悲哀。她背着沉重的十字架,集国难、家难、婚难和学业之难于一身。凡封建专制制度所造成的政治、文化、道德、婚姻、人格方面的冲突、磨难都折射在她那如黄花般瘦弱的身子上。
“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从骨子里讲,李清照除追求民族气节和政治上的坚定外,还追求人格的超俗。她总是清醒地持着一种做人的标准,顽强地守着自己的节操。在未遭大难,生活还比较稳定时,已见出她高标准的人格追求。当年赵明诚在莱州做官,她去探亲,见室中诗书不多,竟大不悦。以后世事纷扰,她就更超群拔俗,出污泥而不染。她是站在世纪的高阁之上,穿越时空,俯视众生的,所以有一种特殊的寂寞。
有一本书叫《百年孤独》,李清照是千年孤独,环顾女界无同类,再看左右无相知,所以她才上溯千年到英雄霸王那里去求相通,“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还有,她不可能知道,千年之后,到封建社会气数将尽时,才又出了一个与她相知相通的女性——秋瑾,秋瑾回首长夜3000年,也长叹了一声:“秋风秋雨愁煞人!”如果李清照像鲁迅笔下的祥林嫂一样,是一个已经麻木的人,也就算了;如果李清照是以死抗争的杜十娘,也就算了。她偏偏是以心抗世,以笔唤天。她凭着极高的艺术天赋,将这漫天愁绪抽丝剥茧般地进行了细细的纺织,化愁为美,创造了让人们永远享受不尽的词作珍品。李词的特殊魅力就在于它一如作者的人品,于哀怨缠绵之中有执著坚忍的阳刚之气,虽为说愁,实为写真情大志,所以才耐得人百年千年地读下去。郑振铎在《中国文学史》中评价说:她是独创一格的,她是独立于一群词人之中的。她不受别的词人的什么影响,别的词人也似乎受不到她的影响。她是太高绝一时了,庸才的作家是绝不能追得上的。无数的词人诗人,写着无数的离情闺怨的诗词;他们一大半是代女主人翁立言的,这一切的诗词,在清照之前,直如粪土似的无可评价。于是,她一生的故事和心底的怨愁就转化为凄清的悲剧之美,她和她的词也就永远高悬在历史的星空。
随着时代的进步,李清照当年许多痛苦着的事和情都已有了答案。可是当我们偶然再回望一下千年前的风雨时,总能看见那个立于秋风黄花中的寻寻觅觅的美神。
作者将李清照称为“乱世中的美神”,她的“美”在文中有哪些体现?试结合全文,分条陈述。
如何理解文章开头画线句子“李清照的悲剧就在于她是生在封建时代的一个有文化的女人”的含义?
引用是本文的一大特色,试分析文章中引用陆游和王维诗句的作用。
文章是写李清照崇高人格的,写祥林嫂、杜十娘、秋瑾这些女性有什么作用?

阅读下面的文字(每题2分,共6分)
提笔忘字:科技进步导致文化衰退?
陈雍君
日前美国《洛杉矶时报》的一则报道一石激起千层浪:“由于使用拼音发手机短信及电脑打字正在取代拥有数千年传统的一笔一画汉字书写,越来越多的中国人不记得如何用笔书写汉字。”
显然“提笔忘字”不是个别现象,否则也不会吸引国内诸多媒体纷纷发表报道和评论。虽然现在用得着手写的地方越来越少,但在偶尔出现需要的时候,如写个便条,填个表格,答个试卷等等,“提笔忘字”却并非偶尔。此时,人们的解决之道颇为典型:不再去翻新华字典,而是掏出手机按几个按键,用拼音打出忘了的字。“键盘依赖症”,就是这样活灵活现。
其实自从选择了现代化发展之路,汉字手写被更为高效和标准的键盘输入所替代就是必然结果。御牛耕地,烧火做饭,这些中国人千百年来赖以糊口吃饭的基本技能,都在逐渐退出历史舞台。生存和生活技能的更新换代,是人类文明逐渐进步的伴随现象,这是生产力不断上升的结果,是历史的必然。然而,对于汉字书写的淡忘,却绝对是中华文化──至少是传统文化的衰退。
相对于其他生存和生活技能,汉字书写还担负着重要的文化传承作用,因为中国文化之精髓所在就寄托在汉字字形和书写汉字的手脑配合之中。这是汉字区别于其他字母类文字的地方,也是台湾地区力主要把繁体汉字申报为世界遗产的原因之一。倘若大部分中国人都不再会手书汉字,将是以汉字为基础的中国文化的重大缺失。作家王蒙曾言:“遗失了中国的传统文化之精髓与汉字原形,我们成了数典忘祖的新文盲。”
可是,避免成为“新文盲”的目标绝不是一纸政令或者法律法规所能达成的。今天的人们虽然偶尔还会发出“原来你写的一手好字啊”这样的惊叹,但基本上人们已经淡忘隽秀字体所带来的荣光。因为,写一手好字已经失去了当年的实际作用,比如找到更好的工作甚至找到更好的对象;因为,写一手好字并不能与现在的办公自动化“无缝衔接”,这是实用主义的选择。所以政府不能要求人们从高效低碳的无纸化自动办公环境中返回,也不可能要求人们在打字更高效的场合必须使用手写。就像曾经的清朝,每年的木兰秋闱可以保证八旗子弟不忘骑射,但是并不能提升哪怕是保持军队战斗力。
所以,要想阻止“提笔忘字”现象的继续恶化,仅仅依靠感慨和呼吁或是一两条无法施行的法令是不够的,必须让能写一手好字重新成为实用追求,甚至让手书汉字不仅成为一项技能,更加成为一种普遍认同的美的享受──就如同现代社会节奏再快,也挡不住大家停下来喝杯茶的兴致。而我们知道,咖啡和可乐的入侵并没有让中国人遗忘飘荡千年的茶香。
也许,拿起笔享受书写,比将其看作宏图重任更加轻松,更加实际。
选自《科技日报》(2010年8月5日)
下列对“提笔忘字”的相关叙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提笔忘字”反映的是越来越多的中国人不再一笔一划书写汉字,而是在使用手机或电脑时用拼音进行交流的现象。
B.“提笔忘字”指不去翻字典,而是拿出手机用拼音打出忘记的字,这种解决问题的办法,在人们生活中普遍存在。
C.“提笔忘字”如果成为在大部分中国人中都普遍存在的现象,将给以汉字为基础的中华文化带来一定程度的损失。
D.“提笔忘字”现象可以不再恶化,但必须让能够写一手好字重新成为实用追求,更加成为一种普遍认同的美的享受。

下列对汉字书字的表述,不准确的一项是 (  )

A.汉字书写不仅是生存和生活技能,而且寄托着中国文化之精髓,担负着重要的文化传承作用。
B.如今写一手好字已经不再令人惊叹,也失去了以此找到更好的工作和找更好的对象的功用。
C.无纸化自动办公比手写汉字更加高效,也更低碳,所以政府不能要求人们在一切场合使用手写。
D.“提笔忘字”的最实际解决方案是拿起笔来享受书写,正如中国人停下来喝茶,并享受茶香一样。

下列表述,与原文意思不符的一项是 (  )

A.美国媒体率先发现了中国存在“提笔忘字”的现象,这一报道引起了国内媒体的纷纷报道和评论。
B.用键盘输入替代汉字手写是现代化发展的必然选择,但淡忘了汉字书写却表现出传统文化的衰退。
C.台湾地区力主要把繁华汉字申报为世界遗产,其原因之一是汉字字形和书写汉字中寄托了中国文化精髓。
D.行政指令或法律无法避免出现数典忘祖的新文盲,正如木兰秋闱无法提升哪怕是保持军队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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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之书
博尔赫斯
线是由一系列的点组成的;无数的线组成了面;无数的面形成体积;庞大的体积则包括无数体积……不,这些几何学概念绝对不是开始我的故事的最好方式。如今人们讲虚构的故事时总是声明它千真万确;不过我的故事一点不假。
我单身住在贝尔格拉诺街一幢房子的五楼。几个月前的一天傍晚,我听到门上有剥啄声。我开了门,进来的是个陌生人。他身材很高,面目模糊不清。也许是我近视,看得不清楚。他的外表整洁,但透出一股寒酸。
他一身灰色的衣服,手里提着一个灰色的小箱子。乍一见面,我就觉得他是外国人。开头我认为他上了年纪;后来发现并非如此,只是他那斯堪的那雏亚人似的稀疏的、几乎泛白的金黄色头发给了我错误的印象。我们谈话的时间不到一小时,从谈话中我知道他是奥尔卡达群岛人。
……
我信手翻开。里面的文字是我不认识的。书页磨损得很旧,印刷粗糙,像《圣经》一样,每页两栏。版面分段,排得很挤。每页两栏。版面分段,排得很挤。每页上角有阿拉伯数字。页码的排列引起了我注意,比如说,逢双的一页印的是40,514,接下去却是999。我翻过那一页,背面的页码有余位数。像字典一样,还有插画:一个钢笔绘制的铁锚,笔法笨拙,仿佛小孩画的。
那时候,陌生人对我说:
“仔细瞧瞧。以后再也看不到了。”
声调很平和,但话说得很绝。
我记住地方,合上书。随即又打开。尽管一页页的翻阅,铁锚图案却再也找不到了。我为了掩饰惶惑,问道:
“是不是《圣经》的某种印度斯坦文字的版本?”
“不是的,”他答道。
然后,他像是向我透露一个秘密似的压低声音说:
“我是在平原上一个村子里用几个卢比和一部《圣经》换来的。书的主人不识字。我想他把圣书当做护身符。他属于最下层的种姓;谁踩着他的影子都认为是晦气。他告诉我,他那本书叫“沙之书”,因为那本书像沙一样,无始无终。”
他让我找找第一页。
我把左手按在封面上,大拇指几乎贴着食指去揭书页。白费劲:封面和手之间总是有好几页。,仿佛是从书里冒出来的。
“现在再找找最后一页。”
我照样失败;我目瞪口果,说话的声音都变得不像是自己的:
“这不可能。”
那个《圣经》推销员还是低声说:
“不可能,但事实如此。这本书的页码是无穷尽的。没有首页,也没有末页。我不明白为什么要用这种荒诞的编码办法。也许是想说明一个无穷大的系列允许任何数项的出现。”
……
我从不向任何人出示这件宝贝。随着占有它的幸福感而来的是怕它被偷掉,然后又担“它并不真正无限。我本来生性孤僻,这两层忧虑更使我反常。我有少数几个朋友;现在不往来了。我成了那本书的俘虏,几乎不再上街。我用一面放大镜检查磨损的书脊和封面,排除了伪造的可能性。我发现每隔两千页有一帧小插画。我用一本有字母索引的记事簿把它们临摹下来。簿子不久就用完了。插画没有一张重复。晚上,我多半失眠,偶尔入睡就梦见那本书。
夏季已近尾声,我领悟到那本书是个可怕的怪物。我把自己也设想成一个怪物:睁着铜铃大眼盯着它,伸出带爪的十指拨弄它,但是无济于事。我觉得它是一切烦恼的根源,是一件诋毁和败坏现实的下流东西。
我想把它付之一炬,但怕一本无限的书烧起来也无休无止,使整个地球乌烟瘴气。我想起有人写过这么一句话:隐藏一片树叶的最好的地点是树林。我退休之前在藏书有九十万册的国立图书馆任职;我知道门厅右边有一道弧形的梯级通向地下室,地下室里存放报纸和地图。我趁工作人员不注意的时候,把那本沙之书偷偷地放在一个阴暗的搁架上。我竭力不去记住搁架的哪一层,离门口有多远。我觉得心里稍稍踏实一点,以后我连图书馆所在的墨西哥街都不想去了。
小说开篇写一串几何学概念有何用意?
.为什么要称作“沙之书”?它有哪些奇妙的特性?
“我”得到“沙之书”后态度经历了—个怎样的变化过程?这一变化过程说明了什么?
“隐藏_片树叶的最好的地点是树林”一句的内在的哲理是什么?
虚构是博尔赫斯小说的灵魂。请结合本文内容,从叙述者的角度谈谈对博尔赫斯由实转虚的故叙述手法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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