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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悟“国粹” 李国栋
(1)在到处都与国际接轨的现代社会,不知有多少人能够耐住性子完整地听一出传统京剧。对此,我甚至都不抱太大希望,因为我以前就做不到,但我现在是很喜欢京剧的。
(2)喜欢上一件事,往往是瞬间的决定。我迷恋京剧(也许还谈不上迷)其实很简单:在无聊的时候,不经意地看了央视戏曲频道播出的程(砚秋)派名剧《锁麟囊》,竟一下子被中国京剧院青年演员、程派青衣张火丁那似蹙非蹙、似怨非怨、云遮月色、雾锁荷塘的演唱所迷倒。从此开始找一些片子听听,看看戏曲频道,上上戏曲网站,也一点一点领略了京剧的博大精深。
(3)所以说,对某种艺术的兴趣,有时首先是从对人的兴趣开始的。“追星”有时也可能是通往艺术的桥梁。张火丁就是令我相见恨晚的名角。她的声音并不完美,有点“闷”,像个“男旦”,也许恰恰因为这样,才突现了程派的风格。“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作为“门外汉”,令我倾倒的是程派艺术哀怨、沧桑的感觉。火丁似乎天生就具备“怨女”的气质,那种哀怨凄迷、惆怅难解的意味,宛如从骨子里渗透出来的,所以具有一种独特的吸引力。有时,我就这样想,世上最具有杀伤力的至美,是残缺之美,是忧怨之美,是悲剧之美啊。
(4)名角兴趣之于京剧的迷恋,只是一个机遇、一个开端罢了。其实,真正喜欢京剧需要 !
(5)有人以词人比拟“四大名旦”:梅兰芳近于周邦彦,清真婉约;(甲)近于汪元量,亡国之音哀以思者也;荀慧生近于晏几道,清丽脱俗,骀荡生姿;尚小云则近于(乙),刚健沉雄。也有人说过:悲剧是人类的自我写照,它是“一种对人生的最高肯定状态”,最能传达人类不可言、不可状的心灵姿势与生命律动。我喜欢程派,喜欢那种外柔内刚、一唱三叹、绕梁三日不绝于耳的哀怨之声,喜欢经历这种柔性的情感杀伤与感染。
(6)我喜欢京剧,喜欢程派的青衣,也喜欢裘派的铜锤花脸和杨派、马派的老生,这都可能与我的性情及经历有关。如果一个人生性有些孤僻、不善交往与辞令,如果他已过了而立之年、对世事炎凉多有感悟,如果他历经了坎坷与磨难而内心深处依然残存着一些纯洁……我想,他会喜欢京剧的,只要给他一次恰到好处的感受机会。
(7)有时,我这样想:如果你青春年少,却有着华贵的气质,当你偶尔听一出梅派或者张派的旦角戏,你也许会喜欢上京剧的;如果你30岁了,开始感觉到生活的劳累,却依旧固守着灵魂的净土,当你随便听一出程派的青衣戏,你也许会喜欢上京剧的;如果你人到中年,虽已大彻大悟了,眼神中却仍隐藏着某种执著,当你一旦听一段杨派须生戏,你也许会喜欢上京剧的。
(8)有时,人们在不懈地追随着时尚并自以为时尚着的时候,很容易物极必反地回归传统。一次蓦然回首,会惊奇地发现,最美的事物就在身边!美国传教士明恩溥在他的《中国人的特性》中指出,中华民族“是一个富于戏剧的本能的民族”,他发现“在中国人看来,人生就无异是戏剧,世界无异是剧场,所以许多名词就不妨通用”。在步入新纪元的时候,不妨重新感悟一下“国粹”,感悟一下被我们享用又曾被我们舍弃的传统文化,也是在感悟这个社会的“生旦净末丑”,感悟名利场上的“唱念做打舞”,感悟人生旅途的“手眼身法步”,感悟百味生活中的“喜怒笑骂愁”……文中第5段以“四大名旦”比拟四位词人,请填出甲、乙两处的人名(或流派)。
答:甲 乙细读上下文,请在第4段“需要”之后填上一句话。(限30~50字)
答:其实,真正喜欢京剧需要 !本文首尾呼应并照应了标题。请问,从“国粹”中,作者感悟出什么道理?(限30~50字)
答:下列对本文理解与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A.本文所指的“国粹”,主要指京剧,当然也指文学,以及其他传统文化。 |
B.张火丁用声音和表演塑造的悲剧女性,既贴近生活,又不等同生活,凄迷哀怨,余韵绕梁,感人至深。 |
C.京剧“最有杀伤力”,指的是京剧对社会丑恶现象的批判力度和讽刺效果。 |
D.作者自称“门外汉”,既表现作者的自谦,也表明京剧艺术的博大精深,实际上作者的“感悟”是很深刻的,也很有道理。 |
E.美国传教士明恩溥说中华民族“是一个富于戏剧的本能的民族”意思是说中国人都喜欢戏剧,中国的人生就是戏剧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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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念刘和珍君(节选)
鲁迅
⑴我在十八日早晨,才知道上午有群众向执政府请愿的事;下午便得到噩耗,说卫队居然开枪,死伤至数百人,而刘和珍君即在遇害者之列。但我对于这些传说,竟至于颇为怀疑。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然而我还不料,也不信竟会下劣凶残到这地步。况且始终微笑着的和蔼的刘和珍君,更何至于无端在府门前喋血呢?
⑵然而即日证明是事实了,作证的便是她自己的尸骸。还有一具,是杨德群君的。而且又证明着这不但是杀害,简直是虐杀,因为身体上还有棍棒的伤痕。
⑶但段政府就有令,说她们是“暴徒”!
⑷但接着就有流言,说她们是受人利用的。
⑸惨象,已使我目不忍视了;流言,尤使我耳不忍闻。我还有什么话可说呢?我懂得衰亡民族之所以默无声息的缘由了。沉默呵,沉默呵!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⑹但是,我还有要说的话。
⑺我没有亲见;听说她,刘和珍君,那时是欣然前往的。自然,请愿而已,稍有人心者,谁也不会料到有这样的罗网。但竟在执政府前中弹了,从背部入,斜穿心肺,已是致命的创伤,只是没有便死。同去的张静淑君想扶起她,中了四弹,其一是手枪,立仆;同去的杨德群君又想去扶起她,也被击,弹从左肩入,穿胸偏右出,也立仆。但她还能坐起来,一个兵在她头部及胸部猛击两棍,于是死掉了。
⑻始终微笑的和蔼的刘和珍君确是死掉了,这是真的,有她自己的尸骸为证;沉勇而友爱的杨德群君也死掉了,有她自己的尸骸为证;只有一样沉勇而友爱的张静淑君还在医院里呻吟。当三个女子从容地转辗于文明人所发明的枪弹的攒射中的时候,这是怎样的一个惊心动魄的伟大呵!中国军人的屠戮妇婴的伟绩,八国联军的惩创学生的武功,不幸全被这几缕血痕抹杀了。
⑼但是中外的杀人者却居然昂起头来,不知道个个脸上有着血污……
⑽时间永是流驶,街市依旧太平,有限的几个生命,在中国是不算什么的,至多,不过供无恶意的闲人以饭后的谈资,或者给有恶意的闲人作“流言”的种子。至于此外的深的意义,我总觉得很寥寥,因为这实在不过是徒手的请愿。人类的血战前行的历史,正如煤的形成,当时用大量的木材,结果却只是一小块。但请愿是不在其中的,更何况是徒手。
⑾然而既然有了血痕了,当然不觉要扩大。至少,也当浸渍了亲族;师友,爱人的心,纵使时光流驶,洗成绯红,也会在微漠的悲哀中永存微笑的和蔼的旧影。陶潜说过,“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倘能如此,这也就够了。
⑿我已经说过: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但这回却很有几点出于我的意外。一是当局者竟会这样地凶残,一是流言家竟至如此之下劣,一是中国的女性临难竟能如是之从容。
⒀我目睹中国女子的办事,是始于去年的,虽然是少数,但看那干练坚决,百折不回的气概,曾经屡次为之感叹。至于这一回在弹雨中互相救助,虽殒身不恤的事实,则更足为中国女子的勇毅,虽遭阴谋秘计,压抑至数千年,而终于没有消亡的明证了。倘要寻求这一次死伤者对于将来的意义,意义就在此罢。
⒁苟活者在淡红的血色中,会依稀看见微茫的希望;真的猛士,将更奋然而前行。
⒂呜呼,我说不出话,但以此记念刘和珍君!从第⑴段到第⑸段,作者是怎样运用记叙、议论与抒情表现手法的?
反问与反语是鲁迅杂文的常用的修辞方法,请在文中各举一例进行解说。
第⑹段“但是,我还有要说的话”是一个过渡句。请问鲁迅下面还有哪些话要说?
结尾“苟活者在淡红的血色中,会依稀看见微茫的希望;真的猛士将更奋然而前行”一句,其
中“真的猛士”与“苟活者”分别指什么人?作者这样写的目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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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来主义(节选)
鲁迅
中国一向是所谓“闭关主义”,自己不去,别人也不许来。自从给枪炮打破了大门之后,又碰 了一串钉子,到现在,成了什么都是“送去主义”了。别的且不说罢,单是学艺上的东西,近来就先送一批古董到巴黎去展览,但终“不知后事如何”;还有几位“大师”们捧着几张古画和新画,在欧洲各国一路的挂过去,叫作“发扬国光”。听说不远还要送梅兰芳博士到苏联去,以催进“象征主义”,此后是顺便到欧洲传道。我在这里不想讨论梅博士演艺和象征主义的关系,总之,活人替代了古董,我敢说,也可以算得显出一点进步了。
但我们没有人根据了“礼尚往来”的仪节,说道:拿来!
当然,能够只是送出去,也不算坏事情,一者见得丰富,二者见得大度。尼采就自诩过他是太阳,光热无穷,只是给与,不想取得。然而尼采究竟不是太阳,他发了疯。中国也不是,虽然有人说,掘起地下的煤来,就足够全世界几百年之用,但是,几百年之后呢?几百年之后,我们当然是化为魂灵,或上天堂,或落了地狱,但我们的子孙是在的,所以还应该给他们留下一点礼品。要不然,则当佳节大典之际,他们拿不出东西来,只好磕头贺喜,讨一点残羹冷炙做奖赏。
这种奖赏,不要误解为“抛来”的东西,这是“抛给”的,说得冠冕些,可以称之为“送来”,我在这里不想举出实例。
我在这里也并不想对于“送去”再说什么,否则太不“摩登”了。我只想鼓吹我们再吝啬一点,“送去”之外,还得“拿来”,是为“拿来主义”。《拿来主义》一文论证的重点是“拿来主义”,但开篇却提及“闭关主义”,嘲弄“送去主义”。这是为什么?
文中划线的句子运用了哪些修辞手法,讽刺了投降主义者的什么丑态?哪两个字最能表现这样的丑态?
鲁迅为什么在批评了一味送去之后,又说“当然,能够只是送出去,也不算坏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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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 王
杨绛
⑴我常坐老王的三轮。他蹬,我坐,一路上我们说着闲话。
⑵据老王自己讲:北京解放后,蹬三轮的都组织起来,那时候他“脑袋慢”“没绕过来”“晚了一步”,就“进不去了”,他感叹自己“人老了,没用了”。老王常有失群落伍的惶恐,因为他是单干户。他靠着活命的只是一辆破旧的三轮车。有个哥哥,死了,有两个侄儿,“没出息”,此外就没什么亲人。
⑶老王只有一只眼,另一只是“田螺眼”,瞎的。乘客不愿坐他的车,怕他看不清,撞了什么。有人说,这老光棍大约年轻时不老实,害了什么恶病,瞎掉了一只眼。他那只好眼也有病,天黑了就看不见。有一次,他撞在电杆上,撞得半面肿胀,又青又紫。那时候我们在干校,我女儿说他是夜盲症,给他吃了大瓶的鱼肝油,晚上就看得见了。他也许是从小营养不良而瞎了一眼,也许是得了恶病,反正同是不幸,而后者该是更深的不幸。
⑷有一年夏天,老王给我们楼下人家送冰,愿意给我们家带送,车费减半。我们当然不要他减半收费。每天清晨,老王抱着冰上三楼,代我们放入冰箱。他送的冰比他前任送的大一倍,冰价相等。胡同口蹬三轮的我们大多熟识,老王是其中最老实的。他从没看透我们是好欺负的主顾,他大概压根儿没想到这点。
⑸“文化大革命”开始,默存不知怎么的一条腿走不得路了。我代他请了假,烦老王送他上医院。我自己不敢乘三轮,挤公共汽车到医院门口等待。老王帮我把默存扶下车,却坚决不肯拿钱。他说:“我送钱先生看病,不要钱。”我一定要给他钱,他哑着嗓子悄悄问我:“你还有钱吗?”我笑着说有钱,他拿了钱却还不大放心。
⑹有一天,我在家听到打门,开门看见老王直僵僵地镶嵌在门框里。往常他坐在蹬三轮的座上,或抱着冰伛着身子进我家来,不显得那么高。也许他平时不那么瘦,也不那么直僵僵的。他面如死灰,两只眼上都结着一层,分不清哪一只瞎,哪一只不瞎。说得可笑些,他简直像棺材里倒出来的,就像我想像里的僵尸,骷髅上绷着一层枯黄的干皮,打上一棍就会散成一堆白骨。我吃惊地说:“啊呀,老王,你好些了吗?”
⑺他“嗯”了一声,直着脚往里走,对我伸出两手。他一手提着个瓶子,一手提着一包东西。我忙去接。瓶子里是香油,包裹里是鸡蛋。我记不清是十个还是二十个,因为在我记忆里多得数不完。我也记不起他是怎么说的,反正意思很明白,那是他送我们的。我强笑说:“老王,这么新鲜的大鸡蛋,都给我们吃?” 他只说:“我不吃。”
⑻我谢了他的好香油,谢了他的大鸡蛋,然后转身进屋去。他赶忙止住我说:“我不是要钱。” 我也赶忙解释:“我知道,我知道——不过你既然来了,就免得托人捎了。” 他也许觉得我这话有理,站着等我。
⑼我把他包鸡蛋的一方灰不灰、蓝不蓝的方格子破布叠好还他。他一手拿着布,一手攥着钱,滞笨地转过身子。我忙去给他开了门,站在楼梯口,看他直着脚一级一级下楼去,直担心他半楼梯摔倒。等到听不见脚步声,我回屋才感到抱歉,没请他坐坐喝口茶水。可是我害怕得糊涂了。那直僵僵的身体好像不能坐,稍一弯曲就会散成一堆骨头。我不能想像他是怎么回家的。
⑽过了十多天,我碰见老王同院的老李。我问:“老王怎么了?好些没有?” “早埋了。” “呀,他什么时候……” “什么时候死的?就是到您那儿的第二天。”
⑾我回家看着还没动用的那瓶香油和没吃完的鸡蛋,一再追忆老王和我对答的话,捉摸他是否知道我领受他的谢意。我想他是知道的。但不知为什么,每想起老王,总觉得心上不安。因为吃了他的香油和鸡蛋?因为他来表示感谢,我却拿钱去侮辱他?都不是。几年过去了,我渐渐明白:那是一个幸运的人对一个不幸者的愧怍。文章写了老王和“我”交往中的哪几件事?请根据这些事情概括老王的形象。
第⑹段说老王“直僵僵地镶嵌在门框里”,第⑺段说“我强笑说……”。作者为什么要这样写?
文章结尾划线的句子运用了衬托手法,请作具体解说。句中“那”字指代什么?表现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感情?
有人评价这篇文章说,作者“有意无意之间带出了一个时代的影子”。请找出一处加以说明。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18分)
15米泳池的梦想
新华社记者赵悦杨媛媛
一个长宽仅15米,水深只有1.5米的室内游泳池,是加沙地带最好的泳池,也是这里唯一一个游泳运动员的训练场地。七八个不到20岁的巴勒斯坦小伙子正在教练指导下刻苦训练,他们渴望有朝一日能从被封锁的加沙地带走出去,在标准游泳场地参加一场国际比赛,为巴勒斯坦人圆一个游泳梦。
18岁的巴勒斯坦小伙子杰哈德·萨利赫就是这些追梦青年中的一个。他浓眉大眼、身材浑圆,是天生练游泳的好苗子,曾获得过巴勒斯坦青年自由泳比赛冠军。但由于从年少时起就经历过太多苦难,杰哈德身上鲜有年轻人的活泼气息,说话时眼神总是很忧郁。
他告诉记者:想在加沙练好游泳实在是太难了。
杰哈德训练的地点在纳玛体育俱乐部,位于加沙地带最北部的杰巴利耶地区。这里靠近以色列边界,安全形势非常严峻,以色列士兵与巴武装人员交火事件时有发生,这里不仅处于以方的机枪和坦克炮火射程之内,飞机和导弹袭击也是常事。敢于冒着“枪林弹雨”坚持锻炼的人,确实需要些胆量。
纳玛体育俱乐部场地有限,仅包括一个类似“蘑菇池”的室内游泳场及非常简陋的附属设施,但仍属于当地最“豪华”的建筑之一,完全依靠阿拉伯其他国家的资助建成。
杰哈德的教练马尔旺说,虽然杰哈德的成绩不错,但他的技能训练只能依靠这个15米长、15米宽的游泳池,力量训练则需要租借其他地方简易健身房的一些设施,再加上没有资助,每个运动员都是自费参加训练,他们每个月能够承担的费用大约只能够满足每周12小时的训练时间。
杰哈德的家在纳玛俱乐部以北,距离边界更近一些。他家的外墙上至今仍遍布着以色列机枪射击后留下的弹孔。推开房门,杰哈德的家只能用“家徒四壁”来形容。九张低矮的木板床和一个用木板钉成的简易衣柜是他家里仅有的家具,不大的房屋空空荡荡,说话时都有回声。灰黄的墙壁上,一幅杰哈德哥哥艾哈迈德的照片高高悬挂,特别醒目。
艾哈迈德也曾是个游泳爱好者,和弟弟相比,他就没那么幸运了。2006年,年仅18岁的艾哈迈德被以色列士兵开枪打死,永别了喜好的游泳运动。家里的兄弟并不都像杰哈德一样,都能够在这么艰苦的环境里坚持体育爱好,杰哈德的另外一个弟弟在艾哈迈德被打死后,一气之下放弃了任何运动,参加了哈马斯的警察部队。
杰哈德说:“我不想放弃我的梦想,我就是想参加游泳比赛,不管是简陋的泳池还是以色列的封锁,都阻止不了我的梦想。尽管走出去的可能性很小,但不管怎么样,我都盼望能够走出加沙,让巴勒斯坦国旗出现在赛场上。”
目前,巴勒斯坦解放运动(法塔赫)与哈马斯分别控制着约旦河西岸及加沙地带,巴勒斯坦游泳队也同样分散成两部分,加沙地带将有4名男选手的参赛名额,约旦河西岸地区有2名女选手的参赛名额。加沙地带由于封锁与外界沟通不畅,位于约旦河西岸的巴民族权力机构只告诉他们选拔选手参赛,但未说明参赛的具体情况。到目前为止,加沙地带的教练和受训者都只听说比赛将在中国举行,但却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比赛。
记者经过查询得知,将在中国举办的有关游泳的国际赛事有今年的广州亚运会和明年在上海举行的世界游泳锦标赛。但加沙地带的这些选手能否如期参赛还是个未知数。
加沙地带当前受到严密封锁,其南部与埃及接壤的拉法口岸是他们能够出去的唯一通道,但这个口岸只在“特殊情况”下不定期开放,要从这里出去必须与巴民族权力机构、哈马斯和埃及方面频繁协调。
“我能出现在赛场上就是一种胜利!”杰哈德说。
对于加沙人来说,也许比赛结果远远不及能够参赛重要,他们的梦想就是能走出封锁,出现在国际赛场上。这个看似近在眼前的梦想,却不知何时才能实现。(2010.4.10新华网)请简要概括“在加沙练好游泳”面临的困难。(4分)
从新闻特写的角度谈谈作者为什么选取15米泳池作为报道的对象。(4分)
“我能出现在赛场上就是一种胜利!”这句话有什么含义?(4分)
本文塑造了以杰哈德为代表的加沙地带一群游泳追梦者的形象,联系全文谈谈作者塑造这一形象的现实意义。(6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18分)
先下手为强
(美)希区柯克
华伦先生吻吻太太,说了声“早晨好”,再从太太的胖手里接过一杯咖啡,然后在报纸后面坐下来,假装看报。其实,他正在盘算如何把她干掉。
他们已经结婚两年了,不错,这个老女人很有钱。可是,凯琳已经等得不耐烦了。
“亲爱的,我们阳台的正下面,开了一朵玫瑰花。”华伦太太走进来说,“这太有意思了,对吗?就像是我们自己的小花园。今天晚上之前,它会开花的。我们结婚两周年的舞会上,我要把它摘下来戴在头上。”
就在那一刻,华伦先生脑子一闪,想出了一个主意。今天晚上,他要带着她,走到阳台边上,叫她指给他看那朵玫瑰花。然后,一抬,一推……他可以想象阳台下面,阳伞和桌子中间,有一团不成形的东西.他还可以听到自己痛苦地低语:“她为了看那朵玫瑰花,身子一定是探出去太多了。”
当然,他会继承她所有的金钱,也会受到人们的怀疑,不过,谁也不会看见发生了什么事。只要没有过硬的证据,就没关系,他不在乎人家怎么想,凯琳住在一栋廉价的房子里。身边这个老女人对他是够大方的,经常送他礼物。为他付账。但是,对他的零用钱却扣得很紧,使他无法在凯琳身上多花钱。凯琳中午十一点钟等他,他必须找个借口,比如理发或者买衬衫等等类似这样的理由溜出去。华伦太太对他说,他整个上午都是他的,可以自由安排。她没有说中午是不是回家吃饭,因为她答应到迪奥旅馆,然后去上舞蹈课。
“你和你的舞蹈课!”华伦先生说,开玩笑地拍拍她,“我想你是爱上那个叫毕克的舞蹈教师了,你总是和他跳舞。”“噢,亲爱的,我以前总是和你一个人跳,可是,结婚后,你似乎放弃跳舞了。”
“还记得在乔治家的那个晚上,我们一起跳《蓝色多瑙河》的情景吗?”
和她相处的时间不多了,回忆一下过去,让她高兴高兴。
“那天晚上,你不肯接受小费.你说,不愿意让金钱玷污我们之间纯洁的爱情。所以,第二天我就买了一只金表送给你,作为补偿——你还记得吗?”
他们沉浸在甜蜜的回忆中,然后分手,各干各的去了。
华伦先生趴在一张椅子上,向他的情人凯琳说出他的计划,凯琳是一个金发碧眼的姑娘,她有些激动,恨不得马上就和华伦过上富足的生活。
与此同时,华伦太太正在舞蹈老师毕克的怀里.笨拙地扭着舞步,嘴里还哼着调子,毕克凑近华伦太太的耳边,说:“可爱的小女孩,昨晚我没有接受你慷慨的馈赠,弥没有生气吧?我只是不想让金钱玷污我们之间纯洁的友谊。”华伦太太一点也不难过,她带来一只白金手表来补偿他柜收的小费。
华伦先生回家时,带着一只二手的钻石发夹,准备送给太太,花那么多钱买礼物是有点浪费,但是,事成之后,他可以随时把它转送给凯琳。绝对没有人会怀疑,一位刚刚买钻石发夹送给太太做结婚周年礼物的人,会是谋害太太的凶手。
看到礼物,太太显得非常高兴,现在需要的是把一朵玫瑰插到头发上面,然后,她就准备和丈夫一起下楼吃晚饭。
华伦先生觉得,真正的谋杀是世界上最容易的事。
他们一起来到阳台,探身向下望去。
一举,一推……一声惊恐的哭叫。下面,一群人从阳伞下跑向那个摔成一团的人。出人命啦!快叫救护车,报警,找一块桌面盖一下……
警察冲进旅馆套房,不错,沙发上坐着紧握双手、头发凌乱、猫哭耗子的人。那个人痛哭流涕地向警方讲述那可怕的故事:
“他一定是为了看那朵玫瑰花,身子探出去太多了。”华伦太太说道。
(选自2011年第12期《经典美文·文苑》)请简要概括小说中华伦先生的形象特点。(4分)
在这篇小说中,“那朵玫瑰花”反复出现,请分析“那朵玫瑰花”在文中的作用。(4分)
小说中详细描述了华伦先生的杀人动机,而对最终的凶手华伦太太的心理活动却不着一字,作者这样安排有怎样的表达效果?(4分)
这篇小说的标题是“先下手为强”,选用这一题目表达了作者怎样的用意?(6分)