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中访友
李汉荣
走出门,就与含着露水和栀子花气息的风撞了个满怀。早晨,好清爽!心里的感觉好清爽!
不骑车,不邀游伴,也不带什么礼物,就带着满怀的好心情,哼几段小曲,踏一条幽径,独自去访问我的朋友。
那座古桥,是我要拜访的第一个老朋友。德高望重的老桥,你在这涧水里站了几百年了?你累了吗?把多少人马渡过彼岸,把滚滚水送向远方,你躬着腰,俯身吻着水中的人影鱼影月影,波光明灭,泡沫聚散,岁月是一去不复返的逝川,惟有你坚持着,从不改变。你从不改变的姿势,让我看到了一种古老而坚韧的灵魂。
走进这片树林,每一株树都是我的知己,向我打这青翠的手势。有许多鸟唤我的名字,有许多露珠与我交换眼神,我靠在一棵树上,静静地,以树的眼睛看周围的树,我发现每一株树都在看我。我闭上眼睛,我真的变成一株树了,脚长出根须,深深扎进泥土和岩层,呼吸地层深处的元气,我的头发长成树冠,我的手变成树枝,我的思想变成树汁,在年轮里旋转、流淌,最后结出树籽,被鸟儿衔向远山远水。
你好,山泉姐姐!你捧着一面明镜照我。是要照出我的浑浊吗?你好,溪流妹妹!吟着一首小诗,是邀我与你唱和吗?你好,白云大嫂!月亮的好女儿,天空的好护士,你洁白的身影里憔悴的天空返老返童,露出湛蓝的笑容。你好,瀑布大哥!雄浑的男高音,纯粹的歌唱家,不拉赞助,不收门票,天生的金嗓子,从古唱到今。你好呀,悬崖老爷爷!高高的额头,闪着玄奥的智慧,深深的峡谷漾着清澈的禅心,抬头望你,我就想起了历代的隐士和高僧,你也是一位无言的禅者,云雾携来一卷卷天书,可是出自你的手笔?喂,云雀弟弟,叽叽喳喳说些什么?我知道你们是些纯洁少年,从来不说是非,你们津津乐道的,都是飞行中看到的好风景!
捧起一块石头,轻轻敲击,我听见远古火山爆发的声浪,我听见时间的隆隆回声;拾一片落叶,细数精致的纹理,那都是命运神秘的手相,在它走向泥土的途中。我加入了这短暂的而别有深味的仪式;采一朵小花,插上我的头发,此刻就我一人,花不会笑我,鸟不会羞我,在无人的山谷,我头戴鲜花,眼含柔情,悄悄地做了一会儿女性。
忽然又下起雷阵雨,像有一千个侠客在天上吼,又像有一千个喝醉了酒的诗人在云头朗诵,慈祥的老松柏立即撑起了伞。满世界都是雨,唯我站立的地方没有雨,却成了看雨的好地方,谁能说这不是天地给我的恩泽?俯身凝神,才发现许多蚂蚁也在树下避雨,用手捧起几只蚂蚁,好不动情。蚂蚁,我的小弟弟,茫茫天地间,我们有缘分,也做了一回患难弟兄。
雨停了。太阳像刚出浴的美人,眉目间传递出来的尽是温柔的风情。一弯虹桥也落成了,两座大山正好做了它的桥墩。修一座天堂竟是这么简单,只需要一阵雨的工夫。真想踏上那虹桥,一步步走向天国。又一想,我上了虹桥去看什么呢?还不是看虹桥下好山好水意境?那么,我就站在这虹桥下,岂不既看了天国又看了地国?我一个凡人,岂不占尽了天上人间的风光?于是,决计不登那虹桥。那虹桥好像知道我的心事,只一会儿,便悄悄不见了。幽谷里传出几声犬吠,云岭上掠过一群归鸟。我也该回家了。于是,轻轻地招手,作别了山中的众朋友,只带回满怀的好心情好记忆,顺便还带回一路好月色……(选自《散文》1995年第6期)
1、文章开头画线的第一句话,在全文中起什么作用?(至少写出三点)
答:
2、第四自然段中画曲线部分在表达上有什么特点?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感情?(不超过50字)
答:
3、下列对文章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两项是:( )
A.这是一篇视角独特的散文,作者以满腔的热情,礼赞了人与自然融合的美。 |
B.“文似看山不喜平”,本文用笔纵横捭阖,行文腾挪跌宕、曲折有致。 |
C.本文写“遇雨”和《雨中登泰山》有相似之处,都是借雨写出了山的灵性表现了壮美与优美的契合。 |
D.本文文字简朴雅淡,没有任何夸饰,却洋溢着大自然淡而有味、纯而不腻的韵味。 |
E、本文热情赞美了山间自然景色,呼吁人们热爱自然,加强环境保护意识。
F、文中借“遇雨”这一特殊境遇,把读者带到一个美丽的童话般的世界,把诗意美浸润到深邃的感情世界中,令人陶醉,令人神往。
现代文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面 包
沃尔夫冈•博歇尔特
她突然醒来。两点半。她寻思,为什么会突然醒了。哦,原来是这样!厨房里有人碰了一下椅子。她仔细地听着厨房里的声音。寂静无声。太安静了,她用手摸了一下身边的床,发现是空的。这就是为什么如此特别安静的原因了——没有他的呼吸声。她起床,摸索着经过漆黑的房间来到厨房。在厨房两人相遇了。表针指着两点半。她看到橱柜边上有个白的东西。她打开灯。两人各穿衬衣相对而立。深夜。两点半。在厨房里。
在厨房餐桌上是一个盛面包的盘子。她知道,他切过了面包。小刀还放在盘子旁边。桌布上留下了面包屑。每晚他们就寝时,她总把桌布弄干净的。每天晚上如此。然而现在桌布上有面包屑,而且小刀还在那里。她感到地上的凉气慢慢地传到她身上。她转过头来不再看盘子了。
①“我还以为这里出什么事了。”他说,并环视一下厨房四周。
“我也听到了什么。”她回答,这时她发现,他夜晚穿着衬衣看起来更是老了。跟他年龄一样老了,六十三岁。白天他看起来还年轻些。她看起来已经老了,他在想,穿着衬衣的她看起来相当老了。不过也许是头发的原因。夜里女人显老总是表现在头发上。头发使人一下变老了。
“你应该穿上鞋子的。这样光着脚在冷地上你会着凉的。”
她没有注视他,因为她不愿意忍受他在撒谎。他们结婚三十九年之后他现在撒谎了。
②“我原以为这里有什么事。”他又说了一遍,又失去了自制,把视线从一个角落移到另一个角落。
“我也听到了什么。于是我想,这里出了什么事了。”
“我也听见了。不过,大概什么事也没有。”
她从桌上拿起盘子,并用手指弹去桌布上的面包屑。
“没有。大概没什么事。”听到他不安地在说。
她赶紧帮他说:“过来,大概是外面有什么事。”
“走,睡觉去。站在冷地上你会着凉的。”
他向窗户望去。“是的,一定是外面出了点什么事。我还以为是在这里。”
她把手伸向电灯开关。我必须现在就关灯,否则我必定还会去瞧盘子的,她想。我不能再去瞧那个盘子。“过来,”她说,同时把灯关灭。“这大概是外面有什么事,刮风时檐槽常常碰墙壁。这肯定是檐槽之故。刮风时它总是哗哗乱响。”
两个摸着走过黑黢黢的过道来到卧室。两双光脚在地板上拍击作响。
“是有风,”他说,“已经刮了一整夜了。”当她睡在床上时,她说“是的,刮了一夜的风。刚才大概就是檐槽在响。”
“是呀,我刚才还以为是在厨房里。大概就是檐槽吧。”他说着话,仿佛已沉入半睡中。
她注意到,当他撒谎时,声音多假。
“真冷,”她说,并轻声地打着哈欠。“我可钻被窝了,晚安。”
“晚安。”他回答,又说了一句,“是呀,可真冷啊。”
随后就是寂静无声。许多分钟后她听到,他在小心、轻声咀嚼。她故意深沉又均匀地呼吸,使他不致发觉,她尚未入睡。然而他的咀嚼节奏均匀,倒使她慢慢进入了梦乡了。
当他第二天晚上回家时,她分给他四片面包;平时他只有三片。
“你可以慢慢吃,吃四片。”她说着离开了餐桌。“我吃这面包消化不了。你多吃一片吧。我消化不好。”
她注意到,③他把头深深地埋在盘子上,没有抬头。就在此刻她对他非常同情。
“你可不能只吃两片面包。”他对着盘子在说。
“够了。晚上我吃面包消化不好。你多吃吧,吃吧!”
过了一会儿,她才又坐在桌旁的灯下。
(选自《外国短篇小说百年精华》,包智星译)
[注]①活尔夫冈•博歇尔特:西德废墟文学的先驱和重要代表作家。小说《面包》写的是一战后人们在饥荒处境中的生活。请概括小说的主要情节。
文中的画线部分分别表现了丈夫怎样的心理?(6分)
小说的主题是什么?请结合全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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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 包
沃尔夫冈•博歇尔特
她突然醒来。两点半。她寻思,为什么会突然醒了。哦,原来是这样!厨房里有人碰了一下椅子。她仔细地听着厨房里的声音。寂静无声。太安静了,她用手摸了一下身边的床,发现是空的。这就是为什么如此特别安静的原因了——没有他的呼吸声。她起床,摸索着经过漆黑的房间来到厨房。在厨房两人相遇了。表针指着两点半。她看到橱柜边上有个白的东西。她打开灯。两人各穿衬衣相对而立。深夜。两点半。在厨房里。
在厨房餐桌上是一个盛面包的盘子。她知道,他切过了面包。小刀还放在盘子旁边。桌布上留下了面包屑。每晚他们就寝时,她总把桌布弄干净的。每天晚上如此。然而现在桌布上有面包屑,而且小刀还在那里。她感到地上的凉气慢慢地传到她身上。她转过头来不再看盘子了。
①“我还以为这里出什么事了。”他说,并环视一下厨房四周。
“我也听到了什么。”她回答,这时她发现,他夜晚穿着衬衣看起来更是老了。跟他年龄一样老了,六十三岁。白天他看起来还年轻些。她看起来已经老了,他在想,穿着衬衣的她看起来相当老了。不过也许是头发的原因。夜里女人显老总是表现在头发上。头发使人一下变老了。
“你应该穿上鞋子的。这样光着脚在冷地上你会着凉的。”
她没有注视他,因为她不愿意忍受他在撒谎。他们结婚三十九年之后他现在撒谎了。
②“我原以为这里有什么事。”他又说了一遍,又失去了自制,把视线从一个角落移到另一个角落。
“我也听到了什么。于是我想,这里出了什么事了。”
“我也听见了。不过,大概什么事也没有。”
她从桌上拿起盘子,并用手指弹去桌布上的面包屑。
“没有。大概没什么事。”听到他不安地在说。
她赶紧帮他说:“过来,大概是外面有什么事。”
“走,睡觉去。站在冷地上你会着凉的。”
他向窗户望去。“是的,一定是外面出了点什么事。我还以为是在这里。”
她把手伸向电灯开关。我必须现在就关灯,否则我必定还会去瞧盘子的,她想。我不能再去瞧那个盘子。“过来,”她说,同时把灯关灭。“这大概是外面有什么事,刮风时檐槽常常碰墙壁。这肯定是檐槽之故。刮风时它总是哗哗乱响。”
两个摸着走过黑黢黢的过道来到卧室。两双光脚在地板上拍击作响。
“是有风,”他说,“已经刮了一整夜了。”当她睡在床上时,她说“是的,刮了一夜的风。刚才大概就是檐槽在响。”
“是呀,我刚才还以为是在厨房里。大概就是檐槽吧。”他说着话,仿佛已沉入半睡中。
她注意到,当他撒谎时,声音多假。
“真冷,”她说,并轻声地打着哈欠。“我可钻被窝了,晚安。”
“晚安。”他回答,又说了一句,“是呀,可真冷啊。”
随后就是寂静无声。许多分钟后她听到,他在小心、轻声咀嚼。她故意深沉又均匀地呼吸,使他不致发觉,她尚未入睡。然而他的咀嚼节奏均匀,倒使她慢慢进入了梦乡了。
当他第二天晚上回家时,她分给他四片面包;平时他只有三片。
“你可以慢慢吃,吃四片。”她说着离开了餐桌。“我吃这面包消化不了。你多吃一片吧。我消化不好。”
她注意到,③他把头深深地埋在盘子上,没有抬头。就在此刻她对他非常同情。
“你可不能只吃两片面包。”他对着盘子在说。
“够了。晚上我吃面包消化不好。你多吃吧,吃吧!”
过了一会儿,她才又坐在桌旁的灯下。
(选自《外国短篇小说百年精华》,包智星译)
[注]①活尔夫冈•博歇尔特:西德废墟文学的先驱和重要代表作家。小说《面包》写的是一战后人们在饥荒处境中的生活。请概括小说的主要情节。
文中的画线部分分别表现了丈夫怎样的心理?(6分)
小说的主题是什么?请结合全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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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斯科郊外的蜡烛包利民
那是一个极黑极冷的夜晚,枪炮的轰鸣声渐渐地平静下来。上士克利特丢掉手中的枪,右手紧按住疼得钻心的左臂,望着黑暗中矗立着的莫斯科城发呆。
这是1941年的冬天,德军在苏联本土的战争进入艰难阶段。克利特和同伴们多次在莫斯科城外被击溃,挣扎在死亡边缘。
周围是无边的黑暗与寂静,克利特收回目光,发现那些被炮火点燃的荒草和树木,不知何时已经熄灭。身边没有生命气息,处处都是同伴冰冷的尸体。
他讨厌这场战争,当初也是被迫当兵,此刻他万念俱灰,踉踉跄跄地向前走,毫无目的。不知走了多久,全身都已冻透,淌出的血也凝成了冰。就在他准备给自己一枪时,远处有一簇微微的火光一闪!他揉了揉眼睛,确实是有点火光!
他精神一振,奋力向那边走去。
原来是一片墓园,有座坟前,一支蜡烛正在静静地燃烧着。他快步上前,扑倒在蜡烛旁,烛光猛地摇曳了一下。他抬起脸来,那烛光映得心里暖暖的,令他想要落泪。这无边的黑暗吞噬不了一支蜡烛的微光,极度的冰冷冻结不住一支蜡烛的火焰。他的心猛烈地燃烧起来,重新充满希望与力量。他在烛光中仔细辨认着墓碑上的一行字:尼·科拉夫之基,然后起身,大步向远处更深的黑暗走去。
20年之后,克利特已成为西德一家大公司的总裁,他常常回想起那荒唐的战争生涯,想起自己九死一生地逃回国内,想起莫斯科郊外的那支蜡烛!他一直牢记着那个名字,尼·科拉夫!
那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为什么会有人于战乱的夜里在他坟前点燃蜡烛?
带着诸多的疑问,他重又踏上了苏联的土地。
终于,他在一个烈士陵园中找到了尼·科拉夫的墓。坟前,无数被燃过的蜡烛痕迹留在那里。陵园的看守者告诉克利特,每个周日都有人送来很多蜡烛,嘱他每逢夜晚就在科拉夫的坟前点亮。
那个周日,克利特遇见了送蜡烛的人,从而得知了尼·科担夫的故事。
尼·科拉夫是莫斯科城内的一个普通工人,在莫斯科最艰难凶险的日子里,德军的飞机经常来轰炸。于是一到夜里,几乎所有的房子里都不点灯,怕给敌机以轰炸的目标。可是,莫斯科并不是完全黑暗的,至少有一所房子里还亮壳着灯,那就是科拉夫的家。
科拉夫当时36岁,未婚,单身一人住在城西的一座平房里。每个夜里,他都要点燃蜡烛,感觉被昏黄的光亮包围,即使睡着了,也让蜡烛燃着。虽然当时物资奇缺,但蜡烛随处可以买到,所以科拉夫储备了许多蜡烛,用以照亮整个房间。邻居们都劝他,说他这样做很不理智,很危险,他却说:“莫斯科不会是永远的黑暗,就算在这最艰难的时候,我也要为它亮起哪怕最微弱的一缕光!”
终于,在一个夜晚,敌机扔下的一枚炸弹击中了科拉夫的房子,他也因此殉难,他的家那一夜燃烧成莫斯科最亮的地方。当他的事迹传遍全城,所有的人都被震动,每个夜里,千家万户都亮了起来,闪耀着蜡烛的光芒。科拉夫被人们葬在荒僻的东郊,而且常有人在夜里潜出城去,在他坟前点起一支蜡烛。
克利特回国以后,将这个故事传播开来。从此以后每个夜晚,克利特都会在窗前点亮一支蜡烛,直到新的黎明来到。小说第1—3段中的环境描写有什么作用?(4分)
上士克利特为什么在20年后仍然牢记着莫斯科郊外的那支蜡烛?(4分)
小说的结尾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蜡烛”在小说的结构中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8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在太空中生活,要求宇航员必须具备极佳的身体素质,因为用困扰宇航员身体健康的有噪声、宇宙辐射、高真空、剧烈的温度变化等多种因素,其中最困扰他们的是失重。专家发现,在失重环境里生活10天,人体骨钙的流失率达到了3.2%,那些返回地球的宇航员体重都要减轻5%左右。宇航员在描述失重的感受时说:“胃里的食物在向上涌,脑袋因为充血而晕沉沉的,四肢无助地散在躯干周围,你要不是看上一眼,都不知道它们正处于什么姿势。要想既保证宇航员的健康不出大的问题,又要节省发射经费,让宇航员在太空中作生活半年是最佳的选择。
为了太空飞行对宇航员身心的影响降到最低,1985年,美国空间实验室引及了“太空跑步机”。这种“跑步机”采用弹性“束带”把人固定在跑台上,提供模拟重力,宇航员在锻炼时获得一定压力,从而可以达到类似在地面的锻炼效果。事实证明,长期飞行的宇航员,由于有效地将锻炼和加强营养相结合,已经可以控制体重的减轻,这说明跑台锻炼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此后,国际空间站都专门设置了包含有跑台的锻炼场所。
创造了太空生活最长纪录的俄罗斯人伯里亚科夫,便是空中健身房的受益人。他在太空中待了438天,返回地球时,他没有像其它宇航员那样虚得需要人抬出返回舱,而是自己走出来的。这得益于他按照制定的计划,每天都花费两个小时进行包括跑步在内的锻炼。
不过,在太空中寂寞的滋味远比生理不适更严重。在太空环境中,因为长期远离人群,情绪激动,多梦、幻觉和失眠等精神症状时常困扰着守航员。在国际空间站的漫长时间里,宇航员已经开始琢磨各种新型的太空体育运转来丰富娱乐生活了,传统单调的跑步训练已经提不起他们的兴趣,他们尝试着将地面竞技搬上太空。
心理学家认人,宇航员的太空生活需要创造性,他们要学会如何就地取材、自娱自乐,这些活动对身体的锻炼作用可能是次要的,但对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很有作用,这非常有助于鼓舞士气,2009年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将在现有空间站6-12人的基础上,加倍增加每次执行太中任务的人数,这样使在太空成立多人竞技小组成为一种可能。
(取材于《太空里的无重力运动会》)下列说法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宇航员在太空失重的状态下胃里食物上涌,脑袋晕沉,甚至无法控制自己四肢的活动。 |
B.为保证宇航员的健康,节省发射经费,目前宇航员一般都不在太空工作生活半年以上。 |
C.因为跑步训练已达不到宇航员强身健体的需求,所以他们开始尝试新的太空运动方式。 |
D.每天两小时的跑步锻炼帮俄罗斯的伯里亚科夫创造了在太空生活438天的最长记录。 |
下列推断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只要骨钙流失率不高于3.2%,体重不降低,宇航员们就能在太空工作半年甚至更久。 |
B.“空中健身房”将会使宇航员在长期的太空生活中保持在陆地上的体重甚至增加体重。 |
C.目前生活工作在国际空间站上的宇航员们很有希望成为太空足球联盟的第一批成员。 |
D.从空间站把高尔夫击到遥远的太空,这将成为现实,不再是人们头脑中美妙的幻想。 |
根据文意回答问题:在空间站中的宇航员要想顺利完成太空任务需要注意些什么?(4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消逝的钟声
史铁生
站在台阶上张望那条小街的时候,我大约两岁多。
终于有一天奶奶领我走下台阶,走向小街的东端。我一直猜想那儿就是地的尽头,世界将在那儿陷落、消失--因为太阳从那儿爬上来的时候,它的背后好象什么也没有。谁料,那儿更像是一个喧闹的世界的开端。那儿交叉着另一条小街,那街上有酒馆,有杂货铺,有油坊、粮店和小吃摊;因为有小吃摊,那儿成为我多年之中最向往的去处。那儿还有从城外走来的骆驼队。“什么呀,奶奶?”“啊,骆驼。”“干嘛呢,它们?”“驮煤。”“驮到哪儿去呀?”“驮进城里。”驼铃一路叮玲铛琅叮玲铛琅地响,骆驼的大脚趟起尘土,昂首挺胸目空一切,七八头骆驼不紧不慢招摇过市,行人和车马都给它让路。我望着骆驼来的方向问:“那儿是哪儿?”奶奶说:“再往北就出城啦。”“出城了是哪儿呀?”“是城外。”“城外什么样儿?”“行了,别问啦!”我很想去看看城外,可奶奶领我朝另一个方向走。我说 “不,我想去城外”,我说“奶奶我想去城外看看”,我不走了,蹲在地上不起来。奶奶拉起我往前走,我就哭。“带你去个更好玩儿的地方不好吗?那儿有好些小朋友……”我不听,一路哭。
越走越有些荒疏了,房屋零乱,住户也渐渐稀少。沿一道灰色的砖墙走了好一会儿,进了一个大门。啊,大门里豁然开朗完全是另一番景象:大片大片寂静的树林,碎石小路蜿蜒其间。满地的败叶在风中滚动,踩上去吱吱作响。麻雀和灰喜鹊在林中草地上蹦蹦跳跳,坦然觅食。我止住哭声。我平生第一次看见了教堂,细密如烟的树枝后面,夕阳正染红了它的尖顶。
我跟着奶奶进了一座拱门,穿过长廊,走进一间宽大的房子。那儿有很多孩子,他们坐在高大的桌子后面只能露出脸。他们在唱歌。一个穿长袍的大胡子老头儿弹响风琴,琴声飘荡,满屋子里的阳光好象也随之飞扬起来。奶奶拉着我退出去,退到门口。唱歌的孩子里面有我的堂兄,他看见了我们但不走过来,惟努力地唱歌。那样的琴声和歌声我从未听过,宁静又欢欣,一排排古旧的桌椅、沉暗的墙壁、高阔的屋顶也似都活泼起来,与窗外的晴空和树林连成一气。那一刻的感受我终生难忘,仿佛有一股温柔又强劲的风吹透了我的身体,一下子钻进我的心中。后来奶奶常对别人说:“琴声一响,这孩子就傻了似地不哭也不闹了。”我多么羡慕我的堂兄,羡慕所有那些孩子,羡慕那一刻的光线与声音,有形与无形。我呆呆地站着,徒然地睁大眼睛,其实不能听也不能看了,有个懵懂的东西第一次被惊动了——那也许就是灵魂吧。后来的事都记不大清了,好象那个大胡子的老头儿走过来摸了摸我的头,然后光线就暗下去,屋子里的孩子都没有了,再后来我和奶奶又走在那片树林里了,还有我的堂兄。堂兄把一个纸袋撕开,掏出一个彩蛋和几颗糖果,说是幼儿园给的圣诞礼物。
这时候,晚祈的钟声敲响了——唔,就是这声音,就是他!这就是我曾听到过的那种缥缥缈缈响在天空里的声音啊!
“它在哪儿呀,奶奶?”
“什么,你说什么?”
“这声音啊,奶奶,这声音我听见过。”
“钟声吗?啊,就在那钟楼的尖顶下面。”
这时我才知道,我一来到世上就听到的那种声音就是这教堂的钟声,就是从那尖顶下发出的。暮色浓重了,钟楼的尖顶上已经没有了阳光。风过树林,带走了麻雀和灰喜鹊的欢叫。钟声沉稳、悠扬、飘飘荡荡,连接起晚霞与初月,扩展到天的深处或地的尽头……
不知奶奶那天为什么要带我到那儿去,以及后来为什么再也没去过。
不知何时,天空中的钟声已经停止,并且在这块土地上长久地消逝了。
多年以后我才知道,那教堂和幼儿园在我们去过之后不久便都拆除。我想,奶奶当年带我到那儿去,必是想在那幼儿园也给我报个名,但未如愿。
再次听见那样的钟声是在40年以后了。那年,我和妻子坐了八九个小时飞机,到了地球另一面,到了一座美丽的城市,一走进那座城市我就听见了他。在清洁的空气里,在透澈的阳光中和涌动的海浪上面,在安静的小街,在那座城市的所有地方,随时都听见他在自由地飘荡。我和妻子在那钟声中慢慢地走,认真地听他,我好象一下子回到了童年,整个世界都好象回到了童年。对于故乡,我忽然有了新的理解:人的故乡,并不止于一块特定的土地,而是一种辽阔无比的心情,不受空间和时间的限制;这心情一经唤起,就是你已经回到了故乡。本文标题为“消逝的钟声”,若改为“钟声”或“飘在天空中的钟声”,你认为怎样?请简析你的理由。
本文标题为“消逝的钟声”,但作者却从童年生活回忆写起,而且将童年生活的回忆写得细腻入微,请问:作者为什么这样写?试简析这样写的好处。
简析“暮色浓重了,钟楼的尖顶上已经没有了阳光。风过树林,带走了麻雀和灰喜鹊的欢叫。钟声沉稳、悠扬、飘飘荡荡,连接起晚霞与初月,扩展到天的深处或地的尽头”这句话的作用。
文章结尾说“对于故乡,我忽然有了新的理解”,请根据文章信息,适度推断,用自己的话概括作者赋予“故乡”的“新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